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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酷狗音乐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你觉得酷狗音乐怎么样(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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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酷狗音乐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你觉得酷狗音乐怎么样(八篇)
2023-01-04 15:40:38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使用酷狗音乐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甲方授权使用“名达”的商号和商标(包括图形),以及其它经营标识。“名达”商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认可,其它一切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使用。乙方承认甲方对“名达”商标拥有上述权利。

二、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第20类:商品上第20号名达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商品上,并开展相关系列产品的销售和服务活动。

三、乙方开展品牌的电子商务收入及其它收入归乙方所有,本品牌系列产品在中国大陆以外区域的商务放入同归乙方所有。

四、本商标授权使用的期限自20__年3月2日至20__年3月1日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此商标,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

五、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的品牌管理工作指导。

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不定期抽查。

七、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品。

八、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或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九、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授权第三方使用。

十、本协议如因纠纷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在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商

标使用授权方(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商标使用被授权方(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最新使用酷狗音乐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可人)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可人)。

_________(被许可人)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许可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许可人)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许可人)使用,且________(被许可人)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许可人

本合同许可人是________(许可人)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许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许可人)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许可人)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3条许可

3.1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4条期限

4.1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5条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可人须于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6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b)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许可人的义务:

(a)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许可人保证使被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可人进行赔偿。

(c)许可人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可人的要求,在被许可人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

(d)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e)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被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

(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

6.4被许可人的义务:

(a)非经许可人同意,被许可人不得与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b)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c)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可人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7条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8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无论8.1和8.2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9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0条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0.2被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被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许可人(签章):_________被许可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使用酷狗音乐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公司邮箱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对公司统一配备邮箱的管理,规范邮箱的日常使用,保证邮箱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使用要求

1、所有员工一旦成为公司邮箱的合法用户,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⑴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⑵用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禁止的有害信息。

⑶用户不得自己或允许他人利用公司的邮件服务散布大量不受欢迎或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等,也不得散发包含反动、色情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和信息。⑷违反以上规定,给公司和公司员工造成损失的,由该用户承担全部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为充分利用邮箱空间,接收和发送邮件使用outlook或foxmail(资讯部将预先为所有邮箱进行设置),登陆web界面的账户密码由资讯部分配。

3、公司邮件服务器将开启垃圾邮件过滤功能,为了不避免发生邮件被劫持为垃圾邮件,需注意一下几个事项:

(1)外发邮件必须填写邮件主题,不得以空白主题发送邮件。

(2)邮件附件应采用压缩包形式。

(3)邮件正文中尽量避免出现网页地址链接内容,容易被识别为垃圾邮件。

(4)对一些论坛或者门户网站注册用户涉及到需要邮箱认证的,填写其他私人邮箱,禁止使用公司邮件注册(容易被垃圾邮件攻击)。

4、公司邮箱的合法用户,对外业务联络必须使用公司邮箱,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私人邮箱收发邮件。

5、公司邮箱仅限本人使用,禁止将公司邮箱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他人。公司邮箱的账号和相应的密码,由用户自行负责保管。

三、邮箱管理

1、资讯部负责管理公司员工的邮箱帐号、空间等工作,并保证电子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各部门若有新进或离职员工,请及时将名单书面呈报资讯部(部门负责人签字)以便资讯部及时分配邮箱帐号。注:分配邮箱账户以部门名称的拼音字母命名(如:业务部经理 = yw@,业务员 = yw2@。以此类推。)

2、资讯部为了合理使用邮件服务器空间,将于每半年对邮件进行清理,请大家及时对邮件进行备份,以免不必要的损失(foxmail或outlook上的邮件没有影响。)。

最新使用酷狗音乐的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总部: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分部):________

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商标许可使用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的形象和声誉,根据总部(分部)与分部(加盟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

总部许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名称为:_________,商标注册号为:________,商标注册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授权加盟商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协议规定的商标。

三、许可使用的范围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限于_________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并按照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且总部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

(2)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五、许可使用的期限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商标的更新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协议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商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分部)应当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七、商品质量的保证

加盟店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总部的要求。

(1)总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总部(分部)可以监督加盟商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加盟商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八、商标续展

总部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_________认证。

九、许可使用费

甲方应当收取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加盟店按照_______标准向总部(分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十、商标转让

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总部转让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加盟商无(有)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加盟店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将许可使用的商标用于本协议规定范围以外的产品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2)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通过加盟店以外的其他途径进行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3)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销售给未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的分支机构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

(4)将许可的商标使用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总部(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总部未按规定续展商标注册期限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2)将许可使用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法律关系

总部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加盟商可以依据协议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协议直接向总部主张任何权利。

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三、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备案

总部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总部承担。加盟商负责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档。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协议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协议为准。

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使用酷狗音乐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 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

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

第二条 背景说明

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

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

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

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可方。

第三条 授权;所有权

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方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2.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4.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5.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可方保证不损害许可方的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可方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可方不怀疑许可方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 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

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 年。

2.如遇下列情况,许可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可方;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可方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当局查封了被许可方的财产;被许可方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可方与别的企业合并。

3.协议的终止

a 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

b 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

c 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可方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可方违反协议,许可方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方可以照常供货。

第五条 报酬

1.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 天(例如10天)内,被许可方应付给许可方 美元。

3.被许可方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可方销售额的 %计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可方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可方收集并付给政府的。

第六条 财会帐目

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可方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可方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可方的帐目,审查费用由许可方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可方应赔偿许可方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可方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

第七条 质量标准和保持;商标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可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c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方可随时予以修改。

2.被许可方同意在维持许可方的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可方合作。

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可方认可,许可方不得无理扣留。许可方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可方。如果不认可,则许可方应说明其理由。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可方提出要求,被许可方应及时向许可方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可方的规格和标准,许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可方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可方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可方的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

3.被许可方同意,仅以许可方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

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可方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可方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可方的书面要求,被许可方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可方授予的许可。

第八条 保证

1.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可方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可方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可方。

2.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

3.被许可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

第九条 订约人的独立性;赔偿

1.被许可方是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可方雇员。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 美元。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可方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

第十条 广告;宣传

在本许可证授权的被许可方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可方希望得到许可方的保证。如果许可方在被许可方的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广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可方的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可方的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可方、被许可方和别的被许可方们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

第十一条 第三方侵权

被许可方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可方。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可方独享的权利,但许可方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可方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纠纷的解决: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

b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终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

4.管辖的法律

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辖的法律

被许可方同意将得到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许可方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可方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

7.非自动弃权

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

8.平等待遇

被许可方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可方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可方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可方接受别的许可证协议中对被许可方不利的条款。

9.通告

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随时提供的地址:

若寄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

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字使之生效。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使用酷狗音乐的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可人)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可人)。

_________(被许可人)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许可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许可人)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许可人)使用,且________(被许可人)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许可人

本合同许可人是________(许可人)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许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许可人)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许可人)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3条许可

3.1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4条期限

4.1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5条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可人须于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6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b)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许可人的义务:

(a)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许可人保证使被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可人进行赔偿。

(c)许可人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可人的要求,在被许可人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

(d)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e)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被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

(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

6.4被许可人的义务:

(a)非经许可人同意,被许可人不得与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b)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c)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可人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7条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8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无论8.1和8.2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9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0条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0.2被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被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许可人(签章):_________被许可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使用酷狗音乐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鉴于:_________(许____)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____)。_________(被许____)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许____)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许____)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许____)使用,且________(被许____)有意使用该等商标。据此,双方协议如下:第1条许____本合同许____是________(许____)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许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许____)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许____)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第2条商标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____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第3条许可

3.1许____允许被许____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被许____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____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____同意,许____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第4条期限

4.1被许____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上述

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第5条费用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____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____须于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许____支付该年度许____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____不需向许____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____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第6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许____的权利:(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b)有权要求被许____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许____的义务:(a)除非经被许____同意,许____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____造成任何损失,许____保证使被许____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____进行赔偿。(c)许____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____的要求,在被许____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d)本合同签订后,许____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e)根据被许____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被许____的权利:(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____所有。

6.4被许____的义务:(a)非经许____同意,被许____不得与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b)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____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____应当协助查明事实。(c)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____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第7条双方进一步的保证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第8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无论

8.1和

8.2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许____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____该等终止。一俟被许____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____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第9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第10条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许____的陈述和保证:(a)许____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b)许____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c)许____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____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____有约束力的责任。(d)许____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0.2被许____的陈述和保证:(a)被许__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b)被许____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c)被许____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被许____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被许____有约束力的责任。(d)被许____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第11条不可抗力

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标准样书.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第12条其他规定

2.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2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2.3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2.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2.5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2.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第13条通讯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许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许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第14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4.1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法律解释。

4.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15条附则

5.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5.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许可人(盖章):_________ 被许可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

最新使用酷狗音乐的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企业名称,保护企业名称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名称的使用及企业名称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企业名称是指企业用以区别其他企业或组织的标志。

第三条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的同时,取得名称权。

企业名称权归企业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本省实行著名字号制度,对著名字号实行保护。著名字号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认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企业名称的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纠正自己或者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登记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企业名称。

第二章企业名称的构成

第六条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法组成,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是指企业所在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八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

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不得用作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著名字号相同,也不得与冠以同一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的同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第九条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经营业务。企业主要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在企业名称中可以反映所从事的主要行业,或者使用概括性词语反映经营业务。

第十条使用概括性词语反映或者不反映所从事的行业的企业名称,其字号不得与冠以同一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字号相同。

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中为反映经营特点,可以在字号和行业词语之间使用国家(地区)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第十二条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字号、行业及“集团”字样依次组成。

集团规模较大,并且核心企业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集体名称可以不反映行业特征。

第十三条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名称应当由集团名称和企业组织形式组成。

集团成员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集团字号;符合冠以集体所冠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条件的,可以使用集团名称,但必须同时使用本企业字号。

第十四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本地区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十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企业的名称,也不应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第十六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

(三)不符合民族、宗教习俗的;

(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

(五)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的;

(六)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七)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禁止的。

第十七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名称、文字、字母、数字:

(一)国际组织名称;

(二)政党、宗教组织名称;

(三)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军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称;

(四)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不含汉字数字)。

第三章企业名称的登记

第十八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冠用湖北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名称。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核准冠以本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名称。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企业名称中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一)字号著名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

(三)外商投资企业;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可以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其他企业。

第二十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可以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其他企业,必须是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并且在全省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不得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二十一条企业名称依申请在先原则核准。

第二十二条设立企业或变更企业名称,应当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或变更企业名称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

第二十三条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或者开办企业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代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证明;

(三)代表或代理人的法人资格或身份证明;

(四)全体出资人的法人资格或者身份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股东投资的,还须提交投资各方的共同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公司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应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五条已设立的企业依照本规定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应向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经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企业申请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四)有关证书、文件的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文件。

企业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呈报材料包括:

(一)企业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关的审查报告;

(三)其他文件。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核准的企业名称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经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预先核准或者呈报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正当理由在6个月内未能完成企业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在保留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长保留期,延长的保留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八条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未进行设立登记的,不得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对申请企业的名称予以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企业名称自注销或变更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请使用;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原企业名称自被吊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使用。

第四章企业名称的使用

第三十一条预先核准或呈报核准的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住所标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

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信函以及有关法律文书、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业名称,必须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第三十四条使用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二)引起公众误认;

(三)仿冒他人名称;

(四)其他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企业名称可以依法转让。企业名称转让后,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第五章分支机构

第三十六条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三十七条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使用反映该分支机构行业特点的字样。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超越其所从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第三十八条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使用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但分支机构与其所从属企业不在同一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应当使用分支机构所在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三十九条企业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可以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不一致,但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使用“分公司”组织形式。

第四十条企业变更名称,应当自企业名称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变更登记。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xx元以下的罚款:

(一)使用企业名称不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的;

(二)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名称的;

(三)未在住所标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

(四)企业名称牌匾简化未在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备案的;

(五)企业印章、银行帐户、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信函以及有关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业名称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不相同的。

第四十二条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的企业名称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使用预先核准或者虽经核准但未予以变更登记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已核准的企业名称,予以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假冒他人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非法转让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企业名称核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已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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