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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信息化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 水利水电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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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信息化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 水利水电心得体会(五篇)
2023-01-03 07:43:31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水利信息化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更好地完成_________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的建设任务,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民法典》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

四、开工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工程价款:________元(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六、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工程款结算方式:

1、工程结算总价为合同价加(或减)变更价款。

2、变更工程量的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项目合同中有类似价格的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无类似价格的项目按相应_____年_____省定额进行综合计价和相应取费及政策性调整,材料价格执行当期《_____市工程建设》信息价,如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双方签证价。

3、变更工程量需有清单,并经甲方认可签字后有效。

八、工程付款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款作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保修期满无疑异后一次性付清。

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及时修复,若乙方不修复,由甲方指定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在保修费用中扣除。

九、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范围内土地占用、青苗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3、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十、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根据甲方图纸要求按施工规范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依照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所有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双方约定的内容;逾期完工,按_____元/天扣罚违约金。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一、材料供应办法:乙方自购

十二、工程质量:

1、工程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3、若乙方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修到合格,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若工程量增减大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四、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交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五、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等相关材料,交由甲方验收审核,决算的工程量及工程款最后以镇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审核为准。

十六、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七、纠纷处理: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十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其它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平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水利信息化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20xx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和我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全市水利系统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好转。

一、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上半年,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抓好“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认真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6月31日,全市全市水利系统共排查治理隐患单位229个,排查一般隐患270项整改107项,整改率为40%;水库排查单位178个,排查一般隐患256项,已整改121项,整改率47%。

二、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分解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3月17日,我局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水利厅、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20xx年工作,下达各县市区水利局及市水利电力工程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定下发了20xx年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宁水安委〔20xx〕2号),明确“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文〔20xx〕33号)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为此,在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工作中,我市除了重点检查水利工程安全状况外,还把落实水利工程安全责任制做为工作的重点方面予以重视,着重检查水利工程是否落实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以及水利管理单位责任人。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在检查工作中对存在问题的水利工程是否有提出书面结论和意见并送达水利管理单位、主管部门及政府责任人。根据检查情况,我市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责任制已经全面建立,工程的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管理单位责任人已全部落实。各县(市)城区重要堤防,重要水库的防汛责任人已在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宁德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方案》精神,部署在全市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组织修改完善细化了全市水利系统企事业级别评定标准,并与市安监局配合开展了水利系统企业级别评定标准培训,有利推动了企事业级别评定工作的开展。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

制定了“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及专项督查等。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积极配合协助市安监局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系列活动,有效推动了“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开展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及市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我局及时转发了《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闽安委办〔20xx〕10号),在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3月5日-6日,我局郑华峰副局长配合省厅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进行了全方位检查。7月1日至2日,余根庆局长带领郑华峰副局长、水电科、安办等相关人员,深入福安潭头、寿宁屏峰电站,开展安全生产半年检查。

二是认真开展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2月25日,我局发出了20xx年汛前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的通知(宁水建管〔20xx〕7号),要求各地要全面检查,突出重点;规范检查,落实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总结,抓紧上报。同时要求抓紧编制20xx年水库运行调度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

从3月初开始,我市各级水利部门按照“事权划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历时一个多月的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累计参检人员达1600多人(次),主要针对小(二)型以上水库、堤防、灌溉渠道、引水闸坝等,共检查了1200多处水利工程,共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病险水库61座,病险水闸43座及其他一些水利工程,4月1日~4月15日,市水利局又组织了4个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进行抽查,检查组按照现场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工程的安全状况及防汛备汛充分与否,防汛预案落实情况等,便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有序开展。

(五)抓紧在建水电工程度汛方案和水库运用调度计划的编制及审批。目前已完成在建水电工程度汛方案的审批或初审上报工作(省厅已全部审批)。我市金涵、南溪、溪西、青岚、麻竹坡5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计划也已上报并经我局审批,其他小型水库的调度运用计划已由所在县(市、区)审批并报当地防汛部门备案。为了做好今年洪口电站及霍童溪流域水库防洪调度工作,在省防办的指导下,我们组织了洪口水库安全泄量的论证、审查等工作,为洪口电站的汛限水位制定以及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批提供了科学的数据依据。7月10日市防办又牵头召开了霍童溪流域水库调度协调会,为今年防洪调度和安全度汛做好充分准备。

(六)是组织开展大坝安全论证鉴定。我局在组织水电专家深入部分电站大坝现场实地排查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开展了大坝安全评价与鉴定工作。上半年,已开展了4座大坝安全评价与鉴定,共投入50多万元进行整改,确保了大坝的运行安全。

(七)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针对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中发现隐患、险病情,各级水利部门都给项目业主及地方政府及防汛责任人下发书面的整改意见书,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整改到位,对一些因具体原因无法马上消除隐患的则要求一方面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运行,一方面筹集加固资金,制定加固方案,尽快实施。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年度目标责任落实。各单位要针对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以及中央新增水利建设项目多、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建没、河道采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防洪堤、海堤除险加固建设等项目的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认真做好防汛安全工作,要吸取霞浦“8.14”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规范水库汛期调度工作,杜绝汛期水库超汛限运行,确保水库及水库下游的安全。要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深化细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继续保持和发扬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态势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省水利厅及市政府下达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任务的完成。

2、要深入开展执法行动,加大非法行为打击力度。各单位要按照“政府牵头、行业实施,严厉打击、规范运行”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不断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建立规范的水利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对“五类重点对象”,以及违反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要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有效预防各类事故。

3、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各单位要按照 “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的总体要求,创新思路,完善措施,继续深化水利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全力防范事故发生。当前,要认真贯彻省水利厅、市政府安委会的部署,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市水利行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持续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为下半年我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4、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要在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继续运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要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法规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入乡镇活动,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5、要继续开展“三年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省政府《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规定和省水利厅、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快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进度,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022水利信息化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今年我局水利统计工作在省水利厅及市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在局党组、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县区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水利统计工作的第一要务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加强了水利统计工作的管理,圆满完成了20xx年的统计工作任务,现将今年统计工作总结如下:

统计是认识社会、发展经济、制定政策和规划未来的重要依据,是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工作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统计基础工作,把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作为加强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在年初制定了统计工作计划,并要求各科、站、室、局的统计数据做到真实可靠全面,能客观反映我市水利工作现状。同时,为了改善统计工作环境,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在统计工作岗位上都配备了计算机等必要工具,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统计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局统计人员参加江阳区统计局和省水利厅举办的各类统计培训学习,并适时对各县区水利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水利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帐”是规范统计基础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统计数据源头质量的基本要求。我局按照“五有”要求,以泸市水办[20xx]75文下发了《关于印发泸州市水利局统计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统计工作由一把手直接分管,各科、站、室、局主要负责人为统计工作的责任人,规划计划科负责全局综合统计工作,局属各科、站、室、局均配备有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以确保各科、站、室、局统计任务的完成。在我局现有的统计人员中,均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部份统计人员经过统计业务培训,取得了统计从业资格。同时建立了统计岗位责任制和统计人员培训制度,制定了统计调查、审核、使用和保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我局各科室都建立健全了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含电子台帐),使统计数据基础来源得到保证。

1、健全统计体制、加强统计交流

市水利局规划计划科作为负责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加强了水利统计管理,形成了以水利综合统计为核心、综合统计与专业统计相结合的统计框架体系,进一步提高了水利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继续加大水利统计报表制度改革力度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避免指标交叉重复,多头上报的原则,适当调整了水利综合统计指标,既保留了传统指标体系的精华,又合理拓宽了水利统计指标体系的覆盖领域,增加了水资源核算体系相关指标,以适应逐步开展的水资源核算工作。

3、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县区水利统计管理

加强培训,打好基础,稳步提高水利统计队伍的整体水平。组织了各级水利统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水利统计报表制度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水利统计指导意见,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及时、高效、高质量地完成了水利统计年报和日常进度统计工作。

4、继续加强水利统计基础工作

继续加强了水利统计基础工作,为水利统计基础数据的收集、上报和汇总提供坚实的保障。一是搞好了统计指标体系分类标准和基层统计数据台帐建设规范。二是加大了水利统计的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水利统计行为,保证统计工作的独立性,统计数据的权威性。三是广泛开展了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工作,作好统计数据的误差修正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精度。

一年来,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统计人员认真负责,使我局的统计工作均能按照要求进行,在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归档等工作中,做到了帐目清楚、数据真实、上报及时、保存完整。因此,我局统计工作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如渔业工作统计报表获得到省水产局的先进单位称号,水利工程管理年报统计获省农水局二等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获省政府“李冰杯”水利建设二等奖、“李冰杯”综合管理二等奖,地方电力统计获省地电系统统计二等奖等。

我局的统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部份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全面性、全局性认识不够,部份统计人员没有取得统计上岗证书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和统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泸州的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2022水利信息化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一)20*年以来上级部门下达我局的工程项目有:

1、20*年第一批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523万元;

2、20*年第一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295.2万元;

3、20*年第二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1239.4万元;

4、20*年第三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5*.06万元;

5、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下达资金570.74万元;

6、川河防洪治理县城延长段工程,下达资金262.22万元;

7、者干河花山街段防洪治理工程,下达资金100万元;

8、景福乡湾水河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下达资金100万元;

9、太忠乡徐家坝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下达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建设情况

1、20*年第一批农村安全饮水项目、20*年第一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20*年第二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川河防洪治理县城延长段工程、者干河花山街段防洪治理工程、景福乡湾水河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已全面完成下达计划并投入试运行。

2、20*年第三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工程预计于20*年12月30日完工。

3、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现已转入房建等附属工程建设。

4、太忠乡徐家坝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已于11月初开工建设。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顺利建成并长期充分发挥效益,《通知》中明确:我县各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为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县水务局负责做好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及按水利行业有关规定做好对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并重点加强对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因此,除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的建设法人由县水务局承担外,其余的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法人都为各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水利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等各项工程建设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三项制度的要求来开展工作,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项目法人制

工程实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进行。徐家坝除险加固工程:根据《云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景东县人民政府于20*年6月批准成立项目法人单位*县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景政复〔20*〕10号),县水务局根据文件精神于20*年6月任命了法人单位法人(景水字〔20*〕35号)。

(二)、招标投标制

根据工程建设规范要求,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单位由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有招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招标工作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备案,并报经普洱市发展和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工建设。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的施工单位由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机构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在公证人员、监察人员现场监督下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施工单位,并按相关规定报批开工建设。

(三)、建设监理制

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建设都按建设要求实行监理制,在工程的施工中,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制度进行工作,及时的做好工程实施阶段的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监理日志的撰写,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事件的发生。

(四)、双合同管理制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谦洁,杜绝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领导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的相关要求,提前让监察部门介入,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在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廉政合同》,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成立后,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设立了专职的会计、出纳,建立项目资金专户,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实行拨款管理责任制,按基建程序、年度计划、工程进度及合同要求按比例拨付工程款。工程款的拨付实行签证制,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签发的付款凭证为依据,凭证付款。

(一)工程质量

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都严格执行批准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逐条抓落实,严格质量控制,采用监理旁站、质检单位抽检和施工单位自检相结合的'施工模式,严格控制进场原材料的质量,从而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在施工中参建各方无条件接受质量监督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的监督和检测。

(二)、安全生产

为做好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妥善处理好投资、进度、质量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项目法人单位始终把“百年大计,安全第一”放在项目建设的首位,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保证管理落到实处,项目法人单位明确了建设、设计、监理、质检及施工等各个参建单位的职责,按照规定层层建立了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人员必持证上岗,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和每周一次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组织施工,从而保证了在施工期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2022水利信息化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南通市水利局法治综治(信访维稳、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处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纳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重要议题,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等方式,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和宪法宣誓制度,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扩大)法治学习10次,举办法治水利建设有关培训、讲座20次,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为更好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制定出台《2020年全市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计划》《2020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落实法治水利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依法履行审批职能,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共计94件,所有办理事项都按规定流程、规定时限办结。无被投诉情况发生。二是推动水利审批改革。按照权力事项“四级四同”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了“权责”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三是加快园区全链赋权改革。完成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和苏锡通园区赋权工作,做到“应放尽放”。四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行取水许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全省率先制作完成水利系统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公示《南通市水利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涉及水利部门的15项抽查事项逐一制定工作指引,明确检查内容、方法、依据等内容。严格按照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有关要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信用监管改革,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出台《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配合省水利厅完成我市3个项目履约考核信用评价工作,推广运用信用评价成果。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水法规体系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南通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事项。对拟修订的《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深入开展涉水地方性法规修订、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明确失效。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履行实地调研、征求公众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和《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合法性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确保规范性文件修订程序合法。三是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由局法规处负责对全局公文进行规范管理,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使用“通水规”文号,确保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四是完善水法规体系。积极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申报工作,将《南通市水土保持办法》《南通市水文管理办法》申报列入202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五)建立健全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依法对重大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进行民意调查,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二是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修订、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目前市政府已完成合法性审查。

(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根据2018年制定的南通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水利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出台《南通市水利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配备必要执法装备,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服务意识。二是创新执法手段,改进执法方式。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树立执法服务的理念,在依法行使水行政处罚权时,采取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执法步骤和方式,说服和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南通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出台《全市长江水域禁止采砂五项制度(试行)》。落实长江大保护,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动,加强执法巡查,强力推进采砂执法。全市全年出动采砂执法人员10754人次、4471车次、405艇次,开展205次联合检查、388次夜间检查,立案41起、罚款33.1万元。切实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水利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联动的意见》,与2个案件20人开展了磋商工作,达成12份赔偿协议,累计赔偿金额18万元。四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顾问作用。聘请上海市亚太长城(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案件分析、专家论证及重大专项事务法律论证等多种类型的服务,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促进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20年共承办人大、政协议提案26件,其中主办18件,会办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二是积极应对诉讼。今年我局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诉讼2起、作为被告参与民事诉讼1起,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应诉证据材料及答辩状准备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三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常态化运行市长信箱、部门信箱、12345、12319,共办理157件。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办结率100%。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动态信息发布力度,通过“南通市水利局门户网”、“南通市河长办”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八)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弘扬新时代南通治水精神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制定《南通市水利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安排专题法治讲座。分别邀请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曹东平和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东瑞开展《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和《民法典》专题讲座。三是围绕“培育法治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主题,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市、县水务部门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水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成立北城小学志愿者节水小分队、寻找南通“最美+”网络评选、组织主题网课、南通广播电台fm91.8节目播放节水宣传语音、线上问卷调查、在南通日报专栏发布吴晓春局长署名文章、与共青团南通市委联合发布节水爱水倡议书、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等方式,严格落实了普法责任制,增强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重点领域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主线,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加强政策法规执行力建设,努力为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和政策保障。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绩效目标管理,对标省市法治建设考核目标任务,调整我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通过法治规范化建设,强化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水利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示范案例的总结宣传。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局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重大行政决定、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四是强化水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继续做好全市涉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实际开展有关配套性、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及时做好清理结果的公布、相关依据的变更等工作。五是持之以恒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网上办”为重点,细化梳理审批服务事项,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六是加强全社会涉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涉水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遵守涉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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