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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王瑜医生讲座心得体会 王瑜 医生(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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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王瑜医生讲座心得体会 王瑜 医生(7篇)
2023-01-05 14:37:50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上海王瑜医生讲座心得体会一

走在步行街上,可别只顾购物,千万别忘了仔细看看市百一店(原“大新公司”)、华联商厦(原“永安公司”)、上海时装公司(原“先施公司”)和第一食品商店(原“新新公司”)这“四大公司”,无不把南京路的过去与今天不断迭映在眼前,传统与现代的交织为这条百年老街增添了别样的魅力。

已不算年轻的市百一店就矗立在南京东路、西藏中路口,这座解放前的“大新公司”是当时南京路上最好的建筑之一,如今虽不再代表时尚和流行,却依然是上海商业文化的一个象征,几十年来一直是中国最著名的百货公司。

走在这1200多米的步行街上,时时体会到一种莫大的快乐,彩色的铺路砖石、统一的路心售货亭、两边各类时尚流行商店、熙熙攘攘的人群、可爱的观光小火车,以及设计别致的城市雕塑……这些都构成了上海的现代都市风景。黄包车、香烛店、“美丽牌”香烟广告不见了,身着旗袍、梳着盘发的上海小姐不见了,就连当年曾显赫一时的“先施百货”如今也完全换了样子。现代的都市文明在这里把所有属于过去的痕迹抹得一干二净。

步行街上,随处可以感受到这路的平易近人:地面是淡红色石块铺成,干净清爽,不必担心滑倒,也不会踩到脏物;还有导盲道,让盲人也能感受到逛街的乐趣;路中间更有各式花坛、绿化带,花坛上还设有暗红色大理石凳椅,走累了,随处可坐,赏路景闻花香,还可以思量一下接着去往何处,绝对的逍遥自在。

步行街上另一大景观——步行街观光车同样引人注目。车由一节节小巧玲珑的车厢组成,车厢上画满了精美的图案,每节车的图案色彩各不相同。登上车,仿佛钻进了玩具车里,任它带着你逛个够。步行街上最多的是人,或从容信步,或匆匆疾走,或闲坐休息,或饶有兴致地转进每一家商店。街上跟人一样多的就是各种商店了,且都是上海店家中的“大腕”:华联商厦、第一食品商店、第一百货、新华书店南京东路店……当然也少不了各大专卖店,“麦当劳叔叔”、“肯德基爷爷”自然不甘落后,而哈根达斯、天使冰王、必胜客也为有闲阶层提供了世界各地著名的美食。

假如肯早起,那你一定要来看看六七点钟的步行街。那时的步行街,商店均紧闭大门,清洁工在进行路面的清洗工作,可街上却热闹非凡,人们有的跳着交谊舞,有的打着太极拳,有的在溜滑板,有的在打羽毛球,真是玩什么的都有,不像是一条商业街,倒像是一座公园,与白天的喧嚣相比真是两个世界。原来南京路步行街也是这般“淡妆浓抹总相宜”呢。

从河南路口开始,步行街结束,继续向东。一直到南京东路外滩,行人似乎又从21世纪坠入一个陌生又熟悉的时空,似乎是狄更斯笔下的英伦街景,似乎是在父辈的照相簿中见过。狭窄的街道,四方高大的建筑,灰色调的围墙和百叶窗,高高的天花板,尖尖的屋顶,每一栋楼都记载了一段曲折跌宕的故事。夕阳为它们添上一层薄雾,黄黄的街景透出一种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特有的迷离的浪漫。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上海被迫辟为通商口岸,后成为帝国主义公共租界。二三十年代,南京路既是帝国主义者耀武扬威的“十里洋场”,又是一条富有革命传统的马路,著名的“五卅惨案”就发生在南京路上。

近年来南京路发生了巨变,新的商厦群体及宾馆拔地而起,大型商厦与百年老店、名店、特色商店交错林立,互为衬托。老介福商厦、电器商城、曼克顿广场、海伦宾馆、丝绸商厦、新世界商城、华联商厦、一百商厦、广电大厦、轻工大厦、上海商城、锦沧文华大酒店等现代化的大型、高层建筑使南京路更加雄伟、繁荣,据统计,南京路每天客流量在170万人次以上,连续多年蝉联全国零售商业企业前三名的上海第一百货商店、上海华联商厦、上海新世界商城都在南京路。南京路商厦群内名品荟萃、琳琅满目。各地的名、特、优、新产品,以及进口的名牌商品,不下数十万种。几家老字号特色商店的商品,尤为名声卓著。

南京路的夜景分外迷人。火树银花不夜天,霓虹灯一条街是上海的一大景观。许多海外游客称赞说:这里的灯彩不亚于东京、香港、曼谷等任何一个闹市地段。

关于上海王瑜医生讲座心得体会二

今天,我很幸运。我要和妈妈,嫂子,哥哥从杭州坐动车组去上海。

早上我们坐公交到东站,取票,过安检,进候车室,在那里等动车到来。等了两个小时,终于上了车,体验了六次提速后火车有多快。

子弹头列车在铁路上跑得很快。我在椅背上的口袋里找到了一本关于动车的书。书上告诉我们,动车的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200-250公里。子弹头列车有三个优点:速度、舒适和安全。听说以前杭州到上海坐火车要三个小时,现在只要一个半小时,真的比以前快多了。这时,一列火车经过,我们一眨眼就离开了。真的很快!

窗外,绿色的麦田,美丽的村庄,茂密的树林转瞬即逝。

当我们到达上海火车站时,我们下了公共汽车。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火车站。上海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火车站又大又有特色。

下午,我们上了地铁,车走在漆黑的隧道里,速度很快。我们来到著名的南京路散步。南京路上游客很多,外国人也很多。店主看到这么多游客在卖东西,脸上都笑了。也看到了一些教练。我真的很想坐下。我妈发现教练都去外滩了。所以,我们坐在上面。

慢慢的,我们离外滩越来越近了。外滩人山人海,像潮水一样,走在里面,走在对岸就是著名的东方明珠。任何来外滩的人,都必须靠在吧台上,与身后的东方明珠合影,留下难忘的回忆。

天黑了,东方明珠和附近的建筑被美丽的灯光照亮,就像穿着五颜六色的大衣,特别刺眼,每个人都陶醉了。这壮丽的景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

关于上海王瑜医生讲座心得体会三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关于上海王瑜医生讲座心得体会四

王家大院地处山西腹部,在灵石县城区12公里处的静升镇,与著名的绵山、资寿寺、“灵石”、韩信领、石膏山、灵空山等景点,呈v型旅游线路。

灵石县历史上“四大家族”之一的静升王家,为太原王氏后裔。留于当今的王家大院先后建于清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年间,总面积15万平方米,其中列入省级文物保护的4.5万平方米。1997年8月18日以“中国民居艺术馆”正式开放的高家崖建筑群,建于嘉庆元年(1796年)至嘉庆十六年(1820xx年)。有院落26座,房屋218间,面积11728平方米。1998年8月18日以“王氏博物馆”正式开放的红门堡建筑群,建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至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有院落28座,呈“王”字型布局,房屋540间,面积达19800平方米。高家崖、红门堡两组建筑群东西对峙,一桥相连,皆为黄土高坡上的城堡式建筑。其特点是:依山就势,错落有致,层楼叠院,鳞次栉比,气势宏伟,功能齐备。高家崖群继承了我国西周时即已形成的前堂后室的庭院风格;红门堡建筑群顺应地理条件,一部分应变为前园后屋的总体设计。再加匠心独具的砖雕、木雕、石雕,装饰典雅,内涵丰富,实用而又美观,兼融南北情调,具有很高的文化品位。

1996年以后,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经灵石县人民政府投巨资修复,王家大院才得以同游人见面。五家大院作为我国优秀的传统建筑文化遗产、民居艺术珍品,已广泛地受到国内外建筑学、历史学、社会学、伦理学和工杨美术、影视、摄影等方面的专家及新闻媒体的关注,并成为一些高等院校的实习基地。目前,海内外游客络绎不绝。

资寿寺 资寿寺位于山西灵石县城东7公里处的苏溪村,与华夏民居第一宅王家大院相距2公里。资寿寺初建于唐,宋元明重修,已有1100多年的历史,总面积15000平方米,共有15座殿堂,并有藏经楼、禅堂院、方丈院、钟鼓楼等建筑。“资寿”之名,原意为“祝帝首以遐昌,资群生于寿域”,期凡人皆寿,故自古香火旺盛,佛事甚多。资寿寺主要以大型元代壁画和以十八罗汉为代表的彩塑艺术而著世,为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载入了《中国名胜词典》。1985年至1993年,省文物局和灵石县人民政府先后对资寿寺投巨资进行修复并对外开放,但就在开放不久后的1993年12月25日晚,十八罗汉之首级全部被盗。案发后,经公安部门通力侦破,虽罪犯被捕,十八尊头像却不知所向。二年后,热爱收集古物者、中国台湾陈永泰先生,先后从日本、中国台湾等地购得此彩塑头像,并据有关资料查明为资寿寺所失时,因痛惜中华文化瑰宝,不忍其身异处,身为震旦集团董事长,遂向其投资所在地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人表明原委,并填写《捐献意愿书》,声言“身为炎黄子孙,看到中华文化之宝贵文物被如此破坏并流落海外,实倍感痛心”,“为使宝贵文物完璧归赵”,“本人自愿通过上海市台办,捐赠该十八尊佛头,使之物归原主”。据此,上海市台办又委派专人会同山西省文物局有关人员于1996年11月6日到资寿寺现场核实并录像后,我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即海协会)曾致函中国台湾海基会,请其协调中国台湾有关方面,以助力于陈永泰先生早日了此善愿,同时,陈永泰先生本人亦致函海基会,委请代其处理此事。多方同心协力,终致善举如愿,1999年3月下旬,十八尊彩塑罗汉头像,在遭劫掠5年之后,方才重归故里,重附金身。在广大群众盛赞陈永泰先生尚义疏财、乐善仁慈之际,灵石县人民政府于资寿寺内特地为陈永泰先生修建功德亭,树立功德牌,并为十八罗汉之身首重合、“死后复生”,举行隆重的重新开光仪式。由此,具有很高艺术价值的资寿寺十八罗汉,因牵系到了海峡两岸的关系而更为天下关注,在国内多家媒体和香港、中国台湾报纸以及“美国之音”相继报道之后,资寿寺更加闻名四海。游客接踪而至,争相一睹为快。

周槐 周槐生长在灵石县石膏山脚下的西许村中,树高约18米,围径7米有余。据清乾隆39年(公元1774)碑文记载,此槐为村民公产,相传植自周初,迄今已有3020xx年的历史。古槐躯干中空,树洞可容数人,但依旧生机勃勃,枝繁叶茂,苍劲挺拔,颇具风采。该树比介休“秦柏”的树龄要长得多,而可与晋祠的“周柏”比高下。

石膏山 石膏山位于灵石县城东南五十公里,北距太原一百八十五公里,雄居太岳山北段,处晋中、晋南和晋东南三地交界处,与介休绵山、沁源灵空山鼎足而立,为山西境内一座风光旖丽的名山。石膏山自然环境优美,森林和水力资源丰富。六十平方公里的风景区之内,青山环绕,绿水长流,林木葱笼,鸟语花香。它不仅有雄伟秀丽的山光水色,有姿态万千的石钟乳溶洞,有古朴别致的佛寺梵刹,而且有比较完整典型的森林植被,有丰富多彩的树木花卉鸟兽资源。明末清初著名的爱国学者傅山游览此山后曾题留“山林野趣”四字,道出了石膏山风光的特色。

天石 天石(亦称为“灵石”或“天星”),位于山西省灵石县城宾馆西侧的陈列馆八角亭内,是全国著名的第二大陨石。天石,满身孔洞,状若靠椅,而又不规则,“似铁非铁、似石非石,其色苍苍,其声铮铮”,露出地面的部分高达1.6米,底部直径1.5米,体积2.4立方米;埋于地面以下部分的体积究竟有多大,迄今仍然是个谜。传说,日本侵华时期,一个叫山口大荣的日本军官,企图把灵石运往日本,但号令士兵连挖数日不见根底,于是只好作罢,而后便再无一人刨根问底了。灵石为天外之物,何时降落人间,史无记述,据《灵石县志》载,此石为隋文帝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北巡太原傍汾开道时所获。相传石上有“大道永吉”四字(今已不存)。其时,文帝以为灵瑞,遂赐其名为“灵石”,并榜旨割介休西南地与霍州之北地建设县治,以石命县,取名为“灵石县”,至今已有1400余年的历史。“灵石”因隋文帝赐名而名传千古,因其不同寻常而富有神奇色彩。相传灵石县城的原状是一艘大船,“灵石”则在桅杆处,按其地形,滔滔汾水北来,大船必覆,但因灵石能“镇水灾,捍城垣”,“显灵秀之气”,水即蜿蜒南下。旧时,由于种种说法,灵石被当地百姓尊为“神石”,每逢过年过节,附近乡民便纷纷前来顶膜礼拜,祈求好运。随着科学的发展,“神石”之说已成为传奇。天石,经科学化验结论,实为一块铁陨石。其硬度为5.5-6.0,有磁性,主要成份为铁,含量达96.17%,其余还有镍、钛、锰等,含量均不达1%,外部体积之大,仅次于乌鲁木齐博物馆陈列的铁陨石。“天石”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右边是豪华舒适的灵石宾馆,左边是直通大运公路的汾河大桥。园内存有北宋大书法家米蒂真迹,还有碑刻“晋省地域全图”及三个展览厅,如果您来灵石旅游或途经这里,一定不要忘记到“天石”景点一游。

百尺楼 灵石县城西南九公里处有个夏门村,夏门村依山傍水,汾河从东向南绕村而去。清朝嘉庆、道光年间,夏门出过一个为官清正,敢于为民伸冤的清官名叫梁中靖。养育梁中靖的梁家,是清代灵石四大家族之一。百尺楼是梁家的建筑物之一。该楼削山为靠,面临汾河,创建于清初,。楼为四层,一、二层为三孔窑,三层为四孔窑,四层为穿廊。楼长15米,宽4米,高40米,故称“百尺楼”。楼下部为砖石结构,上部为砖木结构,建筑奇特而雄伟。每逢春日,登临百尺楼顶,远眺东山,艳阳高照,万道光芒;俯视汾河,波涛滚滚,汹涌奔流;汾河两岸,田野阡陌,杨柳婆娑,一派奏景象。这就是灵石八景中的“夏门春晓”。现在,“夏门春晓”石刻仍完好地镶嵌在楼北石壁之中。

介庙 介庙亦称为介子庙,位于马和乡张嵩村东。介子推,春秋时期晋国贵族,曾从晋文公流亡国外。文公回国后赏赐随从臣属,没有赏到他,遂和母亲隐居绵上(今介休绵山)。后来晋文公率人来绵上寻访介子推,焚烧山林,逼其下山,他不愿出山,与母亲相抱烧死。晋文公以棉上作为介子推的封地,后世称绵山为介山。当地百姓为了纪念介子推,每年清明前后三天禁火,故清明又称“寒食节”。为纪念介子推,后世在介子推墓前建了介庙。规模宏敞的介庙被侵华日军毁坏。介墓封土已残,周围残栏尚存,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介庙周围原有大片松柏林,此处柏树木质红润细密,抗日战争中被日寇砍伐掠走。古代灵石八景之一的“介庙松涛”已不复存在。介庙、介墓遗迹尚存。

何氏宗祠 何氏宗祠位于县城东13公里静升镇集广村,系集广村何姓族人的祠堂。何氏宗祠始建于何时,无籍可考,只知清代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重修。何氏宗祠占地面积为607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正厅、过厅、东西厢房和戏台等。多年来,宗祠一直为生产队办公和仓储用地,加上族人极力保护,宗祠至今保存基本完好。据集广村?何氏族谱?记载,何氏家族先祖来自河南大石桥,与灵石四大家族之一的两渡何家同出一源。明朝,先祖何资携弟从河南迁来灵石,何资定居于集广村,其弟定居于两渡村。两渡何家历代耕读传家,仕途腾达,名人显官众多。清代文臣何乃莹、武将何道深均功绩卓著,声钶远扬。集广何家已传24世,人丁兴旺。过去,每逢冬至、春节,举族聚集宗祠,行祭祀之礼,以示不忘祖先。

石牌坊 石牌坊位于静升村中部,又名“孝义坊”,是清代灵石四大家族之一的静升王家的祠堂-孝义祠的一部分。石牌坊由青石雕刻而成,石底石柱石梁,石顶石脊石兽,石斗拱石匾额,还镶嵌以镂空的石图案。坊高7.36米,宽13.49米。底部的10头石狮,姿态优美,栩栩如生。左右长短4根石柱上的前后4副楹联,有楷有篆,古奥深沉。顶上“孝义”二字,为清代著名书法家、内阁学士翁方纲于乾隆乙已(1785年)夏日所书。王家当年共有石牌坊15座,只有此一座幸存下来。孝义坊北面为孝义祠,建筑面积428平方米,分上下两院,下院210平方米,正面窑洞3孔,两帝有廊庑,由此与上院相通。上院218平方米,正屋供奉祖先,南面小戏台与祭祖堂相对,戏台两边有优伶用的耳房,院东西亦为廊庑。孝义坊与孝义祠系王家十五世王梦鹏所建。王梦鹏事父母至孝,孝名卓著,远播朝野,倍受颂扬。

文庙 文庙位于静升村中部,据明朝万历(1573-1620)本灵石县志记载,静升文庙系元代至顺3年(1332年)所建,占在面积为424平方米。主要建筑有正殿、献殿、东西配殿、影壁和魁星楼。影壁,壁面为18.19平方米,镂空石雕“鲤鱼跃龙门”,龙门肃立于云海之间,青龙奋爪翘首,气势轩昂;浪花间游动着一尾大鲤鱼和七尾小鲤鱼,维妙维肖,生动逼真。魁星楼,高20米,建于瓮门高台之上,六角三层砖木结构,重檐飞翼,高耸巍峨,气势雄伟壮观,庙内有古柏6株,石碑数通。1996年,静升文庙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县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静升文庙进行了精心维修,整旧如旧,焕然一新。

天竺寺 石膏山是太岳山脉中段的一座枸山,山上山下植被严密,乔木灌木满山遍野,山上绿荫蔽日,山下流水潺潺,三委百共盛开,四时松柏长青,被誉为“天然森林公园”。石膏山并非盛产石膏而得名,山名的由来是因为山上有几处溶洞,洞顶岩石因水溶而乳状下滴,形成膏状堆积物,山名由此而来。在石膏山山腰有三个巨大的洞穴,最大的高十几米,宽几十米,深二三十米,这3个洞分别称为上岩、中岩和下岩。三岩中分别建有白衣洞、龙王殿、天竺寺。天竺寺已有600余年历史。由于建在洞穴中,只受风吹,不受雨淋,利于保存,至今基本完好。抗日战争中,石膏山为太岳革命根据地之一。灵东县(当时灵石以汾河为界分为灵东、灵西二县)抗日民主政府就驻扎在天竺寺。不久前,灵石县政府成立了石膏山建设指挥部,准备开发石膏山,发展旅游业。

后土庙 后土庙在县城东12公里的静升镇静升村,占地面积1088平方米。因年深日久,战火兵燹,多数建筑已毁,现仅存献殿和正殿。据正殿县梁记载,元大德八年(公元1320xx年)七月十四日重修,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殿内塑像毁于1985年大跃进时期和199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献殿为正方形,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殿内4根大柱高3.5米,周长2米;4根小柱高3.5米,周长1米,构造精巧,气势雄伟。献殿外有明代和清代石碑5通,分别为明武宗正德五年(公元1520xx年)、清高宗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清仁宗嘉庆八年(公元1820xx年)、嘉庆十三年(公元1820xx年)。近年来,静升镇政府和静升村村委会,对后土庙正殿和献殿进行了保护,并在庙址上修建了办公房舍,现为镇人民政府驻地。

红庙 静升镇位于灵石县城东北12公里处,自古以来人烟凑集,市井繁华,为灵石东北部和介休东南部的货物集散中心。由于商贸发达,静升自古以来富商巨贾众多,因而规模宏大,建筑精细的民宅院落比比皆是,远近闻名。在静升村众多的建筑物中,有一处格外引人注目的房舍,这就是红庙。因此庙红墙、红门,人们俗称“红庙”,原有的庙名反而被人遗忘了。红庙位于静升村中部,建有正殿、东西配殿和戏台等,占地面积734平方米。红庙在当地又称为“东社”,静升村西的后土庙称“西社”。“社”的确切含意如今很少有人能说清楚。只知道过去每逢夏收、秋收和冬至等节日,家家都来红庙烧香上供,祈求神灵保佑。每年阴历六月十九,是红庙的庙会,会期常演戏助兴。如今,红庙的神像已不复存在,静升村幼儿园设在红庙里。

文笔塔 清代灵石四大家族之一的静升王家,无论是院落的布局设计,还是门窗柱壁的雕刻,处处显示出浓郁的文化气息,深藏着伦礼的深厚底蕴。独立于王家大院建筑群之外的文笔塔也把王家诗礼传家,注重文化的家风表现得淋漓尽致。文笔塔位于静升村南,塔高26米,底部周长12.3米,塔基为青石方形,砖砌结构,下粗上细,宛若毛笔竖立,直指蓝天。虽经数百年风剥雨蚀,至今依然完好,足见其建筑艺术之高超。据老年人介绍,文笔塔旁边原来有一面打谷场,打谷场附近有一个四委不枯的大水池,打谷场上有一个辗谷碌碡。打谷场像一片砚台,碌碡像一块墨锭,水池中的清水可供磨墨。形似毛笔的塔,身边墨、砚、水齐全,象征着五家才思泉涌,文人不断,由此可见五氏祖先独具匠心的巧妙构思。

晋祠庙 晋祠庙位于城东17公里的马和乡马和村北,创建于元惠宗至正年间(公元1341年至1368年),明世宗嘉靖(公元1520xx年至1566年)、明穆宗隆庆(公元1567年至1572年)、明神宗万历(公元1573年至1620xx年)曾先后三次补修。晋祠庙正殿称“昭济圣母殿”,建筑面积为132平方,塑像已被毁坏。献殿抱厅建筑面积81平方米,为正方形,8柱,顶部呈八卦形。戏台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始建于清宣宗道光十三年(公元1833年),戏台正面两侧各有一根石柱,刻有楹联一副,上联是:“褒善荣华衮表千秋忠孝节义”,下联是:“贬恶严斧铖惩百代*邪盗淫”。楹联寓意深刻,书写工整,笔力雄健,镌刻精湛。戏台两侧有钟鼓二楼,东有配殿7间,西有配殿15间。祠内有石碑数通,最早为明万历十七年(公元1620xx年)所镌。韩信墓韩信,汉初诸候王,江苏淮阴人,楚汉相争时,被刘邦拜为大将,统率全军,足智多谋,佐刘邦破项羽,项羽战败,自刎乌江,刘邦遂成帝业。刘邦封他为齐王,后改封楚王。有人告他谋反,降为淮阴候,又被告他勾结陈谋反,为吕后所杀。相传,吕后杀韩信后,将其首级派人呈送征讨陈的刘邦,使者行至灵石高壁村适逢刘邦凯旋,遂葬韩信首级于高壁村。后人为纪念韩信,将高壁村所在的山岭称为韩信岭,交建韩候祠祭祀。韩候祠抗日战争中被毁,韩信墓至今犹存,墓高约10米,周长约30米,现存“汉淮阴候墓”残碑一块。历代过往文人墨客多有题咏。明代监察御史于廉曾题诗云:“蹑足危机肇子房,将军不解避锋芒。功成自合归真主,守土何须乞假王。汉帝规模应豁达,蒯生筹策岂忠良,荒坟埋骨腰山路,驻马令人一叹伤!”

关于上海王瑜医生讲座心得体会五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消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本地区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主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三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一年七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七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两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

年月日

关于上海王瑜医生讲座心得体会六

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_____。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关于上海王瑜医生讲座心得体会七

静安寺迁至今址后,规模逐渐扩大,至元时,蔚成巨刹。寺内有8处名胜,即:三国时所立“赤乌碑”、南北朝时所植“陈朝桧”、原于神僧智严异行而流传的“虾子潭”、南宋仲依所建“讲经台”、沸井浜中突沸的“涌泉”、诗僧寿宁所筑方丈室“绿云洞”、行人取道渡吴淞江的古渡口“芦子渡”、东晋遗存防御海寇的“沪渎垒”。寿宁搜集历代诗人题咏,编为《静安八咏集》行世,静安寺由此声名远播。明洪武二年(1369),铸洪武大钟,耗铜六千斤,上有“洪武二年铸,祝皇太子千秋”铭文,至今呜响大殿,声洪震远。

清初以来,寺屡经兴废。雍正年间,住持孚庵,因寺院田产案胜诉,维护了静安寺的'田产,并勒石记其事。乾隆六年(1741)礼部侍郎麦焕捐款重修大殿。乾隆四十三年(1778)歙人孙思望倡议集资重修殿宇。上海道(长白)盛保又修建寺前涌泉亭,并于寺东建报恩院供僧众居住。寺僧大海,曾将寺内被火焚余的宋代银杏树干,雕成十八尊罗汉及一尊韦驮像于寺内供奉。咸丰同治之际,静安寺毁于太平天国战火,唯余一座大殿。住持鹤峰在缙绅李朝观、姚曦、浙江富商胡雪岩等资助下,于光绪六年(1880)重建静安寺,翌年四月初八寺宇落成,按佛教仪轨举行隆重的浴佛节,四众云集,车水马龙,商贾辐,蔚为奇观。自此形成有名的一年一度静安寺庙会,“三月三到龙华(看桃花),四月八到静安(逛庙会)”遂成为沪上民谚民俗。光绪九年(1883)由李朝观作记、住持鹤峰勒碑,《重建静安寺记》碑文今仍保存于大雄宝殿前壁。

光绪二十年(1894)住持正生于大殿左右两侧增建两座楼房,再次修葺全寺,使静安寺恢复旧观。光绪三十年(1904)在上海南翔建“静安南翔塔院”一座,将静安寺历代祖师灵骨迁葬该院,并建祖师祠,供历代祖师牌位。塔院旁建有僧舍,派专人管理。直到民国年间,尚有七十三间房屋,土地六十四亩。

1930-1940年,志法、志汶先后出任住持,任内无所建树,而寺产纠纷兴讼不断,留下许多后患。1941年,德悟法师继任住持,革弊图新,转向佛学教育,注重佛学研究,曾举办数十次佛学讲座,分别礼请应慈、圆瑛、芝峰、丁福保、赵朴初、蒋竹庄等高僧、大德主讲,同时成立静安寺护法会,会同监院密迦整顿寺务,寺风顿有起色。

抗战胜利后,在住持德悟、监院密迦主持下,在原山门之东,另建一座仿唐新山门,由邓散木(铁翁)题额“静安古寺”。并在新山门前、“天下第六泉”井栏一侧,竖立一座古印度阿育王式梵幢,成为静安寺标志。工程竣工后,又逢四月初八日佛诞及静安佛学院开学,在揭幕典礼上,太虚大师以三喜临门,亲自主持剪彩,拈香礼佛,欢喜赞叹。与会僧俗逾万人,成为当时沪上佛界一大盛事。

在此期间,静安寺还于寺后门向华山路,创办静安小学。于南翔建立静安农村实验学校。该校由持松、白圣、赵朴初、毛效同、顾恒(暨南大学农学教授)五人任董事,由大同法师主持教务。两校经费均同静安寺负担。

{$上海外滩导游词 ·上海南京路导游词 ·世纪大道导游词$}

1947年春,住持德悟、监院密迦委托周孝廉、奚亚夫二律师,联名致函上海市佛教会,主动提出愿将静安寺由子孙剃度制改为十方丛林选贤制。请市佛教会主持推贤选能继任静安寺方丈。同时,静安寺会体僧众也赞同德悟、密迦这一建议,亦函呈上海市佛教会请求改制选贤。于是,上海市佛教会尊重住持德悟法师及全寺僧众愿望,于是年农历三月二十九日,召集诸山长老、护法居士及全寺僧众,举行会议,一致决定该寺改为永久十方丛林,并公推持松法师为改制后首任住持,兼任静安佛学院院长。持松法师接任时,提出四项要求:“一、静安寺既定为十方丛林,今后住持选举,应由佛教会会同本市诸山代表及本寺两序大众公推,以示大公而杜流弊。二、静安寺应作为佛教文化事业中心,逐渐减少酬应,以期成为纯粹弘法之道场。三、寺内经济应行公开,尽力所及,举办佛教慈善公益事业,以符佛陀救世利生之旨。四、本人潜心内学,不善外缘,重违大众嘱托,除寺内行政大计如需本人主持外,其余事务,概由监院领导诸执事分别负责。所有琐务应酬,幸勿相累。”获得与会者一致通过。持松法师担任住持后,任命白圣为监院,四项规约,得以实施,寺务大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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