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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亮剑行动心得体会和感想 亮剑精神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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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亮剑行动心得体会和感想 亮剑精神心得体会(3篇)
2023-01-03 16:10:25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深圳亮剑行动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承租方:地址:电话:

为了发展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烟台市区路街号的房屋,建筑面积2,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烟台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2,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二0年月日起至二0年月日止。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年月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

经办人:

年月日

描写深圳亮剑行动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用人单位(甲方): 员工(乙方):

名称 : 姓 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性 别: 联系人: 现 住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一下第1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日起至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

(二)试用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 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部门 职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一下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 ?时),每周工作小时(不超过?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二)甲方由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宝安区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月;试用期满工资/月(/日)。

2、其他形式:。

(二)甲方每月 日为发薪日,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三)乙方加班加点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免费安排乙方康复检查 次。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社会保险部门投诉,请求社会保险部门依法处理。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并依《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未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的,应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甲方依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节假日、产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带薪假期,并依法支付假期的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

(二)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房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的规定。

八、本合同变更

(一)任何乙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解除

(一)甲乙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发放经济补偿金条件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发放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的,应在3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十、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订手续。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后3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违约责任

(一) 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 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声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申请调节;调节无效,可在争议发生之起六十日内向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描写深圳亮剑行动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区,房屋____(间)编码为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 。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告知甲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回复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 天( 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甲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天( 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乙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或依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的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应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须在变更协议成立后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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