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法律文书质量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 如何提升法律文书质量(八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4 04:33:48 页码:12
法律文书质量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 如何提升法律文书质量(八篇)
2023-01-04 04:33:48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法律文书质量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人民检察院:

河南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为嫌疑人辩护人,结合本案具体情况,特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请贵院予以考虑:

一、从本案起因看

(1)、犯罪嫌疑人家境贫寒、生活压力大、收入微薄

(2)、因为有爱心,受其他犯罪嫌疑人所蒙蔽、蒙骗,误认为是慈善事业

(3)、文化程度低,不懂法(仅是初中毕业,并非起诉意见书记载的中专毕业)

二、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情节

犯罪嫌疑人于20__年9月7日到接受询问,如实供述案件事实,20__年9月15日自动到案,接受讯问,再次如实供述案件事实,明显构成自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关于下线人数的确定问题

(1)、下线人数必须结合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传销人员关系、交易记录等证据予以证实,必须查清出资人是谁、受益人是谁。

(2)、对于利用别人身份证,存在的虚名、挂名、虚假申请等产生的相关人数应当在计算时予以剔除或扣减;

(3)对于仅有姓名,无法证实其是否存在,更不能证实其具有参与行为,应当予以扣除。

四、犯罪嫌疑人存在以下从轻情节:

(1)事发前一直遵纪守法,诚实善良,支援教育,无私奉献

(2)因受蒙蔽、蒙骗而涉案,本身也是受害者

(3)能够知罪、认罪、悔罪,如实供述罪行,积极主动配合办案机关

(4)主观恶性小,系偶犯、初犯,无前科

(5)本案四名犯罪嫌疑人中,仅一人出具过保证书,且在四人当中,涉案人数最少、级别层数最低。

鉴于以上,建议贵院对以上意见予以充分考虑。

河南律师事务所

刑辩组

律师:

20__ 年    月     日

有关法律文书质量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委托人: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法律文书质量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编号: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

聘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知识产权非诉业务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三条 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

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四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法律文书质量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甲方:______地址:______电话:______邮箱:______

乙方:______地址:______电话:______邮箱:______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民法典》、《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

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根据《____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____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法律文书质量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致:华川有限*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现行有效的《华川有限*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河北*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川有限*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曹*立律师列席了20__年华川有限*司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仅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公司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决议;

(三)20__年 月 日华川有限*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回执及公告;

(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五)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等有关事项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检验,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于20__年月 日以 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同时在 发布公告。通知及公告中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参加办法等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__年*月*日点00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审议事项:1、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2、选举新一届监事会成员3、修改相关工商登记4、关于决议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与通知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共计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股份 比例;

(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其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签字确认的方式现场进行了表决,举手同意的股东在股东会议记录上签字,未签字的股东对决议内容表示弃权。本所律师见证了会议表决全过程。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统计结果,以上议案由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提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有关法律文书质量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甲?方:

电话:?;?电话:

电话:?;?电话:

电话:?;?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_____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_____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_________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_____,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_________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_____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律师法》、《民事诉讼法》/《_____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_____委员会,按照提交_____时该会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_________年1月26?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xx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xx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北京市

代表:?代表:

时间:?时间:

有关法律文书质量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1 、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 、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 、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 、办理双方商定的其它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委派 李林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的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 、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l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 、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第一条服务范围外的律师服务费;

4 、 甲方指定 为 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并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5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服务收费

1 、乙方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收取法律顾问费 2-5万元 /年(具体数额根据公司规模确定),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的期限为 1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 、单独诉讼案件律师服务费的收取:

(1)、甲方委托给乙方承办的本协议第一条之外的事务需另行缴纳律师服务费。

(2)、缴费的标准为:仲裁或诉讼案件(包括仲裁案件及甲方作为原告、被告的案件),律师服务费按照皖价服(20__)13号文件减半收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l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邮政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合肥市外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 、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支出的其它的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3 、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

乙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或电子邮件之日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法律文书质量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甲方(委托人):临沂电影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人):北京市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谈及相关法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就甲方拥有的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联系中南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洽谈合作经营及相关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维国律师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相关的洽谈事宜以及法律服务,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对洽谈过程中参与商务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提交具体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

四、乙方服务的范围:

1.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

2.对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或房屋租赁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起草相关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就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的相关事务代表甲方参与商务谈判,出具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及相关情况,并保证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3.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的义务:

1.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合作对象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委托事项是否完成的确认及律师费用:

1.委托事项成否确认: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资金按照合同条款打进甲方帐户,也就是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则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专项顾问服务律师费(以下简称“律师费”);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就该项目达不成合作,无论是何种因素何种原因,视为乙方代理失败,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收取律师费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按所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数额支付律师费;⑵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产数额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支付律师费。

3、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笔租金或首笔合作资金十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须前往临沂出差的,甲方应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临沂电影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