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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巡查岗位心得体会和方法 养护巡查岗位心得体会和方法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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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巡查岗位心得体会和方法 养护巡查岗位心得体会和方法范文(4篇)
2023-01-05 09:39:56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养护巡查岗位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天:指日历天。

1.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中标通知书

2.3招标文件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技术条款。

2.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联络

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实施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延误开工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暂停工作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

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

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

13.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质量要求

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变更

21.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

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违约

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索赔

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30条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1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词语涵义

1.1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承包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天。

第2条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5.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工期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验收

第23条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条违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6条索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说明

1.1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质量管理

4.1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环境保护

6.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技术标准和规范

7.1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

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堤防工程

8.1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

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

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

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水闸工程

10.1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生物防护工程

12.1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管理设施

13.1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维修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资料,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资料,堤防隐患探测资料,维修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工程鉴定资料,原材料质量鉴定资料,检查检测试验资料,单项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结,维修养护大事记,维修养护日志,维修养护工作总结报告等。

2022养护巡查岗位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_______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 树木扶正

□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排水 □ 土壤施x

□ 中耕除草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 绿地保洁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 水体保洁 □ 水体清淤 □ 治安巡逻

□ 其它养护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 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 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____________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景观水体养护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8)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9)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x、沤x。施x、沤x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订立后 天内,甲方支付 元(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b、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核减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按照本合同第8、1条第(3)款确定的增减合同价款,应与养护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乙方配置的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清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合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a、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名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在所供材料、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或损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送 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一份。

发 包 方: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022养护巡查岗位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 镇交通办(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村民委会员(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确保已建成公路的正常使用和适应交通安全的需要,根据《鄂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合同:

一、农村公路养护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梁子湖区 镇范围内的乡村道。

二、养护要求:

按照《鄂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到:

1、路基坚实稳定,路肩平整,与路面接茬平顺,边缘顺适,边坡稳定、坚固、平顺,坡度符合规定;边沟、排水沟无淤塞、排水通畅;防护设施完好、无破损。

2、路面平整完好、清洁无杂物、横坡适度、排水通畅、具有足够的强度;及时修补沥青路面的裂缝和坑槽,及时填灌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裂缝和纵横接缝。

3、桥梁桥面铺装平整无裂缝、桥头无跳车、排水通畅无堵塞、桥面清洁无杂物;涵洞完好无淤塞、无开裂、无沉降、无沉陷、无漏水、翼墙完整、坚固。

4、安全设施:护栏、标牌设置规范,无缺损、无污染,护栏油漆醒目。

5、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公告牌设置合理、齐全、规范。

三、承包经费:经市区检查合格后,每公里每年按照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支付养护经费。

四、承包时间:20__年元月至20__年12月。

五、养护经费的拔付:乙方养护质量经市级验收检查评定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责任:

1、指导和协助乙方搞好养护工作,为提高养护质量和养护环境创造条件。

2、组织人员对承包者、对新养护公路进行月度、季度、半年、年度检查。

3、协助乙方解决在养护工作中发生的纠纷和沿线路权界定等问题。

4、协助乙方输养护在养护用料存放地点,为农村公路养护建立长期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5、及时拔付承包经费。

七、乙方职责:

1、路面保持长年清洁、平整、行车顺适;

2、路肩整洁、平整,无超过15cm长的杂草和堆积物;

3、保持边沟排水畅通;

4、路面坑槽及时修补,裂缝破损及时处理;

5、经常上路巡查,及时制止和举报红线内的违章建筑、超限超载、挖掘和侵占道路等违法行为;

6、养护工具和材料由乙方负责;

7、发现重大塌方和险情时,应立即设立标志,设置路障和防范措施,确保车辆安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调。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2022养护巡查岗位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绿化养护有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绿化养护范围及内容:

1、项目地址:

2、养护总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绿化养护费用:

全年费用:x元人民币/年(x)。¥x元/月。(单价:x元/m2/年)

第三条:绿化养护期限:

本绿化养护项目自x年x月x日开始x 年x月x日止。

第四条:绿化养护准备:

1、 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的联系人:x。

2、 按甲方指定的绿化养护范围进行养护。

3、 乙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人:x。

4、 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植物品种、数量的核实。(该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第五条:双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北京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北京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2、 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成活率100%(因甲方绿化苗木死亡率过高,乙方可新补种苗木,并且担保其成活,费用另行结算)。

3、 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书后15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保证绿化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5、 对有造型要求的植物,必须每月修剪一次,使其保持良好造型。夏季保持花坛花卉鲜艳,树木保持绿色(特殊树木除外)。

6、 因不可抗力(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

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但在冬季必须先行采取用支架对树木进行必要的防护,材料可以用木头或钢管,具体材料费用由甲方认同后另行支付)。

7、 一年生植物,如各种草本类花卉的正常凋谢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8、 关于国定节假日(小区重要活动),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如品种、方位、数量等)布置花坛花卉,以增强节假日的气氛(花卉费用另行结算)。

9、 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小区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0、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为认可。

第六条:全年四季绿化养护工程规程:

甲乙双方及时关注新的养护技术,互相学习,保持绿化养护工作科学有序的按照计划开展。

一、 第一个季度(1月~3月)

1、 早春气候干燥少雨,本季度内应进行二~三次草坪春灌养护工作,并对土层粘薄的草坪,加施一次砂,增加草坪透气性及平整度。

2、 对各种落叶及常绿树种进行冬季修剪、抹芽。配制营养土,并普遍对各种树木进行冬季施肥。

3、 及时清除草坪冬季杂草,保证草坪的干净、整洁。

4、 3月份天气渐暖,许多病虫害即将发生,要经常检查,预防为主,及时防治。

二、 第二个季度(4月~6月)

1、 4月份气温逐渐回暖,草坪开始萌发,需对其进行第一次割草,首次割草高度要求控制在5cm左右。还要对生长衰老或空颓较多的草坪进行一次“添播草籽”。

2、 各种树木进入速生时期,除了抓紧大量补施复合肥外,还要结合树姿修剪。

3、 对春季开花的树种,花谢后,及时浇一次透水,并对其进行轻度修剪。

4、 春季是病虫害的高发季节,要抓住时机,早预防,早发现,对不同的病虫害针对性下药治疗。

5、 5-6月,每月对草坪进行一次修剪,并结合修剪及时清除草坪杂草。

三、 第三个季度(7月~9月)

1、7月份进入高温季节,草坪植物生长较快,割草次数不少于每月二次.9月最后一次修剪因控制在9月20日左右。

2、在连续高温炎热天气、必须在夜间或清晨组织灌溉抗旱。如遇阵雨暴雨较多,还要注意排水、防涝,特别要充分做好抗台防汛工作,加强值班巡视,发现吹斜吹倒的树木要及时采取扶正措施。

3、 夏季是草坪病虫害高发期,特别注意如草坪地下害虫、草坪褐斑病、斑枯病、锈病、枯萎病、病的发生,要及时喷洒地虫杀星、多菌灵等药剂及时防治。

四、 第四季度(10月~12月)

1、 下半季度气温开始下降,草坪植物生长逐渐缓慢,可每月修剪1-2次草坪,最后次修剪因控制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之间。

2、 10月份是许多害虫成虫产卵时期,要扑灭多种成虫和虫卵,防治越冬害虫,并因地制宜安排除草工作。

3、 本季度中要开始冬季树木修剪工作,为了促使草木生长,树木强健,姿态良好,减少病害滋生,应剪去病枝、枯枝、有虫枝、下部侧枝和树冠竞争枝、过密枝等。

4、 12月份要做好用熟石灰浆涂抹树干的防寒工作。并做好甲方所指定的名贵树和景观树的保护工作。

对于病虫害的防治,首先采取园艺的方法,在此方法不奏效的情况下,可以用物理和化学的方法进行防治,对于化学方法必须采用环保农药(禁用:敌敌畏(ddt),乐果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种类。

第七条:工作人员: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统一着装、佩带胸卡,并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认为不合格的人员。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等,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安排工作人员的人数为3月~10月份2人以上,11月~2月1~2人。夏季可将工作时间调整在早晨与晚上进行。

4、甲方提供休息场地,供乙方人员休息及存放工具。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养护达不到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整改书面通知书或口头通知。乙方5天内未于整改的,甲方可扣除当月的养护费用。20天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把预先多收的养护费用全额退回。

第九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费用按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在次月付清上月度养护经费。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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