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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水泥安定性试验心得体会和感想(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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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水泥安定性试验心得体会和感想(3篇)
2023-01-04 01:34:54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水泥安定性试验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1、实习单位:

吉林市龙潭亚泰水泥厂

2、实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介绍

吉林龙潭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吉林市龙潭区郑州路5号,南傍第二

松花江和长白山余脉的龙潭山,西接长春市,北通哈尔滨市,靠近长图铁路、拉滨铁路和吉长高速公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公司总面积24万平方米。

公司始建于1965年,现有总资产34143万元,年水泥生产能力186万吨。

1、实习目的:

赴水泥厂生产实习是材料化学专业本科生必修课程之一,通过生

产实习,掌握水泥材料的具体生产工程,掌握水泥熟料的形成工程,掌握各种生产设备的工作原理和作用,为学好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3、实习内容及要求:

通过生产实习,对学生进行与本专业有关的生产劳动训练,学习生产实践知识,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培养学生进行生产实践的技能。在生产劳动、生产技术教育和查询阅读现场资料中,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深入了解硅酸盐工厂的工艺流程、技术指标、生产设备及技术操作、产品质量、生产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有关管理生产和技术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独立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专题报告和现场参观,了解工厂的生产组织系统。进行安全教育,了解工厂的各种生产措施及规章制度,保证实习安全进行,获得生产安全技术知识,培养安全生产的意识。

3.1.安全教育

虽然我们只是厂里普通的实习生,但厂里对我们的安全教育毫不松懈。在20xx年3月31日在三教由老师对我们这次实习进行了安全教育,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安全教育分为: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我们进行的就是公司级安全教育。讲到公司有确保工人健康和安全的义务,而劳动者由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义务。劳动者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未得到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应受教育而未受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坚决不做十二大禁令:即禁止酒后疲劳上岗,禁止不系安全带高空作业,禁止

工作现场逗留,禁止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进工作现场,禁止在易燃易爆去点火,禁止随意挪动安全标志牌,禁止触摸正在运转中的设备,禁止跨越正在运转中的设备,禁止自高空向下抛工具等物品,禁止私接临时电路,禁止非工作人员私自操作设备,禁止在工作现场乱堆乱放。在学习我们中也听到了很多由于不遵守安全操作而造成的不好后果,我明白安全生产大于天。在今后的实习中我也会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保证公司财产和自己生命安全。

水泥的生产工艺简单讲便是两磨一烧,即原料要经过采掘,破碎,磨细和混匀制成生料,生料经1450℃的高温烧成熟料,熟料再经破碎,与石膏或其他混合材一起磨细成为水泥.由于生料制备有干湿之别,所以将生产方法分为湿法,半干法或半湿法,干法3种.

湿法生产的特点将生料制成含水32%~36%的料浆,在回转窑内将生料浆烘干并烧成熟料.湿法制备料浆,粉磨能耗较低,约低30%,料浆容易混匀,生料成分稳定,有利于烧出高质量的熟料.但球磨机易磨件的钢材消耗大,回转窑的熟料单位热耗比干法窑高20xx~

2931kj/kg(500~700kcal/kg),熟料出窑温度较低,不宜烧高硅酸率和高铝氧率的熟料.

半干法生产的特点将干生料粉加10%~15%水制成料球入窑煅烧称半干法,带炉篦子加热机的回转窑又称立波尔窑和立窑都是用半干法生产.国外还有一种将湿法制备的料浆用机械方法压滤脱水,制成含水19%左右的泥段再入立波尔窑煅烧,称为半湿法生产.半干法入窑物料的含水率降低了,窑的熟料单位热耗也可比湿法降低837~

1675kj/kg(200~400kcal/kg).由于用炉篦子加热机代替部分回转窑烘干料球,效率较高,回转窑可以缩短,如按窑的单位容积产量计算可以提高2~3倍.但半干法要求生料应有一定的塑性,以便成球,使它的应用受到一定限制,加热机机械故障多,在我国一般煅烧温度较低,不宜烧高质量的熟料.

立窑生产的特点立窑属半干法生产,它是水泥工业应用最早的煅烧窑,从19世纪中期开始由石灰立窑演变而来,到1910年发展成为机械化立窑.立窑生产规模小,设备简单,投资相对较低,对水泥市场需求比较小的,交通不方便,工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最为适用.用立窑生产水泥热耗与电耗都比较低,我国是世界上立窑最多的国家,立窑生产技术水平较高.但是,立窑由于其自身的工艺特点,熟料煅烧不均匀,不宜烧高硅酸率和高饱和比的熟料,窑的生产能力太小,日产熟料量很难超过300吨,从目前的技术水平来看也难以实现高水平的现代化.

干法生产的特点干法是将生料粉直接送入窑内煅烧,入窑生料的含水率一般仅1%~2%,省去了烘干生料所需的大量热量.以前的干法生产使用的是中空回转窑,窑内传热效率较低,尤其在耗热量大的分解带内,热能得不到充分利用,以致干法中空窑的热效率并没有多少改善.干法制备的生料粉不易混合均匀,影响熟料质量,因此40~50年代湿法生产曾占主导地位.50年代出现了生料粉空气搅拌技术和悬浮预热技术,70年代初诞生了预分解技术,原料预均化及生料质量控制技术.现在干法生产完全可以制备出质量均匀的生料,新型的预分解窑已将生料粉的预热和碳酸盐分解都移到窑外在悬浮状态下进行,热效率高,减轻了回转窑的负荷,不仅热耗低使回转窑的热效率由湿法窑的30%左右提高到60%以上,又使窑的生产能力得以扩大,目前的标准窑型为3000t/d,10000t/d700t/d,1000t/d,20xxt/d,4000t/d的几种规格,逐步向大型方向发展.预分解窑生料预烧得好,窑内温度较

高,熟料冷却速度快,可以烧高硅酸率,高饱和比以及高铝氧率的熟料,熟料强度高,因此现在将悬浮预热和预分解窑统称为新型干法窑,或新型干法生产线,新型干法生产是今后的发展方向.新型干法窑规模大,投资相对较高,对技术水平和工业配套能力要求也比较高,如条件不具备则难以正常发展。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流程:

1、实习收获:

经过为期两个周(由于清明假实际实习天为5天)的生产实习,我对书本上的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水泥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生产组织机构有了初步的了解,并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知识完全衔接起来,熟悉了水泥材料的具体生产过程,掌握水泥生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各种生产设备的工作原理和作用,为后续专业课程学习奠定感性知识和时间基础,同时对认识社会,培养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能力,锻炼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磨练学生坚强的意志有很大帮助,增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培养了我们进行生产实践的技能,为以后的毕业设计收集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在此,要特别的感谢陈老师、耿老师及张老师,他们的细心讲解让我们感触颇深。在此还要感谢生产单位的领导和技术人员,他们耐心的讲解让我们学到很多东西,为今后的工作竖立了榜样。

2、对学校实习教学以及实习地点生产经营的建议。

感谢学校安排这次生产实习,让我既能学习新知识的又能通过实习将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联系起来,在实习过程中三位老师的细心教

导让我们了解了很多实际生产的知识,受益匪浅,相信为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做好了完善的思想准备。

对于生产实习点,虽然水泥厂环境不是很好,但我还是很满意,我也很感谢他们能给我们提供这次实习的场所,并有技术人员全程的指导,让我们获益匪浅。但我还是有点小建议,在整个生产实习中,我个人觉得水泥生产车间的粉尘比较大,尤其是包装车间,女技术员几乎被水泥灰淹没,环境很差,长久如此肯定会对她的身体造成损害。据我所知,一般水泥厂内都配置有“静电除尘”、“扁袋除尘”等除尘设备,在生产中完好的运行这些设备,能取得很好的除尘效果。既然配置了这些设备,就应该让他们的发挥作用,尽量的去减少粉尘,给工作人员营造一个尽可能舒适且健康的工作环境,我相信工厂正在努力改善。一切以人为本。

对于水泥安定性试验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水泥管模具(平口)

二:悬辊机

三:门式行车一台:10吨,跨度16米,有效高度9米,总长24米,轨道总长120米,单价150000元;

四;滚焊机φ300-φ1500一台,单价65000元;

五;立式搅拌机一台,直径1800mm,单价15000元/台;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贰仟元整;

六:交(提)货地点太原市晋源区古城营高速出口处东关村 七:交货日期:20xx/04/06 八:运输费用----由 乙 方承担;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现场交接,经鉴定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更换。(以产品的完整性和无损坏为标准);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预付总货款的30%为预付款。提货一次结清;甲乙方如未按时交提货按总金额10%进行违约赔偿;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合同,出现不可遇见的问题时,在相互谅解的前题下进行协商处理。若甲乙双方协商无法达成时,由所属地方法院仲裁裁决,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付预付款起生效,合同中任何文字修改需盖公章确认。

甲方:乙方:年月日:

对于水泥安定性试验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 托运人:

.承运人:

为了能够及时、准确、高效地将托运人用户的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地点,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水泥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现经托运人、承运人双方就水泥委托运输事宜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订立水泥运输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以上运价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税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及燃油费、和各种应交等费用。以上表中的收货单位、品种、数量以结算时的实际收货单位、发货品种、运输数量为准。如果新发生不同的卸货地点,双方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运输单价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承运人的义务:

2.1、根据托运人物流调度部门的安排,及时、准确、快捷、安全、保质、保量地将托运人的水泥从托运人指定配送地点运送到指定的客户收货地点,并配合客户验收后按时将客户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相关验收单据交到托运人相关管理部门。

2.2、承运人应按照托运人对水泥配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物流运作方案和操作规程。

2.3、自觉维护托运人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保持承运车辆的车容整洁,将其配送业务纳入“ ”品牌经营范畴。

2.4、承运人使用的物流信息系统应向托运人开放,以利于双方的信息交流。

2.5、承运人应该严格遵守托运人的运输要求并保证24小时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

2.6、承运人应及时向托运人传递在运输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市场信息。

2.7、承运人应配合托运人做好相关客户的服务工作:如对客户所需的水泥检验报告的及时送达、在客户端打印入库单据等工作。

2.8、运输车辆的交通及安全事故责任:承运人应对其运输车辆的交通和安全对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如:运输车辆发生交通及安全事故承运人应负责赔偿给托运人和任何第三人所造成的应该由承运人承担的所有损失。

2.9、承运人运输车辆应按托运人的要求安装统一的gps卫星定位系统,并同意托运人有权使用该系统对运输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2.10、运输发票的开票时间必须按托运人的要求或与水泥发票的开票时间同步。

3、承运人的权利:

有权要求托运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代收并支付运输款义务。

3、 托运人的义务:

4.1、按本合同约定向承运人履行代收并支付水泥运输计划。

4.2、托运人有责任为承运人的运输业务提供相关服务。

4.3、定期向承运人提供水泥运输计划和具体执行的水泥运输计划。

4.4、保证承运人装货时,货物无短缺,损坏和变质,如遇上述情况,承运人有权拒绝装货。

5、托运人的权利:

5.1、有权按双方共同确定的工作标准(包括运输量、时间限制、单证、票据传递、信息交换、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承运人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承运人提出新的运输要求。

5.2、为保证合同的严肃性,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如承运人有任何的行贿行为,经查实,托运人可单方终止合同,托运人相关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的,按托运人公司内部规定处理。

5.3、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运输对象、运货量及运输时间进行修改。

5.4若承运人违反本合同第2.1或第2.5条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者,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运人赔偿相关损失。

5.5、托运人有权对承运人所购买的针对参与运输的车辆、人员和货物的保险进行追踪检查,并有权要求承运人针对参与运输的车辆、人员和货物进行购买足够的保险险种和保险金额。

5.6、非经托运人书面同意,承运人不得将承运业务再对外转包,否则承运人应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且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运输费用价格及运输车辆的确定:

6.1、运输费用价格标准:在本合同期内,根据托运人要求运输水泥的不同卸货地点所确定水泥运输费为准,如路政、运政等运输管理部门管理政策有所变动或油价大幅变动则双方可共同协商根据市场情况降低或提高运费。

6.2、承运人的运输车辆,必须先报托运人物流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参与运输工作,未经托运人物流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车辆,托运人可拒绝支付其发生的运输费用。

7、运输费的结算与支付:

7.1、运输费属于我公司向用货单位代收后支付给承运单位的款项。

7.2、结算时间:每月结算壹次,具体结算时间为次月的10号结算上一个月的运费,若遇到周末或节假日往后顺延,除此外总共不能超过五个正常工作日。结算时承运人需提供经托运人授权代表签字认可或托运人指定客户签字认可的运输单据给托运人。

7.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托运人对承运人每月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考核后,如承运人无违约行为,每月支付一次,结清上一个月的运费,支付时承运人按需要向托运人提供运输费结算清单,若双方商定需提供运输发票的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运输发票(如运输清单,发票已经提前交付给托运人时,凭托运人的有关清单、发票收据)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以托运人选择的方式为准)。

8、商业秘密:托运人和承运人双方互有保密业务,未经过一方同意,任何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相互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一切商业秘密(商业秘密范畴:托运人方指销售信息、政策、客户信息、运输费用、生产状况等,承运人方指运输信息和相关资料等)。

9、违约责任:

9.1、承运人如违反本合同第2.3、2.4、2.5条任以款之规定,则应支付十万元人民币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9.2、若签约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8条之规定,则应向对方支付十万元人民币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9.3、由于签约双方自身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应提前1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对对方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除不可抗力外,若承运人不按托运人下达的运输日计划给水泥客户运送货物的,可根据情节的轻重,向托运人支付每车每日1000至20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托运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5、承运人违反约定应支付违约金的,由托运人直接在抵押运费中扣除,抵押运费不足的由承运人另行支付。

9.6、因承运人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托运人造成损失的,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0、履约保证:为保证本合同有效履行,承运人每月至少有十天以上的运输费用抵押在托运人处。待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且双方无其它争议,托运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运费付给承运人,托运人不承担支付任何利息的义务。

1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_年08月08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托运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四份,托运人两份,承运人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托、承运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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