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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聘用辅助人员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院辅助人员待遇如何(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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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聘用辅助人员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院辅助人员待遇如何(9篇)
2023-01-02 14:17:32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法院聘用辅助人员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住址:_______________一般为户口所在地,也可为现居住地

被告: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工作单位

住址:_______________即你出租给他的房屋地址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数额)。

2、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间的租赁合同。

3、请求返还原告所有的屋内家具一套,价值约________________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法院聘用辅助人员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面积共__________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三条价金及支付

1、押金: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__________内退还。

2、承包费: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交纳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每月__________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___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_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__________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推荐法院聘用辅助人员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答辩人(被申请人):王**,男,19**年*月*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路***弄***号***室。

被申请人王**针对申请人王**、王**、王**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甘民一民终字第242号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案(案号:20xx民申字第1871号),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首先,天一艺术馆内存放的画作、文物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无论其馆藏画作、文物数量多寡,皆与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无关。其次,天一艺术馆内馆藏画作与文物的数量已经查实。一审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即对天一艺术馆进行了查封、清点,共统计在册画作117幅及石鲁的《书法对联》一幅。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此皆予以认可

,不存在所谓的“重大遗漏”。事实上,天一艺术馆在被继承人生前为了文化交流而捐赠过部分画作和文物,申请人却一再抓住以前宣传册上的画作和文物数量来认作现存馆藏画作文物数量,实在不合逻辑。

再审申请人声称现陈列于天一艺术馆的117幅画作中,其中14幅被王亚民用复制品替代。被申请人再次声明:天一艺术馆不是遗产范畴,馆内是放原作还是复制品,完全是其内部管理以及保护画作的需要,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王**所持有之《孙悟空》画是被继承人所赠小幅《孙悟空》,亦不属于遗产。被继承人生前曾多次向儿孙赠画,三位再审申请人也拥有多幅被继承人所赠的画作,被申请人王**作为被继承人之子,拥有一幅父亲所赠的画作实属正常,且被继承人向被申请人赠画时出具了赠与证明,足以证明小幅《孙悟空》画作为被继承人所赠。再审申请人所主张的是20xx年连同数十张名人画作在被继承人家中被盗的精品《孙悟空》画作,该精品《孙悟空》画作不同于被申请人所持有的小幅《孙悟空》画作,是两幅不同的画。家中画作被盗后,被继承人怀疑是申请人王少平偷画,因此对于失窃的精品《孙悟空》画作应当由王少平来说明情况。

再审申请人称被申请人王**盗取了天一艺术馆180幅画作,该说法是对被申请人王**的xxx。再审申请人在20xx年3月在天一艺术馆取画一事,是被申请人张帆主持艺术馆工作时安排给被申请人王亚民的工作。对此,再审申请人已在二审答辩状中作了澄清,此处不再赘述。盗窃行为是受我国刑法所规制,由国家公权力机惩治的违法犯罪行为,申请人作为自然人,却一再xxxx被申请人王亚民。王亚民对此严正抗议,并保留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天一艺术馆作为20xx年依法登记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独立的财产主体,存放于天一艺术馆内的全部画作和文物是天一艺术馆的合法财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王天一为了收藏展览自己的美术作品及所收藏的文物,进行文化和学术交流,在艺术馆设立之初,就向成县文化局报备过相关画作,作为艺术馆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因此,天一艺术馆内的画作的所有权已转至天一艺术馆,不再由被继承人王天一所有,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二审判决对于天一艺术馆内的画作与文物归属的认定完全正确。

天一艺术馆1.55亩的土地使用权使与房产是天一艺术馆应具有的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是1995年由成县文化局征收城关镇中心行政村的土地并划拨给天一艺术馆使用的,用地类别为“文化用地”,土地所有权归成县政府,使用权归天一艺术馆,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天一艺术馆现有房屋40间作为艺术馆的展区及办公场所是艺术馆进行业务活动所必需的场所,属于艺术馆应具有的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艺术馆存续期间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分割天一艺术馆画作、文物、房屋、土地使用权将使天一艺术馆无法存续,且违背被继承人生前夙愿。正如二审判决所认定的,天一艺术馆是被继承人王天一为造福家乡文化产业而创办的弘扬艺术传播文化的公益性单位,其主要业务活动是收藏展览王天一画作与其收藏的文物,若分割天一艺术馆内所的画作、文物,天一艺术馆将无作品可供展览;若分割天一艺术馆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天一艺术馆将无场地开展业务。被继承人王天一生倾其一生筹建了天一艺术馆,以其通过举办作品展览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家乡的文化事业发展贡献力量,被继承人王天一前曾多次表示“天一艺术馆我生为艺术馆,死后为纪念馆”,在被继承人王天一写给成县县委书记、县长的工作汇报里,被继承人也表达了希望天一艺术馆由政府运营管理,让其作品永留成县的愿望。因此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分割天一艺术馆内全部画作、文物、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请求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生前夙愿。

至于再审申请人在二审中请求法院对天一艺术馆的画作、文物、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纸面分割”,明确归属,保留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被申请人认为此种说法荒唐至极。我国法律没有所谓的“纸面分割”的规定,一旦法院对天一艺术馆画作、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再审申请人对于分到其名下的财产即拥有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再审申请人若要取回变卖画作,出租、出售房产土地将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届时法律将无法保护天一艺术馆的完整性,天一艺术馆将难逃被分割解散的命运。因此,再审申请人提出的所谓“纸面分割”,保留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再审申请人为了分割天一艺术馆,官司打到了最高院,其目的已昭然若揭,完全是觊觎天一艺术馆的经济价值,其保留天一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完全不可靠。

再审申请人王百灵系被继承人的孙女,王百灵在祖母、父亲与叔叔均健在且未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无权继承祖父的遗产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退休后有充足的退休金保障生活,无需王百灵为被继承人提供主要的经济来源,王百灵也没有给予被继承人劳务等方面的主要扶助。因此,二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王百灵没有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是完全正确的。王百灵本来就是被继承人的亲孙女且王百灵双亲健在,被继承人带大王百灵是协助王大平夫妇抚养王百灵,王百灵与被继承人之间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事实上都是正常的祖孙关系不可能是所谓的“养孙子女”的关系。被申请人完全认同二审法院对于王百灵不具有继承权的认定。

最后,被申请人王**提请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注意,对于弘扬王天一先生的艺术遗产,一边是被申请人耄耋老母与次子王亚民殚精竭虑,多方奔波、多方求助,出版纪念文集,保护艺术馆;另一边是申请人劳师动众,煞费苦心,不顾老母亲高龄病危,一再发起诉讼,进而强行霸占老人在兰州的住房和二审判决中属于被申请人的房产。还多次对王**进行人身攻击,阻挠被继承人文化研讨会顺利召开,扰乱艺术馆的相关保护计划。申请人不顾人伦,唯利是图的丑恶嘴脸为世人所不齿。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王亚民认为,于情于理于法,二审判决皆查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再审法院应当在审查材料后,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答辩人:王**

20xx年7月22日

推荐法院聘用辅助人员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20_年,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参谋服务放在核心位置,围绕党组中心工作,加强决策调研和督查。健全和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改进信息报送技术手段,发挥“中枢”作用,抓好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全院性事务的统筹协调。坚持勤俭高效抓后勤,优质精细搞服务,保证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提高人员综合素质。今年来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 “三大主题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大学习、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统一思想认识。现将20_年工作述职报告如下:

一、做好文秘工作,为领导决策参好谋

坚持把参谋服务放在核心位置,提出了“文字无差错、材料创精品”的要求,悉心做好公文和各类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全年共审核、制发各类文件221个,起草领导讲话发言材料15份,各类汇报、调研、总结以及经验材料等56份,约45万余 字,其中5000字以上的大型综合材料共12份。起草了市人大五届六次会议、全市法院院长会、全市法院工作汇报会、全省法院“大学习、大讨论”院长论坛等重要会议的工作报告和领导发言,8月起草的我院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得到市委领导充分肯定,并作出了重要批示。 围绕党组中心工作,加强决策调研和督查。9月,由徐院长带队,深入到各区县法院,对两庭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就全市人民法庭修建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向院党组、市委政法委、省法院作了汇报。考察眉山、雅安中院信息化建设,制定了我院计算机网络建设初步规划。全年完成上级机关和院领导交办事项督查督办15件。

二、做好信息宣传工作,为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尽好力

健全和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改进信息报送技术手段,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和效率,为上级机关和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参考。全年编辑《法院工作简报》60期158条,同比分别增加46.3%和29.5%,被省高院、市委办、市委政法委等采用 47 篇。

加大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全市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物质装备建设的工作成就;积极宣传全市法院广大法官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在《人民法院报》、《四川法制报》、《遂宁日报》、遂宁电视台等媒体上刊播了宣传法院工作的图片16张、稿件53 篇;策划、制作“三大主题活动”、“大学习、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展板4期,各类宣传标语12幅。协助中央电视台《中国法制报道》、《今日说法》栏目对我院审结的胡安戈投毒致其父母死亡案进行采访报道,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

三、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为法院有序运转铺好路

发挥“中枢”作用,抓好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全院性事务的统筹协调。筹办或协助筹办全市法院院长会、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会议20余次。尤其在今年3月省法院刘玉顺院长和9月省委、省政法委书记王怀臣到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在时间紧、人员少、头绪多、材料急的情况下,办公室人员加班加点,精心准备,圆满完成了会议和接待工作,受到市委政法委的表扬。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来人来客146批次,1800余人次,累计接待会议87次,保障干警午间安全、卫生用餐252次,15120人次。做好机要保密和公文处理工作,收发中省市各类文件材料、机要信件500余件,及时传送文件、电报400余份,未发生延误、丢失和泄密事件。加强与目标考核部门的协调,认真完成综合治理、督查督办、保证目标以及整体目标任务考核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和迎检工作。加强了对基层法院办公室、行装科的工作指导,促使其职能更好发挥。

四、做好人大联络工作,为内外沟通搭好桥

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是增进人大代表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也是法院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的重要途径。4月,徐院长带领办公室、执行局人员,陪同市人大副主任张忠慧等一行深入到各区(县)法院进行执行工作调研,并向市人大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有力推动了我市执行工作的开展。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5次,致函征询意见125份;认真督促办理代表建议和市人大会交办督办件6件;一年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参加公开听证、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160人(次)。

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好务

坚持勤俭高效抓后勤,优质精细搞服务,保证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了审判和其他工作用车,驾驶人员任劳任怨,不计得失,全年安全行车累计44万多公里,共消耗油料543653升。同时厉行节约,驾驶人员擦洗车辆2350余次。全年整理各类档案210卷,办理调档查阅780余次。依法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29 件,标的金额 5744万元。

严格财务管理。狠抓财务制度落实,强化内部机制管理,做到了票据帐目清楚、现金无误、开销合理;草拟各类拨款请示和经费申请30余份,上报各种财务报表、报告1300多份。1-11月份,总支出1488.15万元,其中拨入基建、偿还基建借款740万元,专项支出1,220,189元,共收诉讼费2,357,642元,收罚没款601万元,退诉讼费23.52万元。案件款往来500余笔,新增案件款6.94亿元,已支出6.95亿元,现有余款9,786,562元。同时积极与财政协调,为困难干警争取解决医疗费用5万元。20_年被评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决算先进集体”。

努力改善办公设施。改造办公室12处24间,制作隔断42个,铺设各类线路1600余米,安装窗帘200平方,整改卫生间8个,衣帽间6个;改造了新闻发布室、阅览室、档案室和6楼会议室,建造了健身房、羽毛球场等运动场所,并对部分设施重新布局和增设。购置安装空调24台、文件柜23个,办公桌椅6套,会议桌椅126件对机关大院的各类设施和配套附件,做到随时巡查、清点和维护,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疏通、维修40余次。积极参与创卫,使办公区域的卫生、绿化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和提升。对中央政法专项补助我市法院价值220余万元的物资装备,如安检设备、庭审监控设备、车辆、电脑、办公桌椅等,发放到各基层法院,大大改善了基层办公、办案条件。

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按照院党组安排,第一时间抢购饮水、食品、消毒液、雨衣、照明器材等救灾物资,价值5万余元,连日送往受灾的什邡市和绵竹市法院。参加治安巡逻值勤、守护饮用水源23人(次),为夜间值班干警提供照明、就餐等后勤保障20余次。对震后的办公楼、宿舍区进行了3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因地震损坏的和平路家属区房墙维修、加固80余平方米。

六、做好队伍建设工作,为事业发展固好本

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提高人员综合素质。今年来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 “三大主题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大学习、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理论学习,开展深入讨论,先后召开支部党员学习大会12次,干警均写出了心得体会和自查报告。一年来,办公室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

同时在部门内积极倡导实干奉献精神,营造团结和谐氛围。从落实院内各项规定入手,强化全体人员的遵规守纪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在办公室成员中树立善于学习、勤于思考、乐于奉献、敢于开拓的精神。一是加强内部学习,树立奉献意识。我们每周五按时召开室务会,组织大家对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同时结合各项教育活动对办公室人员进行教育,使全体人员做到谋事而不谋人、奉献而不埋怨,经得住工作艰苦,耐得住生活清苦。二是注重整体团结,强化和谐氛围。要求全体人员在工作中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有事大家干,困难大家帮。今年以来,办公室人员时刻把团结放在首位,创造了和谐融洽、互帮互助的工作环境,心齐、气顺、劲足,促进了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工作中的不足

在取得成绩同时,对照院党组的要求和办公室的职责,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门人员结构、素质与工作任务的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在信息的采编上还存在质量不够高,前瞻性不够强,上级有关部门转发率不高等问题。三是因工作繁重,头绪众多,还存在服务不到位的地方。四是长期辛苦工作,个别同志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有所弱化。上述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着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20_年,办公室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院长直接指导和各庭室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法院工作中心,牢固树立为领导服务、为审判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增强参与司法政务能力,提高管理司法事务水平,较好地发挥了办公室参谋助手、督促检查、联络协调、后勤保障等综合作用,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推荐法院聘用辅助人员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原告: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岁,_____族,无业,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析产继承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依法分割被继承人 王东君遗产。

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继承人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被继承人与已故妻子刘___育有两子,即王___、王______,后被继承人与原告于__________年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_购买楼房一套,房产证号。该处住房是在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上述房产应属于被继承人与原告的夫妻共有财产。被继承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去世,生前没有立下遗嘱。继承人也未对被继承人王东君所留遗产进行分割。现原告与被继承人的子女就房产分割与遗产继承产生纠纷,原被告多次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望判如诉请。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法院聘用辅助人员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刚进大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毕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

听说其他同学在律所实习的都比较闲,基本没有什么可做的。我觉得和他们相比,我还是很幸运的,虽然接触的东西不是很多,但是负责带我的实习老师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

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退一审卷宗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比如整理卷宗,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再如旁听庭审,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氛围,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无不折射出审判的严肃和公正,几乎每次都能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和灵魂的洗礼,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槛的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

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在实习中,经济庭法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严正品格,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节操,深厚的法学底蕴,丰富的法律知识,广泛的社会经验和高超的驾?驭庭审的艺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他们的身上闪烁着法治文明的光芒,寄托着百姓群众的法律信仰。尤其是经济庭?处理的案件,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有关经济犯罪的案?件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经济利益,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因此法?官们作出最后的判决与裁定都慎重万分,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利益要求,权衡利弊,以求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得我在法理课上曾学过:法律是社会的调节器,而法官?则是社会疾病的疗救者。经济领域是一个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学无止境的领域,更是一个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的世界,因此相比之下,经济庭的法官们要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来学习日新月异的法律业务,转研审判艺术,探寻司法规律,而且还要面对物欲的诱惑而忠诚奉法,全身心地追求公平与正义,永远保持性情的冷静与人格的独立,他们需要更超脱的精神境界与价值追求,这些他们身上所体现出的本色都是我今后要努力培养与塑造的,只有这样,我才能时刻准备着接受漫漫法律人生中一切困难和挫折的考验与挑战!

比较惭愧的是:我常常要人带者和教着做事情,给经济庭的法官们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但是他们都循循善诱、不厌其烦地?耐心指导,使我得到了最大的训练,同时让我也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比如:在最短的时间内就一件事情,问一些必要的问题,避免出现一些可能的结果时而不知道怎么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能主动配合实习部门开展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习日记。在这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对法院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促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然而,由于我们的专业课程?才刚刚开始,许多专业知识还没有学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在老师的指导下,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还得靠自己。实习时曾不断告诉自己:在今后的大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养,这样才有资格立足于法律事业中。

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我成长了,也成熟了,这里包含了我的努力与付出,但我更要感?谢我们龙岩中院,因为她给了我这次机会;还要感谢经济庭的所有前辈们,因为他们给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帮助与肯定;感谢我所遇到的所有好心人,因为他们的鼓励与帮助……

如果我有魔法,我要让全世界看到我热忱而感激的心,我有魔法吗?没有。所以我只能把“谢谢”在心中默念。

如果经历也是一种积累,那么这两个星期无疑使我变得自信而富足,经历是一种积累吗?是的。所以,第一次的法院实习?将成为我一生的宝贵财富!

推荐法院聘用辅助人员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通过学习必读篇目,对照党章有关规定和"两个务必"以及"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认真反思了自己在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我深刻认识到,自己与新时期合格党员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在理想、信念方面,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在审判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不强。

(二)在宗旨观念方面,存在着考虑个人利益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不够的问题。在近几年提职、晋级等问题上,想得多的是自己应该得到什么,很少思考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为集体都做了什么。在从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着对当事人态度不好、思想工作做得不细的问题。

(三)在党的观念方面,片面地认为,审判应该独立。对市委、市政府过问的案件及市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存在抵触情绪,认为这是干扰法院独立审判。

(四)在业务学习和工作方面,存在不适应的问题。近年来,工作满足于过得去,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对新形势下审判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缺少对策,审理复杂案件、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

(五)在纪律作风方面,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不够积极。尤其是近几年,对机关党委组织的活动缺乏兴趣,对党委组织的政治学习在态度上不认真,得过且过;纪律观念比较淡薄,工作作风比较松懈,在审判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失误,造成了不良影响。200x年,我在审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中,将一次庭审笔录丢失。此案审理结束后,败诉一方当事人以此为由到处上访,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一)放松了理论学习。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不够,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普通的法官,能够依法做好审判工作就是讲政治了。

(二)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人主义、享乐主义也不断有所滋生。在司法实践中,宗旨观念淡薄,群众利益观念不强。

(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淡薄。对做好审判工作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识不深,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联系起来,做好自己工作。

(四)进取精神不强,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审判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使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五)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尤其是在工作作风上,不够严谨细致,工作责任心不强,总认为不会出大问题,丢失笔录事件的发生就是这种思想所致。

随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照检查,分析评议,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第二,增强宗旨意识。个人利益永远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入党申请书格式,坚决克服对当事人态度生冷的现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提高法院公信度和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出发。

第三,增强大局观念。坚决克服过去在办案中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淡薄的问题,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培养良好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工作责任心,坚决杜绝丢失笔录这类事件的发生,逐渐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审判纪律,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第五,努力学习业务。努力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

推荐法院聘用辅助人员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委托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兹委托,在本人与_______。之间纠纷中,作为本人在诉前、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的委托代理人。

作为本人的全权委托和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提起诉讼;出席庭审;申请诉前和/或诉讼财产保全和/或证据保全;起草、签署并提交法律文书;承认、变更、放弃仲裁或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庭外或庭前和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接受法律文书的送达;指定银行帐户接收执行或和解款项和/或法院退款等。

委托人: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法院聘用辅助人员心得体会及收获九

()确申字第号

确认申诉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诉人以(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为由,提出确认请求。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出了( )确字第号裁定不予确认,申诉人不服,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依法向本院提出申诉。

(写明确认申诉人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本院查明,(叙述确认案件的事实及认定的证据)。

本院认为:(决定不予确认的理由:即: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原司法行为合法、原不予确认决定并无不当、申诉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不予支持进行阐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行为(裁定、决定)不予确认违法。

(合议庭署名)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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