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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委会心得体会实用 贯彻国家安全观心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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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委会心得体会实用 贯彻国家安全观心得(四篇)
2023-01-03 13:16:00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国家安委会心得体会实用一

现将本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了保障本次活动得到有效组织和开展,学校特成立了以______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在20____年12月4日活动当天,学校各部门、各班负责人都以《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如实地开展了各项活动,全校师生在本次活动当中受益匪浅,知道宪法作为国家要本大法的重要性,知道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根本意义。

二、活动情况

(一)、主题升旗仪式

20____年12月4日上午7:30分,全校师生全员参与了“宪法日升旗仪式”,八年级(5)班______同学作了题为《法律就在我们身边》的主题讲话,______校长作了《宪法作为重家根本大法的重要性》主题演讲,全校师生在在寒冷的天气情况下,依旧认认真真地聆听了宣讲内容,知道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意义,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二)、师生同步晨读《宪法》(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日学习节选内容)

20____年12月4日上午8:00整,全校师生在各班教室,开始“师生同步晨读《宪法》”活动,各班同学在教师的带领下,一起进行《宪法》节选内容的晨活动。校园内萦绕着同学们朗朗的晨读声,在欢快的读声中,遵纪守法的种子已悄悄种下。

(三)、校园宣传

1、宣传标语

学校办公室于20____年12月3日开始,在学校显著位置的led电子屏上录入了“12.4国家宪法日,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教的理念,”的宣传标语,旨在让全校师生知道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

2、校园宣传栏

八年(4)班于20____年12月3日制作了一期宪法日专题宣传栏。该班______班主任教师带领同学在在寒风中完成了本期黑板报的制作,同学校的作品美观又有既有宣传意义,起到了宣传宪法日的作用。

3、校园广播宣传

校园广播站于20____年12月3日开始,广播站同学们就开始了关于“宪法日”宣传广播稿的撰写,并于20____年12月4日全天在中午、下午的不同时段进行滚动播报,广播员标准且富有激情的播报声回荡在校园中,同学们聆听着美妙的法制音符。

(四)、主题班会活动

作为“国家宪法日”教育活动的主要部分,主题班会活动的重要性尤其重要,学校综治办教师为了做好本次主题班会,召开了全体班主任的工作会议,对主题班会作了明确要求。另外,学校综治办还为此制作了《宪法日宣传》ppt课件,围绕“国家宪法日”的宣传内容作了延伸。旨在宣传、普法,让同学位知道《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性,知道依法治国的根本理念、明白作为社会的公民,遵纪守法是基本要素。

20____年12月4日下午第三节课,各班班主任教师如期开展了本次主题班会课活动,各班主作首先利用《宪法日宣传》ppt课件进行了教育活动,随后就组织本班同学开展讨论和讲解,旨在宣传、普法,让同学位知道《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性,知道依法治国的根本理念、明白作为社会的公民,遵纪守法是基本要素。活动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五)、学校教职工学法活动

教师是学校教学与管理的主导者和实施者,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升是当下教育发展需求,但助学校本次宪法日活动的开展,要求教师参与学法、实施法制渗透,利用法律武器保障,工作生活以法为原则,倡导遵纪守法,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作一个法律的拥趸者。

20____年12月4日下午5:30,______校长在学校会议室主持全校教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活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旨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教、依法办事、守法护法。

“国家宪法日”教育活动至此全部顺利结束了,回顾本次活动的开展,利益于前期的大量准备工作和各部门间的通力协作,以及同学们的积极参与,通过本次活动,所取得的效果超出学校预期,全校师生在本次活动中受益匪浅,在学习、工作、生活当中,它的影响是深远的。

最新国家安委会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50%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国家安委会心得体会实用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长沙市湘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周宁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长沙市营盘路260号 现住址: 经济类型: 民营 户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点:长沙天都大酒店19016号房

联系电话:0731- 89753984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1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1年。

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即自 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试用期满,甲方应及时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或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满,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该职位要求,经双方同意可以调换职位的,甲方可以提供其他职位,试用期自新职位上岗当日起重新计算。

乙方应在__年_月_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实际工作表现,提升或降低乙方的职务,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或岗位,并相应变动乙方的岗位工资。

第三条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职责所属及上级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及工作安排,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决定。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第六条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节日和假期。

第七条 甲方遇有紧急情况,依法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九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入职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在工作期间,应积极接受甲方有关职业道德、工作技能、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 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的工资政策、甲方工资制度和乙方业绩考核情况,确定乙方工资水平,并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报酬,此工资将不迟于次月十五日发放。

乙方工资包括:基本工资( )+保险补贴( )+绩效奖金( )共计 元/月,每月的加班费、相关福利、年终奖另计,乙方的养老保险由公司发放补贴,员工按规定自行缴纳,必要时,可委托公司帮忙办理,但公司需按上缴的实际金额如实代扣员工的保险费用。 乙方工资的增减,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均按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每年将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湖南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因公或因病死亡,其遗属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七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湖南省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业务操作流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商业、技术秘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八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工作业绩及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

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前三十天协商本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前,双方应先按以下时间办理工作交接,其中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借)款、工资的办结等: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应按协商的时间办理交接;

2、 甲方或乙方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需在提出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办理交接;

3、 甲方或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属于试用期员工的,双方需在三日内办理交接;乙方已转正的,双方需在提出通知后的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方能正式办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续手续;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在乙方未办理完工作交接前,甲方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甲方自乙方的离岗停止原工作之日起停发工资待遇。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时间进行交接、拒不交接或交接手续不齐备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第三十五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劳动合同,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十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和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因甲方原因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需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或赔偿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第三十八条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按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20%赔偿甲方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约定,应按照第三十八条中预定的第1项中的招收录用费和第2项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预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四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 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 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第四十五条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于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第四十六条 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极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技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必要时,双方另行签订《商

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七条 凡由甲方出资培训、进修和招(接)收乙方的,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接收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招(接)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等费用。

第四十八条 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件,凡内容与本合同相关的,均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今后国家和湖南省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是,国家和湖南省的新规定不再涉及原来劳动关系中双方已履行完毕的内容。

第五十条 本合同书中空格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除乙方个人资料需乙方填写外,其他均由甲方负责填写,本合同中甲方及法定代表人应盖章;乙方姓名、出生年月等内容应与乙方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一致,乙方应签名。乙方确定本合同中乙方住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准确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乙方因此未收到甲方送达的文书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涂改无效。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十三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并对考核不合格者按奖惩规定处理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个人材料及出具的所有证件均为本人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料,若个人信息有所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提供相应证明并知会公司;如未尽此项义务者,发生因与公司掌握信息不符造成争议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公司规章制度依法修改后,只要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即新的规章制度当然取代原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4.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需对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进行调整的,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双方签字的员工岗位异动申请单、任命书、调动函或降职(级)书等书面文件作为合同岗位变更协议,不再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国家安委会心得体会实用四

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讲解的是明清时期的天安门及天安门广场。

天安门和天安门广场位于北京市中心,历史悠久,它建成于明朝永乐十八年即1420xx年。天安门是皇城的正门,明代叫“承天门”,取“成天气晕,受命于天”之意,后来多次被毁又多次重建。直到清初顺治年间,顺治皇帝下命按照明代的建筑规制重建承天门并改名为“天安门”。名称一直沿用至今。天安门广场在明清时期为一个“t”字形的封闭广场,这里属于皇宫的前导部分。解放以后,这里经过多次的改建与扩建,形成了今天的建筑格局。

首先,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明清时期的天安门及周边建筑。明清时期的天安门通高33.7米,1970年重修后通高34.7米,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它由城台和城楼两部分组成,城台上建有城楼,重檐歇山顶建制,覆盖黄色琉璃瓦,面阔九间;进深五间,体现出皇家的“”至尊。城台开有五个券门,中间最大,向两侧递减。券门南面正对着五座汉白玉三孔石桥,称“金水桥”。桥下是从西北流向东南方向的水,称“金水河”;金水桥南北两侧各有一对石狮,金水桥南侧有一对华表。

天安门城楼的主要用途是什么呢?在明清两朝这里是举行颁诏礼的地方。所谓颁诏礼就是皇帝向全国颁布诏书的仪式。凡遇国家大典,如新皇帝登基、册立皇后、册立太子、命将出征等,都要在天安门城楼上举行隆重的颁诏仪式。颁诏礼的大致过程是这样的:届时,皇帝在太和殿将诏书用宝后,内阁大学士从黄案上捧诏书至太和殿前檐下,授予礼部官员,礼部官员将诏书置于云盘内,捧出午门放入龙亭。銮仪卫校将龙亭抬往天安门城楼之上交与奉诏官,奉诏官再将诏书交与宣诏官,有宣诏官宣读诏书,文武百官在金水桥南跪班聆听。宣诏完毕,宣诏官在将诏书交与奉诏官,奉诏官将诏书从天安门城楼顺墙降下,礼部官员用朵云期盼承接,放入龙亭内抬往礼部。礼部官员负责将诏书誉写若干份,分送各省,颁布天下。明代诏书,用的是“龙头杆”系黄丝绳栓诏书降下,清代时改用木雕金凤口衔诏书顺墙降下,所以清代的颁诏礼俗称“金凤颁诏”。

天安门城楼前有什么设施呢?在城楼南面有一条河称“金水河”。它为什么叫金水河呢?因为五行中西方属金,北方属水,此河从西北流向东南,故称“金水河”。金水河上有七座汉白玉石桥,中间五座正对着天安门城台的五个券门,中间的桥最宽等级最高为御路桥,桥栏望柱上雕刻着精美的云龙图案。它是供帝后专用的;御路桥两侧为皇族桥,桥身比御路桥略窄,等级次之,它是供宗室帝王行走的;皇族桥两侧为品级桥,桥身比皇族桥略窄,等级更低,它是供三品以上官员行走的;另外两座桥分别位于太妙和社稷坛的南大门前称公生桥,等级最低,它是供四品以下官员、兵弁、杂役行走。皇族桥、品级桥、公升桥望柱均是火焰式。上刻有阴线24条,称“二十四气”式。

天安门前有一对雕刻于明永乐年间的汉白玉石狮子,东侧的雄狮是脚踏绣球,雨衣一统寰宇;西侧的都是雌狮脚踩幼狮,寓意子孙绵延。两对石狮的头部都面向内侧,以示保卫御路。石狮为镇物,一般至于大门前。

天安门城楼前后各有一对立于明代的汉白玉华表,每座华表高约10米,由三部分组成:底部是围绕有护栏的八角形台座,中间柱身,通体雕有盘龙和云朵,柱头横插云板,东部城露盘上有一蹲兽,俗称“望天吼”。华表通常置于宫殿、陵墓、坛庙前后,也立于桥头、渡口、关津等处,起到美化景观和标志作用。华表起源于“表木”立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作用和名称。立在坟墓神道两侧的称“墓表”,立在交通要道和驿站作为路标使用的为“路标”或“恒表”,其中雕刻华丽的便称为“华表”,另外,也有华表源于诽谤木的说法。

明清时期的天安门及周边的建筑我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下面我在介绍一下明清时期的天安门广场。明清时期的天安门广场用红墙围成“t”字形,北面是承天门,清顺治年间改为天安门;东面是长安左门,西面是长安右门,南面是大明门。清朝顺治年间改为大清门。长安左门和长安右门之间东西长约370米,南北宽约80米,称为“天街”,是颁诏礼时文武百官在此桂婷诏书的地方。

长安左门俗称“龙门”。科举时代,殿试中选者,在故宫太和殿举行“金殿传胪”仪式后,礼部官员把进士皇榜张挂于长安左门外临时搭建的“龙棚”里,信科进士们均由长安左门出皇城依序看榜。榜上提名者犹如鲤鱼跃龙门,顿时身价百倍,故此门称“龙门”。另外还有一种说法,东侧五行方位中属木,主生,四象中东方属青龙,故此门称“龙门”。长安左右内千步廊拐角处还是吏部、兵部选拔官吏及礼部复查乡试、会试试卷及考生资格的地方。

长安油门时广场的西侧门,每年八月初,三法司会同王公大臣在长安右门千步廊拐角处集中会审未决死囚的案件。届时,犯人从长安右门外下车,进入长安右门受审,犹如羊入虎口凶多吉少,故此门称“虎门”。此外,西方在五行中属金,主杀,四象中西方为白虎,故此门成“虎门”。1953年味了改变北京的交通状况将长安左门和长安右门拆除。

广场南面是大明门,建于明初。它由三个券门组成,红砖垒砌,上覆黄色琉璃瓦,单眼歇山顶的建筑,砖墙两侧与广场的红色围墙相连。当时这里悬挂着明朝大学士解缙写的一副门联“日月光天德,山河壮帝居”。清朝顺治年间将此门改名为大清门,民国元年改名为中华门。1958年扩建天安门广场时将此门拆除。

广场红墙内侧,御路东西两侧是由南向北各有通脊连檐廊坊110间,到天安门广场北侧各向东、西折转,各有廊坊34间,因此千步廊共有廊坊288间。御路东侧千步廊外为户部米仓,御路西侧千步廊为工部木仓。民国初年,千步廊被拆除。

明朝承天门广场红墙外东西两侧基本上按照文东武西的规制排列着国家中央机关。广场东侧的国家中央机关主要有宗人府、兵部、吏部、工部、户部、鸿胪寺、礼部、钦天监、太医院。广场西侧的国家中央机关主要有五军都督府、太常寺、通政使司、锦衣卫。

清朝天安门广场红墙外东西两侧的国家中央机关基本上承袭明制。广场东侧增加了翰林院;广场西侧的设置有:銮仪卫,清初设置,清末为避宣统皇帝溥仪的名讳,改“銮仪卫”为“銮舆卫”;都察院,最高行政检察机关;刑部,掌管刑法狱讼之事的机关;大理寺,古代中央司法审判机关,负责评判各地奏报的案件。

广场的最南端是正阳门建筑群。在明清两代它是北京城内的正门。正阳门城楼于大明门之间有一个小广场,俗称“棋盘街”。它是北京内城东西城市民来往的重要交通枢纽。由于明清时期皇城使不准百姓穿行的,所以这条街道就显得尤为重要。正阳门的“正阳”两字取“圣主当阳,万国瞻仰”之意。这组建筑是由城楼、箭楼、瓮城组成。城楼高40.36米,三层重檐歇山顶建制,覆盖绿色琉璃瓦。箭楼上面设有箭窗94个,在打仗时这里可以射杀城外的敌人。城楼和箭楼是当时北京内城中最高大的宏伟的建筑。城楼和箭楼围成的空间称“瓮城”。瓮城内东侧是观音庙,明清时期这两座庙的香火非常旺盛。瓮城前是正阳桥与五牌楼。

明清时期的天安门及天安门广场我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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