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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辛亥革命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 辛亥革命110周年讲话精神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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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辛亥革命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 辛亥革命110周年讲话精神心得体会(5篇)
2023-01-05 14:00:49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法院辛亥革命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7xxxx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本案案件由来:20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

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习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习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推荐法院辛亥革命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 工作单位:_____ 住址:_____ 电话:_____

现委托_____在我与 _____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

委托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1、本委托书供公民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应按有关

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2、本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提交人民法院。

推荐法院辛亥革命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_______人民法院与_______人民法院因对______________一案的执行管辖权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报请本院指定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6条的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为终局裁定。

审判员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附: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

2.文书名称

3.文书编号

二、正文

1.写明下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原因。表述为:“_______人民法院与________人民法院因对__________一案的执行管辖权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报请本院指定管辖。”在其中的空格中依次填写发生管辖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的名称,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

2.指定管辖的法律依据。表述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6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3.裁定结果。表述为:“由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执行。”在其中的空格中依次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以及指定的人民法院名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可能是争议双方中的任一人民法院,也可能是争议人民法院之外的人民法院。

4.裁定的法律效力。表述为:“本裁定为终局裁定。”

三、尾部

1.审判员署名。

2.制发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即签发法律文书的日期,而不是承办人拟稿书写的日期。

3.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其位置应当在制作日期的上赢茹篇蔽万藐年盖月,必须不偏不斜,卿正、严肃,文字、国徽必须清晰。

4.书记员署名.

5.“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裁定书原本上不写“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应将其制成专用印戳,由书记员将正本与原本核对无误之后,加盖在正本末页的制发日期的左下方、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个别涂改之处,应盖校对章。

推荐法院辛亥革命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原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求与被告离婚;

二、请求判令婚生子由被告抚养

三、诉讼费及其它费用由被告支付。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此处可以陈述丈夫好赌成性的恶习

为此,要求与被告离婚,现起诉至法院,请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法院辛亥革命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一、抓好主线,认真开展教育。

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活动,配合协助做好一些教育活动的辅助性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

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坏体系实施纲要》和最高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发布后,相继制定的完善了《某某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某某市人民法院构建和惩治预防腐坏体系工作计划》,将《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规定的有关内容充实到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加大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力度。在工作计划的制定中,我们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确定职责,严格制度,强化监督,便于操作”为指导思想,以“紧紧围绕‘四不为机制这一核心,将教育、制度、监督各项任务具体进行分解,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将着力点放在制度建设上,将工作重点放在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上。

三、突出重点,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和制约。

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实现,始终是我院反腐倡谦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认真落实最高院“四项制度”,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审判、执行案件时,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避免因此可能产生的不公、不廉的因素。今年,某一当事人反映一审判人员未按法律规定,与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并怀疑与对方当事人私下接触,接举报后,我院即对该案件进行调查,查实来信反映的情况虽有夸大之词,但也反映了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确也存在工作不细,规范意识不强的问题,庭里以此案为鉴,进行讨论后,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决定该审判人员作出回避,由其他审判员进行审理。按时做好各类纪检报表的统计、报送、上情下达工作。认真执行拒礼拒贿登记报告、离任审计等制度。全年,共上交市纪委礼金元、礼卡计价值元;拒礼拒贿计人次,合计金额元。院长调任后,已进行了离任审计。开展每年度领导干部述廉评廉、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对中层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已作出布置。加强对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监督,严格按照本院《拍卖机构工作考核细则》、《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实现统一管理的规定》执行,做到程序公正、公开、透明。确保监督的到位和监督的实效。

四、加强与人大的联络、沟通。

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确保监督工作规范化、日常化。一是建立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备制度,对本院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情况以及上级法院的重要会议精神等,坚持定期向人在常委会汇报,以便人大随时了解和掌握法院工作情况,从宏观上监督、支持法院工作。本是多形式、多渠道接受监督,加强联络。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监督执行次,共人次。三是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开展司法评议,先后召开部分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走访调查,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自查自纠,做好人大代表的提案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工作。

五、抓监督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案件督查。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督查案件件。其中被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件(发、改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本院提起再审而改判案件件;上级法院、市委、市人大、市纪委、市政法委等上级机关领导批示,重大纪检信访案件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呈现了案件质量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加的局面。通过对这些案件的督查,没有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的问题和违法审判的情形存在。但也反映了在个别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公正的理念不强,造成诉讼主体的不适格,实体上存在认定事实不清,定性不当,执行不力等问题。在查办案件中,我们高度重视,态度积极,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认真做好准备,制定工作方案,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间、定纪律,确保查办案件的顺利进行。一当事人向我院反映,提出起诉后,七日内未被法院受理,违反民诉法的规定。接反映后,经我们了解,是因庭领导出差原因造成,我们即要求所在庭将情况向当事人作出说明,马上作出是否受理的法律文书,该当事人为此又向我院电话表示满意,得到了赞许。××年还参加市纪委组织的效能建设明查暗访,政法机关的暗访协查,完成了两个调研任务,一个是政法委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调研,一个是中院队伍建设调研课题。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队伍建设连续五年“另违纪”,但与形势的要求和当前所面临的工作任务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少数同志在思想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还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所谓的惩防体系无非是对原有的教育、制度、监督方面的措施进行重新的组合,意义和作用不大,从而工作不够主动,教育工作如何取得实效办法不多;服务意识不强、不注重司法礼议。程序公正的理念还不够牢固,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在督查的部分案件中,不规范问题仍是“常见病”、“多发病”;制度的规范功能发挥尚不充分,没有遵章办事或打“擦边球”的现象时有发生,纪检工作与审判工作的结合尚有差距,监督乏力滞后;在内部管理上,管理手段缺乏创新,考核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受现行机制及经济等因素的制约,实施“不必为”的激励保障机制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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