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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民警勤务规范心得体会及感悟 交警执勤执法规范心得(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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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民警勤务规范心得体会及感悟 交警执勤执法规范心得(4篇)
2023-01-03 11:03:50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交通民警勤务规范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县“4·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沉痛教训,切实做好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要按照“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要求,建立落实县政府负总责,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责主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扎实履行监督协调指导职责,及时研究分析形势,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本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直接监管责任。

二、切实强化重点监管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的执法检查,坚决管好路面秩序。交运、运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督促落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病车”上路运营。安监部门要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深化专项整治和危化品运输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职,确保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不发生大的道路交通事故。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深入到村社、农户,对重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教育,对本辖区“五小车辆”和微型面包车全面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公安、交运、安监、运管、农机等部门要抽组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从4月29日开始,对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从源头上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彻底排查治理交通隐患。各乡镇、交运部门要依托通畅工程项目,加强农村通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隐患路段治理,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同步设置减速带、防护栏、警示牌等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各乡镇和公安、交运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危险路段进行再排查、再整治,特别是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必须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整治时限;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危险路段,树立警示提示标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一律禁止“两客一危”车辆通行。同时,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县城出入口及东关花园、东拓什字、南关什字、西综市场门口、东关幼儿园等重点路段的管理,切实整治出租车、私家车(黑出租)、三轮车乱停乱放,各种摊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全面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各乡镇、公安、交运、安监、运管、农机等部门要按照省上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检查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从严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集中力量抓好路面巡查管控,下决心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始终把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遮挡号牌以及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坚决做到严防、严查、严管、严处。公安、交运、运管等部门要全力抓好客运车辆的检查,对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务必做到逢车必查、查必登记,对客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形成严打严管的高压态势。要坚持定时定点检查与错时错位巡查相结合,加大“五·一”等节假日、下班后和夜间的巡查力度,加大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勤务力量,确保每一个时段、每一条重点路段全天候有人查、有人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五、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充分发挥电视台、农村广播和墙体标语等阵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公安部门要制作一批各地以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宣传展版和挂图,在事故多发点段和农村集镇进行巡回宣传,开展警示教育。要把“五进”宣传教育活动与执勤执法结合起来,切实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交运、运管部门要在客运站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客运汽车上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引导乘客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定期开展好交通安全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环境,促进事故预防工作深入开展。

年月日

2022交通民警勤务规范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1、谢谢您,把交通法规放在心上。

2、骑好车、走好路、安全伴您每一步。

3、安全带常系生命线,红绿灯常护遵章人。

4、走过春夏秋,冬安全永驻心中。

5、文明行车,让我们的城市温馨一点。

6、好猎手离不开钢枪,好队伍离不开规章。

7、骑车不戴安全帽,阴曹地府去报到。

8、生命财产要得保,交通安全不可少。

9、逞一时之快,痛一生的伤。

10、欲速则不达,有序最为佳。

11、替交通道德树楷模,为交通安全做榜样。

12、两轮飞车逞英雄,闯出车祸悔无穷。

13、车辆联系千万家、交通安全进万家。

14、彼此让一让,路宽心舒畅。

15、交通安全要遵守,飙车喝酒不可有。

16、大事化小,教训难找;小事化了,后患不少。

17、贪恋一口酒,祸害一家人。

18、开车不超载,平安时刻在。

19、路上急忙忙,后悔泪两行。

20、道路连者你和他,安全系着千万家。

21、迟一分钟回家,总比永远不回家好。

22、行车都抢先,事故在后边。

23、交通规则你遵守,我遵守,大家来遵守。

24、事要办,钱要挣,安全行车是保证。

25、行人请走地下道,防范车祸免哀悼。

26、开文明车、行平安路、回幸福家。

27、交通文明两相连,大众安全一线牵。

28、狭路相逢“让”者胜。

29、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30、系牢安全带,进入“安全带”。

2022交通民警勤务规范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1. 要遵守交规,不要乱行乱停

2. 恪守交规,法律为您生命护航

3. 要做英雄人,不开“英雄”车

4. 珍爱生命不要翻越护栏

5. 谨慎驾驶,保证安全

6. 多拉快跑,凶多吉少

7. 交通事故不长眼,你凶他就险

8. 出行时,切记系上交通法规这条安全带

9. 各行其道,安全可靠

10. 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11. 行人过马路不能斜穿也勿猛跑

12. 挣金山,挣银山,交通安全是靠山

13. 安全开车是大事,文明走路非小节

14. 骑车上路别着急,争超抢道不安全

15. 不开带病车上路

16. 行人一生平安,行车一路平安

17. 遵章守规连你我,道路畅通有保障

18. 交通法规是您生命之友!

19. 骑好车走好路安全伴您每一步

20. 遵守交通信号,遵守交通标志,遵守交通标线

21. 树立文明意识,搞好交通秩序

22. 违规是交通事故的祸根,侥幸是交通事故的隐患

23. 良药苦口利于病,交通规则利于行

24. 路好车好安全最好,慢行快行平安才行

25. 讲究交通公德,遵守交通法规

26. 车铃车闸齐全,维系您的安全

27. 遵守交规得平安,道路畅通保安全

28. 骑车抢行一秒,危险增加十分

29. 交通安全抛脑后,交通事故在前头

30. 您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31. 交通安全在我心中!

32. 加强综合治理,保障交通安全

33. 学龄前儿童上街要有成年人带领

34. 穿马路,跨护栏,少公德,多危险

35. 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交通事故不得了

36. 宣传交通法规,提高交通文明意识

37. 最大的浪费是事故,最大的节约是安全

38. 行横道是您横过马路的安全带!

39. 人行道车莫占,车行道人莫钻

40. 您是河源的客人,您是遵章守规的楷模

2022交通民警勤务规范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交通运输合同纠纷案例: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案情:

原告(反诉被告)诉称并辩称:20xx年4月28日,我方与旅游公司签订了“租车协议书”,约定我方租11辆汽车给对方。签约后,对方付了17.3万元,余款承诺5月5日前付清。我方同意对方在未付清余款的情况下执行协议。我方准时提供租用车辆。5月14日,我方到对方处索取余款,对方交给我方现金3.7万元及投诉信、医疗费收据,被我方拒绝。后对方以乘车途中因司机急刹车使一女乘客的手骨折及司机煽动客人为由拒付。我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车辆在运行中乘客擅自走动导致扭伤,后果自负。对方以种种借口拒付是违约行为。请求判令对方支付所欠的租车款4.3万元及违约金1万元。

被告(反诉原告)辩称并反诉称:按双方签订的“租车协议书”约定,对方必须准时提供租用车,确保行车安全,合同约定5月1日晚上12时到达海口,可是由于租用的6号车出故障,致使车队于次日凌晨5时才到达海口。而10号车在高速行驶而前方又无障碍的情况下紧急刹车,导致一名导游右臂骨折,另有7人也有不同程度的碰伤。在三亚市由于1号车驾驶员在索要回扣等无理要求没满足的情况下,煽动游客不按原定计划去购物点购物,并将旅游团带至不在计划之内的景点。致使我方的合作方三门峡神州旅行社拒付尚欠我方的23846元的团费。现我方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承担导游的医疗费920元,2262元的门票及23846元。

事实:

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旅游公司与汽运公司于20xx年4月28日签订“租车协议书”一份,约定旅游公司向汽运公司租用11辆空调大巴车,每辆2.3万元;汽运公司保证车辆行驶安全。签订协议时,旅游公司先付1万元定金,余款于4月30日上午11时起交清,否则没收定金,取消租车协议;汽运公司于5月1日12时10分在广西北海火车站接站,于晚上12时前到达海口,租车时间至5月5日;汽运公司必须遵守协议,必须配合旅游公司的安排,不得迟到,不得无理取闹,如有违反,双杯返还定金。签约后,旅游公司于4月29日交1万元的定金和8万元租车费。因旅游公司未按时付清全部款项,故致函汽运公司称,因“五一”放假,所余之款于5月5日付清。汽运公司在从北海至海口的行程中,因一辆车发生故障,致使整个团队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到达海口。另有一辆车在行驶中急刹车,致使一名导游郭某受伤。行程结束后,汽运公司于5月16日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旅游公司只付3.7万元,同时交投诉信一份、医疗费单据给汽运公司,汽运公司表示拒绝。5月25日汽运公司再次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4.3万元未果的情况下,向本院起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旅游公司认为不付余款给汽运公司是因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造成三门峡旅行社拒付尚欠该公司团费23846元。

判案:

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租车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除协议中的“甲方在旅游购物点的停车费和购物回扣均归乙方所有”违反有关规定无效外,其余内容均合法。签约后,旅游公司致函汽运公司称5月5日付清余款,而汽运公司对此表示同意。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汽运公司未按约定时间抵达海口及造成游客损伤,属违约行为,旅游公司亦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即5月5日付清余款,其行为同样违约。因此,旅游公司亦无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所付之定金应折抵租车款。因汽运公司的违约造成旅游公司的损失大于约定的定金,故其要求汽运公司因违约行为,造成三门峡旅行社拒付团费23846元和医疗费920元,共计24766元的损失的请求,予以支持。旅游公司请求汽运公司赔偿不按要求所去景点而增加支出2262的费用,不予支持。

解说:

1、本案表面看起来是一起汽车租用合同纠纷,其实是一起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本案原告汽运公司与被告签订了一份“租车协议”,约定被告租用原告的汽车按规定的路线运送客人,司机由原告所派,原告必须保证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被告的乘客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因此,双方之间是一种旅客运输合同关系。

2、本案双方签订合同以后,该运输合同是否成立了呢?从我国有关运输合同的法律、法规来看,一般都规定运输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告成立,运输行业一般也认为运输合同经协商一致即告成立,并不要求支付运费或购买客票为条件,因此,从有利于保证运输和行业的正常秩序,保护合同双方的长远利益出发,一般都将运输合同视为诺成性合同。合同当然成立。

3、根据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运输费用,原告应当按照约定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运到约定地点,但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给被告造成了损失;另外原告在运输途中发生紧急刹车导致旅客受伤事件,未能为旅客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违反了旅客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而本案被告在原告已经履行完毕运输旅客的义务后拖欠部分运输费用也是没有道理的,其行为同样违约。法院正确认定和划分了原告和被告各自的责任,做出了合情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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