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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监督委员会心得体会及收获 村民监督委员会心得体会及收获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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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监督委员会心得体会及收获 村民监督委员会心得体会及收获总结(4篇)
2023-01-05 01:08:28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村民监督委员会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的_村村民代表大会,给我感觉是非常重要,及时的。说他重要,是因为这次代表大会是_村为建设新农村而具体谋划的大会,代表着今后一段时间_村的总体发展方向;说他及时,是因为前段时间村里发生了很多事情,这些事情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已经影响到了全村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为什么,当村干部开会讨论部署下一步工作时尽有村民把铁门锁起来,把大家关在村委大楼里?为什么,一个民生惠民工程--农村自来水工程在我们村就有那么多人反对呢?同志们,这些事情是应该值的我们深思的。

在此,我想讲两点内容,第一是和谐,第二是规范。

首先来讲和谐,和谐一词是现今中国社会的一个关键词,_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而村居是社会的有机组成的基础部分,每一个村民是和谐社会的最直接受益者,建设和谐村居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大势,也是我们自身成长的需要。村居要和谐发展,关键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三种关系。

一、正确处理民选干部与民主治村的关系

民主选举村委干部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但决不是全部。大量日常的村务活动能否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也都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民选干部工作能力强,民意基础好,但并不一定是执行民主治村的行家里手,必须克服“我是群众选的,我说了算”的错误认识,尊重村民在村民自治中的主体地位,处理好村干部和村干部关系,村委和村民的关系,确实做到大事村民定,管理靠制度、靠章程,做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正确处理村民自治与依法自治的关系

村民自治的两个基本前提,一个是党的领导,一个是法律规范。党的领导是根本,具体实施主要还是要依法治村。农村工作涉及面广大,离开法律是很容易犯错误的。村干部处理村务时,首先是不能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畴,二是不能违背村情和村民的意愿。尤其不能以感情代替法律,违法行事,更不能乱许愿,承诺违背国家政策的事。组织村两会讨论问题时,也要给群众讲法律,讲政策,否则形成与法律、政策不符的决议,自己就会很被动。处理村内纠纷时,绝对不能以言代法,简单粗暴。事事法字当先,才能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

三、正确处理村民自治与三个文明建设的关系

村民自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落脚到社会主义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上。作为村干部,要牢牢把握住这一主线开展工作,努力做好百姓民生工程,抓重点,顾全局。

一要抓大事。村委干部特别是村委主任不能满足于应付一般的日常工作,应该把目光放大放远,要认真讨论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搞好岗位目标责任制,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使自己从具体事务中脱出身来,以主要精力抓好大事,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谋求大发展。

二要搞服务。也就是说要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努力解决好修路、浇地、修建学校、用水用电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搞好生产生活的服务,这样的班子才有吸引力、号召力和凝聚力。

三要搞宣传。也就是说全面细致地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同呼吸共命运,倾听群众呼声,归集群众意愿,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让群众知道村委要做什么,干什么。同时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帮助上级组织因地制宜决策工作。

四是要提高自身素质。村委主任讲团结,顾大局,要起模范带头作用,正确对待不同意见的同志,善于化解矛盾,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还要学科技,闯市场,当领路人,紧跟社会发民潮流,掌握市场动态,一心一意谋发展,把村民引上致富路。

第二我要讲讲是规范,也就是纪律、章程。俗好说的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做事不能乱来,既要做好工作,又要保证自己不犯错误,不违纪,不违法。

一是要依法决策。做决策,要以集体利益为重,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如: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等,

二是要依法管理。关键是要搞好村务公开,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应当及时公布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如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等。村干部要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并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接受村民的查询。在此,我告诉各位村民代表,现在的村级财务实行镇三资管理,想查询村级财管状况,可以到镇经济办电脑上查询。

三是要诚信正派。村干部要做到无私心,为人正直,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对待家人、族人、亲人一个样,说到做到,取信与民。

今天的村民代表大会,应该说是_当选为村长召开的第一次关于村务讨论的村民代表大会,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很成功,在这里我们听到了不同的声音,也看到了大家表决后的绝心,希望村两委干部能够继续发扬。在此我想说一点,不管前届村两委如何,大家有意见都可以向_他们这届村两委提,也可以向我们的驻村干部提,向镇里提,但历史问题我希望大家能够深刻认识到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解决的,而不能因这些问题肆意阻挠当届村两委开展工作,在此我也相信此届村两委干部能当好这个家,相信在做的村民代表识大局,把_村发展的更好。

主题村民监督委员会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甲方: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乙方: 身份证号

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了合理有效利用鱼台县特有的土地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种水稻种植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经全体社员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营范围以水稻种植、销售为主的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于 年  月日在老砦镇边庄村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自愿入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 、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自愿加入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 股,金额为 元。

第三条 、入股 期限和退股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第四条、损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合作社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合作社股东。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主题村民监督委员会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确保各项村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本村三个礼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组织全村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进取协助街道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街道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为了保障村务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制度,以确保村民自治章程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既是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工作的规程,也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全村干部、群众都应当自觉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

第六条:村务管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七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经授权构成村民会议的部分权利,村民代表会议构成的各项决议、决定,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九条:村民代表的权利:推选、更换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选举前,能够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对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进行讨论并参与表决,有自主表示同意、不一样意或弃权的权利;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能够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能够向村党组织提出议案;对村民代表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实施情景进行监督;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批评、提议或质询。在征求选区村民意见基础上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街道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村民代表的义务:密切联系群众,进取反映村民的合理化提议和要求;按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及村规民约,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理解村民的监督;协助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自觉理解村民委员会的管理;监督村民委员会、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及其成员的工作。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景或者经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也应当及时召开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决议、决定一旦构成,不得随意变更。村民代表会议开始时,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凡与村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实行民主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三条:民主决策遵循以下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提议。

第三章:村干部管理

第十四条:全体村干部都必须对村民负责,理解上级组织的指导,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恪尽职守,努力做好分工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树立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村民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研究部署本村工作,交流情景,落实任务。

第十六条:实行干部分工负责制。根据本村现有干部和村务管理的要求,实行按岗位分工和按任务定员相结合的办法,将村务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一村干部。

第十七条:建立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制度,对每个干部工作业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干部工资报酬挂钩。

第十八条:村主要干部的报酬由街道党委考核审批。其他干部报酬根据村团体经济状况,岗位工作量和工作目标完成情景,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村民议事干部制度。每年定期组织评议活动,综合年终工作总结,对照个人年度目标,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每一位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第四章: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二十条: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开展社区服务,构建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第二十一条:实行合作医疗,开展大病医疗统筹。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能够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

第二十三条:本村团体经济属本村社员团体所有,由村经济合作社负责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上级政府下拨的各种农用物资、农业投入经费等的分配使用,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提出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各项款物分配使用情景要张榜公布,理解村民监督。

第五章: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设立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承担日常事务。

第二十六条:贴合婚姻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生育第一胎、第二胎的育龄妇女产后应当及时采取节育措施;按规定生育第三胎以上的,必须提交《再生育申请》,并在产后一个月内,落实各项避孕节育措施。对计划外怀孕的应按规定及时中止妊娠,对计划外生育的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禁弃婴、溺婴、严禁私自收养儿童,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严禁刁难、围攻、打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妨碍和阻挠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作。

第六章:土地管理

第二十九条:为加强村建设的规划和管理,需新建、扩建、改建的任何建筑物,铺设道路和管线都必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呈报到有关部门批准,严格服从有关部门的规划和管理。

第三十条: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未经审批不得建房和擅自取土等。

第三十一条:村民不得私自建房,否则视为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第三十二条:村民委员会要协调上级政府做好本村区域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涉及征用土地的承包户应当服从。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等费用按上级政策补助,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发放。

第三十三条:团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发包,由村民委员会和相关村民小组负责监督。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缴纳土地承包费,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第七章:社会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村民委员会设立治保调解委员会,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调解信息员队伍,单位负责人、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和其他热心调解工作的村民为调解信息员,协助村治保调解委员会调解本村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三十五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六条: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禁赌博。

第三十七条:加强对归正人员,劣迹青少年的管教和帮教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忙。

第三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在管理本村自治事务的同事,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村的贯彻落实。

第三十九条:村民委员会承担的各项管理工作,能够采取签订职责状等形式下达给各个小组或有关组织,也能够和村民订立完成任务合同,具体形式由村党委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根据情景决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为了增加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和提议,村建立村务财务制度,设立村务公开栏和村民意见箱。

第四十一条:村民委员会能够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指定单项的工作细则和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自经过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

主题村民监督委员会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清洁乡村卫生行为,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9.严禁使用对身体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药剂对茶叶、瓜果、蔬菜等进行杀虫催红催熟;严禁在茶叶制作加工中使用色素、香精、滑石粉等;严禁制作加工或销售地沟油;严禁销售病、毒死牲畜、家禽,或用病、毒死牲畜、家禽制作食品进行销售;严禁打鸟、打猎、电鱼、药鱼。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寨、屯)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每季度各屯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年在全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大比武。

5.对村(寨、屯)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各屯保洁员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打扫卫生。原则上每天须对村屯公路、巷道、球场、戏台等公共区域进行打扫,对垃圾分类外理、焚烧。值班村干要及时对保洁员当天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清洁不到位的,要督促保洁员进行清理。

2.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是“包卫生”,即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实行定点投放。二是“包清运”即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等。三是“包秩序”即房前屋后的柴堆、建筑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3.村两委成员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定期在各屯及小学开展清洁乡村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清洁乡村工作,定期发动组织组干、队干、积极分子及享受国家相关扶贫政策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开展全村性卫生清洁活动。

4.每月每户缴交垃圾处理费2元,每年24元;单身老人每户每月缴交1元,每年12元(五保户免交);小食店、小卖部、发廊,每间每月缴交5元,每年60元;小企业、加工业,每间每月缴交10元,每年120元。村民缴交的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每季度公示款项用途。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按照规定堆放处理。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提交司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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