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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风俗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 民间办事风俗礼仪(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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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风俗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 民间办事风俗礼仪(8篇)
2023-01-03 05:30:06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民间风俗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一

1、祭月

祭月是一种十分古老的习俗,实际上是古人对“月神”的一种崇拜活动。

古时候的人们会在庭院中设大香案,摆上月饼、西瓜、苹果、红枣、李子、葡萄等祭品,对着月亮祭拜,这个习俗延续至今。

2、燃灯

中秋之夜也有燃灯以助月色的风俗,并且中秋燃灯的规模似乎仅次于元宵灯节。

中秋本就代表家人团圆之意,因此会挂灯来表示喜庆。

3、赏月

赏月的风俗来源于祭月,这样就使得严肃的祭祀变成了轻松的欢娱。

人们会带着家人和月饼一起在庭院中赏着月色,谈笑嬉戏。

4、赏桂花、饮桂花酒

中秋节是在农历的八月十五,这个时候桂花开的正好。

人们经常在中秋时吃月饼赏桂花,还会食用桂花制作的各种食品,例如桂花糕等。

5、吃月饼

月饼,又叫月团、丰收饼、宫饼、团圆饼等,是古代中秋祭拜月神的供品。

随着后来赏月的出现,月饼这种祭品也开始慢慢流行于被人们品尝,后来中秋节这天人们都要吃月饼以表示“团圆”。

6、观潮

浙江一带除中秋赏月外,观潮可谓是又一中秋盛事。中秋观潮的风俗由来已久,早在汉代枚乘的《七发》赋中就有了相当详尽的记述。汉以后,中秋观潮之风更盛。明朱廷焕《增补武林旧事》和宋吴自牧《梦粱录》也有观潮记载。

1、月饼

中秋吃月饼,是我国流传已久的传统风俗。风清月朗、桂香沁人,家家尝月饼、赏月亮,喜庆团圆,别有风味。月饼作为一种形如圆月,内含佳馅的食品,在北宋时期就已出现。诗人兼美食家苏东坡就有“小饼如嚼月,中有酥和饴”的诗句。而作为一种食品,称为“月饼”,则始见于南宋《武林旧事·蒸作饮食》。当时,杭州民间就有“又月饼相馈,取中秋团圆之意”。到了元朝末年,月饼已成为中秋节日美点。

2、桂花糕

中秋之际正是桂花飘香的时候。中秋节时许多人家都会用桂花最桂花糕或者浸桂花酒。无论是桂花糕还是桂花酒都无一例外地散发出桂花特有的香味。

3、田螺

中秋前后,是田螺空怀的时候,腹内无小螺。因此,肉质特别肥美,是食口螺的时节。而且螺肉营养丰富,所含的维生素a又是眼睛视色素的重要物质。

4、柚子

柚子是中秋节的必备品之一,因为“柚”与“佑”谐音,也是希望月亮保佑的意思。吃了甜月饼,再吃点甜酸的柚子,既开胃,又解油腻,让口腔有清爽感。

5、鸭肉

元末时期,蒙古统治者欺压汉人,汉人决定_元人。但当时统制严厉,不能明着组织斗争,就用暗语。当时汉人称蒙古人为“哒子”,就取谐音“鸭子”。大家约定,中秋节吃鸭子,就是中秋节大家一起采取行动,_元人统治。而且,中秋前后的鸭子整好肥瘦适宜,口感很好,有滋阴补血的功效。

6、大闸蟹

中秋正是“蟹膏肥,稻花香”的季节。一轮满月,一壶清酒,几个老友,一盘大闸蟹,个中滋味让神往。回到世俗的生活:不过今年的大闸蟹一定够贵,不妨吃点别的。

7、桂花酒

每逢中秋之夜,人们仰望着月中丹桂,闻着阵阵桂香,喝一杯桂花蜜酒,欢庆合家甜甜蜜蜜,欢聚一堂,已成为节日的一种美的享受。桂花不仅可供观赏,而且还有食物价值。屈原的《九歌》中,便有“援骥斗兮酌桂浆”“奠桂酒兮椒浆”的诗句。可见我国饮桂花酿酒的年代,已是相当久远了。

8、藕盒子

中秋食藕,也是寄团圆之意也,尤其是吃“藕盒子”。江浙人多将藕切片,每两片间下端相连,中间夹肉、文蛤等调制而成的馅,外拖面煎至金黄,此又称藕饼,与月饼有异曲同工之妙。

9、烤肉

在我国台湾省,中秋节几乎家家户户都要吃烤肉,在内地现在许多商场中秋前夕也搞起了烤肉特卖会,所以很多人光顾。在不知不觉中,中秋节吃烤肉也变成了家家户户不可缺少的菜肴。

10、麻饼

四川人过中秋除了吃月饼外,还要打粑、杀鸭子、吃麻饼、蜜饼等。有的地方也点桔灯,悬于门口,以示庆祝。也有儿童在柚子上插满香,沿街舞动,叫做“舞流星香球”。嘉定县中秋节祭土地神、扮演杂剧、声乐、文物,称为“看会”。

11、吃南瓜

在江南地区非常盛行中秋节吃老南瓜,不仅是因为中秋正值南瓜丰收之时,而且还有一个关于“八月半吃南瓜”的故事。传说,南山脚下住着一户穷苦人家,双亲年老,膝下只有一女,名叫黄花。那时连年灾荒,黄花的父母病在床上,八月十五那天,黄花在南山杂草丛中,发现两只南瓜。她采了回来,煮给父母吃。两老吃了后食欲大增,病体也好了。所以在八月十五的那天吃南瓜,也寓意健康成长、延年益寿。

12、麦箭

山东庆云县农家八月十五日祭土谷神,称“青苗社”。诸城、临沂和即墨等地除了祭月外,也得上坟祭祖。冠县、莱阳、广饶及邮城等地的地主也於中秋节宴请佃户。即墨中秋节吃一种应节食品叫“麦箭”。麦箭乃是即墨中秋节吃的一种应节食品。它先用白面摊成煎饼,再加上肉馅或素馅,然后用秫秸卷成筒状蒸熟,吃时加上调料,味道十分鲜美。

13、芋头

在江浙一带,芋头的发音与“运来”相近。所以中秋节吃芋头,不仅仅只是享口福同样也表示希望能够好运连连。

14、吃菱角

中秋节是一个非常传统的节日,有很多饮食习俗,而吃菱角就是其中很常见的一种饮食习俗。在江浙一带,每到中秋节,街上到处都是卖菱角和买菱角的人。菱角长成于七月,但中秋期间,正是菱角最为饱满成熟之时。菱角甘甜,清脆,既可生吃,也可以熟食。而且中秋吃菱角有“聪明伶俐”的寓意,所以很多大人都会在中秋节这天给自己的孩子买菱角吃。

15、毛豆

在江浙一带中秋节除了芋艿外还会特地蒸些毛豆。毛豆在当地又称毛豆荚,而荚又与“佳”、“吉”等字谐音。所以吃毛豆是希望能够吉祥如意,万事顺心。

6、糍粑

糍粑是圆的凝聚,它始终与圆相伴。蒸糯米的蒸笼,打糍粑的碓窝,放糍粑的簸箕,做馅的黄豆、花生、芝麻等等无不与圆同在,在四川民间一些地方,在糍粑中加入桂花捣制成月桂糍粑,蘸上炒黄豆面和白糖吃,味道清幽淡雅、甘甜爽口,别具一番风味。

17、石榴

中秋正是石榴成熟时。因其红似玛瑙,白若水晶,入口如晶粒玉浆,石榴便成为桌上供品之一,象征长寿、团圆和吉祥。这个东西没剥开的时候可玩性大于可看性,摸在手里凉凉圆圆滑滑的,剥开之后可看性又大于可吃性,像一粒粒小宝石攒在一起,也是取个团圆的意思。

18、吃饺子馄饨

在中国不管是什么传统节日,饺子馄饨是少不了的。在南方大家都会包馄饨吃,而在北方则是吃饺子。所以在中秋节的时候,即使桌山满满一桌的菜,但是饺子或者馄饨还是不能少的。


描写民间风俗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二

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张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描写民间风俗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三

民间借款纠纷起诉书

原告: ,男, 年1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被告: ,男, 年1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78470元;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1200元;

2.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委托律师的委托费用3000由被告承担;

3.本案所产生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4日被告共同向原告借款120xx0元整。双方约定被告应于20xx年6月14日下午银行下班前一个小时将借款还清给原告,超过银行下班时间另加100元交通费;上述借款为有息借款,利息自被告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每月按3%的标准计算。

双方约定该项借款期限届满,被告未能及时归还原告的,视为被告违约,被告每逾期一日应赔偿原告200元。被告同时将其名下合法资产交给原告做债务清偿,并无条件配合原告办理拍卖、变更、银行抵押等相关手续。同时原告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法院诉讼费、执行费、聘请律师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被告于20xx年10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原告60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据此,原告请求两被告归还本金60000元,另加计利息18470元,违约金61200元,委托律师费3000元。各项共计人民币142670元。

根据双方《借款协议》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权利。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描写民间风俗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四

上诉人(原审被告): ,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街道x村人,住xx市xx区路公寓x号楼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街道x村人,住x村xx街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项;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第一,一审判决中称“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间上诉人先后分五次向被上诉人借款x元”,但是其中发生在20xx年xx月xx日借款金额为xx万元的借条,其借款用途是用于上诉人赌博,这点被上诉人以及中间人知情,由于被上诉人知道用于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是不受保护的,从而要求上诉人在借条中违背事实写出了该借款用于工程周转,并且在一审开庭时上诉人也多次强调该借款实为赌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一审法院在明知万为赌资的事实后置若罔闻,仍判令上诉人归还该笔借款是错误的。

第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五张借条,其中仅就20xx年xx月xx日的欠条中约定了利息,因此其余四张借条中除去赌资借款外的后三张借条均不应当支付利息。

20xx年xx月xx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在一份关于借款本金及利息计算的承诺书中签字,该承诺书正文并非上诉人所书写,上诉人仅仅在承诺人处签字,未对承诺书正文进行细看及核实。因为当时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两个月内将现住房进行抵押贷款,以贷款偿还被上诉人。碍于双方多年朋友情谊,上诉人同意被上诉人提议,在匆忙之中未考虑其他便在承诺书中签字,因此承诺书中对欠款利息的约定,上诉人并不认可。

2、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规定作出上诉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的判决,纯属理解和适用法律错

误。《意见》第六条只说明民间借贷中双方明确约定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四倍,各地法院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银行利率四倍的范围内具体掌握。并且《意见》的规定应是在双方明确约定利息多少的情形下针对约定利率是否过高由法院来进行评判,而不是像一审法院这样在未约定的情形下直接判令上诉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这显然是一审法院曲解司法解释本意,滥用法官自由载量权的结果。

同时,一审法院判决中对利息计算数额有误,计算方式极不严谨,被上诉人诉称的x元借款产生于不同日期,其中有两笔借款产生在20xx年x月x日和20xx年x月xx日,一审判决中计算利息时将该两笔借款利息计算时间从20xx年xx月xx日起算是明显有误的。

上诉人曾向被上诉人借款是客观事实,上诉人应当承担还款义务责无旁贷,但上诉人不该承担他不应当承担的还款义务。同时被上诉人在还款过程中态度积极,还一度将现住房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但是由于被上诉人极力阻止致使贷款未能成功。从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出发,上诉人理应向被上诉人偿还34万元借款本金,但除第一张借条外的其他借款不应向被上诉人支付利息,至于逾期利息也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综上所述,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撤销一审法院的不当判决,支持被上

上诉人:

年 月 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20xx年x月x日

描写民间风俗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五

(一)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出现同音字

在借条中,出现同音字也特别的常见。常见的有“小”和“晓”、“兵”和“斌”、“杨”和“扬”等等,因为名字中的同音字导致民间借贷案无法顺利进行的案例也比比皆是。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张某向陈某借款30000元后消失,陈某遂起诉张某。起诉状送达时发现张某的名字不符,随后发现此人意向多人借款,均署名“张x斌”,实际上其身份姓名为“张x兵”。

第二种情形:李某向朋友谢景文借款5000元.署名时李某存心将“谢景文”写为“谢井文”。还款期到后方前去索债可李某以从未向方借款为由拒还,谢景文持借条将其告上法院。

(二)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为日常习惯称谓

出借人与借款人可能关系密切,或是亲友关系,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小名、外号、绰号等)写入借条。有的借条中有姓无名或者有名无姓,以为朋友圈子里大家都知道这个称呼就是此人,在书写借条时也没有很在意,但在法律上是无法明显区分的。

因为姓名是一人区别于其他人的重要标志,姓名具有完整性,在书写借条时,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都容易导致时间一长,因对方赖账而发生纠纷。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往往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使出借人花更多时间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纠纷。

(三)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为读音一致的方言

中国地广人多,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方言。

在笔者所处的基层法院,是属于客家语言,很多音都不加区分,特别是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黄”和“王”,在客家语言中都读“王”。

在民间借贷中,也有出现过这类案例,出借人为黄某,借款人在书写借条时将“黄某”写为了“王某”,出借人当时也没有注意,在借款人迟迟没有还款的情况下,出借人持着这张借条将借款人诉至人民法院,由此引发了黄某是否是借贷当事人的争议。相比之前的两种名字错误,这种方言差异引发的名字错误,其举证和法律认定更加复杂。

以上几类案件审理较为麻烦,原告人需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若无法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对方又否认借款行为的情况下,法院审理时将认为双方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证据不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借条中名字错误的法律救济途径(一)降低门槛,法官全面、细致的审查案情

1、立案时降低门槛,严格实行立案登记制

在当事人持着名字书写错误的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登记立案,给予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的机会,并阐明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当事人对诉讼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2、法庭审理中,法官应利用经验法则,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法官在审理这类纠纷时要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当借贷关系出现争议时,法官应全面的审查案件,了解借贷双方的真实情况,特别是在大额借贷中,应了解出借人的收入状况,是否有能力提供借款;通过对借款人的笔迹鉴定,确认是否是借款人出具的借条,以全面、辩证、联系的眼光看待证据,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二)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交付借款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出借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出借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当借条名字与借款人的实际名字不一致时,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彼人。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受理后,原告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三)出借人可以实际履行的凭证来证明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

除借据外,还必须有实际交付借款的行为,合同才能生效。借条仅是合同成立的依据,合同生效与否需要原告继续举证,因此原告应当就其向被告交付了钱款举证,在借贷关系中,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来交付,当发生纠纷时,可以银行转账凭证来证明这借贷合同的成立;也可要求朋友作为见证人,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实现。

三、规范书写借条,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借款常常在熟人之间进行,通常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来维系,借据的书写有时并不规范,借款人、保证人、见证人的身份往往比较模糊。一旦借款一方经济恶化,或者不诚信,不按时还款,就会引发借贷纠纷。

那么,一张正规的借条应包含哪几个部分?如何写借条才能避免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债务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是名称。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二是当事人。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昵称或者绰号。

三是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确保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以大写为准。

四是时间。一般应写清与借款有关的时间期限,包括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五是利息。如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六是签名。应由借款者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留下联系方式。七是语言文字。借条的书写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语句有无歧义。

八是担保。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让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保证人担保:即便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人,并在借条上签名。法律关于抵押权的成立有特殊规定,如房地产抵押必须到主管部门登记,拿着借款人房产证不产生抵押效力。

九是交款证明。民间借贷在法律上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才能使借贷关系生效。一般来说,借条足以证明借款的发生.但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应保留出借人给借款人交付款项的证明,如少量借款直接以现金交付的,可在借条上载明“借款人已收到该款项”;以银行转账等有记录凭证方式交付的,应保管好该凭证。

描写民间风俗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六

借条__________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配偶(共同借款人):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借款人因需要资金,今通过银行转账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元整(¥0.00元),月利率为%,约定借款期限为年,于年月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的,按照民间借贷最高法定利率计付逾期利息,并按月将欠付本息和计入下月本金计收复利。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各方通讯地址及本借条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均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

配偶(共同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描写民间风俗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七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彩旗夹岸照蛟室,罗袜凌波呈水嬉,终人散空愁暮, 招屈亭前水车注。” 刘禹锡这首《竞渡曲》记叙的是沅江一次赛龙舟的活动。端午节,门插艾,香满堂,吃粽子,洒白酒,龙舟下水喜洋洋。这些,都是曾经端午节上最热闹的活动,传统节日是民族智慧的结晶和文化遗产,是民族的精神家园。春节、端午、中秋节已经成为民族文化的象征,彰显着全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

中华民族分布如此广泛,却能保持强烈的民族认同感,相当程度上得益于节日民俗的存在。这些节日已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共同节日,体现着共同的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在"端午节"——到来之际,我们更应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的节日。 20xx年,韩国将端午节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遗产;20xx年,端午节被正式认定为韩国的非物质遗产。用骇人听闻来形容这个消息或许有些言过其实,但至少它发人深思。祖先遗留下来的传统却成了别国的珍宝,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内心又会作何感想?

无庸讳言,这些年来,我国的传统节日,似乎总离不开吃。端午节吃粽子,清明节吃青团,元宵节吃汤圆,中秋节吃月饼,春节更不在话下——大鱼大肉让你吃到不想吃。农耕社会对饥饿的恐惧,形成了我国传统节日最鲜明的风俗——吃。如今,满足了温饱需求的人们正在奔向全面小康,什么时候都有的吃,想吃多少都可以,传统节日的吸引力一下子失去了特有的魅力。

我们肩负着老师和家长的殷切期望,面对如此的现状,我们不能无动于衷;复兴中华文化,我们责无旁贷。我们或许无法改变端午节已被韩国申报的事实,但我们可以用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仁义礼智信”来勉励自己。在继承传统文化方面,我们守着“聚宝盆”却不善于保护和挖掘。比如文字,当代青年有几个熟识并能运用繁体字?连文字都不认识又如何了解古代文化?再比如造纸,我国造纸工业化生产的结果是传统手工业的流失,许多高质量的宣纸要到日本或韩国才能买到,他们不但继承了我们的传统造纸技术,还有新的发展。就拿端午节来说,它已融入各个临近国家的文化中,形成了独特的生命力——在新加坡,每年端午节举行的国际龙舟邀请赛闻名于世;在韩国,端午节被称为车轮节,是插秧结束后祈求丰年的日子。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人着眼于创新,却往往容易忽视对传统的坚持,文化的缺失必然导致精神断层甚至扭曲,而精神文明的再次断层又将带来什么?有句话说的好: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在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该如何保护与继承我们的传统文化,显然已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而现时的洋节兴盛与传统节日衰弱间的反差,更凸显了这个问题的迫切性。

其实,不光是传统节日,整个中国民族民间文化的生存环境如今都面临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挑战。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强大的综合国力,先进的科技手段和发达的文化传播手段,积极传播西方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态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中国的传统节日五彩缤纷,文化内涵丰厚,留存着人类独特的文化记忆,对祖先创造的历史文化遗存,必须怀有敬畏之心,必须高度重视。我们是中华民族的栋梁之才,中华文明需要我们共同传承。同学们,不要冷落了中国自己的传统节日,让华夏文明在中国彻彻底底的红火起来吧

悠悠五千年的灿烂文明,就像一条历史的长河,我们不能让它断流;祖祖辈辈沿袭下来的优良传统,应在我们的手中发扬光大。让我们一起努力,用实际行动挽救中华文化。

谢谢大家!

描写民间风俗办好事心得体会精选八

答辩人: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未曾收到过被答辩人____________万元的借款。

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所称答辩人因生活所需向其借款____________万元并不属实。答辩人也从未以现金形式收到被答辩人____________万元的借款。

二、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具欠条,不符合事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答辩人已前往澳门,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才回国,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答辩人根本不在国内,诉状中所称答辩人于该日出具欠条,完全不符合事实。

综上,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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