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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想概论心得体会标准和感想 法治心得与感想(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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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想概论心得体会标准和感想 法治心得与感想(五篇)
2023-01-05 13:46:39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法治思想概论心得体会标准和感想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师生的合法利益,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师生的安全,我校建立了“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始终把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育人工作做为头等大事,列入学校的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学校整体规划之中,定期研究、总体部署,努力做到抓严、抓实、抓好。通过专题学习、宣传、讨论等活动,帮助领导、教师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课教师课堂抓”的工作思路,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外聘法制副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普法、执法领导小组,以德育为主体,以班主任为骨干,以少先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职责,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形成了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学校注重依法建制,逐步建立、完善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学校行办及各处室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教育、教学、后勤等管理制度,明确了学校各中层干部、教职工岗位职责。为强化学校内部规范管理,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上级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的具体要求及其他有关部门教育法律、法规,制定了《学校办学章程》,并认真遵照执行。在此基础上,学校内部体制的改革也不断深入,在《章程》的指导下,适应课改需要的和民主管理的师生申诉制度和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办法相继出台,各种规章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充实与完善。这些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适应了学校在新形势下管理的需要,有力地推进法制建设工作,形成了学校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校务会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三位一体”的学校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强化了校长的责任和权利,校长有职、用权、有责任。有效地改变了职权不明,效率低下的状况,促进了学校管理的科学化。

1、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制定并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学校的重大事宜由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热点话题,经教职工民主讨论、教代会审议表决,进一步促进了校务管理的规范化,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会议期间发动全校教职工广泛提出意见和建议,关注学校发展。教职工每年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学校尽量采纳。

2、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制度。

为了切实增强教育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对于一些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制定了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在干部推荐、职称评定、教职工评优等热点工作中,做到“四公开”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方面,坚决执行一费制。同时,我们聘请“行风监督员”,对学校收费、资料订阅、师德师风等领域进行监督,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学校管理层。做到学校收费公开、财务收支公开,有利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推动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3、建立校内意见箱制度。

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关于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规定,学校设置了《校长信箱》《食堂意见箱》《小卖部意见箱》,校长每月开箱一次,了解教师、学生反映的情况,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给予答复。这样,极大地维护了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学校稳定和发展探索了新路子。

4、建立家长、学生来信来访接待备忘制度。

学校网站公开,办公电话公开,明确负责领导,对学生、家长的来访、投诉都做好记录,严格按程序办理,限期调查核实、作出相应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学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办学活动。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聘任教师、设置课程、制定教学计划、安排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在今年的教师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中,我们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经过两次教代会讨论,并实行校公示,让全体教师签字同意。

由于学校严格按照规章办事,及时化解了许多矛盾,教师心服口服,多年来学校无一例上访或信访事件发生。

在课程设置方面,学校按照新课程改革精神,切实搞好国家、地方、校本课程设置,注重学生的自主能力的培养。

强化法制教育,培养师生法律素质,最根本的途径是加强全校师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只有全校师生对法律法规的条文学习到位,才能提高法律意识,认识到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我校坚持对教职工和进行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我们的体会是:要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与师生的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切实体会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重要性,从而对学习法律法规产生兴趣,变为主动行为。

1、领导在决策中学习,增强依法治校意识。

学校领导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决策者,我校提出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要求,促进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学习法律法规,自觉强化法律意识、自觉依法办事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学习法律与依法行政成为班子成员的主动行为,为搞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全校师生依法治校起到了表率作用。

2、教师在交流中学习,增强依法治校意识。

教师是依法治校的关键执行者,教师的法制意识与法律素质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法制教育效果。因此,强化教师自觉学习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围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

3、学生在情境中学习,提高法制意识。

在教师配备上,我们认真研究,选定班主任担任法制教育教师,因为它们对学生了解,可以结合学生实际,结合学生行为习惯、思想表现及时进行法制教育,有针对性、时效性。同时要求各学科教师结合教学内容,有机渗透法制教育。真正把法制教育与日常教学工作、生活实际紧密地联系起来,使法制教育与各学科教学有机渗透,使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在课堂上创设情境,使学生自然而然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引导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去主动学法、守法、做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会自觉守法、宣传法。

在各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在语文、数学、英语、社会和思想品德等学科的教学中,老师们根据学科特点,不失时机地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寓法于教。数学是最难与法制教育相渗透的课程,然而老师们还是想方设法地予以融合。如在二年级教学货币单位核算时,介绍如何保护人民币的法律知识;在三年级教学克、千克知识时,介绍禁毒的有关法律知识;在六年级“百分数的应用”教学中,介绍依法纳税的法律知识,使小朋友在掌握学科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

学校每学期都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从而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让师生懂法、守法、爱法、护法、会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校每年都组织师生观看光盘:“预防青少年犯罪”、“交通安全案例”,“交通安全图片展”,同时让学生收看法制频道的节目,让学生从真实的事例中受到启迪,吸取教训,珍爱生命。为了强化学生的法制安全意识,学校请法制副校长做法制知识讲座,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让学生自觉主动地接受法律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远离网吧,远离毒品。学校还把“校园小广播”作为法制教育平台,向全体师生宣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德育处开展“文明伴我行”的活动,引领全体师远离邪恶,走进文明。

我校坚持依法治校,坚持“学用结合、法理并举”的`原则把依法治校同教育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新途径,学校的各项工作,呈现出蓬勃生机,师生法律观念和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

对于法治思想概论心得体会标准和感想二

河北内丘中学

2012—2013学年依法治校工作总结

加强中学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校在认真总结以往普法教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结合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具体际,学校将加快法治化管理的进程,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逐渐由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迈进。增强了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平,维护了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创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促进了学校的发展。现总结如下:

人员有变动,及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每年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和认真做总结。

教职员工是学生的榜样,只有抓好了教职员工的思想,才能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正面教育。我校对教职员工的要求是教法先学法、育人先正己。多年来,我校坚持做好教工的普法教育工作,给教师购回普法学习资料组织学习,组织普法的考试。在例会上宣讲政策、法规和有关的案例,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了全校教职工法制意识。我们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了《中

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文件。学习师德八条,对教职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经过学校普法教育,我校教职员工都能做到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我校出现了一批善于运用法制教育来提高教育效果的先进教师和班主任。

我校利用学校网络的有利条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学校网站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发布有关信息。班级利用网络和多媒体组织有关的学习。我校还运用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利用召开例会、班会、专题会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创设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我们意识到校务公开是教育系统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载体,是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学校改革,发展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有效手段,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强化教育改革,确保社会稳定和学校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此,我们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和校务公开专项工作小组,各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出计划,逐渐成为学校民主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园内设立校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学校校园规划、综合楼的基建进度、学生收费、教师评先、职称评定等重大项目情况,通过坚持校务公开制度,调动了全体教职工知校情、参校事、议校政的积极性,学校的凝聚力不断增强,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学校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为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我校的章程。我校坚持校领导中心组学习、校行政会议制度,保障

学校领导依法决策准确性。校领导注意倾听教职工的呼声,从职工关心的事情做起,有针对性地解决教职工反映的问题,主动将自己的言行置于教职工的监督之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教代会通过的学校管理制度办事。

(1)学校聘请法制辅导员给全校师生作法制报告,以精彩的言辞真实的案例进行分析,从违法青少年心理和预防犯罪提出建议,既有效丰富了师生的法律知识,又增强了大家的法制观念。

(2)政治教研组的教师们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在平常教学中有意识的渗透法制常识,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让学生了解我们的一生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教育学生能够分辨是非善恶,学会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出正确的决择,了解一般违法行为与不良行为的界限,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

(3)加强学生法制意识的辅导,重视与家长的沟通,提高监护人对孩子的关注程度,帮助学生尽快从心理困惑中走出来。

(4)我校紧临胜利路南侧,学校领导将交通安全工作当作学校的重中之重,把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常规工作, 定期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和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引导同学们“会走路、会骑车、会乘车”,告诫学生们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1)坚持三位一体的校门值日。

即一位行政领导、二名值班领导、门岗两人每天早上、中午在校门口值日,检查教工、学生的作息、仪表,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围。保卫科、门岗24小时值班,中午、傍晚加强校门口的巡查。以上措施有效地遏制社

会不良分子骚扰,为学校创造了良好学习环境。

(2)深入细致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学校很重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通过班主任、任课老师摸清后进生情况,统一对后进生转化目标和措施,动员一切力量和有效方式来帮助后进生,政教处为此做了大量工作。我校对后进生中许多的单亲家庭情况开展课题研究并取得了成绩。

(3)认真做好消防宣传和预防火灾工作,按要求定期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增添和更换药品。学校请来消防支队警官专门进行消防知识、消防器材使用的报告会,大大提高了老师们使用消防器材和消防防范能力,提高了老师教育学生的能力。

(4)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化读物发行的规定,确保进校书刊渠道正当和批准。

(5)学校认真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学校设施的检查,强调教学中的安全防范意识,保证了我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学生群体中毒、生病事故。

河北内丘中学

2013年1月

对于法治思想概论心得体会标准和感想三

20-年,青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厘清疫情防控、饮用水水源保护、胶州湾保护、农村住房安全监管、燃气安全等事项职责边界,明确责任分工。厘清56个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编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后保留125个。

(二)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指导市直部门重新梳理市级自设事项,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体育局等9个部门自设权责事项梳理工作。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备案工作,制作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备案和公告文件模板,备案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的动态调整事项。督促政府部门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职责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实现依法高效履职。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调整成立青岛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在更大范围、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积极向经济功能区赋权,将43项市级行政权力及相关行政处罚事项赋予青岛自贸片区行使,将19项市级行政权力赋予上合示范区行使。开展新一轮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改革,全流程审批时间由原来的85天缩减至75天,竣工联合验收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验收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345项,基本涵盖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项目。

(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行“一事全办”“一业一证”主题式场景服务,“一事全办”服务主题达211个,业务量超过530余万件;“一业一证”行业目录达50个,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6700余张。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办”,全市22个领域、429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办”。以施工许可为切入点,开展“零材料”办理改革,市、区(市)两级在“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上线199个“零材料”办理事项。在市民中心设立综合受理专区、企业开办专区、建设审批专区等,实现不同功能区域“一窗受理”。结合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向镇(街道)延伸。目前,各区(市)政务服务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已全部实现“一窗受理”,市级大厅“一窗率”达到95%。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提出46条创新突破政策,服务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四个全生命周期”,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排第11位,较上年提升8个位次,是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制定涉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必备程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对于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深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制度,设置惠企法律服务窗口、建立律师“坐诊”制度,服务企业1.7万件次,创建网上服务平台并入选“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

(一)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件,制定市政府规章8件。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制定《青岛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办法》,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调节、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原则,统筹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激发其创新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其作为典型做法在全国推广。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划定调整、保护区分级保护措施,为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制定《青岛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防范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创新推进胶东五市协同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青岛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规范海洋牧场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和监管管理,推动渔业转型升级,改善海域生态环境。

(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党对政府立法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十四五”政府立法规划、20-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等事项。开展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改5件、废止1件地方性法规;修改5件、废止1件市政府规章;修改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政府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工作的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府立法理论研究,我市报送的《胶东经济圈协同立法的路径探析》《关于政府规章清理的现状及建议》两篇论文,分别荣获全省政府立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二等奖。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围绕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规定,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制定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必备程序,对专业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评估论证,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18件。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探索市政府法律顾问提前分配任务、全程参与制定的“真顾真问”新模式,在制定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时,参照专业特长、业务经验等,遴选15位市政府法律顾问,与1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一对应,并确保全程参与。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定《青岛市政府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15项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在青岛政务网公布。制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指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规范化管理,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补齐“最后一环”。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在决策事项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全流程监督和执行后评价。组织开展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督查,重点围绕实施结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实施成本和效益分析等方面开展督查,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针对执法薄弱环节,运用工业互联网思维,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体制机制。依托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以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主体,整合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力量,构建“1+n”基层行政执法体系,推动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总结推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局队合一”执法体制,推进局机关与执法机构深度融合,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模式,相关做法在《人民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上刊发。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搭建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并正式投入使用,240余家单位上线使用该平台;全市行政执法案件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做到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程闭环、可回溯监管,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水平。印发实施《青岛市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着力解决基层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全市累计开展日常监督537次、专项执法监督37次,评查执法案卷897卷,累计督促整改问题286个,实现镇(街道)执法机构监督全覆盖。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印发《青岛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涵盖28个行政执法领域382项违法行为事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办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8.86万件,减免处罚金额1.01亿元,惠及6.71万个市场主体,让群众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也感受到执法温度。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青岛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面实施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制度。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修订《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政府部门和企业预案修编、评审、演练和发布工作进行规范。修订《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范突发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细化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步骤和措施。制定《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17个行业、356项举报奖励情形,最高奖励50万元。全面梳理各区(市)、各行业多发易发突发事件,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案例分析和应急资源调查,做到“有风险就有预案”,全市共制定市级专项预案28个、区(市)级专项预案225个、镇(街道)级预案1072个。制定《青岛市“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建立应急物资快速调拨机制,推动构建实物储备与协议储备相结合的应急储备体系。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制定《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规程》,分级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开展“应急预案落实年”活动,对特种设备、地铁运营、海洋渔业等11个演练方案进行全面演练。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宣传。持续开展“第一响应人”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等活动,增强民众安全意识,提高应对事故灾难能力。

(三)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建立直达镇(街道)基层、应急专家、救援队伍的应急指挥和联络通讯机制,推动应急指挥直达基层一线。建立包含345名专家的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库”作用。建立包含49支专业应急队伍、28支社会志愿者队伍、75支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以及武警、民兵应急力量的救援力量数据库,确保及时调度救援力量、缩短反应时间、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积极引导志愿服务行动,建立社会应急志愿者救援队伍28支共2735人,承担全市95%以上山地、岸际和城市应急救援任务。在部分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微型应急救援站试点建设工作,已完成6处试点建设任务。

(一)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深化人民调解,培育行业调解,健全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岛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积极推进行政裁决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明确市和区(市)两级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范围,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落实公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要求,自20-年7月1日起全市7区公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政府集中管辖。充实和调整市和各区(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制定三个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聘请61名和解员,做好全程调解工作。印发《检察机关推动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办法(试行)》,构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化解协作制度。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制度,督促行政机关进行个案报告或年度报告。20-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45件,受理2598件;市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43件,受理1254件。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每月进行排名通报。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标准,以考核引领负责人出庭应诉。印发《关于做好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督导行政机关做好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法治机构负责人现场观摩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开展网上庭审视频观摩、网上学法考法,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新发生行政应诉一审案件2861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22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

(一)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谋划,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窗口腐败”等问题。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两会”建议482件、提案562件,全部按期办复。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先后就法治政府建设、“四新”经济发展、医疗保障工作等事项报告或通报31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制定年度财政检查计划,依法组织实施财会监督。搭建智慧统计平台,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测。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分析、争议解决、重大事项协调等方式,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协调监督。

(二)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防止问责不力,也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严查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十项措施》,从营造干事创业政治生态、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细化、强化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具体措施,积极营造鼓励改革创新、激励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对国家和省、市三级政府工作报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事项等重要事项实施项目化督查,从立项、分解到办结、反馈实现全周期管理。20-年以来,已有682个事项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其中130个事项实施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有力推动30条未贯通道路打通、60个山头公园整治、460万平方米违建拆除等重点工作。建立“督审联动”机制,形成“审计找线索、部门去整改、督查来落实”的工作闭环,先后清理违规占用耕地654.69公顷、追缴耕地开垦费1.4亿余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70.46亿元。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组织梳理信息公开目录,通过青岛政务网发布信息1.6万余条。探索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发展机制,利用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三务公开栏”,重点公开老百姓关心关注的脱贫攻坚、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内容。在青岛政务网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对规范性文件全部解读,实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建立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1次政策解读,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40余场。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打造“受理—登记—转办—签发—送达—归档”的全流程管理模式,全市各级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297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五)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印发《青岛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完成政务诚信管理系统建设,开展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在优秀党员评选、“两代表一委员”评选等环节,实行逢办必查。建立党政群机关履约情况投诉办理和案件办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完成村(社区)网上政务服务站点建设并进行全面核查,形成《青岛市基层便民服务场所信息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比例,上线“爱山东•青e办”app3.0版本,不断完善掌上办事平台功能,推出“千人千面”服务新模式。组织“爱山东•青e办”app高频亮点应用接入和便民利企专区建设,区(市)新上线特色应用126项,组织建设33个服务专区,及时满足企业和市民生产生活需要。截至目前,市、区(市)两级共完成接入服务事项7900余项,10个区(市)分厅全部上线运行。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组织开展高频数据集中汇聚,新归集328类7.1亿条数据。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为全市提供1558项数据服务,日平均数据交换量超过226万条,市级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99.5%。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凡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必须共享。以开放公共数据为突破口,建设线上“数字实验室”,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有序流通、融合应用。印发《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明确8个方面重点任务,推动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应用。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市、区(市)两级部门自建监管业务系统情况摸底调研,按照省级监管数据标准,进行系统升级改造。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将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行政处罚系统相关历史数据推送至省“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切实提升省、市一体化监管水平。组织开展各级各部门监管数据汇聚录入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更新报送机制,我市“互联网+监管”数据覆盖率和及时率均位居全省前列。积极开展移动执法app试点工作,4家试点单位累计通过移动端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098件,占全部案件数量的40.39%。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成立全市政法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生学习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印发《法治青岛建设实施方案》《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青岛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未来五年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目标任务。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市级增设法治督察处和法治调研处,各区(市)依法治区(市)办秘书科均实现独立设置。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组织开展以“共建法治政府、共享法治阳光”为主题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活动,成立以市长为总协调人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获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制定《关于深入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法治镇街”评选活动,首批评选“法治镇街”20个,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编制《青岛市法治指数指标体系》,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形成法治指数可行性报告。将法治建设督察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计划,对部分区(市)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印发《青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分别听取各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汇报。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在五四广场落成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打造法治城市良好形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制度,组织全市近4万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完成网上集中学法考法。

(四)加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工作,举办业务培训,开展法律实务研讨和立法调研活动,全面提升立法队伍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累计审核发放行政执法证件2.19万个,审核通过1600余名新申领执法人员资格、6600余名年审执法人员资格,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落实一般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专职办案人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少于3人办理的要求。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全市共有70家机关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公职律师254人。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组织召开“rcep、中欧cai与青岛高水平对外开放理论研讨会”,形成理论成果20余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城市发展法治化研究”“营创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服务水平”等课题研究,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被司法部列为20-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刊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宣传页,开辟“区(市)长、司法局长系列笔谈”、“局长说”等栏目,集中播报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经验,全面营造示范创建浓厚氛围。

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广大市民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政府立法精细化、针对性和有效性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时有发生;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不够,没有形成闭环责任体系,等等。2022年,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精准做好向区(市)、经济功能区赋权工作,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不断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持续推进“智能办”“零材料”改革,深入落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升级上线2.0版自助服务平台,深入推广应用“无感审批”服务模式,提升服务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

(二)着力提高立法决策质量。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民生等领域立法。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网上登记、审查、管理制度,提高合法性审查效率。完善公职律师使用制度,搭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平台。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扩大移动执法app使用范围。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推动执法部门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出台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审查办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四)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情况通报、问题约谈、考核评价、移送移交等行政问责手段,督促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提高出声、出治、出解能力。

(五)着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深入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司法、舆论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持续提升督查工作质效。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着力完善组织保障机制。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完善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十四五”规划贯彻实施。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评估工作,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对于法治思想概论心得体会标准和感想四

1、大力宣传和教育全体村民学习好宪法,努力提高村民对宪法的认识,从而人人树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振兴中华的总章程

一是要试试各种有效的办法和方式组织好村民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精神植根于民心,使之全村形成崇尚宪法,遵守维护宪法良好氛围。二是要针对全村的发展形势,着力于普法宣传教育村民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宪法规定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支持服务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三是要广泛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教育村民切实提高守法依法的自觉性,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奠定法制基础法制环境。

2、加强国家重点内容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

全年重视和加强村民的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启发和提升村民树立权利义务观念,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努力在全村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要着力于综治平安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让村民对综治三率的提升,二要着力于九法一例的宣传教育,让村民清醒法律的尊严,帮助村民注重日常生产、生活与工作学习等方面保持重视和自觉守法,凡事不触及违法。三要着力广泛宣传妇女、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着力于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社会和谐。

3、深入开展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全年的重点对象法制教育工作是:①抓好加强村级组织班子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把村级班子队伍成为“六五”普法工作的先学对象和骨干力量。②抓好加强村级普法工作网络的辅导学习教育,增强其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促进其带头学、用、守、护法。③要着眼于加强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要注重于妇女、儿童、未成年人的心理着力于情、法、理、以及以法释案辅以的方式深化普法教育,努力构筑妇女、儿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范体系。④要加强村内经济实体和个体经济经营户相关,文明经营、文明经商法律法规的传递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意识。⑤要广泛开展各项群众性直面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村社会管理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提高法律常识。

4、继续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

今年的普法工作要围绕着以下方面着力抓好:①要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文娱活动功能,积极应用和支持各种文娱性策划法制题材节目的传播活动,着力提升法制教育的感染力;②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媒体阵地作用,依托村民法校为平台,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开展创建法制教育基地;③要拓展各自然村或文明片区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配套设施作用积极开展乡风创五小及各类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类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④要着重于各个节庆日和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三主力于以村民文明规则,村规民约,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的宣传与教育活动。

5、着力于国家安全和爱国主义传统教育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融洽

全年要坚持以国家安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内容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作为创建定埠文明村相融洽,重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努力吧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教育贯穿于法制与法治实践中,引导村民牢固树立认真践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并在全村社会中形成公民知荣辱,守法规,树和谐形成文明风尚。

对于法治思想概论心得体会标准和感想五

为确保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意见书》(国海督〔x〕5号)、《x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x政电〔x〕55号)要求,结合x市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海洋督察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海洋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四个全面”“三大定位”“五个扎实”战略布局和自治区“三个生态”的战略部署,切实抓好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问题整改,不断提高海洋管控、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改善我市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着力营造“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的美丽海洋,为建设富强、开放、生态、文化、幸福新x提供良好的海洋环境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要深刻认识围填海管控和环境保护问题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x主席讲话精神上来。针对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市存在的问题,对标对表,不回避、不遮掩,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整改清单制,逐条研究、逐项分解、提出对策、压实责任,全面整改,按照“x年底、x年底、x年底、长期坚持”四个阶段分步推进、扎实整改,确保整改效果群众认可、社会满意,形成全社会关注海洋、爱护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责任清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组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4大类14个小类18个问题事项,主动认领,实行清单制,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到位,定期督导和督办。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再反弹

以此次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着力在推进工作创新、加强警示教育、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求突破。全面审视和认真分析海洋管理工作中频繁出现、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深挖体制机制中的“病灶”,破除海洋监管中的“壁垒”,切实减少和杜绝再出现类似问题。强化制度的执行,切实用规章制度管事、管人,进一步提升全市海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做到问题整改治标和治本同步、预防和整治并重,严守海洋生态红线,严格保护自然岸线,从根本上实现我市海洋的可持续利用和长效保护,切实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意见

1.切实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摆在更为突出位置。迅速掀起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思想的热潮,宣传贯彻总书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2.进一步加大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加大资金筹集和整合力度,确保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建设资金,并逐年增加全市海洋开发与保护资金投入比例。

(二)切实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1.划定并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分区分类制定红线管控措施,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区域得到有效保护,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内一切破坏生态违法行为,禁止生态敏感区的开发建设活动。采取部门联动执法,依法取缔保护区内非法抽砂、养殖。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逐一制定生态修复方案,采取清拆、土地复垦复绿、人工种植、生态补偿等多手段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3.全面完成围填海项目的治理整顿工作。加强力量,抽调得力干部全面开展和推进完成围填海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确保督察问题整改到位。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依法治海、生态管理等系列办法的编制,提高陆海统筹和自然岸线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实施海洋生态整治修复工程,加快推进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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