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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安全班会心得体会实用 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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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安全班会心得体会实用 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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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森林安全班会心得体会实用一

2、小小蝼蚁可以蛀毁巍巍长堤,星星之火能够烧掉莽莽林海。

3、棵棵树木可铸就绿色世界,星星之火可毁掉绿色家园。

4、草木有意,烈火无情。

5、北国之春,无火才美;秋色迷人,有火皆愁。

6、森林需要你的百般呵护,千万别给她“火”热的爱!

7、人类一把火,森林满眼泪。

8、“林”近“火”为“焚”,一字足以警醒;“心”至“真”乃“慎”,万勿掉以轻心。

9、我来栽树,你来乘凉,大家受益;你也防火,我也护林,绿色永存。

10、愿绿色覆盖大地,让火源远离森林。

11、悠悠森林情,寸寸防火心。

12、巍巍兴安岭青山翠,漫漫防火路责任重。

13、林+火=焚。

14、森林一把火,大地两行泪。

15、森林无火家家乐,生态优美人人康。

推荐森林安全班会心得体会实用二

1. 护林防火爱国爱家。

2. 入山不带烟野外不吸烟。

3. 林区鞭炮不能放易出火灾罪承担。

4. 森林有限要靠大家珍惜野火无情需防患于未然。

5. 谁烧山谁坐牢。

6. 强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7. 防范没有终点预防贵在坚持。

8. 进入林区防火第一。

9. 烤火导致火烧山造成火灾蹲大牢。

10. 时时注意森林防火人人重视森林防火。

11. 天冷草枯树叶黄护林防火放心上。

12. 违规用火隐患大责任不小害全家。

13. 管好星星火保住片片林。

14. 秋冬风高物燥莫忘森林防火。

15. 防火保森林利国又利民。

16. 无证用火章违犯酿成火灾要法办。

17. 为了保护生态严防森林火灾。

18. 造林一时防火常事。

19. 林区不能火取乐造成火灾罪不轻。

20.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21. 炼山开足防火带从上烧下人须在。

22. 走进森林认识环境进入林区防火第一。

23. 要使青山常绿防火不可麻痹。

24. 山火无情请君当心。

25.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

26. 防火就是保生态环境毁林就是毁生态环境。

27. 加强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

28. 全民护林人人防火。

29. 乱烧一堆火毁掉一片林。

30. 林火可防重在宣传。

推荐森林安全班会心得体会实用三

我来栽树,你来乘凉,大家受益;

你也防火,我也护林,绿色永存。

林中无烟火处处山清水秀生态良好鸟语花香,

大地有森林年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

让心灵的火花绽放,让森林的火花熄灭!

人类一把火,森林满眼泪。

森林一把火,大地两行泪。

让绿色拥抱大地,让火灾远离森林。

林+火=焚。

北国之春,无火才美;秋色迷人,有火皆愁。

心燃烧的是激情,

云燃烧的是彩霞,

火燃烧的是灰烬。

沐浴阳光享受绿色,走进森林注意防火。

小树成材真不易,用火切莫入林地。

星火酿大祸祸及森林,防患须小心心系绿色。

防森林火灾,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

愿绿色覆盖大地,让火源远离森林。

森林无火家家乐,生态优美人人康。

火烧森林易,树木成林难。

人人当好护林员,保护绿色大家园。

推荐森林安全班会心得体会实用四

20xx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在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酿溪干群全力以赴,扎实有效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和各项防灭火措施,切实做到严防死守,全年未出现过一次火灾,只有火警4次,其中2次火警没有林地过火,都是荒田荒土茅草过火,且面积都在0.5公顷以下,2次火警林地过火面积分别为0.2公顷和0.3公顷,责任人分别被森林公安处罚款3000元,由村里处付款加赔偿5000元,并且在全镇范围内张贴了检讨书;特别是实行林长工作制,成立县、镇、村(社区)各级林长办,任命了各级林长,制定和落实了各级林长责任制以来,酿溪的森林防火形势更有好转和进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力度,切合酿溪防灭火动态实际,科学部署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召开了班子会和全镇林业工作会以及森林防火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顾问、镇长为总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二是制定了《酿溪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酿溪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酿溪镇森林防灭火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方案》、《酿溪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酿溪镇20xx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酿溪镇森林防灭火野外火源管理制度》、《酿溪镇森林火灾处置制度》、《酿溪镇森林火灾报告制度》、《酿溪镇森林防火工作岗位责任制》《酿溪镇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文件;三是在年初召开了全镇森林防灭火动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部署我镇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会上,各村(社区)向政府递交了《酿溪镇森林防灭火责任状》。分管领导传达了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并进行了强调: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广泛宣传全民防火,每个农户家要确保张贴1条以上宣传标语,《禁火令》由驻村联络员、网格员、包组干部、护林员必须一起下发到每户,并签好回执,真正使广大群众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注意用火安全;护林员和值班人员要加强巡逻,规范巡山制度,各村(社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组建一支20人以上的应急扑火队,各村(社区)发生火情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逐级上报,严禁组织无行为能力的老弱病残、孕妇以及未成年人上山扑救森林火灾;各村(社区)要统计村内“五类人员”情况并汇总上报到镇里,同时督促监护人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护。镇长在会上作了十个方面的强调:一是认清形势,增强责任;二是强化措施,确保平安;三是健全网络,全面覆盖;四是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五是突出防范,管死火源;六是严明纪律,加强值班;七是监督检查,消除隐患;八是重处案件,严历打击;九是加强领导,紧密配合;十是在森林防火期护林员、巡山人员和林长办的同志要高度警惕,必须落实“见烟就查,放火就抓”的工作要求。

2、提高思想认识,结合酿溪镇森林防灭火宣传,提高酿溪干群森林防灭火自律意识。在注重做好森林防灭火经常性宣传工作的同时,针对春节、清明节期间上坟祭祖习俗性违法野外用火猛增的严峻局势,突出抓好重要防灭火时期的突击宣传,精心组织宣传资料,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山林每月进行全面火灾隐患排查,列出隐患清单,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通过微信工作群向相关责任人及群众发出森林防火短信,提醒广大群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防止火灾发生。镇里通过广播、横幅、标语、宣传车、宣传牌等各种宣传工具,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20xx年度酿溪镇共发放宣传单页等52000余份,栽植永久性林长制标牌、森林防灭火宣传牌和书写标语130余条,出动宣传车、巡查车150余天次。各村(社区)17名县级护林员和21名省级护林员的宣传和巡查已经完全做到常态化。

3、强化监督检查,整合酿溪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资源,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发挥最佳效益。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防止一切森林火灾、火警以及违规野外用火的发生。按照全镇一盘棋的工作机制,镇防灭火指挥部密切注视防火动态,适时进行经常性检查。全镇上下全力以赴,对各村(社区)的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解决具体问题。并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和调度工作,确保森林不发生火情。根据《酿溪镇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严格对村(社区)生态护林员进行不定期考核,同时把考核结果和村(社区)的绩效挂钩。

4、严格值班制度,融合全镇各项工作协同作战,做好森林防灭火日常值班值守工作。一是根据天气状况和重要防火时期,经常性对防火工作进行检查,促使各项防火措施得到了落实。二是认真做好防火值班、督促各村护林员到岗发挥作用,按照森林火灾处置程序和报告制度,做好火情登记和火情调度,遇有森林火灾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赶赴现场参加火灾扑救和组织、指挥、协调。三是认真做好森林火警各类表格、档案的填报,森林防火有关资料、台账及时整理、以备归档。同时完成了县防火指挥部下达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

始终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不放松,在继续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的同时,立足基础、立足防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上级林长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1、强化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按照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促使防火责任落实到各相关人员肩上,落实到村、到山、到户、到人,建立起有章可循、有责可查的森林防灭火责任机制,努力构建以立足基层、明确职责、各自为战、自防自救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2、严抓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杜绝一切非法野外用火。加大对违规非法野外用火的处罚力度,使野外用火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3、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注重宣传实效,制订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途径,采取经常性宣传与突击宣传,一般性宣传与重点宣传,固定式宣传与巡回宣传、上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进行,以进一步增强群众森林防灭火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依法安全用火意识。

推荐森林安全班会心得体会实用五

1、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

2、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

3、建设秀美山川护林防火当先。

4、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

5、护林木,不吸烟,文明就在你身边。

6、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

7、防火,靠你靠我靠大家,人人有责;

8、灭火,打早打小打完了,事事无患。

9、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

10、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11、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

12、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

13、严查严管,森林安全有保障。

14、与时俱进兴林业,依法治林抓防火。

15、冬春草木干,防火要当先。

16、森林是生命摇篮,火灾是森林杀手。

17、一棵大树可造千万根火柴,

18、一根火柴可毁千万棵大树。

19、林木生长数十年,火灾焚毁一瞬间。

20、千辛万苦造林,切莫一火全焚。

2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

22、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3、十年植树难成林,一朝山火前功弃。

24、枝繁叶茂逾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

25、火苗背后就是荒漠。

26、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万顷森林毁之烟蒂。

27、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万顷森林毁于星火。

28、栽树千日功,火烧当日空。

29、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

30、造林千日功,火烧当日空。

推荐森林安全班会心得体会实用六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市森林防火办法》等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市森林防火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改革,用创新的思维增强效果,着眼为人民服务高效的原则,打破常规、敢闯敢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让组织认同,让群众满意。

推荐森林安全班会心得体会实用七

各市、地、州、县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各部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是对林业建设的又一重大决策,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歪风,切实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林业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林区经济比较活跃,林农生活有所改善,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以控制,森林资源不断减少。近几年来,无计划和超计划采伐严重,侵占、破坏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森林的现象普遍存在,盗伐、哄抢国有、集体林木的案件不断发生,流通秩序混乱,乱收乱购、黑市交易猖獗。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正如中央指出的,“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把中央《指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歪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实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森林法》的一项重要规定,是防止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保证。国务院批准的采伐限额,任何地方和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国务院或授权单位批准,各级都不得突破限额。林区乡村企业加工用材和群众自用材,都必须纳入采伐限额。生产木耳、香菇、木炭等消耗的木材也要严加控制。烧制砖瓦、石灰以及烤烟、烘茶等,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烧其他燃料。

制定年度木材生产建议计划,必须控制在年森林采伐限额的一定比例之内。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木材生产“一本帐”计划。各地在执行和下达木材生产计划时,不得突破省下达的计划数,不允许层层加码。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无计划和超计划采伐。超计划和无计划采伐的木材,扣减下年采伐指标,所得销售收入全部上缴林业主管部门用于发展林业生产,情节严重的要追查领导责任。

为了保证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一本帐”计划的执行,各级政府必须加强检查监督。县每半年检查一次,市、地、州每年检查一次,省组织抽查。检查情况要按时向上级政府作出报告。

二、坚决依法保护国有山林权属不受侵犯

国营林业企业、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山场、林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破坏,不允许再将国有林划给集体和个人。各市、地、州、县对还没有颁发林权证的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批准的经营区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权属、界限、登记造册,打桩定界,绘图存档,在今年年底前发给林权证。有边界森林权争议的地方,双方都不得采伐争议区的林木,违者,按滥伐森林论处。国营林业单位的经营区和自然保护区,不得非法划作他用。确需划为森林公园和风景旅游区的,必须按照《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事先征得省林业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按程序上报审批。自行划定的一律无效。兴办旅游业,不得改变国营林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得改变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必须服从林业部门关于森林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划。

三、进一步完善集体林业生产责任制。

稳定山林权属,依法保护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已经落实的林权,不再变动。成片的集体用材林,不得再分到户。已经分到户而管理不善的,可以乡、村、组为单位或联户组织专人统一管护,实行“林权不变,统一封山,专人看管,报酬分摊”等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以此基础上,逐步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原则下,实行联合采伐、联合更新、联合造林。

四、整顿木材流通渠道

国有林区非统配材和集体林区重点产材县的木材,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和进山收购,除二十四个重点采伐企业外,其余均由当地林产公司收购和售销。农具、文化用品等特殊用材,可由供销社等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地、州林业局批准,跨市、地、州的还须报省林业厅批准,按县林业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材种和数量进行收购。重点产材县及毗邻乡镇不开放木材市场。

非重点产材县的用材,要充分发挥林业部门专业公司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担负起从产区组织购进木材的任务,并积极搞好代购代销、联营经销等服务工作。经县批准的其他单位,或以经营木材,实行多渠道流通。

国营林场生产的木场,仍实行自产自销。林农自产的零星木材,可在县指定的市场上凭证自销,也可在林业部门的收购站出售。不允许私人倒卖和贩运木材。

从一九八八年起,对阿坝、甘孜、凉山州及攀枝花、雅安、乐山等地生产的木材,除保证国家和省的上调任务外,其余商品材均列入指导性计划,由省林业厅根据首先保证省内用材,然后适量出省的原则平衡下达,不得超计划销售。省内非统配木材调剂,由供需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报省林业部门备案。木材出县、出市 (地、州)、出省,必须有县、市 (地、州)、省林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林业、税务、物价、物资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严禁无照经营、无证运输、无证销售和黑市交易。经营木材的单位须凭县林业部门发给的经营木材许可证,向所在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对过去经营木材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十月底前普遍进行一次清理,凡不允许再经营木材的,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其库存木材按清理登记的数额售完为止。

五、坚决查处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一九八五年以来的乱砍滥伐,包括地方各级领导人擅自批准的超计划采伐和侵占破坏国有林等毁林案件,进行认真清理。

哄抢、盗伐国有和集体林木是违法犯罪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该判刑的要判刑,决不能手软。对挑动群众哄抢破坏森林、伤害护林人员的犯罪分子,必须从速从重依法惩办。在国有林区、集体林区重点产材县乱砍滥伐严重的地方,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打击的重点:一是为首组织、策划、煽动盗伐滥伐,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和盗伐滥伐林木数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二是以暴力威胁阻碍执行公务的林政管理人员、护林人员和木材检查站人员的犯罪分子;三是伪造、盗窃、倒卖木材采伐、流通票证的犯罪分子;四是国家工作人员中,支持、参与、包庇、煽动群众毁林和玩忽职守,致使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五是在贯彻中发[1987]20号文件中,造谣惑众,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大张旗鼓地公开处理,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干部和群众。

六、实行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制度

除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的零星木材以外,按木材销售收入的百分之五至百之十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用于更新、造林预留的更新费,归林权所有者所有,由乡林业站代管;尚未建立乡林业站的地方,由县林业局或区林业站代管,存入银行,严禁挪用和平调。在限期内完成更新、造林计划的,如数领回;逾期不更新、造林的,由乡林业站用这笔资金统一安排造林。

七、合理调整林业税收、整顿林业费用负担

继续执行对森工企业和国营林场已实行的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没有落实的要认真落实。

国营森工企业上交的所得税,应本着有利于限制森林过伐、保护森林资源的精神,在不超过一九八六年实际上交的原则下,确定一个合理基数定额上交,增长部分留给企业和当地森工企业主管部门,用于造林、营林和消化企业多出的劳力,由财政部门监督,专款专用。对因过去集中过伐、资源已近枯竭、经济困难的企业,可以给予减免所得税的照顾,由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同级政府酌情处理,减少的税收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

八、充实林业基层管理机构,强化林业管理职能

我省林业基层力量十分薄弱,县乡级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机构的人员急待加强。要充实林区的县级林政管理机构,重点林区的区和重点乡要在上级核定的党政机关编制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林业助理员。要加强木材检查站工作。林政检查人员的执法标志和证件,由省林业厅统一制发。

九、落实领导干部保护森林、发展林业任期目标责任制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应当作为各级领导,特别是县一级领导的重要任务”。要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不能用破坏森林资源的办法致富翻番。要把造林绿化和迹地更新、护林防火、制止乱砍滥伐、保证森林资源增长,作为考核县领导干部政绩的内容。对出现毁林事件制止不力,使森林资源遭到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县领导的责任。县政府除每年检查一次,并向省政府作出报告外,任期届满时还要向下届政府作出交待。

过去的有关规定,凡与中发[1987]20号文件和本规定不符的,均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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