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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条例典型问题心得体会总结 问责条例典型问题心得体会总结报告(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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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条例典型问题心得体会总结 问责条例典型问题心得体会总结报告(五篇)
2023-01-03 20:59:19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问责条例典型问题心得体会总结一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宣传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做好新形势下宣传工作,迫切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宣传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党中央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将《条例》列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宣传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条例》稿。2019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6月29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全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框架。

答:《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条例》共13章53条,大致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和职责两章,主要是目的依据、定位作用、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工作原则,以及机构设置、党委和党委宣传部职责等管总的内容。第二板块是第三章到第十一章,规定了宣传领域各方面工作,包括理论、新闻舆论和出版、思想道德建设、文化文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对外宣传、基层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等。第三板块包括保障和监督、附则两章,主要是机制保障、经费保障、表彰激励、调研舆情和信息化保障、法治保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规定。

问:请问《条例》关于宣传工作定位作用、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有哪些规定?

答:关于宣传工作的定位作用,《条例》规定,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重要方式,是为实现党的主张和奋斗目标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所进行的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文明培育等工作和活动。宣传工作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关于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条例》规定,宣传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条例》提出了“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本任务,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

问:请问《条例》对各级党委承担的宣传工作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做好宣传工作需要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宣传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宣传领域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条例》规定了党委的7项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指示精神,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定期研究部署宣传工作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每年向党中央或者上一级党委报告宣传工作情况;三是研究制定宣传工作的重要政策,按照权限制定宣传工作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制定宣传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四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五是统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六是领导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选优配强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加强宣传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七是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宣传工作。

《条例》还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等,参照党委履行相应宣传工作职责。

问:请问《条例》对各级党委宣传部承担的工作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党委宣传部是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牵头协调部门。《条例》规定了党委宣传部的16项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宣传工作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二)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三)指导协调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工作;(四)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工作,协调开展新闻发布工作;(五)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筹指导广播电视工作,组织指导“扫黄打非”工作;(六)统筹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七)统筹协调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八)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九)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十)统筹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协调人权宣传工作;(十一)协调推进宣传领域法治建设;(十二)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十三)负责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十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十五)指导下级党委宣传工作;(十六)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问:请问《条例》对加强基层宣传工作有哪些实招?

答:考虑到基层宣传工作相对薄弱,《条例》把基层宣传工作单列一章,对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的宣传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在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上,规定乡镇(街道)党组织明确1名党委(党工委)委员负责宣传工作,村(社区)党组织配备宣传员;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设置宣传工作机构;高校党委设立宣传部;国有参股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宣传员;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宣传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在阵地建设上,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广播电视机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在经费保障上,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加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问:请您谈谈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答:学习贯彻《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按照《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

中央宣传部将从以下方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推动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阐释,让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和主要内容。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宣传领域法规制度,把《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三是做好督促落实。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4] 

主题问责条例典型问题心得体会总结二

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顶层设计

“要强化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定明细的责任清单和问责规定。”

“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

“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

党的以来,多次就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作出重要论述。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不断加大,问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求也越发迫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正是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又一次顶层设计。

——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党长期执政、领导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督促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通过制定条例,实施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责任,把党的战斗力焕发出来,确保实现党的历史使命。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党的以来,党中央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全面从严治党已取得重要进展,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仍然突出,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缺乏责任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准确界定责任概念,没有体现权责对等,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迫切需要整合规范问责制度,形成一部基础性党内法规。

在党建专家学者们看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可谓应运而生,它的出台无疑对保障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将发挥重要的规范、引领、督导作用。

主题问责条例典型问题心得体会总结三

问题导向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的制度安排

条例注重简明实用,共13条,包括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

条例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条例明确了问责内容和情形。条例规定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6个方面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

条例明确了问责方式方法。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问责方式。条例将这些问责方式规范为对党组织的检查、通报、改组3种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4种方式。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经常使用。

条例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及党的工作部门。条例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党的工作部门在问责中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使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体现了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要求。

条例坚持依规治党,实现纪法分开。突出党规特色,概括提炼,明确责任;采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不套用法言法语;对行政问责事项不作规定,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不套用问责启动、问责调查等法律性流程,努力做到要义明确、便于执行。

条例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伸,是对党内其他问责规定的归纳提炼。将制定条例与正在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已经施行的党纪处分条例统筹考虑,与现行党内法规中有关问责规定相互衔接。党内法规中对有关处置措施已有明确规定的,如申诉方式、问责影响期等,条例不再重复。

主题问责条例典型问题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宣传工作的科学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健全卫生健康体系宣传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宣传工作的正确创新,更好地承担旗帜、集中人心、展示形象的使命任务,为建设健康南通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一)完善宣传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1.健全市卫生健康体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对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宣传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研究部署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重大事项、重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明确相应机构,负责履行相关功能。(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

2.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对宣传工作负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宣传领域重大战略任务的统一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判断,执行各项责任。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宣传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3.将宣传工作纳入本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与全面工作配置、执行的宣传工作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明确负责宣传的机构和相关部门,确定班级成员负责宣传,确保员工和工作能力。(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4.认真履行意识形态要求,不断巩固卫生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二)加强和改善各方面的宣传工作。

5.健全理论武装工作系统。推进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健全领导干部率先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推进各级中心组成员每年率先报告、上党课。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创新开展基层党员冬季训练。(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机关党委、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6.完善坚持精准引导的舆情引导工作机制。健全卫生健康舆论监测、收集和分析研究机制,建立当地管理、等级责任、上下联动、部门合作工作制度,做好日常舆论管理,提高舆论风险管理能力。加强社会舆情、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完善社会热点和突发事件舆情引导机制。针对卫生健康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立即表明态度,发表真相,解释疑问,应对关注,积极引导舆论,切实提高舆论引导的目的性和实效性。(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7.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推进卫生健康体系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卫生健康工作者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完善先进的典型宣传推进机制,常态化开展医德之星、好医生好护士等典型评选、宣传,在潜移默化中传播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提高新时代卫生健康文化建设品牌影响力。加强以新时代医德医风、卫生职业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和谐医患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卫生健康文化建设,精心构建时代特征、行业特征、单位特征文化建设品牌、阵地。(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医疗处、机关党委、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8.建立健全的网络综合管理体系。加强和创新网络内容建设,提高主流媒体在线传播能力。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落实两个所有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提升网络公关水平,积极响应网民关心的卫生健康相关问题,不断提升对网络舆情规律的掌握能力。(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9.提高新闻宣传水平。要充分认识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中的关键意义,提升新闻宣传的积极性、积极性,积极主动设置议题,组织专题访谈,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性、精确地报导卫生健康工作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舆论气势。(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三)全面加强意识形态管理。

10.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配置,执行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当地本部门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方案。(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11.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分析研究判断和定期通报制度。各地各部门党组织每半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究会议,每年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至少一次,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两次,及时贯彻相关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配置和安排,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建设意见,每年对当地部门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党内通报。各部门党组织班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职务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市《关于建立意识形态类社会舆论在线、在线闭环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法》《关于建立网络舆论、在线民生热点闭环管理制度的通知》,及时处理当地机构相关问题。(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12.严格执行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分类管理办法,明确领导责任,规范管理程序。(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13.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咨询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完善追究责任机制,及时提醒班组成员和下一级党委书记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问题,督促纠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状况,根据干部的管理权限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14.各地各部门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审查,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在考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重视了解考察对象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人事部、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四)深入推进宣传战线党的建设。

15.各地各部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领导,建立健全不忘初心,记住使命的长期机制,教育引导宣传干部队伍始终以思想政治行动为习近平同志为中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宣传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16.各地各部门党组织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加强宣传能力建设,开始加强四力教育实践,以培训班、交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宣传干部的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提高宣传队伍整体素质水平。以工作创新推进各项任务执行,激发宣传发展活力打破难题,在重点领域工作宣传创新取得效果,引导和激励广大宣传干部自觉强化创新意识,提高宣传能力和水平,建立政治优秀、能力强、求真务实、能战胜的卫生健康宣传队伍。(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五)加强宣传工作的保障和监督。

17.各地各部门党组织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全管理、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履行责任。积极加强与宣传、网络通信、广电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合作机制,将卫生健康宣传延伸到各个领域。通过大联合、大协作,不断巩固人人参与、人人可及的宣传结构。(市卫生委员会各室、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18.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制定完善支持宣传工作的政策,健全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财务审查所、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19.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加强宣传领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宣传领域法治建设。完善调查研究机制,健全舆论信息工作网络,加强宣传工作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20.各地各部门党组织加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纪律问责范围。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依法处理。(市卫生委员会宣传所、机关党委、各县市区卫生委员会、委员会直属部门)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贯彻条例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分工,各部门的职务,各负责任,要抓住各项任务措施。各地各部门党组织应结合实际,压实工作责任,抓住任务落实。

主题问责条例典型问题心得体会总结五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尤其是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形势与实践下,迫切需要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此次《准则》和《条例》的修订,正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木有本而枝茂,水有源而流长”。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早在上任伊始,就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在今年初召开的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再次指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从查办的腐败案件、巡视发现的问题、严重违纪违法者的自我忏悔来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曾因入党兴奋难眠的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抛弃了党性原则;曾经发誓不入党不结婚的河北省委组织部原部长梁滨,栽倒在欲望的泥淖中;曾高谈“好官难为”的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话音未落人已落马……这些原本优秀的党员干部,正是摒弃了自己的“初心”,把党章党规党纪丢到一边,才走上严重违纪的道路。

严峻复杂的形势再次提醒我们: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尤其是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形势与实践下,迫切需要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此次《准则》和《条例》的修订,正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

修订后的《准则》既向全体党员发出道德宣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又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的要求。

如,党章在第一章“党员”中,就对党员提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等要求。

遵循党章要求,《准则》在第2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明确要求党员必须“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等。

抓住“关键少数”,就能引领“最大多数”。在第六章“党的干部”中,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包括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加强道德修养”等。

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准则》第3部分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如,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等。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党章就是纪律规矩的总依据,党章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认为,唤醒党章意识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一些党员出现问题,正是由于缺乏党章意识或是党章意识不强。

《条例》这把执纪“新尺子”的打造,亦完全体现“以党章为根”的修订原则。新修订的《条例》在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的第一条便开宗明义,新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在第三条中,新增“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在“分则”部分,修订后的《条例》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进一步实现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比如,党章规定党员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这次我们在修订《条例》时,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专门增加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纪律处分条款。”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说:“现实中,一些有着十几二十年党龄的老党员,包括一些党委书记,对党章‘只闻其名’的不在少数,有的人直到问责的板子打到身上,才终于读了一遍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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