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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心得体会报告 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培训(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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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心得体会报告 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培训(九篇)
2023-01-03 14:13:18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组成员: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消毒隔离组

组长:彭凡辉

成员:孙磊、李勇、赵杰、赵梓言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

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

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拨打县120及时送至县发热门诊。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五)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描写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心得体会报告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部署,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立足于应对学校开学期间以及学生在校期间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提高防控和应对疫情的能力,防范疫情在学校的暴发,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指挥长:第一责任人负责防控全面工作

副指挥长:

协助组长负责防控工作

办公室成员:

负责防控工作的日常事务

2.疫情防控组(学校德育处、卫生室)

组长:负责防控应急处理、宣传、家长联系等工作

成员:全面负责学校疫情应急处置的预案制定、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等及各班疫情报告、家长联络等工作(各班主任)

刘雅静负责统计日报和上报工作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教学教务组(学校教务处、教研组)

组长:

负责网络学习流程管理、学情监控等工作

成员:组织网络教学、学情督促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总务)

组长:

负责防控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等后勤保障

成员:

协助组长做好资源配置、后勤保障工作

5.心理咨询组(校团委、心理教师)

成员:负责本校教师、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了解特殊学生、特殊家庭的需求,给予特殊关照

:为阻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交叉感染,有效遏制疫情蔓延,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格校园出入管理,执行《校园进出管理制度》,控制入校人员,避免疫情进入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应设置健康提示牌。严格学校出入管理,进出人员必须监测体温,严禁发热人员进入校内。疫情流行期间,出入学校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具体制度要求如下:

1、

①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师生进校门时必须佩戴口罩,进学校前测量体温,问询有无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情况,无异常方可入校。

②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

③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批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学校,返校时必须重新测量体温,问询有无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情况,无异常方可入校。

④学生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一律按严重违纪进行处分。

⑤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事需外出办理,必须请假可出校门。返校时必须重新测量体温,问询有无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情况,无异常方可入校。

2、

①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来访,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问询有无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情况,安保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填好来客登记表,并实行领入制。

②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学校期间不得摘口罩,严禁校园内吸烟,保证学校工作有序进行。

③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传达室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学校。

a:学校大门口早上6:30开门,学生按照次序分三个年级依次测量体温方可进校,一律从小门进入(人多时大门也可以隔离出一部分通道),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人:年级组长/主任+教师共2人,利用额式体温枪进行测量并登记表单留存。时间6:30-7:10。

b:

教师从教师出入口进出,经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学校,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人:值班领导共2人,利用额式体温枪进行测量并登记表单留存。时间6:30-8:00。

c:学校其他人员进入学校,走教师通道,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人:门卫保安共2人,利用额式体温枪进行测量并登记表单留存。时间6:30-7:10。

3、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要做好摸底登记,若有湖北等地外出史,须居家隔离观察14天。进入学校前须上交相关证件:身份证,疫情期间的每日体温社区证明,无外出或外出回津后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社区证明。

工作人员进行测量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加强全校师生晨午检工作,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1)每天早晨、中午对全体师生进行身体健康情况调查,即晨、午检,对住宿生要做到早、中、晚三次身体情况调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全体师生每天测量体温无异常方可来校,入校前需再次测量体温。以班级、年级、处组为单位汇总上报。无异常也必须零报告。

(3)班主任对早晨和午间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检查学生个人卫生状况,有无发热、咳嗽、呼吸苦难等呼吸道症状;面部、手口及其他部位有无皮疹;腹泻、呕吐消化道症状;眼睛有无充血、畏光,有无黄疸等症状及身体其它异常表现。如发现学生有发热、感冒、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或其疑似病例,要及时登记,立即告知校医,校医确认信息后及时向体卫主任、校长汇报,并上报教育局卫生保健所,做到一日一报,无疫情也必须零报告。

(4)由班主任、处组负责人、校医共同负责因病请假师生的联系工作,即因病追踪工作。对于因病未能到校的师生应及时联系了解原因,并将因病缺勤或有疑似、确诊的师生情况准确填入我校的晨、午检统计表中,按规定的时间上报体卫科、医务室。

(5)告知全体师生每天监测体温。如有发热咳嗽、胸闷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诊,不可在原因不明的情况下带病到校上课。

(6)班主任对要求边上课边治疗的学生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规范治疗休息,杜绝带病上课现象出现;在校学习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如考虑新冠感染或疑似情况,需陪同学到医院就诊。所有就诊学生要将诊断结果、诊疗经过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7)校医对患病师生信息进行统计汇总,上报本校疫情指挥部审核后按要求上报教育局卫生保健所和疫情指挥部。

5、要加强对消毒产品使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学校成立专门消毒小组:成员由总务处工作人员(检查监督)和物业人员(消毒实施)组成。专门消毒小组成员在消毒过程中操作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须穿着规范(防护服、防护镜、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胶皮鞋)。实施消毒处理时,消毒器具:喷雾器。所有消毒剂设专人统一管理,建立台账,严格做好进货、存储、领用及使用登记工作。消毒剂标识明确清晰,避免误食或灼伤。要有针对性的对使用、保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理常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6、通风开窗通风。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每日均要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至少3次;条件允许,在做好保温的前提下,开启窗户,保持空气流通、新鲜。通风时间:9:50;上午最后一节课后;14:50;下午最后一节课。

7、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每日要使用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消毒剂或75%的酒精,对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物体表面和地面消毒,定时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厕所进行消毒。每天至少1次。各办公室、班级、每间宿舍和食堂一二楼餐厅每天至少彻底消毒一次。洗手间要配备肥皂或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8、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卫生洁具做到专室专用,不得混用。

9、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师生废弃的口罩应投放到定点收集垃圾桶中,不得随意丢弃,不得丢弃在班级、办公室等其余的垃圾桶中。隔离室内的口罩、卫生纸等垃圾不得带出,丢弃在隔离室专用垃圾桶中,由专人消毒处理后方统一收回至定点收集垃圾桶。定点收集废弃口罩的垃圾桶由物业安排专人放置和回收,每天定时消毒

10、手卫生。在校园内配置足量的洗手设施。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学校配备充足的肥皂、洗手液,督促学生、教师在入校后、离校前、饭前便后、集体活动前后等进行洗手。洗手时采用流动水,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在水源不足区域配备含乙醇快速手消毒液。

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

11、加强因病缺勤管理。

(1)严格执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缺勤教职工情况反馈工作。每天统计与登记因病缺课、缺勤人员信息,对于因病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将所有信息告知校医。如有怀疑,应及时追查,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随后要定期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疾病发展情况,并认真填写学生因病缺勤追踪调查表(早期症状、就诊情况、诊断结论、治疗效果及痊愈证明)。

(2)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及时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班主任、校医以及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指挥部研究决定应对方案。

(3)晨午检发现学生患病或为疑似病例,需向班主任汇报请假,由班主任向学生家长说明病因。

12、传染病学生管理。

对疑似患传染病或确诊患传染病的学生到校上课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

报告人,并立即与其他学生隔离,通知其家长,专人协助学生家长送医院检查。确诊后严格按照《天津市常见病、传染病病人隔离期限》规定的隔离时间隔离观察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愈必须有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和诊断证明。

13、复课及复工时必须携带正规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班主任及学生家长不得随意同意学生复课。因当事人不负责任造成疫情流行严重的,按法规报请上级部门处理。

14、学校活动管理。疫情流行期间,禁止组织大型集体活动,集中上课应佩戴口罩。建议错时、错峰上课、就餐。禁止带病上学或工作。集体食堂建议采用分段供应,或自助分散就餐等方式,避免扎堆就餐,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保证食堂餐厅通风,并每天做好消毒工作。在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再摘下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

15、切实开展好师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橱窗、led屏、广播、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预防和控制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自我防护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指定专人负责了解、掌握各新闻煤体、网站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学生和教职员工通报。

(一)一般病例:14天内无外出旅居史、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二)高度可疑病例: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接触过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三)确诊病例。

(一)学生

1.学生本人出现或发现其他同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

2.学生在校内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报告,听从教师安排,不能隐瞒病情。

3.学生在家中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诊,学生家长应将病情告知班主任。

4.报告内容包括:症状、发病时间、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出现症状后是否与他人接触等。

(二)班主任或任课教师

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学生,或接到学生的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

2.报告内容:发病人数、发病者姓名、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报后要立即向校领导和区疾控中心(电话:)、区教育局(电话:)报告。没有疫情也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一)发现一般病例

1.入校体温检测时发现发热病例

(1)家长送到学校的学生,在入校体温检测过程中,发现学生体温≥37.3℃,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校医或保健教师应使用体温计进一步排查,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带学生就近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2)若学生自行到校,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校医或保健教师按规定路线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等候(一人一室),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区疾控中心调查时参考。

(3)班主任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报告。

(4)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就近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5)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6)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7)病例痊愈后,由校医或保健教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2.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病例

(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症状学生时,立即要求发热学生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报告校医或保健教师,同时开窗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

(2)校医或保健教师接报后立即到达发热学生所在教室,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一人一室),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区疾控中心调查时参考。

(3)班主任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班主任安排班级其他同学转移至备用教室隔离、上课,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学校要提前预留出一定数量备用教室。

(5)消毒人员要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专业消毒。

(6)注意加强与患病学生家长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7)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8)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9)病例痊愈后,由校医或保健教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10)住校学生如在班级出现发热症状,由学校安排专车送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仍需集中隔离观察的,由学校安排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3.在宿舍里发现发热病例

(1)住宿学生出现发热症状时,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及时报告宿舍长,由宿舍长或者学生本人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报告校医或保健教师。期间,同宿舍人员立即打开窗户,带好口罩,严禁离开宿舍。

(2)班主任和校医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校医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立刻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学校安排专车送学生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路途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发病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区疾控中心调查时参考。

(3)班主任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报告。

(4)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要安排同宿舍其他同学暂时到备用宿舍集中隔离,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学校要根据住宿学生数量提前预留一定数量备用宿舍。

(5)消毒人员对病例所在宿舍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立即进行消毒。

(6)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7)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8)病例仍需集中隔离观察的,家在本市的由家长接回居家隔离观察,家在外地的由学校安排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9)病例痊愈后,校医或保健教师根据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4.在校园其他场所发现发热病例参照上述应急处置流程。

(二)发现高度可疑病例

1.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

2.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3.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学校场所的终末消毒。

4.密切接触者应集中隔离/居家观察,学校无需停课。家在本市的密切接触者要按照区疾控中心的要求居家隔离观察,家在外地的密切接触者要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5.病例连续两次实验室检测阴性,应继续隔离治疗。发病后第8天对病例和全部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6.学校应对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了解,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7.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

8.学校应提醒其他学生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9.学校应尽量减少学校室内集体活动,增加学生室外活动。

10.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三)发现确诊病例

1.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

2.学校立即停课,暂停学校的一切集体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之间和与外界的往来,等待区卫生健康部门和区教育局的处理意见。

3.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4.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14天,解除隔离前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其余非密切接触者的教师、学生和工勤人员等先居家(或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14天,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观察,由上述人员居住地社区(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5.由区疾控中心对学校进行终末消毒和消毒后效果评估,依据终末消毒效果评估学校是否可以在解除隔离后恢复上课。

6.学校应对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了解,积极做好病例和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7.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疫情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情况,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

8.学校应提醒其他学生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9.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四)疫情突发的处理程序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人:

2、消毒工作:物业及保洁人员

3、安抚工作:

4、护送可疑/感染者:

5、具体流程

a.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诊断单位、周围有无其他人有类似症状。

b.教工发生传染病,各年级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同上。

五、善后处理

在疫情得到控制后,学校工作组安排人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结,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描写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心得体会报告三

(一)保障防护物资配备。准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强化人员培训。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入口处要提醒人员,必要时佩戴口罩。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

(三)可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注意及时清理。

(四)预防性消毒。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五)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体温监测登记本。外地返回工作人员需进行登记,并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每天上班前应当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

(六)健康教育。对复工人员发放宣传手册,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卫生防护海报,播放宣传视频,以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定向推送防护知识资料。

(一)通风换气。

1.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2.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当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3.应当保证厢式电梯的排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二)空调运行。

1.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进风口清洁、出风口通畅。

2.定期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消毒采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加强对风机盘管的凝结水盘、冷却水的清洁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进行。

(三)垃圾收集处理。

1.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普通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口罩等防护用品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筒及垃圾点周围无散落,垃圾存放点各类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无超时超量堆放。

2.清洁消毒。垃圾转运车和垃圾筒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垃圾点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

(四)自动扶梯、厢式电梯。

1.建议尽量避免乘坐厢式电梯,乘坐时应当佩戴口罩。

2.厢式电梯的地面、侧壁应当保持清洁,每日消毒2次。

3.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应当不少于3次。

(五)地下车库。

地下车库的地面应当保持清洁。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应当不少于3次。

(六)会议室、办公室、多功能厅。

1.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2.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交谈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3.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会议期间温度适宜时应当开窗或开门。建议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

(七)餐厅餐饮场所(区域)、食堂和茶水间。

1.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2.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鼓励打包和外卖,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3.餐厅每日消毒1次。

(八)卫生间。

1.加强空气流通。确保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效果。

2.每日随时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地面、墙壁清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积累。

3.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一)设置应急区域。可在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健康监测。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轮休。

(三)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经营场所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隔离观察。

描写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心得体会报告四

为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宁夏师范学院、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各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政府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坚决阻断疫情进校园、确保师生不被感染”为目标,科学制定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顺利开学,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开学防控准备做到“四个到位”

1、摸底排查到位

一要摸清滞留区外师生情况,实行信息化远端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当前滞留区外的师生,摸清11个疫情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摸清疫情非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按教职工和学生分类登记,建立电子台帐。采取“人盯人”的方式,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滞留地点、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实行动态监测,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逐级上报人员流动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摸清全体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对全市师生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做到“四个摸清”:摸清是否来自或滞留疫情较重地区;摸清是否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摸清是否有不适症状;摸清假期活动行踪。建立师生健康卡管理制度,每位师生每日填报健康状况和行踪,在此基础上,逐级汇总形成全市师生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分类隔离到位

一要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市、县(区)按照《集中医学观察管理规范要求》,分别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专门用于滞留区外返程师生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的集中隔离。工作人员从相应的公安、卫健、疾控、教育等部门抽调。(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要严格落实分类隔离。按照市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重点人群和密切接触者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固防指办发〔2020〕4号)要求,对区外返固师生分类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部门报送返固师生信息。对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市、县(区)政府要组织接送到集中隔离点,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各学校要监督本人向所属社区、小区(村组)登记报到,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学校要随时掌握隔离人员身体状况,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物资储备到位

要提早储备学校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对紧缺的口罩,采取由属地政府供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购买、学生家长自筹、向社会募捐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市、县(区)要为所属学校提供必需的红外额温仪、消毒液,为师生规模达500名以上的学校安装热成像红外体温测量系统。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校安保、保洁等人员。(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重点场所消毒到位

各学校要按照《全区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校舍室内空气、地面和物体表面等的消毒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开学后防疫做到“四个周密”

1、周密安排师生返程作息,实行“两错时两错峰”

一要实行滞留区外师生错峰返程。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和滞留师生统计情况,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统筹指导所属学校师生返程计划,安排分类错峰返程:滞留区外教师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提前15天返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分期分批返程;中小学生根据疫情控制情况,按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确定返程事宜;宁夏师范学院师生返校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对高校的统一规定。滞留在湖北省的师生根据疫情情况确定返程时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实行错时开学。实行高中(含中职)、初级中学、小学按间隔2-3天依次错时错级开学。幼儿园待小学开学后一周开学。宁夏师范学院开学时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实行错时上下学(课)。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年级按间隔10-15分钟依次错时上下学(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实行错峰就餐。提供就餐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就餐方案,实行错峰就餐,统一餐具,统一配餐,单人单桌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周密守护师生健康,落实“五项制度”

一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在封闭管理期间,师生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上学、放学统一刷卡进出校门。如有学生患病等突发情况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出校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落实晨午检制度。各学校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要按照《体温检测查验站设置规范(试行)》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最少进行两次体温检测(进校门时必须测体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落实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各学校要随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让其戴上医用口罩,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报告,进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落实因病缺勤(课)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各学校每日要统计师生的出勤(到校)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因病缺勤(课)师生要及时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病因追踪。病愈后由学校领导和校医(保健教师)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共同研究认可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师生带病上班(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五要落实健康教育制度。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好健康教育课。同时,要通过新媒介宣传手段,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确保师生知晓率达100%。要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为师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咨询。(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3、周密管控集体活动,做到“三个严禁”

一要严禁聚集性活动。各学校不得召开学生晨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不得举办任何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等聚集性活动,取消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教师不得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举办个人学术讲座,学生不得开展各种综合实践、社团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严禁师生串岗串班。教师上班期间实行签到坐班制,不得相互串岗串门;学生以班为单位管理,严禁串宿串班,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成群结队、追逐打闹,出入教室、餐厅、宿舍门口时,不得拥挤推搡、聚集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禁校门口人员聚集。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口时,保持1.5米距离,有序出入。接送学生、幼儿的家长不得提前在校门口等候、停留,值班护送教师要指挥疏导学生及家长即接即走。保安人员要维持上下学时校门口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校门口逗留聚集。对不服从学校管理人员指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师生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果断处置。(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各县(区))

4、周密管控重点场所,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食堂管理。各学校要规范食堂管理,实行“明厨亮灶”,严把材料进口关、食品加工操作关、从业人员体检关,落实食堂操作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检验人员佩戴口罩、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

二要严格住宿管理。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建立出入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住宿生一旦入住,疫情期间不得回家,不得接受外来食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生就寝后“零报告”制度,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格教学场所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教室、办公场所、图书馆(室)、学术会堂、体育馆、计算机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对学生经常触摸的门把手、桌面、计算机(鼠标、键盘)等重点物品、部位要定期用酒精擦拭消毒,并建好消毒擦拭记录。对中午留校不回家的学生,在所在班级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动担当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属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区)教育体育局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教育部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五级联动、协同高效的防控工作网络。(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建立医教协同体系。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与卫健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学校与属地医疗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医疗机构定期到学校指导防疫工作,协同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健康防护和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救治工作,共同落实防疫责任。(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区))

3、建立家校联动体系。各学校要通过家委会、班级微信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空中课堂等方式,协调家长做好学生健康卡填写、自我防护、心理干预疏导、在校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网信部门要加强涉校涉生疫情舆情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核查处置和回应引导。(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指挥部舆情引导组、各县(区))

4、建立交通保障体系。市、县(区)交通、运管等部门要统筹居民区、学校分布、错时上下学等因素合理调配运力,加密上下学时段的公交班次,科学制定学生乘车方案,开通或加密学校专线公交车次,加强师生乘车疏导,确保每趟公交车乘客率不超过50%。城市公交要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做到一车一消毒,一趟一通风。(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社会管控组、交通管控组、各县(区))。

5、建立经费物资保障体系。市、县(区)工信等部门要协调有关企业,在开学前为学校储备疫情防护物资,并保障开学后所需物资供应到位。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所需经费。(牵头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责任单位:市指挥部市场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各县(区))

描写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心得体会报告五

为扎实做好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返校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和指引》、《安庆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编制。

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依法防控、防治结合。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一)组织机构

各校在区教体局的统一领导和区卫健委的专业指导下,应成立应急处置小组,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负责本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区教体局职责

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市教育部门的防控工作部署,加强与区卫健和疾控部门配合,坚持联防联控,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如有必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教体局要求,落实延期开学或学校停课、停学等措施。若有疫情发生,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2.区卫健委职责

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卫健部门防控工作部署,坚持联防联控,配合区教体局做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组织实施病例救治和开展疫情现场应急处置,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建议;根据疫情形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会同宣传部门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3.学校及幼儿园职责

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措施。做好全体师生和家长的防控知识宣传。全面摸排师生信息,严防疫源输入。开学后,全面实施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查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预防性消毒、通风。加强食堂管理和寄宿生管理。配合、协助快速高效处置校内疫情。做好疫情报告和信息沟通工作,明确专人为疫情信息报告人,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建立和完善防控工作的台账和各项资料收集工作。

4.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病人的诊治。疾控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暴发规模和感染来源,主动开展病例搜索,分析传播链,排查和追踪密切接触者。

五、不同情景的应急处置措施

情景一:个别师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处置措施:首先接到报告的教职员工要迅速通知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员和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安排有相关症状的人员佩戴好口罩,送至隔离(健康)观察室,防控指导员为学生复测体温,询问并记录有关旅居史、接触史和既往疾病史等信息,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家属。学校疫情报告人第一时间向区教体局和区卫健委或疾控部门报告。防控指导员陪同学生、教职员工做好个人防护乘坐专车或步行到当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的且治愈后,凭就诊医院出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发热人员离开后要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工作。

情景二:师生出现聚集性发热、咳嗽等症状

处置措施: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的学生以及同一办公室的教师,1天内出现3例或者连续3天内出现5例以上人员患发热、咳嗽等症状,对于出现症状的个人按照“情景一”的处置措施规范落实。学校应立即将出现聚集症状的班级、宿舍、办公室等有共同用餐、饮水、上课及其他密切接触的人员临时隔离,及时报告疾控部门,在其指导下开展消毒、隔离、调查和健康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同时报告区教体局。后续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和疾控部门的意见综合判定是否需要解除临时隔离。

情景三:有师生被确定为疑似病例

处置措施:学校明确专人配合疾控部门来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与管理。对疾控部门确定的密切接触者,配合联系家长或教师家属做好集中隔离观察工作。学校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等工作。学校要根据预案,做好与学生家长、教师家属和社会各方面的沟通工作。对排除疑似病例的情况,疾控部门要即时解除相关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

情景四:有师生被确定为确诊病例

处置措施:疾控部门继续开展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对确诊患者规范诊疗。学校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开展消毒等工作。

情景五: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

处置措施: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寝室、一个班级、一个楼栋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学校领导要一线指挥、相关部门要密切联动,在应急指挥部和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做好划定临时隔离区域、终末消毒、控制人员流动等工作。必要时,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班级或全校局部或全部停课措施,防止疫情扩散。面向师生、家长做好解释和情绪安抚工作。

各中小学校校长(园长)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对疫情延报、谎报、瞒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于因防控措施不力而发生校园疫情扩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1、加强健康教育,提升防控能力。加强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新冠肺炎和其他相关传染病防治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卫生防疫意识。发挥派驻的防控指导员作用,加强对校内师生员工公共卫生培训,提高学校防控能力。

2、强化条件保障,做好应急准备。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能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加强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场所的通风、清洁与消毒工作;督促师生在校佩戴口罩,合理布局教学场所,拉开人员间距;按要求设置隔离(健康)观察室,配足防疫防护用品;增设洗手设备,提供充足的手部清洁用品;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要安排专人负责。

3、规范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清洗消毒、加工贮存、销售留样等各环节,确保操作规范,保障安全。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应急预案。各校要结合实际,制订本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报区教体局备案。

描写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心得体会报告六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本机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洛阳市教育局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机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1、制定本措施及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施行依法管理和责任人分层管理。

组长:

成员:

成立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组成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体教师要按照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切实履行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确保我校防控工作准确无误的实施。学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亲自负责,靠前指挥,直接组织、研究和部署防控工作,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控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每位教师、每个小组负责人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都知晓相应的防控措施,熟悉相应的防控工作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职责:在最短时间内了解情况;指导应急工作,制止事态扩大;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各方关系,及时上报,做好各部门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工作。

物资保障:组织落实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协调组织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指导物资采购。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提供全校应急医药用品和物资储备等技术指南。

防控消杀:指导做好室内外的消毒和记录工作。落实好师生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做好隔离室的安排处置。协调、指导实施强制隔离、观察等现场控制措施。督促检查班级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检查指导各班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防治工作任务。

秩序维护: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负责现场安抚。落实好每节课前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健康检查。摸排统计各班防控相关数据,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宣传教育:收集和整理新冠肺炎防治信息,制作相关简报,指导教师做好防控工作。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传授。加强对全体家长的宣传教育,了解防控知识、学校规定等,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加强指导,做好学校全面卫生工作。

1、预防:

①对如何“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具体部署。要求各教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强化管理,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②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家长沟通工作,对预防传染病进行集中辅导,形成家校预防合力。

③学校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尤其是预防传染病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④加强卫生监督,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各种隐患。

⑤进一步加强内部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公共物品和设施的日常消毒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室内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

⑥严格做好晨检工作。

2、应急准备

①领导小组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及时加以整改,保证人员、设施、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以备应急所需。加强每天晚上和节假日应急值班力量,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②校长室实行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及时指导学校应急工作。

③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按上级要求设置隔离室,并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设备等。

④切实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学校建立校园卫生管理制度,按区域、按处室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对教室内部、专用教室要做到全天候整洁通风。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公共场所要做到一天两消毒。每天中午12:00对教室、办公室、公开场所、专用教室卫生状况和教室通风状况进行专项检查。保证让师生在干净、清洁、卫生的环境当中生活和学习。

3、应急处理

机构内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应该立即报告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教育部门,并协助疾控部门采取相应的.疫情处置。各班要始终坚持执行全校统一的预防传染病的“零报告”制度,并做到专人负责,每天按时报告。校长在规定时间内专职行使上报工作,并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瞒报、虚报。教师每天的防控工作必须在下班前向校长室汇报,并附相关记录资料。

1、自开学第一天起,严格晨检工作,要落实晨午检,对班上学生进行仔细询问,对出现传染病症状的学生予以记载,并即时隔离,并通知家长立即要求其到医院进一步就诊。并在第一时间为教室开窗通风。任科教师对任教班级学生要时刻关注其身体状况,发现可疑病例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检测。

2、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体学生认真关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状况,一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家长在家发现子女有发热症状的,立即到医院检查治疗并通知班主任。学校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查检制度。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如在校发现有传染病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学校应在最短时间内以电话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3、切实加强停课复课管理。对于患传染病学生,必须在规定隔离期满后,凭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方可复课。根据疫情如需对学校部分区域隔离、封闭或集体放假,由上级权威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进行实施。

4、一旦发现集聚性病例,学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5、一旦出现疑似病例,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及时请求卫生部门对感染人员进行治疗,采取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配合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

6、传染病突发应急处理工作中,我们将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在本次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在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学校做好卫生疾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校长室请假。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七)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描写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心得体会报告七

庆同小学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传播蔓延,进一步完善学校对新冠肺炎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反应能力,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2:30。

双林庆同小学

(一)校车上下车的演练和异常情况处置;

(二)学生晨检过程中发现学生体温异常的应急处置;

(三)学生进教室后在学习过程中发现体温异常的应急处置;

(四)学生食堂就餐过程的演练;

(五)教室、寝室、临时观察室消毒处置的演练.

庆同小学全体教职员工144人。镇卫生指导人员3人。

1.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

成员:

职责: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紧急处理措施.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演练工作处置等。

3.新冠肺炎疫情演练工作小组

(1)组织协调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2)校车演练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学校校车上下车的演练及发现学生体温异常情况应急处置等工作。

(3)校门监控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组织本次校门口体温检测及异常情况应急处置。

(4)课堂演练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本次演练课堂异常情况应急处置演练工作。

(5)食堂演练组(负责食堂有序就餐)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学生就餐的安排,本次学生就餐演练的全部程序。

(6)后勤保障组(负责紧急救助医疗、校园消毒)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学校防疫物资的采购准备,学校场所的消毒、口罩等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7)舆情应对组(负责宣传、对外信息发布)

组 长:

组 员:

职 责:加强校园舆情管理,引导全校师生及家长不单独接受采访或对外谈论,不拍摄和发布相关视频,不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提供信息,以上级部门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一旦发现舆情信息,立即启动舆情分析、判断机制和处置机制,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化解,减少舆情的影响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南浔区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征求意见稿)》、《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

(一)准备阶段

1.指挥所有参加演练的师生到达相应地点,做好演练前的准备;

2.维护演练区域的秩序,确保安静;

3.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

(二)演练流程和主要内容

1.学生在校车停靠站点上车发现体温异常学生

2.校门口晨检发现体温异常的学生。

3.602班学生进教室后,在学习中发生体温异常;

4.602班全体学生上午最后一节课后去食堂就餐,模拟开学后学生有序取餐和间隔就餐;

5.开学后教室每天用含氯消毒剂消毒2次;学生寝室和厕所每天用含氯消毒剂消毒2次;临时观察室发热学生使用后的消毒处置。

描写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心得体会报告八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及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持续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复工人员入院及探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发〔2020〕15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一)常规疾病处置

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

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2.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

1.依靠心理咨询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服务。各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老人发生心理疾病;更要在发现老人有心理问题时,及时协助老人获取有效的心理疏导。要积极联系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疏导老人心理问题。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并督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描写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心得体会报告九

为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风险,全力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及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秋冬季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防控方案》)。

秋冬季疫情防控

做到“5个坚持”

根据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和实践,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防控方案》设定了“5个坚持”的总体思路,主要有3个显著变化,即坚持分级管控、人物并防、有必要入院的防护从严。

01

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控”原则

以往疫情防控政策,不管是疫情高风险区域,还是平谷等低风险地区,全部按照市里防控方案提高或降低防控等级。

这次,《防控方案》提出分级管理原则,分别针对不同地区的风险等级使用不同的防控策略。一旦发生疫情,各区民政局只要根据市政府对高、中、低风险地区认定公告,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实施分级防控措施。

总的原则是——

高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引(第二版)》(京民养老疫控第8号)执行。

中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按照《关于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0〕52号)执行。

低风险地区按照《防控方案》(京民养老发〔2020〕136号)执行。

02

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机制

这次北京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之所以取得“零感染”,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将机构疫情防控纳入联防联控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共同给予支持保障。

秋冬季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仍要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总体布局及联防联控机制。

03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

无症状感染者是疫情防控的主要风险点,各区及养老机构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统筹谋划推进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

04

坚持“人物并防、收放平衡”方针

《防控方案》特别提出,坚持“人物并防”方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方面,落细落实各个防控环节。同时,随疫情风险程度及时切换机构防疫等级,做到收放平衡。

05

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有必要的入院防护从严”底线

养老机构继续坚持封闭式管理。《防控方案》对封闭管理进行了专门阐述:这种封闭管理状态是有呼吸的封闭应急管理,并不是一级防控状态下的封闭管理。需要把握必要的防疫平衡,不能因没有疫情而放松,也不能因出现疫情就层层加码、过度防护。

低风险地区防控首次提出

密切接触者记录制度

北京目前属于低风险地区,预计未来低风险将成为常态。与之前发布的工作方案相比,《防控方案》规定了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形下的防控措施。

1

优化健康监测管理,重点关注三个变化

在继续坚持原有进入机构“四手续”的基础上,全市养老机构要把握好三点:

一是四类重点人群不能进入机构,包括:15天内接触入境回国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可疑症状;15天内参加过聚会或未进行自我防护情况下去过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北京健康宝认证为“异常”状态的。

二是对拟进入机构人员、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要详细查验应用程序“北京健康宝”的“本人信息扫码登记”状况,关注14天旅行史;重点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如嗓子干痒、咳嗽、流鼻涕、打喷嚏等。

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老年人,加强健康监测,尽可能安排单间居住并佩戴口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健康监测并不是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是指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确需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的,要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员工,应先行离开工作岗位,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同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

有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返院人员、探视家属、维护保障等人员)不得进入机构。

三是继续严格坚持进院人员佩戴口罩制度。探视人员、通勤员工和评估人员、调查人员进入机构老年人生活区时,应全程穿戴医用外科口罩、鞋套和医用手套。

特别说明

《防控方案》在优化健康监测管理中,重点关注了三个变化:

︎一是要查验应用程序“北京健康宝”的“本人信息扫码登记”状况,关注14天旅行史;

︎二是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

︎三是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

2

规范员工通勤,对员工进行错时管理

通勤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到正确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严格遵守“四个洁手时刻”: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

通勤员工与常驻机构员工在室内共同工作时,应佩戴口罩,用餐和休息时应分开错时。这也是通勤员工管理的一个新变化。

对新入职员工及京外返岗员工,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可直接上岗,其中京外返岗员工不含北三县等环京地区通勤员工。

暂不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入院。凡身体有可疑症状的员工不得带病上岗。

3

调整在院老年人的“2个出入管理”程序

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经向机构负责人履行报批程序、说明去处及事由,机构可不安排工作人员陪同。因事临时外出的老年人外出期间做好防护,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离京,返院后可不再安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

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返院后(当天去当天回的),应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如确需与院内其他老人接触的,应佩戴口罩,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对于留观、住院就医老年人返院,除健康监测7天外,应当进行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为阴性。

外出就医老年人返院采取“单间居住、健康监测”的管理,并不是隔离医学观察,两者要求有很大不同。隔离医学观察是对高风险人员与外界隔离,在疾控部门的监督下采取严格的监测、消毒措施。养老机构临时外出就医老年人返院后,是需要单间居住、单人就餐,如确需与其他老人接触的,应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回家返院老年人、新入院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应在入院前进行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为阴性,并在院内单间居住、健康监测满14天无异常后,恢复院内正常生活。

对未备案集中租住老年人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处理,不能搞“一刀切”式的封闭管理,集中租住老人场所中基本是单间居住。临时外出老人返回后按照相应规定做到单间居住、健康监测等措施。

特别说明

随着疫情防控实践经验的积累,《防控方案》结合疫情防控中老人集中反映的诉求,优化了临时外出老人管理程序,针对有事确需外出和临时就医的老人返院程序进行了调整。

︎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返院后可不再安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

︎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当天返院后,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

4

实施人物同检,强调进入机构内物品表面消毒

凡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食材、快递、包裹等物体表面,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按照市疾控中心规定做好消毒。货物外包装消毒后,在机构门口静置30分钟后方可送入。

对接触并处置食材、快递等物品的工作人员加强自我防护和消毒管理。坚持并加强厨房、操作间、储藏室、公共卫生间、空调滤网等重要场所的定期消杀工作。

5

首次提出建立密切接触者记录制度

实行分区管理,针对机构内不同功能,可以划分为后勤保障区、接待区、老年人照护区等,每个区域是相对独立的空间。根据功能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和力度,重点加强老年人生活区的管理。

建立密切接触者记录制度,建立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每日密切接触者台账,做到每名人员每日密切接触人员可追踪、可倒查。密切接触者即在未采取有效防护与其他人有1米内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6

规范老年人院内活动方式,强调对老人实施分区管理

针对机构内不同功能,实行分区管理,划分后勤保障区、行政接待区、老年人照护区等,重点加强老年人生活区的管理。每个区域都是相对独立的空间,有条件的机构可以每个楼层作为单独区域,最大限度降低不同区域人员交叉感染接触。

老年人在照护区内活动不受限制,也不必佩戴口罩;未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应科学佩戴口罩,可在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开展娱乐活动。有序恢复机构内老年人堂食。

7

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

养老机构探视人数、探视次数由养老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保障能力自行确定。对于进入生活区探望重度失能老年人的探视人员,应在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前进行严格手消毒、更换并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鞋底消毒、穿鞋套等。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根据养老机构自身条件,控制好探视次数及规模。

为减少探视引发的风险,《防控方案》提出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引导养老机构通过构建更接近实景的视频互动方式,增加老年人与家属的日常互动;也可选择指定专区探视方式,引导探视人员隔着玻璃等物理介质进行探视,有条件的可为他们配备对讲音响设备,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具体操作方式,由机构根据自身情况探索实践。

8

有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继续严格执行驿站上门服务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不得上岗。对驿站上门提供入户服务的,参照进入养老机构的程序,在出示北京健康码(绿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或同时落实手消毒)、鞋套的前提下,经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同意后进入老年人家中提供服务。

对提供堂食服务的驿站,严格执行分时段、分散就座,在不佩戴口罩无防护情况下不能互相交流。

在做好各类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采取规划开放区域、控制人员密度等方式开展服务,尽量避免开展集体舞蹈、授课讲座、棋牌麻将等人群聚集、密切接触类活动。

养老机构要做好

六大服务保障

01

做好工作人员流感等疫苗接种工作

流感疫苗接种不论是机构内老年人还是工作人员均采取自愿原则。按照现行政策,卫生健康部门免费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各区民政局主动与卫生健康部门对接后,确定流感疫苗接种具体时间及安排,力争在11月底完成此项工作。机构内工作人员接种流感疫苗的,费用自付。

02

定期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工作

每月对养老服务机构中通勤人员、后勤厨房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就医老年人等其他高风险人群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风险变化情况,可对处于中高风险区域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工作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03

开展疫情防控培训

各区民政局应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能力培训及相关要求纳入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课程,对机构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推动良好的防护习惯养成,全面提升机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

04

加强物资储备

各区应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提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按照工作人员数量及机构内床位数,以2个月为基准进行配置。

05

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各区民政局要协调卫健部门,立足于疫情已经入院的情况下,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属地养老机构落实应急演练工作,尤其是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何规范操作,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自身防控措施。应急演练过程要留存影像资料。

06

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储备

养老服务机构应储备一批应急照护养老护理员,尤其是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人员请休假等人员流动情况,要提前做好一线护理员统筹管理及登记,随时做好应对疫情感染的准备。

此外,为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北京市还制定了相关《操作指南》,指南内的相关标准也会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以便更好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

来源: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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