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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立德树人心得体会范文 立德树人以德为先的心得体会500字(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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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立德树人心得体会范文 立德树人以德为先的心得体会500字(4篇)
2023-01-06 01:39:44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制度保障立德树人心得体会范文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制度保障立德树人心得体会范文二

安徽代表团 童海保

议案主题: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然而几十年来立法跟进缓慢,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仍不尽完善,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建立健全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一、案由

我国现阶段社会处在发展变革之中,由于经济体制转型,原有的社会问题依然存在,新的社会问题如阶层分化、老龄化、贫富分化、看病难、失业等社会风险又日渐突出,国民对社会保障法制化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但现有的法律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主要依靠行政规定,立法进展缓慢,国家缺少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一系列实际问题缺少有力的法律支持,根本大法缺少相应的基本法配套实施。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是 关乎国运,惠及子孙 的大事。

(一)世界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很重视社会保障立法。工业革命发源地的英国,早在1601年就颁布了《济贫法》,实施以救济贫民、失业者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20世纪初又制定了《老年赡养法》、《国民保险法》等一系列法案,并于x年合并为《社会保障法》。美国的罗斯福总统于x年就签署了《社会保障法》,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公共补助、儿童保健和福利服务四类,后经多次修正,又解决了老年和失业保障问题,形成系统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保障项目达300多个。而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特别是制定基本法,比世界发达国家落后了半个多世纪至几个世纪。我国新宪法自1982年实施以来,至今几十年没有一部综合的社会保障法,仅在20世纪90年代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少量法律规范,且保障力度不足,缺乏可操作性。而居于社会保障核心地位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仍显空白,现行的《保险法》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属于民商法体例。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升高,尤其是考虑到我国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作用,我们确有必要拉近立法差距,制定一部较系统的、适应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基本法。

(二)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综合的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立法进程缓慢,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日益明显。

一是少而零散不成体系。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甚少,且其内容并非主要适用于社会操作性层面。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也不多,大多是相关部委颁布的各种规章,往往以 规定 、 试行 、 决定 、 意见 、 通知 、 暂行办法 等形式出现,而地方行政规定基本都是以 红头文件 形式发布,不仅层次偏低,与社会保障的法律地位不相符合,而且比较分散,体系不健全,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色彩较浓,各人自扫门前雪,也就谈不上正确统一实施。

二是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首先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城乡收入中城镇的 高福利 与农村的 负福利 的反差,农村社会保障除传统的社会救助、优抚保障外,其他社会保障基本全无,至今仍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民承担天灾人祸的能力难以乐观,有的甚至弱不禁风。其次是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不平衡,根据国家统计年鉴中的数据资料计算,从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全国为5.29%,各地区则从1-14%分布,悬殊较大;从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来看,全国为11.47%,各地区在3-25%之间分布,差距更明显。再次是保障标准不平衡,存在着保障标准高低并存的现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300元以上,而有些地方则不足10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农村则只能靠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储蓄养老、互助养老,保障系数脆弱。

三是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顺。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救灾救济等分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管理,相互之间的资金无法进行统筹协调,且统筹层次较低,仅养老保险在部分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其他保障项目基本都是市(地)级统筹,甚至一些项目仅处于县级统筹层次,出现少部分地区保障有余,大部分地区都保障无力的状况,严重制约了资金的协调平衡。

四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混乱。由于没有严格的法律制度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在资金管理上较为混乱,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屡屡发生。有的贪污、挪用数额巨大;有的动用资金赌博甚至出境赌博;有的转移资金,投资生财,出现亏损,无法挽回;有的虚报冒领,层层克扣。真正到受救助者手中的往往是廖廖无几,甚至空有其名,而受救助者还蒙在鼓里,以致本来就很有限的社会保障资金失去保障作用。现行的社会保障法规存在的立法缺陷及其产生的负作用,必须尽快解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三)我国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该条第二、第三款还规定了对残废军人、烈军属和盲、聋、哑及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社会保障。党的xx大报告也指出,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早在1962年,我国的 七五 计划中就明确提出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优抚安置等项目,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作出准确概括。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依据充分、有力,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立法条件也基本成熟。

一是现行法律法规奠定了立法基础。现行的法律规范虽然量少面窄,却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建立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并正在建立由国家、单位、劳动者三方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量的行政法规及地方的政策性规定,实施中既积累了经验,也发现了存在问题。这些为国家制定综合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国家正在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三个转变。社会保障模式由 国家型 向 保险型 转变;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由 现收现付制 向 国家积累制 转变;社会救济由被动式向积极推进式的 再就业 工程转变。实现三个转变的过程,也就是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发展过程,为制定较合理的基本法提供了有力条件。

三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义务主体形成多元结构。我国虽是一个人口众多、生产力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但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连续几十年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在世界各国中鲜为少见,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已今非昔比,发展经济促进立法,加强立法保障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更何况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已形成义务主体多元结构,国家不是惟一的义务主体,处于主要义务人地位,企事业单位、雇主和劳动者都是义务主体,获得保障的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义务主体的多元化,为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开辟了途径。

二、建议

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保障制度,至今尚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保障制度,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立法不规范,内容不统一协调,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各种社会风险问题,特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并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一)立法形式。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基本法》的形式,明确规定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项目内容、运行规则、适用范围、筹资方式、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监督机制、纠纷裁处、诉讼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二)立法规划。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不平衡,应立足于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规划立法,哪些法律需要立即制定、哪些现有法律法规应当完善、哪些地方性法规应当清理、哪些应当通过政策来调节、哪些问题应当授权地方政府等,需要通盘考虑。制定基本法统一各单项法律法规,逐步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优抚)法、社会保障基金法、社会保障争议程序法,并修订完善现有的其他保障法。然后授权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者其他配套实施的规定,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三)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支柱,应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建立起广覆盖、多支柱,自保公助型或民办公助型的保障基金。基本法宜突出以下重点环节:一是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办法,真正建立起 税务征收、财政补助、社保审核、银行发行、审计监督 的新型社会保险基金,一律按列入成本、费用的全部工资及企业所得税应税额核定企业缴费基数,按个人所得税应税额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加大清欠力度,对于有意拖欠行为,应从银行帐户强行划拨并加大滞纳金比例,确保不发生新的欠费。二是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机制,设立收、管、支相对分离的职能机构,把基金运营职能从基金管理机构中分离出来,由独立的、市场化营运的、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会等作为基金的营运机构,使社会保障基金征缴权、保管权、营运权、发放权分属不同机构,相互制约监督。三是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机制,建立社会保障机构的内部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实行社会保障基金定期审计并向人大报告和向社会公开、公示制度,遏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发放中腐败现象发生。

(四)农村社保。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最薄弱的一面是农村社保,基本法应设专章保障农民 生有所养、老有所靠、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灾有所救、育有所教 的需求。农村社保目前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合理界定发达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按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消费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建立与城镇相近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建立医疗和灾情保障制度,按照 自愿量力、因地制约、民办公助、共济受益 的原则,建立覆盖全体农民的以政府补助为主、农民自筹为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以政府补助与社会帮助相结合的社会救济救灾制度。三是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为家庭与社会养老并举,把增强土地养老能力与发展土地外养老保障结合起来,并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把企业、雇主必须及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列入劳动合同必载条款,在法律上明确规定 谁用工、谁养老 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城镇职工)。四是建立社会保险转移制度,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当地们回到农村时自然转移到当地农村社会保险体系。

(五)失业保障。目前,城镇城工下岗的失业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各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中大都对享受失业保险金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非因本人原因导致失业 是大多数国家的共同规定。基本法应明确失业保障的范围,对无端挑剔就业岗位或惰性的无业人员作出必要的限制,并不宜片面强调政府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更应该为每一个具有劳动愿望与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再就业的制度保证,按照 大市场、小政府 的理念,改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门路,增加就业机会,把失业保障与再就业工程紧密结合起来。

有关制度保障立德树人心得体会范文三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我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工作中,站位全局,主动谋划,同局长紧密协作,团结和带领全县广大公安民警,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努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力促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有效确保了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20xx年,全局共有27个单位和8名民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工作中,我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认真组织全局民警学习。20xx年,共组织局党委集体学习18次,组织中层干部集体学习36余次,组织全体民警集中学习8次。学习过程中,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利用工作及业余时间进行自学。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等进行了反复的学习,做学习笔记达2万余字,撰写心得体会文章7篇。在学习过程中,注意将理论与公安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对理论进行印证和深化,用正确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理论指导实践,使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明显提升。回顾过来的工作,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持了高度一致。

(一)牢牢抓住思想政治工作。一是不断加强思想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用正确的政治理论武装民警头脑,筑牢了思想防线,提高了民警的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使公安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探索和实践新形势下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针对新形势下公安民警思想特点,我改变过去单纯的开会、说教式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采取谈心、家访等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三级谈话”制度,实行局主要领导同党委成员、党委成员同分管所队一把手、各科所队一把手同普通民警每月一谈,切实掌握队伍的思想状态;三是在生活上关心民警。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与其他党委成员一起多方筹集资金,为全局民警每人投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定期组织民警进行体检,落实了年休假制度。凡是民警受伤、生病、父母去世等,我都亲自去探望,与广大民警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当民警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思想有疙瘩时,我总是主动地与其谈心,帮助解决问题,消除思想障碍。一年来,我与民警谈心谈话共60余次,帮助民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难题10余件,使全体民警深受鼓舞,心受感激;四是不断强化宣传思想工作。在年初,指导制定了全局宣传思想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量化了任务,强化了责任。推进过程中,坚持指导与调度相结合、内引与外联相结合,迅速掀起了宣传活动高潮。20xx年,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共发稿521篇,其中17篇,省级170篇,市级319篇。在省厅发布简讯、简报23篇。同时,加大了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京畿亮剑”专项行动、肖某某系列撬盗保险柜案、张某某系列打孔盗油案、“8.8”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后,在省电视台做了专案播报,在社会上形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紧紧扭住班子和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工作中,把科室所队领导干部的培养作为重要内容,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坚持群众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班子组成后,会同局长逐个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进行谈话,帮助树立,维护班子团结。同时,经常深入到基层所队,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强化民警业务技能培训。20xx年以来,我们紧紧以“实战训练年”活动为载体,主动开展了规范执法培训、体能训练、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战演练等训练活动,20xx年,我们共组织全局性的法律知识培训5次,参训人员280人次,与此同时,在网页上开设了《学习园地》,及时提供法律、法规网上题库,方便民警“点对点”开展自学、自训、自测;组织实弹射击训练2次,参训民警200人,以巡警大队、刑警大队、派出所等实战单位为主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实战演练10次,在体能是在体能训练方面,以科室所队为单位,充分利用县城二中操场、刑警大队大院、巡警、交警大院等场地,结合实际开展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等项目训练100多场次。在教育培训工作中,我们还狠抓教官队伍建设及案件点评工作,20xx年,我局民警刘志军、马彦鹏、陈少峰3名同志作为兼职教官到市局参加培训,白金永到省厅参加实战教官培训,其中白金永还被省厅评选为优秀实战教官,这些教官在全局培训中发挥重大作用,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也发挥了言传身教的效果。在讲课素材方面,注意对身边的案例进行点评,对基层实战单位办理的每期案件,结案后都有进行点评,影响较大的案例制成光盘供全局学习。如2011年“4.18”拐卖儿童案,制作了专门光盘,上报省厅作为实战案例素材。

(三)狠狠钳住民警纪律作风。做好公安工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保障。20xx年,我们一是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整治作风建设“四风”问题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的内容制作成了教育警示牌,全局各单位全部在显著位置悬挂,同时,给党委成员制作了学习桌牌。将省委“双十条”和上级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辑印成册,发至全体民警手中,供大家随时学习,随时警醒;二不断强调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确保时刻将队伍情况牢牢掌握在手中不发生问题。“武邑事件”曝光后,10月14日上午召开了车管、人口、出入境等窗口单位全体民警参加的作风整顿治理会议,通报了武邑事件,组织民警以武邑事件为反面典范,查找在宗旨观念、纪律作风、服务方法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问题;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抽调纪检、督察等部门民警组成督导组深入一线,对各专项工作和纪律作风进行督察,对违反警规禁令的案事件,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四是严格管理。对民警身上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敢说敢管,主动帮助改正,防止其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四)切实抓好各项业务工作。对于各项业务工作,我都主动思考,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能作用。一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20xx年开展了打黑恶除痞霸“雷霆”行动和“京畿亮剑”暨打击“两抢一盗”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严厉的打击了“两抢一盗”侵财犯罪和黑恶痞霸势力犯罪。“雷霆行动”中,破获黑恶痞霸案件98起,抓获黑恶痞霸嫌疑人99名,打掉黑恶痞霸性质团伙3个。“京畿亮剑”行动中,侦破“两抢一盗”案件355起,抓获侵财犯罪嫌疑人233名,其中“两抢一盗”155名,黑恶痞霸33名,省厅督办的1起打孔盗油案件和市局督办的打孔盗油系列案件1串3起、抢劫工地案件1串3起全部侦破。在全省公安机关打击“两抢一盗”百日攻坚行动中,我局在廊坊市排名第一。在市局组织开展的“京畿亮剑”专项行动中,我局同样排名第一,在公安中心工作严打整治方面取得两个全市第一,在永清县公安局成立以来尚属首次。20xx年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6名,打掉团伙32个,发生命案1起已破获。查处治安案件1453起,处理人员867人;二是深入开展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共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26起,抓获环境污染犯罪嫌疑人21名,起诉10人,上网追逃18人,取缔“十五小”、“新六小”企业加工点120家;三是强化食品药品案件打击力度。组织开展了“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破获食品药品案件5起,刑事拘留9人;四是在重打击的同时,全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对全县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及内保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党政机关和广播电视等机构,在检查督导其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巡逻,确保绝对安全;扎实推进“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对全县25个居民小区的楼房栋数、人户范围、安防设施、保卫力量、治安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并建立了台帐,绘制了平面示意图。按照以点带面的原则,先后分2个阶段共确定了11个小区作为先期试点,全部建立了门禁系统、周界报警、警务室、视频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电子巡更和治保组织;强化巡逻力度。在城区,由治安大队、巡警大队、机关科室和永清派出所分片负责,加大巡逻的密度和频率,将警力摆上街面;在各乡镇,由派出所民警带领联防队员开展巡逻

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因此,在工作中,我时刻注意维护局领导班子团结。坚持多年来对人对事优良的思想品德,尊重领导和上级,对下属做到工作严格要求,接触平易近人,对自己名利得失从不计较,始终保持了自己优良的作风。坚决服从一把手领导,维护班子,对于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坚决执行,作到令行禁止。对于分管的工作,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履行职责,对与自己意见相左的同志,求同存异,并主动寻求统一思想的途径,尽快取得共识。在工作作风方面,不断树立团结共事理念,工作中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带头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经常性深入基层,每周确保两天的时间深入基层所队,与民警谈心,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问题。同时,勇于担当,对于各项工作,勤于思考,精于谋划,在遇有急难任务时,果断决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为社会安定、打造平安永清打下优良的基础。

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着形形色色的诱惑,我始终严格约束自己,保持一颗平常心,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一是坚持用《党章》来约束和要求自己,强化“三观”改造,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二是严把“三关”。即: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坚持把权力用在工作上,不以权谋私。坚持在金钱面前不动心,不搞权钱交易。坚持不以关系代替原则,对自己严格要求。多年来,从没有发生过不廉洁问题。

有关制度保障立德树人心得体会范文四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招聘制度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四条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为工作时间,12:00-13:00为午餐休息。周六,周日实行双休制度。

(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实行签字报道。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5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前一天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交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

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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