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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科技科普心得体会和方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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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科技科普心得体会和方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心得体会(四篇)
2023-01-03 18:58:28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大学生科技科普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全球企业家 电业最优秀的集团之一。

格兰仕公司创立与1978年9月28号,29年来,格兰仕健康持续快速地发展,定位与全球名牌家电制造中心,到xx年,两万余名员工员工智利于推动,“全球微波炉制造中心”“全球空调制造中心”,“全球小家电制造中心”,三大制造基地的发展,保持微波炉制造,光波炉制造世界第一,进入世界一线空调品牌阵营,格兰仕电器产品旺销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集团年销售 额达到130亿,出口创汇达到7亿美元。

首先我们分配到中山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实习,从开始的企业文化到扩展,销售 工作的介绍,然后给我们介绍了空调产品的基本知识的讲解,微波炉基本知识讲解,小家电产品知识培训,厨卫产品知识培训,专卖店产品知识培训,到销售技巧培训,最终到了技能培训。在这么多天的培训我感觉到了企业的实力,我自己对企业的信心,让我感觉到了大企业,大家庭亲情,团队的合作精神。

在中山培训实习的这段时间中,我们大家都很努力,在这次培训中由于我表现优秀,被中山人事部分配到东莞进行实习,来到东莞我被东莞格兰仕家用电器连锁有限公司分配为黄江宝湖格兰仕专卖店当店长,当时我被分配到这里环境什么都很差,一个人在外面很辛苦,没有人管,第一次 和装修工人同吃同住,当时想到以前良好的学习环境真的很想离开很想离开,但是我没有,因为我知道,自己能在一个大公司大企业里面工作是一个机会,我相信,我能支撑的下去,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可能面对更多的困难,我要是连这点困难都克服不了我就太对不住自己了,来到黄江宝湖以后我就开始了接管这边的装修问题,因为怕他们偷工减料,所以由我这个店长先负责这边的装修问题,格兰仕公司是目前中国第一家自己公司直接开家电连锁的集团,格兰仕集团将在未来的三到五年内在全国开办三千----五千家的格兰仕家电连锁店,实行真正的直销。这种销售策略在全国甚至将会是全球未来发展的趋势,格兰仕踏出了第一步,这讲继微波炉连续创13年世界第一之后的又一个神话。

东莞格兰仕家用电器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今年的五月份,六月份是各个门店的装修期,同时也是我们寻找客户资源的一个好时机,因为现在门点在装修,我们只是负责管理这边的管理,与此同时我们在这边也在寻找新客户,在这里先建立良好的关系网络,熟悉黄江本镇区的环境工作等等,“努力,让顾客感动!”是我们企业的宗旨。

作为格兰仕的一名员工我们很清楚现在存在的许多问题,东莞公司成立与五月份,新公司的成立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首先是物流的配制问题,人员管理问题,公司的价格问题,公司的产品售后服务问题,促销方案等问题都成了我们目前的棘手问题,在人员管理方面公司存在着很大缺陷,不过这些问题都需要给公司一定时间来磨和,让他在满满成长,我们坚信新事物肯定会战胜旧事物的,因为新事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是在新事物的成长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的困难与挫折,都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去努力、配合去解决。

来到了东莞格兰仕家用电器连锁有限公司都进行了财务培训,把我以前学下到的财务知识运用到现在的工作岗位上,在这里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财务知道,作为一名合格的店长不仅要对自己的产品了如指掌,而且要对自己竞争对手的产品了如指掌,要了解到与自己的产品一样的熟悉,在黄江有最出名的不是国美电器也不是苏宁电器,而是在黄江的一个不气眼的私营企业主“黄江华兴电器”“标胜电器”因为华兴在黄江拥有强大的关系网络,而标胜电器在黄江业务推广的好,无论是国美还是苏宁在这边价格也不底,在这个空调这个行业格力是买品牌,而美的既卖品牌又卖价格,准备吃掉空调这个块大肥肉,但是我们格兰仕现在在东莞几乎每个乡镇都开设有自己的专卖店,格兰仕的把一个大的卖场分开成为10个小的卖场,让我们服务送到家,不仅卖品牌同时也在卖我们的服务,我们能把我们的产品送到顾客的家门口,()但是我们现在唯一还缺少的就是把我们的产品送到顾客家,我们格兰仕的产品在这个地方绝对占优势,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我们的价格方面就便宜,举列说下吧,格兰仕在xx年光波空调被评选为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专用产品(就等于在xx年奥运会举行时就是使用我们格兰仕的光波空调)kf25-p5o的机器才买到1450,而海尔的kf25机就卖到1799,格力的卖到1850,美的的同样型号的卖到1680,我们又把服务给跟了上去,所以我们的产品绝对占优势,根据我个人了解 :黄江镇是“全国百强乡镇”之一,工业发达,配套完善,目前在黄江投资 设厂的有国际著名的飞利浦等外资企业700多家,主要产业有电子、塑胶、五金、鞋业、家私、玩具等,裕元工业园和田美北区高科技工业园发展势头迅猛。有着中外闻名的广东太阳神集团就在这里成长发展的,因此黄江镇也被称为“太阳神”升起的地方。xx年黄江全镇国内销售生产总值12.69亿元,出口总额6.27亿美元。东莞在xx年被评为全世界最有魅力的十大城市之一。所以我们公司是最看好东莞的发展的。

最新大学生科技科普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回想毕业之前两个月的暑假实习,我一直难以忘怀。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四年来,我以做一名高素质的优秀大学生为目标,全面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追求进步,不断完善自己,不断超越自己。

我就要走上社会了,离开生活四年的大学校园了,一时我有一点不舍,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聚散总有时,只能期望自己将来的生活比现在还要好,那样的生活才是进步,才是更有意义的生活。

暑期家教

:暑假放假期间

:太原市尖草坪区

转眼间,一个炎热的假期就要过去了。蓦然回首,不能不感慨光阴似箭般穿梭中的那份无奈。当准备收拾心情,重整出发时,发现原来匆匆的假期里多了一份沉沉的充实。暑假期间,我找到了一份家教的工作。这是我自进入大学以来找到的第一份社会兼职工作。得到此份工作时,我的内心非常兴奋。因为自己得到了一个锻炼自己的能力同时体现自身价值的机会。于是,我的暑假生活又增添了一道绚丽的风景。这道风景让我学会了许多,体味了许多,思考了许多……

经过了将近一个半月的家教生涯,现在的我对于“老师”这个称谓不再陌生,当别人称呼我“老师”时,没有了昔日的逃避与羞涩。有人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虽然我的兼职只是沾上了“教师”的丁点边,可我分明感到这两个字给我带来的豪迈感。然而当告别了家教职务时,原先最熟悉的称谓,瞬间只留下陌生的晕印,一圈又一圈…

第一次见面是在7月13号的下午,这一天主要是了解他的学习情况,看完他的试卷以后,我又和这个孩子交谈了一会,总的感觉就是这个孩子的抽象思维很好,但是可能是在上课时候听讲不够认真,数学方面基础不扎实,计算能力有待提高,而语文则是阅读面太窄,语感殛待培养,英语的问题比较严重,不仅是单词掌握不好,英语不敢读,而且对英语已经产生了畏惧感和厌恶感。

针对上述情况,我为该生制定了一套方法:

(一)数学采用“夯实基础—逐步提高—超前学习”分三步走的辅导计划,首先花大约十天时间对他初一的数学进行针对性的补习,对他掌握的比较差的章节进行专题训练;然后再花大约十天时间对他初一的数学进行整体训练,提高难度;随后花大约五天的时间给他讲解一些数学解题技巧和方法,提高他的数学思维能力;最后剩下的时间就给他提前教初二的课程。

(二)而语文则主要进行专题训练,并重点训练阅读理解和文言文。

(三)英语由于他的基础太差,而且已经对英语产生了畏惧感,所以我不打算在英语方面对他进行太难的训练,主要是给他讲解一些优美的英语短文,讲一些英美文化方面的知识,在讲解文章的时候让他记住一些单词和语法,并和他进行英语对话,让他敢说,总之,采用鼓励式教育,培养起他对英语的兴趣。

在和他相处的日子里,我一直把他当作我的朋友一样看待,当作我的弟弟一样对待,在讲课的时候,我尽量让我的语言有趣,简洁明了,在课后,我和他谈心,帮他解决一些他在平时遇到的问题。到结束家教的时候,他的数学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语文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英语虽然不能说他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他开始敢说,愿意说了。

更令我高兴的是,以前他对每天繁重的学习很厌恶,不理解父母对他期望,但经过一个月的交流,他有了很大的改观,我走的时候,他把我送到了车站,并且郑重的告诉我说:老师,你放心,我会努力学习的,今年我的成绩一定会提高的。听着他的话,我感到由衷的高兴,虽然我一直不让他叫我老师,把我当朋友对待,但我觉得我也没有玷污老师这个神圣的字眼,他的这句话让我肯定了我这次家教的成果。

拿着自己挣的第一笔钱,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第一次自己挣钱,第一次和父母一起分担家庭的重担。我又想起了那个孩子的话,想起他的转变,我笑了,这个暑假,我过的充实,这个暑假,我早起晚归的奔波,值!家教生活让我想起了很多东西,得到了很多感触。如果说以前在家里,我养成了不怕吃苦的习惯,那么家教则培养了我的耐心与宽容,关心与责任。而这些将是我在踏入社会后需永远铭记的,patience,tolerance,care,responsibility,friendliness。耐心,宽容,关心,责任,友善。我想,这应该是我今年盛夏收获的最丰硕的果实。

暑假结束了,但这个暑假寻找工作的经历却让我永远难忘。在刚放假时,我准备参加导游应聘,本来初试已经通过,但因为需要手机而让我选择了放弃,班主任介绍的去博物馆实践却因为博物馆突然取消计划而流产,最终,在放假后,我不得不穿梭于太原市的大街小巷开始我的求职之旅。

看着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条件:精通平面设计,电脑编程…条件:有导游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看着这些广告,我真正感觉到,其实我们大学生真的什么都不是,在这个人才遍地的社会,我们懂的实在太少了,然而许多大学生还把自己当作天之骄子,鄙视体力劳动者,每天却花前月下,高歌纵酒,无所事事。

一次次应聘被婉拒,我才真正深切感受到现在工作的压力,也让我开始反省自己的学习态度。但也正是在被一次次婉拒后仍在坚持,我才找到了这份家教,当时真有一种“山重水覆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这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贵在坚持,要屡败屡战!寻找工作的路很苦,打工的那些日子也不轻松,但是我过的很充实,我过的很快乐。打工的那些日子,我明白了: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打工的那些经历,让我懂得了:梅花香自苦寒来!

这是我在开学后写的暑期实践报告,写的或许有点乱,但都是我的真实感受,这段经历不长,只是几十天,但我认为它对我的以后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两个月的实习,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也认识到了许多的问题,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我对认识从一种单纯的爱好变成了第一线的实习经历,让我对于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不再是大学校园里那种想当然的年少轻狂似的满腔热血,而是有了更为理性的思考,教师究竟应该怎么做,应该做什么?这几个问题是在我的实习前和实习的过程当中一直心存疑问的,而在实习中和与别人的聊天中,我也对开始这个问题有着越来越深刻地了解。

最新大学生科技科普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让我们熟练掌握导游服务的具体工作程序,如服务程序、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技能;

(2)根据已学的知识,学会设计旅游路线;

(3)练习导游词的写作方法;

(4)进行实地导游模拟实践,掌握导游讲解的基本要求、基本技巧、常用的讲解方法、副语言的使用等技能;

(5)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更好的巩固所学的内容。

二、实习时间:

xx年3月31日 4月11日

三、实习地点:

焦作市影视城

四、影视城所在地简介:

影视城所在地是焦作市,焦作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北依太行,南临黄河,现辖4县2市5区,辖区面积4071平方公里,总人口330万人,城市人口72万人,是一座新兴的旅游城市。

焦作市的山水风光秀美壮丽、如诗如画。太行山层峦叠嶂,母亲河源远流长,大山大河造化了焦作山水之大气,成就了焦作旅游之大势。最能体现焦作 山水 旅游特色的南太行五大著名景区中,云台山国家风景名胜区以山称奇,以水叫绝。青天河省级风景名胜区秀比江南,被誉为 北方小三峡 。神农山风景奇、绝、雄、险,被誉为 太行精粹 。青龙峡风景区是河南省唯一的峡谷型省级风景名胜区,享有 中原第一峡谷 的美誉。

焦作的人文景观星光灿烂,多姿多彩。焦作古为怀庆府所在地,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内涵20xx年旅游管理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女娲补天,黄帝祈天、神农尝百草等美丽传说源于此地;韩愈、李商隐、司马懿、许衡、朱载土育等历史名人诞生在这里;武王伐纣遗址、山阳城遗址、古羊肠坂道(曹操北上壶关讨伐高干曾路经此地,写下名篇《苦寒行》)、汉献帝陵、竹林七贤遗址等古迹犹存。

焦作温县陈家沟为中华太极拳发祥地,是中外太极拳爱好者向往的太极圣地,全国有代表性的杨、武、吴、孙等诸多太极拳流派皆源于此。太极拳历经300多年的沧桑变幻,目前已成为人类共同参与的、人数最多的世界第一武术运动,堪称中华民族武术奇葩和世界文化瑰宝。这里还有中央电视台外景拍摄基地dd焦作影视城、现代高科技水上乐园dd龙源湖乐园、城市森林动物园等旅游项目。

焦作是河南省交通发达地区之一,焦新、焦枝、焦太铁路穿境而过,东接京广,南连陇海,北至太原;焦郑、焦晋高速公路和焦作黄河公路大桥与国道融会贯通,与地方路网纵横交错,与省会郑州、中岳嵩山、古都开封、洛阳、山西晋城之间的行程均在一百公里以内。焦作旅游接待设施完备,服务上乘,现有涉外星级宾馆15家,旅行社33家,旅游汽车公司4家,旅游从业人员3万人,已推出的焦作山水风光游、历史文化游、休闲娱乐游等精品线路,深受游客青睐。

五、导游词

游客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欢迎各位来到影视城参观游览。我是你们的导游员,大家可以叫我小吴,在接下来将由我为大家服务。在此,预祝各位可以在影视城玩得的开心。

在进影视城前,我来给大家简要的介绍一下影视城。中国十大影视城 焦作影视城、是中原地区唯一著名的影视基地,为焦作市十大景点之首。占地面积2.5平方公里,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是以春秋战国、秦汉、三国时期文化为背景的仿古建筑群。宏大的基地规模以及丰富的拍摄场景,吸引了国内影视导演们纷纷率剧组前来焦作影视城取景拍戏。自建成以来,迄今为止已接待了《东周列国》、《屈原》、《洛神》、《秦始皇》、《卧薪尝胆》、《马鸣风萧萧》等国内外近百部影视剧的。

好啦请大家跟我进来吧。

游客朋友们,在正式的参观游览前,大家先跟我来看看旁边这个导游图。我给大实简单的讲一下我们今天参观影视城的路线。大家可以看到,影视城分为六大区,有我们现在所在的文化广场、周王宫、市井一条街、琵琶湖、楚王宫和圣佛寺。那么,我们首先从这里,文化广场出发,再到我们正对着的周王宫,在周王宫看一场表演,从周王宫的后门出去就向市井一条街前进,穿过市井一条街后到达的就是楚王宫,参观完楚王宫后,我就让大家自由活动,活动期间,大家如果不累的话呢,还可以自己去参观一下圣佛寺。在参观的过程中,请大家认真的听我的讲解,这里面可是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哦,同时希望大家爱护这里的一草一物。

请大家环顾一下四周,这里就是文化广场区,这时是影视城在二期工程主要部分,它包括三皇像、六哲人、四神兽、司母戊大方鼎、仿古舞台、古钱币状大门、大型浮雕等雕塑和建筑。

大家来看,这个仿古,它是影视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每年的黄金周、春节以及重大节日,这里都有丰富多彩的大型文艺表演。去年著名相声演员冯巩、李金斗就在这里做过精彩的表演。

请大家抬起头来看看这舞台上面有个大鼎。大家知道它叫什么吗?对了,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青铜器 司母戊鼎。不过,我们眼前这个鼎是仿造的。我来给大家讲讲有关这个大鼎的来历吧。司母戊鼎是中国商代后期王室祭祀用的青铜方鼎,1939年3月19日在河南省安阳市出土,因它的腹部著有 司母戊 三字而得名,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司母戊鼎器型高大厚重,又称司母戊大方鼎,高133厘米、口长110厘米、口宽79厘米、重832.84千克,鼎腹成长方形,上竖两只直耳,不过发现时仅剩一耳,另一耳是后来据另一耳复制补上的,下有四根圆柱形鼎足,是中国目前已发现的最重的青铜器。该鼎是商王祖庚或祖甲为祭祀他的母亲所铸造的

大家听说过问鼎中原的故事吗?早在东周时期,周天子的中央政权日益衰落,各诸侯国纷纷觊觎王权,位于南方的楚国更是野心勃勃,一次楚庄王正在会见周朝使者王孙满时,故意问: 你可知道周朝九鼎的大小和重量? 表明他藐视王权,意欲夺权的野心,后来楚庄王成了 春秋五霸 之一。

请大家转过头来,顺眼看去,有一座三人雕像,这就是三皇像,他们分别是黄帝、炎帝和伏羲,传说中黄帝与炎帝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分管两大部落,黄帝征服了炎帝统一了华夏,被尊为中华民族的始祖。伏羲最早教人结网捕鱼、驯养牲畜,制定了婚嫁制度,创造了人类文明。伏羲还是创世之神,相传远古时期人类遭遇洪水而灭绝,只剩下伏羲与女娲兄妹二人,二人不得不成婚繁衍人类,因此,伏羲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我们大家共同的老祖宗啊!

请大家跟我从这边去,大家看到了,沿着这条路前行,展现在我们右手边的是四只神兽,大家知道它们分别是什么吗?不知道也不要焦急哦,我来给大家说说吧。它们呢,由近及远会别是朱雀神、白虎神、青龙神、玄武神,是我国传说中令妖邪胆战心惊且法力无边的四方之神,分别镇守南、西、东、北四个方位,维护着四方平安的。

最新大学生科技科普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

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 - b 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

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

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

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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