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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货运违法行为心得体会总结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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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货运违法行为心得体会总结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心得体会(五篇)
2023-01-05 03:53:34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整治货运违法行为心得体会总结一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集镇管理,解决存在环境卫生状况差、街容街貌凌乱、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建设方便畅通、文明有序、宜居宜业的集镇风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集镇范围内扎实有序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明确工作责任和整治标准,不断提高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全民素养,摒弃陋习,不断补齐生态短板,着力改变脏乱差的环境现状,推动农村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特色旅游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生态古镇美丽驿前奠定坚实的基础。

基本原则

(一)镇村组织、群众广泛参与。镇村通过政策鼓励、典型示范等措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以及影响农村环境最突出的问题。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二)科学规划、注重特色。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空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特色彰显等要求,优化农村布局,完善农村规划。切实强化规划的引导作用,倡导集约建设,突出整治重点,挖掘地方特色,展现乡村风情。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农村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发展水平等条件,确定不同的整治目标和方式,并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加强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农村的分类指导,科学有序实施环境整治。

(四)健全机制、协调推进。建立镇、村、组、户四级联动机制,形成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合力。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努力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改善农村环境。

(五)属地管理,包干负责。根据全镇各村的行政区域划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包干负责制,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包村,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对本村进行划分片区,包点联系各村小组,压紧压实整治任务。

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全面深入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把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宜居镇村建设、河道生态建设及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沟河塘库治理、集镇打造提升、农户院落整治提升等为重点,坚持镇村组户四级联动的工作模式,实现农村道路干净、沟河塘库整洁、集镇规范有序、乡村生态优美、庭院“五净一规范”目标。

(一)集镇整治重点、标准及主要任务。加强集镇管理,落实集镇门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通过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治理等行动,彻底整治集镇私搭乱建、禁止污水乱倒、垃圾乱扔、街道乱占、门口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广告乱张贴、牌匾乱悬挂等行为。

1、整治乱贴挂,规范广告牌匾设置。主要整治沿206国道、镇区街道两侧建筑物和中国莲花景区、高虎脑景区的墙体、经营门店的广告牌匾。清理广告牌、墙体广告,拆除破旧广告牌匾,清理门前摆放的广告牌匾、灯箱等。(牵头领导:徐军、陈伟丹,挂村班子;责任单位: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首创公司、驿前村、坪背村、姚西村、贯桥村、居委会)

2、整治乱堆放,规范店外经营秩序。按照“门外三包,门内达标”整治要求,清理店外经营、店外修车、占道经营等现象,严禁以街为市,将各类经营货物有序摆放在院内、室内。门外禁止堆放货物、杂物,门内货物堆放整齐,地面、墙面整洁,无杂物,按规定投放垃圾,清除杂草。(牵头领导:徐军、挂村班子;责任单位: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首创公司、驿前村、坪背村、姚西村、贯桥村、居委会)

3、整理乱停靠,规范车辆交通秩序。开展国道两侧、停车站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周边、大祠堂坪、古镇街道等重点部位交通秩序整治,设置并完善停靠、禁行标志,禁止占道停车,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牵头领导:徐军、李建平、挂村班子;责任单位:驿前派出所、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驿前村、坪背村、姚西村、贯桥村、居委会)

4、整治乱搭建,乱施工现象,规范设施建设秩序。镇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筑工地,开工前必须向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备案,且必须落实防尘、降尘措施及余土、渣土运输规定,文明施工。坚决制止违反规划的沿街私自随意搭设建筑物、构筑物、铁篷、雨篷等;对违规乱建的建筑,坚决予以拆除,规范建房审批,建立巡查制度,违法建(构)筑得到有效控制。(牵头领导:徐军、挂村班子;责任单位: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林业站、驿前村、坪背村、姚西村、贯桥村、居委会)

5、整治乱排倒,规范污水排放。加强水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督,严肃查处各类污水乱排放等破坏环境的行为;对河道沟渠整治,清理河道沟渠沿岸、水面垃圾、实现水质净化。(牵头领导:陈长明、黄庆华、徐军、挂村班子;责任单位:水务站、首创公司、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居)委会)

6、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对下列单位(场所、建筑、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加油站、烟花爆竹售卖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超市、商店、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小型箱包厂、内衣厂、鞋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和“九小场所”;老旧居民楼和出租屋;建筑施工工地和民工宿舍;辖区其他消防高风险对象。重点围绕建筑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如小场所、合用场所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疏散通道堆放杂物;住宅楼道是否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堆放可燃、易燃杂物;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堵塞;全镇各防盗网窗是否设置活动逃生窗口;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现象。(牵头领导:李建平、徐军、挂村班子;责任单位:派出所、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居)委会)。

(二)辖区主要干线公路、村组巷道及进村路、环村路的整治重点、标准及主要任务。以建设“四好”公路为目标,全面实施乡村道路净化、美化、绿化工程。

1、各村深入推行路长制。明确道路的管护责任人和保洁责任人,对道路进行保洁管理并常态化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对公路两侧的积存垃圾彻底清理,疏通水沟,做到不留死角,并做好日常保洁。(牵头领导:黄庆华、挂村班子;责任单位:水投建后管护公司、各村(居)委会)

2、清理乱堆乱放。对堆放在公路两侧的柴草堆、粪堆、建筑垃圾堆、及其它生活垃圾等杂物进行彻底清理。(牵头领导:徐军、挂村班子;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首创公司、各村(居)委会)

3、对非公路标志牌进行检查清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未经批准设置或经审批设置但经营合同到期的各类非公路标志牌坚决予以清理、规范,对经审批设置但维护不到位、不整洁、不美观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非公路标志牌进行拆除。(牵头领导:徐军、挂村班子;责任单位: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居)委会)

(三)各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标准及主要任务。按照环境整治实现整洁化、清洁化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全域覆盖,高标准实施整治农村环境,提升全域环境质量。

1、整治清理垃圾。清理辖区村庄和过境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沟河塘库、村民房前屋后等关键地方,做到及时清运,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牵头领导:挂村班子;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2、整治清理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建立长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建筑施工材料乱放、建筑垃圾乱倒现象的发生。(牵头领导:挂村班子;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3、整治清理“牛皮癣”。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对辖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电线杆、墙体、植物上刻画、喷绘、张贴、悬挂的非公益性、政策性的广告、标语,及散落的宣传品等进行清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随意散发小广告、张贴野广告的行为。(牵头领导:挂村班子;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4、整治露天焚烧行为。发挥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作用,强化禁燃措施,加大野外焚烧秸秆惩处力度。(牵头领导:徐军、挂村班子;责任单位: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居)委会)

(四)沟河塘库整治重点、标准及主要任务。全面深入落实和推行“河长制”,夯实辖区内河道巡查及问题处置的责任,加强水污染防治,重点整治 “三乱”(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粪便、乱扔病死禽畜),确保实现沟河塘库“四无”(无垃圾、无淤泥、无漂浮物、无障碍物)目标。主要任务是:

1、整治河道生态环境。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沙取石、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加大河道与河岸垃圾清理,建立属地河岸和水面保洁长效管理措施。清除沿河乱堆乱放现象。(牵头领导:黄庆华、徐军,挂村班子;责任单位:水务站、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居)委会)

2、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进沿河道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加快调整传统种养殖业,大力推广应用绿色有机生产技术,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全面整治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围网养殖,切实减少沿河道农业面源污染。(牵头领导:罗强、挂村班子;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站、各村(居)委会)

3、推进污水处理厂标准化运行。加快推进集镇和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实现集镇、姚西、横路、贯桥等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严控沿河保留排污口,河道两侧直排污水排污口进行全面封堵,对违法排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依法进行追责。(牵头领导:陈长明、挂村班子;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五)农户院落整治重点、标准及主要任务。各村(居)委会要广泛深入动员辖区群众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度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摒弃陋习,督促农户实施院落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洁净和院内摆放规范的“五净一规范”工程,要求农户对厕所进行改造,逐步消除旱厕,积极开展庭院美化,种植花草苗木提升农户人居环境整体形象。(牵头领导:程鹏、挂村班子;责任单位:爱卫办,各村(居)委会、各农户)

各村(居)委会要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按照区域划分为区域网格,村“两委”落实专人对每一个网格抓落实,实现一个网格一个网络过的方式,落实区域管理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针对性解决疑难问题的方法,加大矛盾问题的协调处理力度,确保各项任整治任务能够顺利的实施。要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各项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并常态化保持。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3月1日至3月20日)

1.各村(居)委会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发布整治通告,宣传开展整治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有关事项,引导、动员群众支持整治工作,各村(居)委会至少要在人口集中或显眼处张贴2条宣传标语。

3.各村(居)委会召开相关会议部署推动整治工作。

4.组织人员上门逐一排查并通知业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

(二)全面开展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5月31日)

1.组织联合执法。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村(居)委会、派出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城管执法大队等部门,对集镇内、主干道两边超店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摆、乱排乱倒等行为进行集中拉网式整治,对无视劝告、不自行整改、顶风违章的商家和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做好信息公开。集中整治期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整治活动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整治通告,通报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联系县电视台曝光一批违章超店经营和“八乱”行为,增强执法震慑力,提高经营业主和居民、农户自律意识。

3.坚持疏堵结合。在开展整治活动的同时,要本着疏堵结合、疏堵并重的原则,积极引导各类商户在经营规划区进行文明、规范经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6月至12月)。主要是对集中整治阶段的成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综合整治中的失管漏管和管理不规范现象,补缺补漏,强化集镇卫生、绿化、镇容秩序日常监管,在此基础上镇政府与沿街居民、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商户农户自我管理意识,不断提升集镇管理水平。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十分广泛的社会工程,是推进集镇管理、争创国卫乡镇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各项任务完成,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李军任组长,镇长黄金泉任第一副组长,镇人大主席徐军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村书记为为成员的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项活动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行政村和镇属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实施细则,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并且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结合各自职能面向社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众意识,营造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村(居)委会要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资料,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意义、方法、目标、要求,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全力支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迅速投入到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中,确保攻坚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将该项工作纳年终目标考评,镇党委、政府将采取现场督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攻坚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发现问题不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连续两个月排在后两位的村或单位主要领导由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加大投入,落实保障。我镇将小城镇建设土地出让金拿出部分用于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将资金的拨付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和考核结果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推荐整治货运违法行为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济南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集中开展“电气线路、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火灾危险源”五个治理,全面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五个达标”的目标。

即日起至20xx年4月底

(一)电气线路整治

1、所有电气线路全部穿管敷设。

2、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应使用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合格产品,并与可燃物至少保持30cm距离。

3、多用插排之间严禁连接使用。

4、加强巡查检查,严禁使用规避智能限电装置的变压插座,手机、电脑、插排等用电设备长期处于带电状态,违规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二)消防控制室整治

1、统一实施“二维码”管理。

2、统一安装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3、值班员统一持证上岗。

4、统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档案和“消防安全管理一览表”。

5、统一“5、30、60”应急处置机制(附件4)。

(三)消防设施设备整治

1、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应在绿色区域,每2年更换灭火剂。

2、室内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应齐全、完好,摆放整齐,无灰尘。

3、消防控制柜无误报、无故障、无屏蔽。

4、消防泵、喷淋泵、防烟风机、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状态。

5、消防泵出水管阀门、喷淋系统管道阀门保持常开。

6、与具有维保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企业签订维保合同,每月对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四)疏散通道整治

1、疏散指示标识灯、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有效。

2、宿舍外窗严禁设置影响灭火救援和逃生的铁栅栏。

3、楼梯口处严禁设置影响疏散的卷帘、栅栏门等。

(五)火灾危险源整治

1、严禁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建筑。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2月17日前。

1、学校要成立验收小组,对“五个一”措施落实情况组织验收,对还未落实的措施,春节前必须落实到位。

2、学校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培训教育,组织观看一遍火灾警示片、开展一次灭火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3、落实“实名制”监管,实名制台账于2月16日前报经文保和消防支队备案。“实名制”监督员要与学校同步开展“五个一”验收,签订相关责任书,确保“五个一”措施落实到位。

(二)第二阶段,20xx年3月31日之前。

1、学校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企业对学校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和一次电气检测,全面查清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漏洞。

2、学校要根据评估和检测结果,全面开展“五个治理”,确保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五到位”。

3、新学期开始后,学校要组织全体师生落实“三个一”,即开展一次消防课,组织一次消防演练,观看一遍火灾警示片,加强培训教育。

(三)第三阶段,20xx年4月30日之前。

学校联合经文保和消防部门,实现“五个达标”。

1、每周调度机制。校长作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周调度“五个治理”工作进展,掌握工作进度,分析工作情况,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2、通报考核机制。学校每周在单位内部通报“五个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实名通报。并将消防工作与职称评比、业务考核、职务晋升相挂钩,落实“一票否决”,以行政手段推进消防安全管理。

3、“一岗双责”机制。学校要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将消防安全工作分解到每一名领导、每一个科室、每一名教师、每一名工作人员,确保消防责任有人领、问题有人管。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消防责任体系建设,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五个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强化隐患整治。落实“四个一律”,对不积极整改隐患的、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对整改不到位的个人或科室,一律依律或依法顶格处罚。

三要强化指导培训。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要加强对师生的宣传培训,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切实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推荐整治货运违法行为心得体会总结三

为切实提高我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组长:张岩

副组长:王心光

成员:王富胜刘艳霞各班教师

幼儿园的各个地方及周边环境。

1.幼儿上课、午休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

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治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园安全。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园不发生火灾事故。

推荐整治货运违法行为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有关安排,进一步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陇南市武都区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采取乡、村两级联动的机制,以村社为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亮化美化农村环境,加快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充实环卫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农民讲卫生、保健康、除陋习、树新风,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在全乡16个村和乡属各单位,尤其是对212国道沿线7村全面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治理。

(一)总体目标、通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活动,达到“一树一改两加强三提升”的目标(“一树”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卫生、爱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一改”即改变农村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两加强”即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力度;“三提升”即农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显著提升,农村卫生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卫生面貌整体形象显著提升),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主要任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由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村组和乡属单位紧密配合,以村社为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完成以下整治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宣传活动、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全面清理通村公路、村内道路和庭院环境卫生、二是宣讲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三是发动中小学校集中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四是在农村主要路段设置健

康知识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加强对乡机关、乡属单位的环境整治、全面整治单位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达到“三新四净五无四有”(门窗洁新、办公设施整洁新、花卉树木四季新;院落楼梯净、墙体地面净、办公厅室净、厕所车库净;无乱堆乱放、无杂草垃圾、无乱接乱挂、无乱写乱画、无污迹;有亮化和卫生设施、有卫生专管人员、有检查考核制度、有门卫管理员)的标准。

3、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任务、农村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集中解决农村的脏、乱、差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动员和组织村民硬化道路、填坑补凹,方便出行;改善人畜饮水条件,完善排水设施,解决污水乱流的问题、二是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动员和组织村民拆除乱搭乱建和旧房遗留的残墙断壁、清理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粪堆、土堆、柴堆及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清除道路两侧垃圾、三是治理视觉污染、动员和组织村民摘除乱悬乱挂的横幅;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清除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乱拉乱挂、四是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对各村的道路要按照专人负责或村民划段包干的方式清扫保沽,维护环境、要组织群众及时清理垃圾,特别是道路旁、村口和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不留死角、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灵活方式完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教育群众不要乱倒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五是引导畜禽养殖户,改善圈合功能,科学饲养,杜绝粪便污染、六是加强村社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建设,通

过民主评选的方式建立村社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卫生管理制度、评比标准和监督检查。

4、重点路段整治任务、由乡领导小组牵头,集中对辖区内国道212沿线7村进行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完成以下四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清理公路两侧视野内的各类积存垃圾,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做到公路沿线村社垃圾分类收集,卫生填埋,杜绝乱倒垃圾行为,保持公路两侧干净整洁、二是抓好石门学校、信用社、水泥厂、电站等单位卫生,充分展示机关单位文明卫生的良好形象、三是抓好公路沿线各村的环境卫生、公路沿线各村要组织配环卫人员定时清扫,畅通排水渠道,完善排水系统,杜绝污水横流、乱泼乱倒行为、四是定期组织清扫活动,全面清除卫生死角,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

5、开展卫生先进村创建活动、今年,力争创建区级卫生村1个、乡级卫生单位2个,乡级卫生村16个、由乡上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一)排查问题阶段(6月15日—6月20日):在全乡各村社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大检查,排查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整治方案,再安排、再部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0月20日):通过集中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农村面貌有较大改观。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进行检查验收

和先进评选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探索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巩武霞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和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科级以上领导为成员的石门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及乡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确定专人抓好具体工作,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和乡属各单位要各项治理工作,共同推动环境卫生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1、各村是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计划、有总结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建立管理好保洁员队伍。

2、乡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长效运行。

(三)广泛宣传动员、乡属各单位和各村要利用广播会、群众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精神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强化监督检查、由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明查暗防相结合的办法,对活动中涌现

出的先进村和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重视不够的村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榜样,宣传典型,确保全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五)健全长效机制、乡属各单位、各村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安排专职的环卫人员,长期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足发展。

推荐整治货运违法行为心得体会总结五

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宣城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切实提升我县燃气安全水平。

2020年6月至12月

全面排查我县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倒气等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城镇燃气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1、重点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规范设置下属瓶装气配送点,各经营企业要对城区及各乡镇现有配送点进行整合,合理布局,缩减数量,并逐步予以取缔。到2020年底,各乡镇力争只保留一家瓶装气配送点,整合后暂时保留的配送点内不得再存放有气气瓶,配送点必须设置单独瓶库并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瓶装气配送点一律予以取缔,加强对配送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掺假、销售瓶装燃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充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擅自排放残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钢瓶等危险行为。

4、加大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食堂和流动商贩、烧烤摊、农贸市场等)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行为。

5、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6、加大燃气设备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1.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2.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3.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4.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2、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内容详见附件1);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详见附件2)。

3、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五)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2、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下属配送点的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一)严格隐患销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

(二)明确配送标准。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送液化气的,应当申请许可;使用三轮车、电动车开展城市内“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可以不申请许可,但要确保配送安全。

(三)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核发,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

(四)实施智能管控。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

(五)强化监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街镇和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一)住建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交通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五)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或“黑名单”管理。

(六)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八)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学校、福利机构、旅游景点、医疗机构等领域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九)各乡镇、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液化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督促整改;负责排查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液化气的,要及时处置和上报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做好企业“点供”燃气自备站(lng)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点供”用气治理、取缔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工作。

(十)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10日前)。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相关燃气管理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0月)。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钢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6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依法开展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依法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请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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