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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教育片心得体会如何写 城管文明执法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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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教育片心得体会如何写 城管文明执法心得体会(三篇)
2023-01-03 18:21:46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城管执法教育片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一年来,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坚持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各项法律、法规,以行政执法责任为重点,依法行政为核心,不断拓展商务管理行业执法监管工作,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流通市场秩序,促使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我县商务综合执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年来,我县商务综合执法工作,从分散到规范,根据商务部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抓巩固、三年促提高”的总体思路,从整合执法队伍,建设基本设施配备、基本装备,健全基本制度入手,基本形成权责准确、行为规范、监管到位、保障有力的商务执法体系;并顺利通过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工作检查评估验收。一年来,共处理违法违规案件20起,处罚金额4。01万元,其中:酒类流通案件7起,处罚金额1。06万元;成品油案件13起,处罚金额2。95万元,通过处罚教育相结合,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一)领导重视,整合执法队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归属商务管理行业越来越多,商务执法监管职能越来越繁重,加强商务流通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尤为重要,从20xx年7月组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到今年9月正式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在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成为有编制,有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机构。下设一、二中队和“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网点,一中队负责生猪屠宰、成品油、再生资源回收等综合执法监管,二中队负责酒类流通执法监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成立,解决了商务部门执法职能缺位、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低下、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实问题,是探索商务执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创新商务行政执法体系的迫切需要。

(二)加大投入,强化硬件设施设备建设。为提升我县商务执法职能水平,大队在资金极度困难情况下,在商务局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想方设法先后投入资金20多万元,对原县民爆公司办公室处(凯萨皇都三楼)进行整理和装修;现有办公室8间,分别是:大队长办公室、副大队长办公室、一中队办公室、二中队办公室、12312举报投诉服务网点办公室、档案室、陈列室和会议室,总面积200余平方米;配备电脑7台、复印机2台、照相机2台、录音笔2支和执法装备及相关配套所需设备;从而解决了执法大队办公条件和环境,做到了办公场地宽敞、办公设施设备基本齐全,提升了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影响力。

(三)加大宣传,使商务执法家喻户晓。今年来,为加强商务职能的宣传,扩大商务工作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商务执法形象,我们通过开办培训班,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报道,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横幅、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到乡镇、甚至村级集市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广大消费者了解、熟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范围;先后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宣传手册500册、报道50余条、宣传横幅20余条、出动宣传车10台次。今年8月,我商务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锦和镇廖某私设屠宰场(点),我商务执法大队迅速出击,联合当地镇政府和派出所20余人对非法私设屠宰点进行强制拆除,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县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通过电视台报道后,群众称赞商务执法行动快、效果好。

(四)强化管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商务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净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我们着手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岗位职责,强化执法纪律,我们制定一系列比较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要求执法队员按照职责范围,严格遵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规准确、程序合法、处罚恰当、手续完备”的24字方针,保证案件质量;二是加强执法队员法律、法规方面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素质;先后参加局里,邀请县法制办、司法部门相关法律专家讲座5人次,参加培训人员80人次;三是规范统一执法文书,要求执法文书严格按照商务部令20xx第6号《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统一文书格式;严格办案程序,处罚数额较大的,通过召开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实现结案归档“一案一卷”;四是坚持例会制度,每周五召开会议,集中分析该周执法工作小结,合理安排下周工作;通过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使商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办事形成常规。一年来未出现一例复议和申诉案例。

(五)强化执法监管,净化消费环境。在酒类执法监管,我们对全县酒类经营者实行酒类经营许可和备案登记,严格推行“随附单”监管制度,建立酒类经营责任追溯制。同时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湘商运调[20xx]7号)和《麻阳县商务局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集中力量对全县24个乡镇开展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出动车辆19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使酒类批发持证销售登记率达100%,酒类零售备案登记率达95%,《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达98%,悬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警示牌》县城100%、乡镇95%,在开展整治行动中,查获违法违规案件7起,结案7起,处罚金额1。06万元,通过专项整治和日常商务执法,有力地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酒类市场秩序,净化酒类经营环境。

在成品油及其他领域执法监管。一年来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成品油市场、报废汽车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对全县24个乡镇加油点进行排查共出动执法车2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查出非法加油案件13起,处罚金额2。95万元。

(六)部门联动,促进执法监管到位。商务领域执法监管工作量大,线长面广,问题复杂,仅靠商务执法部门职责权限和力量难以将市场执法监管到位,我们根据相关部门执法联动制度,建立了“部门联动、区域联动、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联合执法行动,今年5-7月,我们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城肉品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麻政发[20xx]13号),联合工商、公安、城管、畜牧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共出动宣传车4台次、执法人员200人次,共查处违法违规肉品摊点25起,规范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今年8月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商务、工商、公安、消防以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作为成员单位,大队抽调5人,专门协助这次整治行动;同时按照职责权限,我们执法人员冒着40度高温对全县成品油(柴油、汽油)进行排查,查出非法销售成品油11起,立案1起,其余10家移交危险化学品“打非”专项行动执法领导小组处理。今年元月,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接到举报,麻阳境内有制售锦江泉假酒嫌疑,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立即驱车到我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联合行动,后经侦查,没有制售假酒,是锦江泉酒厂未开《酒类流通随附单》引起的。

(七)开展商务“12312”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举报投诉工作。今年来,我们在开展商务“12312”举报投诉服务工作中,在超市、集贸市场显著位置张贴商务“12312”举报投诉标识及其内容,其次在互联网建立“12312”投诉举报服务热线,建立“12312”热线台帐,一年来共接到举报投诉咨询18起,其中:举报投诉5起,咨询13起,通过我们的热情解答,及时办理投诉案件,反馈案件处理结果,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二、20xx年工作打算

1、加强商务执法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整体素质。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开展法律知识理论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通过学习和实践,使每一位执法队员执法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2、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要建立严格制度管理:一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案件查处:“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二是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对执法案件制定相应的目标考核。

3、加强硬件设施设备建设,不断提升商务综合执法的影响力。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和环境,力争配置1台执法车辆,加大对执法所需设备的投入,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时效性,安全性。

4、加强商务执法工作信息收集,扩大商务执法工作经验交流。信息是我们执法工作的动态“晴雨表”,是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经验和相互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向上级反映问题主要渠道,加强信息工作是促进商务综合执法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

5、加强相关执法部门联动,进一步促进商务执法监管到位。要加强同公安、工商、城管、畜牧等部门协作,依据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各自执法权限,联合对商务领域经营活动执法监管。

6、拓展商务执法领域,促进商务执法职能转变。随着形势发展,商务执法职能转变,商务执法监管的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有可能划归其他职能部门。因此,我们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把再生资源回收、商业特许经营、洗染业、美容美发业、典当等行业的执法监管行使起来,促进和提高商务执法的职能转变。

总之,我县商务综合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局党组支持和关心下,我们一定能成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文明”的商务综合执法队伍,为推进我县商务执法工作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最新城管执法教育片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法制办等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四个全面战略思想,以深入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和“无违建”创建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精品城市创建,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努力破解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现根据金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将我局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过去的一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城管执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截止12月底共办理简易程序案件60174件,一般程序案件1267件,合计收缴罚款1100多万元,以上罚款都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如数上缴市财政罚没款专户。在开展执法工作中,截止12月底,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的有32起,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67起,均按上级复议机关和两级人民法院的决定、判决执行。

(一)加强领导。

1、局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业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大队)、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局政策法规处作为依法行政的职能处室,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2、为了加强基层分局(大队)依法行政工作,在各分局(大队)设置法制科的同时还在各一线执法中队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审核员,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执法办案规范化的监督指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每月一点评、一诉一分析、一错一通报、网上办案信息公开),对案件办理、案件复议、案件诉讼中的错案进行分析、通报,通过制度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及时改进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二)强化指导。

为进一步实现依法行政要求,我局在加大了对市区各分局(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力度的同时,还强化了同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业务工作交流。

1、对各县(市)执法局相关专业问题的请示批复。就兰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婺城行政执法分局、开发区行政执法分局向市局上报的相关专业问题的请示,从专业性的角度进行研究,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批复。

2、对各县(市)执法局来人来电的具体个案探讨分析。就各县(市)行政执法局、市区内各分局(大队)在日常执法工作所遇到且反映的问题个案进行及时、细致的解答,并从法律层面上提供有关建议。

3、对市区“三改一拆”行动中重大拆违工作的现场指导。如金义都市新区的孝顺镇老铁路地块拆违,开发区分局的百事达地块拆违,金东分局的多湖中央商务区块征迁拆违。

(三)完善制度。

1、综合行政执法筹备工作开展以来,围绕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起草完善的主旨,针对综合行政执法方案中拟划转职能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市编办起草综合行政执法方案,多次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二是全面梳理行政处罚“7+1”职能相关事项;三是对省编办划转的职能清单进行筛选、核对,包括条款的准确性、适用性等;四是组织各分局(大队)负责人对于与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行讨论,起草、出台适用于金华市本地实际的协作配合机制。

2、实施各分局(大队)执法办案“四项制度”。根据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各分局(大队)行政执法案件统计通报“四项制度”(每月一点评、一诉一分析、一错一通报、网上办案信息公开)要求,对各分局(大队)实行“四项制度”执行情况月通报,有效的反映各分局(大队)当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促进依法行政。

3、继续深化城管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城管行政执法效能,通过规范化中队创建工作,使中队基本达到队伍建设正规化、执法工作法治化、区域管理精细化、队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达到最大限度依法行政、依法办案。

(四)严格审查。

对市局及下属单位民商事合同的审查备案。20xx年共审查备案合同7份,包括《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金华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收费设施工程服务采购合同》,《金华市环城西路高铁站对面停车场监控及收费系统政府采购合同》,《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维护技术服务合同》,《金华市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项目合同》,以及《宣传片制作协议书》2份。

(五)评查案卷。

20xx年我局分别参加了以下3次案卷评查:一是由市档案局组织,抽查了市局的行政许可类案卷及金东分局的行政处罚类案卷;二是由市法制办组织,抽查了开发区执法分局、婺城执法分局、金义都市新区执法大队的部分行政处罚类案卷;三是由省建设厅组织,抽查了开发区执法分局的部分行政处罚类案卷及由省、市法制办组织的20xx年度案卷评查。其中,婺城执法分局制作的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浙金城法(婺城)决定【20xx】第065号)在市法制办组织的20xx年度案卷评查中被评为“金华市市级优秀案卷”。

(六)注重培训。

1、根据年初市局定下的全市、全局性执法业务培训不少于6次的要求,全局一年来共组织了6次大的培训,具体包括:零口供办案专题培训、法律风险专题培训、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专题培训、“无违建”创建规划执法实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交流培训会、行政处罚网上监管与办理系统操作专题培训。通过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的法制意识,提高了案件查办的工作业务水平。

2、召集各分局(大队)法制科长,开展了参与上级案卷评查、综合行政执法方案讨论、权利责任清单制定等专题业务培训。

3、在每月的局例会上组织专家进行月学法工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从年初开始每月邀请有关专家来我局围绕月学法工作专题讲授相关内容。

4、组织了全市新招录人员和军转干部的执法证申领培训工作。近一年来,我处共组织全市新招录人员和军转干240多人次的业务培训,并参加了申领考试,现考试通过率为98%,较好的保持了持证执法规范。

(七)普法行动。

12月4日,在市人民广场,由市普治办组织的由各部门参加的法制宣传日暨宪法宣传日的广场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市局法规处派人参加并同时组织各分局(大队)法制科长就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热难点问题作专门讲解宣传。同时就下一步即将实施的市区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情况作宣传。咨询会上,我局参与人员分发宣传资料、政策法规及现场展板展示,达到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市普治办的充分肯定。

(八)规范权力。

1、自觉接受上级法制部门的检查指导,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关于重大案件报备制度的相关规定,共上报备案重大疑难案件(个人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法人处以罚款50000元以上)33件,其中涉及对个人处罚的有10件,对法人处罚的有23件。

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公布内容涉及全局经费开支、工作动态、人事任免等方面,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收到各类信息公开申请24份,相关业务处室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予以回复。

(九)重点执法。

我局坚持以“改陋习、抓细节、克堡垒、标准化”12字方针为导向,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以下相关工作:

1、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精细管理。20xx年,8890智慧城管采集路段从180条增加至220条;截止12月31日,8890智慧城管系统共采集交办城市管理问题72225件,结案71727件,结案率99.43%。列入考评范围的220条主要路段,街面秩序明显改观,占道经营、物品乱推放、乱倒垃圾等影响城市容貌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开展油烟噪音整治。一是开展“环保风暴”执法检查。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垃圾禁焚行动,截至9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3093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415家,限期整改281家,完成整改246家,行政处罚28200元。组织开展了市区“环保风暴”整治行动暨餐饮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整治专项督查,抽查了婺城区鼓楼里文化创意创业园7家餐饮单位及江南街道中村小区明伦街夜市烧烤疏导点整治情况。二是牵头开展餐饮业污染整治。研究完善了“六小行业”餐饮污染整治标准,拟制了《金华市区餐饮(饭店)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金华市区餐饮行业污染整治指导意见》,通过与各执法分局的指导对接,积极督促各分局落实排查摸底工作。截止12月31日,各执法分局共派出了1104 人次,排查 2213 家有证照餐饮单位。

3、开展“五禁”整治。一是以市区联动、部门配合的形式,在属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属地网格化管理职责进行任务分解,实现市区孔明灯禁燃禁放常态化管理。二是强力指导、督促各区开展“垃圾焚烧、桥面钓鱼、路面抛洒、街面晾晒”等行为查处,并利用报纸、电视开展强势覆盖性专题报道,以及通过校讯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性宣传。目前,已查处车辆抛洒污染路面429起,处罚金额410700元;桥面钓鱼查扣钓具371件,查处焚烧垃圾行为29件,处罚金额3600元;8890智慧城管交办整改沿街晾晒衣物3969起。

4、开展马路菜市场整治。取缔了和信路保集蓝郡马路市场、金星北街、长宁路、三路口、古子城等马路市场,对曙光路、对山路等马路市场进行了常态化规范管理。督促各区城管办加强对街道、社区所属临时菜场、市场的日常管理,杜绝重收费、轻管理现象发生。同时,突出流动摊点取缔查处,对擅自在重点商业街区、主要干道、公园广场周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一律进行取缔;对临时市场、城郊结合部马路市场规范点贩卖活禽等流动摊点,一律取缔,已累计取缔马路市场11个,取缔流动摊点2137个,暂扣杆秤、电子称、三轮车等经营工具6000余件,责令店家消除占道经营行为12000余次,处罚店家1200多家。

5、开展占道经营整治。一是注重沿街秩序的实时监管。与环卫部门协作加大日常保洁,狠抓突出沿“门前三包”工作落实,严格规范各类早点夜市排挡经营时间、经营秩序,加大各类乱扔乱倒垃圾、污染路面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专业保洁单位做好市区各类牛皮癣清理工作,确保视觉效果良好。二是开展了市区早餐摊点(店)、洗车行业占道、夜宵摊规范、背街小巷占道经营疏堵结合等专项行动。8890智慧城管交办早餐点占道经营整治3128起,占道洗车整治630起,马路市场占道整治317起,夜宵摊点占道整治721起。早点摊纳入公司化运作或参照公司化管理219个。

6、开展户外违法广告整治。加强公益广告设置比例监管,根据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联合各区属地行政执法分局、市场监管局开展户外公益广告专项督查,现场交办户外广告问题达220余处,现场整改32处,规范落实市区大型户外电子屏公益广告占比达到规定比例。全年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广告4533处、共22281.95m2。其中墙体广告104处,739.2m2;店招广告 55处,606.8m2;立面广告4211处,17443.95m2;楼顶广告99处,3094m2;电子屏64处、398m2。

(十)全力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

1、全力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开好全国现场会。

截至12月底,全市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536.04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的170.67%;累计完成“三改”1379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的153.2%,其中城中村改造1045.84万平方米,完成率261.46%,旧住宅区改造630.38万平方米,完成率210.13%,旧厂区改造453.07万平方米,完成率226.53%。

10月17日,住建部在我省召开全国治理违法建筑工作现场会,我市承办会议,义乌、浦江两地做了典型经验介绍,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得到部、省领导的高度肯定。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副部长倪虹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此次会议目的是学习推广浙江经验,部署全国治理违法建筑工作。会上,陈部长就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二是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三是要制定好时间表、路线图。四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五是要勇于担当。

2、完成国家试点项目建设,顺利投入试运行。截止12月底,已累计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910家,实际开展收运885家。市区餐厨废弃物日均收运量达61.13吨,最高日收运量74.6吨,已累计收运8531.6吨。严格考核督促落实收运开展。合理制定各区月计划数和案件查处数。对拒绝签订回收协议的餐饮单位,发放限改通知书,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完毕,对再次拒绝配合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严肃查究各类非法收运行为。依照《浙江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法规,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对非法收运用于养猪、提炼粗油脂等行为进行严肃打击。

3、配合市区交通治堵工作,缓解停车难现状。着重开展人行道停车秩序整治、静态交通规划和管理、停车诱导系统建设、人行道泊位施划等工作。20xx年,全局共采集人行道违章停车信息107683张,共处罚59503辆次,罚款额8576950元。市区道路停车收费泊位1995个,其中地感1959个,pos机180台,共上交财政停车收费额119.2万元。针对我市停车现状,结合实际,深入调研,《金华市区静态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研究分工方案》经市政府办公室审定后正式印发,在市区推进制定停车场建设管理新机制等八项“停车管理新政”。开发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整合金华市区72366个车位静态数据,对接了3000多个停车位动态信息数据,通过交通指数屏、整点电台播报以及智能停车诱导系统的公共服务平台、手机app向广大车主传送市区车位实况,缓解市区行路难、停车难现状。20xx年市区范围内共施划泊位3278个、非机动车停车线6405.6米、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标识(志)1238个、人行道公共(自备)车位编号4891个。

4、加强公共自行车运营监管,打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市区目前共有500个公共自行车站点、10000辆公共自行车。我局以市民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推出多项便民举措,方便市民绿色出行。提出了“实现四个零,促进六个率”的监管目标,通过完善运营考核机制,强化监管力度,促进服务水平提升。督促运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公共自行车站点的桩位全空、全满现象和设备故障问题,确保站点整洁无脏乱,促进空桩恢复率、满桩恢复率、故障修复率、卫生达标率以及租车卡办卡率和租还使用率的稳步增长。做好道路改造区块站点同步建设的协调对接,今年共完成49处站点复建及投入运营,并于10月中旬通过验收。目前,市区公共自行车租车卡办卡总量达12.54万张,使用量达1502.13万次。其中,20xx年租车卡办卡量4.88万张,使用量853.58万次,日均使用量约2.7万次,单日最高使用量4万余次。

最新城管执法教育片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安徽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遵循以人为本、源头治理、权责统一、精简高效、依法治理、协调创新、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原则,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到20xx年年底,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关系更加顺畅。到20xx年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初步建立简约高效、职责清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到20xx年,全省城市执法体制和管理机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推动管理执法职能整合,加强管理执法机构建设

(一)明确职责范围。城市管理执法主要职责包括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两方面。城市管理的职责范围包括: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含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园林绿化管护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上述范围以外需要集中行使的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由市、县政府报省政府审批。到20xx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

(二)综合设置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省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内部增设城市管理局(副厅级),具体承担省域范围内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设区城市设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并纳入政府序列,形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职责边界明确、相互协调配合的机构设置格局;县(市)应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三)下移执法重心。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职责。市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设区城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实行区一级执法,区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向街道及乡镇派驻执法机构;市辖区不能承担的,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向市辖区和街道、乡镇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派驻机构业务工作接受市或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市辖区或街道、乡镇为主,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征求派驻地党(工)委的意见。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夯实城管执法基础

(一)整合执法队伍。按照“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整合归并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实现事权和支出相适应、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并且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机构设立与人员移交同步进行。

(二)强化执法力量。各地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和特点,增强城市管理执法力量,按照不少于城市常住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配备执法人员,对于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管理执法任务重的市、县,也可按城市常住人口万分之八比例配备。建立支队、大队、中队管理执法职责明确、运作顺畅、各负其责的层级体制。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三)严格队伍管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制度,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统筹解决好城管执法人员的身份编制问题,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不足部分明确参公事业身份。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录用和使用执法人员,加大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力度,按规定配备领导干部职数,参照公安警衔和职级晋升制度,推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职级晋升制度。严格控制协管人员数额和工作范围,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承担。统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明确核定执法执勤专用车辆,制定城管装备配备标准,改善执法办公条件。到20xx年底,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

(四)注重人才培养。优化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任用、人才选拔和培训考核机制。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鼓励高等学校设置城市管理专业或开设城市管理课程,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等开展岗位培训。到20xx年底,完成所有执法人员轮训工作。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方式创新

(一)推行权责清单。依法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等。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

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实施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边界,由城市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负责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专业技术的核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行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同时,行政执法人员兼负巡查、监督和问题发现报送职能。建立城市规划建设职能管理部门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之间行政管理、执法信息资源共享互通平台,健全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监督制约机制。

(二)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形成完备的执法标准体系。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加强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和执法礼仪建设,完善执法文明用语和行为标准。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

(三)创新执法方式。综合运用法律、规范、协调、引导、教育、服务等多元化管理执法方式,强化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化解矛盾纷争,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顺应历史沿革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托信息化技术,综合利用视频一体化技术,推进综合执法智能监管,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

(四)加大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内部流程控制,严格实行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纠错问责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五、创新城市治理方式,促进治理效力提升

(一)推进市场化进程。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等建设运营市场化。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处置、公厕管护等城市管理作业项目市场化。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运行机制。

(二)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施对人口、房屋、车辆、场所、社会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有效实现政府对社会单元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三)推动社会化治理。积极引导成立市民观察团、群众议事委员会、社区群众城管议事厅,组织通过圆桌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互动形式,多渠道促进群众依法行使权力、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建立社区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协同机制,促进居民自治管理。推行“城管+商户、企业、物业、媒体、协会、学校”等共同治理模式,发挥“市民体验日”“走进城管”“城管服务超市”“城市管理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载体作用,培养公众参与意识。建立完善市民行为规范,增强市民法治意识。开展新市民教育,形成公众自我责任意识。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和公民法人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六、强化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一)构建智慧城管。建立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和协同应用机制,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诚信等城市管理要素数据的整合与运用。整合城市管理电话服务平台为统一的12319城管服务平台,实现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与12345市长热线、110报警电话等对接。开发各类城市管理业务办理、智能管控、公共服务、效能督查、应急处置等应用系统,强化城市道路占挖、渣土车辆、景观亮化控制、环境监测、交通运行、供水供气供电、污水垃圾处理、防洪防涝、生命线保障等城市运行数据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建立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到20xx年底,所有市、县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二)加强市政管理。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建立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后,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移交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建立完备的城建档案。加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管理,严格控制道路开挖、77占用行为;强化市容秩序治理、环卫清扫保洁、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园林绿化管护等工作,切实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

(三)维护公共空间。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强化建筑物立面管理和色调控制,规范设置报刊亭、公交候车亭、户外广告、门店牌匾等城市设施。严查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搭建行为。

(四)优化交通环境。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提高道路通达性。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加快推进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改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加强不同交通工具之间的协调衔接,打造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停车场建设,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设区城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到20xx年,城市和县城完成步行和自行车道路体系建设改造,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城建成完善的公共自行车系统。

(五)改善人居环境。开展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河湖水系等环境管理,推动城市内涝、黑臭水体治理和雨水收集利用,持续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和精品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城市绿道建设。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控噪声扰民、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抛洒。完善垃圾收运处置系统,推广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吸扫”结合,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每年不低于7%,倡导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

(六)提高应急能力。建立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预案动态调整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疏散转移、自救互救等综合演练。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军地协调工作,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七、完善保障机制建设,增强管理执法能力

(一)加强法治建设。设区城市应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范围、执法程序及执法人员身份、地位、编制,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权责。制定完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标准,形成完备的标准体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有立法权的城市加快出台有关城市管理条例。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专家判断、法治保障”的原则,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联合设立城管公安派出所、城管执法公证室、城管巡回法庭,推行公安、城管部门领导交叉任职制度,实施“两级听证终结制”,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治理共同推进和有效落实。

(二)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效能考核,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纳入省委综合考核体系,建立城市管理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群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机制,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定期开展评估,构建市民监督、网络监督等社会化评价体系,建立多元化质量评价主体,形成市民评价、社会评价、专业机构评价的有机互补。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将城市管理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做到稳步增长。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强化工伤保险、抚恤等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将城市管理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因地制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使用有关资金,增加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能力应与当地公安保障水平相当。

八、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确保体制改革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和批准执行有关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省编制办要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工作的指导,妥善解决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机构编制问题,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三定”规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调整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改革方案的合法性审查、综合执法权审核报批、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协调解决执法争议,加大执法监督及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财政保障执法经费制度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工商、环保、水务、交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做好城市管理执法相关工作。各市、县政府应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二)抓好试点示范。按照试点示范、逐步推开、整体推进的改革思路,统筹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20xx年为试点示范阶段,在宿州、淮南、滁州、芜湖市先行进行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路径、方法和职能界定、改革措施、时间步骤、政策制度等,为推进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宿州、淮南、滁州、芜湖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省住建厅商省编办、省法制办、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20xx年为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全面推进阶段。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在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在职责划转、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调整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衔接好人财物等要素,做好工作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涉及国有资产划转的,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营造舆论环境。加大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将改革实施与宣传工作协同推进,解读改革政策,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鼓励地方和基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强化示范效应,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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