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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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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实用16篇)
2023-11-19 23:40:37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发现了自己在某些方面的突破和进步。写心得体会时,可以通过具体的事例和案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论述。阅读以下心得体会范文,或许能够激发出自己的写作灵感和创造力。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一

长期以来,不断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时代新风,中华大地涌现出一大批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全国道德模范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你们或充满爱心。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舍生忘死,或诚实守信。坚守正道,或敬业奉献。虔诚勤勉,或孝老爱亲。血脉情深。你们的高尚品德,温暖了人心,感动了中国,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

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我作为一名教师,在经历这次精神教育和学习后,像是接受了一次灵魂的洗礼,为我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明确了如何做好教育管理,我要以他们为榜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自己的努力为教育事业增光添彩!

要想让课堂有亮点,一要端正工作态度。态度决定一切,能不能上一堂好课,能不能让课堂呈现出更多的亮点,教学态度是至关重要的,个人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是次要的`,个人的教学能力再强,水平再高,缺少一个端正的教学态度,课堂也是很难出彩的只有端正工作态度,把教育作为事业来做,把教学作为艺术来研究,才有可能上出高质量的课,才能让课堂亮点不断闪现。

在日常工作中我觉得自己要时时注意〝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持向上的事业心,并加强师德修养,完善自己的人格,增强自己的人格魅力,尽可能用美好的人生理想和信念去启迪学生,用纯洁的品行去感染学生,用美好的心灵去塑造学生,让自己的每一个细小的言行都成为学生的榜样。

在教学工作中,自己也要〝以情动人,把爱洒向每一位学生〞,以宽容的的心去对待他们的缺点和错误。抓住闪光点进行爱的教育,使他们认为自己能行,让每位学生在集体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体验成功的喜悦,感受到老师的爱。

在自身修养方面,为了使自己有源源不断的活水输向学生,必须不断用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充实自己。特别是现在的新课程。新理念。新教法。新学法,促使我们必须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在实践中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艺术。

总之,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会不断反思,不断学习,不断创新,引领学生走进只是的殿堂,不断努力,做一位受学生喜爱的老师,不断探索,做个学识渊博的老师,不断争取,当一个优秀模范的老师。

通过学习,我深深的体会到:以他们为榜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营造知荣辱。讲义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实现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不张扬,默默奉献的个人品质。

在工作中很多细节不容忽视,唯有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才能真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他们业务精湛,兢兢业业,刻苦钻研业务,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学习老同志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对工作细致认真,一丝不苟。我也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才能不断提高。不断进步,才能得到不断改进。不断创新,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可。社会的认可。

学习先进,就是要学习其精神,并发扬光大。我作为一名教师,更重要的是学习他们求真务实。攻坚克难的进取精神,以实际行动促进中国梦的早日实现。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二

品德凝聚力量,榜样鼓舞人心。为广泛宣传深入学习周维忠先进模范事迹,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昨日下午,仪征市举办全国道德模范周维忠事迹报告会,掀起学习先进模范、汲取榜样力量的热潮。

载誉归来。

周维忠温情讲述心路历程。

“作为农民的后代,我觉得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情。”在报告会现场,身披绶带、胸戴奖章的周维忠用朴实的话语,讲述了自己多年来助人为乐的“小事”。

30多年前,周维忠被全村人推举成为一名在当时十分吃香的农村电工,为沿江村家家户户送去光明。同村有户唐姓残障家庭,生活条件艰苦,缴不起电费,周维忠便谎称“你家有困难,政府给你免了”,从此悄悄帮其垫付电费。

从1户到15户,20多年来,周维忠以微薄的工资接济村里的孤困家庭,垫付的电费已累计超过12万元。

在周维忠家里的抽屉中,放着厚厚一沓银行存折,都是非亲非故、在外打工的村民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委托他领钱、存钱、代扣水电气等费用的存折。

“最多的时候有700多本,有些老人还把养老的钱也交给我保管,每一本存折都是沉甸甸的信任与责任。”周维忠说。

“周维忠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是实至名归,20多年默默做好事,值得我们所有人好好学习。”在报告会现场,观众们被周维忠的爱心故事所感染,纷纷鼓起热烈的掌声。

榜样力量。

女儿同事纷纷点赞传承。

“忠于做好事,而且一做就是一辈子。”这么多年来,周维忠为沿江村的百姓带去电,带去光,也带去了希望,他也成为了残障青年的“电爸爸”、孤寡老人的“电儿子”、村民随叫随到的“电管家”。

在周维忠女儿周莉的眼中,父亲是一个“憨爸爸”。“自己家里条件不好,他还把钱一直往外贴。”在报告会上,周莉回忆往事说,“小时候家里烧红烧肉,我还没吃一口,就被村里的身体残疾的孩子吃光了。我曾一度非常不理解父亲,觉得他太傻太憨了,但随着一年一年过去,爸爸还一直在默默做着好事,村里人都感谢他,这时候我觉得爸爸特别伟大,作为他的女儿,我心里很富足,发自内心地支持他。”

作为一名工作在供电服务一线的普通共产党员,周维忠一直以党员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多年来群众满意率100%,一群同事纷纷加入了他的党员服务队。“他是我们的劳模班长,我们都愿意跟着他,将党员服务工作进行到底。”在报告会现场,仪征市三新供电公司滨江业务所职工丁星说。

在报告会上,一个个感人故事,一幅幅催人泪下的温暖场景,令台下观众深受鼓舞。“今天在现场真的被感动了,他就是江边的一束光,温暖了百姓,是我们扬州的骄傲!”一名观众感动地说。

“这就是榜样的力量,我们将持续举办宣传学习活动,使周维忠的模范故事深入人心。”报告会后,国网仪征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呼吁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崇德向善的队列,与道德模范携手前行,将正能量的光束越照越远。”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三

2010年农忙,从事粮食加工的村民周本来遇到了烦心事。因为路途不便,加上业务繁忙,他无法去城区缴纳电费,可他又担心欠费停电会影响生产,两难之中的周本来一筹莫展。这时,热心肠的周维忠站了出来,主动提出帮助周本来到城区缴纳电费。周本来二话没说就把自己的银行存折给了周维忠,这是周维忠收到的第一本存折。

周维忠帮村民“代办代缴”的好事渐渐被传开,他收到的存折也越来越多。出于信任,全村有700多户村民把存折或银行卡主动交给周维忠,委托他代缴水电费、购买生活用品等,每年经手的金额超过100万元。

因为周维忠熟悉村里的情况,所以很多“分外事”他也会主动承担下来,迄今他帮助村委会协调解决村民矛盾200多起。不仅如此,周维忠和同事还义务为村里修整危桥2座、装设路灯70余盏。新冠疫情期间,周维忠既是“临时卫生员”,又是“突击队长”,还是“爱心大使”。他向村里的11户贫困家庭捐赠口罩200余包,主动帮助村民登记信息、测量体温,教村民使用手机查询健康码和行程码;他第一时间为疫情检测点架设电线4.8公里,安装照明灯具30余盏;他自发捐款5000余元,资助疫情防控工作。

在村民心目中,为老百姓服务的共产党员,就应该是周维忠这样的,办的不是轰轰烈烈的大事,但乡亲们的每件小事都尽心尽力办好。在周维忠眼中,老百姓的每件“小事”,都是“天大的事”。

从一个人,到一家人,再到一支队伍,周维忠把爱的星星之火聚成了一束光。2011年,国网仪征市供电公司党委成立以“周维忠”命名的共产党员服务队,由周维忠担任队长。在周维忠事迹的感召下,身边同事纷纷主动申请加入党员服务队。

2016年夏天,长江大堤沿江村段出现险情,周维忠和服务队队员们在堤坝上驻扎了45天,哪里有险情他们就带着工具冲过去,而周维忠永远是冲在最前面的。那年的6月30号和7月1号两个晚上,一处用电设备出现了故障,必须把开关拉掉。可水势汹涌,面对已经没过肩膀的洪水,大家都犹豫了,然而周维忠却果决地抓起工具,跳进洪水,艰难地游到到险情点,及时排除了故障,避免了事故发生。

沿江村的每个配电箱上,都有周维忠共产党员服务队“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的铭牌,上面印着他和队员的姓名、电话以及服务承诺,铭牌上鲜红的党徽格外显眼。百姓用电有问题可以找他们,生活中遇到困难也可以找他们。工作之余,他们还主动帮助村民直播带货销售农产品,以实际行动助力村民增收超过10万元。

一个人,偶尔做点好事不难,但数十年如一日,默默付出、无私奉献,实属不易。周维忠用行动证明,只要坚守为民初心,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每名党员都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为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光发热。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四

全国爱民模范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典型人物,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倾注着对人民的深情厚爱和社会主义事业的热爱。通过学习和了解全国爱民模范的事迹和精神,可以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什么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感受到这种精神的力量和价值。

第二段:感悟。

爱民是一种伟大的情感。全国爱民模范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爱民。蔡伟是我省某市乡镇企业的员工,他曾当选为全国“爱民模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他用真心换取了乡亲们对他的信任和认可。当遇到灾难时,他毫不犹豫地投入到救援工作中,义无反顾地冲进了危险区域。一滴真挚的泪水,一次深情的关怀,一次真实的帮助,就是对人民的心灵慰藉,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

第三段:奋斗。

全国爱民模范奋斗的故事不仅在我们身边不断上演,而且在整个社会上都具有很强的示范性。黄土高原上的刘山亮,用长达10年的时间,将荒山变绿地,让乡亲们有了固定的收益,他说:“现在女村民也能自立自强了,我的心情也随之得到了升华。”贺龙、刘伯承为了抗击日寇,奋勇杀敌,身先士卒。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在无数压力和挫折面前,只有奋斗和坚守才是我们前行的动力所在。

第四段:奉献。

全国爱民模范的事迹不仅是感动人心,而且是激励我们前进的力量所在。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耕耘,不求回报,只为社会的进步与人民的福利努力奉献。例如王有德同志,他是福州公安局一名办案民警,长期以来他认真履行职责,钻研业务,在治安维稳工作中一直表现出较高水平。正是这种默默奉献的精神,在工作中他所遇到的困难几乎都能以最快最好的方式解决。

第五段:结语。

全国爱民模范像一盏指路明灯,为我们指引着前进的方向。他们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和楷模,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在全国爱民模范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热爱人民、拥抱社会、脚踏实地且积极向前的缩影。让我们继续传承和弘扬全国爱民模范的精神,将这种精神继承发扬下去,推动大家不断进步和奋发向前。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五

1月12日早上,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被其昔日好友向某涉嫌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按警方通报,嫌疑人向某是周春梅的老同学。因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向某试图让周春梅“打招呼”,但被拒绝。向某心生怨恨,在地下车库持刀对其进行报复。警方到场时,周春梅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案件发生后,向某的家人尽量避免谈论,他们既痛心于向某的行为,也痛心于周春梅的死,更怕给逝者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一位湘潭大学校友评价,周春梅的离世,“对我们造成的冲击是空前的。”

湖南高院的法官们在朋友圈回忆着周春梅,一位法官写道,“继续坚守的我们,更加不会妥协。”

周春梅生前是湖南省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图片来源:湖南高院。

让人羡慕的家庭。

1月14日中午,周春梅的家门敞开着。客厅被布置成灵堂,桌上摆放遗像和祭品。

照片里的周春梅穿着法院工作服,打着红领带,面带微笑。

几位亲友在客厅负责接待。看到来宾,亲友便递来一枝菊花,再点上三根香,指引他们祭拜。

周春梅的丈夫陈文曲穿着羽绒服,戴着眼镜,头发无暇打理。面对前来慰问的人,他语气温和,主动握手,并表示感谢。“实在是忙不赢了。”

知情人说,周春梅和陈文曲结识于湘潭大学,毕业后,陈文曲到中南大学任教,周春梅则进入湖南高院工作。

周春梅的家庭被人羡慕:夫妻俩一个从教,一个当法官,还养育了一双儿女。

民二庭法官周洲在朋友圈回忆,周春梅怀上二胎时已是高龄产妇,但还是加班加点工作。生女儿前,她连夜参与一起调解工作,因身体劳累导致女儿早产。周春梅在去医院的途中发了朋友圈,说对不住孩子。

“她遇害这件事对我们的冲击是空前的。”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海松回忆,作为师兄师姐,无论是治学还是为人,周春梅夫妇一直是他们的榜样。

在同学眼里,这是一个有书卷气的家庭。

早年,从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前,周春梅已经发表过10余篇论文。先后发表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

“她得过校长奖,那时候,这个奖可以算是湘潭大学最高荣誉。”蒋海松说。

有湖南高院法官在朋友圈中描述,15年前到周春梅家中做客,看到她家只有两间狭窄的房间,摆放着婴儿床、尿片、奶瓶和书。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洪泳对新京报记者评价,周春梅夫妇行事风格都很温和,日常生活中,“任何人与周春梅接触,都会感觉很舒服。”

蒋海松曾与周春梅参加过一档名为“钟山说法”的节目。蒋海松说,这样的“分外事”,很多法官不愿意做,但周春梅“有强迫症,做了很多功课”。法院组织的一些普法书籍写作,周春梅也都亲自参与、认真完成。她写的裁判案例,入选了2018年最高法首届优秀裁判文书。

有同学记得,陈文曲在任教之余也做律师,但为了避免与妻子业务产生交集,也主动放弃了很多案件。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洪泳常与陈文曲探讨法律学术问题,了解他们夫妻俩在底线问题上很有原则。“她就是一个湘西很朴素的女孩子,有底线,也不怕什么。老公也是很正直的。”

律师伍贤华撰文称,陈文曲曾将侄子介绍到其律所实习,后来,侄子没能留下。侄子告诉伍贤华,周春梅多次教导他,“做律师要靠自己的本事,千万不要指望她去和别的法官打招呼。”

疑犯曾持棒殴打同事被行政拘留。

“真的太可惜了。”周春梅走后的第三天,嫌疑人向某的妹妹如此感慨。她见过周春梅一次,感觉对方“特别优秀”。

周春梅去世后,向家人避免谈论此事,她们感到“太痛心了”,更怕言辞怕给逝者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在向某家人眼里,向某曾经也是优秀的,她“要强、聪明、认真”。

但在湘邮公司同事的眼里,向某有些偏执。

知情人介绍,向某性格“很怪”。有一次,她与一位同事聊天,突然说了句,“你不会跟这些同事都联合起来杀我吧?”这句话让同事感到诧异。

向某生于1977年,比周春梅小一岁。她俩都来自湘西龙山县,并从这里考取了湘潭大学。向某读机械工程,周春梅读法律。

毕业后,周春梅在吉首大学短暂工作,向某则在岳阳工作。一位同学记得,向某和周春梅初中就是同学。最后,她们都来到了省城长沙。

2003年,在吉首大学任教并读完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周春梅,考入湖南高院工作。

机械工程专业的向某,2000年8月入职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某在湘邮科技先后从事综合员、研发工程师、售前技术员等工作。2012年12月10日,向某拿到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合同。

有知情人介绍,向某在湘邮公司拥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但她逐渐被边缘化,后来被调到了负责专利的部门。

湘邮科技董秘告诉新京报记者,向某不擅长与人合作,所以部门调整时,各部门都想把她淘汰。公司对员工有绩效考核,如果不达标,就会面临岗位调整或末位淘汰。

2019年,在湘邮公司工作了18年10个月后,向某被单位解聘了。

向某妹妹表示,2019年,因不满公司把她降格为最底层的物业员工,向某在自己的工作间,用一根擀面杖打了分管财务的副总祝建英。“那根擀面杖是她放在办公室放松按摩用的。”

向某与湘邮公司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3月11日9时许,向某因对公司岗位调整不满,在公司办公楼6楼办公室内手持木棍(长约40cm、直径3cm)对公司副总祝建英实施殴打,将其头部等处殴打致伤。同日,向某在湘邮科技的钉钉员工群、羽毛球群、瑜伽交流群发表了其对公司领导的负面评价。

这件事成了矛盾爆发的导火索。事后,向某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向某的妹妹说,向某被行政拘留之后又被公司强制辞退,刺激了她。

向某妹妹称,向某情绪不稳定是众所周知的,公司还曾经与家人交流过此事。

湘邮科技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中陈述,向某“毫无缘由的单方面殴打公司员工”、“散布不实言论恶意造谣中伤相关领导,情节严重,性质及影响恶劣”等。

向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恢复工作,未获支持。之后她在长沙市、区两级法院起诉,也未能挽回。随后,向某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

一直到下判周春梅才告诉主审法官当事人是她老同学。

向某家属认为,湘邮科技的国企光环让向某着迷,即便被降职、停职、调离工岗,她也不愿离开。

湘邮科技则表示,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公司已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工会,并征得了工会的同意。

一审时,岳麓区法院判决,湘邮科技支付向某工资43541.84元;湘邮科技支付向某未休年休假工资9425.28元;驳回向某其他诉讼请求。

向某和湘邮科技均不满此判决,向长沙市中院提出上诉。

向某与湘邮科技的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显示,向某上诉期间,希望法院判令湘邮科技向她支付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间克扣或拖欠的工资6万多元,其中一审已经支持4万多元,湘邮科技还应支付2万多元。她还希望判令湘邮科技单方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合同违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由湘邮科技支付她2019年5月后的正常工资以及餐费、餐补、年假工资等。

向某妹妹认为,向某不愿放弃的是国企身份。“她就是想不开了。我给她开工资,一个月好几万,她不要,都退给我。”

向某在劳动官司庭审的视频中,她几次给领导致歉,泣不成声。法官打断过她,她表现出尊重和服从。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解聘一事,法院认为,向某作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并且已签收了员工手册,理应知晓并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向某对公司领导实施殴打,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同时还在公司相关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湘邮科技据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无不当。

了解此事的知情人介绍,湘邮科技曾私下与向某达成协议,湘邮科技同意多给一点补偿,但是后来这笔补偿没有落实。

知情人表示,一直到下判,周春梅才告诉主审法官,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是她老同学。

一位湘潭大学校友撰文称,在一次饭局上,周春梅提到了向某请求说情的事。她说,向某是她的同学,但“法律摆在这里,法官的纪律也摆在这里,虽然两人曾是同学,她也帮不了向某。”周春梅还说,“向某缠着她了,用尽各种手段,想达到自己的目的。她感到很无助。她说向某跟她说的案件,在法律与道德上,是完全不占理的。”

向某劳动争议案的再审审判长蒋琳对媒体表示,为了这起劳动争议案,法院还举行过听证。向某曾要求二审法院调查取证,但她申请的调查内容不明确,所以法院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

湘邮公司代理律师李萍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本案以生效文书为准,不再另行说明。

疑犯案发前5日应聘遇害法官小区保洁员。

知情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决定报复同乡周春梅后,向某做了充分准备。

向某在案发前5天应聘了周春梅小区的保洁员。该小区所属物业公司总经理林松表示,招聘细节不便透露,但“给向某的月薪肯定比长沙(保洁员)平均水平高一点。”

周春梅家附近有一家粉面馆。面馆老板回忆,案发前三天,向某每天早上都会来吃一碗牛肉粉。

他记得,这名保洁员“40多岁,很少说话,穿保洁制服,戴太阳帽。”1月10日早上,向某第一次到粉面店,点的是12元的“红烧牛肉粉”。1月11日早上,向某又点了一份木耳肉丝粉,但没吃完。

1月12日早上,她仍然点了木耳肉丝粉,但“看起来心事重重,没有吃完。”

知情人介绍,在小区地下车库防盗门附近,向某持刀捅伤了周春梅的脖子。后者最后倒在距防盗门十几米远的两根柱子旁边。

蒋海松表示,周春梅的遭遇让他在法院工作的妻子感到害怕,下班时间也不敢独自在家。

他建议,法院应该禁止律师私自或单独会见当事人,也应做好隐私信息保护;对于矛盾过度激化、当事人有暴力倾向的案件,法官要及时汇报。此外,法官还应该接受必要的防卫常识训练,重点掌握心理疏导方法。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六

一句美丽的谎言,23年无声的诺言,让受助者重燃希望,让孤独者老有所依,他成了残障青年的“爱心爸爸”、孤寡老人的“外快儿子”、仪征市经济开发区沿江村1600多户村民的“心灯”。

他,就是11月5日获得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的国网仪征市供电公司滨江供电所运维采集班副班长周维忠。

1998年夏天,周维忠到村民唐永富家中催缴拖欠电费。当他见到唐家屋顶看得到天、地上长满青苔的破败景象,进而了解到唐永富患有眼疾,老母亲双目失明,老婆和儿子都是残障,家里唯一正常的女儿离家出走的窘境时,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他联想到自己靠吃“百家饭”长大,能当上村电工也是全村人推荐的结果,不禁对唐家人的不幸遭遇感同身受,默默为他们缴清了所有拖欠电费。

从此,他把唐家人当亲人照应,12岁的唐久亮,连1到10都数不全,甚至常常到垃圾堆里翻东西吃。周维忠带他去理发、洗澡、买衣服,还经常带回家吃饭。每到春节,都要给他买一身新衣服、新鞋子。周维忠对他的宠溺,仿佛就是对自家孩子。不仅如此,周维忠还叮嘱村里的商店,只要唐家来买吃的、用的,全都记在他的账上。周维忠在生活中无微不至地关心照顾他们,出钱帮助唐家修缮危房,添置家具,同时,还四处托人打听唐家女儿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唐家女儿在了解到家里条件改善后,终于回家了。看到唐家一家人团聚在一起,生活有了奔头,日子一点一点好转起来,周维忠倍感欣慰。

有了周维忠的多年呵护,奇迹发生了。2008年正月,厚厚的一场大雪埋住了周维忠上班的路。没想到唐久亮早早就等在了村头,他执着地走在周维忠前面,用双脚蹚开一条路,让周维忠去上班。周维忠一边落泪一边劝他回去,他却倔强地不肯回头,俩人就在这大雪纷飞的清晨整整走了十多里。

从唐永富一家开始,周维忠陆续又帮扶了村里15户孤困家庭,为他们买米买肉、寻医问药、修缮房屋、办酒祝寿,送去关爱和慰藉。23年以来,光是为帮扶对象垫付电费,累计就超过了12万元。2021年“七一”前夕,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亲赴现场慰问周维忠,称赞他真正在基层赢得了口碑,彰显了共产党员的形象,是全省为民办实事的楷模。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七

作为一个年轻人,我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成为一个可以为社会、为人民做出贡献的人。最近,我学习了一些全国爱民模范的事迹,感受到他们为人民做出的伟大贡献,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下面,我将就此展开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全国爱民模范是不分优劣、不分官职、不分领域的人,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至上的原则。他们心系百姓,无私奉献,用一颗赤诚的心,守护着人民的利益。他们有着鲜明的人格,高尚的品质,以身作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人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品质。

第二段: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

读完这些全国爱民模范的事迹,我深深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他们身上所展现出来的精神和品质,正是我们年轻人所欠缺的。他们不计较名利得失,不畏艰辛和危险,将自己服务于人民所需要的工作当做一项神圣的使命。这些精神和品质,让我对自己目前的学业和工作有着不一样的认知和要求。

第三段:传承和弘扬精神。

全国爱民模范的事迹让人称赞,但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在他们身上寻找到底层的“精神遗产”,让这些精神财富往后代传递。我们需要承认并宣传这些人的精神,把这种伟大的行为变成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美德,用我们的言行去进行贴近生活的推动。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粘在我们的生命中,并成为我们内心的坚定信仰。

第四段:深化个人思想修养。

全国爱民模范的事迹对我们的生活、学习起到了很好的启示,也让我们意识到自己在一些方面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之处。通过学习他们的精神和品质,我们需要深化自己的思想修养,反思我们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弱点并加以改进。这样才能够成为有思想准备的更好的人为人民服务。

第五段:勇攀更高峰。

全国爱民模范的事迹是一面旗帜,它在时代的潮流中,已经展示出了一些目标,以及一些需要我们积极向上的方向。学习这些事迹,我们应该不断勇攀更高的峰顶,不断追求人民利益的最大化,努力做出更大的贡献。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我们“全过程服务”和“全生命周期”,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爱民模范。

总之,学习全国爱民模范的事迹,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大的收获。学习这些精神和品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成长,更好地服务人民,也会成为我们努力前进的动力。通过学习,我们应该将他们身上的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品质,变成自己这个世界的美德和信仰,不断地向人民服务的前一步彩虹迈进。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八

刘xx,男,汉族,1976年9月生,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邻居家突发火灾,刘xx冒着生命危险奋不顾身冲进火场,与热心群众协力救出老人和孩子。他不仅是学生眼里的好老师,妻子眼里的好丈夫,父母眼中的好儿子,街坊眼里的好心人,更是见义勇为的“英雄教师”。

20xx年夏天的一个下午,刘旭下班回家,看到邻居王某家二楼有浓烟冒出,窗户玻璃被高温炙烤而炸裂崩飞。“起火了!”刘旭一边朝着邻居家飞奔,一边向周围邻居大声呼救。

楼道间弥漫着滚滚浓烟,王某的两个孙子和80岁的老母亲被困在二楼家中。刘旭是第一次亲历火灾,即便如此,不顾凶猛火势和刺鼻浓烟,刘旭毅然俯身奔向二楼。金属门把手已烫得无法触碰,刘旭不得不破门而入,在火势凶猛、浓烟弥漫的屋子里摸索寻找两个孩子。

半分钟之后,刘旭找到了5岁大的女孩,此时孩子已经被呛得说不出话。小女孩意识到被救之后,用手指向弟弟所在的位置。刘旭左手抱着小女孩,右手支撑着在地上匍匐前进,好不容易才找到已经昏迷的小男孩。

此时火势越来越大,刘旭有一种要窒息的`感觉。他暗暗告诫自己:不能倒下,这里还有两个孩子!他一手搂着一个孩子,踉跄着走向门外。在孩子们被人接住的瞬间,刘旭才松了一口气,疲惫地倒在地上。参与救援的几名群众冲入火海将王某的老母亲救出火场,因为救援及时,两个孩子和老人都脱离了生命危险。

“我从未觉得自己是英雄,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挺身而出。”事后,刘旭主动将获得的1万元奖金捐给了受灾家庭。

刘旭荣获贵州省道德模范称号。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九

首先,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民群众,在了解和学习关于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后,我深深地被他们所呈现的精神风貌吸引和感染,特别是他们盛赞国家、关爱民生、乐于奉献、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让我有了更深刻的自我感悟和心灵与思想上的升华。他们的事迹给我启示,让我意识到了作为个体,应当发挥自己的长处,努力对社会做出贡献,让个人和社会之间实现互促发展。

其次,全国爱民模范用自己的生命和精神向我们证明了人的生命是美好的,是宝贵的,是在奉献中实现自己价值的。像陆应忠老人,刘和平等人,他们身体年迈,但精神却如壮年,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了这一点。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无私奉献的光辉。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会不断扩充自己的价值,自己的精神与力量,践行奉献的本义。

第三,全国爱民模范用言行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真正有担当有良心的人应该具有的素质和气度。他们不谈论权钱交易,不玩弄阴谋诡计,不为自己谋取一己之利,而是站在全国人民立场上,为繁荣富强、建设和谐社会而默默地奋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自觉遵守正义道德,讲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正和正义。

第四,全国爱民模范用自己的奉献精神和行动传递出了无尽的爱与温暖。比如双胞胎医生孙尔康和孙尔明,他们在贫困山区的艰苦医疗环境下坚守出色的医疗技术和医德,不辞辛苦地为患病的百姓提供家门口的就医便利。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多关心周围的人,帮助有困难的人,尽己所能助力社区、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最后,全国爱民模范从他们身上所展现出来的爱和奉献精神亡灵和践行,引人深思,也让我深受鼓舞。他们的善行创造了一个光荣的历史时代,他们也是我们学习和借鉴的榜样,我们要时刻谦虚、自省和反思,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文素质和自身修养,努力以自己的力量为社会发展和进步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综上所述,全国爱民模范不仅以自己的行动证明了爱和奉献的力量,也为我们树立了一个伟大的精神典范。在我们心灵深处,留下了强烈的震撼和感悟。做人,唯有不断提高自己素质,迎难而上,踏实做事,敢于担当,才能不负时代使命,成为一个有价值有意义的人。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十

看完全国劳模表彰人物的事迹后,我们都会被他们的精神所感动着,所激励着,在这个五月的日子里,这是一个初夏的味道,也是劳模们的味道。在这世界里,总有人在努力为热爱的事业而不懈努力着,同时让我们感动着。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听闻过劳模,如今直到现在,终于明白劳模是什么了。每个时代都有人在负重前行,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一位无名小卒,他们之所以成为劳模其中的一员,那是他们在无时无刻地为自己的事业,默默贡献,不求任何回报,只因为热爱。

因此他们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在向劳模看齐之时,我们要带着问题去思考,学习劳模如何在本职岗位上做好本质工作,学习好他们在处理事情之时的方法是如何的,带着思考的学习才会有进步,我们才能真正学习到劳模的精神,才不至于不眼高手低,不切实际能力做事情。另外劳模的闪光点就在于他们把工作当事业,把付出当追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学习劳模精神,首先就要尊敬、尊重劳模,带着一种深厚的感情去学,带着真诚地心去学习,学习劳模如何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要想学到真本领,腿就要跑勤一点,或许一些不起眼的事情,就在潜移默化中教会我们。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十一

新中国一步一步走向繁荣昌盛,一步步走上世界强国。离不开作为中国人对民族的热爱,离不开每个热爱祖国的人的辛勤耕耘。让我们一起用勤劳的双手,为祖国添砖加瓦,为祖国走向更强的道路上,增添一份自己微薄的力量。

劳动是什么?一说起劳动部分人的脑子中可能想到的就是做着又苦又累的体力活,其实有这种想法说明还没有真正理解劳动这个词,我认为的劳动就像是油甘果,吃起来味道是甘甜的,一开始的尝试是苦的,但尝完之后会发现开始甜起来,而种甜只有自己亲身体验才会发现的'美好。

中华文化五千年的历史演变,先烈祖先们用行动告诉我们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一切,只有劳动才能改变一切,是劳动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是劳动者让我们有了一个温馨安详的幸福家园。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全国劳模表彰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获得这个荣誉称号的人都是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的人,什么是劳模?劳模也叫劳动模范,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中成绩能力卓著的劳动者,然后经过民主评选,有关部门审核和政府审批后被授予的荣誉称号,这是中国最高的荣誉称号之一。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十二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周春梅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向周春梅同志学习,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周春梅,女,苗族,湖南龙山县人,1976年1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2021年1月12日,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

决定指出,周春梅同志始终以党和人民事业为最高追求,矢志不渝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勤勉工作、克己奉公,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法治进步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党员干部为民尽责的优秀代表。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向周春梅同志学习。要学习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对党的忠诚体现在热爱党的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上来,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学习她敢于担当、坚守底线的职业操守,以对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以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主动担责,全力尽责。要学习她人民至上、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学习她无私奉献、严于律己的优秀品质,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周春梅同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把学习她的先进事迹与弘扬英模精神结合起来,与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扬鞭奋蹄、担当作为,扎实工作、攻坚克难,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努力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征程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据悉,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已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十三

中师毕业后,李龙梅先在重庆一所普通小学担任语文教师、副校长。2001年,因为倔强、好强、坚韧的性格被组织选中,将她调任重庆市担任盲人学校副校长。那一年,她37岁。

巴掌大的学校,陈旧灰暗的教学楼,简陋落后的教学设备,狭窄潮湿的学生宿舍,40几个学生……这些都在李龙梅的预想之中,但盲孩子身上散发的异味,呆滞的面容,视障教学的简单重复枯燥,视障教育交流沟通的难度之大,还是让这个有着十几年丰富经验的教坛老手始料未及。那年冬天的一个早上,一个穿着破烂、流着鼻涕的盲孩子在校门口专门等她,泣诉了自己从小因残疾被父母遗弃,在福利院长大的经历。“听说您很漂亮,我可以摸一摸您的脸吗?”就这一个温柔的抚摸,彻底唤醒了她内心深处的母性。她决定首先从“妈妈”这个角色做起。

照顾学生,她是盲孩子的“守护者”。李龙梅从街上买来刷子、水管、清洁剂,坚持每天利用午休时间带头清理下水道、刷洗厕所,解决了长期以来学校厕所脏臭的“老大难”。学生寝室没有独立卫生间,她和老师们分头带孩子到自己寝室,为他们洗澡、理发,喷上花露水,让孩子享受到过节般的欢喜。她为进入青春期的女孩买来胸罩、卫生巾,教她们穿戴使用,教给她们青春期生理卫生知识和自我保护常识。节假日里,她带着水果糕点,到学校里陪孩子聊天。寒冷冬天里,不少孩子手生冻疮,凹凸不平的盲文点字磨得手指破了皮,她心疼得流下眼泪,轻轻握起孩子的手放到自己怀中。

了解学生,她是盲孩子的“百事通”。盲文以6个小圆点的凹凸变化排列出64种符形,其学习阅读难度之大,非常人所想象。李龙梅主动承担小学一年级数学教学任务。为了尽快适应教学,她把盲文字母表打印出来,贴在墙上,装进包里,利用一切空闲时间强化记忆,甚至把盲文带回家试着关灯摸读。到校一周后,她就可以批改盲文作业,让同事们大为惊讶。她积极参加市教委、教育部组织的研修培训,如饥似渴地学习《视力残疾儿童心理与教育》《盲人定向行走指导》等专业课程,了解盲孩子的心理与行为特征,掌握行为问题干预、感觉统合训练、定向行走等措施手段。她还不辞辛劳,北上南下,向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办学经验,了解特殊教育前沿理念,让自己从一个特殊教育“门外汉”迅速成长为行家里手。

懂得学生,她是盲孩子的“知心妈妈”。每个残疾孩子都有一个心酸的故事,背后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李林,从小尿床,调皮,爱占小便宜,家长长期失联。那一年暑假,李龙梅带着老师驱车200多公里到巫溪县的大山深处李林家去家访,见到的情况令人触目惊心:妈妈尿毒症晚期,生命垂危;爸爸常年在外游荡小偷小摸,是派出所的常客;两个哥哥染上毒瘾,刚刚刑满释放。这样的家境让李龙梅心痛不已,她发动中医朋友为李林免费治疗尿床毛病,在接触中发现了这个孩子惊人的音乐天赋。音乐老师教他学会了9种乐器演奏、呼麦等歌唱艺术,升入高中后老师“开小灶”帮他恶补文化课知识,李龙梅带头捐款共计7000多元解决他赴长春参加高考的费用。2019年,李林以出色的专业成绩被长春大学音乐学院录取,上大学后如鱼得水,成为校园“音乐达人”,彻底改变了人生轨迹。

这样的家访,她带着全校教师坚持了10年,累计行程3万多公里,受访学生近300人次,覆盖重庆30多个区县及周边省市边远地区,让无数的孩子、家长热泪盈眶,也打动了无数的社会公众。李龙梅办公室墙上有一副字: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她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他们,亲切地称他们为“我的孩子”,孩子们在校园里听到她的声音,也亲热地叫她“李妈妈”。正是带着母爱出发、一路行走,才给视障孩子黑暗的世界带去了光明和温暖。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十四

道德是一种美德,是个人品质的一种根本体现,一个且具有崇高品质的人,也同样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道德和法律有相同之处,即都可以约束人。但道德对人的约束更多的取决于个人的品质。而法律对人的约束则是外在施加的,是一种强制性手段。因此,法律是制止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但同时也是一种治标的手段。而道德虽然不是制止不良风气的有效手段,但却是治本的手段。所以,整个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最终需要每个人道德素质的提高。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当今社会,权、钱、色等欲望让人们不惜做出重大的牺牲而做出违法的`事。因此在全社会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同时,道德观念深入人心,本身就是一个漫长和过程。但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快这个过程。

本学期,学校安排我们认真学习了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使我有机会看到了很多品质高尚的人。在学习的过程中,我用模范们的事迹对照自身的行为,我发现了我自己很多以前没有发现的缺点,这让我大吃一惊,因为平时我的自我感觉是蛮好的,因为我是老师,我的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这一发现让我深深感到“日三省吾身”是多么重要,更让我明白“三人行必有我师”的古训是多么的有道理!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十五

1月12日傍晚,一则警情通报牵动了很多人的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因拒绝为同乡涉及的案件打招呼,惨遭报复杀害。随后,湖南高院通报了更多细节,周春梅法官参加法院工作17年,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

是社会正义的脊梁;。

践行法治,

离不开挺得直腰杆的法律。

我们对周法官不徇私情的坚守有多骄傲,

对于她无辜遇害就会有多痛惜。

法治国家岂容暴力挑衅司法权威?

我们深信,

此种犯罪行为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也请相信,

面对残忍报复,

人民法官誓将坚守正义!

维护公正,人民法官前仆后继。

周春梅法官是一位优秀的法官,她业务精湛,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主审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次立功受奖,被评为审判业务专家;她严于律己,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周春梅法官也是多年来人民法官接续奋斗的一个缩影。

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征途上,我们失去了“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失去了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的模范法官侯铁男、李庆军、胡国运,失去了惨遭当事人报复杀害的马彩云、傅明生。

他们是新时期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司法改革的燃灯者、司法为民的奉献者,他们用忠诚乃至生命诠释了人民法官的忠诚与担当,筑起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他们的离去重于泰山,对法院工作,对法治事业,都是巨大损失。

在这个岗位上,“乡村好法官”翟树全、“背篼法官”郭兴利、“知心法官”黄志丽等等,一大批扎根基层、淡泊名利、一心为民的好法官,都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初心使命,谱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一首首壮丽诗篇。

信仰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与这起事件相关的,是被称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制度。“三个规定”内容很多,简而言之就是,禁止任何来自法院外和法院内的组织或个人干预、过问、打听案件,确保法官依据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公正判决。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矛头直指多年来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为的就是真正维护人民权益,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国法院架起高压线,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地。广大法官秉持着对法治的坚定信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正是有了这份坚决和坚定,才有了审判质量效率的不断提高,才有了一、二审服判息诉率的显著提升,才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当然,可以想见,“三个规定”在执行中肯定会遇到很多阻力。因为法官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有的老领导大骂“白眼狼”,有的发小老死不相往来,有的亲戚形同陌路,更有甚者,以极端行为报复公正不阿的法官。

坚持原则、坚守底线,从来都是需要斗争的。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人民法官身处其中,为了守护心中的信仰,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敢于直面任何矛盾斗争,从不畏惧任何艰难险阻。

一位法官在参加完宪法宣誓仪式后,在朋友圈这么写道:我知道,捍卫公平正义的道路注定布满荆棘、注定崎岖坎坷,但,我无怨无悔。如果那一天不幸到来,请让我用鲜血乃至生命践行我的誓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法官,是一种职业。穿上法袍,他是法律的捍卫者,是公正的守护者,小小法槌,力有千钧,承载着多少悲欢离合。回到家中,他与你我一样,是父母的依靠,是孩子的骄傲,生命,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我们呼吁要关注法官、善待法官、保护法官,不是因为法官个人有什么特殊,不是因为法官面临的风险有多大,而是因为法官这份职业,守护的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保护法官,就是保护社会公正的底线,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幸福和安宁。

法官为我们守护公平正义,我们为法官挡住明枪暗箭。我们要向一切蝇营狗苟者、挟私报复者大声疾呼:法治社会,绝不容许以暴力挑衅司法权威!

周春梅法官倒下了,她的事迹将会被我们铭记,她的牺牲将唤起更多人肩并肩、心连心,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不惧艰险、一往无前。有千千万万个周春梅法官式的奉献者、奋斗者,法治中国一定会迎来无比灿烂的明天!

司法权威绝不容许遭到暴力挑衅!

法院人定会化法袍染血之恸为守护公正司法之力。

一往无前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全国爱民模范事迹心得体会范本篇十六

1月12日7时30分许,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在住所地下车库被犯罪嫌疑人向某杀害,年仅45岁。经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多次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均被拒,从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这是一起极端的刑事案件,令人痛心,受到高度关注。各方人士表示,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强烈谴责,要求严惩凶手。法治社会绝不允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暴力不能撼动正义;正义永不低头。

周春梅用生命捍卫原则、捍卫正义、捍卫法治的底线的事迹,引起强烈反响。许多政法机关干警表示,法不能向不法退让,杀戮吓不倒公正司法的决心!将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不惧暴力,坚定追求司法公正。

伤害法官,最终伤害的是法治。法官手握法槌,捍卫法律,却也屡屡被误解、被侮辱、被谩骂,乃至被中伤、被跟踪、被威胁。带给大家安全的人,也需要安全;守护正义的人,更需要正义好好地守护。周春梅法官遇害,再次唤起全社会对司法人员安全保障的关注。

近年来,保护司法人员的相关法律政策不断完善。

2016年7月,两办印发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各地各级法院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对法官及其近亲属实施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威胁恐吓、滋事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定会依法受到从严惩治。

这是一起悲剧,舆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呵护法官对司法公正的坚守。避免悲剧的发生需要加强防控措施,把保护网织得再细些、再密些。我们呼吁,法官人身权益保障工作的相关配套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法官人身权益保障工作得到更加全面的落实。全社会都信仰法律、尊崇法治、尊重法官,法治中国的愿景才能稳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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