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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主管实操范例心得体会范文 仓库主管项目经验怎么写 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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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主管实操范例心得体会范文 仓库主管项目经验怎么写 范例(3篇)
2023-01-04 05:47:41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仓储主管实操范例心得体会范文一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1、装卸费:

2、结算方式:每月日前结清当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结算周期)发生的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清库时全部结清,现金、汇款均可;逾期交纳按每天5%收取滞纳金。

第二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包装。

1.货物品名:复合肥料(湖北宜化);

2.品种规格:50公斤/袋

3.数量:以实际入库数为准(入库进度见附表);

4.货物包装:内塑外编。

第三条 相关条款

1、乙方存货时,甲、乙双方对存货数量的件数进行清点确认,并按批号分垛存放;

2、甲方只对出入库货物的数量及包装是否完整进行确认、负责;

3、储存期间,所存货物损毁灭失、包数短少的,甲方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货物变质,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每月结清当月应交储存费后,有随时要求出入库的权利,否则,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全部货物;乙方凭与甲方约定的盖有乙方公章和专人签字的书面提货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提货,甲方依据乙方的提货申请开具出库单,提货申请和提货人身份证复印件作出库单的附件。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6、未按国家或协议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污染的,由乙方负责;

7、合同约定的储存期限完成,因乙方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乙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仓储管理费外,逾期每吨每天支付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超出合同约定储存期限100天,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卖用以冲抵仓储费及其他应收费用;

第四条 保管期限

从 ___________ 年 ______月___ 日 至 ___________ 年 ______月___ 日止, 货物进入仓库30天没有签订合同或没有交付仓储费、装卸费的,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卖用以冲抵相关费。

第五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应在二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

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书面证明;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博兴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件:①双方共同认可的尿素储存环境资料1份,无附件视为无特殊要求并认同甲方的仓储环境;②印鉴及签字样本一份,提货通知、提货时签字严格按签字样本上留有的印鉴和签字人签字方为有效,临时更换提货人,必须电话确认并作好记录,留提货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执行。

甲方(章): 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合同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

对于仓储主管实操范例心得体会范文二

存货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化工产品仓储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保管场所及条件

1.乙方同意提供其合法占有的位于_______的_______仓库______区,作为储存甲方本合同约定化工产品的保管场所。

2.乙方应当保证提供上述保管场所内的仓储设施及附属设施已通过安全、消防等部门核准并通过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具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3.乙方承诺上述提供给甲方的保管库容共计__________平方米。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保管场所及保管条件,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标的、数量、件数、标记和储存库区

第四条保管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仓储物的入库检验

1.甲方承诺交付乙方保管的化工产品,产品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标准。

2.甲方应当在产品入库前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铁路小票(提货凭证)等,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物资验收标准在乙方所属上述仓库对甲方货物进行及时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日期、材质、生产厂家、车号/船号、合同号等内容,并核对产品原单位发货信息)。

3.乙方验收卸货应做到随到随卸,如货物到达后乙方不及时验收卸车(船),超过期限所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仓储物的计量

1.产品入库的数量以甲方发货计量为交接依据,并办理相应交接手续后,乙方库实收量核实,甲方授权人员确认,如有差异,由甲方、乙方、运输方协商解决。

2.产品入库后,甲乙双方每_________天联合进行库存盘点,化工产品保管损耗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核算(双方另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执行),核算结果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

3.经双方盘点,库存化工产品损耗大于前款约定的损耗标准的,由乙方依照按盘点当天的最高市场价赔偿甲方超过损耗标准以上的损失。

4.甲乙双方于每日__________时,根据甲方出具的出库提货单,对乙方前一天出库的化工产品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每次化工产品入库前,提前________小时向乙方提交委托存储计划,包括车号/船名、吨位、到站/港口、数量、时间等相关信息,以便乙方调整库容,做好接卸化工产品的准备工作。

2.甲方承诺交付存储的化工产品符合约定标准,如因质量瑕疵造成乙方设施损坏,甲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保证派驻乙方保管场所的工作人员遵守乙方的化工产品保管规章。如甲方派驻人员因职务行为,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乙方的相关保管规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承诺依照约定及时交纳保管费,非经乙方同意不得延迟。

5.甲方所租用库区的仓储设施和附属设施只限于甲方使用,不得任意转租给第三方。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委托存储计划后_________日内,做好接卸准备和库容调整。甲方化工产品进入乙方专用线并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乙方应当负责该化工产品的接卸入库工作。如因乙方接卸不及时,造成延期入库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负责库区管理及接卸化工产品的安全工作,除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外,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保证库区各种设施、设备完好、安全可靠,如因乙方设备故障或保管不善造成甲方化工产品质量下降、灭失、短少、变质、污染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应当凭甲方出具的有效提货凭证及时交付化工产品,其它凭证一律无效。乙方应当保证出库的产品质量与甲方入库凭证所载的产品质量一致,并计量准确,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处置甲方库存的化工产品。

5.为保证甲方经营活动的开展,乙方不得留置甲方的库存化工产品。

6.除因诉讼被司法部门依法扣押的,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处置甲方库存的化工产品。

7.乙方保证每次满足接卸不低于_____m3库容。如果乙方未能满足一次性接卸的________m3库容或乙方提供的库存总量低于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约定的库存量,延误甲方产品入库的,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费用及结算方法

1.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下_______,共____________项费用。

(1)仓租费:仓储费用按下列_____________支付:

①仓储租金按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计收,每月_____日结算。

②仓储租金按___________元/吨.天计收,每月__________日结算。

(2)装车和装船费

装车费_________元/吨(含税价)、装船费__________元/吨(含税价)。每月的装车(船)量数据以月末前一天截止,月末最后一天乙方以书面传真与甲方核对数量并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间下月____________日,与仓租费一同结清。

(3)其它费用:

2.结算后,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前将上述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3.甲方交纳仓租费等费用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的发票凭证。

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保管责任期间

1.保管责任期间从甲方产品进入乙方库区(罐区)时起,至乙方依照甲方的出库提单将化工产品交与承运人时止。

2.保管期间乙方承担化工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及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仓租费等费用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总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如因乙方检验不及时或检验结果不准确,造成甲方存储产品延期入库的,应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乙方违反第八条第四、五款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依照当时保管期间的最高市场零售价赔偿甲方产品价款,并支付产品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造成甲方对第三人给付延迟或不能给付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4.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致使甲方损失的,按照本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供的保管场所条件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提供的最低库容低于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约定的最低库容超过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在本合同保管期限内,经双方共同盘点,库存产品损耗率超过双方约定达到________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约定,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市场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四、五、六款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保管费,超过___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9.合同解除,不影响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___________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五条通知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5.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对于仓储主管实操范例心得体会范文三

存货方:

保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 量:

4.质 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否则,所造成的验收差错以及延误索赔期等,由存货方负责承担。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在 天内通知存货方。保管方验收后,如果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货物的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检验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或由双方另行议定)。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货物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地,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保管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保管费 ‰(或0/000)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提货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 元。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和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

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货物临近失败效期或有异状的,再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保管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 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有关费用。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盖章): 保管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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