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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抽样规则心得体会范本 公安机关抽样记录范例(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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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抽样规则心得体会范本 公安机关抽样记录范例(7篇)
2023-01-05 17:50:16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公安机关抽样规则心得体会范本一

最近,中央纪委、中共吉林省委、省纪委、中共长春市委相继召开会议,对深入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做出了进一步部署,并就整治四股歪风、查办大案要案、加强源头治腐、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委、长春市委这几个会议精神,以整治给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四股歪风为重点,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里,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紧迫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和党执政地位的巩固。指出:“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市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紧密联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民族伟大复兴和建设小康社会大业,紧密联系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对党的要求,紧密联系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进一步深刻认识腐败问题对党的建设和执政的影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危害。

其一,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的根本利益,直接损害党和群众的关系,从而破坏党的执政土壤,动摇党的执政根基。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赃枉法、腐化堕落,损害的是执政党的形象和威信,损害的是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和对党的感情。吴官正同志在部署治理党风突出问题时讲:“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本质上和作贼、作强盗是一样的,是反社会、反人民、背叛党的行为”。干部作风直接影响党的形象。“一条臭鱼能腥一锅汤”,一个腐败分子、一种腐败现象的出现,老百姓在深恶痛绝的同时,往往迁怒于党的整体,伴随而来的是对党的感情的疏远,长久下去就会失去党的群众基础。长春市宽城区兴隆山镇“隋霸天”一案就足以让我们深思。

其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改革开放的成果,直接损害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从而会使群众对党的执政能力产生怀疑。近年来,由于一些领导干部腐败,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从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几项审计情况看,违纪金额之巨,令人触目惊心。由于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豆腐渣工程”,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给人民利益带来的损害更是难以估计。这种现象如果任其蔓延下去,那么人民群众创造的改革成果无疑要被糟蹋贻尽,而我们党通过改善人民生活和发展经济所树立起来的执政威信也要被大打折扣。

其三,腐败问题直接断送党的干部,直接侵害腐蚀党的肌体,从而影响执政党自身净化功能。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一些腐败份子纷纷被绳之以法,受到了应得的惩罚,有的甚至踏上了不归路。采取严厉的手段惩治腐败、监督干部、教育干部,是对党、对事业、对人民负责,也是对干部的爱护。腐败不除,不仅会断送干部,而且会断送党的事业。消除腐败,是党永葆青春的根本措施,是全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共同的责任,希望同志们都能以史为镜,以人为镜,知兴替,明得失,尤其要注意从反面教员身上汲取深刻教训,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二、要以坚决的态度,集中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刹住四股歪风

最近,中央、省委、长春市委明确指出,要下重药坚决刹住给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四股歪风。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春市委专门召开会,杜学芳书记就贯彻中央、省委精神,坚决制止四股歪风,代表长春市委向全市做出公开承诺。长春市纪委随即作出了具体部署。这些都充分表明了中央、省和长春市委抓住突出问题,彻底惩治腐败的决心。从我们市市目前情况看,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是干净干事的。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四股歪风在我市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在个别部门、单位和少数人中,这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其中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的现象还屡禁不止,有的赌注额度较大,每场输赢在万元左右,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我们必须认识到,送钱收钱、跑官要官、乱办私事、参与赌博,实质上是党性丧失、私欲膨胀、自甘堕落的表现,参与这些事情,纵容这些事情,就不配做党员干部,更不配做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我们连这几个问题都解决不了,还拿什么去取信于民?因此,全市上下务必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和长春市委的要求,出重拳、下重药,“严”字当头,多管齐下,坚决刹住这几股歪风。一是要严厉惩处。不仅要惩治收钱的,也要惩治送钱的;不仅要惩治跑官要官的,更要惩治给官卖官的;不仅惩治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的,也要惩治不坚持原则乱办事的不仅要惩治赌博的也要严肃查处变相赌博的不仅要刹住这四股不正之风也要坚决刹住动用公款大吃大喝、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各种不正之风。这次会议后,如果再发现上述行为,都属于顶风违纪,一经查实,必须依纪依法从严追究,既要追究当事人,还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连带责任,绝不手软。对那些没有采取坚决、果断、得力措施刹住四股歪风的部门和单位,要提出警告,限期改正,仍不能刹住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二是要加强教育。四股歪风产生的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是人的思想和素质问题。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努力形成良好的从政环境和社会氛围。要继续深入开展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三是要严肃纪律。要严格贯彻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两个《条例》,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领导干部对送钱的要拉下情面,坚决拒收,拒绝不了的必须立即上交纪检监察机关,记录在案。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教育批评,并及时向班子通报,由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记录在案,对其跟踪观察,慎重使用,直至不用。对那些封官许愿、卖官鬻爵的,也要深入揭露,严厉打击和惩处。凡是领导干部本人及家属、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以及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的,或者利用领导机关权力影响牟取私利的,要一概拒绝,并严肃批评。对赌博问题,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贿为目的的,要重点打击。凡是动钱赌输赢以娱乐做晃子变相赌博的,要从严查处。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党政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的侦察,要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党政纪处理。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一定要切实在抵制四股歪风上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不仅要管住自己,还要管好队伍,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努力形成从上至下、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尽快纠治四股歪风。这里重申一条规定,今后,凡发生上述四个方面违法违纪问题的,除严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纪律责任外,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追究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连带法纪责任。为了严格要求和约束市委班子成员,也为了便于广大干部和群众监督,这里,我代表市委班子郑重做出承诺,在今后工作中,坚决做到以下八条:

⒈坚决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⒉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歪风;

⒊坚决做到对上不送,对下不收各种钱物;

⒋坚决带头做到并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办私事不谋私利;

⒌坚决不参与各种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⒍坚决履行“一岗双责”,刹住分管领域的四股歪风;

⒎坚决支持执法执纪机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⒏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做斗争。

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志及全市人民给予监督。

三、要突出治理重点,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也必须看到,当前在某些领域、个别地方、个别人身上还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这种现象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是个别现象,但其危害性相当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坚持以能否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和政绩,从根本上打牢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中纪委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坚决纠正”,即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要从严整治部门行业不正之风。按照中纪委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继续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和违规行政、越权行政、粗暴野蛮执法等问题。要继续加大软环境整治力度。我市软环境大会召开之后,各部门、各单位都能够严格按要求办事,但仍有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对干部、工作人员管教不严,个别干部、工作人员仍然我行我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还时有发生。最近,市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了几起涉软案件,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因此将被追究领导的连带责任,结案后,市里将通报警教。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种案件的力度。继续重点查办副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那些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民愤极大、影响恶劣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四、要切实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社会政治稳定是一个地方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和直接体现。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着力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创造群众安居乐业的发展环境,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当前,要突出抓好三件事。一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从全国看,社会治安形势非常严峻,我们市也不容乐观。从上半年情况看,各种刑事犯罪案件仍然居高不下,必须下决心治乱,在重点打击盗窃、抢劫等锋芒性现行犯罪的同时,突出打击村匪屯霸等黑恶势力,强化打防措施,促进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为群众撑腰壮胆。同时,坚持抓好公检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从严治警,秉公执法,为民做主,对形象不佳,执法犯法的人员,要坚决清除公检法队伍。二要加强信访工作。我们要把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做好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严格控制“三类访”。三要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当前,国家对安全生产问题高度重视,最近,对吉林市商场火灾、重庆天然气泄露等重大事故责任人都追究了法律责任。为避免各类事故发生,我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坚决依法追究党政干部的领导责任。

五、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按照中央、省和长春市委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责任制,完善制度,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对这项工作抓好了是履行职责,抓不好就是不称职,不抓就是失职,就要追究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长”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牵头,直接过问,一抓到底。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和整改力度。当前,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二是抓好责任考核,做到功过分明;三是抓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党委和政府要敢抓敢管,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实施责任追究,认真解决追小不追大、追下不追上、追轻不追重的问题,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绝不搞下不为例。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通过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调配力量,该谁参与谁就参与,该谁牵头谁就牵头。要将组织协调工作融于反腐败工作的实践之中,认真总结经验,制定组织协调的具体规定,使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针对目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全市各党委(党组),一定要加强工作研究,注重工作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一是要坚持服务中心,正确处理好中心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的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寓于党的整体工作之中,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片面强调中心工作而忽视党风廉政建设,或者片面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而影响中心工作的作法都是错误的。各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必须牢固树立“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中心工作”的思想,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要坚持源头治腐,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要树立标本兼治思想,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构筑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监督制约,形成正确行使权力的有效监督机制。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和长春市委要求,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深入推进“四项改革”,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全面落实“三公开”,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特别是现阶段,纪检监察部门要和检察机关要密切配合,重点研究如何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集中力量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深入查办行政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国有企业改革、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以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的实际效果,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要坚持依法办案,正确处理好打处与保护的关系。要认真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违反法律政策和改革失误的界限,严格区分腐败分子和犯错误同志的界限,既要从严惩治腐败分子,又要保护勇于改革、大胆探索的干部,既要严格执纪执法,又要善于保护各级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要认真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事实,主持公道。四是要坚持点面结合,正确处理好专项治理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在年初的纪委四次全会上,我们提出要构建以软环境建设与纠风为重点的服务保障体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和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协调组工作为保证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符合市实际的服务保障、惩治预防、组织领导“三位一体”的反腐倡廉整体工作格局。这既体现了中央精神,也符合市实际,更突出了市工作特色。要使这三个体系更快更有效地建立起来,使我市的反腐倡廉工作更加制度化、系统化,不断提高整体效能。这里,围绕提高工作水平问题,重点对纪检监察队伍提点要求。不久前中纪委召开的“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研究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保证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提高维护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要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五种能力和三项基础性工作,是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是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的关键所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结合市实际,围绕提高“五种能力”,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能力建设。要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自己,增长才干;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积极探索有利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整体效能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各党委、政府也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很重,希望大家认真贯彻好中央、省和长春市委精神,按照这次会议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推荐公安机关抽样规则心得体会范本二

第一条为了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群体性治安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二)集会、游行、示威和集体上访活动中出现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罢课、罢市;

(四)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

(五)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重要警卫目标、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枢纽、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以及其他要害部位或者单位;

(六)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者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七)在大型体育比赛、文娱、商贸、庆典等活动中出现的聚众滋事或者骚乱;

(八)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以及其他公私财产;

(九)较大规模的聚众械斗;

(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体性行为。

第三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主要任务是:

(一)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迅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二)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断;

(三)根据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适时适度出动警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四)必要时,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处置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第四条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由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由事件发生地的地(市)公安机关负责;上级公安机关在必要时可以直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或派人到现场指导、协调工作。现场指挥由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担任。跨地区发生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由双方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也可以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的下级公安机关负责,有关的公安机关积极配合。

第五条公安机关需要发布命令、通告,决定采取重大处置措施,调动其他部门的人员、器械、救护车、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其他物资的,应当报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紧急情况下可以边执行边报告。

现场指挥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行使下列职权:

(一)迅速采取控制现场事态的有效管制措施;

(二)统一组织使用各警种警力、装备和调用的人员、器械、救护车、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资;

(三)迅速采取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社会秩序的紧急处置措施。

第六条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调动警力50(含)人以下的,须报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调动50人以上200(含)人以下的,须报经地(市)公安机关批准;调动200人以上的,须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批准;跨地区调动的,应当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和调动机关应当分别及时把批准情况和警力调动部署情况向各自的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情况特别紧急,不及时调动警力采取果断措施则难以控制事态时,可以边出警处置边迅速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第七条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与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应当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部署和兵力调动使用批准权限的规定和关于北京地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部署和兵力调动使用批准权限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7]2号)的规定。

第八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的原则。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要积极建议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亲临现场,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要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群众,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三)慎用警力和强制措施原则。要根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性质、起因和规模来决定是否使用、使用多少和如何使用警力,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来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要防止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不慎而激化矛盾,防止警力和强制措施当用不用而使事态扩大。

(四)慎用武器警械原则。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现场的民警应当携带必要的警械装备,但不得携带武器;现场外围备勤的民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武器。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严格依照从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使用催泪弹和武器须经现场指挥批准。

(五)依法果断处置原则。对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卧轨拦车、阻断交通、骚乱以及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抓住时机,坚决依法果断处置,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第九条对下列尚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不得动用警力直接处置,不得使用警械和采取强制措施,但可以派少量警力去现场掌握情况,维持秩序,配合党政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并做好随时出警处置的准备,工作中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避免与群众发生直接冲突。现场动态应及时报告。

(一)集体上访尚未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的;

(二)发生在校园、单位内部的罢课、罢工事件,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或者打砸抢烧行为的;

(三)其他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矛盾尚未激化、可以化解的群体性行为。

第十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现场管制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未经检查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

(二)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

(三)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四)守护重点目标;

(五)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检查嫌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六)未经现场指挥批准,任何人不得在事件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活动。群体性治安事件的有关情况需要公开报道的,必须经事件发生地的县或市(含本级)以上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并报上一级党委、政府批准,以适当的形式发布。重大或者敏感事件,应当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后发布。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一)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二)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强行驱散,但要尽量避免伤亡;

(三)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四)对正在进行打砸抢烧的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并带离现场或者予以拘留;

(五)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第十二条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时,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取证,为现场处置和事后依法处理提供证据。

第十三条对被强行带离现场或者被拘留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审查,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在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救治受伤人员。事件平息后,应当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清理现场,撤除路障,解除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第十五条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造成严重看果的,应当视情追究有关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公安部备案。

推荐公安机关抽样规则心得体会范本三

警”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7月到明年年底,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要迅速行动,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严肃的整风精神,紧紧围绕教育整顿的主题主线、目标任务,全力抓落实、求实效,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x公安铁军,为更好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通过这次教育整顿,在查找问题上,我们主要采取了内部自查,互查与寻求社会帮查的办法,通过这些方法,共收集到意见和建议x余条,经归类、梳理形成以下共识:

一在敬业精神方面,还存在激情不高,责任心不强,平时不注重学习,精神面貌不振,布置工作总是靠领导推着干,自由散漫,怨天尤人,不思进取的问题。

二在职业操守方面,还存在执法为民思想根基不牢,不认真履行职责,有法不依,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公正,不公平。

三在服务观念方面,还存在对群众服务观念淡薄,重管理轻服务,对当事人耍态度,缺乏说服教育和沟通,不会做群众工作造成服务对象“窝火”现象的问题。

四在能力素质方面,还存在对涉及岗位的法律法规、业务钻研不够,运用不准,办事效率低、工作能力不适应的问题。

五在团结状况方面,还存在民警之间不和睦,人心向背,凝聚力不强、战斗力减弱的问题。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虽然我自身存在着许多不足,但我会以我的真诚、以我的执着,以我的热情,以我的勇气去拼,去搏,去奋斗!“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戒骄戒躁,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决不沾沾自喜,对存在的不足要认真改正,力争尽快成为一名业务能手!

推荐公安机关抽样规则心得体会范本四

党风廉政建设关乎民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力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坚持不懈反腐倡廉的强大决心。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二要干净,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

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树立好形象。

作为信访工作者,有的同志认为我们这个工作不涉钱、不涉物,可谓无权无利,但我们一定懂得廉政概念,知道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以便在工作中明辨是非。

一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们虽然只是信访局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也不管大项目的开发,基本没有涉及大的经济问题,但也要从小事做起,不以恶小而为之,应该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给亲人带来无以挽回的痛苦。

二要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

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点冷水,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党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使党内监督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路子。我们广大民警都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我们要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

一是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我们普通民警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公安事业发展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前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公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一年比一年快、一年比一年好。求真就要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学会用心,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二是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三是要有实干的行动。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

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四是要有实际的效果。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只要是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腐败现象的存在是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最伤群众的感情,最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据统计,当时被查处的“被糖衣炮弹打中的干部”,在东北、华北、华东、西南、西北五大地区,有122万人。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片面依靠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治理腐败,导致反腐倡廉的探索出现了偏差,并为此付出了严重的代价。二是法治化反腐阶段。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面拨乱反正这一时期,中纪委第一书记陈云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问题”的著名论断。1982年4月,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到1983年上半年,全国揭露并依据党纪国法立案审查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共约1912万多件。1989年,全国处分党员干部达到了当时几年的一个高潮。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了著名的“两手抓”理论,即“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邓小平指出:经济上不去,要垮台;腐败不反掉,也要垮台。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还提出了反腐败不应搞群众性政治运动,而应通过加强法制保障人民民主,走依法治腐的新路子。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提出:加强党的廉政建设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倡廉方针,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大治本力度。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还探索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制度式反腐阶段。20**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形成了以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并且第一次将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20**年党的十七大召开,又进一步提出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一切,标志着我们党和政府已真正进入制度反腐的新阶段。20**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又提出了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同志们,“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对照无数前车之鉴,不容我们有丝毫懈怠;审视身边廉政环境,我们必须时刻警醒。每位同志都要珍惜自己的岗位,爱惜自己的荣誉,善待自己的家人,始终如履薄冰保持清醒,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立足本职岗位,以务实的态度,勤奋的精神,廉洁的作风投入执法办案,祝愿每位同志都能用一辈子的清正廉洁和一辈子的小心谨慎,换取一生的前途事业和一家人的幸福安宁!谢谢!

党风廉政教育是老生常谈,但是我们为什么仍然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大家耳边说,为什么?就是为了让大家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真到了触底线、越红线,组织要处理的时候,说这个就晚了,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听,认真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年来,全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在总局、管局和农场党委的领导下,牢固树立“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更高标准、更加全面的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坚定不移抓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农场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24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万元,粮食总产32.4万吨的好成绩。20**年上半年,全场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紧紧围绕农场十一届三次职代会和农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确立的工作目标和总体部署,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奋力拼搏,全场52.44万亩水田全部插在了高产期。目前,全场上下正在按照科技措施高标准地推进夏管工作。上半年,农场民生事业加快发展,城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作风整顿活动扎实推进;全民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全场22个党支部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狠抓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初见成效;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四风”建设常抓不懈,基层党建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场342名党员同志紧密团结职工群众,以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各行业中当先锋做表率,农场各项重点工作呈现出创新、突破、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例如:在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上,发展还不够平衡。有的单位在思想上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足;组织生活开展的质量不高,党组织缺乏应有的活力;有的党组织凝聚力不强,活动载体不新,对党员的管理不严格。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上,有的担当意识还不够强,存在“等”“靠”思想,甚至推一步动一步;有的知行不一,存在讲面子不讲规矩,讲关系不讲原则的问题;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上不请示不报告,有规不依;有的对自我约束还不够严格,吃请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思想作风还不够务实,进取的精神还不够充足,缺少一件事情抓到底的精神。这些问题不仅使个人形象受损、单位声誉受害而且影响了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希望各级党组织能够认真思索总结解决办法,能够创新思路,主动研究,要有看齐意识,重点在缺什么补什么上,在怎么“做”上下功夫。

推荐公安机关抽样规则心得体会范本五

xx市公安局作为xx公安机关,承担着重大的政治和社会责任,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的工作状态,直接影响着xx的稳定。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践中,既有经验,也有教训。从理论上阐释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律,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因素,是xx公安机关理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认为,是否重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同资产阶级政党最本质的区别之一。

资产阶级政党的组织比较松散,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都比较薄弱。即使有一些资产阶级政党拥有比较明确的组织章程和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体系,但是基层组织仍然比较松散,无法与民众建立密切的联系。政党的基层组织是政党与民众联系的桥梁,既然不需要与民众建立联系,也就不需要有党的基层组织。资产阶级政党起源于议会的不同政治派别,为了组织竞选才结成了不同的政党从而走向社会。这些政党的组织体系是自上而下的,建党的目的是组织竞选和参加议会活动,从这一意义上讲,资产阶级政党是“竞选党”,是不同利益集团及其政治代表人物谋取国家权力的工具。议会选举几年才举行一次,议会活动也仅限于少数人,因此一般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在平时就几乎没有什么活动,只要能找到强大的垄断集团利用金钱优势攫取更多的选票就可以了,不需要制定严格的组织章程来建设和制约。此外,资产阶级政党还有一种偏见,认为严格的组织纪律和严密的组织原则就是专制制度,因此形成了与共产党截然不同的政党政治理念。

共产党是在革命斗争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先进的政治集团,为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制定自己的组织原则、组织制度,拥有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完整的体系。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认为,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基础部分,是党的力量源泉。每个基层组织是构成全组织的细胞形式,细胞是否健康、有活力,直接影响到全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党的基层组织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整个党的政治大厦就不可能稳固,党的领导就会失去组织保证,直至丧失领导权。马克思主义政党——共产党正是基于上述指导思想而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党的坚实的政治基础,同资产阶级政党不但在政治上、思想上,而且在组织上形成了鲜明的分界线。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十分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他们从各国无产阶级开展革命斗争和相互协调的目的出发,批判地吸收了当时各个工人政党的组织原则,摒弃了仅靠少数人密谋式的恐怖活动推翻资产阶级政权的活动方式,批判了无政府主义的组织原则,创立了崭新的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结构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规定,同盟的组织结构是: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章程将“支部”列为第二章,规定了严格的职责和权限,为无产阶级政党成为一个统一的战斗整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共产主义者同盟成立后,在布鲁塞尔成立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支部和区部,马克思当选为两个组织的领导人。为加强与群众的联系,马克思、恩格斯还组织了德意志工人协会,这一公开的群众组织给共产主义者同盟提供了广阔的宣传阵地,其成员成为同盟成员的重要来源。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实践中,确立了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原则。他们在《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一文中写道,“共产主义者同盟……应该努力设法建立一个秘密的和公开的独立工人政党组织,……并且应该使自己的每一个支部变成工人联合会的中心和核心”。只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恩格斯更多的是从理论上为无产阶级政党创建了这一组织原则。

列宁在创建俄国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他根据时代的发展和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发展规律的要求,致力于基层党支部的建设,严厉驳斥那些把基层组织建立在选区上以争取选票的错误主张,捍卫了马克思、恩格斯把支部建立在基层的思想。

布尔什维克党在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并不是一党执政,在同其它政党的斗争中,布尔什维克党依靠自己从中央到基层组织的严密性、同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密切性以及正确的策略性和坚强的战斗力,成为苏维埃政府中实际上的中间力量和领导者。

列宁认为,党的基层组织应该成为党的基础和群众的核心。1906年,列宁在《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讲道,“现在留下的是一项重大的、严肃的和非常重要的任务:在党组织中真正实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进行顽强不懈的努力,使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而不是在口头上成为党的基本组织细胞”。1908年,列宁在《走上道路》一文中指出,“坚强的秘密的党的中央机关,经常出版的秘密出版物,而更主要的是工人当中同群众有直接联系的先进分子所领导的地方党支部,尤其是工厂的党支部——这就是我们赖以建立起革命的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不可动摇的坚强核心和基础。”在这里,列宁将党支部置于比中央机关和宣传鼓动更为重要的地位。次年,列宁又在《走上大路》一文中强调,“每个支部和每个党的工人委员会,都应当成为‘在群众中进行鼓动工作、宣传工作和实际组织工作的据点’”。正是得益于有强大的群众基础,布尔什维克党及以后的苏共巩固了政权,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赢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伟大胜利。

但是,列宁的继任者们并没有坚持按列宁的思想进行党的建设和国家管理,出现了以党代政的趋势,党的干部成为国家机关、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领导者,包括基层党组织在内的党的组织体系变成国家政权机关,造成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削弱。到戈尔巴乔夫执政时,由于错误理论和政策的指导,导致苏共面临国内外、党内外各种反对势力的冲击,当苏共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由于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毫无战斗力,竟然没有党员或党的组织站出来阻止党的消亡和解散,最终导致一个执政长达70多年的大党轰然倾覆,原因固然很多,但丧失基层党组织功能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教训十分深刻。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首先出现的是基层组织(当时称地方组织),然后才组建中央组织,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有很好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在党的“一大”上,明确党的组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与地方委员会(超过30人时组织地方执行委员会)两级组织构成,其中地方委员会实际上就是当时的基层党组织。党的“二大”提出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中央、区、地方、支部四级,第一次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系统的问题。党的“五大”后,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其中“党的支部”专设一章,规定了支部的六条任务。党的“六大”,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省代表大会——省委员会,区代表大会——区委员会,支部代表大会——支部干事会,明确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系统和建设问题。党的“七大”系统地阐述了党的基层组织(当时称基础组织)的构成、职权、任务等问题。“八大”对“七大”党章有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的解释,正式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这一概念,对基层党组织的成立、组织形式、任务、职责等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党的“十二大”对党的基层组织列专章进行了论述,结合改革开放的形势,对基层党组织的任务和领导体制都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专门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了部署,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同时提出了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支部建在连上”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北伐战争时期的“叶挺独立团”是以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为主体的部队,以团为单位组建党的支部,未能掌握广大士兵。南昌起义后南下过程中,部队溃散十分严重,是最后导致起义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毛泽东同志领导的秋收起义部队到达xx省永新县三湾村时,已不足千人,毛泽东召开前敌委员会,决定对部队进行改编,其中一项内容是在部队建立各级党的组织,支部建在连上,班、排有小组,连以上设立党代表,营、团设立党委,史称“三湾改编”。1928年11月,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指出:“党的组织,现分连支部、营委、团委、军委四级。连有支部,班有小组。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两年前,我们在国民党军中的组织,完全没有抓住士兵,即在叶挺部也还是每团只有一个支部,故经不起严重的考验。”人民解放军建军以来的历史经验证明,“支部建在连上”,对于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维护部队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的伟大贡献,对于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建设也具有指导意义。尽管从党的“八大”以后,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党的指导思想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出现重大偏差,但从建党90多年的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一直认为基层党组织是整个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

首先,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自身巩固和发展的组织基础。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根据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党建立了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这一组织系统。在这个组织系统中,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具有各不相同而又互相联系的功能,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能和作用突出地表现为“组织基础”,也就是说,它对党的存在、巩固和发展具有基础意义。

其次,党的基层组织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环节。党的领导根本上是制定和贯彻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在xx公安机关的各个基层单位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最终要靠广大基层党组织去动员、教育、组织、团结党员和群众为之奋斗,否则,就很难变为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共同认识和一致行动,党的领导也将流于空谈。因此,不论各基层单位的党组织的具体工作有什么不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毫无例外地是所有党的基层组织的共同职责。第三,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这就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党的主张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把民心凝聚在党的奋斗目标上,离不开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要由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具体困难,要由基层党组织去帮助和解决。党要靠基层组织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有效调节各种社会矛盾,理顺各方面的关系与情绪,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只有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得好,群众才能切身体验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激发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能量。同时,党才能更加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曾讲道,“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们早就提出了要防止‘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情况。”“一定要使分布在全国各条战线、直接联系着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基层党组织,不仅能在平时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且在遇到突发事件、面临各种政治风浪时也能显示出强大的战斗力。”在和平年代,公安机关遇到突发事件的概率远大于其它部门,xx公安机关更是会面临各种政治风浪的考验。如何加强xx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使命,是xx公安机关不得不回答的问题。

近年来,xx公安机关经受了重大安保活动的考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升党性修养。为了解决基层公安机关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在不断完善基层党的建设方面进行不懈的探索,继承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基层党建的路径。

政治上、行动上的清醒和坚定,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要使基层党支部和基层党员民警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就必须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建立党内学习教育长效机制。

1.丰富学习内容,加强教育针对性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育要按照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着眼于提高基层党员队伍素质,结合基层所队公安工作,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党员,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增强基层党员搞好本职工作、提升服务本领的意识。具体内容包括: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基层党员。二是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使基层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三是道德品质教育,使基层党员加强党性修养,构筑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四是组织纪律教育,使基层党员认真遵守党内法规、纪律,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五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基层党员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公安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切实提高基层民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六是经济、文化、科技以及业务知识教育,针对不同警种岗位、不同地域社会治安特点,按需施教,不断拓宽知识领域,使基层民警提高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公安工作的能力。

2.创新学习方式,增强教育灵活性

基层党员教育,不但在内容上要有针对性,在教育途径、方式方法上也必须进行创新,积极探索适应xx基层公安机关发展和基层单元实际的教育培训模式。

一是正面教育。在日益开放的信息化社会,人们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必须坚持以正面教育、正面引导为主渠道,正确把握教育培训的方向。二是互动教育。大力推行“菜单式”、“案例式”、“现场观摩式”、“情景模拟式”、“座谈研讨式”等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学习思考问题的主动性,摈弃传统的说教式、灌输式的教育方式。三是自我教育。基层党员通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方法,引导自我反思、自我改进、自我提高,通过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增强基层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四是典型教育。通过学习身边典型所队、党员民警的生动的、具体的先进事迹,引起基层党员在思想上的共鸣,展现典型身上所体现的时代精神。五是集中教育。针对某一时期基层党的建设主题或党员队伍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开展教育,时间集中,目的明确,参与广泛,不走过场,切实增强教育效果。六是主题实践教育。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基层工作的特点确定教育内容,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搭建基层党员奉献社会、服务群众、建功立业、接受教育的舞台,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感,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3.健全学习制度,保持教育经常性

一方面,应坚持和完善已有的“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确保基层党员干部及时、长期、经常、有效地接受教育。另一方面,要按照基层党员教育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教育机制和方式,推行“微型党课”、“班前党课”和“党员承诺”、“政治生日”、主题党日活动等“小快灵”的组织生活形式,推进基层党组织生活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定党员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计划,把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量化考核目标,落实基层党员学习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督查机制,严格学习纪律,推动基层党员理论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基层党员形成学习、思考、工作和提高的良性循环,真正做到在研究状态下开展工作。

1.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

一些基层所队的党组织党内生活不正常,基本制度不落实,弱化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党内问题的能力,因此,必须通过健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和奉献意识,形成正常、稳定、健康、向上的基层党组织生活机制。

一是继续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践证明,“三会一课”是健全基层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基层党支部成员要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作形势分析报告。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基层支部成员要做到平时工作经常谈,战时工作同步谈,工作挫折及时谈,认识偏差深入谈,生活会前广泛谈,把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以达到增加相互理解、增进党内团结的目的。三是坚持和健全基层民主生活会制度。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引导基层党员本着对党、对人民、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维护团结,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敢于和善于指出自己和其他同志的缺点和错误,使基层党员受到党性教育和锻炼。

2.建立健全基层党员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管理的领域不断拓展,基层公安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基层党员活动的流动性、分散性、独立性逐渐增强。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基层党员管理方式,完善管理体制,使组织管理覆盖到基层党员活动的各个领域,做到基层党员在哪里值勤,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就建到哪里,使所有基层党员都能经常处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下。

一是坚持以党章规范基层党员的行为。党章是基层党员管理最根本的依据,基层支部成员要认真按照党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要求自己,基层党员要认真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二是严格组织生活。这是加强基层党员日常管理最主要的途径,要随着时代和公安工作的发展变化,结合新的实际不断完善。三是健全基层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使基层党组织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状态,使党员能够定期接受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四是健全完善基层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格履行入党程序,科学界定不合格党员具体标准,杜绝“好人主义”、“保护主义”思想,摒弃“宽大为怀”的态度和“内部消化”的做法,严格执行党内纪律。对不能保持先进的典型单位、典型个人,试行“褪色摘帽”机制,保持推树典型的先进性、示范性。五是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制度。通过对党员开展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评议、党组织考核,对基层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评价,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3.健全基层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目标管理是基层党组织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基层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责任、任务目标,相应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建立奖惩约束机制的一种管理手段。通过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评价标准,使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基层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1.健全基层党组织民主机制,保障基层党员权利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坚持党内民主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但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忽视保障基层党员的权利,部分基层党员权利得不到充分行使,甚至被侵犯、剥夺,严重挫伤了基层党员的积极性和荣誉感。因此,必须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参与机制,保障基层党员民主权利。

一是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党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基层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二是完善党内选举推荐制度。进一步完善竞聘制度,通过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等方法,完善考察、公示制度,真正把德才兼备、基层党员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决策机制,对决策目标、方案、过程和实施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独断专行,防止出现违背客观规律的重大决策失误。四是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核心,重点完善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党内民主的运行机制,制止一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

2.健全基层党组织监督机制,强化廉洁自律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一些基层党员,甚至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经不起执政和改革的考验,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原因固然很多,但不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是最重要的原因。

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程序性和可操作性。要强调对基层领导班子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不法事件发生。二是拓展监督渠道,构建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确保基层公安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廉洁自律,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围绕基层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把强化监督与强化自律结合起来,使基层党员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经得起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执法的考验。

xx市公安局党委一贯倡导要学会在研究状态下工作、学会在监督状态下工作。学习是基层党员获取知识、提高素质、增长本领的重要方式,也是基层党组织应对风险、积极进取的精神动力。重视和善于学习,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重要的政治优势。监督是为保证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民警正确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而对其各种活动进行的监察督促。基层党员要始终牢记自己是党员、普通党员、党组织监督下的党员的身份定位,为基层公安机关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切实践行“两个学会”,就能拥有强大动力、保持正确方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定理想信念,高举伟大旗帜,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与时俱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力维护xx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推荐公安机关抽样规则心得体会范本六

为将纪律作风建设活动推向深入,高速一大队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对待存在问题,深刻查摆剖析,大讨论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我大队民警思想状况及查摆情况和今后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1、个别民警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得还不够牢固。大脑中充满着各种个人功利主义,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的本质认识不透、抵制不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有所淡化,存有特权思想,以管理者自居,不愿意做深入的群众工作,对群众的疾苦关心不够。

2、部分民警勇于创新、争先创优的意识不强,缺少敢闯敢干的拼搏精神。工作中存有“等、靠、要”思想,工作态度不够积极,缺乏竞争、创新、开拓的主动精神,不能很好适应当前日趋复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对交警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3、少数民警公仆意识薄弱,为民意识不强。表现在便民利民措施不落实,对待群众作风粗暴“冷、横、硬、推、拖”,做群众工作没有耐心,不能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4、部分民警业务知识钻研不够、业务素质不够高。平时不注意学习法律知识,遇到问题时不能正确有效地处理,遇到群众不理解、不服从执法的情况时,处理方法简单、粗暴。

5、个别民警纪律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执法过程中以执法者自居,对待违法车辆驾驶员耍特权,不能很好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

6、个别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不够规范,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存在。有时在纠正道路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中,图省事,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不能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在填写法律文书时不能做到规范、工整。

7、大队在执法监督力度上不够深化,监督考评制度落实仍不够到位。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有时不够深入细致,有时与执法办案实际工作相脱节,起不到全面有效及深层次的监督制约作用。

上述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虽然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主观方面主要表现为:

一是学习观念不够强。个别民警在思想上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不能把学习当做重要任务。个别民警学习制度落实得不够好,时常忙于业务性工作,忽视了业务理论学习和钻研,缺乏一种敬业精神和刻苦钻研、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精益求精的学习精神和态度,以至于造成业务素质不够高、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较差等问题的出现。

二是执法为民思想树立得还不够牢。世界观的改造还不够彻底,人生观、价值观有时发生偏差,对打造“立警卫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不能很好地解决“为谁执法,怎样执法”问题。

三是民警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还不够强。在执法工作中,个别民警法制观念淡化,自律意识差,有时凭经验办事,凭感情办事。在办案过程中,执法思想陈旧,现代法治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不同程度存在“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思想,漠视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个别民警缺乏服务大局意识,满足于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就案办案,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有时只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忽视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没有很好地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个别民警自身要求还较差。在队伍管理中,重业务、轻管理的思想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个别民警有时放松自我要求和自我约束,纪律观念不强,落实各种制度不够严格,工作作风松懈,工作目标追求不够高。

五是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漠,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有所淡化。个别民警淡忘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摆不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在工作中表现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思想,不能很好的想民之所想,谋民之所谋。

六是岗位练兵开展得不够扎实,业务技能的强化训练抓得不够紧。个别民警主观能动性不强,自认为自己各方面知识可以适应目前所担负的工作需要,不注重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训练,缺乏更新知识的主动性和紧迫性。

通过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队民警充分认识到,这次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对在当前工作任务如此繁重的情况下,容易忽视学习,放松自己的思想改造,犯急噪情绪,甚至产生一些不正确的想法等等有着理清思路、警示的作用,为我们今后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把存在的问题在此次活动中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家进一步认清了形势,明确要求,找到差距,明晰方向,切实增强了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了民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前列意识,为实现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目标和大队全年工作目标提供有力的思想、作风保障和精神动力。大队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整改,力求有所突破:

1、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切实提升创新破难

的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明确目标,凝心集力,着力提升团队整体的争先进位、创新发展意识,推动全队上下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和工作创新,进一步激发全体民警“强基维稳”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积极研究措施,落实改进方法,弥补薄弱环节,全力赶超先进,工作创特色,出亮点,树精品。

2、切实加强执法为民思想教育,努力提升执法服务的水平。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查摆队伍思想问题,解决执法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增强民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全面落实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举措,做到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让社会各界高兴。

3、结合强“三基”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开展、推进好“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作,继续加强“荣辱观”教育,学习党的政策法规、理论文献和先进人物事迹,从思想上武装起抵御不良思潮的侵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组织民警开展大练兵活动,动脑又动手,动员大家开展“比、帮、超”活动,形成浓烈的学习氛围,同时通过明确岗位职责、考核导向,充分发挥民警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4、加强思想交流,消减民警思想顾虑。要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经常组织开展民警思想状况问卷调查和民警座谈会议,加强民警间、民警与领导间的思想感情交流,有针对性的及时疏导化解民警思想矛盾,使民警解除思想顾虑,轻装上阵。

5、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筑牢民警遵纪守法意识。要借鉴贯彻“五条禁令”取得的成功经验,以当前开展的大讨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民警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在“严、细、实”上狠下功夫,确保民警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6、加强民警的执法观念和廉洁自律教育。要通过各类形式的法制教育,增强民警的执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教育民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勤政、一心为民。要教育民警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做到清正廉洁、严格公正执法。

7、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规范管理意识,树立高速交警队伍新形象。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务管理、业务管理和纪律约束,注意加强民警日常养成教育和细节化的督促管理,在教育和人性化管理的基础上,要用足用好考核制度,通过领导带头,严格管理,使全体民警自觉养成学礼仪、重内务、讲细节的良好习惯,确保内务秩序、言行举止、环境卫生、警容风纪等更加规范,彻底改变少数民警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稀、拉、松”的状况,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全面提升队伍整体形象,树立高速交警的全新形象。

推荐公安机关抽样规则心得体会范本七

教育和管理是所有高等院校的两个永恒主题,它们是相互独立、互相矛盾,又相互促进的统一体。教育的本质属性就是教书育人,育人是一切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点。管理是搞好教育的基本保证,成功的教育体制的实施离不开科学的管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院校如何对公安专业学生进行有效管理,以实现人才培养战略目标,是摆在学生管理工作者面前的一大课题,我们应当去认真地加以研究和总结。

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基本模式

(一)警务化管理的基本内涵

所谓警务化,从通俗的意义来讲就是与执行警察事务相关联的一切规范和准则,包括各种制度和文化。警务化管理是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条例的规定,对警察事务所实施的正规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活动。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则是通过学管干部的工作,建立学员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它是培养公安高素质人才的必经之路,它是公安院校对学生日常管理的基本模式,也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一大特色。

警务化管理的前身是所谓“半军事化管理”,它是借鉴和引用军队统一实行的军事化管理体系中的某些管理制度,对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政法院校的学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进行的专门规定,包括请销假制度、一日生活制度、警容风纪条例、内务卫生条例、集合会操制度、升旗仪式规定、值班和紧急集合规定、物品点验制度、接待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诸多方面。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其实质就是要使培养的学生“忠诚、文明、守纪、敬业”,就是有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政治素质,有“令行禁止”、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和作风,有“人精神,物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精神风貌,有为民服务、太平天下的意识和责任感,有强壮的体魄和坚强的意志,能够胜任未来公安工作所肩负的神圣使命。警务化管理一方面承载着对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文明习惯等的养成、训练和培养,另一方面也是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有效手段。实行警务化管理,也有利于学院上下统一协调和指挥,有利于在关键时刻组织有效的警力去支持和完成地方公安请协的各种警务工作。

(二)警务化管理必须与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

加强警务化管理是由公安院校自身特点所决定的,它是培养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需要,是公安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的需要,它必须与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

1、警务化管理模式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必然选择

我国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是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行政执行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具有武装性质。人民警察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国内政治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使命。公安院校是培养和输送人民警察后备力量的专门教育机构,其所实施的教育形式、教育类别、教育内容和培养目标均有别于其他普通高校,它属于特殊性质的职业教育。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战略目标,是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使人民群众满意,受公安机关欢迎的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其中的学生管理工作,是公安院校学生培养和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担负着学生警察意识的培养,职业精神的塑造,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等重要使命,涵盖日常管理,思想教育,活动组织,服务保障,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学生党建工作等诸多方面,是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从“普通高中生到公安专业大学生”,“从普通公民到人民警察”这两个转变的重要基础保证。

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部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加强公安院校的正规化建设,按照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对公安院校全体人员提出的一项总体行为规范,它是由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公安院校是为基层公安机关输送后备警力的思想库、人才库和实验场,承担着培养保障国内安定团结政治局面、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保驾护航专门人才的特殊使命,实行警务化管理,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是培养学生“政治上绝对忠诚,组织上绝对服从”的职业素养的基本保障,是我国公安事业对公安院校学生教育和培养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安院校在对学生管理模式上的必然选择。

2、警务化管理是公安工作形势发展和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的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科学和文化的发展,随着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的深刻变化和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方面,各种社会矛盾逐渐凸显出来,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刑事犯罪案件发案率逐渐上升,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公安工作正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这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公安事业的未来。另一方面,我国的高等教育正发生着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和由单一办学模式向多样化办学模式的转变,公安教育在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上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再一方面,当代学生在中、小学阶段大都接受的是应试教育,同时又目睹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分化、就业困难等阴暗面,并受到网络以及来自不同背景的家庭的影响,个人素质、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都不断在发生变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公安教育在人才战略、培养方案、教学理念、管理模式等方面必然要与时代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是当前公安院校面临的最为紧迫的任务。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必须要无限忠于党和人民、业务娴熟、技能过硬;不怕艰苦、勇于献身;严守法纪、依法执勤;雷厉风行、令行禁止。要实现造就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公安院校就必须进行正规化建设,就必须要加强警务化管理。公安院校学生的政治是否坚定、学风是否勤奋、作风是否踏实、纪律是否严明、内务是否整洁、警容是否端正,精神是否饱满、校园秩序是否井然等无不反映了其警务化管理水平,也无不体现着其正规化建设的水平。

3、警务化管理必须与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

警务化管理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在具体的制度制订和执行过程中,应当紧紧围绕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从培养、提高学生素质和关心学生成长进步出发,从“养成”学生良好的品行入手,通过主动教育和超前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思考,学会自律”上下工夫,在对学生深层次思想和个性发展的分析上下工夫,在把握和引导正确的方向上下工夫,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上下工夫,在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上下工夫,在严格执行警务化管理的同时,实行人性化管理和学生自我管理,防止和克服重管理,轻教育,轻服务的现象,防止和克服对学生“管、卡、压”的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标准满足于学生“不出事、不惹事,不添麻烦”的思想定位,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保证学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以“科学和民主”两大法宝,使警务化管理真正成为与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利器,与我们的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

警务化管理与学生素质培养

公安院校的学生素质主要体现在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化素养、身体素质、人格魅力等方面,在实行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努力将管理与学生素质培养结合起来,形成通过警务化管理手段,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教书育人与管理育人和谐发展,共同进步的良好格局。

(一)警务化管理与政治素质培养

政治素质是公安院校学生必须具备的一项最重要的基本素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和对内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机器,人民警察与军队一样,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必须服从党的绝对领导,这直接关系到政局的稳定和国家安全。因此,公安院校必须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方针,严格政治纪律,坚定政治方向,这是无容置疑的,也的丝毫来不得半点马虎的。

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必须把强调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过硬的政治素质放在首位,从学生入学的那天起,就应当通过入学教育、军训、班会、班组讨论、舆论宣传,政治理论教育,以及队列会操、紧急集合等多种形式,通过警务化管理手段,加强警察意识教育、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政治观念和政策理论教育,培养学生的服从意识和“令行禁止”的作风,使学生牢固树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于法律”的意识,牢固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警务化管理与专业素质培养

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精神,对专业的认知度、认可度,专业学识水平,以及各门功课和学业的掌握情况。公安院校学生的专业精神始终包含警察职业素养的基本元素,掌握提高学生对公安专业的认知度、认可度和专业学识理论水平,是公安院校专业教育教学的中心工作。

加强学生专业素质的培养,应当从抓好学风建设入手。学风建设是所有院校学生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课堂教学管理外,在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将学风建设与课堂纪律结合起来,将学习成绩与各项表彰、组织发展以及毕业分配制度结合起来。通过课前列队点名制度、专业课代表制度和晚就寝制度等,保证学生的到课率和课堂效率;通过对学生学业状况跟踪,个别指导和与任课教师的沟通交流,促进和帮助个别学习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通过开辟第二课堂,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丰富学生的专业视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要你学”为“你要学”,努力营造学生专业素质培养的良好环境。

(三)警务化管理与文化素养培养

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是大学生的一项重要标志。文化素养除了基本的文学素养外,当然也包括对中国传统文化、对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科学、法律等知识的了解,还应当包括对校园文化的积极建设还把握。

学管干部应做好学生文化素养培养的引路人。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积极引导学生组织文学社、文艺社、音乐社等多种社团,通过组织开展读书节、主题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辩论赛、才艺竞技、科技创新等多种形式的活动,陶冶学生的情操,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

(四)警务化管理与学生身体素质和人格魅力培养

基层公安民警面对的是各种刑事犯罪分子、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人员和各种社会纠纷,必须要有“说得过,追得上,打得赢”过硬本领,工作压力和强度大,身体素质是能否胜任公安工作的基本保证,而人格魅力是赢得群众信任和顺利完成工作的主要因素,因此,对学生身体素质还人格魅力的培养和塑造也是公安院校学生培养的重要内容。

在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应当主动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通过实行“晨操”制度,组织拳击队、散打队、射击队等各类警体技能社团,组织长跑训练,组织各类小型运动会和体育技能竞赛等,广泛调动学生参与体能训练的热情,提高学生的活动参与面。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同时,利用警务化管理的有力手段,通过文明礼仪教育,通过“学会做人、做事、学习、思考和自律”这五个学会的不断引导和教育,通过“一日生活制度”的严格实施等,“养成”学生良好文明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等,塑造学生的良好品格和人格魅力。

素质靠教育,养成靠管理。实践证明,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必须坚持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只有加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新思路、新措施,不断创新发展,才能使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始终充满活力。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这次“警务化管理”大研讨,通过进一步完善我们的管理制度,通过我们全体学管干部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学生管理水平定将更上一层楼,我院的教育事业一定会更加欣欣向荣,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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