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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新路线心得体会和方法 探秘城市治理感悟(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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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新路线心得体会和方法 探秘城市治理感悟(八篇)
2023-01-04 07:50:13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城市治理新路线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注重对照地区综治委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认认真真查不足,切切实实抓整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切实担负起了保平安的政治责任,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述职如下:

一、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及范围广,覆盖面大,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通过综合治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打击违法乱纪行为,抵制和消除各种诱导犯罪的因素,保障社会稳定。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经济危机、下岗职工生活困难,流动人口增多,青少年犯罪增加,隐蔽战线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等等,诸多因素影响到社会治安的稳定,还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环保部门作为重要的政府职能部门,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应尽的义务。鉴于这种状况,我们主要从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入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具有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工作,决不能松懈麻痹,疲沓厌战,必须牢固树立长期作战观念,把社会治安工作当成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

基于这样工作思路,今年以来,我们将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列入了单位总体工作计划,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了领导机制,由书记亲自负责,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全面参与。局务会议每个季度都研究综治工作,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环保综合治理、实践科学发展观、基层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常抓常议,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每逢节假日都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坚持警钟常鸣,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严格源头控制,强化项目审批和验收。以审批服务手册的形式明确我区"六不批"要求,坚决否决不符合选址条件和审批条件的项目。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工程的项目,每月实行跟踪检查;对未取得审批手续擅自营业的企业从严查处,从而控制了重污染、易扰民项目的进入,实现新审批企业无一投诉。严把"三同时"验收关,由单一的污水监测拓展为污水、噪声、油烟等全方位监控,对企业的排污情况实施严格监管。1-7月,三同时验收35家,审批项目97件,否决项目4件,占项目总数的3.6%;我区环评审批率、"三同时"执行率保持100%,确保了新项目达标排放。

二是强化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x年,我局以环境安全为主线,全面完成"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合建设、安监、卫生、等部门开展了水环境整治、医疗废物处置、汽车服务业环境监管、餐饮油烟防治工作工作等8项环保专项检查。开展搬迁、关停化工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危废处置,拉网式检查73家工业企业,对不依法处置危废的16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专项检查15家医疗机构,对未按规范安全处置医疗废物的2家医院予以处罚。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专项治理,检查了136家企业的净化设施运转情况,确保油烟达标排放。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352人次,检查污染源541厂(家)次,污染防治设施95台(套),对33家存在拒报、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三、坚持以强化保障为抓手,形成长效推进工作机制

一是创新环境宣传形式,强化群众广泛参与。挖掘绿色典型,创建生态示范亮点。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规范、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途径,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等绿色创建示范工程要求,全面启动相关创建工作。

二是突出热情服务,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以"服务提升-保障环境安全,生态民生-转型发展"为主题,组建"绿色种子"志愿者队伍,深入步行街等市民街区,发放各类环保宣传手册124册;深入ab类监管企业,组织参加环境安全和健康企业论坛、企业监督员制度实施交流会、企业信息公开化座谈会、圆桌会议等交流服务活动,助推转型发展;深入"十x五"期间企业开展后督察,巩固"创模"成果。

四、坚持以应急为核心,营造和谐品质生活环境

一是树立为民服务宗旨,切实解决难点、热点纠纷。我局加强重点敏感地区信访的查处和跟踪,实行重点信访、重复信访局领导包案制,及时疏导环境纠纷。加强监控,加大应急力度,切实保障环境安全。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实施ab类企业监管,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污染事故发生。规范环境监管,继续把暗访、抽查作为常态工作方法。深入开展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健全环境矛盾定期排查、领导带案下访等制度,强调提前介入,把环境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截止目前,信访受理共93件,废水11件、废气39件、噪声30件、建设项目11件、其他2件,处理率、办结率100%,未有上访现象。

二是狠抓重点风险源排查和风险评估,保障环境安全。我局积极推动风险源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企业自我的监管及防范;督促环境管理,消除环境隐患,要求企业编制搬迁方案及配套的应急预案,有效降低了环境风险,保障了区域环境安全。

三舒范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今年来,我局不断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构建区、街道、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网络,完善各街道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人员名单。全力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完成大鹏、环宇风险评估,并成功签保。

今后,我局将更加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常抓、常议,常落实,为建设"平安单位"活动,为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描写城市治理新路线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市人大代表关于建设生态城市的建议议案

关于建设生态若干建议

生态城市是全球或区域生态系统分享其公共承载力份额的可持续子系统,它是基于生态学原理建立的自然和谐、社会公平和经济高效的复合系统,更是具有自身人文特色的自然与人工协调、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理想人居环境。在生态

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以加强环境立法,提高环境管理效率为手段,作为我市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立足点。

2、要规划好生态城市建设中的几个问题

建设生态城市首先要做好规划,在规划中要根据我市生态现状和发展目标,优先考虑生态城市建设的城市经营成本问题、人力资源转化问题、区域生态安全问题、以及增长空间控制问题,从而使城市生态设计建立在理性分析基础上。

3、要加快形成五位一体的生态城市建设基本思路

把培育生态文化、塑造生态主体、构筑生态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创新生态制度等方面作为生态城市建设抓手,综合全方位考虑才能真正又快又好地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4、走均衡城市化之路建设生态城市

社会经济城市化存在三种类型:滞后性城市化、均衡性城市化、超前性城市化。唯有均衡性城市化才能既确保资源充分利用,城市发展水平符合城市承载能力,又能避免用地紧张、环境恶化、大多数人生活水平下降等“城市病”的出现。

描写城市治理新路线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首发仪式,这标志着我市的廉租住房制度已经正式启动了。

廉租住房制度是政府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是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二是住房困难,另外,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其住房困难,与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一样,是政府社会公共政策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以市场化为特征的住房新体制已成为加快我国住宅发展和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根本动力。但是,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愈显突出。因此,强化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健全住房保障机制,满足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20xx年12月19日,市政府根据国家建设部等5部局第120号令和省建设厅、民政厅建房〔20xx〕246号文件精神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从制订政策层面建立了我市的廉租住房制度。为了认真落实17号令,切实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市政府办公室于今年5月22日出台了《**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细则》。为了切实加强对廉租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房产、财政、民政、物价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就设在市房产局(房改办)。

今年是我市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第一年,根据市区廉租住房资金的筹集情况,现阶段我市只实行了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今年就有150户符合条件的“双困家庭”首次享受到了廉租住房的租赁补贴。这是市委、市政府面向困难群体的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其目的就是要改善“双困家庭”的住房条件,努力解决我市广大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为了使这项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切实把廉租住房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明确责任,建立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要建立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构建市、县两级联动的工作体系;要落实资金,保障廉租住房工作稳步进行。按照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要求,财政预算安排要加大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准备金、管理费用后要用作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同时要鼓励社会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廉租住房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实现对廉租住房的动态管理。要结合我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制订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中长期规划;要加强学习,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要认真学习廉租住房有关政策,规范工作程序,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开廉租住房制度的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等事项;

由于我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加上受理、审核部门人手少、政策新、任务紧、工作量大等原因,造成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小,一些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不能及时得到保障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逐步加以完善。明年的廉租住房受理工作从元月份就开始,对于符合条件的“双困家庭”,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及时给于办理、审核。让“双困家庭”能够及时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爱。使我市的廉租住房制度深入人心。

描写城市治理新路线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为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安全建设,根据双市区一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划。

一.一般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安全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期‘乔峰经验’,深化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的讲话精神。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的总体要求,着力赶超目标,以改革创新的理念,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预防和解决城市社会治理问题,提高城市社会治理精细化效率,探索具有时代和区域特色的城市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组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我们将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有效维护人民和平,努力建设人人负

责、人人负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任务

进一步完善党群领导体制。完善党组主导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深化平安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相关重大问题,将社会风险防控纳入规划、决策、实施和监督的方方面面,推进全系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提高安全建设水平,把安全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纳入规划、决策、实施和监督的方方面面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不分,各单位协调配合。注重强化党组织领导的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单位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联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着力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打造多单位密切联系群众、以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3坚持实事求是,以创新引领。根据当地经济形势、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安全建设的实际需要,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打造既能充分发挥又能体现农村农业特色的工作平台。

第四,农业和农村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内容  (a创新的社会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组织整体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

(二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加强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实施民生工程,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完善服务模式。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重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采取政府采购、合同外包、服务购买等方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市场化。进一步实施服务人民全过程代理制度,完善服务代理网络,拓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

(3完善基层协商审议制度。加强基层协商民主的统筹协调,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项目、重大公益性问题和民生问题,组织相关方面进行协商。加强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商,推动企事业单位就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等重大问题进行协商,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和城市治理。

(四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积极性。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继承和发扬新时期的“乔峰经验”,解决好初期和基层的各种矛盾纠纷。完善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人民群众建议收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对接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实行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拓宽npc代表、cppcc成员等第三方参与解决矛盾纠纷的制度化渠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六充分发挥德育的作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员工的文明素质,培养知荣辱、重义、敬业、促进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美德,做好事,加大失信和不当行为的曝光度,以廉洁积极的社会氛围,促进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的社会心态的形成。倡导社区自治理念,充分发挥自治宪章和居民条例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以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

(七加强诚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平台建设,实施加强标准建设,细化数据采集,优化业务流程,深化应用挖掘

掘、实化信用奖惩等举措,大力营造崇尚诚信的法治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生态。推进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加强与公共信用平台的数据融合与共享交换,形成执法信息电子化长效机制,实现全面有效的联合监管预警奖惩机制。

描写城市治理新路线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1、全民动员 迅速掀起城市建设新高潮

2、精心打造城市新环境 奋力推动经济大发展

3、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新

4、高起点规划 高质量建设 高标准管理 高效益经营

5、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大计

6、加快城建步伐造福全县人民

7、抓好城市建设树立来安形象

8、立壮志 树形象 打造人民满意工程

9、创建文明和谐城市 建设和谐幸福家园

10、开拓创新 加快发展 勇争一流 把项目建设推向新高潮

11、精诚团结 友好合作 确保十大项目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12、关注民生 建设精品安置房工程

13、抓进度 抓质量 抓安全 努力建好安置房

14、众志成城齐努力 携手同心创大业

15、节约集约用地 造福子孙后代

16、坚持科学发展观 珍惜每一寸土地

17、遵守城乡规划 严格依法用地

18、土地利用节约集约 经济发展又好又快

19、严格土地执法 规范土地市场

20、严格土地管理 构建和谐社会

21、珍惜土地资源 构建和谐社会

22、依法管理土地 合理利用土地

23、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和统筹作用 有效调控和引导城乡发展建设

24、全民参与规划 了解规划 共同维护城乡规划

25、建设要搞好 规划要先行 规划无小事 人人要关心

26、规划连着你我他 顺利实施靠大家

27、依法建设光荣 违法建设可耻

28、拆除违法建筑 建设美好家园

29、城乡统筹 合理布局 节约土地 集约发展

30、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协调城乡空间布局 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描写城市治理新路线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_____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_____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种方式解决:1、向武汉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描写城市治理新路线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同志们:

近几年,我县县城区的房地产业发展迅速,住房数量剧增,促进了城区繁荣,改善了群众的居住条件。但由于我县长期以来,未开展土地分割登记工作,购房者只有房屋所有权证,而无土地使用证,不利于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的土地权益,也不利于住房的上市交易流通。为规范住房市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县政府干府字[20xx]23号文件要求,我县在县城城区范围内开展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城镇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土地登记,是对楼房基座占用土地面积进行分摊的土地分割登记。这项工作的开展,涉及的单位多,已售房的单位都包含在内;涉及的住户也多,据初步统计,共有四千多户。同志们,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确保土地分割登记工作得到优质、高效的开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开展土地分割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

土地分割登记,是一项利国利民、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工作,在维护购房者权益,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等方面也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为维护购房者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目前,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的所有权人,只有房屋所有权证,而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者失去了对土地的支配权。现在实行土地分割登记制度,购房者将同时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体现了公平原则,维护了购房者的权益。每个购房者都可以在转让自己的房屋时收回其已经支付的地价款,并公平地分享房屋所在地的土地增值收益。而且,一旦发生整幢房屋毁损或者需要拆除、重建或拆建的情况,购房者有权决定对该地基的处分事宜,并获得应得的补偿。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权已作为相对独立的产权进入市场。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城镇商品房、已购公有房和经济适用房出售和流转日益增多,在房屋交易中,容易出现购房者难以弄清所购房屋用地是否合法、购房后不知道怎样办理手续等土地权益问题。实行土地分割登记,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也为购房者解决了后顾之忧。

(二)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打下坚实的基础。我县的房地产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许多方面仍不规范,存在许多违规操作行为。一些群众在进行房屋交易时不在相关部门办理,而是私底下签订协议,进行买卖。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发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要将已购房屋上市出售的,必须同时持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实行土地分割登记制度后,房屋上市交易除了必须要同时拥有两证外,还必须到房产部门和国土部门分别进行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否则该交易行为无效,得不到法律的保障。这必将促使购房者通过正常途径来购买房屋,规范交易土地行为。

(三)增强依法使用土地的意识。有些同志认为,实行土地分割登记制度后,单位的土地分割到个人了,单位的利益也就分割给了个人,单位受到了损失。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现在单位使用的土地是国家划拨给单位只能用于办公设施的建设,属于办公用地。若单位建设办公设施以外的建筑,必须向国家交纳该土地的出让金。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和其地基所附的土地必须产权一致,单位将房屋出售给个人,就必须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个人。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确保土地分割登记工作有效开展

土地分割登记是一项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内容繁杂的工作,各部门在团结合作的前提下,要不断强化各项措施,把握重点,简化办事程序,一定要在年底前完成该项工作。

第一、各住房出售单位要做好自我摸底,自我准备工作。在土地分割登记工作开展中,县财政局、物价局、国土局、房管局等部门是主角,各住房出售单位是配角,主角的工作很重要,但配角的工作同样不可缺少。各住房出售单位要按照国土部门的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前期调查,摸底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土部门顺利地开展工作。

一是售房单位要摸清本单位土地是否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单位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可以直接用于分割登记单元土地变更登记,遗失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应到井冈山报公告遗失,一个月后申请补发。售房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建造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未取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应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凡未经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的,必须按规定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后才可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是售房单位认真填写宗地分割情况申报、调查表。该表由国土部门统一发送,各单位按要求经过调查后填写相关内容,主要有:现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房屋的房产权证办理情况;房屋的交易情况和是否办理了相关的交易手续等。该表填写后,统一送到国土资源局地籍股。

三是售房单位准备好房改办出售公房审批表,包括成本价房审批表和成本价房买卖合同,若本单位未存底的,可到房改办查找相关资料。此外,各售房单位还要准备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分割登记所需的其它必要资料,并且必须指定专人协助完成本单位的登记发证工作,做好与房屋所有权人的联系工作。

第二,国土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土地分割登记工作是否能够顺利开展,国土部门的工作是关键。整个土地分割登记程序分为土地分割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五个阶段,工作量大,而且复杂,国土部门要紧抓几个重要环节来开展工作。

首先,培训队伍,热情服务。城镇住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登记人员的培训,经过短期强化培训,一方面使工作人员懂得确权的法律政策,熟悉登记操作的规程,把住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通过他们落实下去;另一方面,要提高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在具体工作中热情服务,努力为群众办实事,从组织上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其次,摸清情况,制定规定。城镇住房土地登记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大量的土地确权问题,涉及当事人的权益,政策性法律性很强,一定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好政策和法律、依照县人民政府审定的“新干县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和土地确权的法律政策开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再次,转变作风,提高效率。要正确处理登记工作中质量与速度的关系,在保证土地确权质量,明确住房用地登记办理程序的基础上,简化登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证速度。要从便民、利民的要求出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思路,设立专门的住房用地登记窗口,抽调专人负责住房用地登记工作。结合我县机关效能建设要求,规定办理土地证书的期限,做到尽早审核,从快办理。

第三、严格收费标准。要加强对住房用地登记收费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新版土地证书的使用,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减轻权利人办理住房用地登记的经济负担。这次土地分割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收费。

1、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的费用,要按照[1990]国土[籍]字第93号和赣价房字[20xx]5号、赣财综字[20xx]43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每证收登记费、工本费共48元。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商品房开发用地,在开发商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登记的同时,必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有关手续,缴纳有关税费。已建成房屋并已出售的,由购房者补办转让手续,缴纳有关费用,主要有4%的契税和4%的交易服务费。

3、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首次上市出售或转让的由受让人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和有关税费。按照《江西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该项价款的收费标准是按房屋交易额的1%以上或标定地价的10%以上缴纳。但考虑到我县实际,按最低标准来收费,也就是按房屋交易额的1%或标定地价的10%缴纳,这个收费标准已经远低于我省的其它县市。房屋进行再次转让的,其土地增值部分,按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执行。

三、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切实完善各项保障措施

土地分割登记是繁荣我县房地产市场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大力支持配合,坚持真抓实干,努力取得土地分割登记工作的实效。一要加强宣传。城镇住房土地登记发证涉及面广、牵涉千家万户,没有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很难搞好这项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要向社会特别是用地人做好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还可以充分利用布告、会议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促成用地依法登记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为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要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工作领导,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全县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局、物价局、国土局、房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技术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

三要紧密配合。相关单位要按照土地分割登记工作程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齐心协力,形成合力。每个单位都要切实做好各自的工作,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拖拉等不负责任的现象。国土部门应积极与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搞好住房用地登记和房产登记的衔接,房产等部门要加强检查工作力度,杜绝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尽量一次性完成这项工作。

同志们,土地分割登记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在我县的房地产快速发展中将取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让我们大家携手同心,努力工作,共同把土地分割登记工作开展好,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助推一把力。

描写城市治理新路线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供气人:

用气人: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 (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 。

(三)用气性质为 。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 立方米/年(吨/年); 立方米阴(吨/月); 立方米旧 (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 。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 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 时起至 时止;或者 。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l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3.供气人保证在 前气压大于等于 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 政府 (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 元/立方米;人工煤气 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 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 燃气计量表; ic卡燃气计量: 衡:或者 。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 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 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 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 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 。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 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 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 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 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供气人: 用气人:

(盖章) (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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