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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课题讲座心得体会实用 参加自治区培训心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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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课题讲座心得体会实用 参加自治区培训心得(3篇)
2023-01-06 04:36:29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自治区课题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一

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包括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等。村民自治的本质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治的方式就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一、村民会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即凡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本村村民,均为村民会议的当然成员,不需要经过选举和其他认可程序。村民会议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会议,另一种是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会议。有全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方为有效。召开村民会议,除了告知性事项外,对事关本村发展前途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时,须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的决定方可有效。

二、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参政议政,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二是与推选自己的村民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会议作出决定后,负责向自己代表的村民传达,动员大家认真执行。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村民中有较高的威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决策能力。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应当即使征求所代表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村民代表开会时如实反应。村民代表开会应当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所做决定应当经全体代表过半熟通过,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方可有效。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取决于村民会议的授权。凡是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均可以行使。一般情况下,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村委会的撤并调整等一些涉及全体村民利益和长远的、非经常发生的事项外,村民代表会议均可代行村民会议的职权。

三、村民委员会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按村民居住状况将全村村民设为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本组村民开展自治活动。村民小组会议由本小组有选举全的村民或者户的代表组成。

(一)村民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有:

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本村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5、依法管理本村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6、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对取消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7、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8、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使全体村民知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搞好调查研究,抓好思想教育,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及时调解、处理本村村民的邻里、婚姻、家庭、财产权益等方面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安定团结。

(三)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职责

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防火、防盗、防灾等工作;协助政府和公安机关搞好治安联防;监督、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止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为本村村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四)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

办理本村的公共卫生事务,协助建立和健全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组织村民搞好环境卫生;对本村村民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灭蝇、灭鼠,绿化、美化居住环境,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加强卫生保健;协助村民委员会制定本村的卫生制度,对村民进行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改革婚丧嫁娶的陋习,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向村民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政策,进行晚婚晚育基本知识的教育,提高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做好节育对象的思想工作,帮助计划生育对象排忧解难,开展计划生育的民主监督和优生、优育、优教活动。

(五)村民小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组织村民小组贯彻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协助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办好小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并对村级财务、村务及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四、村民自治组织的内外工作关系

(一)村民委员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关系: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活动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

(二)村民自治组织的内部关系:

村民会议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决策和执行的关系,是权力委托和受委托的关系。村民会议是村内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机构,是村里的最高权力机构,而村民委员会是村民会议决定的执行机构,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的监督。

村民委员会与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在本质上与村民会议的关系是一致的。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在特定条件下的补充形式,根据村民会议的授权讨论决定村内的有关事项;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严格执行它所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其评议和监督。

描写自治区课题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二

同志们:

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非常重要,开得也很成功,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昨天上午,黄菊副作了重要讲话。黄菊副的讲话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xx大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了目前的形势,明确了今年的主要任务,并就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了要求。黄菊副的讲话使我们进一步提高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黄菊同志的讲话和《决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对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感到收获很大。一是提高了认识,落实了责任。黄菊同志讲话和《决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高度阐明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企业及各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是认清了形势,明确了任务。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依然严峻,任务艰巨。《决定》提出的指导思想和任务非常明确,措施具体,所定目标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三是交流了经验,坚定了信心。会议肯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问题,4省在大会上介绍了有关抓安全生产的做法,大会还印发了部分地区的交流材料,这些都为其他地方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坚定了抓好此项工作的信心。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在讨论中,大家还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比如, 尽快制定《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配套实施办法;尽快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进一步加强农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特别是县乡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提高权威性;部分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撤销以后,行业安全管理有弱化的趋势,在地方机构改革中,要搞好安全管理职能的衔接等等,对于这些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

刚才,黑龙江、山东、河南、广东省人民政府的负责同志作了大会发言,介绍了各自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提出了贯彻落实黄菊同志讲话和《决定》的措施,讲得都很好。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讲三点具体意见。

一、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锦涛同志强调:"安全生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领导干部对此要高度重视, 努力减少和排除各种重大事故隐患, 切实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家宝同志也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黄菊同志昨天的讲话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也作了深刻阐述。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决定》,是国务院第一次专门就安全生产问题作出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学习贯彻过程中,要紧紧抓住以下三个要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力口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企业要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

识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决定》精神上来,统一到对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上来,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实现经济建设和安全生产的同步发展。

(二)正确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把思想统一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上来。目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事故总数下降,但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的状况并没有得到遏制,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安全欠账较多、设备设施简陋;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摆不到应有的位置; 安全培训不到位,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完善等,加上我国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这些因素,加大了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难度,稍有放松,就会造成安全事故。为此,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要求,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行动上来。安全生产涉及方方面面,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既要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又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既要高度重视,又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要从完善体制、机制、法制和增加投入等方面,综合采取措施,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决定》和黄菊同志的讲话提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这些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真抓实干,努力防止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国务院出台这个《决定》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 贯彻落实《决定》,首要的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把安全生产问题放在心上,切实了解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状况和动态,重大问题要靠前指挥,亲手抓。县乡两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狠抓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要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地方政府、企业负责人、业主,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二)结合实际细化和完善配套措施。《决定》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决定》提出的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开发、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等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逐项认真研究制定实施办法,督促和指导各地区贯彻落实。对《决定》制定的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搞好安全培训等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强化安全监管为手段,推动《决定》的贯彻落实。一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虽然不少地区已初步建立了“三级机构、 四级网络”的安全监管体系,但总的来看,各地进展不平衡。截止目前,尚有33%的县和25%的地市没有安全监管机构。在已经建立的安全监管机构中,人员和经费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决定》对加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必要的人员。二是加强超前防范。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人员,不仅要深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认真查处追究事故责任,更重要的是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企业内部也要建立科学的安全事故预防制度,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三是要特别加强对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小企业点多面广,数量众多,情况复杂,安全监管难度大,是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要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安全投入等方面入手,逐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

(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政府加强管理和监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外,还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决定》对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深入宣传教育,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增强群众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

三、立足当前,扎实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黄菊同志在讲话中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已经作了全面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五点。

(一)结合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下达,进一步落实责任。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是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的一个重要措施。各地区要结合控制指标的建立,通过层层分解指标,抓好安全责任的落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特别是要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要加强进度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控制指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适当形式,定期公布各地控制指标情况。

(二)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贯彻实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开展3年多了,取得了明显成效,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但从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来看, 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仍是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依然很繁重。今年,仍然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即将实施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从规章制度、组织机构、人员资格、资金投入、安全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同时,结合落实1月15日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结合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力度。

(三)落实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今年在安全生产投入方面,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国家和地方都要保证一定的资金投入。二是生产经营单位要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生产经营单位既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投入计划,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安全设施投资要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安全生产投入欠账的,从今年开始制定补欠计划。三是对《决定》提出的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以及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问题,有关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四)加快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xx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建立了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机制,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近期发生的中石油川东北气矿“12.23”特大井喷事故和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特大事故表明,我们的生产安全应急体系在许多方面还很不完善,加快建立全国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已经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对此,国务院已经组织专门力量,着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决定》明确要求,要加快建立国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建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的救援队伍。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研究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充分发挥各救援机构、救援队伍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区域性救援基地,增强防范重大、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五)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这期间往往是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和交通事故等的多发期。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确保“两会”顺利召开。为此,一要做好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前不久,国务院组织18个安全生产检查组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各地区也组织力量层层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从督查反映的情况看,问题还不少,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对这次和以往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通过建立整改责任制,把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对以往屡次指出、但仍整改不到位的一些老问题,要弄清原因,明确责任,切实进行整改。二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严密防范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梳理排队,凡是事故易发的单位和部位,都要制定应急预案,重点加强监控。春运已进入高峰,要把春运的各项工作进一步精心组织安排好,确保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的安全畅通,确保民工有序流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加强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三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慰问职工群众,掌握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

这次会议就要结束了,大家回去后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党委、政府汇报。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决定》和这次会议精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决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与地方人民政府一道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同志们,新的一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形势和新任务。让我们在以为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决定》,努力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描写自治区课题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礼貌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经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

第四条:听证资料。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②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听证对象。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资料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听证程序。听证人员围绕听证资料充分发表意见提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提议方案。讨论经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资料、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能够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②提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经过,方能有效。未获经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三章:村民代表会议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章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

第九条: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本村划分为50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提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十二条:村民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视听费按季上交,不得拖欠。

自来水管理:新安装户需交集资开户费400元。村民损坏自来水设施,必须承担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用电管理:任何人用电必须向村申请,并承担规定的费用,新安装生活用电应交纳表记费,材料自理。

工业用电不能和生活用电混装,工业用电每户必须按月交纳社会公益事业基金每度0.2元,村委会委托镇供电营业所代收。

第十三条:凡居住在本村的年满18至60岁的男性村民和年满18至55岁的女性村民都要负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村民因故不能出工时,能够以资代劳,村委会用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各项集资款的使用情景和收支帐目,向村民公布。

第六章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四条: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负总责,由村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凡居住本村的村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服从本村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对违反计划外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村两委会有权上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条例处罚。

第七章社会治保调解管理

第十六条: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村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联防队和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七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进取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照顾好老人起居,关心老人的健康,孝敬公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一种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争做礼貌人,争创礼貌户。

第十九条: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对私自制造、运输、贮藏、贩卖、使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供给场所、条件的,应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利用封建迷信招谣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或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电视、生产等公用设施,违者责令其修复或承担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不得私自铺设用电、用水管线。村分派的水、电管理员,应按月收取用户的水、电费,并上报结帐。

村民应履行村委下达的各项收费规定。各小组长配合协调工作,如发现偷水,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现金200—xx元;偷电由镇供电营业所负责处理;水电费等拖欠拒交者或无理取闹,应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不得成立非法的社会团体等各种帮会组织,如有发现,责令立即解散,并对为首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加强对~~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村委会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忙。

第二十四条:外来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登记。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供给违法犯罪条件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按本章程由村委会给予酌情处理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土地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村区域内所有的.土地(包括河道)均属团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仅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六条:企业单位及个人建房用地都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按照村镇规划许可,村民建房按照土地管理法为一户一宅。

2、必须贴合村镇建设规划及审批用地所具备条件,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到镇政府土

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村委会交纳公益事业费每层每间50元。

3、建房户办齐一切用地手续后,在开建前3天向村委会上报放样,由村委领导同镇土管员到现场按审批位置、面积放线打桩后方可开建。

4、凡建房户,不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私下交易、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集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第二十七条:(1)凡企业建设征用土地,各企业单位凭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文件,必须提出申请报告和立项报告,同时村委会按照建设需要提出安排方案和规划许可,申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复,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后,办理好《建设用地许可证》,办妥一切有关审批手续后,由村委会按照村规划统一安排用地。

(2)处理好与承包户的关系、企业征地补偿费及其它一切规费等,然后方可按图施工,严禁未批先用。

第二十八条:团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合作社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使用,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监督。

第二十九条:承包者自觉交纳国家农业税,履行合同的规定交纳土地承包费,河道、土地在承包前首先预交好土地承包款,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第九章行政事务管理

第三十条:村委会在办理好本村自治事务的同时,应当进取协助镇人民政府工作,完成征兵和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三十一条:村委会要将各项村务定期公开,每年不少于四次,理解群众的监督。

第十章: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为保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自觉遵守和爱护本村的形象工程设施(路灯、花木、道路、出租房等)公共设施的良好风气,村道上不允许堆放杂物、建筑物。凡村道两侧属村公共设施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村民不得任意占用。

第三十三条:全村村民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居民的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分布在全村的垃圾箱内或放到指定位置,不准向沟渠、河塘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凡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行为人必须作书面检讨和交纳保证金。

第十一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本村财务工作由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村财务工作理解市、镇农村合作经济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理解村民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村向农户、企事业单位(包括外来务工、居住人员)收取款项做到手续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十七条:建立和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财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并由经济合作社社长一支笔审批,再经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审核盖章方可报销。对大额支出须经“两委会”成员团体讨论决定,对不贴合上述规定开支的,出纳有权拒绝支付,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反映,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应及时纠正,理解群众监督。

第三十八条:加强团体资产管理,所有资产都应登记入册。

第三十九条: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村成立由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社员代表会议产生的社务监督小组,对本村财务管理情景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条:建立村财务审计制度,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由镇经管站负责,村民主理财小组协助,并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和社员代表会议报告。

第四十一条:团体出借给企业和个人的资产和现金等,双方签订好合同,同时办好资产抵押手续。

第四十二条:村级财务管理实行镇会计代理制,村级财务要理解镇会计代理站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为了加强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村~见和提议,建立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资料包括本章程贯彻执行中有关的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民主理财小组发布的财务清查、审计结果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村“三委会”能够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制度单项的工作细则,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xx年xx月xx日经过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需经村民代表会议经过。

村民自治章程(七):

第一条:根据《宪法》和有关村民委员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村民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自觉遵守本章程。村民代表要以身作则,尤其是党员和干部代表要带头执章,起模范表率作用。

第三条: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和其它村级组织分工负责,共同抓好本章程的落实。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4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妇女成员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村“两委”成员中有一名以上女性成员。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具备的条件:(1)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言行上和上级党委、政府坚持一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发展经济意识强、思路清,有开拓创新、艰苦创业精神,善于开辟致富门路,能带头并进取带领群众致富。(3)对群众有深厚感情,愿意为村民服务,热心公益,乐于奉献。(4)能团结带领村民群众,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掌握农村政策法规,有较高的协调处理问题本事和公共服务本事。(5)自律意识强,作风民主,廉洁奉公,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威信。

(6)新进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年富力强。

第六条: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提名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本人在选举日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且处理未满5年的;二是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

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等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处拘留未满3年的;三是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或者贿选,并经龙海市级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的;四是受开除党籍处分、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除法律异常规定外),或者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五是担任村“两委”成员期间连续6个月以上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或长期外出不在村里工作和生活的;六是道德品质差,不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生活作风不正,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不贴合资格条件的不能列为候选人,属于以上“六不能”的人员,当选无效。

第七条:有以下十种情形之一的不宜推荐提名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党纪处分未满4年的(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1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二是近3个年度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或两次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现任村干部;三是任期内被镇党委停职、免职处理的或被依法罢免的村“两委”成员;四是近3年内本村各项工作综合考评有两年度在本镇排行末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五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连续3年以上(含3年)未发展党员的;六是任期内履行纪律承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严重不到位,群众意见较大的;七是离任审计中发现以权谋私、存在经济问题的;八是拖欠或拒交村团体承包款1年以上;九是存在“两违”现象拒不整改,侵占团体土地、团体资源被有关部门处理的;十是子女在选举日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处理未满3年的。

第八条:村换届选举期间要做到“八不准”:一是不准向选民赠送现金、购物卡、实物等进行拉票;二是不准进行与选举有关的大吃大喝、大操大办等消费活动;三是不准以慰问、帮扶、优惠等名义变

相赠送财物或公开施以小恩小惠进行拉票;四是不准以交保证金、赞助费、过度承诺、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为村民缴交医保社保等好处进行拉票;五是不准以分发村组团体资产或承诺不切实际的事项进行拉票;六是不准在当选后向群众普遍发放各种财物或举办各种宴请、庆祝活动;七是不准以造谣声势、张贴字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诬陷候选人;八是不准以非法组织、宗族势力等形式干预换届选举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职务:一是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村委会工作,不履行自我的职责的;二是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职责追究的;不贴合计划生育法定条件多生的;三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决策不民主,严重损害村团体经济或村民利益的;四是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村民反映强烈的;五是侵吞村团体资金拒不退还或擅自外借村团体资金无法收回的。

第十条:村团体财务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在坚持村团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前提下,将村团体会计业务委托镇代理机构代理记账,统一管理会计资料。

第十一条: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委员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团体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违反制度行为的,应当提来源理意见,并责成有关人员及时纠正。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的财务原始凭证,镇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结算与入账。

第十二条:村团体财务收支情景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开。村民对公布的财务资料有异议的,能够直接向村委会提出意见,也能够经过村

务监督委员会要求村委会作出解答。对有违反财务制度的,村民有权向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也能够向镇镇经管站或者有关部门反映;并有权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镇镇经管站或者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每年村委会应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确定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资料可涉及农、林、水、教育、道路、环卫等方面,努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四条:办好村卫生所,实行合作医疗,开展医疗保险。做好优抚、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关心支持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

第十五条:为确保本村兴办村民直理解益的团体生产生活等公共事业投入,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按《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筹资筹劳。程序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表决签字后构成筹资筹劳方案,报镇镇政府初审,再报上级政府负责监督管理部门复审。

第十六条:宅基地和土地使用规定。1、全村所有土地均属团体所有,由团体统一规划使用。2、村民应按整体规划,申请新宅、原宅翻建、搭建房屋。凡未经批准私自建筑、搭盖者,一律按“两违”处理。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护村队,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治安调解信息员队伍,及时发现报告治安调解情景及信息,协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十八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

犯罪分子,进取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九条:爱护公物,不损坏水利、交通、供电、邮电、电视、生产等公共设施。违者责令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

第二十条:外来流动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治安保卫委员会报告登记。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供给违法犯罪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处罚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印章要有专人保管。涉及征地、承包、贷款、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使用印章的,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并经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换届选举期间,村民委员会的印章统一收归镇民政办代管,并于选举后十日内做好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财务账册、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移交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村章程对每个村民具有约束性,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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