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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报告 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读后感(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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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报告 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读后感(九篇)
2023-01-03 20:06:46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一

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十二届人代会精神,全面启动20xx年各项工作之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这里召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值此,我代表市政府向给予我市综合执法工作极大关注和支持的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在综合执法一线奋力拼搏的全体执法人员致以亲切地问候!向在执法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开展综合执法,是国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步骤。实施这项改革,对使城市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顺应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20xx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重大决策。综合执法队伍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城市环境秩序整治执法工作,依法推进城市管理,在查处无证商贩等各类占道经营,整治已撤销市场摊区“回潮”、拆除私搭滥建、查处滥砍滥伐树木、治理拉运残土沿街撒落、打击各种乱贴乱画、整治噪声及烧烤污染等许多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市管理难点和违法违章“顽症”初步得到了治理,为改善我市城市环境面貌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集中打击制贩假证团伙,保绿护绿,解放大树,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执法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在执法工作中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付出很大辛劳的广大执法人员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深入贯彻xx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面实施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打造世界冰雪旅游名城的战略目标,明确提出要树立“环境兴市”的理念,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你们肩负的任务很重。我希望全体执法人员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信任和全市人民的期望,脚踏实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刚才,柏成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对今年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综合执法队伍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是代表政府履行职责的行政执法主体,自身建设得好坏,不仅影响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成效,而且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实事求是地讲,我们这支队伍在这方面还确实需要下一番功夫,少数人还存在野蛮执法等不文明执法、不依法行政现象,这就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业务建设,着力抓好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培养爱岗敬业的良好作风。今天是毛泽东同志向全国人民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号召的纪念日,我们要牢记毛泽东主席的号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定要把队伍建设抓实、抓好,建设成一流队伍,标杆队伍,保证国家和市里确立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作为执法队伍,严格依法办事是对你们的根本要求,既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又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从严管理队伍,对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执法违法、越权执法和不文明执法的,要严肃查处,直至清出执法队伍。市执法局下发的“七条禁令”很好,希望广大执法人员按照“七条禁令”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同时也希望执法局对违反“七条禁令”的人员要严肃处理,通过对个别害群之马的查处,来严肃我们队伍的纪律,同时更重要的是来树立我们这支队伍在广大市民中的形象。要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把执法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要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综合执法队伍相对集中七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职责范围很广,适用的法律、法规非常多,对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要求相当高。虽然在几年的执法工作中,综合执法队伍始终坚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但随着执法工作不断深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必须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四是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创造良好城市环境秩序。几年来,综合执法队伍在城市环境整治中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吃了很多辛苦,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城市管理任务仍然相当艰巨。广大执法人员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继续发扬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以解决制约城市发展和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格查处城市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使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档升级。同时,要按照确定的职责范围,全面履行职能,把行政执法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把各项执法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不能出现管理上的空档和漏洞。要做到职责履行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不断巩固和提高城市建设与环境整治成果。

前不久,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把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我市作为国家批准的首批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试点城市,切实搞好这项工作,不仅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责任,更是我们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合力抓好的一件大事。希望各区政府要继续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共同搞好城市管理,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健康发展。

同志们,今年城市管理任务已经明确,综合执法队伍肩负的工作十分艰巨。希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顽强拼搏、埋头苦干,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改善城市面貌,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主题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二

我镇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根本出发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稳步发展。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横幅、标语、专题学习培训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各项行政法律法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一的干部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所利用集市日与下村的机会,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国土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镇兽医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向群众公开涉农补贴和优惠政策;镇水利站在镇集市期间,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办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我镇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

1、镇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镇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镇综治委与各村、镇属各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禁毒工作中:一是镇、村两级及时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同各村及驻镇各单位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与督促工作;二是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三是在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禁种,铲除毒品源植物,确保了我镇无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的现象。此外,我们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坚决查处和打击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和地下邪恶活动,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3、镇计生站首先完善了镇、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xx区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镇国土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和“卫片执法”,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5、镇兽医站依据《防疫法》规定的疫病类型,并根据全国疫情特点,分别确定了各种家畜的强制性免疫类型,同时制定了春秋免疫方案及指标,使动物防疫率达到90%以上。其次加强对畜禽疫病传播的预防,检查我镇范围内的流通及产品,每天坚持对市场待售肉实施检疫,对流通动物实行严格产地检疫,杜绝了无章肉的销售,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镇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一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破坏农业生产设施,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镇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镇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实践主体,其成效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1、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明确依法行政的关键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

2、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3、提高执法者的素质。要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

4、要加大普法力度。加大投入和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5、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包括自我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

主题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三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创新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新时期普法守法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对于进一步动员和规范国家机关广泛开展普法活动,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概括起来可以从两个个方面来理解:

一方面,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明确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指出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强调必须下大力气加强全民普法和守法工作。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的要求,意味着新时代普法要突出发挥法治文化的价值引领和精神熏陶作用,引导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使法治成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让“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内化为根植于内心的法治信仰,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党全体群众的自觉信念和自觉实践。

另一方面,这是新时代深化全民普法守法工作的必然要求。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不管是普法工作理念、工作格局还是普法方式、普法对象都与之前的普法工作相比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在普法理念上,普法工作不再是单纯地就普法论普法、就普法去普法,仅仅满足于普了几部法律的条文或法律文本,而不去关注普法的效果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而是将侧重点转移到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养和塑造老百姓的法治信仰、法治理念甚至法治人格上来,自觉运用法治方式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问题,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行为习惯和行动自觉,营造全民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在普法工作格局方面,从过去的主要靠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把具有执法、管理、服务职责的各级国家机关都作为普法责任主体的“大合唱”,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普法方式方面,从以往主要依靠传统的报纸、媒体等传统普法方式,变为不仅要巩固提升传统媒体宣传效果,而且更注重加大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特点优势,及时快捷地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法治精神、法治作品推送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渗透力、影响力。

问题二、请问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中对普法责任主体应该怎样理解和把握?

根据我市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国家机关中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要突出重点,全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晰了普法责任主体,为全市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具体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其他党的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参照执行,主动承担法治宣传义务。《实施方案》结合滨州普法宣传工作实际,对“国家机关”的范围进行了扩大,也就是说,今后,滨州市各级国家机关无论是执法部门、主管部门还是服务部门,都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建立并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宣传的义务,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问题三、请问《实施方案》中提到“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机制”,能否具体解释一下什么是“普法责任清单”?我市在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方面如何操作的?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简单的说,就是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将普法责任单位的重点普法内容以清单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比如市司法局,施行的法律主要有《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滨州市法律援助办法》等等法律规章,都会定期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一是明确普法的责任单位。二是明确普法的重点内容,就是普及哪些法律。三是明确承担普法责任的具体承办部门。四是明确这些部门的具体联系方式。普法责任清单一经公布,社会和群众就会一目了然地了解到哪些法律是由哪个部门来负责普及,他的承办部门是哪一个,具体联系方式是什么,这样进一步压实了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当社会单位和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直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和责任部门联系对接。如果对他们做的工作不满意,认为他们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不到位,就可以向普法主管机关反馈,这也是对单位普法工作的一种有效监督形式。普法主管机关将群众的满意度和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完成情况、普法效果作为检验普法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进行考量。对群众也会带来便利。

2018年市普法办公室印发了《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滨普法办【2018】13号),对全市第一批36个市直部门负责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办法等重点普法内容进行了公布。目前,鉴于全市机构改革情况,市普法办前期对市直各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并拟于近期进行行文公布。

问题四、请问我市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方面有什么具体保障措施?

根据《实施方案》,主要从四个方面全面保障“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建立普法责任分工负责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滨州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任务实际出发,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列出普法内容、主体、对象、时间和目标等任务表,详细梳理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部门各单位职能变化等情况,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报同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建立精准普法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根据主要负责普及的法律法规,明确普法重点对象,了解普法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各级普法工作机构要探索建立精准普法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普法对象,搭建普法平台,拓展普法供给渠道,开展“订单式”普法,不断加强对同级国家机关精准普法工作的指导。四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求全面落实《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和《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建立考评通报制度,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主题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报告四

今年以来,新塘镇城管执法队着眼于实际,按照“以绣花功夫提升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乡环境品质”的要求,创新方法,主动作为,从五个方面高标准开展城管执法工作,不断改善市容环境卫生条件,为成功创建成国家卫生镇,建设好广州东部交通枢纽中心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广州市违法建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中的第二年,更是治违攻坚战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新塘镇城管执法队继续铁腕治违,坚决维护城市规划整齐有序的总要求,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一是巡查“制度化”。制定实施《新塘镇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制度》,明确责任片区,严格工作机制,全面发动镇属各部门、村(居)力量,共同推进违法建设巡查工作。通过运用“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等新技术,提高巡查监管效率,进一步严格督查检查,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拆除一宗”,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

二是拆违“常态化”。将违法建设拆除与全镇的“散乱污”整治工作相结合,加大对河涌两岸和水源保护区周边的违建拆除力度,并全面展开镇区“零窝棚”拆除行动。同时与重点项目和城市连片开发更新改造等工作关联起来,持续常态化跟进雅瑶河整治、田心村征地拆迁等工作,以连片拆除为抓手,对辖区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拆除,腾出城市空间,改善城市形象。

三是查违“高效化”。积极推行《广州市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程序工作规程》,简化查处程序,降低执法时间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将违法建设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针对群众意见较大、投诉较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案件,快速响应,坚决立案查处,赢取群众对违法建设工作的支持认同。截至9月10日,全镇共拆除违法建设1449宗,拆除面积约52.22万平方米。

坚决清理城市“牛皮癣”,提升城市魅力

为了全面提升城市面貌及品质,有效打击在城区建筑物和公共设施上乱张贴、乱涂画“牛皮癣”的行为,跳出从前“贴了清,清了贴”的治理死循环,新塘镇城管执法队成立专职工作组,牵头制定《新塘镇乱张贴、乱涂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引进“广州市城市管理语音宣传告知系统”,坚决从源头上解决城市“牛皮癣”顽疾,有条理有步骤地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及时清。明确管辖区域,对辖区内的小广告和杂乱张贴多发区加强巡查,确保第一时间清除“牛皮癣”,严格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二是随手拍。要求执法队员在利用日常巡查工作间隙,随时随地将视野范围内的小广告进行拍照取证,并对广告中涉及的内容和通讯号码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工作台账。

三是勤告知。及时将违规通讯号码录入广州市城市管理语音宣传告知系统,通过自动语音告知当事人已违反国家相关法律,限期到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

四是严查处。对违法情节轻微且积极整改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签订承诺书;对拒不整改或未接受调查处理的,将对其采取立案罚款措施,并将涉案号码封停,直到当事人缴纳罚款后方可解封。

截至9月10日,新塘镇城管执法队已录入违章广告号码1131个,其中封停号码705个,追呼中号码187个,教育改正人数239人,另外已有154名当事人接受罚款处理,极大程度抑制了城市“牛皮癣”的蔓延,进一步提升城市魅力。

坚决整治违章广告招牌,消除安全隐患

为保障穗莞深城际轨道项目的顺利开通,切实消除穗莞深城际轨道沿线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形象,新塘镇城管执法队对城轨沿线的楼顶和墙体违章广告招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新塘镇执法队按照《新塘镇新塘大道、穗莞深轻轨沿线及周边道路广告招牌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按步骤、分类别开展“三个到位”整治行动:一是摸查到位,对城轨沿线及周边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进行了多次摸查并制定拆除计划;二是宣传到位,组织人员反复上门入户宣传教育,派发整治工作温馨提示,以宣传引导先行;三是清理到位,对沿街灯箱、灯柱、刀旗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打击隐患类广告招牌,做到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截至9月10日,新塘镇城管执法队共出动2536人次、743车次,合计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1659宗,面积达11674.6平方米,依法暂扣占道灯箱广告1043个,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有效美化了市容市貌。

坚决拆除乱搭建窝棚,美化人居环境

由于历史原因,新塘镇存在不少违章搭建的窝棚,其中以农户违章“种”在田间的窝棚最为严重,这些窝棚结构简单,抗风抗暴雨能力弱,且违规用水、用电、用气现象普遍存在,既影响农业生产环境,又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推进窝棚整治工作刻不容缓。新塘镇城管执法队坚决落实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方法,坚决拆除乱搭建窝棚。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明确责任要求。发挥城管执法部门牵头作用,推动各职能部门、村(居)全面排查清拆,组织召开窝棚整治专项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整治内容、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推进。同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组织各村(居)两委干部签订《新塘镇窝棚整治工作责任书》,确保整治工作责任到人,并切实履行和落实相关责任,把属地管理融入日常、形成长效。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清拆。动员和集中各方力量,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入户宣传,做通村民思想工作,引导农户搬离田间窝棚,营造文明拆除的社会氛围,目前已派发温馨提示2300余份。通过实行每日“零报告”和每周通报评比制度,掀起全镇窝棚整治热潮,同时邀请增城电视台、增城日报等媒体对拆除现场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确保清拆工作和谐、稳定、有序地进行。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巩固整治成效。由执法队组建督查分队,通过空中无人机监控与地面巡查构建立体化监督网络,对全镇范围内乱搭建窝棚全面清查,对发现的乱搭建窝棚及时反馈给属地分队及村(居)组织拆除,同时对已拆除现场“回头看”,坚决杜绝窝棚死灰复燃。据统计,截至9月10日,全镇共拆除违章窝棚789宗,面积达11.24万平方米,全面还原乡村和田野美丽风光。

坚决打击乱摆乱卖行为,改善镇容镇貌

乱摆卖、占道经营等行为一直是城市“脏、乱、差”的根源,更是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因其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整治后极易反弹。为有效治理这一城市“顽疾”,助力创卫工作顺利开展,新塘镇城管执法队通过“建机制、强队伍、重巡查、常宣传”重拳出击,在辖区内全面铺开无照乱摆卖整治行动。

一是建机制。突出重点,形成乱摆卖、占道经营整治长效机制,选准切入点,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采取全面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疏堵结合和严管严查相结合办法,建立整治管理机制。

二是强队伍。增设“创国卫”专项整治小组,开足马力,强化整治队伍建设。由专项小组对该镇卫山社区等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对多次劝说仍拒不改正的商户采取强制措施,并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通过对重点社区整治,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

三是重巡查。开展“5+2”“白+黑”及片区网格化巡查,确定巡查路线和巡查时间,落实责任到人。对发现的乱摆卖、乱拉挂、占道经营等六乱行为,严格按照“发现一宗,整治一宗”的工作原则进行整改,实现重点区域专人驻守,次级路段常态化巡查。

四是常宣传。通过派发温馨提示,逐户上门宣传等形式,号召沿街商户停止违章行为,营造“人人关注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浓厚氛围。与沿街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文明经商,进一步推进创卫工作,切实解决店铺门前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截至9月10日,新塘镇城管执法队共出动8956人次、3011车次,整治乱摆卖7820宗、占道经营3951宗、乱拉挂903宗,推进了市容环境整治,有效美化镇容镇貌。

目前,新塘镇已顺利通过广东省国家卫生镇技术评估检查,下一步,城管执法队将继续努力,发扬成绩,克服薄弱环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前期整治成果,为新塘成功创建成国家卫生镇,打造宜居宜业的和谐美好之城而努力。

主题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司法行政系统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结合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三、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建立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发布时都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在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告知有关法定义务、责任等注意事项。

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推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

七、在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复议等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依法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面对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可邀请相关代表旁听,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

八、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九、树立治本安全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全过程,融入监狱管理的各环节。严格依法对罪犯计分考评、分级处遇、行政奖惩、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被监管人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服刑人员家属会见、开展社会警示教育等时机,加强对服刑人员亲属、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

十、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释法说理贯穿到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戒毒执法各环节,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措施、奖惩等重要执法活动中,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亲属讲清执法依据、办理条件、程序、结果,自觉接受监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入所教育和回归社会教育重要内容,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续照管和支持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结合就业、生活等问题实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十一、把普法融入社区矫正接收、监管审批、考核奖惩、执行、解除矫正等执法活动。在登记接收手续、矫正宣告、入矫教育中,加强对决定实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的解释说明,向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宣传社区矫正有关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在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中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社区矫正机构在开展相关社会调查评估时,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的配合与协助。

十二、律师在承办业务过程中,要帮助当事人辨析所提诉求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律师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时,就诉讼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证据问题以及程序问题,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案件代理结束后,针对案件的法律文书、相关处理决定向当事人进行分析论证,促进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机关的裁决。把普法列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职责,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信访等部门值班、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要选择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可以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件,通过各种渠道定期向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媒体公益普法,在报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参与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以案说法类节目。

十三、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申请时,要根据不同公证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办证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争议解决及维护权利等问题,把普法融入公证服务各环节。公证员在证据保全等现场公证活动中,要向社会公众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在办证结束后跟进追踪公证书使用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向当事人和社会释法析理。

十四、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问题,积极提供法律信息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要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当事人释明法律依据,宣传法律知识;回访当事人要解疑释惑,增强法律效果,把普法贯彻于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

十五、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时,要向委托人或鉴定申请人、被鉴定人讲解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及其证明力形成合理预期。司法鉴定委托书、意见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要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性质、作用和法律效力、异议处理办法等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司法鉴定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出庭作证,说明鉴定经过,阐述鉴定意见,并接受当事人质询和法官询问,加强对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和审查判断。

十六、人民调解员要结合个案调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时,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人民调解的原则、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调解达成协议的效力、申请司法确认的期限、就调解协议履行发生争执的解决方式等事项。有条件的地方,书面调解协议书中可附录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内容。

十七、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过程中,要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能力。人民监督员对群众向其反映的监督案件线索和情况,要及时回应,依法要求启动监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等活动,要协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十八、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程中,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考生诚信参考,依法严厉查处考试违法违纪行为。

十九、在司法协助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

二十、针对涉及司法行政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二十一、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二十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司法行政官方网站、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三、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周、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开放日等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四、鼓励支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

二十五、加强对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的予以通报。

二十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十七、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主题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报告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近期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结合《__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和《__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任务明确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具体抓、狠抓任务落实,明确了领导小组内部的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总的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小组组织、指挥、督导作用,层层落实、从人员上进行了合理的规划与部署。同时,并将以上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底目标考核管理,统筹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排险除患”工作,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精神,对安全生产“排险除患”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做到大事不发、小事可控,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防范、严格检查,实现管理常态

1、抓紧抓好城区垃圾库、公厕、职工住宅楼院、机动车辆、停车库(场)、垃圾中转场和清运队、肥管站等重点防范部位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进行整治,整治率达到100%。

2、加强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要求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修理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质量,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按照新的道路交通法进行安全驾驶。禁止开霸王车、英雄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禁止超载超运,清运车辆要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抛洒污染环境。坚持中速行驶,坚持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查”制度。禁止电路部分使用裸体线。禁止直流供油和汽化器漏油,预防高温回火引起火灾,保证车辆完好率100%,严禁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3、完善本行业台账系统管理。对处、队、站的运行车辆、人员、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详细全面的登记;对本系统重点防范部位要彻底清查,做到心中有数;做好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的登记工作,并专人负责对台账的管理。

4、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预演方案,组织全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安全、消防等工作应急演练实践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消防技能和应急对策。

主题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七

七家街道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委对党内法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并通过街道党工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干部大会等集体学习,将各条党内法规制度等贯穿于日常大小工作当中,并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严守法规底线,依法守规、依法办事。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研究阐释,推动辖区内各村(社区)、各(站、办、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把握核心要义,参加党内法规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做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方面。一是自觉尊崇党章党规党纪,充分认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思想精髓,体现党的意志主张、体现党章的要求,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进党内法规各项工作。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让严守党内法规制度蔚然成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方面。街道党内班子成员认真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以从严治党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干部职工纪律不能成为“稻草人”,不能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在查办违纪案件中重点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确保党内法规标准执行。

(二)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决策部署。街道党工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决策部署,在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动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密码电报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纪要干部管理规定》《党政专用通讯网络安全与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解释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密码电报使用和管理规定》《中央文件发布、阅读、办理和管理工作规定》《中央文物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金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反恐怖主义工作贵任制实施办法》《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办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贵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进步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进步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贵任制规定)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意见的通知》,党员大会、三会一课等相续开展学习,并要求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标准,自觉遵守好党内相关法规。各分管领导将各自分管业务板块业务人员做好培训,做到烂熟于心、将党内法规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提高工作原则、工作质量,把各项工作在党内法规制度标准指引下执行完成。

(三)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认真研判核心要义,把握目标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抓各种平台学习。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会议学习党内法规,截止目前已学习66条法规,剩余部分将在下半年的目标任务抓好学习;机关支部学习26条,党员大会36条,接下来将通过工作“菜单式”增加学习方式,便利干部职工“出行学、坐起学、家里学、会议学”。三是抓好理论和实践结合。熟学各种政策法规,高标准、高质量融入日常工作,以政策法规作为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坚决禁止“越红线、闯红线”。同时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勤俭节约、树新风、换正气,以更加优良的作风在街道做好表率,已更勤政务实干劲服务群众。

一是学习内容不够全面,还剩余40条党内法规没学习完成。2019年12月底街道党工委班子组建以来,主要以学习领导讲话、业务知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主,对法规的内容学习掌握不够到位,特别是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要求,学习内容欠账较大。二是部分党员学习主动性不强,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虽能按时参加集体组织学习,铭记于心和联系实际工作不够深入。三是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对于自学内容和延伸学习内容监督指导不够到位。

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将剩余40条党内法规在下半年底之前学习完成。并研究部署,强化党内法规学习贯彻落实。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学、分类指导重点学、结合实际常态学、灵活方式全员学等多种途径,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掀起学习的新热潮。通过学习,着力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遵规守纪、能力过硬、勇于担当、甘于吃苦奉献的党员领导干部。二是运用媒体学习。充分利用qq、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等方式方法,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是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基本遵循,遵守党内法规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强化党员干部崇规意识、守规意识、执规意识,做到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各个党支部、党员干部学习、遵守、执行法规制度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根据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主题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报告八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灵马镇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行政职权清理、确认、规范性文件清理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在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我镇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近年来,我镇按照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这一目标,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我镇更好、更快地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和第一责任人,人大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和具体责任人,负责全镇、各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并坚持常抓不懈。

二是完善考核监督。根据县政府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考核,确保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全面落实。制定相关制度,科学确定考核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执法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考核相结合的新型考核监督机制,加大对干部执法工作的考核监督力度。同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责任心,有效杜绝知法犯法、滥用职权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为增强广大居民的法治意识,贯彻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灵马坚持宣教先行、以人为本的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工作。成立对外宣传机构,建立宣传阵地。镇政府明确由一名副镇长挂帅,成立了依法行政宣传专门机构,创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针对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如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向广大居民散发宣传手册等方式,以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取得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效应,并在镇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办理居民投诉、倾听居民意见和建议,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切实落实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下发的相关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要求,切实落实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20xx年以来我镇共发文38件,其中党委发文22件,政府发文16件,内容及制定过程都实现了规范化等。

1、完善学习机制,全力打造学习型行政队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强化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我镇在全体公务员中要求开展与本职工作相对应的法律专业自学,通过系统的法律专业学习教育,使我镇公务人员真正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综合素质,以此推进我镇的法治化进程。

2、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今年我镇组织了全体党政领导和机关中层干部对《公务员大法》、《组织法》、《选举法》集中学习;同时还通过广西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学习了《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上)(下)》等相关法律。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学习培训,我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逐渐适应行政法制要求,为我镇法治政府的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建设平安和谐美丽新灵马,我镇政府对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土地征用、经济分配、房屋拆迁补偿等涉访问题和其它的信访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如以镇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周利芳户与李祥娇、李祥雪户宅基地纠纷处理决定》等文件。对依法应由上级行政机关调处的民事纠纷,我镇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问题。我镇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完善信访处理规则,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利。20xx年以来,开展公开大接访四次,共接待来访群众87人次;依法受理民间纠纷134起,调解成功130起,调解成功率为97%,调解12起“三大纠纷”,化解群众事件6件次,所有行政行为做到依法依规。

按照上级法制部门的工作要求,我镇落实工作人员负责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确保出台的文件规范、合法。定期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时上报文件发文的目录,确保备案率、及时率、合法率达到100%。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依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强化和提升,为我镇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回顾我镇过去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镇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更新依法行政的观念,不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法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全面推进基层依法行政进程,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主题执法执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九

市院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贯彻实施《检察官法》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规范和加强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贯彻落实《检察官法》工作中,我院按照“深入宣传,强化培训,依法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把严格贯彻执行《检察官法》,作为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的重要法律手段,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的工作水平。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为《检察官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检察官法》颁布后,我院不断加大学习和宣传《检察官法》的工作力度,努力为《检察官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此,我们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学习、宣传《检察官法》活动。通过学习,着重解决了三个问题:一是解决了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二是解决了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理解不深的问题。三是解决了广大检察官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在加强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的同时,我院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地开展《检察官法》的宣传工作,在省级报刊发表宣传文章10余篇、在市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20余篇。向人民群众宣传《检察官法》的意义,宣讲《检察官法》的内容。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检察官,支持我们的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检察官综合素质。

  《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任职、续职等提出了严格、具体的标准与要求。为贯彻落实《检察官法》,努力达到《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学历要求和素质要求,自《检察官法》实施以来,我院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积极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成绩显著。《检察官法》对初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标准。《检察官法》实施前,我院35名检察官中,具有本科的29人,具有专科学历的5人。为使全院干警达到《检察官法》对任职检察官的学历条件和要求,我们在学习经费、学习时间等方面积极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对《检察官法》实施前已担任检察官职务,但未达到检察官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的,我们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精神,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不同要求,分层次进行培训。目前,我院现有省院核定编制34人,地方编制1人。其中具有本科学历29人,专科学历5人,高中学历1人。法律专业34人,非法律专业1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9人,科员17人;在读本科5人。

  2.检察官任职、续职资格培训全面开展。2002年以来,我院先后有1名副检察长2名检察官共3人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参加了省院统一组织续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接受任职、续职资格培训,对更好地履行检察官职责,提高检察官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我们今后全面开展任职、续职资格培训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3.创新培训机制,干警岗位轮训工作取得实效。为把学历变为能力,把文凭变为水平,我院根据《检察官法》的基本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机制,大力开展干警岗位轮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岗位轮训工作中,我院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轮训工作,从正副检察长到检察员、助检员的岗位练兵,从书记员、行政人员的应知应会到典型案件的分析研究,形成了全员性、多层次、立体化的培训机制,使检察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整体性提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

  自2002年以来,我院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逐步建立健全了依法管理队伍的长效机制。一是成立检察官考评委员会,依法加强经常性管理。我们严格执行《检察官法》关于对检察官的任免、考核、晋升、奖励的各项规定,建立了干警业绩档案,把检察官的工作实绩作为任免、晋升、奖励的主要依据,形成了一套“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二是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干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考核机制,对全院干警的工作业绩实行动态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近几年来,共有3名实绩突出的年轻检察官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三是依法加强检察官执法行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中,我院始终把规范检察官的执法行为作为检察官队伍管理的重点之一,通过加强纪律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实行“一岗双责”,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戒勉谈话制》、《八小时以外对干警实施监督的暂行规定》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努力加强事前监督,推动检察官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四是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举报中心对侦查部门实行线索查办跟踪反馈制度;首办责任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控申、监所部门对自侦、批捕、起诉部门执行法定期限检查制;纪检部门个案跟踪回访考核制等,以努力提高检察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自觉性。

  (四)规范检察官等级评定,全面开展等级晋升报批工作。

  《检察官法》实施后,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于1998年11月依法开展了首次检察官等级评定及报批工作。首批共评定了33名检察官的检察官等级。其中,四级高级检察官4名;一级检察官13名;二级检察官7名;三级检察官3名;四级检察官6名。首次评定后,因干警退休、离岗、调动、免职以及等级晋升等多方面因素,我院检察官队伍的等级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目前,我院在职检察官中有四级高级检察官1名;一级检察官13名;二级检察官2名;三级检察官8名;四级2名。

  (五)全面贯彻落实《检察官法》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几年来,通过贯彻落实《检察官法》,我院各项检察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在贯彻落实《检察官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检察官待遇低、健康状况差。《检察官法》实施已经九年多。但是检察官的职业保障机制,检察官待遇与检察官等级的配套办法、制度仍未得到健全。由于缺乏相关的机制、办法、制度,使得检察官待遇低、健康状况差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干警出差办案都是自己垫钱。办案收回赃款后交区政府回拨一部分,勉强维持工作,正常的检察工作只能靠关系借款现外欠款百余万元。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官法》规定的检察官工资制度和工资福利无法落实、兑现;二是“检衔”津贴没有落实;三是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紧缺,使得检察官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疲劳状态,得不到应有的休息,健康状况下降,有的甚至积劳成疾,带病工作。前年底,我院与伊春林业中心医院联系,为全体干警统一做了一次健康检查,竟有三分之一的干警身患疾病,这些患病的干警又主要是检察官。

  二检察官的任职、续职资格等培训经费紧张。强化培训是贯彻落实《检察官法》,提高检察官素质的必然要求。《检察官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检察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但是由于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低,无法从中列支培训经费,影响到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常性开展。办案经费不足,区政府每月只给一千多元,连电话费一项支出都不够。参加续职培训的3名干警至今都没有核销培训费用,都是个人先垫上。这些问题,通过涉案款物上交区财政后,取得返还款的方式,只能解决部分问题。随着检察机关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费缺口越来越大,经费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检察工作的“瓶颈”。而教育培训经费的短缺,已经成为我院真正全面落实检察官法所提出的要对检察官定期开展全员任职、续职等多种形式培训,提高检察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求的主要制约因素。由于教育培训经费紧张,我院不得不多次将任职、续职等培训机会放弃。

  三《检察官法》所规定的检察官管理体制与现行地方管理体制难以接轨。目前,检察机关实行双重管理体制,财政由地方负责,人事由地方和上级检察机关双重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检察官法》所规定的检察官管理体制与现行地方管理体制难以接轨的问题就逐渐显现出来,集中表现在地方的人事权与《检察官法》所规定的检察机关的人事制度相冲突,致使检察队伍的新老交替无法顺利实现。我院现有检察专项编制(即国编)34个,区编委确定的地方编制1个。现实有在职干警35人,在34名检察专项编制人员中,只有检察官25人。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指示精神,只有属于检察专项编制、具有检察官职务的检察人员才具有履行检察官职责的资格,即按照这一规定和精神,只有属于检察专项编制,已被评定检察官等级25名检察官才有办案资格,其他人员无权参与检察业务工作,这就使得“检力”十分紧张。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只有具备法律本科学历的人员才能参加全省统一录用考试,而且,参加全省统一录用考试的对象又主要限定在应届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生,这使我院检察专项编制的补充问题处在一种难以为继的境地:想补充的补充不进来,想调进的调不进来。因此,导致检察官队伍出现青黄不接,甚至断档的局面。这种局面的出现,无疑进一步加剧了我院检察官队伍法律化、规范化建设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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