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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产体能交通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路产体能交通培训心得体会总结怎么写(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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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产体能交通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路产体能交通培训心得体会总结怎么写(2篇)
2023-01-04 01:08:01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路产体能交通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一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及依法授权或者委托本市进行管理的公路路政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依法保护和管理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并对公路路域环境依法实施保护的行政管理活动。

第四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开展管理和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县(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管理的主管部门。

市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县(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法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县(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属地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公路路政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工商、质监、财政、安全监管、林业、城管综合执法、规划、园林绿化、水务、农业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爱路护路的宣传,协助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做好公路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八条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逐步提高公路路政管理的科技水平,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和保护公路。

第九条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携带现场勘验检查器材、执法取证设备、安全警示标志,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并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

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按照省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法服装的种类、着装标准和换装年限,按照省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着(换)装经费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县(区)分级承担。

第十条市、县(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用协管员协助开展公路管理和保护工作。

聘用协管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由市或者县(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聘用协管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应当进行培训。

聘用协管员的标准、条件以及管理要求,由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一条公路路政管理用房应当纳入公路规划设计方案,并与公路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划、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二条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自新建、改建公路开工建设时起依法开展相关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在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后3个月内将征地拆迁的相关图表资料、协议书、土地使用权证等公路路产资料影印件移交有管辖权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在建公路的安全保通工作应当和公路建设同步实施,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公路安全保通工作。安全保通工作经费按照省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所辖公路实施路政巡查,并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和统计制度;其中,高等级公路实行全天分时段巡查,并不少于3次;县道、乡道、村道每周至少巡查1次。

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公路存在通行安全隐患时,能够排除的应当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时通知所属路段的公路养护或者公路经营单位,并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林业、国土资源、水务、城管综合执法、园林绿化等部门,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进行综合整治,美化公路路域环境。

第十七条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公路路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通知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并协助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

第十八条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公路养护、公路经营等单位,根据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造成公路路产损失的,应当按照省财政、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缴纳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管理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机构,应当与公路经营单位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涉路施工活动涉及经营性公路的,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相关许可时,应当征求公路经营单位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托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对货运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行为,可以采取流动检查方式进行查处。经检测超限超载的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或者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理。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采取流动检查检测方式的,可以使用便携式称重仪进行现场取证。便携式称重仪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第二十二条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在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行为时,应当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抄送同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治超工作机构、治超成员单位及上级治超工作机构。治超工作机构应当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第二十三条根据需要,县(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道出入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村道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抢险救灾、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事先征求公路沿线村社和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为期30日的公示。

本市乡道、村道限高、限宽设施的指导性标准,由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授权本市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管理的城市道路,参照公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昆明市人民政府2007年3月1日颁布施行的《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同时废止。

描写路产体能交通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二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同时要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通过分局近期举办的路政业务学习让我体会到,行政执法是我们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依法行政是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也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根本性职业要求和的道德准则,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必须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肃履行法定义务,不超越职权,不滥用职权,自觉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尊严;

2、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必须坚持执法依据法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认定和处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随意处理和处罚;

3、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执法程序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和步骤从事行政执法活动,防止行政程序违法;

4、坚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统一的原则,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力求执法行为公正、准确、合理、适用,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5、规范了执法文书的制作,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即行政审批行为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长期以来,由于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确,许可事项不规范,而导致的许可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影响了行政效率,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甚至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行政机关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

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在执行过程中不能越权执法一定要以法定依据和程序为准绳,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执法者,维护和执行法律是应尽的职责,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宣传员,我们要利用各种形式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使之家喻户晓。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超限运输车辆对路面结构的损害很大,对刚性路面的损害更为严重,成几何倍数增加,尤其是超55t的车辆,所以治理双超是路政管理工作重点,加大力度治理大吨位(超55t)车辆是重中之重;维护路产路权,随着公路里程的增加,公路技术等级的提高,公路路产路权骤增,路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路政管理之维护路产路权职责越重要,越能维护我们公路部门的尊严和对外形象。

从目前路政执法过程中可以看出社会各界对公路法律法规的了解有所提高,但仍存在着广度不够、深度不足的问题。所以作为路政执法人员在熟悉掌握公路法律法规的同时更要利用一切机会向社会各界宣传公路法律,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大家都来学公路法律法规,懂公路法律法规,从而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环境。

按照“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落实镇政府、村委会的管养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农村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2020年x月底前,成立镇路长办公室,完成镇、村两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x月底前,完成乡村道路专管员招募工作并培训,确保人员全部到位上岗,初步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

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镇乡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乡村公路“畅安绿美”目标。通过“美丽乡村”建设、路域环境集中整治、部门联动等措施,完成乡村公路沿线乱堆乱放、违法侵占、违法搭建广告牌和违章建筑等治理工作,实现乡村公路更畅更安、更绿更美目标。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乡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实现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设立镇、村两级路长,镇级路长由镇长担任,村级路长由村主任担任。

成立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财政、国土、城建、水利、林业和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路长办公室,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镇党政办主任、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路长职责

1、镇路长:镇路长为辖区内乡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县级总路长、路长及县级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镇路长办公室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不定期组织召开镇路长会议。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县级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乡村道路专管员,对乡村道路专管员进行考核;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及其管养机构解决县道管养问题。

(三)乡村道专管员职责

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所管辖的乡道、村道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保险理赔,参与管养单位、个人监督考核和建设、养护工作的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开展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督促完成路长办公室及交通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四)相关部门职责

1、镇财政所:负责统筹安排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专项资金,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到位,支持“路长制”、“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

2、国土资源所:负责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做好镇辖区内乡村道路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和建设的监督工作,加大力度查处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现象。

3、镇三革办:负责按照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完成镇区、村内道路的环境整治工作。

4、镇城建站:负责加强镇辖区内乡村道路两侧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乡村道路两侧实施绿化,做好乡村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拆除工作等。

5、镇水利站:负责加强公路沿线的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

6、镇林业站:负责严格乡村道路两侧林地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破坏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进行道路沿线绿化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升绿化效果。

7、派出所:负责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案件,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

8、镇公路养护站: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监管,督促各养护责任单位加强对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及时组织和指导镇里做好水毁、病害公路的修复处置,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五)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一处置一督查一通报管理流程。

巡查:路长安排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加大汛期、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交办的事项,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并做好记录。需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及时转相关责任单位办理。

督查:路长办公室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路长交办的事项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通报:路长办公室适时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乡村道路专管员队伍的购买服务费用,统一由县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预算资金中按不超过省市县三级投入总额的5%比例支出,不足部分由镇政府负责解决。

1、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广播、宣传横幅和村务公开栏等媒介,加强路长制工作的宣传报道,普及农村公路路长制、专管员制度等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制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支持推动农村公路发展。还要及时曝光在路域范围种植作物、摆摊设点和堆积杂物等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将爱路护路纳入乡村道德诚信体系考核,促进形成全民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2、强化督查考评。一是镇路长办公室下达辖区内各村目标责任书,与各村路长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定期开展乡村道路专管员责任落实和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三是充分发挥明察暗访、第三方监察、社会群众监督等等方式,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效果监督和评价,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要求整改到位;对于不履职不作为或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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