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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增强团结意识心得体会总结 税务增强团结意识心得体会总结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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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增强团结意识心得体会总结 税务增强团结意识心得体会总结范文(三篇)
2023-01-06 03:44:35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税务增强团结意识心得体会总结一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20xx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工作报告。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描写税务增强团结意识心得体会总结二

20xx年是我局深化创一流之年,也是贯彻xx大精神的起始之年。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我局20xx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的总体部署,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服务转型升级为主题,以巩固、完善、提升实践成果为原则,推进风险管理,强化信息管税,着力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体现信息管税特征的大征管体制,深入推进深圳地税创一流工作,为深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根据20xx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一)正确把握收入形势。预计20xx年我局保持税收收入高基数上持续增长的难度不断加大,组织收入面临更大压力。为此,我局将通过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和企业经营情况变化,做好经济税收形势研判,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牢牢把握住工作的主动权。

(二)加强收入统筹管理。深化经济税收内在发展规律的研究,健全组织收入工作联动机制,完善组织收入工作预案,统筹抓收入的举措和重点。依托三级税源监控体系,跟踪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税款入库等情况以及异动原因,做好对资本市场、股权转让等新兴税源的日常监控。

(三)加强各税种管理。一是加强流转税管理。继续发挥营业税的主体税种作用,厘清营改增征管范围,避免征管缺位造成税源流失。依托“两税”信息比对平台,做好数据分析比对,强化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征管。二是加大所得税管理力度。加强注销和重组企业所得税清算管理。制定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指引。实施拟上市企业转增股本的个税台账管理。加大律师事务所个税的查账征收力度。三是强化地方税管理。将房地产登记项目纳入系统监管,加强土地增值税项目管理。做好与国土部门信息交换,规范存量房交易委托代征管理。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开展评估管理。四是做好国际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信息筛选力度,建立避税地大额支付项目监控机制。制定集团服务转让定价管理指引。

二、坚持服务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税收协调发展

(一)推动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探索前海税收征管模式,落实相关工作方案。加强与前海管理局协作,及时调查前海增量税源。落实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办法,让进驻前海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做好享受前海个税优惠政策的税收数据审核工作。

(二)积极做好营改增工作。做好营改增试点的后续工作,协助市财政委落实试点企业财政扶持政策。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开展地方配套政策研究,为完善试点政策提出建议。提前研究营改增试点扩大的应对措施,做好衔接预案制定等准备工作。

(三)拓展税收服务转型升级的空间。继续将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跟踪考核。开展产业税收分析,及时反映产业税源发展变化趋势。按照鼓励创新、改善民生、节能环保、转型升级等新口径统计减免税,量化反映税收主动服务转型升级成果。梳理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简化税收优惠办理流程。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的调研式稽查,了解优惠资金用途及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骗取优惠、优惠超期等行为,确保优惠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三、加强业务与技术融合,深入推进集约型征管体制建设

(一)稳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从收入分析到风险识别、任务生成,再从任务推送到任务应对,最后到基层反馈的工作机制,推动组织收入向更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更注重与风险管理相结合转变。

(二)持续强化信息管税。着力提升基层班子对信息管税的领导力、组织力和执行力。结合税源管理平台的应用,推动基层局在做好市局下派风险任务应对的同时,自主生成任务,不断积累风险管理经验。加强减免税审批、退税、核定征收等事项的跟踪管理,完善后续管理办法和业务规程。研究建立常态化的外部数据采集机制,以及第三方信息比对指标体系。大力推进简易评估。

(三)进一步固化征管实践成果。结合税源管理系统应用,推进风险管理实践,修订税收管理员制度。有序推进全职能窗口建设和岗位职责调整等工作。完善户籍管理、申报征收、发票管理、核定管理等征管制度。在共享专业市场代征信息,联合开具纳税证明和征信证明等领域,加强国地税协作。

(四)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持续优化系统功能。推进系统三期建设,从满足纳税人自主办税的需求出发,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开发移动办税、电子档案、知识库等项目;重点建设税源管理系统二期,进一步丰富风险指标,提高风险分析识别水平;改造决策支持系统,逐步打造集税收预测、税源监控、政策跟踪、数据分析于一体的工作平台。

四、坚持严格依法治税,维护我市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我局执法现状进行调研,掌握各执法主体目前存在的执法问题。全面梳理现行执法风险点,制定《规范和提升税收执法水平的若干意见》,加大对执法工作的指导,推进执法规范化工作。

(二)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加强对长期微利和亏损企业的查处。按照“查前告知、企业自查、税务机关辅导和重点稽查”的思路,对自选案件实施查前告知,引导企业自查自纠;加强对重点案件和典型案件查处,开展查后宣传曝光。推进稽查规范化建设,落实两级选案和案件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提高选案科学性。在稽查实施前做好案头分析和摸底调查,制定方案,提高稽查效率。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动,提高稽查威慑力。

(三)加强税法宣传工作。以贯彻落实“xx大”精神、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近三年工作成效及深化创一流工作成果为重点,以特刊、专题的形式,加大在中央和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推进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使之更加符合纳税人需求。建立宣传工作评价机制,开展宣传工作问卷调查,及时评估宣传效果,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宣传方式和手段。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地税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把贯彻党的xx大精神作为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执政能力。落实民主集中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开好民主生活会,推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

(二)强化干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干部管理体系,推进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体系建设。研究建立个人履职评价制度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晋升选拔等制度,建立健全干部交流挂职制度。组织大规模信息化培训,加大网络培训和在线学习的力度,广泛开展业务练兵和岗位竞赛,增强干部信息化理念和系统运用能力。

(三)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以贯彻xx大精神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八项要求,查找作风建设方面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开展各级党委、党总支“党课观摩”活动,促进学习交流。开辟各类文化专栏,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针对不同年龄层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现状,健全和落实地税关爱机制。

(四)加大内部管理力度。建设新一代效率型、知识型电子行政管理系统。健全督办、考评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固定资产项目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加强对大宗开支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继续开展基层办税服务场所基建项目建设。

六、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一)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对税收执法重点事项开展廉洁性评估,提出防范建议,防范廉政风险和渎职风险。开发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平台,力争实现对执法风险的全面监控、及时发现、主动推送和闭环管理。落实一案双查、税收执法重要环节及重点事项监察管理等制度。深挖案件线索,探索主动式查办案件模式。

(二)加大廉政教育力度。认真抓好纪律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廉洁从税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创新教育形式和内容,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通过自查与专项检查、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自觉接受特邀监察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促进税收工作的开展。

描写税务增强团结意识心得体会总结三

二0__年我们管理科综合组在分局总支、管理科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科室的大力帮助下,紧紧围绕分局和管理科的中心工作和基本思路,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强化税务企业户籍管理,坚持依法治税不断优化税收服务,搞好日常考核和管理等工作中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很抓基础信息建设,强化企业户籍管理。

二0__年我们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根据市局对我们税收征管“六率”日常考核的总要求,我们结合自己所从事的税务企业户籍管理工作进行认真对照反思从而对企业户籍基础信息建设有了新的认识。我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税务登记证办理的核查工作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过去办理税务登记证之前必须进行实地核查,然后才能发证;今年改革之后,我们税务部门实行的是先发证后核查。这样虽然极大的方便了广大纳税人,但同时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些麻烦。有些企业从开办就不正规,他们给我们提供的联系的通讯方式是虚假的,提供的经营地址也是虚假的。对于这些极个别的“皮包公司”,我们在经过核实之后。及时给分局办税大厅进行反馈以便及时进行防范。同时针对我们以前实地核查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不足和问题,及时对我们的实地核查工作进行了调整。从而增加了对其办理税务登记证所应提供的所有合法手续进行了全面核实。为下一个环节的工作和国家税收的安全打下了基矗由于种种我们税务部门自身的原因,许多企业的税务登记证都已经过期并且我们也没有进行税务登记证的年检工作。因此有不少企业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了变化而没有进行税务变更。由于此种现象比较普遍,因而对我们的企业户籍管理工作和市局的“六率”考核工作都有一定的影响。我们为了加强企业税收征管质量,不断提高我们的税收管理水平,我们印制了《税务登记信息核对表》并根据我们综合组的实际情况将路、段、户落实到具体的人从而保证了对各户税务登记信息内容的质量。分局的车辆紧张,我们就骑着自行车或者摩托车下户进行清理。我们在清理的过程中要求大家针对表上的内容逐项进行核对,表格采集回来之后我们又与ctais上的内容进行核对。对于税务登记内容已发生变化根据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确需进行税务登记变更的及时与企业进行联系要求企业及时进行税务变更。由于工作的需要我们组的两个同志先后调整到了其他工作岗位上,又有两位同志充实到了我们组来。刘和平作为组里的老同志充分发挥了自己业务工作熟、企业情况通的优势,积极对新来的同志搞好传帮带。由于全组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目前已完成了对191户企业的实地核查工作。圆满完成了迎接并接受市局征管“六率”考核检查。

(二)、深查细找,认真做好催报催缴工作。

我们今年在发扬过去搞好分局增值税、所得税未申报企业的催报催缴工作的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分局和科领导的新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过去我们在接到服务大厅转来的有关文书并通知到企业之后就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工作任务,对于那些虽然拿走了《限期改正通知书》文书但仍未进行改正的企业就不再过问了。今年我们组进行了跟踪服务,及时与这些企业进行联系直到他们完成了全部申报工作为止。对于那些迟迟未来、各种通讯方式都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利用一切线索进行查找。一次我们收到襄樊市定昌柳制品有限公司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我们经多方联系都无法找到该企业,我们根据企业原登记经营地址即襄樊市春园路138号,由于目前我们这一区域的门牌号非常混乱,已十分不好找。我们先后到襄樊市高新区工商局等单位咨询都没有什么结果。我们又通过在春园路从事经营的企业进行了解,终于找到了现已被襄樊市德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为商品房的襄樊市春园路138号。我们经与该公司的有关业务人员详细了解,知道襄樊市定昌柳制品有限公司在他们进行拆迁前就已经搬走。我们及时将这一情况向科领导进行了汇报。我们在接到分局办税大厅转来的襄樊市晟兴商贸有限公司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就立即利用一切通讯联系方式与该企业进行联系。在一切通讯联系方式均未奏效的情况下,我们先后五次到该企业所在的经营场所航天招待所四楼四四一号房进行查找,并且与该招待所的服务人员交谈了解。在确认该企业的确已失踪的情况下,我们及时向科领导进行了汇报。科领导十分重视并及时向分局领导进行了汇报。从而为及时消除隐患争取了时间。过去我们对未申报企业

特别是所得税未申报企业只是进行文书送达,后来我们通过了解感到所得税未申报企业多数并不是有意而为之。其主要原因在于有不少新办企业对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时间不清楚造成的,我们针对这种情况积极向这些企业进行宣传,从而保证了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质量。由于我们的基础工作做的细、做的扎实,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项工作中我们积累的资料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三)、认真搞好“一学三论”,全面提高__的思想觉悟。

年初我们综合组根据分局总支和管理科党支部的统一安排,认真地开展了“一学三论”学习活动。在学习中我们管理科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将全科人员划分为了五个学习小组,为了使大家能够学习好,我们综合组多方为各学习小组收集学习资料。在学习中间我们积极推广同志们好的学习方法,归纳同志们的学习经验向分局汇报。我们一方面学习理论,另一方面结合我们身边的最典型的反面教材“我局干部任绍斌的犯罪事实”。真正使大家学的生动、透彻。我们积极参加了分局、科里组织的到六新生砖瓦厂现场接受教育的活动。通过学习我们组的干部的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同志们变“让我干成为了我要干”。我们组的余福道同志虽然已年过五十但工作的热情和干劲一点不减当年。通过学习他的干劲更足了,无论是深入企业开展工作,还是在科里打扫卫生,处处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我组的陈建萍同志是一位工作经验十分丰富的女同志,她努力克服自己身体的多处疾病和不少的家庭负担在干好我们本组的业务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帮助其他组的同志搞好发票管理等项工作。我们组的刘和平同志在搞好自身的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自己对企业熟、业务强的优势积极协助其他组的同志搞好其他各项工作。李柯同志虽然是一位刚调入我们开发区国税分局的新同志对于组里所分配的对我们开发区辖区内的加油站的管理工作确十分认真,对于加油站的违归行为他能够进行大胆管理。夏日他和其他同志一道顶着烈日为二汽的加油站进行测试服务。

(四)、加强日常考核管理,全面服务中心工作。

日常的考核和管理是我们综合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使我们的日常考核不流于形势,真正起到全面服务我们管理科中心工作的目的。我们根据分局考核组的统一要求,将日常考核落实到每个组、每个站。我们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定期不定期的对我们在分局上班的各组的同志们的劳动纪律进行了抽查。为了解决科里打扫卫生这一老大难问题,我们对各组实行了严格的每周卫生责任包保制度。在制度面前我们不徇私情、不掩盖问题。本年第三季度中的一周,虽然我们组也按时进行了卫生清扫,但由于进行的不彻底,因而被分局检查了出来。我们不护短,我们组的每个同志在季度考核中都进行了扣分。在每季度的考核工作中我们首先征求各组、各站的意见,积极向科领导反映,使考核工作真正起到了鼓励先进、警示后进的作用。对于工作取得成绩、考试成绩优秀为分局和管理科争得荣誉和成绩的同志我们积极向分局和科领导提出加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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