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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养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总结 集中供养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总结范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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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养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总结 集中供养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总结范文(八篇)
2023-01-04 18:46:54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集中供养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总结一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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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产地│规格│单位│供货│出厂│零售│数量│金额│交货│

│名称││││价格│价格│价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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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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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2)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1)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5)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a)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b)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d)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e)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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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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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章):│招标代理机构:(章):│招标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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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住所:│住所:│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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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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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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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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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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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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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邮编:│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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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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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意见:鉴证机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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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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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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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集中供养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总结二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xx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各部门、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

(二)认真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

按照“问题导向、凸显重点,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上下联动、务求实效”的整改原则,结合xx实际,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每一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配合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把落实整改工作与促进xx内涵发展相结合,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拿出过硬的措施,确保整改任务落实率、问题线索处置率、信访事项办理率达到100%。

(一)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待加强。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按照省委开展“xxx”活动的部署,进一步提升xx领导班子的政治站位,加强自身建设。领导班子从严自律学习,把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xxx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基本教材,做到挤出时间学、原原本本学、系统深入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在新时代xxx建设中的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二是不断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把理论学习与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向纵深。

(二)针对“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有待加强,净化政治生态不够有力。肃清xx恶劣影响不彻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加强xx党委自身建设,努力做到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落实《xx贯彻落实全国xxx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三是认真开好xx党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xx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xx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围绕巡视组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结合肃清xx恶劣影响和“三个决不允许”,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查摆剖析问题、对照检查,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经省委组织部批准,于xxx月x日召开了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xx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会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开展思想斗争,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明确了工作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全面彻底肃清xx恶劣影响的极端重要性,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健全保障机制、传导压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xx党委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心中有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三)针对“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党员领导到分管联系单位讲党课制度,加强分管领导与联系单位之间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狠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抽查督导。完善“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严格落实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党员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和要求,加强指导督促,防止组织生活平淡化、随意化、庸俗化。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并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xx最近制定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坚决杜绝“圈子文化”和“码头文化”,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真正把好干部的标准落到实处。xx党政领导坚持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通过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深入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确实存在问题的,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到位。

(四)针对“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密切联系群众,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断强化群众观点、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深刻认识特权思想的危害,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认真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认真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市长信箱”等各种途径作用,畅通师生诉求渠道,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转变观念,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认真改进调查研究,切实提高调研实际效果,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敢为人先的勇气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规定,尽量压缩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坚决反对特权现象和铺张浪费。四是坚守底线,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坚决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履行“一岗双责”,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勤修身、严立戒、常知足、慎用权,严格按章办事,坚决改正基层有些同志对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到位和xx“特殊论”的错误观念。

(五)针对“纪律建设不够严实,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还需进一步巩固发展。”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不断增强廉政意识。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入心入脑。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结合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尤其是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的廉政宣传教育,警示教育。二深挖廉政风险隐患,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信访线索深挖廉政风险点,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及时对党员干部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切实抓早抓小。三是切实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凡是有政治、组织、廉洁问题的反映,一律必查必核。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保持威慑力。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六)针对“文山会海问题反映依然集中,有的地区、部门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一是健全发文审批制度,减少文件数量。国家法律法规已作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可发可不发的简报一律不发,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二是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减少会议数量。各部门每年年初将当年需要召开的单位性大型会议报备xx党委办公室,并经xx同意后方可召开。除上级指示或xx党委决定外,不在xx年度会议计划之外临时动议召开覆盖单位系统的会议。

xx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我们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一) 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继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在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不落实造成的,因而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特别是出台的制度、措施还需要深入观察,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督查,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深层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对于集中供养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总结三

同志们: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最大程度激发党的创造活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根据党委工作安排,今天我围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持党内健康政治生活”这一主题,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大家进行一次交流。

第一,民主集中的是什么?

党章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这项制度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一规定,是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科学内涵的精辟概括,是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民主集中制本质的深刻揭示,贯彻和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根本上划清了民主集中制与个人或少数人专断、极端民主化的界限。

该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一内涵呢?我认为,主要有6个方面,概括的说就是,坚持六个原则:一是坚持“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二是坚持选举原则。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三是明确领导机关。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四是发扬党内民主。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五是坚持集体领导。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六是禁止个人崇拜。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涵,我想同志们都比较熟悉,这里就不在展开阐述了。

第二,为什么要坚持民主集中制

我认为主要从三个方面来理解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目的和意义:

(一)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首创无产阶级政党时,虽然没有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但对党的组织原则作过一些论述。如在他们指导制定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规定:代表大会是全盟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央委员会是全盟的执行机关,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各级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可以随时撤换;盟员个人必须服从同盟的决议;等等。这些规定,实际上初步形成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列宁明确提出以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主张按照这个原则把党组织起来,使之形成为统一而集中的、有战斗能力和行动能力的新型无产阶级革命政党。1906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提议,首次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载入党章。后来,列宁把这一原则推广到共产国际各国党的建设中,提出“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

(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1927年,《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党章决议案》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此后,党的历次党章都有这条规定,并在长期革命实践中不断发展。七大党章科学界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阐述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八大党章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条件扩展为六项,对民主集中制的规定更加系统、全面。十四大党章把民主集中制表述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指出“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十六大党章增写了坚持民主集中制十六字基本要求,即将“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修改为“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党章沿用了这些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创造性提出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最大的制度优势的论断,并在党的制度建设和政治生活中全面推进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思想深邃、内涵丰富、系统科学,把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是我们始终坚持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遵循。

(三)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离开民主集中制就谈不上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生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既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又要善于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我们党不是许多党员的简单相加,而是由全体党员和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严密组织起来的统一的整体。民主集中制之所以是我们党的根本制度,就在于它根据党的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要求,规范了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是党赖以建立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制度保证。只有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才能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有效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才能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和矛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此次抗击疫情的实践中,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整个国家和社会表现出高度的统一性和协同性,这是疫情得以有效控制的关键所在。而这种统一性和协同性的重要来源就是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

第三,落实民主集中制存在的薄弱环节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总体是好的,班子成员集体领导观念较强,班子内部团结和谐,能够实施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较好完成,是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重点解决的“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在各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中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上还有差距。有的班子成员政治站位不高,把民主集中制当作一般的工作方法来看待,认为民主集中制仅仅是议事的规则,坚持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只是领导艺术和方法问题,没有认识到这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没有当作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来看待。有的班子成员思想认识不深,认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一把手”的事情,与己无关,落实民主集中制就是发发言、表表态、举举手、走走过场,会上书记听大家的,会下大家听书记的。个别新进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内涵、程序规矩的学习掌握不够系统全面,对民主与集中、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行政职务与党内职务等重大关系不懂不会、一知半解。

(二)正确集中上还有差距。有的党组织对议事决策的范围把握不准,工作不分巨细都要集体讨论,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议事决策的严肃性。有的党组织该议的不议,存在先定调后讨论、传批文件代替集体研究、主官意志代替集体决策的现象。有的党组织会前准备不充分,未能做到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通知班子成员并送达会议材料,导致未能充分酝酿相关意见。有的党组织在涉及立功受奖、晋职晋升、处理处分等问题处理上,对集体讨论意见不能及时进行归纳,对于不同意见不善集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果。

(三)发扬民主上还有差距。有的党组织书记作风简单粗暴,习惯于“当家长”“一言堂”,研究重大问题前互相沟通、交心通气不够,在大事、要事上存在一人说了算、“民主不够,集中过多”的现象。有的党组织走群众路线不够,研究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缺乏事先调研,基层党员缺少有效表达途径。有的党组织议事缺少讨论,决策没有经过充分论证,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导致制定的一些工作措施脱离实际,缺乏可操作性。

(四)分工负责上还有差距。有的党组织会上安排部署的多,明确分工盯住末端抓落实的少,导致党组织决议没有落细落实。有的班子成员满足于一团和气、简单服从,参加议事决策时在分管范围内能充分表达意见,对不分管的事项则往往保持沉默或少说为佳。有的班子成员由于不熟悉业务等原因,对决策事项不表明观点,或表态性提些概括性、原则性的意见。有的班子成员负责精神不够,在是非面前看风头,遇见问题有绕道走现象。

(五)开展批评上还有差距。有的党组织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严肃不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有的党组织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思想交锋不够积极,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比较普遍,存在“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批评不痛不痒等面上民主、一团和气现象。

第四,探究提高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质量的路径

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战斗力的重要抓手。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抓大事、做决策、抓落实的能力,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抓好理论学习,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要注重抓好民主集中制基础理论学习,重点要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要求、新时代关于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法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原则方法,推动全面掌握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的基本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必修的基础课、必备的基本功和必守的硬规矩,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一以贯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历史起源、发展脉络、当前实践和形势变化等维度,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精神、基本要求,切实强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抓好制度建设,规范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具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措施来抓。一直以来,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健全和完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机制建设,调整完善了党委工作规则、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实施规定、党支部工作规定等系列制度规范,形成了体系化、系统化的制度机制。但从规定执行情况看,有规不依、落实不力的问题仍然存在,“对什么问题进行集体领导”“按什么程序进行集体领导”“用什么制度规范集体领导”的规定还不够细化、量化。下一步,党委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完善党委决议落实督导机制、“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征求意见建议机制、党委决议落实督办机制、党委会议记录调阅和会议纪要上报审核机制,搞好制度建设执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学习,抓实制度执行,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落实的具体措施。

(三)抓好集体领导,提高基层党组织科学决策水平。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组织的领导。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倡导和践行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要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三不一末”和征求意见建议制度,充分搞好会前调查论证,进行广泛深入的酝酿讨论,善于听取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

(四)抓好书记队伍,提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贯彻得怎么样,关键看领导干部做得怎么样。领导干部作为民主集中制的执行者、践行者,要“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只有不断提升民主素养,增强民主意识,才能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表率、树标杆,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规则议事、决策、办事,带头维护中央权威,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带头坚持集体领导,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防止和纠正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一把手”,要不断增强民主集中制意识,善于集中班子成员的意见和智慧,使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充分发挥民主中体现出来;要注意自己的位置,在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善听、善断,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概括,力求把每名班子成员的意见转化为集体意志;要遵循当班长不当家长,正确认识和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书记与委员的关系,自觉做到总揽不包揽、果断不武断、放手不撒手,努力使一班人真正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一切从全局出发,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自觉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执行集体决定,既当好攻坚克难的“突击者”,把分管工作做到位、做出彩,又当好维护班子团结的“建设者”,不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当作“私人领地”,共同维护好团结,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同志们,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是我们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好地把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政治制度落到实处,实现党建和中心工作的双促进、双提升。

对于集中供养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总结四

合同编号:

甲 方: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乙 方:

为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和《20__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合同。经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授权,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代表参加20__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基本药物供货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中标药品

乙方须将中标药品(详见附件)及时供应到全省(或中标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价格和包装等须与中标信息一致,不得更改。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第二条 采购周期

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遇国家和吉林省政策调整,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采购方式

乙方必须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网上采购。

乙方须在4个工作小时内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网上订单进行确认。

第四条 采购数量

乙方获得中标药品在全省(或中标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实际中标数量。

第五条 配送

1.乙方须保证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及时配送,签订本合同前应确定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送单位,药品配送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自网上订单确认起,一般药品72小时内送到,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节假日照常配送。对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配送药品,保证药品质量;

3.乙方须在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中及时填报供应配送信息;

4.不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规模大小,乙方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均应一视同仁,保证配送。

第六条 验收

1.药品交货地点,为全省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库房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

2.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并与采购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一致,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及破损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在2日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应用;药品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订单合同或根据药品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单”,作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入账凭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送达的合格药品签字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平台网上入库确认;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使用中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可要求乙方将该批次药品送交法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

6.药监部门在抽检中证实乙方提供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伴随服务

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按要求及时更换;

4.在指定地点对所提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应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项目。

第八条 付款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将药品配送到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后,由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验收并出具签收单,甲方根据签收单付款,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日。

第九条 退货

乙方应接受滞销药品、效期临近药品的退货,同时应将退货药款及时返甲方。

第十条 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2.乙方应在采购机构与供货企业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药品的样品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备案(备案具体要求另行规定)。对未备案的药品采购机构不予采购。

3.中标药品须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交易,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乙方须保证在采购周期内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需要持续供货,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采购非中标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短缺或断货,甲方可按照吉林省卫生厅《药品紧急采购预案》的相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应按迟延交付药品价格的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同时,将乙方列入不良记录;

4.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同意外,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1.乙方违约采取的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限期内提供药品或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4.由于乙方关闭、停产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并且乙方已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的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并将解决方式如实向吉林省卫生厅备案。

第十五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如下文件内容为准:

1.《20__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2.《20__年度吉林省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及甲方发布的公告、通知等;

3.乙方递交的经甲方确认的所有投标资料;

4.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2.如遇国家和吉林省政策性调整,本合同将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县(市、区)卫生部门各执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对于集中供养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总结五

甲方(招标方):

住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表:

乙方(投标方):

住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表:

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标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

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取消其在 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

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

六、乙方中标产品必须按中标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

七、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 天内,省内 天内,省外 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 小时,省内 小时,省外 小时)送货到甲方成员单位药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成员单位必须做好计划按月采购,确保满足临床用药;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抢救病人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的,乙方必须予以接受,并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调换,不得影响甲方临床正常用药。

九、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或使用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短少,乙方应按实、及时调换、补足。

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送货时必须告知甲方成员单位药库,双方协商药品退货办法后,甲方才可入库。对已入库药品,甲方如要求退货应在有效期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必须标明有效期限,否则甲方不予接受。

十一、乙方产品在甲方成员单位存货在二个月以上或余量较大及合同到期尚存余量的,甲方提出退货,乙方应予接受。

十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药品购销活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回扣或有意刁难乙方,甲方或甲方人员违纪、违规、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成员单位、市卫生局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乙方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药品促销,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三年内的投标资格。

十三、开标后甲方办公室将中标品种分别通知甲方成员单位和乙方,在十五天内分别与甲方 家成员单位联系,一个月内分别与甲方所有有需求的成员单位签订购货合同。

十四、甲方成员单位收到中标品种后,不得突击进库,但甲方成员单位的老库存必须用完,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自中标结果公布以后甲方将开始正式执行新的零售价和中标价。甲方以前没有使用完的库存将全部按新的中标价处理,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付款方式:中标药品的货款,使用单位(甲方)在正式发票(国家税务发票)验收入库满三个月予以付款,乙方要求提前付款的,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如遇特殊情况(政府政策性药品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七、参与投标的本市卫生医疗单位按本协议签订或双方另行协商签约,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

十八、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只能选择一种)

①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市药品招标监督办监督甲、乙双方履行协议,对不履行协议方做出相应处罚措施。

本协议共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备招标监督办壹份,自签约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对于集中供养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总结六

根据中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和省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县委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围绕《工作意见》明确的四个方面12种情形,按照明确的十项举措,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治“四风”问题的主要做法作风建设既是一场艰巨的攻坚战,又是一场深入的持久战。近年来,我们坚持以“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把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中央要求贯彻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处理陕西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情况通报精神,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回头看”行动,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固安落地生根。坚持把作风建设列入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连续四年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全县作风建设大会,推动广大党中不断改“四风”、树新风。

二是聚焦中央决策,坚决把重点工作落实好。对中央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我们都在第一时间学习传达、部署推进、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有要求、固安有行动、行动见成效。2013年以来,我们始终把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作为每年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纲,不断提升目标追求、丰富发展内涵、拓展思路举措,使之成为全县上下的自觉行动和共同任务。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扭住产业扶贫根本,累计实现6.4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脱贫,28个省县定经济薄弱村达标出列;坚决抓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关停淘汰一批化工生产企业、低端低效产能,生态环境满意率居全省第三。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坚决把作风弊病整治好。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订14个方面36条整改措施,并专门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和六个专项小组,统筹督促推进六大板块问题整改,先后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等16个专项行动,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39项,推动问题真整改改到位。去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召开四次民主生活会,把“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要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直面问题、立行立改。针对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推进重大项目不担当、服务重点企业不主动、保障重要民生不贴心、履行法定职责不充分等问题,我们坚持正反双向发力整治作风问题,深化推进“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累计为企业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293件,从严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新衙门作风”问题320个,问责145人。

四是注重改革创新,坚决把长效机制建立好。围绕激发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我们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市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督考机制和奖惩办法,在全县上下树立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的鲜明导向。针对会议偏多问题,我们制定会议审批、计划管理制度,从严从紧控制会议数量、规模、时间,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能用视频电话会议召开的不集中召开,六届县委五年共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123次,其中扩大会议78次;七届县委两年共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106次,其中扩大会议16次,占比15%,大大减少了县区、部门“陪会”现象。针对文件“泛滥”问题,我们出台年度发文申报计划制度,加强对县委(县委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发文的前置审核,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发文程序,严把文件质量;实行文件限时办结、督办落实、结果反馈等机制,确保公文运转高效、有序、安全,有效减少了文件数量、提升了文件质量。

五是突出关键少数,坚决把表率作用发挥好。紧紧抓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作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三进三帮”大走访活动,通过“微调研”“微督查”等方式,密切联系群众,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取得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基层能满意、社会真欢迎的“叠加”效应。围绕实施开展重特大项目攻坚年活动,我们建立健全领导挂钩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项目、企业一线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促进项目加快推进,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发布典型案例,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着力营造既风清气正、又风生水起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尽管我县整治“四风”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形式主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文山会海”现象仍未根治。虽然会议、文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显得较多,如会议方面,有县区、部门同志反映忙于“跑会”,没有多少时间下基层、到一线,在一定程度上牵扯了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有时还会“撞会”,分管领导无法分身,只能安排其他领导或处室同志代为参会;有时出现“虚会”,参加完会议之后,并没有什么实际工作需要自己去落实。分析原因,一方面因为有的领导干部仍然习惯于通过开会来统一思想、部署工作、推动落实,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另一方面有的工作在目标考核办法中就明确是否开会部署、领导讲话是否提到,否则就是不重视、就要扣分,这就导致了为开会而开会、为考核而开会。

二是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现象仍然存在。主要呈现出“多、散、虚”的现象:“多”即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总量较大,从调查情况看,32个县直部门共梳理出123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其中个别部门对基层督查考核事项将近60项。“散”即缺乏统筹管理,特别是有的部门对工作内容相近的督查考核事项整合力度不够,如安全生产检查,市级面上有,部门条线也有;再如目标考核,原来全市有总的体系,各部门又另行建立考核名目,而且自行组织考核,现在统筹后全市只有一次考核,基层负担大为减轻。“虚”即形式上空泛、内容上空洞,有的督查考核只是看看台帐,有的不需要督查的工作也布置开展,有的把普通的调研或业务指导冠以督查的名义。分析原因,一方面有的部门依赖于以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对如何更好地指导推动激励下级争先创优抓落实思考不深、研究不透、方法不多;另一方面有的领导干部督查考核作为对下级施压的权力,通过督查考核树立上级权威、找“存在感”。

三是“重留痕、轻实绩”现象仍未杜绝。客观地讲,“痕迹管理”是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既可以防范弄虚作假、欺下瞒上,又能压实责任、推动落实,还便于查找不足、对标补短,以此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但是,如果不注重“实际”“实效”,就很容易导致“痕迹管理”过多过滥、变味变调。如有的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就是看看台账,台账不全就是工作没做好,而没有考虑实际工作成效和群众感受,导致一些干部把精力耗在准备资料、整理台帐等无谓的事务上。分析原因,一方面说明我们督查考核存在不足之处,存在“脱实就虚”现象,求真务实的导向还不够鲜明;另一方面说明有的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没有把“三严三实”要求完全付诸于实践之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抓好是本职、不抓是渎职、抓不好是失职”理念,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以整治,不达目标决不罢休、不见成效决不收兵,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四风”问题,既是作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必须从政治的高度去解决。我们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注重加强干部理念信念教育,尤其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坚固、“两个维护”更加坚决、“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作风建设贵在日常、难在长效,要走出“一抓就紧”“一松就散”的怪圈,必须动真格、出实招,打好组合拳,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将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细落实,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深化作风建设“防隐身防变异防反弹”专项行动、“两为”专项整治,对作风建设紧抓不放、一抓到底,不断压缩不正之风的滋生土壤和生长空间。同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完善有关具体办法措施,形成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体系,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作风行为。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西安违建别墅问题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对照、深入查摆、时刻修正警醒自己,把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为官从政、修身律己不可逾越的底线和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抓“关键少数”,又管“绝大多数”,充分发挥党的纪律在管党治党中的根本性作用。坚持铁腕手段,对典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盯住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充分释放“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震慑效果,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坚持双向发力。党员干部既是特殊的人,应当具备担当的政治素质;也是现实的人,需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市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牢固树立有为者有位、不为者无位、敢为善为者无过的鲜明导向,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让干事者放下思想包袱,敢想敢干、敢为敢冲。同时对不愿担当、不敢负责、执行不力的人和事,坚决说“不”,该撤的撤,该换的换,坚决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让“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成为干部最鲜明的特质。

对于集中供养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总结七

在这为期4天的培训里,使我受益非浅,不仅开阔了眼界和视野,丰富了专业知识技能,而且使我的思想观念也得到转变和提高,现将本人的学习心得提出与大家相互交流。

1、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是作为财务工作人员的前提

本人毕业后即从事学校财务工作,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使我意识到这项工作需要的不仅是精湛的专业技术和技能,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荣誉,不然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在培训中,我愈加认为作为财务工作人员的前提是能够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别是敢于拒绝违反财经纪律的会计行为。

2、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资料是财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近几年财政部门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改革,对基层财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这些改革是为了能够提供出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资料,根据这些资料,使得分析与决策单位经济活动更便捷、更科学,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有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通过本次培训,使我对《中小学财务工作规范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坚持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处理,确保为基层学校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学习、学以致用是财务工作人员的追求

随着经济活动的逐渐丰富,现在的财务知识、制度、准则均在不断的修改和健全中,只有不停的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的职业能力,把财务工作做得更规范、更好。学习是基础,实践是关键,所有的学习都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实

践。通过培训,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将严格执行《20__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认真审核每笔涉及采购目录与限额标准的支出,指导学校科学、规范的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超出预算范围的开支不予处理,指导学校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按正确方法进行固定资产的报损、减少、新增处理。

“学无止境”,培训班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学习的结束,而应该成为我们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的开端,只有不断学习,学以致用,才能让自己成为一句合格的教育系统财务人员。

向组织与关心本次培训的各位领导及授课老师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对于集中供养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总结八

各村(居)委会、镇属中心(站、所):

为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按照楚政办通(20xx)84号和大政办发(20xx)86号、大安监管(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各行业部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有效防范和切实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此方案。

坚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全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展开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新街镇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1.安全生产责任尤其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突出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持续下降,各责任单位、部门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转型行动,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部门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全镇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进一步加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xx

各村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办,刘忠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王平、杞金翠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行业分管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辖区安全生产负责,具体抓好全镇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一)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由安监站、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国土所负责各监管行业单位和企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多不及时整改的、无照经营、经营户、企业,坚决予以停止经营生产整顿或取缔。严格执行经营生产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一是严厉查处经营不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烟花爆竹,销售违法违规产品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隐患整改,整治现场“三违”行为(生产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全面提升矿山安全水平。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账和监管档案。三是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行业“五符合”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检测检验,重点监管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是否按要求装配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有效运行。

(二)燃气、地质灾害、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由镇城建办、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各监管行业单位和企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多不及时整改的、无照经营、经营户、企业,坚决予以停止生产经营整顿或取缔。严格执行经营生产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一是对燃气经营单位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种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测检验,是否配备专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保护及检测报警设施是否保持完好。二是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预防和治理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员转移工作。三是突出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督促和指导各建设、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自检自查与隐患整改。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从严从快打击非法违规建筑行为。

(三)道路交通、消防、校园安全工作

由派出所、安监站、中心学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镇文化服务中心、食安办、各村(居)委会负责各监管行业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学校环境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一是对辖区范围内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客运车的管理,严查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照驾驶、疲劳驾驶和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微耕机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事故多发、易发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取缔非法载客车辆。二是负责加油站、旅社、饭店、超市、农贸市场、芦苇加工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保障措施,整治火灾隐患。三是负责校园师生交通安全、用电、用火、学生食堂食品安全、防溺水等工作。四是各村(居)委会负责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本辖区内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道路交通劝导、家庭宴席等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安全台账、档案归档、应急队伍组建等工作。

(四)农业机械、鱼舶、水库和河道、森林消防安全工作

由农业、林业、水利、农村公路养护站、各村(居)委会负责各监管行业单位和企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多不及时整改的、无照经营、经营户、企业,坚决予以停止生产经营整顿或取缔。严格执行经营生产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一是对鱼舶安全管理,排查隐患整治,负责农机道路安全检查、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二是对水库和河道水上安全管理,严格打击、非法船只、违规经营摆渡的游船进行捕捞作业的安全隐患。负责水库和河道安全泄洪的各项保障措施。三是负责森林防火高发时期的安全监管、宣传、教育火源管控等工作。

(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由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安办、中心学校负责各监管行业单位和企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多不及时整改的、无照经营、经营户、企业,坚决予以停止生产经营整顿或取缔。严格执行经营生产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一是对家庭宴席等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安全台账、档案归档。二是对食品生产加工、种养、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负责抓好分散的各类食品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和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的管理。三是负责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为食品药品安全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从即日起至12月底分时段进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一阶段:1月-3月

由派出所、安监站、林业、中心学校、文化中心、市场监管所组成检查组重点整治;

1.加大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道路运输繁忙,道路交通拥堵,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及在街边摆摊设点突出等安全隐患和问题。

2.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查处及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分析近期各类事故特点,开展对无牌无证上路机动车辆、摩托车违规查处力度以及对辖区商场、芦苇加工厂、加油站、敬老院、寺庙、学校等重点排查整治工作。加大生活中的火源、电源,管控措施,强化群众安全意识,加强护林防火宣传。

3.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ww工作结合起合,将安全与ww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

第二阶段:4月-9月

由派出所、安监站、农业、水利、中心学校、国土所、市场监管所组成检查组重点整治;

1.加大春耕农机作业安全监管。要深刻吸取以往“春耕”期间各类事故教训,针对“春耕”期间进入农业生产时节春耕备耕高峰期,农村出行人员增加,农资交易和农资货运任务繁忙、大量拖拉机农田作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分析近期各类事故特点深入查找监管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扭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2.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危险路段的安全管控,加大农村、学校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3.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员超速、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违规活动,警惕防范道路交通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要持续加强“三品”检查工作,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营车辆。

4.雨水季节频繁,易造成洪水、山体滑坡,水库、坝塘、河堤防洪、泄洪等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大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落实事故防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汛期雨天防雷电、防洪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10月-12月

由派出所、安监站、国土所、城建办、林业组成检查组重点整治;

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加强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检维修等作业管理。

2.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生产、建设及停产停建、复产复工与非煤矿山企业等。对无采矿证或采矿证已到期的非法采矿企业坚决予以查处,严查严惩超层越界开采的不法行为,严防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尤其是要结合区域气候特点,督促和指导矿山企业做好防火工作。

3.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为了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承包企业应结合本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一整套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具体的工程项目施工任务中。在安全检查时,应对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落实事故防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各自负责的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要求和责任,明确检查内容,及时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组织协调和基础信息汇总,确保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法。要以严谨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每一起隐患和问题,要求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实行追踪督办,并跟踪落实。对存在隐患追踪督办不力,跟踪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或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进行通报。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在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责任的同时,要倒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落实责任,严格值守。要加强值班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出现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情况,特别是由此影响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从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将从严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在检查活动开展期间,各工作组要及时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材料报镇安委办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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