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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司法厅政治轮训心得体会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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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司法厅政治轮训心得体会总结(七篇)
2023-01-05 19:22:10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司法厅政治轮训心得体会总结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委托受托人依法对_______________目前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委托书。

委托理由:

被鉴定人_______________于12年前因与其丈夫离婚,致使其精神受到了很大刺激,逐渐出现精神失常,表现为不与人接触独自发呆、自言自语、害怕、生活失理,夜眠差,经_______________精神病院、_______________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后_______________因为病情反复、精神状态不稳定,不能辨认自己的部分行为而多次、长时间住院治疗。现为处理_______________的相关事宜,委托人依法委托受托人就_______________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鉴定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此致

委托人: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描写司法厅政治轮训心得体会总结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6]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

第二条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给付义务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描写司法厅政治轮训心得体会总结三

从履行岗位职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仍需努力方向等三个方面进行汇报,按照述职要求。恳请各位代表予以评议。

中共党员,1983年参加工作。现任职务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处处长兼稽查支队支队长。稽查处(稽查支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稽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稽查业务,组织协调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协调对跨区、县(市)案件以及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督办等。

向各位代表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和监督,作为市级“公述民评”被评议人员。这是对我和我局药品稽查工作的一次集中指导和帮助,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整改的一次大好机会。通过评议监督进一步树立科学稽查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把建设成为国内最佳食品药品安全城市。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简要回顾在局办公室、市场处期间履责情况

1、1995年至20xx年先后任市医药管理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办、党办副主任、主任兼规划财务处长,局新闻发言人。在局办期间,发挥好办公室主任参谋助手作用,抓好重点任务跟踪督办工作。负责的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第一时间客观真实地向公众传递药械突发事件信息和案件破获情况。财务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多次被评为市预算管理先进单位。

2、20xx年9月至20xx年11月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市场监管处处长。牵头实施高校内设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工作,属国内首创,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评价并作为市创新创优项目获得高分。开展过期药品回收网点建设,建立了家庭过期药品长期回收机制,统一制作回收箱和牌匾,使这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措施,强化药品零售企业退出和淘汰机制。

3、从1997年至20xx年连续五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被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xx--20xx年度)先进个人;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二)20xx年11月至今,担任稽查处(稽查支队)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

药品安全人命关天,药品安全无小事。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稽查制度、创新稽查机制、落实稽查责任为主线,全面加强稽查队伍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市药械市场质量稳定可控,没有发生重大药械安全事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加大办案力度,大案要案查处取得历史性突破。高压不带电”近年来,稽查不办案。提出了监管好生产企业,对全国的消费者负责,监管好流通市场,对人民负责”目标,对假药实行零容忍,依法严格稽查,做到公开、公正、科学、规范,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众用药安全。主要举措有:一是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20xx年11月-20xx年9月,全市执法检查69286人次,立案717件,结案694件,涉案金额5280。81万元,没收货值393。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71。49万元,罚款850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案件20件,100万元以上案件9件,1000万元以上案件2件。销毁假劣药械货值590。2万元。查办大案要案方面,每年都至少有一个案件入选全省十大药品案件。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局联合公安成功破获的丁某等团伙特大非法生产经营假药案,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主要犯罪嫌疑人是美籍人士、利用网络高科技犯罪、涉案药品特殊、涉案金额巨大、销售网络涉及国内外,该案被列为公安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重点督办案件,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省政府分管省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及市领导的批示表扬。正在办理的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双督办的胡某等涉嫌非法经营药品及贩毒案,涉案金额逾1000万元,为净化药品流通市场秩序、规范药品企业经营行为起到积极作用。二是加强与公安、法院、法制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了专业性的双边或多边打假机制,严格运用两高司法解释,对于一些影响大、性质恶劣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违法犯罪分子被追究刑事责任,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教育一片”良好效果。据统计,近几年来,全市药监系统移送公安的犯罪嫌疑人达30多人,涉案金额近亿元。三是加强与举报人、打假协会的合作。主动出击,利用举报人、96311举报电话、打假协会、企业打假等资源,做到有诉必理、有假必打、有案必查。对可能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对制假售假行为一查到底、一打到底。今年上半年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查处中,根据举报人举报线索查处的案件有7起;20xx年被法院判刑20xx年、罚金100万元的于有兵非法经营药品案,就有举报人的功劳。

2、加大药械市场整治力度,市场秩序稳定可控。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整治,按照上级“行动要加快、整顿要到位、措施要扎实、成效要巩固”要求。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正在深化,药品安全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正在形成。主要举措有:一是药械生产环节,组织开展了化学原料药制剂生产企业原料药专项检查,检查原料药196个品种,3734个批次。开展疫苗生产企业检查,掌握了企业疫苗冷链管理、购销情况、设施设备、仓储养护及药品电子监管码等情况。开展中成药(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杜绝把关不严、以次充好的现象。二是经营环节,重点整治通过邮寄、快递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非法经营行为,加大对零售企业进货渠道的检查力度。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检查药店266家,下架非药品类产品510批次,责令改正133家。开展打假保健康专项整治,重点是节日期间老百姓使用量大、关注度高的品种,确保了节日期间药械市场稳定。三是使用环节,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械的检查,强化对医疗器械尤其是植入类医疗器械、骨科材料、隐形眼镜、丰胸美容类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质量及企业资质检查力度,查处违法产品以及经营企业不规范行为。开展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内的医疗机构用药用械质量大检查。四是积极组织实施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起草并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全市13个部门组成的药品安全协调小组,全市举行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仪式;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市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局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市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为建立药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将其纳入市重点工程(项目)从市直机关抽调7名挂职干部参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携手开展整治工作;重心突出,各类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重拳出击,破获一批制售假药和违法经营的大案要案;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3、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实现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有效处置。按照《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开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模拟演练,运用药品品种在线监管系统,实现了药品在线实时监控,与现场检查结果相互对应,掌控了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渠道,实现了药品稽查部门对药品事件的信息化应急处置,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应急处置程序,做到有命令就有行动,通知迅速到位,人员迅速到位,措施迅速到位。近几年来发生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事件、香丹注射液事件、人血白蛋白、三叶青、补肾益脑胶囊等20起突发事件都得到有效应对和处置。

4、抓药械监督抽样,确保药械质量安全。监督抽样是重要的技术监督手段。主要措施有:一是突出重点,加强针对性。药品抽验的重点放在与人民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批量大、使用频率高的常用药、低价药、急救药及质量不稳定的药品以及以往抽验不合格的药品,放在药品质量问题比较多的地区和单位。对药品做到“五必抽”,即广告药品必抽、投诉药品必抽、渠道不规范药品必抽、贮存条件差药品必抽、包装有差异药品必抽。对国家及省质量公告中涉及到本地生产的不合格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做到百分之百追踪查处。20xx年11月-20xx年9月,完成监督抽样任务4113批次,药品快检2662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立案进行查处。二是加强药品快检工作,药品快速检测是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实现了快检全市全覆盖,熟练掌握快检技术,在浙江省首届药品检测车检测技术比武大赛上,我们派出的参赛队伍取得了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三是加强对基本药物品种的抽查力度。根据国家局和省局颁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对全市基本药物做到全覆盖抽检,确保全市基本药物供应充足,质量可靠。

5、加强制度建设,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升。主要举措有:一是加强稽查机制建设。按照大稽查工作思路,完善大稽查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反应和稽查无休日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区域合作,充分发挥稽查信息平台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信息互通、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对基层局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导督办。制定了全市药械案件和线索上报制度,明确了大要案特别是发生严重人身伤害案件的迅速报告制度,加强案件考核制度,确保药械假劣案件查处的比例达到全部立案数量的50%以上。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在队伍考核与激励机制、队伍执法与服务、队伍文化建设与作风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稽查支队(稽查处)获得了20xx年度省、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市局研究型监管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6、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力度,药品安全宣传载体不断深入。做好药械稽查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监督,我们强化“宣传也是稽查”的理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药品稽查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主要举措有:一是开展广场互动活动,印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投诉和咨询。在吴山广场、庆春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等数万册,深受群众欢迎。二是加强平面媒体宣传。在《日报》、《中国医药报》等开设专版,集中宣传药品安全整治成果,发布药品安全白皮书,举行案件发布会,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三是加强与市民互动宣传。充分利用“民情热线”等广播互动媒体,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得到了群众好评。四是加强与社会的互动宣传。通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六进活动,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药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五是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志愿者服务活动。利用药品安全社区共建平台,联合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和武林药店等连锁企业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假劣药品鉴别、医学服务等现场服务活动。此项活动得到市委副书记王金财同志的表扬。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自己。努力做大家的表率;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制度、坚持每周支队长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收受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谋取不当利益;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能较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把廉洁自律作为处事的基本原则,局办公室、市场处任职期间。思想上高度重视廉政和勤政,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长戒非分之想,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办事,和我同事没有发生违规违纪不廉洁问题。作为稽查处(支队)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抓好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努力抓出成效。认真部署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根据岗位廉政教育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查找风险点,根据风险特点,每位执法人员编写廉政教案,以廉政风险点防范为抓手,完善源头防范机制。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推行廉政目标责任考核、问责问廉问效管理机制、党员承诺制,大力推行药械行政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办案中落实阳光政务规定,严格实行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处理、审批、罚没收缴六分离制度。抓教育、抓管理、抓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给腐败行为留下滋生的空间和温床。稽查处(支队)工作人员没有发生乱作为、不廉洁行为。

三、仍需努力方向

几年来,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回顾起来还有许多不足和需要积极改进的地方。

一是学习和调研还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药品打假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距离党和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工作还不放心。我深感肩上责任重大的同时,也强烈意识到要加强自身学习,深谙药械法律法规,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和思路。

二是创新稽查思路需要进一步拓展。在牵头20xx年高校药房规范化建设和20xx年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互动机制两项创新中,我都付出了大量汗水。但是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地开展药械稽查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开动脑筋、集思广益、拓宽思维。我将以今年食品药品分片监管与全程服务创新项目为契机,努力推进药械稽查创新工作,确保药品监管工作不留盲区、药品稽查不留空隙,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三是队伍作风和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距离上级“以铁的手腕整治药械市场、铁的纪律锻造稽查队伍”要求,我们还有很大差距,距离局领导提出要把稽查队伍打造成一把尖刀、一把快刀的目标还有距离。为此,我将以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文化建设为突破口,把我们这支队伍打造成一支“叫得应、拉得出、打得响”的执法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合格、素质优良、作风清廉、行动快捷”的执法队伍,为全市老百姓安全用药把好最后一道关。

“公述民评”活动就像一面镜子,找到自身的不足,同时也使我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更有信心、更有决心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改进工作、转变作风、务实创新、恪尽职守,履行保障杭城老百姓用药用械安全的重任。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请各位代表批评指正!

描写司法厅政治轮训心得体会总结四

根据街道、社区班子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有矫正人员的社区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不断加强和完善“街道、社区”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完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帮教监管机制。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吸收热心社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每个矫正服刑人员都有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民警、志愿者、监管人组成的帮教小组。

1、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街道矫正办在每月及重大节日和社区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服刑人员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

3、进一步完善档案台账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账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服刑人员的个人档案,及时将矫正服刑人员每月学习情况、请销假事项等输入矫正监管系统,并实时更新。

1、强化对重点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每个工作日必须进行定位,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严格控制服刑人员再犯罪。

2、严格落实电话汇报、书面汇报、集体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等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3、对重点对象建立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由社区民警、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家庭监护人共同实行分类挂钩,加强部门、人员配合联动,掌握此类矫正服刑人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再犯新罪的苗头,及时遏制隐患发生。

4、做好适用非监禁刑判前的社会调查,严格审查被评估人员和取保人的资格,接收委托调查情况适用前调查评估率达到100%。

5、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劳动技能培训不于1次,社区矫正人员期满后要及时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描写司法厅政治轮训心得体会总结五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_”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通山”的奋斗目标,大力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努力开创大畈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具体工作实施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人民调解工作

3、安置帮教和_工作

大畈现有近三年刑释解教人员14人,_对象4人均已登记造档。该批特殊群体的管理教育事关全镇稳定大局,我所决定延续以往的工作经验,紧密依靠大畈党委政府,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教育管理的同时,对有困难的予以救助,对想创业的予以扶持,让他们充分的享受到党和国家、社会给予的温暖,从而实现远离重新犯罪的工作目标。

4、法律援助工作

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起到缓解矛盾纠纷,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的重要作用。20_年,我所将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责任书》所确定的内容,认真做好大畈镇法律援助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增强服务观念,强化服务功能,履行社会责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援助不收费,法律咨询不收费,法律宣传不收费的“三不”原则,为大畈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5、司法所建设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司法所干警在完成行政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个人全年业务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不得少于县局规定标准。

(2)严肃规章制度。所内人员在没有其他工作任务时应坚持每周一到周五到所办公,确保上班时间所内有人值班。坚持两天打扫一次卫生,确保所容所貌整洁。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县局支持,在上半年建成卫生间一个,并解决二楼窗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我所相信,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大畈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所在20_年度一定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创造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描写司法厅政治轮训心得体会总结六

__年,本人在院庭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学习均有长足进步,现将本人全年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本人在过去的一年中,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人民法院组织学习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实实在在的教育、警示以及典型案例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意识,决心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更好地承担起肩上的责任。

二、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充实自我

为了胜任本职工作,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我能注重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素质。平时我认真学习《四项规则》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规则,不断规范自己的司法行为。为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我还参加电_律本科的学习,并在本学年通过各项考试顺利毕业。此外,我还能加强体能锻炼,熟练掌握法警技能,全面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三、立足本职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本人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做到踏踏实实,勤勤恳恳。__年上半年,作为一名驻基层法庭的法警,本人能不折不扣的完成值庭任务,维护正常的庭审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庭长及审判人员交办的送达及其他工作。下半年回到法警队工作,在短时期很快进入角色,顺利完成大队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依照《四项规则》等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操作提押、值庭、临时看管、排妨、送达诉讼文书和协助民事执行等各项调警任务,不怕辛苦,毫无怨言。

四、遵守规章制度,严谨工作作风

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能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条禁令”以及院、庭、队各项规章等一系列廉政制度,特别是在人民法院组织学习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以来,我能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督促自己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廉洁自律方面,我能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在思想上保持警钟长鸣,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_院清正廉洁的形象。

当然本人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加求自己,改进不足,争取更大的进步。

描写司法厅政治轮训心得体会总结七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卧里屯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卧里屯辖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卧里屯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 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40件,调解成功38件,其中邻里纠纷31件,婚姻家庭纠纷8件,债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卧里屯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六调联动”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卧里屯司法所与卧里屯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卧里屯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四、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卧里屯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卧里屯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年初以来,卧里屯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闻中做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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