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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酒驾大讨论心得体会总结 整治酒驾专题讨论心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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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酒驾大讨论心得体会总结 整治酒驾专题讨论心得(五篇)
2023-01-05 04:15:04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严禁酒驾大讨论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司机安全管理

1、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

2、坚持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车辆三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车辆上路;

3、每位司机都要与公司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4、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

5、车辆应随车配灭火设备。定期检查、补充、更换灭火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的效能。

6、车辆停放整齐,装运货物必须服从公司安排。

推荐严禁酒驾大讨论心得体会总结二

从今年开始,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将陆续进行换届,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近日,中央和省委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明确提出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规定。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作为“铁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换届纪律入脑入心、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换届工作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与我们各项工作开展的好坏与领导干部的素质和水平直接相关。任用和选拔优秀领导干部到充实到我们的各部门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而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是我们选拔优秀领导干部的前提和保障。中央对换届工作中强调的“9个禁止、9个一律”是我们在换届工作中必须要坚持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是使优秀的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重要前提,也是使企图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谋求领导职位的人员彻底绝望的手段。中央在任用领导干部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目的就是使政治觉悟高,思想端正,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才走上领导岗位,反之,坚决不予使用,以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终极目的。如果思想不端正,把权力看成是为自己谋求私利的工具,那么能力越强,危害越大。

一、严肃换届纪律是杜绝腐败发生的源头。

近年来,我国各级官员的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发生了多起高级领导人腐败现象。究其原因,一部分是任职后缺乏自身修养建设,还有一部分就是在干部任用上出了问题,有的是在自己提拔升迁上贿选拉票,违法违纪,有的是在为他人提拔和升迁上收受贿赂,讲人情,说好坏,运用权力影响他人行使民主权力。换届工作中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大多和行贿受贿相伴发生,换届在极个别部门也成了个别官员敛财的最佳时机。通过这种手段上来的干部任职后肯定会更加疯狂地为自己谋求私利,给人民造成更大的损失。只要坚持“9个禁止、9个一律”,就能有效地阻断这条非正常的升迁途径,使优秀的人才得到任用,从源头上杜绝类似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严肃换届纪律是凝聚民心的重要措施

个别地区在换届中由于不正当竞争现象,纪律检查部门收到过不少群众来信,有的甚至发生过群体上访事件,这都说明了群众对在换届中的不良作风的深恶痛觉。严肃换届纪律、选拔优秀人才、杜绝在人才选拔上的不正之风也是一项凝聚人心、顺应民意的民心工程,让德才兼备、思想端正、作风优良、能力超群的人才走上领导岗位是众望所归。只有让群众真心推荐、大家广泛认可的人才走上领导岗位大家才心服口服,才能有效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我们需要的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系的真正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领导干部,需要他们的才能真正体现到为人民服务上去。

三、严肃换届纪律是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严肃换届纪律,使优秀的人才通过合理合法程序走上领导岗位,带领我们继往开来地工作是促进我们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优秀的领导干部可以充分发挥领头雁和指挥官的作用,能够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和群众,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有关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性,在开展的各级领导换届工作中,我一定严格执行“9个禁止、9个一律”,的要求,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选拔优秀的领导干部提供良好的外面环境,对于换届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给予抵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推荐严禁酒驾大讨论心得体会总结三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甲方的保安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

2、 乙方必须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附件:出租区域消防器材清单)。

3、 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 乙方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 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 乙方严禁在酒店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酒店安保部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造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遗失、损坏,按照原价赔偿。

三、 违约责任

1、 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消防安全责任区:泰达时代中心5号楼2—3层区域、附楼二楼至三楼通道。

五、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推荐严禁酒驾大讨论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根据《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治理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清理无证无照、证照不全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严肃查处培训机构偏离正确方向的错误宣传、虚假宣传问题;坚决纠正部分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开展“应试”导向培训的问题;引导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1.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对在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整改,直至停办。

2.严格办学资格审查。一是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限期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二是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三是对无证无照、无证有照、有证无照而拒不补办有关手续的,坚决依法取缔。

3.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一是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二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生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或(排位)竞赛。三是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4.坚持依法从严治教。一是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的行为,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暗示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对于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教学或管理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对学校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

5.建立诚信管理档案。集中整治基本结束后,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并将《黑名单》纳入公共信用服务平台。

1.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市政府统一协调,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安监、法制办、消防大队、住建、城管和各区镇(街道)等共同参与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全面指导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区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专门工作组,具体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2.对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办学的,由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安监、法制办、消防、住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区镇(街道)共同治理。

3.对校外培训机构有照(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无证办学、超范围开展业务的,由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相关部门及区镇(街道)配合教育部门治理。

4.对有证有照职业技能类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办学的,由人社部门负责治理。

5.对有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的,由教育部门负责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教育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6.对有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生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或(排位)竞赛、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由教育部门负责治理。

7.对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的行为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暗示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的行为,由教育部门负责治理。

8.对中小学在职老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教学或管理的,由教育部门负责治理。

9.对校外培训机构在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安监局、住建局、消防部门负责治理。

10.对校外培训机构在食品、公共卫生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其它相关部门配合治理。

11.中小学校负责开展专项治理在线调查工作,全面普查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12.对校外机构在整治过程中,涉及法律相关问题,由法制办牵头,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工作,其它相关部门配合治理。

13.集中整治阶段由区镇(街道)、公安、城管部门配合治理。

1.全面部署阶段(2018年5月中下旬)。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行动市级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召开全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明确治理任务、职责和整改要求。各区镇(街道)也要召开相应会议,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反映渠道,积极稳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2.排查摸底阶段(2018年6月8日前)。一是工作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进行排摸、分类、登记、造册(见附件1-1—1-5),重点排查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竟赛组织、招生宣传等情况,确保底数精准、问题查明、建档完善,为分类处置奠定基础。二是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排查,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的利益联系。三是各中小学对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全面普查登记,详细了解每一名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科目、时长、费用等情况。三是摸排情况汇总与上报。2018年6月8日前,完成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摸底和信息上报工作。(1)区镇(街道)“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通过排查摸底,将本区域的“统计表”( 附件2)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2)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各区镇(街道)“统计表”以及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的“统计表”,汇总形成市《统计表》(附件 2)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调查汇总表》(附件 3),报苏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对没有排查到的培训机构,可以通过“苏州教育”微信“微服务”菜单中“在线调查”进行自主申报。

3.集中整改阶段(2018年11月15日前)。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集中进行整治,发放整改通知书,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该停办的停办,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补办证照的限期补办,集中整治任务完成时,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公布《白名单》和《黑名单》。

4.专项督促和检查阶段(2019年5月底前)。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查。各区镇(街道)要将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市教育局,教育局也将我市进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1.强化责任意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具体职能科室及具体工作人员,同时抓紧部署实施,积极稳妥推进专项治理,务求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电视、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此次专项治理的目的和要求,督促培训机构自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努力创设更广泛的成长空间,同时畅通群众反映情况渠道,公布部门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3.建立联动机制。在集中整治阶段,教育部门要牵头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例会,针对难点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把握时序进度。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社会高度关注,工作千头万绪。各区镇(街道)、部门和各中小学要按照本工作方案,按时序进度稳步推进,5月30日前各中小学完成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在线调查工作。6月7日前各部门将《太仓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联系电话:53549665,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6月10日前市教育局将《太仓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调查汇总表》(附件3)报苏州市教育局。11月15日前在基本完成集中整治任务,教育部门牵头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巩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公布《白名单》和《黑名单》,并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专项督导检查。

推荐严禁酒驾大讨论心得体会总结五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循执行。

第一条承租机动车的牌号:

第二条承租期限

承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15天,期间出现的一切机械故障所花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试用期过后,在租赁期间由于甲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故障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保证合同期满时,甲方保证乙方的车容及能够正常行驶。

第三条承租费用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承租费用,不足满月的以实际使用天数计息。甲方于每月的10日下午按时支付乙方租赁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甲方在承租期内对车辆具有完整自主的使用权限。甲方负责使用期间的加油费、日常保养费。甲方承担在车辆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违章的各项罚款。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的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行。

2、乙方自行承担车辆每年的车检费、保险费等。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乙方承担在车辆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违章的各项罚款。

3、合同期满,乙方有权利自行处理车辆,如双方需要续约,在重新商定后签定合同。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承租期满,甲方应完整的把车辆退还给乙方,如有损坏,应承担一切维修费用,如因司机驾驶问题造成车辆损毁的,由司机承担费用。

2、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租金,如有拖欠,每日按租金的1%支付乙方滞纳金。

3、如因甲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意外造成车损人伤,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甲方承租期间如有车辆丢失,甲方照价赔偿乙方损失。承租期间甲方如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缴纳保险等,造成对车辆进行罚款的,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如合同期未满,甲方想解除合同,需赔偿乙方现金5000元整。

2、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想解除合同,需赔偿甲方现金5000元整。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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