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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主动吹气案例心得体会 酒驾案例及相关规定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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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主动吹气案例心得体会 酒驾案例及相关规定心得体会(四篇)
2023-01-02 10:04:50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酒驾主动吹气案例心得体会一

1.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xx供电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严禁酒警示教育活动,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要以近期实事案例中酒驾醉驾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筑牢思想防线,杜绝侥幸心里,本着对自己、家庭、对单位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党纪和国法,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2.普法教育开展情况

xx供电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为期一周的普法活动,通过学习和回放新闻中真实惨痛的醉驾案例视频,分析酒后的各种表现、违纪违法的各项规定、其他酒驾情形、酒驾醉驾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巨大成本。通过法律知识讲解,做到专业而务实,精炼又不失生动,在广大干部员工内心进一步强化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洒”的意识,得到员工高度认可。

3.纪法学习开展情况

xx供电公司党支部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准备了酒驾典型案例、与处理醉驾行为相关的党纪法规等内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会议传达以及结合日常工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讨论、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法意识,驻牢思想防线,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心中有法。

二、工作亮点

xx供电公司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党员微信群等微信平台,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得到广大干部员工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

三、工作成效

通过开展酒驾、醉驾活动,让大家在思想上绷紧酒驾这根弦,使全体干部员工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和案例行使意识,让大家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牢记于心,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防止发生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对于酒驾主动吹气案例心得体会二

敬重的党安排:

此时,我怀着内疚的心境向安排写这份反省书。由昨日缺席党支部会议,通过自我反省与批判后,知道到自己做为一名预备党员,如此情绪是非常不应该的,现通过此反省书向安排表达我坚决改正过错、规矩情绪、完善自我的决计。

关于作为一名预备党员,仔细学习党章内容是有必要的,党章严厉规则了作为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党的目标和一些党的相关常识,现在我深知这种无视自己身份、懒散的情绪不是一个党员的行为,关于我的这种行为情绪感到悔恨。现在,过错已成,我深深悔恨不已。深入反省,以为深藏在自己思想中的丧命过错有以下几点:

1、纪律性不强,自由主义众多。因为各种不适应,加之自由主义在心中作怪,才犯下了今日这样严峻的过错。在往后的工作中,要严厉依照规则就事,仔细恪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排纪律,做到早请示、晚汇报。在努力工作的一起,要毫不留情地铲除去躲藏于我身各个旮旯的自由主义成分。自始自终信赖“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这一古训。通过这次工作的发作,给我经历最大也是震憾我魂灵最深的经历只要一句话:不管做事还是做人,都要安分守己。也只要安分守己,方可成圆。

2、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注重严峻不足。就算是有知道,也没能内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作出深入思想反省,反省自己的行为,加强党员理论修养,加强安排纪律观念。期望以自己的经历对我们起警示效果。

3、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认识不足,酒驾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我没有认识到违法的严重性,存在侥幸心理。

4,对党性知道不够,忽视了预备党员应有的效果。对不住大学生预备党员这个称谓。

总归,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孤负了安排对我的期望和信赖,并没有引起思想上的注重,影响比较恶劣,经历比较深入。假如这个思想上的过错早期形成,长时间开展,千里之堤必将溃于蚁穴,对自己的开展将发生晦气影响,都不应再犯这样的过错。

通过此次经历,我将当作极其名贵的经历财富加以汲取,并深入铭记于心,经常警醒自己。对此,我做出如下确保:今后我确保积极参与学院党委安排的活动,从思想上给予满足的知道,从行为上给予满足的`注重。肯定不会缺席相似活动,如有重要工作不能参与,必定通过党委的同意和答应。时时刻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反省本身,反省自己。并给周围的同学作出榜样,争夺提前转正,加入到党安排这个温暖的我们庭中去。也期望领导和教师可以对我的言行进行监督。

此致

敬礼

反省人:

对于酒驾主动吹气案例心得体会三

同志们:

刚才,xx支队长就规范涉酒驾驶案件办理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十分赞同。涉酒案件历来是交警执法的重中之重,备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

为推动涉酒案件的规范办理,省交警总队去年3月2日下发文件,要求对2018年2月1日前未办结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逐一排查、查清底数,进行全面清理。接文后,市交警支队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总队要求,于今年10月份起,对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我市的4905起涉酒积压案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数个月的艰辛工作,截至12月7日止,我市涉酒积压案件已办结3710起,剩余总数1195起。其中办结率排在前五位的是环城大队(100%)、警卫大队(100%)、高新大队(98.59%)、特勤大队(98.11%)和长沙县大队(96.32%);排在末三位的是浏阳市大队、机动大队和望城区大队。末三位中尤其是望城区大队和浏阳市大队,不仅积案总数较多(望城区993起,浏阳市466起),而且清理工作进展得不太理想(望城区清理了584起,浏阳市清理了255起)。尽管未清理的积案中有一部分是报撤的,但这还是表明两个大队在平常办理酒驾案件中就不够规范,存在比较大的问题。

酒驾案件处理不及时,不仅降低执法公信力、损害法律威严、埋下严重执法风险隐患、带来难以预料的执法风险,同时也会影响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效果。就如何进一步依法依规办理、及时高效处理此类案件,我谈几点意见:

涉酒驾驶案件是交通执法中处罚最重的几类案件之一,也最受到社会的关注,最容易影响法律的权威。甚至可以说,处理好一起酒驾案件处理所能产生的法律威慑力,相当于处理许多起其他普通交通处罚案件所产生的威慑力。法律越有权威,我们工作效果也就越好,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也就越好。我们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公众对我们的看法。我们越严格、越规范,就会越受到尊重,反之亦然。

同志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明确把“严格执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的一部分。同时,《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执法规范化。执法规范化是大势所趋,在涉酒驾驶案件这样重要、敏感的案件上尤其要注意执法的规范。

今年3月以来,省厅总队三次发文要求各市支队对酒驾未办结案件进行清理,这是走好酒驾执法规范化的第一步。各大队要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做好积案清理工作。同时,要按照省厅《关于全面深化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涉酒案件办理。

同志们,市局党委对涉酒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不负人民所托,不让组织失望,争取让长沙市交警支队成为湖南省规范涉酒案件办理的典范!

第一,要按照省厅总队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清理工作力度。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每一起未办结案件的清理任务都要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定案、定人、定责、定期限,确保在今年4月1日前将未办结案件清理完毕。对于2018年2月1日以后发生的酒驾案件,要按照总队要求,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严格规范执法办案、强化倒查追责。

第二,要严格落实市局印发的《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查处涉酒案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新发生的涉酒案件的查处,除了要遵守省厅关于执法规范化的相关规定外,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涉酒案件的查处流程规范化。同时,要善用酒驾监管系统,杜绝在酒驾查处过程中以延迟检测、纵容当场喝水稀释浓度、“了难式”不立案处理等方式包庇酒驾行为的现象。

第三,要按照支队相关规定,规范涉酒执法管理系统及酒精检测仪的使用。对驾驶人血样提取及酒精含量检测,要按照支队下发的工作规范进行。要落实支队酒驾执法工作安排,但不要搞“唯任务论”、“唯数量论”,要进一步提高酒驾执法质量。

首先,要对积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撤销情形予以撤销的、在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定报告,尤其是将酒驾案件修改为其他违法行为处罚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责;对清理工作不力的,要约谈大队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其次,要运用好大联合交通管理中心情报信息平台中的涉酒执法监督模块,严格办案程序。对不按照程序办理案件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予以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实践中存在的采取吹气前“了难”、使用未注册仪器、进行虚假鉴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借鉴深圳市对民警执法的督察办法,安排专班对酒驾执法视频进行督察。发现执法视频与案件不一致、有抓获视频而没有立案侦查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开始督察程序。对酒驾案件办理中违反办案程序、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按照相关工作规定进行追责;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受贿等情况的组织或个人,移交市局纪检监察组处理,绝不姑息!

以上就是我的意见,谢谢大家!

对于酒驾主动吹气案例心得体会四

尊敬的单位领导同志:

您好,在此我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向你们递交这份酒后违规驾驶的检讨书,首先我对自己酒后驾驶,无视纪律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向领导同志及广大人民群众表示深深地歉意。在此郑重地向您说一句:对不起!关于我此次的酒后驾驶的行为,是我犯下较为严重的错误。其中犯错的原因很多,在此我便不说出种种缘由来掩盖这个事实。事后我不断的检讨自己,深刻地认识到如下几点:

1)不可酒驾的原因

驾驶人饮酒后,由于酒精的刺激,会出现兴奋状态,当酒精在身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驾驶车辆时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事故的几率越大。

近几年来,我国因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每年多达近万起,酒后驾车造成的死亡事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触目惊心的事故现场警醒人们,酒后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不得驾驶机动车。

2)饮酒后的危害

(1)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加速踏板、制动踏板及转向盘。

(2)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协调配合功能发生障碍,行车中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力会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不能及时注意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在酒精的刺激下,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饮酒后易困倦,驾驶车辆行驶无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3)酒后驾车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3)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日常生活中,在新闻上,报纸上看到某某地方出了交通事故,75%都是酒后驾驶导致。让我不禁感到后怕,切实的案例使我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轻则伤筋断骨,造成财物的损失。重则家破人亡,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想到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的愧疚。也多亏交警同志及时的制止,避免了许多未然的损失。

如今,我深知自己错误,以后一定严记,绝不犯此类错误,做个一个合格的公民。望领导能够接受我的歉意,从宽处理。

检讨人: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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