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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改革创新历程心得体会 中国改革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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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改革创新历程心得体会 中国改革心得体会(三篇)
2023-01-03 09:53:22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国家改革创新历程心得体会一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要验看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

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公共设施及管路管线。

五、第二条2.6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第三条第3.2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七、第八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供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

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隐蔽工程结束后甲乙双应及时组织验收,乙方需提供隐蔽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图片影像资料等。工程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予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九、工程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十一、本合同文本,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十二、本合同文本自20__年10月1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房屋所有权人时应注明下列事项:

1.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使用权人时应出具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

证明。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施工企业资质,其资质等级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2.1住宅装饰工程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侧,整栋楼为______________层,有电梯______________。

2.2面积: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面积______平方米。

2.3结构: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____室内为______________层,房屋格局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_卫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_储藏室______________阳台。

2.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材料;

2.5工程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工期____天。

第三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3.1合同价款¥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人工费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元,税金_______元。

“管理费”为合同价款的___%。“合同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3.2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3.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四条施工图纸

4.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

4.2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五条甲方工作及有关要求

5.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5.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5.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及缴纳有关费用。

5.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5.7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5.8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甲方在从事装饰装修活动时,禁止下列行为: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注: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外开门、窗;

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六条乙方工作及有关要求

6.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6.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有关规定:

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负责保护工程成品、设备及居室存留家具陈设等。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6.3通过告知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6.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七条工程变更

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第八条材料供应

8.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应在送达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及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表》。

8.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及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8.3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应在送达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及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三《乙方提供材料及设备表》。

8.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8.5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8.6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工期延误

10.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0.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10.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0.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10.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10.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原则上甲方必须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可委托代理人进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需甲乙双方签字有效。因乙方原因造成隐蔽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工期不顺延。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及保修

11.1在施工过程中应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并由甲乙双方填写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

11.2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五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及图片影像资料。

11.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1.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5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鉴定;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11.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亦可先行入住。

11.7工程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在附件七《工程质量保修单》确认签字,从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最低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2.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_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违反安全操作、消防及设计等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2.3乙方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12.4乙方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工程造价金额____‰的违约金。

13.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13.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材料并无偿返工。

13.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13.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工程造价金额____‰的违约金。

13.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工程造价金额____‰的违约金。

13.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工程造价金额____‰的违约金,工期顺延。

13.9、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及赔付。

13.10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14.1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4.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款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纠纷处理方式

15.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15.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备案、签证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

附件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及工程做法详单

附件2: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表

附件3:乙方提供材料及设备表

附件4: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6:工程结算单

附件7:工程质量保修单

注: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附件一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及工程做法详单

业主姓名: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

附件二

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表

单位:元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附件三

乙方提供材料及设备表

单位:元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附件四

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

工程质量验收单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附件六

工程结算单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附件七

工程质量保修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备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进行维修。

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质量缺损,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描写国家改革创新历程心得体会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所有受助的同学,向国家、学校、领导和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对我们的培养、照顾及信任。感谢您们对我们贫困在校大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对我们学习的支持和鼓励,让我们有和其他同学一样的机会在教室里学习,有同样的机会听老师们传授知识和教育,在学校里安心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定航.其次请允许我代表我自己向我的老师和同学表示诚挚的谢意,谢谢你们给我们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我们的家庭很普通,所以面对巨额学费时,我们有了退缩,有了恐惧,还有每月的生活费也是个问题,曾一度想退学减轻家庭负担。社会在发展,对于一个家庭贫困的家庭来说培养一个大学生多么的不容易,有说不完的泪水,我们依旧能够听到父母心里的那份担心——大学的费用多高呀?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的来自普通家庭、来自农村的学生来说,有的时候不得不暗暗伤神。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和学校向我们伸出了援助之手,给予了我们极大的资助,这不仅仅是金钱,这更多的是代表国家和学校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贫困的大学生,对于我们这样的学生,学校和老师也是同样的关注。我们看到,我院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近段时间来,他们严格按照国家奖励和资助学生的相关政策,集体讨论,民主评论,切切实实把国家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落实到每一个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公开、公正、公平的评选出每一位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学生,并张榜进行公示,充分说明学院领导在认真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看到这一切,我们深受感动,在这里我想说一声:"你们辛苦了,我们向你们表示深深感谢! 我们一定会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决不辜负你们的期望!"

国家助学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他实现了我们的梦想,而且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我们会合理运用这些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一份力量。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会更加努力,争取取得更优异的成绩。面对你们所给予的支持帮助和鼓励,我们心中万般感谢的祝愿在这里只能汇成一句简短但能表露我们的心声的话,那就是谢谢你们,亲爱的领导、老师,多年后的我,成功之后一定不会忘记大学的艰辛岁月,不会忘记大学期间大公无私的默默资助自己的人们,你们是我的支柱,是我们一生无法忘记的亲人。

我们或许并不美丽 ,我们或许并不是花朵,但有爱的呵护,有你们的浇灌,我们甘当绿叶也情愿。今天我们被爱呵护,明天我们愿化为泥土,去把来年的新芽守护。贡献自己回报社会,让国家、学校、领导、老师对我们的选择不是一个错误,我们会顽强的拼搏,跨过每道坎坷,超越每一次挫折,我们会很顽强,很勇敢。在爱的路上,我们风雨无阻,永不服输。

昨天已经成为遥远的回忆,今天太阳已经升起。在暖暖的阳光下,我们不畏

家境的贫困,我们不惧生活的压力,我们不怕金融的危机 ,我们会依然顽强坚毅,我们会仍旧拼搏努力,我们会继续好好学习,有你们与我们同在,明天我们一定会让爱之虹绽放更加灿烂多彩的光辉!

谢谢国家、学校、领导和老师!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描写国家改革创新历程心得体会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财教〔20xx〕3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法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由院领导、研究生班班主任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等成员组成。

评定小组的职责是:

(1)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制定与解释;

(2)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争议处理;

(4)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奖励标准与指标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

评选对象为20xx级和20xx级研究生。

三、申报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上一学年必修课各专业总成绩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生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科研上取得优异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国际或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较好名次;

(4)在文体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参加国际或全国性比赛获得较好名次;

(5)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6)专业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通过司法考试;

(7)由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认定的其他突出表现。

注:申请同学需严格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不符合条件者视为无效申请。

四、评定办法

(1)学术型硕士国家奖学金评定依据上一学年在学习成绩、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方面的表现,以百分制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其中,学习成绩占50%,学术科研占30%,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占20%。计算公式为:学习成绩*50%+学术科研*30%+社会实践、社会工作*20%。

(2)专业型硕士国家奖学金评定依据上一学年在学习成绩、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司法考试方面的表现,以百分制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其中,学习成绩占60%,司法考试占10%,学术科研占10%,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占20%。计算公式为:学习成绩*60%+司法考试*10%+学术科研*10%+社会实践、社会工作*20%。

五、量化标准

(1)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为上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分,平均成绩为算术平均,非加权平均。学术型硕士英语免修者成绩按80分计算,专业型硕士英语免修者成绩按75分计算。

国内交流,认定相同科目成绩有效,按相同科目平均分计算。

境外交流,至少应选修境外学校一门课程。成绩按班级必修课平均分排名的30%截点计算。

(2)学术科研

学术科研成果为上一学年(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公开发表的与法学相关的成果。

期刊级别及科研量计算标准按《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补充细则(修订版)》有关规定执行。

(3)社会实践、社会工作

积极参加“三下乡”、青年志愿者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获得优秀团体或先进个人称号,获得相关单位表彰或书面表扬;或者撰写调查报告、实践报告,成绩突出者;或道德风尚、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取得较好名次的,申请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定小组认定。

参与校内、院内各项日常事务及活动做出较大贡献者,或担任校、院级研究生会学生干部、本科生辅导员、各社团负责人、学生干部和班级学生干部的,可根据评定小组制定的量化标准予以评定。

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累计最高分为100分。

(4)司法考试

通过司法考试计100分,未通过者为0分。

本细则由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进行解释。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补充细则(修订版)

一、科研成果加分细则

1、公开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50分/篇

2、cssci来源辑刊:50分/篇

3、公开出版的非核心期刊:

(1)每期论文在50篇以内的期刊:25分/篇

(2)每期论文在50篇以上的期刊: 5分/篇(5000字以上)

4、公开出版的论文集:25分/篇

5、全国性研讨会论文集:15分/篇

6、公开发行的报纸:10分/篇(1000字以上)

7、《中青法学》:20分/篇,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校报:5分/篇(1500字以上),

《法学导报》:5分/篇(1500字以上),《青春报》:5分/篇(1500字以上)

8、全国论文大赛,一等奖:50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25分

省部级论文大赛,一等奖:35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15分

校系论文大赛,一等奖:25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系单科论文大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在论文比赛中,单独完成论文或者项目负责人,按以上分数计算。项目其他参与者,按三分之一分数计算。

9、论文第一作者,按60%计算;第二作者,按40%计算

10、同一篇文章,不同时加分,按就高原则计算

11、以上未涵盖内容,由法学院研究生国奖评定小组讨论决定。

二、对外交流学生成绩认定

1、国内交流,认定相同科目成绩有效,按相同科目平均分计算。

2、境外交流,至少应选修境外学校一门课程。成绩按班级必修课平均分排名的30%截点计算。

三、本规定从20xx年10月开始试行,20xx年1月修订。

法 学 院

20xx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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