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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如何写 公安严格规范执法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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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如何写 公安严格规范执法心得体会(5篇)
2023-01-04 06:30:08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践行群众路线,必须真正依靠群众切实激励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使全党同志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优良作风把人民群众紧紧凝聚在一起;就是要把群众路线深深根植于全党的思想和行动之中,把群众基础最大限度地转换成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一是知道我是谁:我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肩负责任。我是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我是经党教育、培养、考验的,是举过拳头、宣过誓的人,我是劳动人民中的一份子,我是人民的公仆,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一名队员。

二是明确为了谁: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

三是懂得依靠谁: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所以说,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光荣传统,是我们党90多年不断发展壮大的一条宝贵经验,是我们党永不变色的政治保证。

历史雄辩的证明,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要做好保卫工作,从我局1948年建局之初,党中央就给我们指明了道路。试想,若不坚持群众路线,我局只靠当初的108将和700名公安大队的战士,根本就无法完成建国之初在北京保卫党中央的安全,也无法完成开国大典的保卫任务,无法完成肃反的任务。无法破获王倬特大诈骗案,建国以后确保的经济建设一直到今天的发展,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重大活动保卫、破获各种案件、社会稳定的维护。毛泽东同志关于群众路线曾有过在人民中生根发芽阐述,“我们共产党员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与哪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生根、开花。我们的同志不论到了什么地方,都要把和群众的关系搞好,要关心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属。

一个党的宗旨是这个党建立和存在的根本出发点,离开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就不成共产党、就失去了先进性和战斗力,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它要求我们,事事处处、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主体,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追求。

通过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影片,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党的群众路线,周总理到邯郸伯延公社调研,体现实事求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知错就改、鱼水情深,周总理为了了解群众的疾苦,不偏听偏信,亲自走村串户,了解第一手材料,府下身做群众工作,了解群众需要什么,真实的历史、生动的细节,展现了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研、体察民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深刻揭示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周恩来总理坚持实事求是,与人民群众血脉相连、同甘共苦的精神境界,感人至深、令人震撼,传递出了强大的正能量。从《周恩来的四个昼夜》中真切地感受到党群关系鱼水之情多么的淳朴和真挚,是党的生命力之所在,是战胜一切困难的坚实基础。我们要踏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足迹,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将满腔热情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首都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建设最安全城市、打造最廉洁警队做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由责任而产生的完成使命,履行职责的精神力量,是推动发展的动力。作为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我们就应该对人民、对国家、对党承担责任,尽自己应尽的义务。新时期,我们共产党员应争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应达成共识,严于律己,服务至上,牢记党的宗旨,用坚定的理想、强烈的责任、出色的能力、良好的形象,来做全心全意的奉献者。

毛泽东同志说过,当群众的学生不能尾巴主义,当群众的先生不能命令主义。任何时候仅靠群众的自觉是不行的,必须领导带头才能发动群众。践行群众路线与领导带头是完全一致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吃苦,带头正衣冠,照镜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带头就要有领导力,领导力来自于领导作风,来自于以身作则。新时期的领导干部要特别善于做群众工作,要善于引领群众、激励群众、影响群众和组织群众。离开了对群众的发动和组织,就谈不上群众路线的践行。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少捕人、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50年来,浙江枫桥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就地解决问题”的基本精神不动摇,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中期和70年代初期,创造了依靠群众改造流窜犯、帮教失足青年的成功经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新世纪以来,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注重德法并治、创新方法,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做好工作的愿望还不行,具备一定的能力也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科学技术发展一日千里的形势下,必须要加深学习才能跟上形势,才能掌握做好工作的各种本领。因此,每个党员都要有学习的紧迫感,刻苦学习、善于学习,尤其善于重新学习,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自觉学习公安业务和督察专业知识,做一专多能的行家里手。同时,我们还要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做到内外兼修、提升自己。一是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倡导三种精神,即:甘于奉献、勇挑重担、勤思实干;二是提升创新服务意识:实现三个创新,即:创新思想、创新思路、创新机制;三是提升优质服务意识:树立三种观念,即:效率观念、质量观念、全局观念。

打铁先要自身硬。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带头,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所强调的,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只有动真格重行动,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领导干部才有领导力,广大群众才有执行力。领导干部赢得了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和认同,才能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领导力,才能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2022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政法团队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我可以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和党支部的具体安排参加学习教育。通过深入学习近平新时代的法治思想,温暖党章党规党纪,通读上司的相关文件和必读篇,学习公安英模的先进事迹,思想震撼人心,心情深刻。同时,围绕本次组织生活会议的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风格,深入比较,全面反省,对问题差距、根源症结、努力方向有更清晰的认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这次政法队伍的教育整顿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配置的严肃政治任务,也是应对人民群众热切期待的实际措施,更是纠正顽固的疾病构硬政法团队的时代要求。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参加学习教育和纠正的环节,一般有四个收获:一是思想净化,理想信念更加坚定。通过听党课、写体会、看视频,分析xxx、xx走上严重违纪违法道路的深刻教训,给自己敲响警钟,注入清醒剂,提高免疫力,深刻认识到思想改造不能放松。否则,理想信念就会动摇。二是党性受到一次锻炼,非荣辱界线更加明确。参加这次教育整顿,我真的感觉从思想上入党又升华了。坚定的党性是党员的终身课题,只有不断强化党性观念,才能永远保持思想不崩溃,始终成为先驱、表现率。作为公安民警,工作上要坚持原则,分析错误,原本清源,不受人情的影响,不受利益的诱惑,只有实现这一点,才能始终遵守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否则,就会混乱,犯错误。三是士气鼓舞,精神状态更加振奋。通过学习教育,我觉得作为党员,应该始终保持高涨的精神状态,精神状态不同,直接影响工作的干劲、标准和效果,工作认真,工作认真,工作认真,组织和大众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克服过去有时存在的心情四是素质一次检查,责任意识更加紧迫。通过教育整顿,我感到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成功的道路是千万条,但能力素质始终是成功的最捷径,必须加强知识恐慌、能力恐慌,尽快集中精力学习,提高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1)理论学习不够自觉。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冷静,理论上的冷静离不开学习上的深度。过去,公安部门的工作政策性、原则性有时认为很强,只要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就可以,不需要有多深的理论。因此,学习理论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不强,平时忙于办公工作,静心学习充电少。有时只满足于在课堂上听、记笔记、写材料,但深入研究、学习不足,思考问题、计划工作、提出建议习惯于经验、惯例,站点不高,水平不足,科学性、目的性和指导性不强。通过教育整顿,放松理论学习,放松个人素质难以提高的理论学习,面对新形势的新情况的新问题难以开始的理论学习放松,不能在工作上创新发展。

(二)党性观念不够强。过去,在我们这里,党员数量多,身份不突出,比较性不强,在一定程度上感到党性意识淡薄。习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把自己混为一般大众,降低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过去,几乎一样,时时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的弦紧张。联系人不密切,深入基层较少。有时去社区,除了完成相关任务外,很少花更多的时间,结合自己的工作进行深入的调查。同时,工作上对自己的要求不够严格,没有牢固树立基层群众利益至上的思想,手头工作忙的时候,接待基层电话问题的解答还不够细致、耐心、深入。

(3)工作风格不现实。尽管自己对作风建设要求比较严格,但有时候感觉自己和局领导和所领导的要求还是有差距的。主要表现为:有时缺乏进取心和危机感,总是以工作多、工作忙为理由放松学习,在工作上复印,安于现状的标准意识不强,工作只能过去,不能勉强,有时工作细节不足,工作拖延、错误、遗忘的问题还没有完全消除。

(四)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会遇到不良思想影响的现实。主观上,我可以根据局党委和所要求自觉和无意识地约束。但客观地说,一尘不染。例如,受庸俗关系的影响,廉洁的自律标准有时不高,在接待工作组时遇到超标现象的情况下,上司机关的同志领导、同学朋友委托的事情有时会受到打电话说话的奢侈坏习惯的影响,偶尔和同学、战友去酒店吃喝。

针对这次教育整顿的内容和目的,我主要采取以下三项具体措施

(一)抓住创新理论武装,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坚持把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放在思想建设的第一位,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途径。积极。

与所里集中组织的教育学习的基础上,每周末还要利用半天时间,自觉进行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通过强化学习,破除完成任务应付差事的思想,破除怕苦怕累的懒惰情绪,破除浅尝辄止的满足心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学习不仅要学书本,还要学英模和先进典型,学习领导和局里、处里的好同志,对比先进找差距,增强自我改造的紧迫感。

(二)围绕岗位职责,尽心干好工作。围绕岗位职责要求,使实劲,干实事,求实效,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把工作当学问来研究,当事业来追求,确立“日事日毕、日清日高”的工作标准,使所学知识真正转化为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做好本职工作的实践能力。要培养精品意识和一流水平,使自己在观念上、举措上、成果上都要不断有新的突破。

(三)保持廉洁守纪,维护公安形象。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时刻警醒自己,强化法纪意识,坚持工作高标准、生活严要求、品行讲党性,切实做到防微杜渐,增强拒腐能力。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监督,经常找领导汇报汇报思想,找同级谈谈心,多照照镜子,会会诊,听听大家讲几句批评的话,反思反思问题,触动触动思想,不断强化党性观念和政治意识,做到得意之时不忘形,失意之时不失志。

以上问题的查摆不一定全面客观,思想根源的剖析不一定深刻透彻,整改措施不一定准确到位。我诚恳地希望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帮助,使我能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生活上纠正自己的不足。并充分利用这次教育整顿的机会,不断地自警、自省、自励,坚决改正和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使自己在思想上有明显进步,政治上有明显提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作风上有明显改进,成为一名让领导放心、基层满意的公安民警。

2022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辅警”。

按照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不涉及警务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范围。

使用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的,应将非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置换出来,最大限度充实到公安执法一线。

第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

警务辅助人员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后果由所属公安机关承担。

第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应坚持因事设岗、依法使用、规范管理、财政保障原则。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警务辅助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措施,担负起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和使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因公(工)死亡后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指导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警务辅助人员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专业技术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从事需较高专业技术能力的专职岗位工作。

第七条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信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其他可由文职辅警或专业技术辅警从事的工作。

第八条勤务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九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审核案件;保管武器、警械;单独执法或以个人名义执法;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第十条公安机关不得违反规定指派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应当由人民警察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

(三)接受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享受本单位工会会议的福利待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

(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六)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单独执法、值班和接处警;

(二)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三)违抗上级命令;

(四)弄虚作假,知情不报;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警务秘密;

(六)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人员;

(七)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八)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九)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

(十)在工作、备勤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十一)参与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其他个人、组织;

(十二)佩戴警用标志,仪容不整,举止不端,礼节不规范;

(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招聘与解聘

第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

第十五条各地辅警用人额度由公安机关商机构编制部门制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总体用人额度内,分职位提出招聘计划,制定岗位条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批。根据工作性质任务,县级公安机关应侧重勤务辅警的招聘使用。

第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指导全市辅警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的辅警招聘工作。县级公安机关由政工部门组织实施本级辅警的招聘工作。各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第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职辅警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辅警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第二十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应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第二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上岗试用,正式聘用。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根据招聘辅警岗位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等环节,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增加、简化环节或采取其他程序、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应报同级政府和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批后,明确并公示聘用条件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具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验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对以上人员,可单列计划定向招聘。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合法用工,应与劳务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或与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工作失职、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

(四)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七)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八)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九)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解除的。

第二十五条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确定、调整情况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情况,应及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公布前没有依规招聘和各警种自行招聘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应依本规定重新参加招聘考试,考试合格的重新聘用。

重新聘用相关细则由市公安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县级重新聘用有关工作参照执行。

第五章管理与培训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政工人事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岗位设置、招聘、绩效考核等工作;公安机关政工训练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财政部门、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财政保障工作,公安机关督察纪检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本部门辅警的履行职责、日常管理等工作。

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对本地警务辅助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调配,建立人岗相适、布局合理、有序流动、动态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配置机制,实现警务辅助效能最大化。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备的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和工作信息档案,基本情况报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备。

第二十九条警务辅助人员在招聘后需经初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初任培训不得少于十五天,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队伍建设规范、体能训练、受聘岗位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保密教育等。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教育,进行法律知识、保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能少于一周。对人民警察进行的教育训练应有计划的安排辅警参加。

第三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县(市、区)公安(分)局及市局各警种具体组织实施。市公安局政治部训练部门负责对全市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组织对优秀辅警进行高级培训。

第三十二条勤务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设定层级,根据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评定和晋升,勤务辅警人员层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文职辅警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可根据工作岗位评聘职称;专业技术辅警可按照文职辅警管理也可按照企业同类人员管理。

第三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应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按照规定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标识应按照公安部确定样式配发。根据工作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使用武器。

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应收缴所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以及装备。

第三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管理,具体细则由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商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制定。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工会组织应吸收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依规加入工会,并发展为会员。

第六章考核、监督和奖惩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建立辅警管理考核、晋升奖励、监督问责等相关制度细则。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绩效、现实表现、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由政工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绩效奖金挂钩,并作为学习培训、岗位调整、奖励惩戒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与表扬奖励。

表扬奖励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也可直接提出表扬奖励意见。

第三十九条对从特别的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中招录人民警察有关事宜,按照事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单列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应对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章守纪情况开展督察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反馈制度,依法依规处理针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严格对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对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规章制度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处分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对警务辅助人员给与处分或处理的,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给与处分的依据告知本人,警务辅助人员有权陈述和申辩。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与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七章待遇与保障

第四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薪资、保险、培训、装备、奖励、工会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部门全额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十五条勤务辅警的工资待遇由各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和政工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确定勤务辅警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据此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薪酬应包含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项目;文职辅警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专业技术辅警工资待遇可高于文职辅警,工资参照企业同类专业技术人员薪金,签订短期合同或长期合同。

第四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一线协助执法执勤和高危险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七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警务辅助人员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因工负伤、致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法律规定的受伤、伤残待遇;因工死亡或病故的,其近亲属依法享受抚恤和其他相关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因公(工)死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022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20__年对于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从警一年多以来,在分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有关会议精神,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政治坚定、执法公正,努力为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由于我是非科班出身,对于公安工作的各项业务都还不熟悉,为了更好的做好各项业务,我不断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始终想着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事关警察的形象,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半年来,在所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派出所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

三、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政建设方面

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党员和人民警察的双重身份,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和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半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发现自身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这是自己政治素质不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 针对上述问题,我为明年确定的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用周部长的四句话为行动指南,以新世纪、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

综上所述,在半年的工作中我有得也有失,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准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帮助下,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2022公安规范化执勤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根据“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安排,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我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分别与党委班子成员、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多形式与基层单位、友邻单位、社会群体开展了座谈交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对照党章、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重点围绕“四个不纯”“七个有之”和利用执法执勤权力谋利等问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一是在党性修养上还需持续修炼。个人认为受党教育多年,理想信念不会出问题,只要坚持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就算是合格党员。但有时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也会表露出焦躁和“厌战”情绪,对上级交办的重大任务偶尔有等靠思想,有时对下级完成任务质量要求过严过高,把话说重了说过了,既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也伤害了同志们的感情。日常工作中敢于批评人,但有时语言表达方式欠妥,领导艺术不高,批评多帮助少,打击了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时,在学习讨论、查摆问题、接受教育、参加民主评议中,有时还摆不正位置,角色转变得不够彻底。这些问题归根到底,其实就是党性修养还不够。二是奉献精神还需继续提升。没有真正站在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角度出发干事创业,虽然初心使命没有变,但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利益得失,考虑离家太远,家庭和老人需要照顾,思想上曾有过放松,责任心有所下滑,舍小家为大家的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减弱,加之年初因病身体不适,导致一段时间工作的激情和力度有所下降,虽未传导给民警影响全站工作,但经过认真的反思,还是自己没有真正把党的事业完全置于心中,没有真正把移民管理事业作为终身事业努力奋斗。三是斗争精神还有所欠缺。对本单位负责的辖区关注较多,对单位外的辖区关注较少,导致对xx地区形势的全面了解掌握和综合分析研判不够,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不够精准。对民警日常教育引导有时还停留在会上提要求,直面斗争的精神还不够坚决有力,一定程度反映出对队伍管理存在宽松软的认知问题,比如在各级督察检查和日常谈话了解中,对个别民警的错误认识,引导不够及时,纠正不够有力,归结起来还是个人斗争精神有所欠缺。

(二)理论武装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有的不深不透。客观上,因今年以来疫情防控、xx等任务重、压力大,牵扯了大量的精力,面对突出的工学矛盾,难以静下心来全面系统、原原本本地学习,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被动学、浅表学和“以干代学”以及学习上偏重于xx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现象,对一些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研究得不够透彻。对理论学习强调的多,欠缺一抓到底的精神和实在管用的措施,存在时紧时松、时热时冷的现象。二是学以致用存在不紧不实。虽然通过中心组学习、专家授课、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深入学习,但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的研究不够,还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与单位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处理一些具体问题时关键环节把握不好,导致有些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三是示范推动有时不细不严。自己一直大力倡导推动“学习型、理论型、实践型”班子队伍建设,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在带头学习理论上做的还不够,组织、指导、参加基层理论学习时,没有很好地把自己融进去,提要求的多、谈体会认识的少,没有真正静下心来和大家进行深入的学习交流和思想碰撞,指导基层做好理论学习成果的转化还不够具体。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时主要以学习上级文件、讲话精神为主,有时思考还不够深入,精神领会还不够透彻,结合职能任务还不够紧密,虽然确定了调研课题,但存在着部分课题质量不高、成果转化应用不到位的现象,自己领学、促学的标杆作用发挥还不够。

(三)履职尽责方面。一是谋篇布局还有差距。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科学掌舵总揽全局的高度不够,从长远角度分析研究问题,科学谋划工作做得不深不细,工作前瞻性不强,思路不够开阔。对于解决影响制约队伍建设和边境管控的“瓶颈”问题没有太多切实管用的方法,科学的政绩观树得不牢,消极的、片面的政绩观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面对全年工作任务繁重,而有些工作没有完全推动起来,自己作为“班长”,在思想上有着急的表现,导致在现实工作中,节奏把握不当、重点把握不好,统筹兼顾不够,不善于十个手指头弹钢琴,不愿意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用苦功夫推动个别工作向前发展,有急功近利和急躁冒进的现象,有时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思想观念还存在,究其原因是小进则满的思想在作怪,有时还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对本职工作尽心尽力还不够,没有做到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比如在xx考核中,我单位考核成绩名次靠后,反映出了自己在抓xx上思考还不够深、措施还不够实、统筹安排还不科学。二是第一责任履行还不到位。尽管思想上一直重视管党治警,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教育整顿最新要求,还存在着责任压不到底、队伍管不到位、问题整不彻底的问题,工作中一定程度存在“重发展、重稳定、轻党建”的现象。对党委班子的抓建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实际工作中班子成员还存在工作方法不细致、开拓创新能力不强、简单急躁的现象,作为班长,自己还需进一步提升班子抓建的领导力。年初以来因xx被督察通报,说到底是我“第一责任”履行不到位,“严”字当头的导向树立不够坚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传导力度不够、层层衰减,虽然常常强调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抓队伍,但在抓严抓实、抓常抓久上做得还不够,出现了“业务硬、队伍软”的现象。三是重点工作推动还不够有力。面对今年疫情防控和xx的双重压力,队伍处于需要稳控、基层班子正在磨合的现实情况下,xx个项目急需推进,但却没有做到全面科学的统筹谋划,导致一些重点工作和项目没有按既定的时间表推进。比如,xx工作本应该早就完成,但总认为全年时间还长,直到目前还未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

(四)改进作风方面。一是反对“四风”问题还需要持续发力。自己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从小事抓起,从小处着眼,思想上绷紧弦、行动上管住腿,坚决做到不违规、不逾矩。但是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有时发现、制止不及时。文风会风改进还不够彻底,虽然正式印发文件有所减少,也一直强调要开短会,但通过电话和通信工具安排工作任务增加的形式主义变异问题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对细节把控还不严格,对见微知著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更多时候停留在对问题的批评和处理上,但跟进督导不力,对问题的针对性对策措施研究还不够,反映出个人还有一些官僚主义作风。二是对基层民警关心还不够。对民警的感情基础还不够深厚,对从优待警措施的研究不足,对民警辅警冷暖疾苦关心不深不细,没有通过以真心换真心,真情换真情的方式来把握民警的思想脉博,对民警的关心一些停留在嘘寒问暧的表面层次,没有完全深入到民警的内心世界和实际困难中,没有真正把解决思想问题和与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结合起来。三是过硬的工作作风还需加强培树。自己在工作中尽量做到了事不过夜、日事日毕,但对工作作风的养成常抓、深抓、严抓还不够,开展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和细,深入基层一线和民警中去掌握一手资料不够多,有时调查研究看到表象问题多,触及问题实质还不够全面和深入,对基层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的办法和对策针对性还不够结合实际。深入群众中去听取工作建议不够经常,对一些群众诉求掌握还不全面,回应得还不够及时。在日常工作中,有时提要求多,具体深入分析思考和帮扶指导还不够。

(五)廉洁自律方面。本人严于律己、淡泊名利,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涉酒等问题,配偶无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与地方企业老板从无来往。带头尊崇法治、厉行法治,不存在违法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问题。但是,xx是各方关注的一个焦点地区,到此调研的各级领导比较多,为了进一步搞好关系,便于在重要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争取上寻求更多支持和帮助,偶尔也邀请过党政机关的一些同志到单位来用过餐。个人从没有收受过服务对象和下属的任何礼品礼金,对下属送来的土特产也能做到拒之门外,但收受了两名同志从老家带来的两瓶蜂蜜,想退又怕伤害他们感情。这些表现充分暴露了个人在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于律己上还要持续发力、努力践行。

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理论武装不到位。客观上忙于业务,主观上缺乏挤钻精神,导致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全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理论,在学深弄懂做实上没有下足真功夫,没有完全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还需加强。

二是党性锤炼欠持久。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培养多年,政治素质、政治立场还是过得硬的,因而在加强党性锻炼的主动性、经常性和严肃性上还有所欠缺,严格按照《党章》要求持续强化党性观念、增强党员意识还需持久用力。

三是宗旨意识不够强。虽然思想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够做到心系基层、心忧百姓,但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还不彻底深入,主动服务发展、靠前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够强,与人民群众、基层民警面对面、膝对膝的沟通交流不多不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四是纪律观念待强化。虽然自身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比较强,但在抓执纪问责上狠劲不足,有时考虑到民警的现实困难,而降低了问责的要求。没有做到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来检视自己,没有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为自己树立一个更高标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的自觉性需要持续加强。

下一步,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针对大家对我的批评意见和自已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提高的措施,全面提升能力素质,更好地团结带领好班子成员和全体民警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一是带头做到对党忠诚。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第一追求,把吸收政治理论养分作为一种习惯,“挤钻时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特别是重要训词精神,持续在学思践悟、武装思想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带头严肃党内生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带头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研究、决策“三重一大”、选人用人等更加科学、更加民主,不断提高党委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三是带头担当干事创业。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聚焦xx,进一步抓好教育整顿的组织发动,努力形成全警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四是带头律己廉洁从警。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模范落实《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警纪警规,学习贯彻许副部长德宏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防自己和队伍出现违反党纪国法的问题。坚持清清白白从政、干干净净做人,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从严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守住大节、管住小节,把好一时、护好一生,以自身的忠诚底色、清廉本色影响和带动全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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