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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知敬畏守底线心得体会实用 铁路敬畏生命,敬畏职责,敬畏规章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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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知敬畏守底线心得体会实用 铁路敬畏生命,敬畏职责,敬畏规章心得体会(5篇)
2023-01-05 22:21:07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铁路知敬畏守底线心得体会实用一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一年来,我除了认真按照车间党支部的计划和安排,积极主动地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政治学习,无论是学习党中央的文件精神,还是学习部局及段党委下发的文件精神,我都抱着认真学习的态度,及时了解党中央的方针政策,部局及段形势的发展,领会精神实质,防止自己在政治思想上迷失方向。同时我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了自学,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的系统学习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在不断学习提高的过程中增强了自己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有效的保证了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不会误入歧途,尤其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定信念,永远相信党的领导,而不受各种环境和形势的影响,在思想上始终能与党中央的政治思想路线以及各级领导的要求保持一致。

2、在工作与生活中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全国上下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人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的转变。而其中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一切向钱看等不良思想和道德观已侵蚀了一些人的头脑,这些人中不乏党员而且一些党的高级干部经不起金钱和美色的诱惑,背叛了党和人民成了历史的罪人。一些党员时常与这些人看齐,借机降低对自己的标准和要求。然而我清楚地认识到这些人只是党内腐化变质的极少一部分,我们不能以点盖面把它们作为自己的榜样,而是应该看到在我们的身边周围有许多的党员象张思德、孔繁森、柴宝国等等优秀的共产党员。他们才是我学习的榜样。在工作中我没有受任何不良思想的影响,无论是在说话和办事时,首先想到的是“我是一名党员”,因此也就十分明确哪些事是该干的,哪些事是不该干的。那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对于那些歪理邪说,甚至于诬蔑党的言行敢于站出来作斗争。用自己的言行影响着周围的同志,为他们做出榜样和模范。在生活中我也能够自己监督好自己,遵守好各种法纪法规,诚实守信、乐于助人。虽然别人不知道我是一名党员,但我自己心里清楚我不能干给党抹黑的任何事情,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3、密联系群众,搞好党群关系。

作为一名党员必须区别于普通群众,这指的是在各方面必须要比普通群众做得好,而不是说享有什么特权。因此我在任何时候都能紧密的联系群众,在给群众树立榜样的同时,时刻不忘帮助和关心他们,有的同志思想上有了错误地认识,我会以聊天、拉家常的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义情的帮助他并站在他的立场上,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认识问题,最终达到使他放弃错误的认识。在给群众做思想工作的同时我也以实际行动证明给他看,杜绝了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群众较容易接受。在帮助群众提高认识的同时也拉进了与群众的关系,使得群众有什么真实想法和看法,以及有什么意见能主动与我交流,我再将意见反馈给党组织或上级领导,使得一些矛盾和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为搞好党群关系做出了努力。

4、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作为提高自身党性觉悟的一次良好机会。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中,我作为一名党小组长,除了自己认真参加学习,谈心以及各项活动外。还及时组织本党小组党员按照段党委及车间支部保先教育活动的安排,认真抓好每个环节,杜绝一切走形式走过场的行为,让每名党员在保先教育活动中真正受到教育,真正得到提高,在工作中一旦有较长的休息时间我便组织党员集中进行学习。同时还要求每名党员在家中认真自学,对他们的学习笔记我都进行了逐人检查,对于自学笔记质量不高的一律要求重写。力把保先教育质量关。在观看教育录像片时,在组织党员观看的同时,也让群众一起观看,使教育面得到了扩大。在查找问题及党性分析阶段,我积极找群众谈心听取群众对我平时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自己进行了客观的党性分析。在整改提高阶段我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能认真落实好各项措施,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在保先教育活动中我按照支部的计划和要求,积极组织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保先教育各个阶段的活动,并在这次活动中增长了政治理论知识,丰富了自己的政治头脑,受到了深刻教育,纠正了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与缺点,使自己得到了一次净化和完善。

二、技术业务学习方面:

1、在技术业务学习上发扬刻苦钻研,勤奋好学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在平时的技术业务学习上从不敷衍了事,能够端正态度认真对待每一次理论实作的考试,无论是在大考还是小考中我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人说我的脑子好使、背题快,其实我心里最清楚,我比别人多的就是付出的辛苦,当别人聊天时我抓紧一切时间背理论,别人背一遍我背两遍甚至三遍。当别人坐在一边休息时而我却在练功。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是我取得良好成绩的保证,在一年的工作中,车间技术比武每次我都进入了前六名,在等级制转换中我两次被评为升档级别,在参加的段技术比武中取得了全能第一,两个单项第一和一个单项第二的好成绩,即为自己争得了荣誉,也为车间争了光。通过不断的学习技术业务,使自己的业务水平得到了不断的提高。

2、断学习新技术以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

随着铁路跨越式发展,铁路货车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目前的货车技术状态和运输能力已今非昔比,在我工作至今的十几年间目睹了铁路货车的发展历程,由原来的滑动轴承为主,发展到现在的以滚动轴承为主,由原来弓形杆性制动梁发展到现在的组合式制动梁交叉支撑装置、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闸瓦间隙自动调整装置等一系列新技术的出现,货车装载能力由原来30吨、50吨发展到现在的60吨70吨甚至80吨,可见铁路发展步伐之快。我当初在学校系统学习的50吨货车现在已经被排除在主型货车之外,由此可见再靠原来所学的知识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工作环境,因为不掌握新技术知识就不了解哪些部位易出现故障,哪些部位要重点检查,就无法更好的达到检修的目的。因此我十分珍惜每次接受新技术培训的机会,通过学习理论了解新技术的构造原理,通过实作练习掌握新技术的实际操作技能。同时在业余时间能够自觉学习有关新技术知识,遇到不会不懂得问题主动向明白人请教,不论他的学历高低,谁会我请教谁,直到把我不明白的东西弄懂,为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打了良好的基础。

三、在工作方面:

我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精神,时刻牢记作为一名检车员的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在以往的工作中认为,自己辛辛苦苦没白天没黑夜的检修车辆,付出了辛苦就算是尽了自己的职责。随着近几年铁路改革不断深化,我的认识不断提高,观念也发生了质的转变,“有苦更有功、无功就是过的”的观念代替了过去“没有功劳还有苦劳”的落后意识,通过思想观念的转变使我深刻认识到,及时发现车辆故障,防止列车事故的发生,是作为一名检车员的职责所在。因此在作业中我杜绝了过去那种走过场、摆花架子甚至于能少敲一锤就少敲一锤,能少看一眼就少看一眼的简化行为,取而代之的是敲到看实,为能及时发现车辆故障,我充分利用技检时间,多敲一锤多看一眼,要求自己在作业中不仅要敲打到位,更重要的是确认到位。在严格落实作业过程的同时,不断探索别人发现故障的窍门和经验,一是向防止故障的同志请教学习,把他们讲述的经验和窍门牢记在心,并运用到作业中去进行实践;二是自己在平时作业中认真摸索,总结各配件易折易裂部位,并进行实验看如何检查有故障更易发现;三是对别人发现的故障进行观摩学习,当别人发现故障后我都要亲自去观摩,使自己能有一个直观的感性认识,并实地进行实验,寻找发现故障的角度与方式。四是在作业中不怕苦不怕累各部配件要想确认到位,就得蹲、跪、甚至躺下检查,有些隐蔽部位,还需拆下配件进行检查,例如检查制动梁端轴,要想真正确认好就必须卸下闸瓦,可想而之劳动强度必然增加。然而我深信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因此在作业中我始终如一的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不能有丝毫懈怠,一时的疏忽就可能放过一个故障,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例如:在别的车间法发现制动梁端轴折断的故障时,我便立志一定要在作业中防止制动梁端轴折断的故障,于是我便在作业中摸索,如何更好地对制动梁端轴进行检查,不断的做各种试验,当车间组织我们到唐北上行车间观摩学习后,我总结出了一套端轴折断的部位及相关象征的理论,并用理论指导我在作业中对端轴的检查,通过我的不懈努力,在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辛苦与汗水后终于在四月份连续发现两起制动梁端轴折断的故障,在一年的工作中我共发现钩舌、交叉杆盖板、制动梁端轴等配件累计27件典型故障,即受到了多达5000元的经济效益,又有效的确保了行车安全,很好的履行了一名检车员的职责。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既有成绩也有不足,我将淡化成绩不断争取新的进步和提高在本职岗位取得一流的业绩。


主题铁路知敬畏守底线心得体会实用二

20xx年是铁路改革快速发展的一年,是我段三段合一的第一年,设备车间在全年的工作中消灭了一切违法乱纪和不良反映,保证了设备使用。为段的总体方针、目标的实现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证,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全年的工作做以概括总结。

设备车间现有职工127人,其中维修29人、电力18人、暖房32人、车库14人、微机11人、革新9人、车间办14人(其中包括干部3人)。共有14个工种分布在各个班组的各个岗位上,负责段内齐地区386台机械动力设备的检修工作。xx年设备车间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小修设备共402台,项修设备11台,车间红旗设备8台,临时工作共189项,小改小革、技术攻关32项,加班加点342次,2万余小时/人次。安全生产上无人身重大伤害事故,无设备一般事故,信访无越级上访人员,“3.18”车间班子调整后平稳过渡,车间管理制度化,民主管理深入人心,车间内坚持召开民管会,真正做到了账物公开。党员素质明显提高,榜样作用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建设逐步发展,团青工作活跃,朝气蓬勃,突出表现在技术攻关,生产突击,组织职工技术表演赛等活动。

铁路的跨越式发展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我们设备车间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3月21日设备车间主任、书记进行调整,新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对班组管理、检修质量、支部建设、队伍稳定、安全控制等工作做好控制,与此同时做好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明确思想导向。鉴于车间班子换届,各班组职工中存在的活跃思想及种种疑虑,主任、书记及各职能人员,在班子调整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大力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广泛与职工谈心,熨平职工心中的疑虑,并告诉大家“虽然车间班子调整了,但是我们仍然是一个优秀的整体,是一个战斗力很强的队伍,我们的心紧紧贴在了一起,每个职工都是设备大家庭的一员”。与此同时,车间主任、书记就车间当前和今后的形势与职工进行了深入交流,对职工在工作做出的贡献及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并为今后的道路指出了明确的方向,从思想上保证了下步工作的有利开局。

二是夯实安全基础。车间各职能人员及班组工长真正在生产一线靠前指挥,并无时无刻不在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职工中间车间的管理人员讲的最多的是安全形势,看得最多的是安全隐患,其目的只有一个,确保车间全面工作的安全有序、确保车间职工队伍的安全稳定。车间不失时机的将路局关于安全事故的电报向职工进行传达,并认真吸取各类事故中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育,使大家感知压力、明确责任。同时,车间检测组经常对各处设备的作业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将发现的不良隐患及时反馈班组,或在交班会上予以通报,能当场解决的要求职工立即解决,遗留的问题,车间管理人员划分职责,精心研究方案,逐一解决。截止目前,发现的问题已全部都处理完毕,为段的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三是完善综合管理。车间职能人员分工包保,细化考核项点,量化考核指标,每月定期、定量到现场检查指导。各帐项在车间统一管理下,已经逐步走向规范。在车间新班子领导下,车间规范了各班组的留存料,对于留存料登记上帐,规范管理。杜绝了材料浪费现在的再次发生,杜绝了干私活用公家料的现象。20xx年12月9日为车间的成本控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20xx年工作中,设备车间按照段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年、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大反思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车间都能按照活动的要求做到广泛宣传、细化落实、全面整改。与此同时车间也能够针对班组职工各个时期在工作中暴露出的职工责任心不强,巡检、检修质量不高,技术业务平庸的现象。车间不失时机的借助活动的契机开展了巡检、定检质量攻关活动,扭转了在以往工作中职工经常在设备出现了故障才去处理、被动推着干的局面,现在职工积极主动地查找故障、发现故障、解决故障或者通过小改小革的方式将故障消灭在萌芽之中。职工的巡检、定检以及设备质量有了很大地提高,同时也提升了职工为现场服务的意识。特别是在今冬的`工作准备工作中,自7月下旬开始车间就进入了准备阶段,如:对各蒸汽管路检修、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检修。与此同时车间组织班组骨干力量对特种设备、叉车、电瓶车、客车磨合机(原震动力大,危险性高,目前达到良好状态)进行检修,对吊车轨道进行检修、安装轮检风泵等工作十余项。

在20xx年工作中车间将劳动安全、特种设备运行、设备的定检检修、重点岗位的标准化作业作为日常检察监督的重点部位,在班组工长做好自控的同时,车间各职能人员随时抽查各班组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设备车间做到了“四加强”。

一是加强设备巡检、检修质量。我们齐设备车间突出了重点设备重点管,一般设备随机管的管理方式。加强了对重点设备的管理,对易发生故障的设备真正做到重点监护。全面调动和促进职工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意识。对于一般设备我们要求职工要充分利用一切时间,对隐患及故障进行全面的检修。由于今年夏季段内没有放假做设备整修,对此车间里用7月末段内缺少轮对放假时间较多的时机,做好各种设备的检修工作,在此期间车间对23台设备的51处隐患故障进行检修。通过加班加点的检修,有效的保证了设备使用率。同时也有效的杜绝了夜间加班处理故障的现象。

主题铁路知敬畏守底线心得体会实用三

敬爱的党组织:

我在党的关怀与悉心培养下,我是于20xx年5月被批准成为一名非常光荣的预备党员。经过在这段预备期的自身认识学习和实践锻炼,特别是在党组织和同志们和上级领导的热情、耐心地帮助和指导下,我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都有了一定的进步与提高。为了使党组织对我进一步的考察,现将自己这段时间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入党这段时间里,在组织的关怀、培养、帮助和教育下,我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我进一步认识到必须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就要继续深入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了尽快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我还从网络、电视、报纸中了解国际政治形势,社会动态及党中央的方针政策等。我深刻认识到邓小平理论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意义。时刻关注党中央对我们党员的要求,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

机车检修工作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工作中做到认真管理,坚持深入现场,正确理顺技术难题,发挥先进性作用,带头攻克技术难关。

作为一名技术管理人员,我尽职尽心,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之余,成功地参与、协助并组织车间其他成员配合书记完成组织上交代下来的任务,工作的这段时间使我深切地感到,党员只有起好表率作用,带好头,才能有号召力,才能带动广大同志一起进步。我感到了作为一名党员的自豪和责任。

我时刻不放松自身素质的提高。我从自身找原因,给自己加压力,提高工作效率,放弃娱乐时间,挤时间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注意及时的与其他同事进行交流,相互促进,共同进步。通过这些努力,我的业务水平有所很大的上升,在今后的时间里我将再接再厉,争取再上新台阶。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注意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努力培养自己严格自律的工作、生活作风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把重重困难当做走向成熟的磨练。

在日常工作中,我以身作则,团结周围同事。通过这些日常琐事,来增强自己的耐心、毅力、包容力以及凝聚力。

总的说,这段时间里我较好地履行了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地完成了党组织交办的任务,认真参加了组织生活和学习讨论,政治思想觉悟有了很大提高,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是,用党的标准来衡量,本人不足的地方也还有很多:一是对理论政治学习的还不够,尤其是党的重大理论突破掌握不够及时。二是在结合工作实际的能力和老同志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需要更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

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上向高标准看齐,学先进、找差距;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困难面前不推不靠,勇挑重担;荣誉面前澹泊名利,甘于奉献。要有容人、容言、容事的胸怀,宽宏大度。虚心向周围先进党员学习,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恳请党组织继续审查和考验我,同时我热切地期望着预备期满,早日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主题铁路知敬畏守底线心得体会实用四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2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主题铁路知敬畏守底线心得体会实用五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三点共识”、“三个重中之重”,从管理源头入手,以深化安全风险管理为主线,深入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现场作业标准化、检查整治常态化,加快构建科学严密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基础,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1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总体目标:“六消灭、六控制、二减少、一确保”。即:消灭旅客列车责任一般d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消灭货物列车责任一般b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消灭责任从业人员重伤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消灭责任火灾爆炸事故,消灭机车车辆大部件折损脱落事故,消灭责任道口相撞事故;机车故障控制在0.18件/十万公里,信号故障控制在0.8件/百组换算道岔,车辆故障控制在0.6件/十万辆,线路设备故障控制在0.16件/延长百公里,列尾装置故障控制在0.02件/百列,供电故障控制在0.4件/高压百公里;责任一般d类事故较上年减少10%,路外安全问题较上年减少10%;确保实现安全年。

围绕以上要求和目标,以安全管理规范化为基础,以检查整治常态化为手段,以实现现场作业标准化为目标,持续推进安全风险管理。重点做好七方面工作:

(一)深化安全基础管理体系建设。

紧紧围绕“管理问题”这一主要风险,切实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

1.进一步强化责任体系管理。一是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本着“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原则,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当前全路经营体制改革及运输组织、生产组织调整实际,优化完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安全投入、检查监督、安全考核等基础制度,分系统明确触及安全底线的考核内容、项点,加强依法管理,依规治安。二是贯通安全责任链条。以明晰三级安全责任、消除安全管控盲区为重点,对1公司、站段、车间班组三级安全主体职责进行再优化、再完善,切实解决安全管理职责标准覆盖岗位不全、内容笼统模糊、责权界定不清等问题。三是创新安全评价机制。全面推行安全评价和排序抓尾机制,围绕安全结果、干部履职、专业管理、技能培训等内容制定共性及个性考评标准,按月对运输生产单位进行对标评分排序,对月度排尾的单位由安监室进行通报点评;对连续两个月排尾的单位,专业处驻段评估诊断;对连续3个月排尾的单位,追究专业处责任并由公司分管领导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约谈;对年度累计5个月排尾的单位,由1公司对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考评调整,促进安全管理责任有效落实。

2.进一步强化干部履职管理。一是实施干部履职质量明示化。按照从严对管理者管理的原则,健全干部安全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实施干部月度工作任务书制度,优化干部现场检查记实手册和干部安全绩效月度自评表,严格各层级干部“一书一册一表”闭环式管理,每月分层对干部现场量化任务完成情况及发现解决问题情况进行公开“晾晒”、公开通报,督促各级干部把工作重心放在现场、放在一线。二是实施问题责任追究源头化。按照“问题在现场,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的思路,对事故、设备故障、突出安全问题进行抽丝剥茧、追根溯源,逐层深究管理人员制度建设、生产组织、设备验交及技术指导等源头管理责任,切实解决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推诿懈怠等问题。三是实施问题原因分析深度化。按照“从严、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安全问题深度分析制度,确定分析主体、问题范围、重点内容、分析流程,每件问题在分析作业原因的同时,深究管理人员履职履责原因,分析会议延伸至车间班组层面,分析报告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大力解决干部安全风险问题分析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问题。四是实施安全信息掌控即时化。完善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分系统、分层级明确管理人员必须即时掌控安全信息的范围、类别、性质,以及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应急处置的职级权限,实现信息报告畅通,信息处置有序。严肃安全信息报告纪律,对各层级管理人员安全信息反馈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严格管理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的追责考核,切实堵死人为截留和谎报、瞒报安全信息的漏洞。

3.进一步强化制度体系管理。一是强化规章制度归口管理。按照“管理规范、界限清晰、流程顺畅”的原则,1公司层面,以总工室为主体,做好技术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及作业标准的制定、审核、发布及监督检查工作;以安监室为主体,做好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控制、考核等安全基本管理制度建设。系统层面,以各专业处为主体,对照铁路总公司、1公司专业规章全面修订完善实施细则和管理、技术、作业、设备四大标准;各单位针对铁路总公司、1公司规章制度没有涉及到的空缺,制定共性标准与个性措施相兼顾的安全卡控措施,形成系统完整、管理闭环的制度体系。二是强化专业规章系统补强。20xx年,铁路总公司将根据新《技规》全面修订专业基础规程规则,各系统要动态跟进相关规章制度及作业标准的优化完善工作。同时,针对现场作业暴露出的新问题、新情况,实时补充修订与实际不吻合、不衔接的规章制度及作业标准,实现规章制度动态补强。三是强化规章制度常态管理。总工室、安监室、各专业处、各单位负责,将在用规章制度分类维护到公司规章制度管理信息系统,5月底前,总工室牵头,组织安监室及各专业处进行全面检查,规范规章制度信息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规章制度管理责任划分,本着“一年一清理、一年一公布”的原则,11月底前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清理,更新目录,汇编成册,剔除“土政策”、“土规定”,确保正确性、实效性和权威性。

4.进一步强化专业综合管理。一是重抓专业对口管理。各专业处负责,围绕规章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及队伍管理等内容,2月底前制定本系统20xx年专业管理推进方案,指导系统内各单位全面加强基础管理、现场作业、施工维修、职工培训及非正常应急处置等安全重点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评估,指导解决突出难点问题。二是发挥协调对接效能。按照“纵向贯通、横向协调”的原则,纵向加密与上级主管部门业务互通对接,准确掌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设备工艺等变化情况,动态优化专业管理方式,补强技术管理短板;横向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安全责任、工作程序、设备运用等系统结合部管理问题。三是解决系统难点问题。全面掌握本系统安全情况,坚持按周、月、季讲评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和问题,针对本专业安全惯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明确项点、责任和期限,采用责任挂牌整治、开展技术攻关等手段重点加以销号解决。

(二)深化岗位作业标准体系建设。

紧紧抓住立标、学标、对标、达标四个重点,进一步强化现场作业控制。

1.严“立标”,健全标准化体系构架。一是细化完善作业标准。始终把“目标、质量、过程、协作”作为作业标准四项基本要素,在既有主要行车岗位作业标准的基础上,分系统建立其他工种的作业标准,结合新建线路开通、既有线改造、新技术设备投入使用,以及运输组织方式调整进行动态优化,保证作业标准科学系统、严谨有序。二是合理编制工作流程。本着“层次清晰、衔接紧密、过程明了”的原则,分层级制定工作流程图,保证每项重点工作都有显性流程、每个作业环节关键部位检修验责任明晰。在各岗位单项作业流程的基础上,优化完善集体作业一日(一班)、一批、一次作业流程,定标、定时、定岗、定责,形成全景链式标准化作业体系。三是科学制定岗位指导书。各单位负责,按照易懂易操作的现场需求,将现行规章制度、技术要求、作业标准及岗位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凝练、分拣,在广泛征求职能科室、车间班组意见的基础上,转化为简洁管用的岗位作业指导书,做到“一岗一书”。

2.重“学标”,强化职工业务技能培养。一是重抓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继续强化岗位必知必会培训,将岗位作业标准作为日常培训的重点内容,进行滚动式培训,并严格考试把关,确保100%覆盖岗位需要,职工基本技能100%达标。职教处、各专业处负责,加大对各单位学习培训计划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力度,杜绝日常培训走形式、弄虚作假。二是加快实训演练基地建设。按照“修旧利废、功能齐全、满足需求”的要求,加快微机联锁、施工维修、列检作业等实训演练基地建设,进一步拓展仿真模拟培训演练系统功能,分专业、分地区、多内容大力推广仿真模拟培训演练,促进职工业务素质明显提升,作业标准化水平快速提高。三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各专业处负责,以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为根本,合理编制非正常行车组织、列车运行、故障处理、自然灾害等方面应急处置演练方案,分期分批开展职工应急处置实训演练工作;安监室负责,适时组织开展多系统综合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组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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