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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破小买房心得体会精选 北京老破小的房子值得买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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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破小买房心得体会精选 北京老破小的房子值得买吗(四篇)
2023-01-04 12:21:32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北京老破小买房心得体会精选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___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

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

建议单独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五类岗位,以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信息员——掌握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

5、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

注意:公司给付给予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是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对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稍有不慎可能导致协议无效。企业若有需要,请交给专业律师定制。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待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北京老破小买房心得体会精选二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用气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和用气单位使用。

2.供应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并取得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的液化石油气供气企业。供应单位名单可登录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

3.用气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建筑工地、旅游行业企事业单位、教育和医疗机构等单位用户。

4.如用气单位租用供应单位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请使用《北京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5.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可通过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三项标识进行初步辨识(相关内容以质监部门有关规定为准)。包括:

(1)出厂钢印标记:钢瓶出厂时应在钢瓶上标明生产日期钢印。

(2)钢瓶检验标记:钢瓶投入使用后,须按照“15kg以下(含15kg)钢瓶每4年检验一次,50kg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的规定,在质监部门指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在角阀处安装钢瓶检验环。

(3)注册登记钢印代码: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前应在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将每支钢瓶唯一的12位注册登记代码在质监部门备案,并在钢瓶上打印钢印。12位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的前3位为在质监部门备案的充装单位编号,中间2位为所充装气体代码(液化石油气为38),最后7位为钢瓶流水顺序号(由各钢瓶充装单位根据钢瓶数量排定)。

6.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是指已取得相应资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可登录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询检验机构名单。

7.购气凭证:是指用气单位在供应单位购买液化石油气的凭证,凭证上需注明供应单位名称、购气时间、购气量、钢瓶注册登记代码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单位公章(红章)。

8.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9.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对本合同文本中带“□”的选项,凡甲乙双方约定选择的,在“□”内打“√”。

10.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签订本合同时应慎重。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应表述清楚,无需约定的请写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或在横线上打“×”。

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

供应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用气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事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 _________________ kg规格的钢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供气方式

(一)供气时间:乙方每次应提前通知甲方所需液化石油气的数量,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 ___ 小时内及时将乙方所需数量的液化石油气送达合同约定的供气地点。

(二)供气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供气充装:甲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充装。

第三条 供气质量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气体质量和充装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四条 供气价格及结算

(一)甲方有权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向乙方收取用气费用,价格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如遇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调整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按照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供气价格。

如遇市场采购成本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供气价格;但如调整后的价格超过合同定价

___ %的,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乙方选择终止本合同的应向甲方出具书面声明。

(二)双方结算以每次供气时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购气凭证为依据,并按照下面

第 ___ 种方式办理:

1.每月 ___ 日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2.甲方供气达到 _________________ 时,甲乙双方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

同终止时结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应采取以下方式与甲方结算:□支票 □现金 □其他: ______ 。

2.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安全查验

(一)甲方应设置安全检查人员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巡检,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双方应互相提供安全检查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未经双方确认不得任意更换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

(二)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在每次供气时,应对乙方的供气系统和钢瓶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三)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四)甲乙双方应分别建立专用交易登记台帐,记录每次供气时涉及的供用气双方名称、供气时间、钢瓶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甲方安全检查内容、运输企业名称、运输人员姓名和运输车辆号牌等相关信息,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章)。

(二)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甲方有权拒绝充装技术档案不在己方的钢瓶。

(三)甲方在每次交易时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购气凭证。

(四)甲方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并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定期对乙方的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和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乙方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五)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危害液化石油气设施安全的行为时,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记入用户档案,发现乙方的燃气设施存在隐患的,应书面告知乙方及时消除。

(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液化石油气。

(七)乙方有权向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发现的非法违法供气行为。

(八)乙方应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者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九)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

(十)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方式和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用气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供气质量不合格、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气、每次供气时未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未定期进行巡检等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正常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情况下,如因甲方提供的钢瓶及其安装出现问题影响用气的,由甲方在 ___ (时间)内负责更换、修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三)乙方应按时支付用气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 ___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达 ___ 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违反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管理和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并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乙方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连续 ___ 月/日(时间)未要求甲方供气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否则视为从第三方进气,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且有权按照50kg钢瓶每月 ___元、15kg钢瓶每月 ___ 元、5kg钢瓶每月 ___ 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七)其他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向 ___ 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或至乙方申请终止用气时止。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 年 ___月 ___日 日期: ___ 年___ 月 ___ 日

有关北京老破小买房心得体会精选三

各位游客朋友:

我们现在已经来到了天安门广场。大家可以看一下,我们现在的位置是在天安门广场南北方向的中轴线上,距我们南面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大约有100米左右的距离。 我们今天在天安门广场游览的时间是30分钟。

大家向我这里聚一下,我先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天安门广场的主要景观。 (手势,向北指)大家先向这边看。(稍停顿,待游客目光集中于手指方向)我爱北京--天-安-门。一会儿,我会向大家详细介绍天安门的的沧桑历史。除了天安门城楼外,我还要向您介绍天安门前的金水桥、以及桥前的华表和石狮。 大家回一下头,您看到了,这就是庄严挺拔的人民英雄纪念碑了,随后我也将向您讲一讲她的故事。纪念碑南边的建筑就是"毛主席纪念堂",我们今天的行程没有安排大家瞻仰毛主席遗容,如果您有意去的话,可以告诉我,我会尽量满足您的愿望。 天安门广场东侧的建筑是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这里陈列了大量珍贵的革命历史文物。和她相对着的,(手势,向西指)西边的这座建筑,就是非常著名的"人民大会堂"。关于她,一会儿我也会向您做详细介绍。

好好好,大家现在可以在广场上拍照留念。拍照前我给大家提个醒,大家尽量避免站在这条中轴线上拍照,旗杆可能会影响您的拍摄效果。另外,大家如果在纪念碑前拍照的话,建议您到纪念碑的那一侧去拍,在这边是逆光,会影响照片的效果。给大家10分钟时间,拍完照请到这里集合,我在这里等大家.

下面我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天安门城楼。 天安门原为明清两代皇城的正门,始建于明永乐十五年(1417),最初叫做承天门,取"承天启运,受命于天"之意。清顺治八年(1651年)重修而改名天安门,含"受命于天"和"安邦治民"的意思。至今已有580多年的历史了,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天安门城楼,建筑在巨大条石砌成的须弥座式城台上,造型庄重浑厚,宏伟典雅,是中国传统建筑艺术的典型代表作之一。城楼通高34.7米。城台上的大殿宽九楹(62.77米),进深五楹(27.25米),象征封建帝王的"九五"至尊。大殿为重檐歇山式,朱墙黄琉璃瓦顶。南面设有菱花隔扇门、窗36扇,殿内外立有直径2米的巨柱60根,天花、斗拱、梁枋等处、均绘满了最高等级的金龙和玺彩画,金碧辉煌,极为雄伟壮观。

1988年的元旦,天安门城楼正式对外向游客开放。 在天安门高大的暗红城墙中辟有五个券洞门,明清时代,这里的门、桥行走规制森严,中门为皇帝进出专用。皇帝每年冬至往天坛祭天,夏至去地坛祭地,孟春赴先农坛耕籍田,都要出入天安门。那么,在当时,是不是只有皇帝一人才能进出中门呢?这位朋友答的对,不是。大家知道还有什么人可以走这里吗?(稍做停顿)让我来告诉大家。此外,皇帝的父母可从中门入宫;皇帝大婚,皇后可从中门进入一次;新科状元等"金殿传胪"后,可从中门出宫一回。除此之外,严禁任何人进出,否则是要治重罪的。中门左右的两座旁门,供宗室王公和三品以上文武百官通行。过去天安门是座只进喜,不出丧的吉祥之门

好好天安门的设计者是蒯(kuǎi)祥。蒯祥是江苏吴县人,明初洪武年间生于木匠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位有名望的木工师傅,能主建大型工程。蒯祥受父亲影响,从小学艺,勤奋好学,聪慧过人,三十来岁时,已成为才华出众的木工匠师了。 燕王朱棣,也就是后来的永乐皇帝,经"靖难之役"取得帝位后,决定从南京迁都北京。永乐四年至十八年(1406-1420),明成祖朱棣调集全国各地的能工巧匠前来北京营建工程巨大、难度极高的天安门(初名承天门)等宏伟建筑。蒯祥以高超的设计方案和精湛的建筑技艺,被推选为皇宫工程的建筑设计师。当时人们尊称他为"蒯鲁班"。蒯祥曾担任建筑皇家宫殿的官吏,直至工部左侍郎等官职,为中国的民族建筑艺术创下了光辉的业绩。

天安门是明清两朝历代帝王"金凤颁诏"的重地,凡遇国家庆典、新帝即位、皇帝结婚、册立皇后,都需要在此举行"颁诏"仪式。届时于城楼大殿前正中设立宣诏台。由礼部尚书在紫禁城太和殿奉接皇帝诏书,盖上御宝,把诏书敬放在云盘内,捧出太和门,置于抬着的龙亭内,再出午门,登上天安门城楼。然后将诏书恭放于宣诏台上,由宣诏官进行宣读。文武百官按等级依次排列于金水桥南,面北而跪恭听。宣诏完毕,就把皇帝诏书衔放在一只木雕金凤的嘴里,再用黄绒绳从上系下,礼部官员托着朵云盘在下跪接,接着用龙亭将诏书抬到礼部,经黄纸誊写,分送各地,布告天下。这种颁发封建帝王圣旨礼仪的全过程,就叫做"金凤颁诏"。

好好我国古代有"人生四喜"的说法,也就是"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现在,问大家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哪位朋友知道,金榜题名的金榜张贴在什么地方?(稍停,待游客猜测)到底在哪里呢?请听我下文分解。 明清时代盛行科举制度,每逢殿试后的第三天,新考中的进士们恭立于天安门金水桥南,等候传呼他们进太和殿朝拜皇帝的礼仪,名叫"金殿传胪"。当在太和殿传胪唱名后,礼部官员捧着皇帝钦定的"黄榜",带领新科状元、榜眼、探花们出午门,再将黄榜放在龙亭内,在鼓乐仪仗的簇拥下抬出天安门,将黄榜张贴于"龙门",也就是当时的长安左门外的"龙棚"里,公布天下,这里就是张贴金榜的地方,长安左门的位置大致是现在的劳动人民文化宫门前东南侧。 天安门历经沧桑,在新中国成立后,更焕发出了耀人的光彩。1949年的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宣布了社会主义新中国的诞生,天安门不再是至高无上的封建皇权的象征,而成为了一个新生的人民民主国家的标志,在国徽图案的中央,我们可以看到这座庄严雄伟的建筑。建国以后,这里成为国家举行重大庆典活动的场所,特别是每逢国庆,党和国家领导人都要登上天安门城楼主持庆典并和各界群众联欢。

天安门前的金水河又称御河、外金水河。河上横跨七座石桥,中桥正对天安门的中门,叫御路桥,最宽大,雕龙修饰,供帝、后专用。两旁桥名"王公桥",为宗室王公行走。外侧的两桥称"品级桥",供三品以上官员通行。以上五桥均为三孔。位于太庙(今劳动人民文化宫)和社稷坛(今中山公园)门前的单孔石桥,叫"公生桥",为四品以下官员过往。那时门、桥行走等级森严,不得有丝毫触犯。

天安门前,也是明清两代进行"秋审"和"朝审"的地方。封建王朝的最高执法机关--刑部衙门,每年五月要把全国各省被判死刑的囚犯名单汇集起来,敬呈皇帝过目。八月中旬,皇帝诏令有关官员在天安门前进行最后判决,这叫秋审。朝审则在霜降后举行,主要终审在北京刑部监狱里关押的死刑犯。这就是为什么以前被判处死刑的人要"秋后问斩"。凡经"秋审"、"朝审"判处死刑的人,立即推出"虎门"--长安右门,押赴宣武门外的菜市口等刑场处决。因此人们对长安左、右门,有"龙门"与虎门之称。即凡出"'龙门"者,荣登金榜,前程似锦;而押出"虎门"者,则被终判死罪,毫无生还之望。长安右门的位置大致是在现中山公园门前西南侧。

在天安门南北门外,分别耸立有一对雕刻精美、挺拔秀丽的云龙华表。据《淮南子·主术训》记载,远在尧舜时代就有街头设"表木"的做法,用以王者"纳谏",征求民众意见以治天下。到秦汉时期,表木被改为指路标,叫华表。后来华表经不断美化,便逐渐演变成为中国独具民族建筑特色的艺术装饰品,深为世人所青睐。 " "系神话传说中的神异物,用汉白玉石雕成蹲于每支华表顶端的承露盘中,双目炯炯有神,密切注视前方。于天安门里的" "脸朝北,双目紧盯皇宫,名"望君出",它提醒皇帝不要迷恋深宫生活,而应及时出宫巡视,以利治理天下。在天安门外一对华表的" "则脸朝南,双目向远方眺望,名"望君归"。它时时关注皇帝外巡中的行为举止,如不检点或时间长了,"望君归"就呼唤帝王不得沉米山水、野趣、而应早日回宫,料理国家大事。

好好天安门金水桥前的这一对大石狮,雕工精绝,造型逼真,威武异常。它们的双目都紧紧注视着天安门前正中的御道(中轴线),以体现它们是封建帝王忠实的卫士身份。 朋友们来看西边的这一只石狮,它的肚皮上有一个深深的洞,这是怎么回事呢?这里有一个很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据说明代崇祯十七年(1644年)四月,农民起义军首领闯王李自成攻打北京时,当他率军冲进天安门前的"t"形广场后,只见皇城的大门--"承天门"就在眼前。对此,他愤怒地拈弓搭箭,只听"嗖…."的一声,正射中承天门匾额的"天"字,顿时众军喝彩,欢声雷动,随后李闯王收起硬弓,挺枪跃马一直奔金水桥冲杀过去。突然,桥头的两只大石狮张牙舞爪,凶猛阻挡去路。闯王见此怒不可遏,挺枪刺去,即刻火花四溅,长枪戳向了一只狮子的腹部。双狮见势不妙,拖着悲惨的哀鸣声,各自退回了原位。现在的这个洞,就是枪伤疤了。

朋友们,我们面前的这条街就是有"神州第一街"美誉的长安街。 长安街,当年从长安左门至东单牌楼,名东长安街;从长安右门至西单牌楼,叫西长安街。古时东西长安街仅3.7公里,有十里长街之称,这是京城历史上有名的"天街",其名取自盛唐时代的大都城--"长安",含长治久安的之意。 长安街修筑于明朝永乐四年至十八年(1406-1420),与皇城同时建造,是明代兴建北京城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东西平行走向的长安街,与纵横南北八公里长的御道中轴线,在天安门前正好垂直相交成准确的"十"字型经纬座标中心点,从而构成了北京城座北朝南,街巷纵横的总体布局。 原东、西长安左、右门前分别均竖有巨型下马碑,上刻"官员人等,到此下马。"古代皇宫内是严禁骑马的,除非是"金殿传胪"时的新科状元,可骑皇帝御赐的高头大马,在长安街上走过,以示"皇恩浩荡"。 清王朝灭亡后,内城墙中东西两侧的建国门与复兴门在民国二十九年(1940)被打开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街面被展宽为50-100米,东西长安街的延伸线东达通州,西抵石景山,总长50公里,有百里长街的美称。 大家现在随我通过地下通道去天安门广场,上下台阶时请您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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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固定期限)

甲 方: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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