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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学党史话感悟心得体会和方法 公安部学党史话感悟(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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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学党史话感悟心得体会和方法 公安部学党史话感悟(九篇)
2023-01-05 04:28:49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公安学党史话感悟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服务大局,攻坚克难,当好平安建设“排头兵”

xxxx同志时刻谨记职责,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至高位置,对党和人民忠诚、对公安工作热诚。在领导岗位上,他从来没有一点“官腔”,总是俯下身子,干在一线,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一心扑在工作上,处处发挥一名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工作中,xxxx总能边学、边用、边思考,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学科技、学管理,既做指挥员,又做战斗员,脚踏实地,以身作则,带领民警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把学习和思考做到有机结合,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提高,见微知著,审时度势,努力提高了分析辨别能力和认识问题的能力,并指导自己的业务工作。二是兢兢业业,干好工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他在工作中处处以大局为重,积极主动地当好配角,协调好各方面工作。同时,从全局着眼,从小处着手,深入工作一线,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公安工作形势及其发展趋势,研究业务工作、队伍建设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提高对事物的洞察力、预见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把握本质和规律,抓住主要矛盾,提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特别是在xxxx市维稳处突的一线,他总是冲锋在第一线,被当事人抓伤,仍因人因事而为,有策略讲方法,使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开拓创新,勇以进取。工作中敢创新,敢闯敢冒,敢为人先;会创新,坚持吃透上情和摸清下情相结合,继承、借鉴和发展创新相结合,领导个人努力和发挥群众作用相结合,善于在创新中解决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开创新局面。xxxx年以来,xxxx具体负责xxxx市公安局按照“做精机关、做强基层,多警合一、一警多能”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将交警、巡警、派出所“三警合一”的改革思路,强力推进了警务机制改革,把机关警力向一线倾斜,把警种职能进行有机整合,降低了警务运行成本,盘活了警力资源,提升了警务运行整体效能,并做为特色在省、襄阳市推广。

机制管理,以警为本,打造能征善战“精锐师”

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坚持以工作绩效公正评价,是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持久动力。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坚持以工作绩效公正评价民警,并根据考核结果,正确地实施奖惩激励,才能使民警的自身价值得到认可,激发出他们的价值归属感。一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地抓落实。在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和局党委部署的工作时,xxxx同志首先是研究好上级工作要求,吃透精神;其次是根据自已管辖的实际情况,实出工作重点,分步推进予以实施;最后是找出本单位的工作优势,把工作落实到位,创出特色。在分管治安管理工作按照“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的要求,从抓基础管理入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危爆物品的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绝对安全。二是目标管理,明确职责求细化。他积极建议从精细化管理入手,出台了内部管理规范,从内务到业务明确了各项要求,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制定《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和《工作经费划拨与绩效挂钩标准》,使每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标准明确、检查考核手段明确,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评先评优挂钩,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调动了民警的主动性、积极性。通过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以制度管队伍,走依法治警之路,从而推动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争先进位。三是强化督办,做到一抓到底。首先是建立有效的督办制,指定专人负责查办;其次是在执行中及时协调,强化抓落实的活力。最后是建立完善的考核制,把临时性重点工作和各项常规业务工作全面纳入的考核项目中。推行局月例会和治月检查季考评月通报年评比制度,以制度管理,强化落实,有力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配合有力,严于自律,勇当执法为民“领头雁”

在xxxx的时间表上,从没有节假日,一年365天,每天都有他忙碌的身影。xxxx工作时可以连续几夜不睡,也不知疲倦,常年超负荷、连轴转的工作,导致他过度疲劳,家人及战友都劝他在家中静养休息,但他都以工作忙为由婉言谢绝。打击犯罪、服务群众、保障安全的重担使他不能有丝毫松懈。一是当好助手。作为一名副局长,他十分清楚自己的职责就是要协助单位主官抓队伍促业务,因而在平时总是不等不靠,总是能有意识的与民警交谈,与所处人员交流,掌握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收集他们对管理对工作的想法意见,从中发现队伍管理和公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然后及时向单位主官反馈,并提出自己的观点以供参考。二是配合有力。在与局党委成员的关系处理上,他们相互尊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遇事多通气、多交流、多换位思考,合理分工,各司其职,相互补台不拆台。在与分管大队领导的关系处理上,让他们有足够的空间抓好工作,既放手让他们干工作,同时适时进行扶持,主动发现不足,查漏补缺。当他们工作遇到困难,特别是与民警之间出现不和谐音符时,他主动出面解释、调和,在关心业务工作成效的同时,更多地关注他们在队伍中的威信。三是严于自律。作为副局长,社会上想和他“交朋友”、“拉关系”的人很多。办案过程中,也有很多人通过宴请、送钱物等形式说情。在金钱和利益面前,xxxx始终廉洁奉公,刚正不阿,执法如山,自觉带头抵御不正之风。他经常教育民警:“干我们这一行,上要对得起头顶的警徽,下要对得起生我们养我们的这块土地和人民!”在糖衣炮弹面前,xxxx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他经常说的话是说:“我是执法者,不严格执法,就等于违法。”

在磨砺中前行,在挑战中迸发。xxxx,这位公安骁将,从当年朝气蓬勃到如今的成熟稳重,从当年的意气风发到如今的无怨无悔,几番风风雨雨,多少潮涨潮落,他仍然地扎根在这片眷念的沃土,继续用他的执着、坚韧和忠诚,诠释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谱写着一个又一个精彩华章。

局长述职报告 | 副局长述职报告

局长述职报告 | 副局长述职报告

对于公安学党史话感悟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对于公安学党史话感悟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的主要目的就是听取大家对我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公安队伍顽瘴痼疾、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进理解、化解矛盾、赢得支持,进一步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现在我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全面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结合实际制定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党委班子“坚持政治高于一切”,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的基本方针不动摇,切实铸牢忠诚警魂,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集中学习存在提纲式领学现象,个人自学存在针对性选学情况,学习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对新思想、新理念领悟不够深刻。二是从严治警责任仍需压实。队伍中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市局党委对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管警的责任还没有完全压紧压实。

(二)在精神状态方面。党委班子坚持“固本强基求突破、实战能力求提升、警务创新求实效、公安事业谋发展”,公安在全省公安机关绩效考核中实现了从三等奖到二等奖、再到连续三年一等奖的赶超跨越。但对照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仍然存在三个差距:一是推动落实有差距。对一些重点工作,没有以“钉钉子”的精神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比如,在落实市委出台的警员职务晋升“退一补一”政策上,虽然反复研究、多次督导,但仍有3个县级公安机关没有落实。二是改革创新有差距。“双十大改革项目”虽取得明显成效,但没有形成服务监督中心这样有影响力、成为全省标准的品牌,公安改革整体排名由全省第一名下滑至全省第六名。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党委班子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但仔细对照中纪委指出的“4个方面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虽然“大调研”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荣获全省重点课题调研二等奖,但围绕公安转型发展广泛调研、深入调研上还需加强,对如何推进“三大转型”“四个方面转变”还没有系统完善的理论成果。二是全面厉行节约不够。举办一些大型活动,为追求最佳效果,在成本控制上没有精打细算,有一定浪费现象。

(四)在为民情怀方面。党委班子坚持“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执法公信力为导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体的新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三个短板:一是脱贫攻坚有短板。虽然联系帮扶的xx区xx村成功摘帽,但在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文化水平等方面做得不够,对个别贫困群众依赖组织帮扶、生产技术缺乏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二是打击防范有短板。虽然取得了“打击翻番、发案减半”的整体成效,但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逐年上升,给群众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三是服务群众有短板。虽然“放管服”改革走在全省公安机关前列,但“网上办”整体水平不高,“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没有实现全覆盖。

针对查摆出来的上述问题和表现,党委班子坚持从灵魂深处深挖思想根源,深入剖析原因:

一是放松了党性修养的锤炼。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党性锻炼应是伴随一生的必修课。结合全面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反思,我们有的班子成员没有经常对照《党章》、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标准、对照先进人物找差距,有的在落实双重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上,没有按规定做到位,没有把党内政治生活这个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有力武器”用好。

二是放松了宗旨意识的强化。公安机关的最大工作是群众工作,最大基础是群众基础。党委班子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但是班子成员大都长期在机关工作,主动深入群众较少,主动公开、主动沟通不够,在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拓展为民服务的领域和渠道上不够深入。这说明,我们在为民服务、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还需持续加力,久久为功。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们将立说立行,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力整改:

(一)坚定政治担当,在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上抓整改。

一是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带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确保全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决打造最强信念。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化忠诚、宗旨、法治、纪律“四项教育”活动,切实打牢全警对党忠诚的政治信念,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坚守纪律规矩红线。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践行党章和《准则》《条例》,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增强纪律自觉,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法纪法规、警纪警规,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不逾底线、不触红线、不碰高压线。

(二)坚定责任担当,在强化严以律己、建设过硬队伍上抓整改。

一是加强自我约束净化。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堤坝,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带头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二是加强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市局党委的主体责任,列出党委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明确任务时间表,完善工作机制,一项一项抓落实,充分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发挥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是加强锻造四讲铁军。坚持把“带出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作为工作的最高追求”,以“强能力、强作风、强执行,创满意”为内容的“三强一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狠抓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作风塑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工作,全力锻造讲政治、讲规矩、讲担当、讲自觉的公安铁军。

对于公安学党史话感悟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近日,市公安局组织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安排部署会,会议组织集中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热潮,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讲话精神;

宣读并下发了《xx市公安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方案》。通过学习深入查找我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改进努力方向与整改措施,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

一是存在安于现状、进取意识不强的倾向。工作中不能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开拓创新少,墨守成规多,缺乏创造性地推进系统服务工作举措。如:平时服务全局意识不强,不能很好地站在全局角度谋划思考自身工作,也没有立足自身实际来有效服务全局;还存在惯性思维,工作中习惯“按部就班”,“差不多就行”,存在为了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的现象,没有切实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二是缺乏主动担当的意识。作为一所领导担当意识不强,该拍板的不拍板,该推进的不推进,怕担责任,怕冒风险,不敢大胆突破。

(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能够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坚决抵制“围猎”腐蚀等各种不正之风。但是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还不够坚定自觉。一是规矩意识还有待提升。有的事情不能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八小时以内”自我约束严格,但“八小时以外”自我要求有时却不严谨。如出现过曾经共事过的同事、朋友偶尔邀请吃饭叙旧,虽有推辞,但不够坚决,有时也就去了。

(三)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政治学习不够深入。突出表现为思想上重视不足,制度上没有很好的落实,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不够。有些集中学习流于形式、浮在面上,实际质量不高;

理论与实际相脱节,学习领会仅停留在认识层面,没有真正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落实制度不力。有些工作事先严格布置、细致要求,但事中事后监督流于形式,对没有按时完成或按要求完成的人员没有提出严格批评;

工作中缺乏效率观念,紧一阵松一阵,比较拖拉,比如在各种节点或敏感期间能严格要求下属,但是过了这段时间以后就比较松懈。还有些制度停留在纸上,跟踪落实不到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官僚主义方面:作为基层派出所负责人,不同程度沾染了一些“机关病”。如安排工作指令性多,与民警协商不够,有时布置工作任务太主观,没有充分体谅民警任务重、工作量大的难处,今天安排的事情明天就要结果,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

(一)针对前面查找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理想信念没有在心底牢牢生根。

作为派出所所长,总觉得只要以实干为本,只要扑下身子埋头苦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年底考核取得好成绩,就会得到大家的认可。其实更主要的是理论学习不到位,没有把学习作为增强本领提升素质的主要途径,没有把学习摆在首位,学习效果不明显、不扎实,学习很多时候停留在学过的层面上,导致自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要求不能活学活用。开拓进取精神不足,缺乏迎难而上开创新局面的干劲和勇气(二)工作标准不够严格,有时放松对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特别是遇到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任务,降低了工作标准,攻坚克难难的举措不够。

工作中缺乏力度,工作中习惯于上面的部署,机械式执行,上级部门和领导安排什么就干什么,不能主动出击,不能创新工作。

(一)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通过不断加强学习领会,把理想信念印在思想深处,切实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时刻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另一方面,不断锤炼党性意识,增强党性修养。时刻牢记、经常反思,对照先进模范人物,查找思想上的差距和不足。

(三)强化自我约束,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作为派出所所长要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的有关纪律,学习研究好《准则》和《条例》,坚持勤俭节约;

始终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顶得住人情、管得住小节,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己;

进一步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管好配偶、子女和所内全体民警,为他们树立模范榜样。

以上对照检查,可能查得不够全面、不够准确,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也不一定全面到位,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自查,端正态度,加强学习,履职尽责,担当实干,以身作则,严格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公安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作风保证。

对于公安学党史话感悟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我于xx年x月由xxx派出所调入分局xx处,任外勤民警,负责xxx科技园区xx个企业单位。xx年在分局党委、xx处领导的领导下,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抓基层、大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中心,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负责单位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以 执法为民、争创一流 的标准为指导,珍惜职业,把握人生,遵法守纪。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严格坚持依规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严格坚持依法监督检查,严格坚持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从而,促进了管辖单位的整体防范水平,较好的完成了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一年中能够认真遵守和执行公安民警和公安工作纪律,无违法违纪、群众和管辖单位投诉。下面从五个方面汇报如下:

xx年在对单位的管理和防范工作上,我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坚持依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 单位负责,政府监管 的内保工作新机制,围绕以防为主,实现 双无 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与单位签定治安目标责任书,落实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单位部门领导和各层人员的治安管理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责任。做到了责任制的普遍签定。二是建立健全制定完善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了制度建立与单位人、才、物管理相适应。三是强化单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安全管理。做到了值班巡逻力量落实,重点部位 三铁一器 安装使用落实。xx个单位安装了电视监控设施,xx个单位安装了周界报警系统。四是加强档案建设,明确保卫重点,搞好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完成了xx个单位保卫档案的建立。

在狠抓治安目标责任制落实的同时,我注意把规范单位治安防范管理,促进防范措施落实,作为责任单位管理的突破口,积极展开执法监督、检查,做到了依规、依法进行检查,把检查的过程作为宣传法规,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促进防范措施落实的重要手段,使单位治安防范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全年保持经常深入管辖单位检查指导单位保卫工作,掌握单位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处置和上报,注意搜集相关信息。全年搜集、编写上报信息xx份;检查指导单位保卫工作xxx余天,填写安全检查记录xxx余份,填写限期改正和隐患整改通知xx份。对管辖单位聘用保安进行了调查,清除了xxx个单位的非正规保安xx人,规范了管辖单位保安使用聘用工作。

行政处罚是国家赋予公安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单位及公民利益的有效手段,但这种职权并非警察个人所有,他应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公众。作为警察,我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做到坚持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xx年办理行政处罚程序案件xx起,罚款xxxx元。占全处罚款总额的40.5。为了强化管辖单位的管理与防范,今年对自己直接管辖的两个单位发生案件的单位进行了处罚,罚款xxxx元。占罚款总额的25。在办理处罚案件上,均能准确的试用法规,做到证据充分,裁量准确,程序合法,xx起程序处罚案件卷上报内保局法制科未因存在问题被扣分。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得到了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处罚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责任单位能否作到防范到位,措施落实,不发生案件和事故,实现 双无 单位工作目标,关键在民警的责任意识。在此问题上我认为作为外勤民警应有着十分清楚的认识。对领导布置的工作,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做到不拖、不推。在对分管的科技园区的xx多个单位我能够作到尽职尽责,主动自觉的深入单位,逐单位的进行走访和检查。为了强化单位值班、巡逻人员的责任,我常利用值班进行夜间检查,发现巡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单位领导进行沟通,提出防范管理要求和意见。xxx年x月xxxx厂有限公司保卫处xx处长报告,单位巡逻人员发现有人夜间多次跳入厂内企图盗窃公司物品,报警后因没有直接证据,无法进行打击,经与xx处长研究,部署公司保安蹲守,在x月x日凌晨3时10分将正在实施盗窃的犯罪分子抓获,经xxx所和刑警审查破获了一个作案xx起的x人盗窃、抢劫、伤害团伙。

作为一名外勤经保民警,在社会变革,知识不断更新的年代,只有注意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才能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要求。因此,自己是注意自身的学习的,以新的知识武装自己。尊法守纪。今年注重加强了对xx法律法规和xx相关业务的学习,在xx局组织的业务比赛考试中跃进标兵行列。在分局开展的 珍惜职业,把握人生 的主题教育活动中,能够积极参加学习,领会党委进行教育的用心和内涵,静心心思考检查自己。对待工作认真、严肃、细致。今年完成了领导交给的《xx年xx处工作思路》、《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现状与对策》、《企业贯彻落实条例典型》等材料的撰写,共xxxxx余字。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公安xx工作的要求,在创造性的进行工作上思想不解放,观念上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新形势;面对日趋复杂的治安形势,在对单位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中,缺乏新的招数和办法;在对管辖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上,还存在软的问题;作为一名警察业务还不全面,整体素质还须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构件和谐社会,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根据自己一年的工作,我申请公务员考核评定称职,请领导和各位同人评议。

谢谢大家!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对于公安学党史话感悟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我叫赵建明,男,生于1965年04月,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为铅山县森林公安局鹅湖山派出所负责人,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

在主持工作期间,本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求真务实,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认真扎实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立足开展好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为核心,扎实推进各项森林公安工作的开展,强抓个人政治理论水平、警务技能提高,严抓派出所队伍管理、训练、勤务等各项工作。通过抓教育、严制度、强监督,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本人2017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执行情况述职述廉如下:

本人带领全所民警深入学习细化《 民警察法 》 人民警察行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廉政准则》、公安部《五条禁令》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纪律作风等各方面的教育,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政治防线。通过警示教育等活动,对新时期加强反腐倡廉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意识、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思想更趋牢固。

1、在实际工作中,我充分发挥自身作用,自觉发挥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坚持值班制度,组织学习执勤条令,切实增强各类人员执勤意识。

2、严格管理,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领导,我始终能够从大局着眼,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坚决服从和落实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抓好队伍建设,做到抓队伍促工作。

3、结合岗位实际,不断优化队伍整体形象。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一个窗口,我们始终以服务群众与维护辖区治安为已任,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断优化队伍的整体形象,转变作风。

1、恪尽职守,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 主持工作期间,本人自觉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道德自律要求和党政纪律条例要求来约束自己,严以律已,廉洁奉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县局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管好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做到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友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私利,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不徇私枉法。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财物收支上始终坚持开源节流,坚持精打细算。2017年来,未发生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活动。

2、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的关键所在,要创出一流的公安业绩,必须带出一流的公安队伍。做到:一是加强经常性的学习教育,筑严民警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队伍的思想稳定,激发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二是开展经常性的民警一人一事思想政治教育,把握民警的思想脉博;三是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四是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继续推行警民联系服务卡,公开警务内容、服务范围和 承诺事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监督和批评。 主持工作期间,本人在上级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展望2018年,任重而道远,我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要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他们排忧解难,多办好事实事。

对于公安学党史话感悟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各位领导、同志们:

本人xxx,男,xx岁,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xxxx年参加工作,现任xx市公安局xx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xx和xx工作。2011年以来,在镇委、镇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室所队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狠抓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拓进取,扎实勤奋工作,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和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改进工作作风、明确工作目标、解决思想误区、提高决策水平的有力武器。20xx年,我在工作繁忙之余,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同时,积极倡导以各种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活动,将之作为抓好民警队伍建设的重要方法,在民警队伍中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意识,执政为民、立警为公的大局意识,牢记公安机关三大历史责任,从而为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打牢了坚实的思想基础。通过学习,我的政治思想素质得到了一定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作为分局副局长,按照“四个服从”的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我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积极主动配合局领导抓好全局工作,自觉维护分局领导的权威,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我的主要做法:一是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对集体形成的决定,坚决予以执行,绝不搞“一言堂”;二是在贯彻执行分局领导决定的过程中,能够从实际出发,不搞主观意志,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互通情况,交换意见,使班子成员感到有权有责;三是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上,始终把党的利益作为自己思想和行动上的最高准则,在执行分局领导集体决定时,不搞实用主义,坚决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立场上,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四是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对分局里的重大事项,如:基础建设、人事调整、评功受奖等,均尊重集体决定,努力使分局领导成为一个有凝聚力、向心力的班子,团结奋进的班子。

       今年以来,工作上我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在分管的xx和xx中,大力加强民警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手抓好业务岗位练兵,一手抓紧政治思想学习,确保队伍不断地向勤政爱民、廉政高效发展,为顺利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打好坚定的基础。

(一)开拓进取,大力开展分管工作

今年以来,我紧密配合分局其他领导,紧紧围绕“平安xx、幸福xx”的目标,以“平安大运”为主线,以维护我镇农村社会稳定为己任,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其中成功处置了xxx上访案、xxx案中案、xxx系列事件,破获xxx案等,为维护我镇的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对于我分管的xx、xx工作,我严格监督,力争从源头上杜绝错误的发生;加强监督,促使每位成员不断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大力支持,只要是用于业务建设等方面的合理的需求,尽可能的予以满足。

(二)狠抓队伍,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我分管的xx和xx工作,直接面对和接触广大群众,因此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工作态度以及工作质量的好坏都将会直接影响到公安队伍的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性和整体形象。因此,我以强化队伍思想管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狠抓成员的理想信念教育、狠抓廉政教育、狠抓先进典型教育等。现今,xx和xx工作更加积极了,办事效率更高了,服务态度更好了,群众满意度提升了,各工作人员都在工作、生活中自觉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

(三)严于律己,争做勤政廉政表率

作为一名副局长,我时刻不忘在工作、生活等方面作出表率。坚持以自律为本,以廉洁从政为起点,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在具体的工作和生活中自我约束,自觉接受上级领导、人民群众以及广大民警的监督,自觉遵守各种社会规范和国家法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利观,从严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在廉政建设方面本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对待钱物上不贪不占;在对待权力上不以权谋私;在对待名利上淡名轻利;在纪律上令行禁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虽然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不足。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决心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开拓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勤奋实干,为全局树立求真务实的榜样;精诚团结,做到以大局为重,求同存异,维护班子的团结;公道正派,在工作中,做到与人为善,任人为贤;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分管工作,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公正清廉”的优秀队伍,力争使分局的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对于公安学党史话感悟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根据《全县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攻坚战方案》通知要求,现将我大队开展队伍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1. 学习《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广西公安机关禁酒规定》、《全国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广西公安机关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机制》等文件精神。

2. 谈话了解全体民警辅警当前的学习状况、思想状况、队伍建设状况,严格要求全体民警辅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队伍不出事。

经过排查,大队民警8人,警务辅助人员8人,政治思想稳定、没有发现苗头性问题。

一是全体民警、辅警要加强对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的重视程度,严格落实民警、辅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纪律要求,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二是全体民警、辅警要严肃对待,保持敏感度,严格按照教育整顿要求落实好每一项工作,切实将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于业务工作同步前进,取得实效。

三是提高为群众服务的热情和效率,增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特别是出入境、户政窗口工作等方面的满意度,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形象。

对于公安学党史话感悟心得体会和方法九

 我自2011年底加入公安队伍以来,日日聆听党的教育,不断成长,也承蒙组织和领导的关怀,让我逐渐完成一个普通老百姓向人民警察的蜕变,也在心中默默立下誓言,不怕牺牲,不怕困难,听党话,跟党走,为了光荣的人民警察事业,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

   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区局多次组织民警、文员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也在学习中不断的自我提升,不断的学习先进的政治理论用以武装自己的头脑,丰富自己的政治视野,同时,也不断的自我剖析,找准自身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之处,加以整改,并明确今后工作和学习的重心,以便更好的投身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

   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我深刻地感受到,自己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还缺乏足够的敏锐性和洞察力,还没有把握住一种时不我待的危机感和一种奋不顾身的使命感。观察、分析问题还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很好的运用党的先进思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缺少政治的眼光,没有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在政治学习过程中,流于形式,死搬硬套,使自己对党的先进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党的先进理论知识的指导性,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学习过后也没有深入领会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2、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实不到位。

   没能很好的落实自始至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时候对待人民群众没有做到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和最真诚的服务,尤其表现在遇到人民群众不支持、不理解的时候,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便有所变化,有时工作较多、较忙时,为人民群众办事的服务质量、水平也会有所下降,以至于时间一长,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也逐渐淡化。现在反思自己,实在是有违当初的誓言和警徽下的宣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警察的宗旨,而我却没有坚持好这一信念,在工作的劳累中,松懈了为人民服务,在群众不理解时,更要用百分之百的热情感化每一位群众,让警民更加和谐,也能良好的保持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3、业务能力不够过硬,业务知识不够钻研。

   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与完成领带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不勤于动脑筋,只会捡前辈的现成,或者完全请示领导,根据领导指示说一步走一步,缺乏主观能动性。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也不够用心,理论知识学习过后,也没有加强领会、吃透,在工作中又无法正确运用,学而不习。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要么只能求教于人,要么就是能拖就拖,今天不行,明天总能行,对待问题采取逃避的态度,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而不是努力的思考寻找解决问题对策方法,工作中缺乏自信心,缺乏刻苦钻研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工作没有方向,比较盲目。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工作时间一长,没有新鲜事物出现,会有一种厌倦的情绪产生,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寻找捷径,不喜欢花时间和精力把每一件工作做到最好。有时甚至会有少做事反而少担责的负面思想。也不够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一遇到困难就会产生为难情绪,工作能力也不够强。

   1、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增强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意识,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将理论思想学习很好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踏踏实实做事,本本分分做人。

   2、加强自我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地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和警务知识,使自己的头脑不断丰富,业务水平也不断提高,干一行爱一行,更加虚心的向前辈和身边同志学习,进而更好的在工作中做到为人民服务。

   3、经常性、自觉性的自我剖析,自我审视,不断地找到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一一加以解决,这样才能不断的成长、成熟,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的听党话、更党走,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

   以上是我的自己剖析材料,不到和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我一定会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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