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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优化环境卫生心得体会及收获 城管优化环境卫生心得体会及收获怎么写(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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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优化环境卫生心得体会及收获 城管优化环境卫生心得体会及收获怎么写(四篇)
2023-01-02 20:14:05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城管优化环境卫生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案由:因对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请求撤销或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某个决议或处理意见,以及诉求)

(列举文件依据和事实依据以及逻辑判断,证明被申请人的议决或处理意见是错误的,申请人的诉求是合理的。)

此致

(被申请人单位)

申请人: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本申请书副本______份。

原处理决定书__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___件。这就是一份城管贴单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主题城管优化环境卫生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4月5日,我校全体党员开展“落实三个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争当发展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了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推进”使我认识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好、更细的对学生进行个别化教学,更多关心外地入学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争取给来丹东工作的营商人员的子弟学生更多关心,让来丹工作的营商人员能够更安心的在丹东安家发展。

第二篇: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第三章政府公共服务第四章规范政府监管第五章维护市场秩序第六章监督保障措施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九条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及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平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十条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第十四条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与国有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已经向市场开放或者承诺开放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

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机构职能或者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由此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

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损市场公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

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他服务机构现行的证明事项或者盖章环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三)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四)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者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五)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六)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的。第三章政府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规范全省行政事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一)制定现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和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二)制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公共支付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三)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标准,提升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四)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优化行政检查措施和效率。

(五)制定事项编码规则、业务协调规范、服务测评规范等标准,建立联合审批、多证合

一、证照联办等一体化的办事流程。

(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确定公共服务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征询、听取其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制度,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禁止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公用服务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推行第三方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诺的招商条件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其职权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承诺的招商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因未按约定履行承诺条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以及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国家和本省规定。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的抵押物折扣率。

第三十一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等,降低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给予信贷等金融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第三十三条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交流提供服务,提升融资效益和效率。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第三十五条税务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全面、高效、便捷的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投资境外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询、市场信息、风险防范以及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服务。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办结、一个窗口收费等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推进各部门间、各级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

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第三十九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标准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简化涉企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注册便利,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各环节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窗口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完成注册,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登记、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优化受理和登记、审批环节的协同协作,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工作人员先予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或者核发许可证。

登记、审批事项较为复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介入,了解登记、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辅导,指导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并告知注意事项。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先行予以登记,提高登记效率。

第四章规范政府监管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当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工作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用共享,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有关信息,工作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次性办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工作队伍。

第四十四条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按下限标准收取。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

主题城管优化环境卫生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很高兴也很感谢领导给了我这样一次参加竞聘的机会。首先做一个简要的自我介绍,我叫张大文,今年岁,大专文化。年大专毕业分配到本单位工作至今。可能我站在这里大家并不陌生,这里有一直关心和帮助我的领导,有朝夕相处、亲如兄弟姐妹的同事,今天在领导的帮助鼓励及自己的努力之下站在了这里接受大家的检阅,心中百感交集。时间过得很快啊,转眼间参加城管工作已经年了。其间,我到市容队工作过、搞过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最近两年一直从事城建方面的工作,可以说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学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城市管理工作者,在这里,我首先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借春节佳节即将来临之际,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家庭美满、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我为人诚实守信、坦诚率直,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无私无畏、勇往直前,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我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平时注重理论学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业务方面,我认真学习专业法律法规,作到知法、守法、用法,为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尤其是最近两年在市清违办工作其间,在领导的精心培养下,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开拓创新,工作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我这次竞聘的是城建中队长岗位,接下来就如何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浅谈两点意见。不足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加强中队的正规化建设

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在我市已经正式成立了,但总的感觉我们的正规化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很多市民群众只认可政法系统为正规军,而把我们当“草头军”。当然,这也不能全怪群众,这中间也有我们自己内部的问题,就是以前我们的队员综合素质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甚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引用法律条款不当、执法程序违法的现象,应该说这也是导致我们在老百姓心目中是“草头军”的原因之一。就城建工作而言,这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关系到城建规划、环境保护、工商户外广告、水上建筑、交通占道等方方面面,接触的对象也包罗万象,在具体的案件处理当中,稍有不慎就可能由执法者变为被告。这也导致了以前我们在处理某些问题上缩手缩脚,其原因就是自己的执法水平有限,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所以处理起来没有把握;另外就是我们人员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比如在巡逻时遇到一个违规占道堆放的,按照以往的处理方式,处在可管可不管的边缘,有时只是口头教育一下。要知道这种违法行为一旦立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可以处以一千到五千元的罚款,如果每次只是对他们口头教育根本起不到警示的作用。而且处罚了之后,他们反而会重视起你的存在,在以后的执法过程中积极配合,为下一步的日常管理工作扫清障碍。我认为应该建立一定的奖惩机制,凡是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都必须正正规规的依法办事。现在党政机关不是有一个“首问责任制”吗?我们也可以来个“首发责任制”,即第一个发现违法行为的人从立案到调查取证一步步必须负责到底,凡是在日常的路巡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牵就!

在日常工作中,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避免有事无人干和有人无事干,赋予个人足够的权力空间,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执法效率。因此,我主张将权力下放至每一名队员身上,在执法过程中除非遇上大的原则性问题皆可相机行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二、内打基础、外树形象,切实提高中队执法水平

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城管体制的理顺对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加强队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队员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是搞好城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主张建立正常的学习培训制度,在理论上突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在业务培训上突出专业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知识及案例实务的培训。教育队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团结协作,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在对外管理上,要自觉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一方面要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同时要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和亲民执法的理念,加强教育与引导,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敬礼亮证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权利告知在先,始终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形象文明。对于敬礼亮证这一点,可能我们很多队员一时都不能接受,给那些违章人员甚至小摊小贩敬礼?简直有些滑稽!其实,我们有时也不妨学学阿,只要换一种角度考虑问题就能想得通了,我个人是这样理解的,当然不一定完全正确哦,我认为敬礼的目的是为了展示良好的形象,是敬给周围群众看的,周围群众越多我们就越得敬,而且不过是“举手之劳”嘛。这样既树立了我们的良好形象又为我们的执法工作减小了阻力。何乐而不为呢?

城管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想方设法的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理解,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实实在在的做好本职工作,为塑造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文明卫生、和谐安祥的城市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得哥伦布有一句名言: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地球,在这里,我想说: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还你们一片精彩谢谢大家

主题城管优化环境卫生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一)突出“五个推动”,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县城区、乡镇市容秩序和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推动“户定点,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机制的运行,全年全县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6万吨;二是推动5个省级美丽乡村的创建,即:,目前已完成;三是推动对乡镇实施“十要”(即:1.道路要硬化;2.路灯要明亮;3.地面要干净;4.水系要清洁;5.管线要整齐;6.张贴要规范;7.扬尘要治理;8.厕所要标准;9.市场要达标;10.环境要美化)专项治理工作,并加大了工作督查力度,直接推动乡镇场镇的精细化管理,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我局会同目标督查办对各个乡镇十要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乡镇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四是推动乡镇、县城区星级公厕新建改建及运行工作。今年城区公厕改建8座、乡镇新建17座、改建4座,目前都已投入运行。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肯定;五是推动城区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对柏香湾廉租房道路硬化近3000㎡,在古宋镇派出所门口打造压花地坪1000余㎡,对全城主次街道进行地漏疏通,得到了广大民众的肯定。

(二)突出“四抓”,切实提高了城镇管理水平

一抓1215智慧城镇管理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县1215智慧城镇管理于2014年2月正式确定运营商,并开始建设,整个工程采用政府租用模式,实行年度支付租金,十年3240万元,历时四个月,于6月底正式进入调试运行,7月15日开始办案运行,截止11月10日,受理派遣至15个乡镇,34个专业处置部门案件数达24302条,结案数22966条,结案率达到95.67%。

提供公安及交警查办案件视频资源查询68次,极大的推动了破案率的提升。在运营服务上创新采用以市场化运作,公司独立提供运营服务的这种监督与管理分离的办法,直接推动了1215智慧城管平台的正常运行。该平台现已全面整合网格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商铺店面联网报警系统、司法社区矫正平台系统、应急指挥对讲系统、室外语音对讲系统、全时空系统、在建工地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商铺店面系统、移动执法系统、移动督办系统等23个扩展子系统。目前被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专家认定,1215智慧城管在硬件软件系统建设上,在国内省内创造了多个第一。于9月24日成功接待了市委依法治市现场会的召开,得到市委王铭晖书记和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并于12月12日通过国家、省、市联合专家组以97.5分的成绩正式通过验收。

二抓城区环境卫生质量的提升。从今年元月起,每年投入近680万元,采用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司由原来的一个变成两个,由城管局进行考核,主次街道已全面推行机械化清扫作业,城区环境卫生有了一个质的变化。纵向比确实有很大的变化,横向与发达区县比有一定差距;三抓城区亮化绿化美化质量的上档。城区绿化,从今年元月起,将园林绿化管护公司由原来的一个变为了三个,实行市场化运作,相互竞争,统一考核,加强了大小街道绿地绿树的管护,极大的推动了园林管护质量的提升,做到打造节点,积极示范,科学管护。对百家渡广场和交警队转盘进行了改造,改造总面积约为2400㎡,并结合两个项目不同的特点,打造了交通绿道、文化广场建设。

为有效的利用资源,将百家渡广场由城投公司通过公开竞拍经营权的形式,对百家渡廉政文化广场的管理服务进行公开竞拍,服务期限三年。城区亮化,一是加强城区路灯的巡检和维修维护,确保亮灯率,二是加强了重要节点和时段亮化氛围的升级打造,在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整个城区重要路段进行了亮化,于今年8月对县政府门口一带的主要节点进行了亮化,三是在九庆场镇安装简易led路灯45盏,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肯定。在城区美化上,一是贴近苗族文化的实际情况,对县城区1500余根灯杆进行了装饰性美化,二是对城区的五座跨河大桥进行了亮化美化打造和更新维护。四抓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规范化管理。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出台了《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对广告店招的整治规范和审批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一年来专项清除各类违规广告、横幅、临时性广告1258余幅,在光明新城等打造融入僰苗文化特色、旅游景观特点的示范店招店牌530个,城区新装修门市店招审批166个。县城区的广告店招店牌开始进一步的得到规范化管理。

(三)突出“三项工作”,强化爱国卫生,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打下了基础

一是抓示范创建。在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成果的同时,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力度,巩固国家级卫生单位1个、省级33个、市级40个、县级34个,巩固市级卫生场镇4个,巩固全国卫生村1个、省级6个、市级13个、县级4个,巩固省级无烟单位7个、市级13个、县级4个,新申报创建省级卫生单位1个、市级1个,省级卫生村3个,市级6个,通过抓层层创建,直接推动了爱国卫生运动的广泛开展。二是常抓除“四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乡镇和县城区公共地段春季灭鼠,夏秋季灭蚊灭蝇灭蟑螂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努力消除四害病原传染途径,共组织灭鼠药品1500余公斤,气雾杀虫剂2200余瓶,锌硫酸钠、敌敌畏(用于县城区公共地段)等原药50余公斤。发放到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15个乡(镇)场镇;三是抓全民健康教育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工作,利用爱卫月及“5·31”世界无烟日等活动开展健康宣传活动,发放资料2000余份,完成“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试点乡镇(仙峰苗族乡)及大元村的指导和督查,引导农民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四)突出创新探索,推动各项工作上档升级

1.创新体制,成立县城市联合执法大队

经县委批准,县委组织部正式行文组建了由城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局、县工商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食药局、县卫生局十个部门共抽调15人组成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由城管局一名副局长兼任执法大队大队长,该大队于9月20日进场,一是加大对城区及四个通道口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巡逻监管力度,规范、处罚各类违规违章案件3012余件;二是从9月24日开始,联合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古宋镇、县城管局、路政三大队、县路政大队对三官楼以路为市的蔬菜市场进行临时治理,并规劝经营业主不能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取得了明显效果;三是交警牵头处理乱停乱放车辆4807辆次;四是住建牵头撤除私搭乱建26处。联合执法大队的成立为联合执法应急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创新思路,积极争取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项目的申报

为迎合国家智慧城市的发展形势,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得到国家、省、市专家的大力支持,成立了智慧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专家团队,认真研究的县情,历时两个多月,形成了申报的各项资料。有了1215智慧城管平台作为坚实的基础,我县已通过省级初审,正式被省住建厅省科技厅推荐参加2014年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项目申报。

3.创新完善制度机制。通过“废、改、立”三种方式,建立完善系列制度机制。《局机关制度机制》、《县城监执法长效考核机制》、《县环卫作业长效考核机制》、《县市政维修维护办法》、《县园林绿化管护考核机制》、《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县城乡垃圾收运户定点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工作考核机制》,《县1215数字化城管考评办法》、《县城市管理联合执法考评办法》通过系列制度机制的建立,极大地助推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管理、爱国卫生及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五)全面加强法规宣传,有效化解管理矛盾,提高智慧城管的知晓度,社会支持城镇管理工作氛围进一步浓厚

努力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能,积极做好城镇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强力推进规范管理、文明执法,有效营造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支持城市管理的氛围。

1.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宣传。针对一些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够了解的实际,一是印制了2万册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知识的小册子,分发给各学校、乡镇、市民等,并积极发挥电视、网络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城镇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二是高质量办好简报通报专报96篇;三是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共上稿国家媒体1篇、省级媒体5篇、市级媒体6篇、县级媒体14篇;四是接待省内外交流学习团队,并宣传好智慧城管,提高在全国的知晓度。

自7月份智慧城管试运行以来,共接待国家、省、市、其它区县23批次,接待人数400余人;五是抓好周末智慧城管参观学习活动。利用智慧城管指挥中心作为参观教育基地,从7月下旬开始,每周五下午作为市民开放日,先后接待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42批次,达1360人次。为推动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克服不文明行为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六是积极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从五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共涉及15个乡镇,20个社区、92个单位和部门,先后上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96场次,上街义务宣传人员达24800人次,宣传群众10万人次。通过广泛有效的宣传,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全社会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氛围初步形成。

2.积极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按照正确处理管理与被管理矛盾的工作思想,管理和执法中,努力做到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稳步推进,2014年共接受群众投诉数50余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2件,群众投诉回复率100%,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100%。

3.积极优化服务办事程序。为提高服务水平,积极落实“热情服务、礼貌待人、高效行政、公道办事、规范管理、文明执法”的服务承诺。全年经行政审批股办理临时占道申请事项达20件,按时办结率100%。

(六)突出加大财力投入,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一年来先后投入城镇管理、城乡环境治理、爱国卫生工作方面的经费达3460万元。分别为,一是投入城市管理运行经费1810万元,其中城区环卫保洁费645万元,城区公厕运行费170万元,园林管护经费95万元,智慧城管费450万元,市政维修及亮化工程250万元,其它争取国家智慧城市、绿化氛围营造、城市执法激励机制等200万元。二是推动落实“户定点、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机制运行经费485万元,其中,县城垃圾场日常处理运行经费185万、乡镇收集运输转运费300万元。转运并处理垃圾6万吨。三是共投入乡镇费用1165万元,其中乡镇城乡环境以将代补资金490万元,乡镇环卫清扫保洁费575万元,乡镇公厕运行费100万元。今年的财政投入比上年增加至少1000万元,每一项经费均本着坚持公正公平,集体会审的原则进行把关使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七)全面加强思想建设,有效开展群教活动,党群组织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

针对城市管理队伍人员情况,注重队伍的思想建设,有效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成立了四支文明先锋队,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文明执法活动,城市管理队伍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

1.积极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围绕党组织的建设及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带领党员干部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达到了增进团结、解决问题、共同进步的目的。

2.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组织工作要求,不断加强组织建设,2014年,在党组织的培养下,有3名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3.积极参加社会性公益活动。组织并鼓励职工参与各类公益性活动,组织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地震后捐款活动,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有效落实“挂包帮”,计生结合、党员义工日等活动,以及10户社会困难家庭的走访慰问和帮扶任务。

4.按照群教活动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到一线进行换位体验,查找问题,群教活动中,通过各种方式共查找出作风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0余条,并得到一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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