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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外治公益课堂心得体会及收获 中医药养生课的收获,感想(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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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外治公益课堂心得体会及收获 中医药养生课的收获,感想(4篇)
2023-01-05 10:10:27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中医外治公益课堂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20xx年即将结束,今年我院中医工作按照年初计划,深入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巩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镇"成果,创建"xx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为目标,着力推进继承创新,提高中医药防治疾病能力,努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现作如下总结:

巩固先进乡镇成果,深入扎实开展"xx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有效利用创建载体,加快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增强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中医药资源的利用率和服务参与率,建立起覆盖镇、村一体化中医服务功能。今年10月16日我院迎接全国专家对xx区中医工作先进单位检查,得到专家的一致好评。圆满完成区卫生局的工作安排及年初。

今年初,我院对中医科相关设备资金投入10余万元,用于购进中药薰蒸机一台、全自动颈腰椎牵引器2台、磁振热2台、等设备。在区卫生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按照平面布局温馨和谐,功能分区科学合理,为体现中医的传统文化,重点对中医科进行了古朴、文雅的独特风格打造,并将综合楼二楼设为专门的中医集中诊疗区域,除一般诊断室、名医诊断室外还设立了针灸、理疗室、牵引室、煎药室、熏蒸室与之相匹配,使中医药形成一条龙式的服务,真正体现了中医药的简、便、效。我院开设中医门诊科室2个,配备中药饮片341种,中成药100种以上。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和在慢性病老年病防治等方面的优势,努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及水平。一年来,中医门诊人次达21497万人,占医院总门诊量的40%。

我院认真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大力宣传中医治疗的优越性,积极主动地向患者推荐理疗、针灸等中医治疗方法。接受乡村医生在我院对中医适宜技术学习56人次,中医管理科对辖区医疗站中医相关适宜技术现场指导41站次。中医健康教育及知识讲座6次。受到辖区老百姓欢迎。

我院今年引进中医专业人员两名,其中中医专业专科生一名,康复技师一名,中医科全年完成网络继续医学教育10分,每月完成科室继续医学共11次,到上级进修培训学习全年17人次,完成xx区名老中医带教计划。

今年按照国家方针及医院年初工作计划,将中医全面纳入公共卫生工作,参与孕产妇保健,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医相关专业人员与公卫人员一起,参与完成2602份居民健康档案,398份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建立。

推荐中医外治公益课堂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自我院开展“治未病”工作以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院领导的关怀和帮助下,在相关科室的通力配合和全院干部职工协助下,以“未病先防、小病先治”为重点,深入推进蒙中医药“治未病”,构建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满足了辖区居民对“治未病”的要求,提高了蒙中医药诊疗服务能力,同时,在我院名老中医和专家及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蒙中医“治未病”工作在坚持和发扬中医特色优势,为保障辖区人民身体健康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下面,就治未病工作总结如下:

“治未病”工作开始之初,我院领导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对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并对有关政策进行了深入解析、学习,积极筹备成立“治未病”工作领导小组。为我院蒙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在组织上给予了保障。

我院蒙中医“治未病”科在业务工作上与专家门诊、检验、传统疗法等科室有机相连,以“未病先防,已病早治,既病防变”为核心,规范服务流程和技术方案,建成了蒙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服务载体。同时,在蒙中医传统思想指导下整合为集健康体检、传统疗法保健治疗、健康咨询为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保健体系(由体检科、蒙中医临床科室、健康咨询门诊三部分组成),确保了我院蒙中医预防保健工作有效、稳步的开展。

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我院社区服务部对辖区内社区服务部门进行业务推广与指导,社区蒙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能与“六位一体”服务功能有机的结合,并因地制宜地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

截止20xx年底,全院蒙中医药服务人次11.2万余人次,其中康复理疗7万余人次,蒙中医传统治疗4万余人次,以中药敷贴“冬病夏治”为例,服务人次为700余人次,较以往有所提高。全年“亚健康”服务人次300余人次,经再次评估,好转率达到75%。

工作中我院完善人才、技术保障,并把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科技兴院、人才培养作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与建立健全“治未病”服务机制有效地衔接,确保蒙中医预防保健工作不出现断层现象。利用传统蒙中医师带徒模式及西学中等方式大力培养了一批“治未病”优秀人才,完善“治未病”服务支撑条件。

我院蒙中医专家多次深入社区、基层开展义诊和健康教育讲座,面对面的讲授让老百姓加深了对蒙中医“治未病”的理念,普及了“治未病”知识,更弘扬和传播了蒙中医药文化。我们还通过建立宣传栏,印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举办“治未病”健康讲座等多形式、多样化的方法,加强中国传统健康文化的宣传,共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各类宣传材料共计5000余份,开展义诊20余次,举办健康讲座5期,以上工作确保了“未病先防、既病早治、已病防变、瘥后防复”的思想理念深入人心。

预防保健工作中,我们还大力推广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整合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制定各类人群的中医特色保健方案,并开设饮食、运动进补等特色保健服务,并发放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食疗药膳手册等健康教育资料,广泛开展养生保健指导,充分发挥了蒙中医“治未病”优势。

我院的蒙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和科室的开设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并且在“治未病”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资金的投入、中医人才的短缺和人民群众思想认识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中医预防保健工作的发展,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做实做强。

推荐中医外治公益课堂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诊所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备案工作。

第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五条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第六条中医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六)消防应急预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七条备案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备案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国家逐步推进中医诊所管理信息化,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网上申请备案。

第九条中医诊所应当将《中医诊所备案证》、卫生技术人员信息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条中医诊所的人员、名称、地址等实际设置应当与《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相一致。

中医诊所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技术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对变动事项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禁止伪造、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十二条中医诊所应当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技术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对诊疗行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并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中医诊所发布医疗广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虚假、夸大宣传。

第十三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辖区内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在其政府网站公开,便于社会查询、监督,并及时向上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本辖区内中医诊所备案信息。上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备案事项,应当在三十日内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诊所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诊所管理等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自中医诊所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备案的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医诊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一)中医诊所停止执业活动超过一年的;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举办中医诊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中医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的。

第十七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中医诊所负责人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传染病防治等知识,促进中医诊所依法执业;定期组织执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中医诊所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制度,对违规操作、不合理收费、虚假宣传等进行记录,并作为对中医诊所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对符合备案条件但未及时发放备案证或者逾期未告知需要补正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开辖区内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未依法开展监督管理的,按照《中医药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第二十一条提交虚假备案材料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并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中医诊所擅自更改设置未经备案或者实际设置与取得的《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二十四条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由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

(一)因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曾受过行政处罚的;

(二)超出备案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给患者造成伤害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规定的中医诊所管理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医疗机构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和《中医诊所备案证》格式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置的中医诊所,符合本办法规定备案条件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之前,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管理,也可以按照备案要求管理;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其他诊所仍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审批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推荐中医外治公益课堂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一、农村中医工作有了新突破

农村中医工作一直是我市特色,今年在省中医药局扶持之下,市卫生局领导、分管领导正确决策、关怀之下,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单位的努力之下,农村中医工作锦上添花,有了新突破。

(一)全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区建设进展顺利。

06年初,我市被列为江苏省首家全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区建设单位。这项工作得到省中医药局、泰州市卫生局领导的大力支持。我们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学习先进经验、进行调研分析,积极组织发动全市中医药适宜技术筛选推广工作。一是成立了组织。我市成立了以焦建华局长为组长、陈鼎荣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泰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医处。成立了相应的技术指导专家小组。分别从行政上及技术上领导与指导全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二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我们召开了全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题会议,宣传推广工作意义、目的、方法。5月8日在《泰州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50项,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宣传文章,12月22日《泰州晚报》头版头条对筛选出的经省中医药局专家组审核确认的市级3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进行了报道,项目公布。多次在《中国中医药报》、省中医药信息、泰州市卫生局网站及其它媒体上进行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推广工作氛围。

三是筛选适宜技术项目,编辑项目书册。5月份我们下发了“关于申报泰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通知”的文件,6月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申报项目技术示范培训指导。8月底我们收到来自全市各中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特色中医专科申报的中医药适宜技术142项。市技术指导专家小组进行了初审、复审及考察。12月17日省中医药局专家组对我市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进行审核筛选,确认了成熟的、有效的、安全的、价廉的、简便而又具有一定创新价值的36项适宜技术作为泰州市首批,市级专家也确认了各市区共3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合而编辑成《泰州市首批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书册,作为培训、推广教材,为全面推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制订方案,落实措施。

(二)争创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地级市迈开新步伐。

迄至今年下半年,我市已经创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3家,中医龙头单位泰州市中医院已建成三级甲等中医院,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地级市条件已趋成熟。在卫生局领导的充分酝酿之下,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我处拟订了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地级市的申请,并制订了具体的创建工作规划,十月份以泰州市人民政府名义向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提交了创建申请书。省中医药局积极支持我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地级市工作,正在向国家中医药局申请。由此我市迈开了争创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的新的一步。

(三)各市农村中医药工作有新突破。

今年上半年,姜堰市加大了对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县)工作的领导,对去年省级验收专家组提出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整改。6月份以较高分数通过了专家组的验收。成为我市继泰兴、靖江市后第三家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县)。兴化市原为我市农村中医工作相对薄弱的一个县级市,创建工作进展缓慢。泰州市卫生局领导对兴化农村中医工作高度重视,今年年初将兴化市争创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列为中医工作目标,分管领导多次亲临兴化指导中医工作。泰州市中医院与兴化市中医院还进行了结对帮扶。兴化市卫生局加强了组织领导,局务会多次对农村中医工作进行讨论,从有限经费中拨出了专款用于农村中医工作。

落实政策培养与引进基层中医人员。组织人员至姜堰市卫生局进行观摩学习。兴化市卫生局、兴化市中医院领导多次深入乡(镇)、村调研、指导基层中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9月、11月兴化市卫生局组织召开了全兴化市农村中医药工作推进会、现场会,江苏省中医药局有关处室负责人,泰州市卫生局、兴化市委、兴化市卫生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推进了兴化农村中医药工作。兴化市农村中医工作取得新突破,今年12月份省中医药局正式批复兴化市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单位。

二、中医药进社区取得了新成绩。

20__年年初中医处在分管局长的指导下,我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联系我地社区卫生中医药工作实际拟订并下发了“泰州市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评估标准”,由此拉开了我市中医药进社区工作序幕。此标准系用表格形式,体现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六大功能中的作用,有建设标准也有评估扣分细则,操作性较强,有幸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并作为“江苏省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评估标准”的基础。

在分管局长带领下,以海陵区城x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样板,指导海陵区成立社区中医药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中心建立社区中医药管理组织、健全中医药科室、引进中医人员、聘用退休中医药专家、配备中医药设施设备、用中医知识进行社区流行病学调研、建立中医药工作台帐资料及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各项制度、操作规范。

年终组织专家组对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海陵区城x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高港区口岸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我市首批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予了一定的奖励。海陵区城x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了省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海陵区在建设全国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与此同时,我们乘我市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东风,利用已有的基础,开展并规范中医药进农村社区工作。8月全市在泰兴市珊瑚、七圩镇召开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现场会,其中的中医药康复、医疗工作也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得到了代表们的认可。

三、中医医院管理取得新进展。

今年我们在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指导下,以中医医院管理年、中医医院“十一五”建设规划等工作为抓手,推进中医医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稳步推进中医医院管理年工作。

今年是医院管理年的第二个年头,我们在省中医药局的指导下,总结去年工作经验,推进中医医院管理年工作。3月份制订了“06年度泰州市中医医院医院管理年考核评估细则”,突出弘扬中医药特色、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高中医药质量疗效这一主题,将中医医院管理年工作列为对四市卫生局06年度的考核目标。6月份对泰州市中医院进行了明查暗访,9月份组织了对四家二级中医医院管理年的专项督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

11月份召开了全市性的医院管理年工作推进会,会上,两家中医院就医院管理工作作了专题交流发言,市卫生局分管领导总结了医院管理年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的要求,推进了全市中医医院管理年各项工作。20__年全市5家中医院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较20__年约增约10%及5%,每门诊人次费用与20__年持平,平均住院人次费用较前三年增长幅度明显降低。5家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满意度达到89.6%,病房综合满意率达89.7%。5家中医院均未发生经市级以上医学会鉴定的医疗事故。

(四)特色专科建设得到加强。

泰州市中医院眼科、姜堰市中医院伤骨科20__年并列为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经过三年的建设两家专科在人才培养、学术梯队、中医特色发扬、科学研究、业务拓展、中医特色方面均取得了成绩。尤其是姜堰市中医院伤骨科发展到90张病床、90%以上病床使用率、占全院38%的的业务收入、业务幅射周围6个县市、取得省市科技成果项目多项。6月份经省中医药局专家组验收,两家专科同时正式成为我市首批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今年初我们及时组织申报了全国农村中医特色专科三家,经省中医药局初选,国家中医药局评审,姜堰市中医院伤骨科成为我市首家全国农村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单位。

四、中医人才选拔培养开出新路径。

(一)顺利完成省级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在省中医药局的统一部署下,我们积极组织发动,做了大量过细的工作,全市申报参考人员349人,经审核296人正式参加考试。6月份组织了规范化泰州市考点选拔考试,省中医药局统一择优录取50名参加中医专业中专学历的学习。

(二)组织乡镇中医骨干培训。我市年内组织了省级第二批1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骨干参加为期6个月的学习培训。

(三)开展市级名中医及乡村名中医评选。

我市农村中医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位置,除了各级领导扶持,还有靠的是有一批具有较扎实中医理x底、丰富的临床经验、医德高尚的扎根基层乡村的中医骨干。我市第一批、第二批省市名中医大都退休,而新生代中医骨干也在迅速成长。为了鼓励先进、营造中医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促进基层中医药工作更上一层楼,我们组织了泰州市首批乡村名中医及泰州市第三批名中医评选工作。

经组织发动及各市区初筛、初核,全市推出24名市级名中医、17名乡村名中医候选人。市级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询访。12月17日省邀请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组对推荐候选人按照泰州市首批乡村名中医及泰州市第三批名中医评选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这次评选工作有如下特点:一是评选标准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有独特诊疗方法、在群众中享有很高威信为重点;二是市级专家询访核查,增强了申报资料的可靠性;三是实行省级专家双盲法评审,进一步体现公平;四是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监察,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体现公正。

五、中医药宣传报道获得新成果。

06年度我们在《中国中医药报》发表中医药工作新闻报道2篇,省中医药信息发表中医药信息4篇,《泰州日报》、《泰州晚报》头版头条作为重要新闻报道发表3篇,一般消息报道文章6篇,泰州卫生局网站发表信息等6篇。完成一万字“泰州市二级中医医院现状及建设与发展思考”调研报告一份。

六、接待资料上报及各项中心工作取得新收益。

在领导的策划与中医处努力下,06年一是完成省中医药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资料上报。今年组织统计汇总上报省级中医专项经费立项申报18项,全市138家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工作调研资料,全市5家中医院所有设备及基础设施资料,中医系统通讯联系方式;组织撰写2名入选全国农村基层优秀中医先进事迹,成长轨迹资料共2万字,得到省中医药局领导好评。二是完成了上级的各项重要活动的接待。06年度主要完成省中医药局中医工作调研的接待、资料及考察现场准备,保证了省调研工作的圆满成功;指导姜堰市创建工作国家评审组接待工作,保证了姜堰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参加市级体操比赛,获团体三等奖。积极参加“泰州市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具体制定并下发了一万字的“泰州市中医药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积极参加“泰州卫生十年回顾”编撰工作,热心组织“传统医学”及市直单位图片文字材料,保质保量完成了任务。

06年度中医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做了不少的工作,但由于工作经验尚不足,加之人手少,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的地方,需待来年认真加以克服,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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