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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战术思考心得体会及感悟 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心得(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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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战术思考心得体会及感悟 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心得(九篇)
2023-01-02 22:32:04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应急救援战术思考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进一步强化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备设施,我司定于20xx年03月25日下午在公司举行了“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特制定消防演练计划。

本公司范围内员工、应急救援小组及救援人员。

疏散、消防等实地演练。

灭火器10个、废铁箱2个、废柴油3kg、燃料、自制点火棒1支、喊话器1个,消防水带2条。

厂区前空地

20xx年03月25日 14:00-16:00

1、消防演练指挥中心:

总指挥:xxx

职责:负责根据事故的性质、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和启动级别。负责应急演练期间总体工作的安排。

分项指挥:xxx

职 责:与总指挥一起负责应急演练期间总体工作的安排或受总指挥委托行使总指挥职责。

技术负责人:xx

职 责:具体负责应急现场结构物评估以及应急措施技术性决策和协助灭火指挥工作。

信息联络负责人:xx

职 责:应急预案期间保证项目部内、外通讯的正常。

安全负责人:xx

职责:对应急预案演练期间各项灭火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分析、评估,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2、参演人员:生产车间区域全体员工(包含工艺人员、品质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

1.消防物资准备组检查仓库消防器材和物资,并上报消防演练指挥中心。

2.下午14时,消防演练开始,演练总指挥发布紧急疏散通知,员工进行紧急疏散集合,各车间员工5分钟内到达指定安全区域集合。

3.参加紧急疏散演练人员集合完毕后,各班组清点人数,由演练总指挥讲述演习的目的和内容。

4.由xx安全科技公司的工程师为大家讲述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及消防水带的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操作演示。

5.参演人员对灭火器的使用进行实际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前要将瓶体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2)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

(3)左手握着喷管,右手提着压把,在距火焰两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拿着喷管左右摇摆,喷射干粉覆盖燃烧区,直至把火全部扑灭。

6.参演人员进行“抛水带”的实际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水带连接。消防水带在套上水带接口时,须垫上一层柔软保护物,然后用镀锌铁丝扣紧;

(2)水带的使用。使用消防水带时,应将耐高压的水带接在离水泵较近的地方,充水后的水带应防止扭转或骤然折弯,同时应防止水带接口碰撞损坏。

(3)水带铺设。铺设水带时,要避开夹锐物体和各种油类,向高处垂直铺设水带时,要利用水带挂钩,通过交通要道铺设水带时,应垫上水带护桥,通过铁路时,水带应从轨道下面通过,避免水带被车轮碾坏而间断供水。

7.总指挥对消防演练进行点评,请观摩的领导讲话,最后由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8.消防演练结束后,由本次演练的安全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整理。安委会根据演练情况写出演练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优化、补充完善。

对于应急救援战术思考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0xx),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哪儿危险,有多危险)、应急能力评估(自己能救自己吗?需要别人救你吗?)、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能否进行实操、能否指导救援)6个步骤。

1、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2、资料收集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收集与预案编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企业的事故资料、同时收集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周边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3、风险评估

(1)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

(2)分析可能发生事故及后果,并分析可能产生的次生和衍生事故。

(3)评估事故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4、应急能力评估

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基础上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5、编制应急预案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以及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应注重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

6、应急预案评审

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单位应该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内部评审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外部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签发实施,并进行备案管理。

对于应急救援战术思考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 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 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 组织机构

屯溪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武部、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建办、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屯溪地税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报告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区人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区局:负责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区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

(6)区经委:负责组织辖区管辖单位参与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8)区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区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急救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区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区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加强指导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5)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商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16)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18)区水利局:及时通报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信息,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水库实施调度,指导督促修复损毁的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19)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20)区城建办:负责协调灾后群众住房、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我区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工作。

(21)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22)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工作。

(23)屯溪地税分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24)区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维持市场价格稳定。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3.2.1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局,为区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生产救灾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4)协调救灾过程中的各方关系;(5)完成生产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区局联合办公。同时,将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分为8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区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商务局、屯溪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区局牵头,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粮食局、区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局、区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区农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屯溪地税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区监察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 专家组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区局负责人和区、水利、农业、粮食、统计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

(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区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省、市救灾资金支持。

4.2 物资准备

(1)区局做好本区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会同区有关部门采购和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前应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全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我区与省、市部门的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区与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

(2)逐步建立区、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区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完善部门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各级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助社会氛围。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各街道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辖区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市、区部门申请拨给救灾帐篷。全区遭受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区视情向省、市申请调用救灾帐篷。

4.8 救灾技术准备

(1)各级政府应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船只、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2)保证通信畅通,汛期期间,局相关负责人,救灾办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因救灾工作需要个人通信费增加者,应适当给予补助。

4.9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区级政府救灾部门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区救灾部门每年应争取参加一次上级救灾部门组织的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各镇、各街道平时应加强救灾应急训练和救灾救护训练,应对大灾大难突降时,应急队伍能够讯即赶赴灾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保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和信息传递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5.3 灾情信息管理

5.3.1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3.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镇、街道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区局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街道级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级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级局上报,区局每天10时之前向市部门上报。

(3)灾情核报。镇、街道办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局部门报告。

5.3.3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部门协调农业、财政、水利、教育、粮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农业、水利、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洪涝、干旱灾害见《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见《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见《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2 预警响应程序

(1)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 预警响应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以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互助为补充”的救灾工作原则,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负责,部门协助。特别严重、严重及较重自然灾害的救助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各级政府及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助,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自然灾害,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救助。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响应原则,灾害发生后各级人府同时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救助预案;确定灾情报告、响应等级和责任主体、启动和结束响应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

7.2 响应等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三个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3.1 ⅰ级响应

7.3.1.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

7.3.1.2 启动程序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7.3.1.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区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7.3.2 ⅱ级响应

7.3.2.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200间以下。

7.3.2.2 启动程序

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7.3.2.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7.3.3 ⅲ级响应

7.3.3.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或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00间以下。

7.3.3.2 启动程序

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7.3.3.3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7.4 响应措施

7.4.1 应急响应

7.4.1.1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2)区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0时前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区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检修厂房、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早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区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申请省、市支持。

7.4.1.2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2小时内,指挥部领导带队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局向市局报告,请求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

(4)根据灾情需求或区领导指示,区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市局报送信息。

(6)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省、市支持。

7.4.1.3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局接到灾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市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区级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7.4.2 新闻报道

7.4.2.1 报道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4.2.2 新闻发布

区政府新闻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

7.4.2.3 内容审核

区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区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区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由区城建办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管理渠道归口管理。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1.1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镇人府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8.1.2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镇人府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区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镇人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8.1.4 救助方案实施

区级人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区级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救灾金将通过一卡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8.2 恢复重建

8.2.1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8.2.2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区人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区政府根据全区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级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镇人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8.2.3 组织实施

各镇人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8.2.4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区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8.2.5 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奖励和法律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9.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22716。

9.5 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屯政办〔20xx〕56号)同时废止。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启动条件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4.2 物资准备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4.4 救灾装备准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4.6 社会动员准备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4.8 救灾技术准备

4.9 宣传、培训和演练

5. 预警预防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与报告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5.3 灾情信息管理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6.2 预警响应程序

6.3 预警响应措施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7.2 响应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4 响应措施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2 恢复重建

9. 附 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奖惩和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9.5 预案的实施或生效实效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0.3 各种规范文本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3 各种规范文本

包括预案启动审批、应急期间信息通报、新闻发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预案参与部门(单位)及联系人名单和通联方式,并及时更新。

对于应急救援战术思考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1、目的及意义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较大、重大、特大矿山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及矿山企业造成的损失,发生重大、较大、特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的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2、制定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易县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3、矿山较特大事故界定

矿山较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3 人(含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矿山安全事故。

矿山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10 人(含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 50 人以上 1 的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矿山安全事故。

矿山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亿元以上,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如采空区塌陷,作业面大面积坍塌等矿山事故。

4、指挥调度

矿山较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成立较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由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和矿产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有政府办、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卫生局、电信局、电力局、监察局、县工会、建设局、水利局、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政府,由安监局、国土局联合成立矿山较特大事故应急指挥调度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局长担任。专用电话: 8269166? 8269788.

5、专业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根据矿山事故处理,救援应急措施,指挥部下设 9 个应急组织。

① 矿山技术应急组。由经验丰富的矿山安全、采矿、通风、排水及地质测量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组成,涉及单位有国土局、安监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确保在接到指令 10 分钟之内前往事发现场,组长由国土资源局分管矿山局长担任,主要负责事故第一现场的应急处理。应急电话: 8229639

② 医护应急组。由 5 名以上有丰富现场救护经验的医护人员组成,涉及单位是卫生局、县医院及所在乡镇卫生院,组长由卫生局分管局长担任,确保在接到指令 20 分钟内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救护,应急电话: 120?? 8211283

③ 消防应急组。由公安局牵头,消防中心具体负责,组长由公安局分管局长担任。如遇重特大矿山火灾事故,确保应急救援小分队在接到指令 20 分钟之内前往事发现场。应急电话: 119

④ 电力保障应急组。由 5 名以上电力技术人员组成。涉及单位为电力局及所在乡镇电管所(站)、企业技术人员。组长由电力局分管局长担任,如遇电力事故或出现电力供应等问题,应在接到指令 20 分钟内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应急电话: 8211226

⑤ 通讯保障供应组。由网通、移动、联通三家公司组成。组长由网通公司经理担任,事发地点如有电讯联系困难,应该在接到指令后与矿山技术应急组同时出发前往现场。应急电话: 8212540

⑥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应急组。由建设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组长由建设局局长担任。如遇事故中需启用工程机械设备,应在接到指令 20 分钟内集结设备到位并前往现场。应急电话: 122

⑦ 信息报送发布应急组。由政府办、安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政府办主任担任。接矿山较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填卡报送副指挥长、指挥长、政府县长,申请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通知矿山技术应急组和监察督导应急组先期进入工作状态,同时负责预案实施过程中协调各组工作情况。

如无特殊情况该组与调度办公室合属办公。

⑧ 综合保障应急组。由政府办、安监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四家联合组成。组长由财政局局长担任,协调保证调度办公室及各应急组的后勤保障与物资供应。

⑨ 监察督导应急组。由监察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由局长任组长。监察督导各组责任人及有关人员按时到位,对因人为原因造成应急不及时的立案查处。

如无特殊情况,应按以下程序实施预案:

6、直接应急程序

直接应急程序启动应遵循以下步骤:

① 预案启动。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办公室在接到较特大矿山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并立即填卡,报副指挥长、指挥长。同时报县委办、政府办。副指挥长、指挥长报请县长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如紧急情况,副指挥长有权直接启动应急预案,预案起动后,调度办公室立即组织成立信息报送应急组。

② 下达指令。指挥部调度办公室在接到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后,应按矿山技术应急组、医护应急组、通讯保障应急组、电力保障应急组、其它相关应急组、综合保障应急组、监察督导应急组的顺序通知各组行动。之后将启动应急预案的信息告知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做好人员、物资准备。

③ 集结到位。各应急组接到指挥部综合调度办公室指令后,应立即由组长及时组织人员、物资到位。如却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集结到位的,应向指挥长说明情况,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好应急准备赶赴现场。

④ 现场研究。指挥长、副指挥长以及各组进入事故现场后,应按照控制事故继续恶化一一抢救受伤人员一一疏散隐患人群一一抢救重要物资设备的顺序,结合事故发生地点及企业状况,研究制订出最佳应急处理作业手段,指导各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⑤ 抢险救援。各应急组应该独立、协调、有序的进行应急处理。如出现冲突,应该按照控制事故继续恶化一一抢救受伤人员一一疏散隐患人群一一抢救重要物资设备的顺序作业。

⑥ 抢险救援结束。当险情得到控制、负伤人员得到稳定救治、伤难者数目清楚、资产安全后宣布抢险救援结束。各应急组将应急处理情况汇总,由应急组长、付指挥长、指挥长、企业负责人、所在乡镇乡镇长签字后,送调度办公室存档以备事故调查处理。

⑦ 应急完毕。当各应急组确认无再发生险情可能时,报副指挥长、指挥长,由启动预案领导宣布应急完毕。

7、间接应急程序

① 相关部门接到指挥部调度办公室应急通知后,应按要求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待命。

② 请求支援的应急准备。指挥部调度办公室和信.息报送发布应急组应及时掌握应急动态,如确需部队、县外或上级支援的,经副指挥长、指挥长批准后及时求援。

8、伤亡人员救护及处置

应急结束后,救护应急组应将伤者稳妥移交到医院救治,对死者现场出据死亡证明。

9、现场清理

事故单位在技术应急组的指导下清理事故现场,统计财产损失情况。

10、事故调查

应急完毕后,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监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认定为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1、调度办公室做为常设机构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坚持 24 小时不断岗,及时受理事故报告。各应急组做为临时机构,要常设固定人员,确保一遇重大险情,能够按要求快速到达指令地点。

12 .各应急组一旦接到行动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阻,如因人为因素延误的,交监察局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3 .各应急组按指令抵达事故现场后,要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行动,如果因不协调致使应急延误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4 .对在应急救援中表现勇敢、效果突出的应急人员和单位,报县政府批准,予以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

对于应急救援战术思考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渡汛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景,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坚持以《昌邑市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及洪涝灾害后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雨季中小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防汛工作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牢固树立确保我校师生汛期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实行防汛职责制,真正将汛期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师生安全渡汛。

组长:孙广富

副组长:朱其平

成员:各级部主任

1、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加强管理,落实职责。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校长、支部书记为组长,学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担负汛期安全工作的领导职责,随时分析汛期形势,密切关注天气情景,及时掌握气象和汛情的预测预报,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必要的物资准备,处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有力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学校安全渡汛。各成员要各司其职,本着对学校、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2、制定防汛安全预案,组织系列预案演练。

制定和完善防汛安全工作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针对预案的设定情景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师生防范突发洪水的应急本事。遇到强对流雷暴天气,学校立即紧闭门窗,拉闸断电。领导小组成员、防汛抢险队队员、班主任、全体教师,要按照预案中的要求各司其职,各守其位,认真履行自我的职责。

3、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对全校师生进行汛期安全教育,让师生了解洪水的特点,使师生掌握逃险和自救方法,提高自我保护本事,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救护避险意识,掌握防雷击、防洪水知识。发布校令,严禁学生到河边、水库、河沟、溪中玩水或游泳,防止意外溺水事故发生。异常对学生,成立小组,有组织的团体上下学,避免汛期发生危险。提醒师生雨天易出现滑坡、泥石流和山洪灾害的地段注意安全。与学生家长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上学和放学经过的低洼路段,因大雨水涨,存在安全问题的,学校要派人员到现场护送过危险地段。对因大雨涨水不能到学校上学的学生,要求其在家自学。如果多数学生不能上学的,学校立即通知家长,告知停课,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4、进行安全防汛大排查,建立防汛周检查制度。由学校领导安排组成巡视组,对校本部、各完小的校舍建筑、周边围墙、排水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自身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上报上级。每周对重点防范部位进行一次检查,如校舍屋顶防雨,操场泄水管道的通畅,以及围墙牢固等,每次检查做好认真记录,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5、对师生住宅情景进行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

切实关心学校每一个师生,了解和掌握各校师生(异常是退休老教师)是否住在危房里,对师生住房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以便于在紧急情景下及时给予帮忙和进行妥善安置。

6、加强值班工作。

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教师必须到岗。对夜值人员进行汛期安全教育,明确任务和职责,保证值夜人员与校领导的信息畅通。如出现汛情和险情,校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学校,并组织好力量抗汛。

7、成立防汛抢险队(以男教师为主)

队长陈绍鹏、张建强,组员全体男教师。主要职责是担当紧急情景下的防控、疏散、救援。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奋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资,并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1、上级防洪抗汛预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洪抗汛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掉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食堂、门卫室、电脑室等重要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洪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对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坚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景,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及时将学校抗洪救灾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和乡政府办。

1、发生洪涝灾害时值班人员迅速通知防洪领导小组,防洪领导小组及防洪抢险队成员迅速到位,各施其责,有组织,有秩序地将教学楼各楼层学生疏散到较高的楼层及较高的地段。

2、防洪领导小组及防洪抢险队成员在投入防洪抢险中,在保证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校财产将贵重物质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

3、各负责人、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共同管理好学生,严禁学生到处乱跑、乱窜,确保学生安全。

4、校医及时到位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到校做好救护和防疫工作。

1、发生洪涝灾害时,值班教师迅速通知学校防洪领导小组成员,防洪领导小组成员、防洪抢险队成员及住校区工作人员必须迅速到位,参加指挥和救援工作。

2、教师和保卫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将楼层较低学生疏散到较高的楼层及较高的地段。生活教师逐个检查每个寝室,不漏掉一个学生。

3、各负责人、各宿舍管理人员共同管理好学生,严禁学生到处乱跑、乱窜,确保学生安全。

4、防洪领导小组及防洪抢险队成员在投入防洪抢险中,在保证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财产将贵重物质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

对于应急救援战术思考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为预防我校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指示、文件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区,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领导小组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杜育民书记任组长,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

组长:杜育民(党支部书记)副组长:袁喜平(副校长)通讯联络组:姜国钰(办公室主任)安全防护救护组:金耀广(政教主任)疏散引导组:王晓菊(政教副主任)灭火行动组:文旭林(总务主任)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1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完善各种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灾情结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3、各组成员主要责任:

(1)通讯联络组及职责组长:姜国钰(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迅速与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设施进入火灾场地;联络有关单位、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络及报告工作;联络结束负责拉警戒线,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以及负责重要物资的看守或转移工作。。

(2)、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组长:金耀广(政教主任)

主要职责:清楚逃生路线,救护路线;利用就便器材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救护车、其他车辆、医院送救。

(3)、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2组长:王晓菊(政教副主任)

主要职责:了解学校报警设施和广播所在地;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了解火的走势;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当某处发生火灾时,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引导相关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灭火行动组职责组长:文旭林(总务主任)

主要职责: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了解电铺设的线路;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了解火的走势;清楚逃生路线。安要求,利用相关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补救。

1、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教师、学生、家长消防知识普及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按预案落实各项人员、物资、道路、车辆情况,定期做好安全检查。

4、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危险活动。

5、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

3顺利进行。

6、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7、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消防宣传、演练、演习。

(一)发现火警立即通知。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报值班处拉警报,通知学校领导。由学校消防领导小组进行统一指挥。

(二)火警发生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火灾后的有关行动

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得悉消防应急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护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待命。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4(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2、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3、迅速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4、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对于应急救援战术思考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为积极应对雨雪天气,切实做好辖区防雪灾工作,保障道路通行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胜利路街道防雪灾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防雪灾通知,为应对我市大范围降雪降温天气,全面加强辖区道路防雪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雪天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确保道路畅通,全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成立胜利路街道应对雨雪天气领导小组,主任担任组长,纪工委书记、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社居委书记为成员。在区政府的领导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街道的防雪灾工作。

1、成立防雪灾应急小分队。应急小分队以组织一定数量人员,以清扫积雪为主并及时处置扫雪工作突发问题。

2、扫雪铲冰工具准备到位。街道准备了充足的扫帚,预备了至少50把铁锹等铲冰工具。

3、认真辖区危旧房进行排查。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危旧房、车棚等进行认真的排查,在排查中,对部分危旧房、车棚进行登记,防止因积雪损坏房屋设施,危及人身安全。

1、当出现雪情后,要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快速响应,积极投入防雪灾工作。

2、遇有雪量较大时,迅速集中人员,调集扫雪力量,以保证积雪能迅速清除。

3、街道机关、社居委所有工作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夜间安排一定数量的人员值班,出现雪情,立即进行清扫。

4、市容执法大队负责督促各驻地单位、企业门前三包地域的扫雪工作。

5、扫雪工具配备到位,工具摆放在显见易取的位置,便于取用。

对于应急救援战术思考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对于应急救援战术思考心得体会及感悟九

为加强本项目2012年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本项目春节期间施工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司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的重要指示,并结合我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春节期间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用于2012年1月22日至2月6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等法律法规及建设主管部门关于2012年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要求。

项目值班人员需严格按照春节期间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并如实填写当日巡查检查情况,如遇突发事故应遵循应急预案启动快速反应,统一指挥,项目值班人员组织各班组留守人员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成立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临时指挥部;各只能部门值班人员分工合作,各施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措施。

成立项目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部。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当日值班领导担任,成员由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值班人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

质量部

物资部

水电组

技术部

机电组

安全部

专业救援作业队

项目各职能部门值班人员

各施工班组留守人员

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加强动火作业点监控;

2、对各材料加工棚、仓库、办公区、生活区、食堂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3、检查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以及漏电保护装置自带报警器装置是否完好。

4、对现场材料加工棚、仓库、配电房等区域在原有的基础上再适当增加灭火器;

5、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自做饭、严禁生火取暖或碘钨灯取暖,禁止使用电炉及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器;

6、加强消防设施及设备的检查,做好每日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7、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

8、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不得少于30m;

9、各类气体分类存放,保持5米以上间隔距离,空瓶和有气的气瓶不得混放。

触电预防措施

1、春节期间除生活区及值班室用电外,施工现场以及其余用电均断电;

2、生活区宿舍严禁私自接电及乱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3、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

4、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进行隔离防护;

6、检查有触电危险的场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7、检查设备金属外壳采取保护接地措施;

8、加强漏电保护装置的检查。

防中毒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和落实卫生安全制度。

1.食堂必须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物,坚决不买腐烂变质、

发霉、出虫、掺杂及质量不新鲜的食物,确保食物无毒、无污染、无变质;

2.加强食堂安全保卫工作,非食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非工作时间必须关好门窗,锁好库房;

3.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物品;

4.每天供应的食品应留样一份盛放在冰箱的冷藏柜中,并保留24小时以备检查。

2、防止食品污染。

1.严格区分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切配生熟食品的刀砧。盛放熟食的容器使用前应严格消毒;

2.炊事员工作前应用肥皂洗手,操作生食品后在操作熟食品必须洗手消毒;

3.加工专用刀、墩、抹布应严格消毒;

4.操作人员定期参加健康检查,凡患有《食品卫生法》中规定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岗位;

5.炊事人员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不能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防止口腔细菌传染;

6.新鲜食品及时加工,已烧好的熟食尽量避免长时间存放。原则上不留放熟食,易保存的食品也应进行低温保存。

3、室内需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防盗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出入施工现场及项目部办公区制度,强化外来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严防其携带枪、管制刀具、不明化学药品进入;外来车辆出入前进行安全检查,经相关领导同意才能进入;

2、外来施工人员又施工部或班组现场负责人带领,凭出入证件;

3、非项目部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食品储藏室;

4、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工作,巡查人员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5、各职能部门安排好值班表24小时不间断值班,做好准备执勤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处于齐全完好状态、人员疏散道路时刻保持畅通。

项目部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1、单位各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班组、部门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部门、班组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制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3、现场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班组保持通信流畅;

4、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境界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5、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120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1、一般火灾情况时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并迅速切断电源,以免因电线短路而造成其它事故并发,如火势严重需及时拨打

“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所在岗位等;

2、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3、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4、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并报告指挥部负责人。各部门之间、各班组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并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6、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7、安全员为紧急事务联络员,负责紧急事务的联络工作。事故处理结束后,安全员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触电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开关,或用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等方式使用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食物中毒事故现场急救措施

1、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将有中毒现象的人员送往医院就诊;

2、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

3、立即封存当日就餐的食物,取样送指定医疗机构化验;

4、项目部应急小组24小时值班,处理有关事件。

防盗应急措施

1、遇犯罪分子劫持人员,应保持镇定,不要直视歹徒眼镜,将双手放在歹徒能看到的地方,表示听话的样子麻痹歹徒,待观察或感觉到歹徒心里有所放松时,伺机利用可用的通讯工具迅速向外界报警。如暂时无法脱身和报警,不要与歹徒发生冲突和有过激行为,避免激怒歹徒造成人身伤害。同时注意观察歹徒的人力布置以及歹徒的首领构成,尽量听取歹徒的谈话内容,等待公安人员救援。

2、如有人员侥幸未被劫持,在保护自身不暴露的情况下利用可用的通讯工具报警,同时上报指挥部。报警时尽量提供劫持人员的数量、装备(有无武器)、劫持部位及被劫持人员数量、人员构成、劫持位置等重要因数,为公安部队处置反劫持行动提供详细的内容。

3、如被劫持人员受伤,首先不要与歹徒交流,伤者周围人员尽量的利用身上的衣物或现场可用的东西进行简单包扎,让伤者保持体力。待现场情况基本稳定后,尽量用和蔼的口气与歹徒商量治伤。

应急工作相关联单位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电话

24小时服务电话

1

火灾报警

119

公安报警

110

救护电话

120

金阳医院

0851-799382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首先实行自救,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报警,寻求支援。

抢险、抢修组由设备组和水电组值班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值班人员组成,义务消防救援队由安保部门值班人员组成,值班负责人负责领导。

办公区、生活区、现场材料加工处等主要地点适量增加灭

火器;指挥部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并留有司机电话,同时备有常备医疗急救用品;储备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警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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