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培训机构主管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 培训机构主管工作总结(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5 04:57:40 页码:11
培训机构主管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 培训机构主管工作总结(三篇)
2023-01-05 04:57:40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培训机构主管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我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xx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xx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等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20xx〕11号)、《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x编〔20xx〕2号)等上级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个一”标准,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落实编制前置审核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使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保证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执行。同时,我们还加强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利用编委会、编办学习会议、有关业务布置会等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相关人员了解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

(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办发〔20xx〕26号)精神,我县20xx年底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机构改革方案,分别提交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到突出的位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改善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加强职能整合,科学设置机构,构建精干高效的县政府组织体系。将县卫生局、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在县经委挂牌的科技局独立出来,设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整合后,县政府工作部门仍为24个,不超过上级规定的机构限额。卫计委等单位在改革后认真落实改革精神,加强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机构运转状况良好。

(二)深入推进县乡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电〔20xx〕47号)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试点的通知》(亳政办秘〔20xx〕7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先后启动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两单”制度建设工作。5月底,又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县乡两级“四项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将权力事项细分,达到颗粒化,便于网上办理。在工作中,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各单位具办人员和参与审核人员,通过召开会议以会代训、邀请专家专门培训、编印相关资料等方式,加强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权责清单的含义、编制要求及工作方法。二是加强人员管理。要求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与本单位工作脱钩,确保全身心投入到两单的集中审核工作中来。实行请销假制度和责任包保制度。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统一审核口径,做到统一要求,统一行动。严格审核流程,按照“三上三下”审核机制操作,要求各审核人员在审核全过程与被审核单位零距离对接。四是加强指导督促。要求工作人员对所负责的单位加强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在要求时限内,我县顺利完成县乡权责清单的编审工作,权力事项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我县根据省政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xx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做好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接、放、管”。

结合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对上级政府及部门下放到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到位。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规范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上级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县相应的权力事项也相应取消。对于上级政府要求取消或转为其他事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红头文件设定、一些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事项,也相应取消或转为其他权力类型。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加强事业单位职责整合,对职责相近、事权消失、职责弱化的事业单位进行合并或撤销,优化机构设置,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机构的职能作用。20xx年,主要就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职责、畜牧兽医和水产职责、农业执法职责等进行整合,综合设置相关机构。二是根据省编办《关于加快事业单位类别批复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151号)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批复工作,先期批复单位239个,编制占比为85%。主要是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教育、卫生、文化系统单位和乡镇站所等属性明确的单位,其余单位下步根据情况适时予以批复。

(一)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落实人员只减不增要求。我县认真落实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现有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加强新进人员的审核把关,凡超编、满编单位一律不得新招录人员,空编单位进人按计划分批次进行,确保急需人才的使用需求。在工作中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库,实时监控单位人员变化,杜绝超编进人,切实加强人员编制的管理,确保实现本届xx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截至20xx年底,我县行政、事业编制均不超过省核定的编制数额,实有人员也未超过20xx年底数。

(二)严控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增加。我县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有增有减”的要求,按照规定设置机构,加强编制管理,以制度管编用编。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对一些单位提出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请认真研究,凡无上级明文规定、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一律不受理、不上会,确需增加的要依据充分且工作需要。二是规范出入编管理,落实用编前置审核制度。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把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时,一律先进行编制审核,未经审核的不予办理调配手续。三是加强职数管理。认真执行职数管理规定,领导职数的配置均按上级明文规定进行,职数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总量以内。保证了全县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不新增超编人员。

20xx年,我县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上,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我县机构数和编制数与上年相比均未超过上年的底数,不存在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调整编制和增设领导职数情况,也不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没有违反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行为。

2022培训机构主管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用人单位(甲方):厦门沃润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清扬

聘用人(乙方):王琴

性别:女民族:汉出生: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招聘任用乙方为行政主管。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一年。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 20--年 05 月 01 日起,至 20--年 07 月 01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2 个月,自 20--年 05 月01 日起,至 20--年 06 月 30 日止。

三、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责:

(一)负责沃润森科技教育有限公司旗下教育品牌,沃润森教育培训项目的行政及市场事务管理;

(二)组织协助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责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四)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五)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合同期间,不得从事同行业兼职行为。

(七)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七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500元/月;正式聘用期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800元/月。每月13日为当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次月的工资发放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全部工资报酬。

第八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乙方正式聘用期内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课时费+奖金,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800元/月。

第九条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工资调整标准不受第八条约束。

第十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一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结束;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四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八)泄露商业机密的(包括单不限于:学生信息,资金状况,收支信息等)。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六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十八条 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双方按约定支付乙方报酬。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条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乙方一个月的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从学校获得的总收入的平均数),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独立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2022培训机构主管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一、政治思想方面。本人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能认真学习党的章程,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始终能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是非分明,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团结,能够和各民族同志一道积极工作,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遵守局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能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能积极按照局党组和支部提出的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要求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秉公执法,廉洁奉公。被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领导小组评为先进个人。文秘114版权所有

  在工作和生活中,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积极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尽心尽责,任劳任怨;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一)、强化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年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与副队长认真研究,不断磋商,加强沟通,共同努力,狠抓案件的查办力度,以查处违法违章案件为重点,以打假、“红盾护农”为中心,以关心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的商品为切入点,深化市场巡查制与“片区管理”相结合的动态监管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治理35项。

截止目前,大队共办理各类案件70件,结案61件,案值371.8万元,罚没款35.86万元。万元以上的案件41件。(全州共查处违法违章案件886件,案值7765.3万元,罚没款110.36万元,入库85.48万元。其中:万元以上大要案329件,占案件总数的37.13)。

1、加强节日市场检查。加大对三节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经过全系统两个多月的整治,我州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其中查处制售假冒“五粮液”、“小白杨”酒窝点2处、侵犯“五粮液”商标系列案15件,查处侵犯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2起,食品商标专用权案件2起,其他案件4件。没收假冒“五粮液”351瓶,假冒精品“伊力特”74瓶、假冒“伊力老窖”30瓶、假冒“小白杨”146箱、“白杨特曲”等16箱,假冒“中华”香烟、假冒“一支笔”香烟52条

2、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市场繁荣稳定。自乌鲁木齐、和田等地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我们迅速下发了博州工商[2006](125)号《关于认真做好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完善信息报告制度,突出信息预警作用,实行“零”报告制度。截止目前我州现有综合市场、集贸点(有禽类及其产品交易)35个,全州现有禽类零售经营个体工商户70户,养殖经营户126户。目前博乐市个别市场因无货源已停止活禽交易。在此次防控禽流感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局共出动检查车辆136车次,执法人员206人次,检查市场35个,经营户864户次,检查活禽交易量3万只,蛋类6832公斤,金额13.64万元。未发现禽流感疫情,无假冒伪劣禽流感疫苗。

3、认真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和密度,认真受理农民和企业的投诉与举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消除坑农害农隐患,对市场检查中发现和消费者举报的大要案件线索,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从源头上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打击力度,据统计,在今年春季“红盾护农行动”中,仅大队就下乡126次,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2起。(全州检查农资经营户526户(次),检查化肥98002.3吨、种子1950吨。查处农资案件49起,案值310.51万元,罚没款26.48万元.捣毁制售假种子窝点1个,查处假小麦种子41.3吨、伪造种子标签棉种46吨、玉米种子5吨、无标识袋装小麦种子1.4吨,查处不合格“阿狮牌”磷酸三铵复合肥60吨,无标识袋装小麦种子1吨。)假冒农药1020箱,取缔无照经营农资案5件,对无分销代理证的3家经营网点予以取缔。没收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飞铃牌40乙烯利水剂1592瓶,依法查处加工和销售未经检验拖拉机牵引拖斗1起,对11家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户和14家管理不规范、无明码标价的农机配件经营户提出预警。同时,在法定检测机构的配合下,组织县市局对85家农资经营单位销售的种子、化肥和农机进行了监测,抽检化肥7个批次,种子样品62个、农用地膜4个批次,对3份不合格样品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震慑了不法分子,树立了工商机关“红盾护农”的良好形象,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4、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继续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问题,特别是当前学生、下岗职工受骗参与传销活动增多的新情况,会同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和布置。切实加强对诱骗学生、下岗职工等群体参与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的打击、防范工作,深挖传销和变相传销组织,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1-8月我系统查获1起从事“安利”产品及1起利用“互联网”采取多层次网络方式营销产品的传销案件,对涉案的6名当事人作出了责令改正及罚款人民币2956的行政处罚。制止非法传销集会2次,遣散人员86人次。

5、充分履行职责强化盐业市场监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相关部门互相协作,明确重点对象、重点地区和阶段性重点,严厉打击私盐贩卖活动,坚决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全州工商系统共散发宣传材料5000份,通过各级电台、电视台及报刊宣传盐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0次。出动各级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市场19个,各类盐业经营主体662户,盐业生产企业1家,用盐单位81家,检查食用盐21.79吨、工业盐350公斤、畜牧盐449.5吨、腌菜盐2吨。查扣工业盐80公斤、矿物盐150公斤、无碘盐30公斤;立案查处8件,罚没款1400元,其中:查处私盐案2起,无照经营案4起、非食用盐案一起;共没收违法盐产品16.52吨。对11户无证从事食盐零售的个体经营户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6、开展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近年来,博州交通运输市场发展迅速,从事个体运输行业的人员、车辆迅猛激增。今年,加大对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实行一车一照及“照费验讫”标志管理。一车一照,即对各类从事个体营运车辆实行单车办照办证;“照费验讫”标志管理,即对已办照办证缴费的车辆发放“照费验讫”标志,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下,由经营者将其贴在营运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右上方,缩小了监管对象的范围,有效地节省了人力、物力,从而使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工作更具针对性,减少了盲目性。截止目前我州共有各类客货车辆4264辆(其中客运车辆976辆,货运车辆3288辆),出租车449辆,人力三轮车550辆。已规范登记注册的个体运输车辆总数为1116辆,从业人1144人。下岗人员从事运输240户,减免管理费145089元,减免登记费4800元。2006年收取个体运输管理费65.10万元。查处无照经营运输案8起,案值30.5万元,罚没款7176元。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写出调研文章一篇。

7、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根据自治区工商局新工商传发〔2006〕52号《关于做好“五.一”旅游黄金周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监督执法与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博州工商局根据我州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特点,下发了博州工商[2006]43号《关于做好“五.一”旅游黄金周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了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工商系统共出动车辆28车次,出动人员103人次,共检查从事宾馆、商场等经营主体223家,旅游经营单位18家,检查市场9个,对37家无证照擅自从事照经营经营的摊位责令整改,对1家卫生较差豆腐加工点责令其停业整顿,对3家存在消防隐患的经营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7家无证照从事娱乐服务经营者下发了限期办照通知,检查过期食品20余种,价值300元,对1户擅自涂改食品出厂日期行为立案查处。

8、认真开展打击走私贩私工作。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2006}4号《关于开展走私贩私综合治理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博州工商系统对全州从事经销进口商品企业和个人进行逐一检查,认真核查经营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特别是对大型商场内从事经销进口商品(照相机)经营户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对手机市场进行了专门的清理检查。此次专项整治共出板报3期,张贴标语30条,散发宣传材料300余份,利用3期个私协例会宣传教育会员210余人。出动执法人员261人次,出动车辆88辆次,检查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739户,查处无合法进口手续照相机案件1起,没收走私照相机13部。价值350元,没收无合法进口手续刀片26盒价值28.6元,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全民对反走私贩私意识,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10、开展整治医疗购销及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公字[2006]第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纠正医疗购销及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博州工商局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对全州医疗购销及医疗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出动检查人员98人次,出动检查车次数29辆次,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10家,其中:检查各类药品经营户56户,医院14家,对1户美容院使用绝对化用语发布美容广告行为给予限期改正违章行为及当场拆出广告处理,精河县工商局对2家重点医疗单位发放了“不正当竞争行为调查表”,要求其对自身经营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认真自查。在整顿和规范医疗购销及医疗服务工作中未发现医疗购销中商业贿赂及利用广告等手段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章行为。

11、加大对印刷复制业、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新出联[2006]15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今年我局多次与文化、公安、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组织开展了对娱乐服务、电子游戏、印刷复制业、音像制品、网吧等经营场所的清理整顿。在此专项检查中,共出动执法车辆30辆次,执法人员110人次,检查音像制品、书刊出租经营户185户,检查各类从事印刷复制业经营主体86家(其中:印刷厂12家、打字复印店65家、电脑刻绘4家),网络12家,集贸市场2家。查处无照经营音像制品户1户,案值3000元,罚没款257元。超范围从事影碟经营户1户,依法查扣盗版光碟4840盘,淫秽光碟782张,罚没款821.60元。阿拉山口工商分局吊销3户个体户记。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工商营业执照,立案查处2起无照经营酒吧案,案值12万元,罚款2500元,查处2起“黑网吧”,没收电脑5台、罚款5920元。查扣盗版图书5本(由文化部门处理),责令改正2户。

12、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汽车摩托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关于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汽车摩托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工商〔2006〕58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积极行动,认真部署,全面开展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文秘114版权所有共出动检查人员8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4辆次,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2家,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介机构3家;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经营户94户。对5户超范围(无照)从事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经营户发放了《预警警示通知书》。博州工商局经检大队根据线索,在博乐市健康路北二区查处一销售假冒摩托车经窝点。暂扣其库房内放置的大量散装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发动机、后压包、钢圈等零部件)248件,“双庆”摩托车合格证18份,空白摩托车合格证6份,价值5万余元。没收假冒“双庆”摩托车6辆,罚没款15350元。2006年7月26日,温泉县工商局查处一起超范围经营摩托车案件,案值22650元,罚没款6084.6元。

13、认真做好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强化我州液化气市场监督管理,根据州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自治州液化气市场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制定下发了博州工商[2006]125号《关于加强对液化气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全州范围开展了加强对液化气市场监管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检查液化气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是否有超范围经营的行为;二是各基层所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每周派专人到燃气储备、经营企业蹲点值班,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企业液化气瓶充装环节的倒残、检量和运出严格把关,并建立详细的液化气进出场登记台帐和库存台帐,杜绝缺斤少两的液化气气瓶流入市场。三是杜绝流通领域液化气的缺斤少两问题。各县市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液化气的缺斤少两和防盗瓶塞使用问题的管理。博乐市工商局要求液化气经营企业与送气车辆签订责任书。精河县工商局专门设计制作了100份《精河县工商局液化气质量监测表》,对瓶装液化气从来源到保管、销售、服务、用户情况及空瓶的回收等各环节都作了详细记录,保证监测的顺利实施。五是对液化气经营单位的送气车辆和送货人员进行备案.目前我州共有送气车辆51辆,其中博乐市31辆、精河12辆、温泉8辆。六是认真做好对流通领域液化气质量的抽检工作,并通过媒体将抽检结果进行公示。七是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流通领域液化气缺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接诉必查。

14、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清除文化垃圾,净化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共查处无照经营2件,罚款1190元;会同文化部门收缴各类非法图书、杂志213本,淫秽、盗版光碟175张。

15、严查各类不正当行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行为。共查办仿冒案件6件,查处非法拼装摩托车,假冒商标、假冒他人厂名厂址摩托车案1起,没收假冒摩托车6辆,罚款1.53万元,案值5.49万元。

(二)分片包干,精准定位,建立监管责任机制。在系统全面推行分片包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了四级责任体系,在基层普遍实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定位到岗,落实到人。一是做到分片包干、定岗定责,明确任务、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二是细化标准,明确工作目标,把各项监管指标细化分解,使片区员做到熟悉岗位职责,熟悉具体情况,随时掌握监管对象动态。三是实行量化考核,奖惩挂钩、奖罚分明,做到每月一评,每季一考,以工作业绩评先定优,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干部工作责任心。博乐市工商局对基层工商所干部实行了百分制量化考核,加大分片包干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中的分值,拉大了奖金差距,季度最高奖与最低奖相差750元,充分调动了干部积极性。

(三)继续推行“市场预警制”、“先行赔偿制”。不断深化市场巡查制,完善市场预警制,全面推进市场开办单位先行赔偿制。博州工商系统在全州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商场)开展了“两查三建四规范”活动。“两查”是审查市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核查其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三建”是指建立先行赔偿制度、建立市场退出制度、建立商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制度,“四规范”就是指规范市场主办单位的管理服务行为,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规范广告宣传行为,规范明码标价行为。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博州工商系统“市场预警制”,“先行赔偿制”工作已全面深化,监管方式创新已卓有成效。目前我州已开展“市场预警制”市场25家,“先行赔偿制”市场15家,分别占市场总数的71.4和42.9。

截止目前,今年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35项。

在我队办理的案件中朱秀玲销售假冒五粮液酒案、向前销售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农药案都不同程度的在社会上产生极大反响。通过严格监管,全州无照经营率大幅度下降,市场秩序健康快速良性发展,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一年来,在抓好大队工作的同时,与副队长积极深入基层县市局、工商所指导案件的查办工作。今年以来各县市局、工商所查办案件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拓展。一是采取跟班上岗形式,指导各县市局采取“以案说法”、“案情分析“等形式,加大工商所办案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指导和培训。强化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的可操作性。二是亲自参与办案。与工商所同志加班加点,蹲坑挖源,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并且在案件质量、案件类型上都有实质性突破。

2020年各项工作虽然已全部完成,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党组和局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如在学习方面还不够深入,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因此,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好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规范做出贡献。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当前首要任务,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开创市场管理和经济检查工作新局面。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