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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政策人口问题心得体会及收获 形式政策人口问题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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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政策人口问题心得体会及收获 形式政策人口问题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三篇)
2023-01-05 06:43:54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形式政策人口问题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有实用倾向。学习自觉性还不够,没有能够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存在着工作忙的时候放一放、大项活动密集时停一停的现象;在学习深化上,体现在记笔记、写心得、谈体会多,融入思想、融入工作、指导实践少,组织学习培训有走过场现象。二是组织活动贪大求全。安排活动过于密集,有时忽略了基层承受能力,造成基层和机关加班加点比较疲惫,有时安排活动开展工作追求轰轰烈烈,热热闹闹,有出名挂号情结。有时安排工作脱离实际,确定的目标过高,打肿脸充胖子,吃力费劲不讨好,忽略了自身的承受能力。三是抓工作执行力不够强。抓落实的质量还不高,工作头绪多了有拖拉现象,抓工作的韧劲狠劲还不够。抓眼前的应景的要求急的比较快,抓经常打基础管长远上用力不足。

(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深入调研不够系统。虽然制定了挂钩单位联系制度,但落实的效果不是很好,人少事多的矛盾解决的不好,下基层有就事论事,走马观花现象,到基层听取汇报的多,例行公事的多,面对面沟通谈心少。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少。

二是服务基层不够贴心。开展工作还没有完全从便利基层的角度考虑,为基层办事主要体现在给钱给物,真正关心体贴的少,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不够,尊重群众首创意识,发挥主体作用还不够。三是帮抓基层不够科学。帮抓基层制度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集中、短期的帮带也有,但常态化帮带不够,缺乏计划性、系统性。

(三)享乐主义方面。一是贪图安逸思想滋生了。虽然(单位)福利待遇不高,但相对轻松的环境和清明的氛围,使个别同志向基层看齐的思想淡了,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知不觉产生了安逸思想,看成绩讲优势多,反思问题审视短板少,存在压力不够大、动力不够足,小富即满、小进则安等问题,缺乏强烈的进取意识。二是艰苦奋斗意识淡化了。办公用品存在重复购买、密集配置的问题。“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勤俭持家意识不足了,单位人数不多,但每年消耗的水电、纸张、油墨等数量不少。

(四)奢靡之风方面。一是经费开支把控不够紧。组织活动也想讲点档次、场面和规模,勤俭节约不够,有时候赶进度不讲价钱、追求效果不算细帐。二是接待标准还不能严格执行。为显热情、好面子,接待上还有超规格接待、超人数陪餐现象。三是公务用车还存在私用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论修养有放松。政治理论学习满足于做好“规定动作”,学习深度不够。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把成绩当成“硬指标”,把学习当成“软指标”,对学习的安排部署不够细致、不够严格,缺乏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导致学习效果不好,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二)宗旨意识不够强。有时对待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着重研究的是如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如何获得上级的肯定,不能完全从更好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不能换位思考企业和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导致有些工作开展的效果不够好。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不能与时俱进的提升自己的党性修养,致使党性锻炼未达到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高标准、严要求,因而也就缺乏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的自觉性。

(三)工作作风不扎实。缺乏进取精神,习惯于按老方法、老路子推进工作,开展工作瞻前顾后,缺乏拼劲和锐气,拼搏精神有淡化。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思想,小富即安,小胜即骄,缺乏强烈的争先意识、创新意识,还没有将战斗力“百分之百”释放出来。在抓落实工作上,又只满足于完成任务,对xx特色的 “自选动作”研究不够,内容不多,对安排部署的工作跟踪督导的不到位,反映出在抓工作上还缺乏攻坚克难的精神和一抓到底的韧劲。

(四)纪律约束刚性不足。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大多是面上提醒一下,在会议上要求多一些,有时为了保持团结稳定,能不批评的就不批评了,彻底纠正问题的力度不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的不好,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执纪标准、干部监督都还不够严,还没有真正做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重大问题要有坚定立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态度鲜明,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要坚决正风肃纪,坚决反对

“四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牢固树立“事关群众无小事”的服务理念。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当好接待员、服务员;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咨询政策、反映诉求的群众,主动说明情况、有序引导,当好咨询员、引导员;对招商项目推行项目秘书制,一个项目一个项目跟踪服务,当好联络员、办事员,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进与群众之间的感情。

(三)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工作本领。要做好表率、当好头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对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再深入系统的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以更积极主动的姿态去对待工作,不断保持一股强大的活力和不竭的动力,真正把党和人民利益永远置于至高无上,把“实事求是”落实在行动上就是一,二就是二,敢于让人说真话,如实反映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既不夸大,也不缩小,用严格的尺度来衡量、用坚定的决心和务实的态度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四)端正学风会风文风。实事求是开展检查调研,少发文,贯彻落实上級会议精神时,要充分领会上级布置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指导并督导完成工作任务。少开会,能通过其它方式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开会,除专题会议外,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提倡“四不两直”的调研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化蹲点调研和“回马枪”式调研,坚决不搞带着事先定的调子开展调研。

有关形式政策人口问题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消费者(甲方):

经营者(乙方):

服务员(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庭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家庭服务内容

在乙方的介绍下,甲方愿意选择符合上岗条件的丙方为其提供家庭服务,丙方也愿意承担甲方的下项服务:(在□内划√)

□一般家务;□家庭保洁;□家庭餐制作; □孕、产妇护理;□婴、幼儿护理;□照料老人;□家庭护理病人;□医院护理病人;□计时服务;□管家服务(涉外);□其他 。

具体服务内容和工作时间为 。

第二条 丙方情况及应满足服务的要求

性别 年龄 学历 籍贯 级别

丙方应具备的技能: 。

丙方应达到的服务要求: 。

第三条 服务地址

服务场所地址:

第四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 年(月/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试用期及服务费用

⒈ 乙方介绍丙方为甲方提供家庭服务,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丙方试用期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日,在试用期内,乙方介绍的丙方达不到约定技能和服务要求或符合其他更换条件的,乙方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3日内予以更换,更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应按乙方介绍丙方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

⒉ 试用期满后,甲方每月应支付劳务费 元/月人民币给丙方,丙方劳务费的计算方式为 。甲方应在每月 日按当前工作月丙方的实际工作天数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付清丙方劳务费。丙方劳务费支付方式的其他约定 。

⒊ 签约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年,签订本合同一年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最多介绍(以正式上岗为准)五次同级别的服务员,但甲方超过五次要求更换家庭服务员,乙方可另行向甲方加收 元服务费。乙方服务费支付的其他约定 。

⒋ 签约时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履约费 元。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⒈ 甲方权利:

⑴ 甲方对丙方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丙方体检。如体检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费用由丙方承担。

⑵ 甲方有权拒绝丙方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庭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丙方另行约定。

⑶ 甲方有权以合法的方式追究丙方故意或重大责任过失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⑷ 甲方有权合理选定乙方介绍的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丙方(①至⑦中任一项)或解除合同(⑧或⑨或⑩)。

① 丙方有违法行为的;

② 丙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③ 丙方未经甲方同意,由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④ 丙方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⑤ 丙方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⑥ 丙方工作严重消极懈怠或主观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

⑦ 丙方主动要求离职的;

⑧乙方更换 名同级别的家庭服务员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做满试用期的;

⑨ 空岗 日乙方未介绍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⑩ 。

⒉ 甲方义务:

⑴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居住条件、联系电话、服务内容和对丙方的具体要求(年龄,性别,籍贯等),以及与丙方健康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性病人、精神病人等)。如以上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⑵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和丙方劳务费。

⑶ 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的,甲方应征得丙方同意,并适当调整劳务费报酬。同时通知乙方,重新修订合同。

⑷ 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丙方,不得侵犯丙方的个人隐私。并负有保护其在合同期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如因甲方过失给丙方造成人身财产严重后果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如遇丙方突发疾病、外出或未按时归来或发生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及时告知乙方和到当地派出所备案。

⑸ 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

⑹ 甲方应保证丙方每月 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在休息期间的食宿。在公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丙方工作的,加班费甲方与丙方自行协商解决。

⑺甲方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甲方如果要求丙方增加合同外项目,应在征得丙方同意后重新到乙方处备案。

⑻ 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丙方具体说明家庭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的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如怀疑丙方有违法行为的,须经公安部门查证处理,乙方应协助处理。

⑼ 按照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甲方应为丙方办理暂住证提供必要的协助,办理证件的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⑽ 甲方如续用丙方,应提前15日与丙方共同到乙方处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⒈ 乙方权利:

⑴ 乙方有权向提供服务的甲丙双方收取约定的相关费用。

⑵ 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丙方的工作情况,并对甲方的投诉或丙方反应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和处理。

⑶ 乙方有权向甲方代收或催收丙方的工资和加班费用。

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 甲方教唆丙方脱离乙方管理的;

② 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性病人或精神病人未如实告知的;

③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和劳务费的;

④甲方对丙方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丙方身心健康行为的;

⑤甲方更换家庭服务员5次以上的;

⑥ 。

⒉ 乙方义务:

⑴ 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具备真实身份、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和符合甲方要求的丙方,也为丙方提供真实的甲方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

⑵ 乙方应当为丙方建立个人资料和服务档案,全面记录丙方的工作经历和评价,对丙方有效的身份证、暂住证、资格证、健康证复印存档。

⑶ 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服务质量上的利益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接受甲方与丙方的投诉,协调甲方与丙方的关系,甲、丙双方对乙方协调结果出现异议的,按十一条合同争议条款处理。

⑷ 乙方因丙方的过失致使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到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向丙方追讨;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乙方应配合出面协调解决。

第八条 丙方权利义务

⒈ 丙方权利:

⑴ 丙方有权在甲方超过约定的发薪时间,向甲方催讨当月的工资。丙方有权在甲方拖欠工资超过7日后,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⑵ 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贵重易碎、易损物品在清洁卫生时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细心谨慎进行清洁工作。

⑶ 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每月 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在休息期间的食宿。甲方在公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节假日确需丙方加班工作的,应征得丙方同意后,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加班补助,加班费用由甲丙双方自行协商。

⑷ 丙方有权与有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乙方解除合同。

⑸ 丙方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

⑹ 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处理甲方与丙方的纠纷。

⒉ 丙方义务:

⑴ 丙方依照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提供满意的服务。

⑵ 丙方在服务期间,对甲方的贵重物品和私人专用品,不得擅自翻动和使用,更不得窃为己有。如触犯刑律的,由丙方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⑶ 丙方在服务期间未按甲方要求使用家中电器等家庭用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应照价赔偿。

⑷ 丙方在服务期间因工作疏忽或对照顾的对象服务不到位,造成甲方出现人身意外情况损失的,丙方应当承担经济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⑸ 丙方在服务期间,应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恶性事件发生,以保护自己和甲方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丙方疏忽或违规操作,致使甲方或自身造成严重后果者,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⑹ 丙方不参与甲方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不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人事情况、经济状况、家庭矛盾、工作或学习的内容和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家庭信息。

⑺ 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何时间、带任何人进入甲方的居住和工作、学习的地方。

⑻ 丙方有义务向甲方交待清楚经手的经济账目。

⑼ 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

⑽ 丙方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去向;住家服务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⑾ 丙方在服务期间,要求辞工或返乡时,应征得甲、乙双方同意后,按相应的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⑿ 。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的特别约定

⒈ 甲、丙双方要和睦相处,互相遵守,彼此关心,友好互利,不得以民族、籍贯、性别、年龄、文化、智慧等情况为由歧视对方。

⒉ 甲、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与乙方办理解除合约手续。

⒊ 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丙方,应提前15天与丙方共同到乙方处续签合同。

⒋ 丙方离岗时,甲方与丙方均认真检查各自财务有无损坏和丢失,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承担财务损失和丢失责任。

⒌ 甲、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如有疑问须及时咨询。

⒍ 甲、乙、丙三方在合同签订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合同全部条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⒈ 甲、乙、丙三方,应遵守本合同订立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如有违反,应以本合同订立的制约方法执行;

⒉ 甲、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须提前通知对方和乙方,否则,责任方应给对方赔偿月劳务费额的10%作为违约金或双方协商解决。

3. 甲方逾期支付丙方劳务报酬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服务报酬1%向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因丙方自身原因(体检不合格、不满意其服务或有不良行为)而辞退丙方,乙方应在丙方辞退之日起,按甲方要求在7天内重新介绍服务员,否则乙方一次性按服务费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向消费者协会、家庭服务业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⒈ 向 仲裁委员会仲裁。

⒉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⒈ 甲、乙、丙三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⒊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丙方(签字)

原籍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服务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有关形式政策人口问题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为深刻吸取响水“3·21”爆炸事故教训,督促全市各地各部门从灵魂深处反思和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实际行动进一步落细落实集中整治各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调研督导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调研督导对象

11个板块、68家市直机关单位、市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二、调研督导时间

4月1日—6月15日

三、调研督导内容

围绕《实施方案》需要整治的七个方面26条问题,逐条逐项对照调研督导。同时,要突出4个重点:

1.各地各部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相关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情况。

2.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的情况。各县(市、区)紧密结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深化改革、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服务民生、服务民营经济等重点方面;市直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着重围绕职能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

3.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改纠正、长效监管、源头治理等情况。

4.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移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以及结合工作业务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形成工作合力的情况。

四、分组安排

我委成立6个调研督导组,采取“6+20(派驻纪检监察组)+n(市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纪委)”的任务分组模式。调研督导组带队领导由委领导担任,组长由监督检查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担任。具体分组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五、方法步骤

1.督促自查

各县(市、区)、市直单位按照调研督导内容,对已排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以及整改方案再次“回头看”,要紧扣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避免大而化之、空洞无物。此外,针对“4个重点”,特别是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相关情况,抓紧形成台账资料。自查工作应在4月5日前完成。

2.过堂审核

6个调研督导组会同相应监督检查室对11个板块排查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以及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等情况,逐一过堂审核;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对市直机关单位排查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以及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等情况,逐一过堂审核;市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纪委要对本单位排查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以及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等情况再过细再过实,相关情况及时报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再把关。凡发现排查不深不透、整改不痛不痒、问题未触及实质和灵魂的,一律责令重新排查问题清单、重新制定整改方案。过堂审核工作应在4月12日前完成。

3.上门督导

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68家市直机关单位实行全覆盖调研督导;6个调研督导组分别对11个板块进行调研督导,并对排查“走形式”、整改“做样子”的部分市直机关单位进行上门约谈;监督检查室要视情会同市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纪委,对相应的单位进行调研督导。首次上门督导应在4月15日前完成。

4.明查暗访

各调研督导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采取明查暗访、随机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精准发现问题。加强对问题的分析研判,带着问题对具体人具体事开展查访,注意多听下级单位、服务对象对被督导单位吐“苦水”,还可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一步问真话、探实情。明查暗访工作贯穿于调研督导的全过程。

六、有关要求

1.合理安排时间。调研督导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范围广、内容复杂,各调研督导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应统筹安排时间,尽快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督导过程中,每周报送1次调研督导工作情况以及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并跟踪督办,实现销号管理。

2.注意方式方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具体人具体事抓起。各调研督导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在调研督导时切忌大而化之、走马观花,要深入实际,针对被督导地区、单位梳理出的问题清单、整改方案等一一对账,进行精细化研判,力争从解剖麻雀中梳理突出问题,从思想认识上剖析问题根源。对于整治工作空洞乏力、行动缓慢的,要及时开展约谈,问题严重的一律提请问责处理。

3.务求取得实效。要压紧压实责任,深入调查摸排,真查问题、查真问题。各条线要对巡视巡察、审查调查、日常监督、信访举报、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现及媒体曝光、职能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面“清仓起底”,对其中表现形式典型、群众反映强烈、引发舆情关注的快查快处、严查严办,抓紧形成典型案例交党风政风监督室通报曝光。5月20日前,各条线分别至少查出1—2件典型案例。每个典型案例必须往深里挖、细处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监管责任;既深挖思想和利益根源,也要查找出环境和制度原因。

4.强化担当精神。在非常时期要有非常的责任、非常的担当,各调研督导组和全委各条线要直面矛盾,勇于动真碰硬,敢于向“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亮剑,以强有力的工作作风把那些精神萎靡、昏昏欲睡的干部“唤醒”。同时,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搞无限上纲上线,严禁“钓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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