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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当前形势心得体会及感悟 对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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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当前形势心得体会及感悟 对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心得体会(八篇)
2023-01-02 14:03:20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国内外当前形势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立国内信用证的前提条件

乙方为甲方开立国内信用证,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已生效。

2、甲方向乙方提交《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受理回单);

3、甲方向乙方预留与签署本合同有关的公司文件、单据、印鉴、相关人员名单和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4、甲方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甲方办妥叙做业务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按乙方要求提交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已有效设立。

第二条 国内信用证的开立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或在国内信用证开立日有效的更新版本及国家有关法规办理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一切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和责任。

如乙方接受甲方开立国内信用证的申请,应按照甲方提交的《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的内容开出国内信用证。

乙方要求甲方提交与开立国内信用证有关的单据或文件,如贸易合同等,不得解释为乙方有义务按照此类单据或文件开立国内信用证。

《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中有关国内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应用中文填写。如因申请书字迹不清或词义含混而引起歧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国内信用证的修改

甲方如需对国内信用证进行修改,应向乙方提交《国内信用证修改申请书》。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办理该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修改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和责任。国内信用证修改书一经发出,即对甲方产生约束力。

乙方对国内信用证修改具有独立的判断权,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提交的修改申请,亦有权对修改内容提出建议。

国内信用证修改涉及金额、币种、利率、期限等,且乙方认为加重保证人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保证金,及/或要求甲方获得保证人在《国内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上的签字同意,或增加其他担保方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国内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中有关国内信用证修改的内容应用中文填写,如因申请书字

迹不清或词义含混而引起歧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开证费用

甲方将按时向乙方支付因叙作本合同项下业务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的计收依据、标准和方式等按乙方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将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上述费用:

1、在乙方通知后 个银行工作日内通过 支付。

2、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账户(账号: )中扣收。

3、其他方式:

对于提交此签订本合同时时不能预见、在信用证开出后发生的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包括受益人拒绝承担的银行费用),甲方将以与上述相同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备付款项

甲方将于信用证约定的付款日或乙方要求的其他日期(以日期较前者为准)前 个银行工作日内将备付款项足额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号: ),以用于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

第六条 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对外付款

如因甲方存入的备付款项不足致使乙方对外垫付应付款项。款项一经支付,即构成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下的债务,甲方应及时清偿。

第七条 垫款利率与计息

如果乙方在国内信用证项下垫付任何款项,该等垫付款项自垫付之日起即转成甲方欠付乙方的逾期贷款,无需签订其他形式的合同和协议,甲方对该逾期贷款承担还款义务,并须按照日利率万分之 ____(大写)的逾期罚息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直至逾期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为止。如甲方未能支付该等利息,乙方有权计收复利。

第八条 担保(备注:据实作选择性填写,不适用条款删除)

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

1、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交纳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银行工作日内主动通过 将本笔业务的保证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账号 );

(2)授权乙方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 )/外币账户(账号 )中直接划收本合同下的保证金;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及担保人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国内外当前形势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为蓝本,结合杭州市旅游发展要求制定。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住所地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合同时使用。

3、本合同文本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变更的内容,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4、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5、本示范文本由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解释,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推行使用。

6、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对旅游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址: 邮编:

固定电话及手机: 电子信箱:

旅行社:

住所地: 邮编:

经营范围: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本次旅游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及时间

线路名称: ,旅游团号: ;

时间: 晚 天,共___日,出发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由下列项目组成:

(1)旅游者共 人,其中:成人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占床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不占床 元/人;

(2)导游服务费: 元/人,共 人,合计 元;

(3)其它费用: 。

2、旅游费用支付按下列第 种方式:

(1)报名时支付预付款 元,余款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付清;

(2)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款;

(3)其他方式: 。

3、旅游者逾期付款的,按日向旅行社支付逾期应付款0.3%的违约金。除非有特别约定,旅游者在出发前3日(不含第3日)尚未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参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项约定要求旅游者承担业务损失费。

第三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人: ,保险费: ,

保险金额(根据保单填写): 。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五条 旅游者的权利

1、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的强制交易行为。

2、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3、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宜本次旅游;如实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确保所持身份证在出游期间有效。

2、旅游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接受相关组织、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旅游者不得擅自脱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团的,必须征得导游的书面同意。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行程中,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4、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6、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境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7、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七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3、劝阻旅游者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行为。如旅游团队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4、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行社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单》,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2)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3)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4)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5)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旅游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等不确定性用语。

3、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的,应当在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4、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以及旅行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旅游者有权拒绝,也可以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5、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对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6、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7、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8、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在组织、接待旅游者过程中,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造成旅游行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政府机构发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信息等)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照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5%;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7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本条第1项出发当日相关约定处理。

3、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如脱团等;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旅行社应当参照本条第1项相关约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第十二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约定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

3、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4、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5、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赔偿标准未作出合同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亦可参照适用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__〕44号)。

6、与旅游者发生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特别提醒

1、为了确保旅游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参团,如危及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老年人、未成年人参团旅游

1、老年人报名参团旅游的,应如实填写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及其家属的联系方式,须书面告知旅行社不宜参加的游程及项目(包括交通工具、饮食、特殊地域环境限制等)。

2、未成年人参团旅游的,应征得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共同参团旅游的,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

3、行程中,老年人、未成年人应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在餐厅、浴室、卫生间及雨天步行时防止发生摔伤、滑倒等意外伤害事故,严禁参加高风险旅游及高风险娱乐项目。

4、老年人、未成年人因自身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其当地就医或返回,就医及返程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老年人、未成年人。

第十五条 责任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如违法犯罪行为、过失行为、行为判断失误、疾病、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协助处理,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旅行社就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的告知或警示,且事后履行了必要的救助义务,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十六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境内旅游服务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含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3、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5、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程结束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餐饮住宿、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及导游服务等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含预订金)。如旅行社代购的是团队包机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不能改、不能转、不能退),行前解约后机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6、公共交通,指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开放的提供运输服务的交通方式,包括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旅游者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受托人有义务将本合同相关信息及时、全面地向旅游者作出必要说明,受托人在合同中签字即表明其所代表的旅游者对本合同及相关信息具有同等知悉程度,相关信息包括对旅游者的特别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

2、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及组成

1、本合同一式两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旅游预订单》、《旅游行程单》、《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变更或者补充的协议和声明,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字): 旅行社(盖章):

合同经办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合同签约地点:

最新国内外当前形势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使用说明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务前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旅行社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订立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2、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营业执照》。

3、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应开具发票。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4、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以及其他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旅游者应结合自身状况选择旅游项目。

5、旅行社因故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时,须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6、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自选项目应安排在自由活动时间,并不得影响旅游整体行程。旅行社不得强制旅游者参加其安排的自选项目。

7、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本示范合同范本时,对本格式条款存在争议、不明确或需另行补充约定事项的,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旅游服务监督、投诉机构:

四川省 市(州、县、区)旅游执法(质监)机构服务质量监督、投诉电话:(区号)+96927 或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国内旅游合同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约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旅游路线名称 。

行程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经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二、 行程与标准

(一)行程安排《主要游览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游览时间)以小时填写,交通工具不含景区内观光车、索道等,行程天数不够填写加页约定》

行程时间主要景点名称(游览时间)交通工具(标准)地接社名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交通工具”栏中的(标准)按各类别的标准填写。(如:飞机,经济舱)

飞机:头等舱/商务舱/经济舱;

火车:普通车/空调车/动车组;(其中:软卧/硬卧/软座/硬座);

轮船:普通客船/星级游船 人/间(其中:是否带卫生间);

汽车:空调大巴/空调卧铺/普通客车

(二)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不够填写加页约定)

日期酒店标准房间标准

第1晚挂牌三星级酒店两人标准间

第2晚豪华蒙古包两人间

第3晚挂牌三星级酒店两人标准间

第4晚挂牌三星级酒店两人标准间

(三)用餐标准:早餐 次,标准 元/餐/人;正餐 次,标准 元/餐/人( 人1桌,含 菜 汤)。

(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每日不超过一次,每次停留时间不得超过双方约定时间。(停留时间以小时填写)

日 期购物场所名称停留时间日 期购物场所名称停留时间

(五)住宿时如遇单人住宿,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 。

(六) 如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将委托 省 市 旅行社出团,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应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其与甲方签订的本合同内容再签订委托合同)。

(七)甲方自由活动时间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

(八)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九)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详细的旅游行程表,并加盖旅行社专用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发前 日交甲方留存。

三、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须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视为乙方代甲方购买)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额度: 元。

四、旅游费用及其支付

(一)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 元。人数: 大 小。

其中: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 元(人民币)/人( - 岁)。

(二)旅游费用付款期限 。

(三)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

(四)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游览费:指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5)接送费:指本合同签订的旅游出发地点和结束地点的接送费用。(6)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7)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2) 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上网、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3)上述(项目费用)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3、自费项目:乙方在遵循甲方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安排,但必须明确自费游览的项目名称和价格,且不得影响旅游团队的正常行程。乙方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甲方参加。

自费项目

价格(元)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3、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 遵循《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自觉规范旅游行为。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4、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6、甲方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8、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的,凭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出发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2、乙方有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3、乙方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4、甲方属老年人、军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5、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6、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六、违约责任

(一)单方退团

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至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违约方在出发前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

4、违约方在出发后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100%。

5、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对方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违约方还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当事人,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延误出行

1、甲方未如约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而延误行程的,且又未中途能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所交旅游费用。

2、因乙方原因(除飞机、火车、轮船、旅游车晚点造成旅游行程延误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的旅游费用,并承担甲方所交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

(三)行程中退团或弃团

1、甲方在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行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四)单方委托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按总团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提交旅游行程表

乙方所提交给甲方的《旅游行程表》内容与本合同或补充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甲方所交旅游费用并承担其10%的违约金 。

(六)压缩游览时间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点按双方约定的游览时间被缩短50%(含50%)以上,乙方应退还该景点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该费用10%的违约金。游览时间被缩短50%以内,按减少游览时间占该景点约定游览时间的比例,退还甲方该景点相应比例的游览费用(含该景点门票费、实际交纳的景区内的观光车和缆车、索道等费用)。

(七)旅游途中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一)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二)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如因不可抗力而减少的费用,应退还甲方,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三)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 日通知乙方。(双方应以书面签字为准) 

(四)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五)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履行协助义务,避免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补充约定事项

1、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等内容均在行程表中予以标示并已明确告知甲方 。

2、 。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采取如下第 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日 期:

最新国内外当前形势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20x年6月我校向江苏省教育学会申报了“农村初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研究”课题,同年10月得以立项,20xx年10月在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的统一领导下顺利开题。在专家的指导下,我们把课题改为:农村初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研究。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力求做到领导重视,课题研究人员工作到位、脚踏实地,课题研究紧张而有序、进展顺利。学校紧扣研究目标,注重挖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优点,与本地学生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开发、利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乡的人文资源,促进多元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养成教育与学校的科技特色活动相结合,努力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营造一个平等和善、和睦相处、互帮互助的环境,让他们都能受到平等教育,融入城市的教育环境中。从而提高办学水平、提升市民素质,维护地方安定、促进地方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一)课题提出的背景

初中阶段的孩子还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时期,十分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如果诱导不好,就很容易沾染不良习惯,甚至会走向犯罪道路。我校目前招收的学生中一半以上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因此伴随出现的是学生的行为习惯问题比较多、比较复杂。面临不良的生存环境,与本地孩子相比,外来务工子女存在更强烈的自卑和自尊心,在人际交往上也出现更多的孤独感和焦虑感,他们是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因此,学校有责任、有义务为外来务工子女提供优质教育的义务。经过规范、系统的学校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将来的成才奠定基础。

(1)实现均衡发展的需要。义务教育应该是平等教育。在教育中,挖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身上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独立性强等优点。能教育与影响本地学生的成长,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改掉不良习惯,使他们更好地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讲: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发展,体现真正意义上的均衡发展。

(2)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行为习惯的研究与教育,可以进一步融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间的关系,促进他们融入本地区经济、文化等领域,加深与本地居民的相互了解。消除无形中存在的歧视、自卑、对立等情绪。建立和谐学校、和谐社区乃至和谐社会。

(3)促进文化交流的需要。我校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来自全国五湖四海,他们家乡有着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有组织、有目的、系统化地研究。能发掘这种多元文化。丰富校本课程的内容,实现多元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4)改进教育方法的需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近几年出现的“新群体”,学生来源比较复杂,个体差异较大。教师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从而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教育能力,优化教师队伍建设。

(5)创新学校管理的需要。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的研究,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师生的教育与管理、课程的开发与调整等诸多问题。学校管理不断创新,才能适应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日益增多的新形势。才能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地发展。

(二)课题所要解决的问题

经过充分调研,课题组认为本课题主要解决三个问题:

1、改变外来民工子女的行为习惯不够理想的现状。根据调研,我校外来民工子女的行为习惯不够理想主要表现为:随地吐痰、扔垃圾;同学之间打架、斗殴;学习上缺乏信心、自暴自弃、厌学甚至逃学。课题组通过对外来务工子女行为习惯的调查,分析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良行为习惯和心理产生的根源,探讨外来民工人员子女不良行为习惯和不良心理的预防和矫正策略,有效地培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发展他们健康的心理,促进其健全人格的全面发展,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2、改变教师的观念,寻找合适的教育策略。在教育中,好多教师还是老观念、老的教育方法。我们要努力探索适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身心愉悦地接受教育的方法途径和策略,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有公平的教育权利和平等的成长条件,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构建和谐的育人环境,使全校学生都能健康地成长。

3、改进家庭教育的观念和方法。众所周知:父母作为孩子的人生第一师,在对孩子的意志品质、个性特长等方面的培养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家长要在平时的生活中注意自己的行为习惯,给孩子做好榜样;在教育孩子的时候,要讲道理而不是粗暴地打骂,让子女在友好和睦的环境里成长和学习。

(三)课题的核心概念及其界定

外来务工子女:就是指从经济落后的地方流入到经济较发达的乡镇的劳动力,为生活而四处奔波的外来人员,被人们约定俗称为“外来务工人员”,而他们的子女就被称为“外来务工子女”。

行为习惯:心理学认为,行为习惯是人在一定情境下自动化地去进行某种动作的需要或倾向。习惯不是一般的行为,而是一种定型性行为,它是人们头脑中建立起来的一系列条件反射,这种条件反射是在重复出现而有规律的刺激下形成的,在大脑中建立了稳固的神经联系,只要在接触相同的刺激,就会自然而然地出现相同的反映,是条件反射长期积累、反复强化的产物。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习惯成自然。”因而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具有自动化作用,它不需要别人督促、提醒,也不需要自己的意志努力,是一种省时、省力的自然动作。简言之,习惯是一种稳定的自动化的行为方式。

“养成教育”:培养学生道德品质、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即从行为训练入手,综合各种教育方法,促进学生道德行为、意志品质、情感意识等方面素质形成与提高的一种教育。

(四)课题的研究目标

基于以上背景分析而形成的针对性问题,课题组提出改进农村初中外来务工子女行为习惯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从而改善行为习惯不够理想的现状,达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标。课题组拟定了本课题的研究目标。

目标:

(1)通过调查和研究,深入了解外来务工子女行为习惯的现状。

(2)通过研究和实施,矫正不良的行为习惯,培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良好的行为习惯,推动全体学生素质的提升。

(3)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改进教师的教育方法,研究制定合适的教育教学策略。造就一支高水平的教科研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课题的研究内容

内容:

(1)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与行为习惯方面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研究分析,内容包括:学生籍贯、民族分布、学习基础、学习目标、行为习惯、个性特征、心理状况、家庭情况、家庭经济等情况。

(2)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让学生成为自律的主人。探索如何发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良好行为习惯,应用目标激励法、自我教育法、相互教育法等方式方法,有效地引导、激励他们化被动接受教育为主动参与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培养生活习惯,让学生成为生活的主人。我们要通过建立家长学校,理论的学习,探索转变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调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积极性的方法,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培养学习习惯,让学生成为学习主人。研究培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符合科学规律的学习习惯,探究怎样指导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挖掘、整理家乡的人文资源,既丰富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资源,又发展他们的交往、创新等能力;如何指导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自主学习,主动地阅读经典书籍,让他们在优秀文化的滋养下茁壮成长;怎样在课堂学习中指导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习能力、鉴别能力,使他们健康地成长。

本课题的研究自20xx年6月开始至今,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课题前期准备阶段

时间为20xx年2月——20xx年5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立研究方向、对课题方案的调研论证。具体工作为:

1、为了丰富研究人员的知识,帮助他们熟悉课题研究的一般方法,提升他们的研究水平,造就一支具有良好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研究型教师群体。学校聘请太仓市教师培训中心的专家严乃超老师来校进行课题研究的培训。

2、课题组成员在专家的推荐下,阅读了一些理论书籍,通过自学、集体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不断夯实理论素养。

3、为了更好的了解我校外来民工子女的相关情况,为我校的主课题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课题组成员在不记名的情况下,对外来民工子女进行了问卷调查。我们对每道题目都进行了细致的数据统计。

第二阶段:课题设计申报阶段

时间为20xx年6月——20xx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善领导机构,落实研究计划,确立课题方案,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具体工作为:

在20xx年6月,以各学科骨干教师和年级组长为基本研究人员成立了总课题组,拟定研究思路,制订研究方案,完成了课题申报工作。在20xx年11月成立了6个子课题组,制定各自具体的研究方案,各子课题组进行了调查研究。在20xx年5个课题成功申报了太仓市级课题(1个重点课题、两个规划课题、两个微型课题)在20xx年10月举行开题论证会,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论证,进一步完善研究方案,并启动课题研究。

第三阶段:课题研究实施阶段

时间为20xx年11月——20xx年7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课题研究和调整课题研究,具体工作为:

全面实施研究方案,重点在两个层面展开:一是班主任对外来民工子女的在校行为习惯的调查、分析原因,研究促使他们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策略和方法;二是任课老师对外来务工子女的学习行为习惯进行调查、分析,通过合理的教学方法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力,让每一位孩子都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中,从而为自身良好的行为习惯奠定基础。

第四阶段:课题中期报告阶段

时间为20xx年9月——20xx年11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提炼研究初步成果,撰写中期研究报告,接受中期评估验收,并进一步调整研究方向、改进研究过程。

在研究的过程中,为了确保研究的顺利有序有效进行,课题组严格按照课题研究方案采取了一些扎实有力的举措,主要有:为了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功能,课题组利用校本培训和继续教育,邀请苏州市家长学校的心理学专家到我校进行讲座。学校的心理健康老师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活动,“千名教师访万家”的活动。在教学上,课题组通过“教研活动”、“同伴互助”等形式,引领教师在课堂上对外地民工子女进行因材施教,并且适时地渗透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在教学的不同环节中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学生的共同发展。

下面着重介绍课题组调查分析和实践策略这两方面的具体进展。

(一)收集资料,撰写文献综述

课题组的成员们运用文献研究法,通过网络、书本收集了国内外在“外来民工子女的心理问题”、“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等相关资料。我们在资料的收集中发现:关于农村初中的外来民工子女的资料少有介绍,这也是此课题独特性的具体体现,但也增加了研究的难度。我们学习了《心理学导论》、《走进新课程》、《人本主义理论》等理论知识。在了解了外来民工子女的行为习惯的历史的基础上,对相关文献资料做出了理性的分析和思考,撰写了文献综述。

(二)对外来民工子女的行为习惯的调查分析

自20xx年初确定课题方向以来,我们课题组成员对外地民工子女及家长都做了许多调查和访谈。我们通过对外来务工子女访谈,了解他们的籍贯、年龄、家庭成员、父母的职业和经济状况、生活习惯、学习习惯等问题;对教师进行访谈,了解对外来务工子女的印象(学习、行为习惯)、外来务工子女与本地子女的区别、是否关注外来务工子女、是否接触外来务工子女的家长、印象如何等等;对家长进行访谈,了解外来务工人员是否关注孩子的学习和平时会不会主动和老师联系、孩子如果有不听话或不守规矩的行为你是怎么教育的、对老师或学校有什么意见或建议等等;同时,还对学校领导进行访谈,问题大致是学校现有学生人数、外来务工子女人数、在班级间是如何分布的、学校招收了较多的务工子女,是否加重了教师和学校管理的负担、日常教学管理中,针对务工子女有没有采取一些特殊的做法、对教师的安排有无特殊要求和做法、教学管理存在哪些困难与问题等等。通过以上一系列的问卷调查,我们了解到:我校外来民工子女在行为习惯方面有优势的一面,但更多的是需要改正的行为习惯。这为我们如何对他们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找到了着力点和方向。

(三)子课题的研究

在主课题申报以后,各教研组成立了子课题组,各组长分别撰写了子课题的方案,并且进行了申报。申报的结果是:包志凌的课题《农民工子女英语阅读习惯培养策略的研究》是太仓市的重点课题,她以她们班级中的外来民工子女作为研究对象,采取各种策略,培养他们的英语阅读习惯。曹磊的课题《提高外来务工子女自主学习能力》是太仓市的规划课题,他研究的内容是:在历史的教学中,针对外来民工子女在性格、学习习惯、学习成绩等方面与本地学生有着不同程度的差异,探索出适合他们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通过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使学生逐步成长为一个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的新型人才。施巧燕的课题《体育课中对农民工子女行为习惯指导的研究》是太仓市的规划课题,他研究的内容是:研究如何在体育课中渗透对外来民工子女的行为指导,提高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以上三个课题都是从不同学科来探索培养外来民工子女的学习习惯的策略,充实了主课题的内容,也为我们课题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依据。陆涛老师的太仓市微型课题《如何提高外来民工子女音乐素养问题的研究》和朱巍老师的太仓市微型课题《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培养外来民工子女信息素养研究》在今年已经顺利结题。以上两个课题主要从丰富校本课程的内容,实现多元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方面进行研究的,是我们主课题研究的一个方面。

(四)学校实行“德育导师制”

导师制由来已久,早在十九世纪,牛津大学就实行了导师制,其最大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导师不仅要指导他们的学习,还要指导他们的生活。近年来,国内各高校都在探索研究生教育以外的高等教育也能建立一种新型的教育教学制度——导师制,以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这种制度要求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指导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随着外来民工子女的不断增多,为了引导学生追求真、善、美。努力寻找发现学生的发展潜能,使学生在学业、道德、心理、行为习惯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努力做到不使一个学生掉队。同时也为了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艺术水平,使每位教师在教书、育人两方面水平不断共同提高,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学校制订了《浏家港中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五)学校举办主题班会“道德讲堂”活动

在外来民工子女的调查问卷中我们可以看出:孝心、关心和爱心三方面做得并不尽人意,特别是同学之间往往为了一件极小的事情大打出手,容易冲动。为了让外来务工子女感受来自学校及社会的爱心和关心,塑造他们的健全人格和良好行为习惯,也为了增强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自我意识等方面的心理适应、自我调节、健康成长的能力,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学校特举办了“道德讲堂”主题班会活动。并且规定每学期都必须举办一次。

自研究实施以来,本课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调查分析结果

从我们对外来民工子女的调查不难发现:我们学校的外来民工子女来自于五湖四海。年龄相应比本地小孩大1或2岁。而且大部分学生都不是独生子女,有的学生在家里还要照顾弟弟和妹妹,有些学生回家要帮助父母干农活,学生的自理能力较强。他们的父母在固定单位上班的不多,部分父母个体经营,还有部分家长承包种蔬菜。父母整天忙于自己的工作,和子女接触的时间少,交流不多。对子女的教育更少。所以好多学生表现为:语言低级、粗俗,礼貌缺失;满口土语、俗语;行为蛮横、粗野;遇事缺乏思考、喜欢动手动脚、甚至拳打脚踢;不尊敬老师;同时撒谎、不诚实、欺负弱小现象也时有发生。从父母的文化程度可以看出:父母的文化水平相应都比较低。但是他们都比较关心自己子女的学习情况,但仅仅是问一下子女,很少主动与学校的老师联系。当然他们也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考上大学。外来民工子女在家都要做家务,一般在生活上都很节约,热爱劳动,能吃苦耐劳。但是好多外来民工子女自卑、缺乏自信心,主要表现在:在穿着、学习等方面,总觉得自己落后一等;有的觉得自己言语十腔十调,穿着土里土气,担心同学笑话;本地孩子见多识广,自己显得孤陋寡闻,于是害怕抛头露面,再加上成绩较差,见识不广,更感到自己差劲。自卑导致他们特别介意别人的说话,不经意的一句话往往变成了挖苦、讽刺。从而导致打架、斗殴。在学习方面,外来民工子女的异地就学在各方面都表现得很不稳定,而且由于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校,在教育的管理体制、教科书的选择使用、教师的教学方法等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势必造成他们在知识的衔接、能力的培养、习惯的养成、与人的相处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的缺失。一部分外来民工子女在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主科上新旧知识断档情况非常严重,以上种种导致他们对学习不感兴趣。

(二)“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德育导师制实施工作的正常运行,我校决定成立学校、年级组二级德育导师制指导小组,明确职责,经常、及时、细致地开展转帮工作。在实施德育导师制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导师聘任制度、受导学生档案制度、定期谈心与交流制度、定期家校联络制度、定期例会制度、导师培训制度、导师考核和奖励制度等,使导师的工作和管理有章可循,逐步规范。

我校的受导学生一般是家境贫寒、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群体,特别是外来民工子女优先予以考虑。我们学校的导师一般是学生的任课老师。在德育主任的安排下,任课老师先到班主任那里了解班级里学生的大致情况,然后确定与任课班级结对的学生(大部分的学生是外地民工子女)。那么任课老师就成了结对学生的“德育导师”。

1、导师聘任制度:

根据自主、公开的原则,以年级组为单位,采取个人自愿和年级组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先行推荐,后由学校德育导师制指导小组最终确定名单。

2、德育导师的工作制度

(1)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制度。对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的一般状况;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对学生每月的表现及每次考试(作业)成绩逐一登记,分析对照。

(2)谈心辅导与汇报制度。每2周至少与结对学生谈心(面谈、书信、周记、电子信箱等)辅导一次,并记录辅导内容,学生每周一次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

(3)建立家长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一次电话访问,每学期至少一次家访,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更要作为重点)。

(4)小组活动制度。小组活动分小组内活动和小组间活动两种。

小组内活动:德育导师定期与本小组学生集体交流,导师需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学生可以将自己在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或遇到的困难等讲出来,导师与其他成员均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

小组间活动:德育导师之间进行交流,将同类型的小组成员(如同属学习、道德、行为、心理等某一方面寻求指导的学生)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流,以扩大学生之间的思想碰撞,缺的更好的德育效果。

3、定期例会制度:

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交换意见,讨论问题,决定事项,总结工作。校级一般每学期召开二次,年级组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班级一般每二周召开一次。

4、导师培训制度:

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德育导师工作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导师的育人能力和工作水平。

5、导师考核制度:

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根据下列四种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1)每位导师的工作手册记录情况。

(2)受导学生和家长对导师工作的评价。

(3)受导学生的实际表现(包括品德和学习情况)。

(4)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评价。

6、导师奖励制度:

每学期学校将对导师进行考核。具体分值分配:工作手册(30%)+受导学生与家长评分(20%)+受导学生实际表现(30%)+其他教师评分(20%)。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教育方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1)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德育导师,在学校年度考核中另加分。(由校教代会讨论后确定)。

(2)设立“优秀德育导师奖”。

7、德育导师的工作方法

(1)“身教”育人、人格熏陶。“身教重于言教”,导师只有重视自身的人格修养,注重身教,才能以自己的模范人格为学生树起前进的目标,导师应以自身的人格魅力“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人格的塑造。

(2)交流谈话、心理相容。导师通过经常性地与学生谈话,以多种方式与学生进行交流,走进学生的心灵,建立心理上的认同,达到心理相容,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可以根据导师自己的特点与学生的特点运用有特色的交流方式,如有的导师有意识地将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操作技巧运用到导师制工作中,运用行为科学的可操作性的技术来矫正学生的问题行为;一些导师则通过周记、书信等方式和学生进行“笔谈”,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培养健全人格;一些导师则利用电话、“心灵寄语”和学生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学生的喜、怒、哀、乐,为学生分担烦恼和忧愁。

(3)引导学生自我教育。导师创造条件,培养学生自我评价和自我认识的能力,激发学生自我调节的内部动机,通过学生对自己心理和行为上积极主动的自我调节,达到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目的。

(4)教育与研究相结合。导师把教育学生看作是一项日常工作,同时也是一个研究的课题,对于所引导的过程与效果进行记载、分析,撰写个案分析材料,定期开展研讨,促进理论与实践上的交流与完善,不断提高“导”的水平。

(三)“道德讲堂”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传统文化、普及道德规范、宣传道德楷模、引领道德风尚,“道德讲堂”建设活动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德育建设的重要方面,积极报道学校各类先进的优秀事迹,创造浓厚的道德氛围。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增强“道德讲堂”的影响力和引导力。我校决定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学校道德讲堂”工作原则

1)实践性与实效性原则。以师生亲身实践、参与活动、体验学习为主要方式,通过宣讲活动及开设班会主题活动课、专题讲座等多种渠道开展工作;活动要具有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整合与互补原则。将“学校道德讲堂”与学校各类教育活动相互补充,与家庭、社会教育共同完善,整合学校长期开展实践教育、体验教育活动的工作经验,综合利用各类已有阵地,以整合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推开。

3)全体性与主体性原则。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活动,培养健康的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尊重师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师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自助自立自强,促进师生健康教育整体氛围的形成。

2、“学校道德讲堂”工作目标

1)倡导“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奉献社会,提升师生的道德水平,努力实现“教育一代人,引导两代人,影响三代人”以及“学校道德讲堂”建设覆盖的目标。

2)“学校道德讲堂”的具体目标为:形成“好人好报”的社会共识,推动“知行合一”的道德实践。把促进转化作为建设“学校道德讲堂”的首要目的,将先进的道德理念内化为群体意识,在行为上由“他律”转向“自律”,引导师生在实践中完善自我,提升素质。营造“崇德尚善”的浓厚氛围。把对学校重点人群的教育引导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使学生在参与中认知、感悟、接受、提高,人人争做道德建设的参与者和先行者,使“讲道德、做好人”蔚然成风。

3)在实践及活动层面扎实推进师德建设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运作效果明显、切实可行的“学校道德讲堂”工作机制。

4)增强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自我意识等方面的心理适应、自我调节、健康成长的能力,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

3、“学校道德讲堂”活动目的

围绕“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1)社会公德建设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等,以“礼仪”为核心。

2)职业道德建设主要包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办事公道、热心服务、奉献社会等,以“诚信”为核心。

3)家庭美德建设主要包括:夫妻和睦、孝敬长辈、关爱孩子、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等,以“和睦”为核心。

4)个人品德建设主要包括: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等,以“友善”为核心。

针对学生,我校着重以“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为主。重点对学生进行“三心”教育,即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以“我学、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形式。通过努力达到“教育一代人,引导两代人,影响三代人”的目标。对教师进行“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奉献社会、提升自己”为主要内容的师德教育,传承我市教育行业精神。

4、“学校道德讲堂”活动安排。

1)以班级为单位,利用班会课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统一安排一次班会课开展活动,初一以“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为主题,初二以“友善互助、自强自立为主题,班主任根据本班情况制作一个“道德讲堂”的课件。

2)在开展活动之前,各班根据本班情况确定一名“典型学生”,并对他的事迹进行故事编写、拍照或制作成ppt课件,确定一批宣讲学生,主持和开展此项活动。

5、“学校道德讲堂”活动要求:

1)每次活动开展前,各班需提供的活动资料如下包含道德故事、道德短片或照片相关歌曲、相关经典诵读等环节内容的道德讲堂教案一份。

2)活动结束后各班需提供:学生感想文章5篇

(四)教师教学素质的提高

通过该课题的研究,教师对外来民工子女的情况有了深入的了解。教学观念、教育教学方法发生了改变,教师的教改意识增强,课题研究的水平得到了提高。如:姚云娟老师撰写的论文《培养健康心理提高外来民工子女英语学习效率》发表在20xx年的《科学大众》;闻红英老师撰写的论文《爱满天下——陶行知名言在“对外地民工子女的教育中”的运用》获20xxx年度苏州市教育学会教育论文比赛三等奖;朱巍老师撰写的论文《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奏响自主学习旋律》获江苏省第十届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作品大赛二等奖;朱巍老师撰写的论文《信息素养,漫漫长路需求索——农村初中生信息素养培养的几点思考》获苏州市教育学会教育论文三等奖;闻红英老师撰写的论文《体育教学中对弱势群体的心理抗挫教育》获江苏省“蓝天杯”论文比赛二等奖;陆涛老师撰写的论文《用爱浇灌他们心中的音乐之花》获江苏省“蓝天杯”论文比赛;柏育红老师撰写的案例《耐心走进内心真心换得信心》获江苏省教育学会案例评比二等奖;张瑾老师撰写的案例《为你打开一扇窗》获江苏省教育学会案例评比二等奖;许爱林老师撰写的案例《老师帮我拍张集体照吧》获江苏省教育学会案例评比三等奖;王芳老师撰写的案例《逃学风波》获江苏省教育学会案例评比二等奖;姚云娟老师撰写的案例《宽严相济——-“问题学生”的转化策略》获江苏省教育学会案例评比三等奖;柏育红老师撰写的案例《给你一个机会,还我一个奇迹》获太仓市班主任案例评比三等奖。

随着课题研究的不断深入,我们总结了前一阶段研究成果的同时,深刻地认识到研究工作才刚刚开始,所以我们对本课题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思考:

1、理论素养不够丰富。课题组成员在专家的指导下,阅读了一些与课题研究有关的书籍,丰富了自身的理论素养,但随着课题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感觉到理论知识的缺乏。

2、本课题中,学生学习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将是今后研究的重点。如何在学科教学中进行因材施教,找到适合外来民工子女的教育教学策略;如何丰富校本课程的内容,实现多元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3、学校教师的年轻化,经验不足,缺乏专家的引领,教师研究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4、进一步加强课题资料的收集、整理、上传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整理、归档、上传。

1、再次开展课题理论学习、典型案例学习与分析、研究,做好学习心得撰写和交流。

2、围绕《农村初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研究》课题,进一步开展好“德育导师制”工作,督促好教师做好各方面的记录工作。充分利用我校的品牌特色——科技教育,对外来民工子女进行养成教育。

3、开展课题的交流研讨会,发挥教师群体自主教研作用,做到以教师的个人发展促进学校课题研究的发展。

4、结合课题研究,请专家讲座,组织研讨交流活动。课题组将分教研组进行分别研讨,开展以学校教师与专家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的活动,促进课题组成员与课题研究共同成长。

5、进行课题的开发和评估,认真总结课题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

最新国内外当前形势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附名单)

线路名称行程共计晚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时间结束时间

出发地点返回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次数标准

住宿次数标准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

景点门票

保险情况

付款方式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应交纳团费总额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2.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国内外当前形势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货物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报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_____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_____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难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略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唛头

5.1?卖方应在第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a.收货人:_________;

b.合同号:_________;

c.唛头:_________;

d.收货人代号:_________;

e.目的地:_________;

f.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_________;

g.毛重/净重_________;

h.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以厘米计):_________。

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装运条件

6.1?如是外国货物:

6.1.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名、数量、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货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名、规格、数量、总体积、每箱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的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6.1.2?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交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6.1.3?卖方应在租订的运输工具抵达前7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把运输工具名称、装货日期、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通知买方。

6.1.4?装单日期应为实际交货日期。

6.2?如是国内货物:

6.2.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量、总体积和备妥贷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积(立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2.2?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6.2.3?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

6.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8._____

8.1?出厂价合同,货物装运后由买方办理_____。目的地交货价的合同,由买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的110%的“一切险”的_____。

9.支付

9.1?支付应使用人民币。

9.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无误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由卖方银行为买方出具的合同总价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b.形式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合同总价。

c.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9.2.2?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每批交贷金额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运输部门出具的运单正本一式三份,副本两份;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所交合同货物的相应金额;

c.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五份;

d.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五份;

e.本合同第7条要求的装运通知电传一份。

9.2.3?合同中全部货物被买方验收之后,提交下列单据可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双方签订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一式五份;

c.以买方为抬头开始_________的即期汇票一份。

10.技术资料

10.1?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1.质量保证

11.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并保证其货物业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11.2?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索赔。

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2.检验

12.1?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向当地的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_____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2.3?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索赔

13.1?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应由_____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3.2?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且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_____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规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对更换条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4.迟交贷

14.1?卖方应按照要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受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和/或终止合同。

14.3?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罚款

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课以罚款,款金应从贷款中扣除,罚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应考虑终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中国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中国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在中国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履约保证金

18.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通过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或买方可接受的外国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货物保证期满为止。

18.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8.3?如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_____

19.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决,则应采取_____。

19.2?_____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_____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_____。

19.3?_____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4?_____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应败诉方负担。

19.5?在_____期间,除正在进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0.违约终止合同

20.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a.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货物;

21.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2?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3.适用法律

23.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4.2?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就,双方各执一份。

24.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卖方(公章):_________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最新国内外当前形势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____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____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二章专用条款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__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_________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_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岁)旅游费用为___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__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_________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____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_________旅行社(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最新国内外当前形势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自20xx年换届以来,xx镇党政、人大领导班子在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镇人民,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建设“和谐”的奋斗目标,坚持“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准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牢固树立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健康发展。本届政府的五年,是历史上发展最快的五年,也是为民办实事最多的五年,为xx镇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全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xx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亿元,财政收入3305万元,农民人均收入7600别比20xx年增长12、87.15和24.59;各条战线也捷报频传。曾获浙江省教育强镇、农民素质培训集体光荣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绍兴市“三无”镇乡。纵观五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素质提高,不断加强机关制度建设。

1、着重落实三个制度。

一是落实思想建设制度。坚持每月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每周机关干部学习制度,从党的纪律、政策到时事政治、重要文件、专业知识,在学习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特别是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员先进性教育,增强了广大干部的宗旨意识、奉献意识、公仆意识。此外,我们还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函授和学历晋升,五年来,参加党校学习的有人次、参加学历晋升有人次。

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度。平时,认真执行民主议决事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凡重大问题严格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遵照落实,20xx年,根据市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内容又作了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增强其可操作性。每年,还按要求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促进班子集体与干部个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要求每位机关干部对待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使大家能在集体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理解。

三是落实日常工作制度。完善《机关干部岗位目标治理责任制》考核制度,细化、量化岗位职责,强化责任制落实,以实绩考核为导向,激发机关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行政、事业混用相结合的干部人事制度,以人事任免为导向,努力营造一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工作氛围;建立班子联片、联村、挂钩企业、扶持贫困户、抓重点项目制度,以领导表率为导向,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围绕“中心”建设,着力营造发展新优势。着重做好三篇文章。

一是做好农业经济文章。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在继续加强万亩草莓葡萄科技园区建设、创树农产品品牌等措施,巩固传统主导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兴建蔬菜、花卉等各类特色基地,进一步开发新兴主导产业;切实加强与省级科研院校合作和新品新、新技术推广力度,鼓励引导农户向外省市拓展市场,努力构筑以为龙头的农产品科研、种植和销售网络。xx镇也因此多次被命名为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绍兴市绿色农产品基地和绍兴市效益农业先进镇乡。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方面争取项目,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基础设施的投入,目前,累计投资3000多万元,完成了300多户的水利拆迁安置、30余公里的标准堤砌筑和全部埂段的除险加固等重要工程,完成了全镇农用电力增网、竹玉湖土地整理等重大项目,最近,投资近700万元的连七湖低中产田改造工程,也已提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是做好工业经济文章。优化企业发展格局。坚持树强扶优,引导规模企业创品牌,促使骨干企业上规模,培育苗子企业上等级,形成梯队连动发展新格局,现有工业企业1224家,其中,500万元销售收入以上企业14亿元以上规模企业2家,并形成建材、机械、轻纺三大工业支柱产业。加快园区建设步伐。目前,规划建设了集镇、草江、石壁山三个工业园区,主动接受周边乡镇、街道经济辐射,促进企业迅速集聚,尤其是石壁山工业园区,基本完成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共吸引企业13家。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鼓励企业搞好技术改造,加快新产品开发,近年累计完成技改投入6.4亿万元,开发新产品20只。外向型经济稳中有升。尤其是20xx年全镇自营出口创历史新高,达300万美元。企业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全镇有11家企业通过iso9000认证。

三是做好三产经济文章。根据自身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运输业,特别是成立了水上运输协会,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水上运输专业户扩大业务规模,另一方面,通过信贷支持和协会服务,解决船户的后顾之忧。目前,现有专业运输船舶300多艘,平均吨位达250多吨,年产值逾2.5亿元。同时,切实加强对机运车运输业的引导,拓宽运输领域,扩大总量。

3、围绕集聚功能,不断改善城镇窗口形象。着重建好三个工程。

一是建好省市重点工程。集中力量,落实措施,积极配合诸永高速这一省级重点工程建设,完成了xx段土地征用600多亩、房屋拆迁15户工作,现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依靠群众,着力引导,稳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六大市级重点工程,20xx年,在全市率先完成全镇康庄公路建设;20xx年,潘家、辉埠、小孤山等7时通过新农村建设验收,农村垃圾集中处理、饮用水等其它重点工程也取得了可喜成绩。

二是建好为民实事工程。积极发动各村结合自身实际,兴办为民实事工程,切实改善村级基础设施,完善村民生活环境。仅20xx年,全镇各村共有建设项目139个,总投资达1188万元,如吴墅村投资90余万元,加强百亩蔬菜基地建设;石壁山村投资100余万元,完成了兰香湾水库建设等。

三是建好集镇基础工程。近五年来,我镇以市场为导向,合理规划建设了集镇主要干道,完善了各项配套设施,现投资250余万元的集镇自来水改造工程动工兴建,投资150万元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同时,通过市场化操作,加大对集镇农贸市场和商品房的开发力度。

4、围绕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社会各项事业进步。着重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环境整治重点。自从市委提出“三创”活动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始终把这一项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并结合“建绿爱绿”和文明村(单位)创建活动,集镇建立完善了门前三包制度,各村分别进行了垃圾站房建设和道路硬化、庭园绿化,全镇环境面貌和人的精神风貌得到改观。

二是突出教育事业重点。投资120万元,新建了xx镇中体育馆等工程,改善了学校内部设施和外部环境;拟投资200万元、占地10亩的xx幼儿园正在进一步筹划之中。同时,大力开展文化特色村的创建工作,目前,有泥沙埠、湖山等9个村分别被市命名为科普特色村、体育特色村和文艺演唱特色村;深入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群众参保率达到85以上;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扎实推进,民政优抚和武装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是突出社会稳定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教育,坚持信访工作责任制和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每月一次大排查制度,有效地控制群体性上性和越级上访;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建立了农村法制学校,加强外来人员的教育、治理和服务,加大了对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破案率有明显上升。

5、围绕固本强基,切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重抓好三大建设。

一是抓好新农村建设建设。我们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对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建设,加强了帮助和指导力度;对经济相对薄弱村,加大了扶持工作,通过领导帮、政策帮等措施,做好转化工作,促使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跨上新台阶,目前,全镇有7个村跨入了新农村行列。同时,我们十分注重村级集体经济的巩固壮大,作为新农村建设重中之重来抓,引导各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村优势,拓宽致富门路,实施资源开发、资本经营、资产治理,在兴办公益事业等工作中,注重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多方集资集财,这些做法为各村开辟了稳定的财源。20xx年全镇各村集体收入达到924万元,村均达到27万元。

二是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切实指导34个村完成选举工作,及时部署换届后续工作,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健全村级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村两委班子上岗培训,重点提高村级干部依法治理村级事务和农村实际工作能力,同时,为激励村干部的积极性,开展了评选优秀村书记和优秀村干部活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实施发展对象短期培训制和党员预审制,全面推行了行政村党员发展全程公示制和企业党员发展双向公示制,严把入口关,近五年发展新党员名。

三是抓好基层民主建设。实施并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治理工作,保障落实农民“三权”。

在构建机制上,着重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在具体指导上,出台了《关于实施“三公开两恳谈”制度的意见》;在创新载体上,实施了会议决议通报、上门宣传、集中办公等多种形式。

换届以来,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人民安居乐业,充分展现我镇全体领导干部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精神风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抓经济工作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工业块状经济“低、小、散”现象十分突出,结构调整步伐不快,经济质量效益不高。

二是镇村干部旧的思想观念有待于进一步转变,旧的工作方式方法依然存在,部分干部的责任心、事业性不强,个别村级班子内讧不断。

三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同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距离。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进行反思,并根据实际情况,坚持观念上的创新,切实做好优势转化文章,化解制约因素,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我们决心,以这次届末考评为契机,站好最后一班岗,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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