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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壮美桂林心得体会教师精选 建设壮美广西心得体会200字(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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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壮美桂林心得体会教师精选 建设壮美广西心得体会200字(4篇)
2023-01-06 06:14:42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建设壮美桂林心得体会教师精选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历史污染累积问题也日益凸显。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环境保护执法不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环境保护工作,新环保法实施后,国家各有关部门开始力推环境负面清单政策,尤其关注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结果和企业的环境守法信用,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在此背景和趋势下,环保执法能力和效果成为使法律“落地”,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环境的首要制约因素。

一、环保执法能力现状和问题

一是人员不足。x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为36.9万个,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数量更是数量众多。此外还有大量涉及粉尘排放的建筑业工地、涉及油烟治理的餐饮企业。面对数量如此巨大的执法对象,环保一线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据统计,x年我国环保系统共有21.2万人,其中环保机关人员5.3万人(占25%);环境监察人员6.3万人(占29.6%);环境监测为人员5.8万人(占27.3%)。在一些区县,环境监测大队的人数仅在个位数,却需要管理上千家企业。从工作量上看,执法人员担负着十几部环保法律法规、数十项环保标准的执行任务,有些地方还要负责核实企业的各种排污数据等很多额外工作。此外,还有很多工业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下企业以及非法企业藏匿在山区或偏远农村,前往监测以及执法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很高。

二是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够。环保执法对执法人员的环境保护专业知识要求较高。但基层环保部门学环境出身的执法人员并不多,真正跑一线的很多年轻人更是缺乏系统的行业知识、环保专业知识及执法经验。在队伍专业素质方面,专业人员少、持证上岗人员少、独立操作仪器人员少“三少”现象在基层环境监测站十分普遍和突出。环境保护涉及各行各业,工业行业门类众多,工艺技术产品千差万别,环保治理设备层出不穷,这都对环保人员的行业专业知识有很高的要求。

三是执法装备不足。目前,环保部门依然未被列入执法部门序列,其执法用车、设施等配备受到直接影响。有些地方特别是县级环保部门,执法设备设施落后,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大多数县级财政没有环保能力项目建设经费预算,没有环境监管业务运行经费,导致仪器装备无法购置,上级配置的仪器设备难以更新、维护和正常使用。基层环保部门环境应急体系不完善,应急监测数据库、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备薄弱,环境预警检测手段不足,缺乏对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和快速诊断能力;乡镇企业导致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乡镇一级的环保机构基本处于空白,大多数乡镇没有环保机构和专职人员。

四是环保执法强制力不足。由于法律未授予环保执法人员直接的强制执行权力,没有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拥有的扣押、查封、冻结、没收等权力,因此,环保执法人员经常会遇到消极抗法、暴力抗法现象。由于环保执法专业性强,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对执法人员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机制,滋生相关腐败,环保执法的公正性公平性也颇受质疑。同时,还存在部分领导环保意识不高,以发展经济为由干预环保执法等现象。

二、加强环保执法能力的建议

一是清楚定位环保部门职责。重新考虑环保部门定位,将更多的机关人员调剂到环保一线执法岗位。聘用环保执法协管人员。建议探索将环评、环境规划等可以社会化的职位进行社会化,调整出来的编制调剂到环监部门。环保部门通过管好企业污染物出口这一关键的环节,倒逼企业自行选用先进的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技术装备,促进企业环保成本的内化,创造有利于守法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根据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制定环保监测和执法人才培养及引进规划,加大环保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力度,切实增强培训实效,不断提升基层环境监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定期考试,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优化环保队伍结构,严把人员入口关,引进环保专业人才,提高环境监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比重。建议执法时分行业配备相应的行业环保专家,执法人员也要分行业学习行业技术工艺知识,探索执法人员分行业培训,培训获得行业执法资格后可以相应行业企业进行执法。

三是加大环保执法检测监测仪器装备的配备。开展详细调查,列出基层环保部门必备环保监测、执法设备、防护装备清单,国家财政出资为基层环境监测机构尽快配备能够基本满足常规监测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需求的仪器设备,有针对性地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和符合执法要求的交通工具,配备应急指挥、通讯、现场调查、防护等设备装备,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县三级环境应急联动。

四是加大环保执法队伍反腐力度。在国家强力反腐的大背景下,各级纪检系统、司法系统要加大对环保执法系统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针对环保执法队伍的反腐败力度;环保部门要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坚决整肃借环保执法检查进行吃、拿、卡、要的行为,打造一支专业素质强、政治素质硬的环保执法队伍。

描写建设壮美桂林心得体会教师精选二

甲方:

乙方:

为支持甲方村镇改造建设工作,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______村村镇改造。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协议项下甲方地块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甲方村镇改造工作、村民动迁安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包括该地块内原有道路、河流面积及周边道路控制区。拟用于开发建设住宅小区。

3、该地块相邻地块(以下简称集资建房地块),具体位置及四至详见附件一,甲方将用于村镇改造集资建房、集中安置该地块的动迁村民。

第二条 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

前述补偿费标准已含因征地及动迁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果树、青苗等的补偿费、村民养老、医疗保险等费用以及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村民住宅除外)的补偿费、税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税费等所有费用(含存入土地征用专项账户费用)。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68万平方米,每平方米______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______万元,该费用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3、村民及企业动迁安置补偿事宜,按本协议约定执行。

4、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外,乙方无需再因该地块的征用而向甲方或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含该土地上的村民、企业)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1、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编制征地方案,该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乙方根据发展规划,分期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在每宗土地征用批复下达后三个月内,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标准和每宗土地批准征用的面积结算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乙方按结算值一次性支付甲方。

2、乙方在支付第一宗土地补偿费用的同时,直接扣除已支付甲方的部分补偿费______万元后将余款支付甲方,并由甲方记入乙方已付款帐目。

3、甲方收款的同时,应当向乙方开具合法发票。

第四条 集体土地征用及规划手续的办理

该地块由集体土地征用(收)、转用审批以及变更为国有土地、该地块规划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用地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办理过程中政府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办理期限,双方再行协商。

第五条 相关手续的办理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积极申请该地块由政府招拍挂方式(以下统称挂牌)出让交易等手续。甲方应及时提供资料、手续。

2、甲方如与土地储备部门签订涉及该地块的协议的,须征得乙方同意。需与土地储备部门商谈涉及收购、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的事宜,甲方现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为独家全权代理人与土地储备部门商谈,补偿标准高于或低于双方约定标准的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土地储备部门支付的收购该地块的全部收购、补偿等费用,全部归乙方。

第六条 土地动迁及净地交付

1、甲方负责该地块动迁并净地交付乙方,移交期限及标准另行协商。

2、甲方在动迁腾地过程中,征用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动迁、村民安置及其他相关问题均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现有承包合同,甲方负责解除、终止,因此而产生的责任、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3、该地块净地交付乙方前,甲方保证与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有关的债务问题已解决完毕,税费、水、电等已全部结清。甲方应当在交付净地前全部缴清,否则乙方可代缴并自应支付甲方的款项中扣除。

第七条 村民的动迁补偿安置

1、原则:甲方负责村民住宅、村办及本村人员开办的企业厂房动迁工作。村民住宅,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安置用房不足时以货币补偿为辅的方式。动迁合法用地用房的企业,以货币化补偿方式给予适当补偿。

乙方负责非本村人员在该地块开办企业的动迁,甲方给予协助,动迁补偿费由乙方承担。

3、集中安置:

甲方负责出资并建设村民及村办及本村人员开办企业的动迁房,动迁地块由甲方另行选定,不在本协议约定的68.5万平方米内。

4、其他:

(1)甲方负责做好该地块上的动迁村民、企业及房屋、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的调查摸底工作、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冻结户口及建筑物。摸底工作必须在乙方监督下进行,摸底结果必须经乙方认可。甲方保证摸底结果的准确性,如因不准确而增加动迁费用或动迁时间、难度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及时提供该地块内的土地利用情况及土地、房屋产权证明,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有效性。

第八条 甲方的承诺

1、本协议项下的地块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于甲方。甲方保证有权就本协议项下的土地征用补偿费事宜签订本协议。甲方应当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有关村民、企业支付补偿费用,保证按政府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乙方支付的补偿费。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给付村民的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果树、青苗补偿等补偿费,以及办理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已包含在前述单价中,甲方负责支付给村民,乙方不再负责支付。

3、甲方负责直接发放村民补偿款,核实并发放村民果树补偿款,办理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负责安置村民就业及解决相关事宜。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再办理新的房证、土地证,不再允许新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物,不得改、扩建、装修房屋以及其他可能增加动迁费用和加大动迁难度的行为,否则,因此发生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该地块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处分的情形。否则,甲方双倍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承诺不再与任何他方商谈或签订征地补偿等合同。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除本协议项下的该地块外,甲方其他土地如需征用、开发或与他人合作等的,甲方承诺优先给予乙方,除非乙方明确表示放弃后,甲方方可与他方合作。

8、甲方无偿提供公用设施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其他

1、如果国务院及各级相关政府部门改变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标准,乙方支付甲方补偿费标准不变,仍按本协议约定执行,乙方不再向土地部门交纳任何集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2、乙方开发的住宅小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如乙方负责招聘该小区物业负责绿化、清洁卫生等的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甲方村民。

3、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将本协议项下之乙方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由该第三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办理完毕集体土地征用(收)、转用审批以及变更为国有土地的手续或规划手续的,或甲方逾期交付地块的,每逾期一日,均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逾期达九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负责退还乙方因本协议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支付给乙方______万元作为补偿。

2、乙方如未能按协议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补偿款的日万分之一支付甲方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未履行本协议任何一项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项下地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生效。

甲方保证本协议已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负责人: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描写建设壮美桂林心得体会教师精选三

这次全市城乡建设工作动员大会,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既是一次目标任务的部署会,也是一次加压奋进的动员会。过去的一年,是我市城乡面貌大发展大变样的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城市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快速提升,城乡建设的巨大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城乡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极大地激发了全市上下支持参与城市建设的热情,增强了加快发展的信心,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深入开展“园区和城乡建设突破年”活动,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继续深入推进城乡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园区和城乡建设的新突破。刚才,赵琳副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做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等一会曙光市长还要作重点强调,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贯彻。下面,我就城乡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城乡建设的重大意义

当前,宿州迈上了加快发展的快车道,进入了跨越发展的关

加快城乡建设是由经济发展规律决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表明,一个国家和地区,在工业化进入中期时,是经济飞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城镇化率达到30%到60%之间时,是城镇快速扩张的重要阶段。当前,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都超过了30%,城镇化年增长率超过1.5个百分点,已经进入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和快速扩张的重要时期。因此,我们要抢抓机遇、顺势而为,进一步加大城乡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城乡建设的新突破。

加快城乡建设是由现实需要决定的。宿州是一个由地区改建的城市,不是传统的中心城市,城市的规模不大、水平不高、环境不优,人民群众的生活还有诸多不便,在住房、交通、教育和公共设施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不仅影响了群众生活,也制约了经济发展。这些客观现实,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快城镇建设,加速城镇化进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加快城乡建设是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实现跨越发展,首先要发展产业,加快工业化进程。产业发展取决于人,吸引人、留住人,关键要靠城镇化提供就业机会,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没有城镇化,工业化就没有保障和支撑。从未来发展看,宿州经济要加速发展,必须要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缺一不可。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是我市城镇就业人口大量增加的关键时期,因此,我们要加速城镇建设,积极打造完善优越的城市基础

总之,加快城乡建设是实现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全市人民的迫切需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城乡建设的重大意义,抢抓机遇,着眼大局,努力推动城乡建设取得更大突破。

二、努力实现城乡建设在重点领域的新突破

开展“园区和城乡建设突破年”活动,关键是要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努力在重点领域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发展理念的新突破。城市因人而建,为人服务。在城乡建设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并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要把群众需求作为首要前提。要充分考虑即期、长期和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围绕拓展、改造和提升做文章,进一步满足群众的现实需要。要拓展新区。目前,中心城市的规模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要坚持“东进、北扩、南展”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拉开城市框架,为未来发展预留出更大空间,让更多人口进入城市,把城市做大。要改造老城。当前,老城区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不配套、质量不过关、服务不齐全等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生活,迫切需要加快改造。要始终把老城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改善老城区群众的生活环境,努力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要提升品位。随着社会的加快发展,城市居民的需求也不断提高,追求更高层次

二是要突出产城融合,实现发展思路新突破。城市建设要以产业为先导,产业发展要以城市为依托,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密不可分、互相促进、相辅相成。城市发展吸引企业落户,企业落户增加就业岗位,就业增加容纳更多人口,人口又成为城市发展的建设者和消费者。因此,在城市建设中,要自觉树立就业优先、产业优先和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这既是现实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产业支撑、就业优先,充分考虑产业、企业的发展需要,为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创造条件、提供平台。要坚持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更加注重综合配套,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公共服务,为城市发展提供有力保证。要坚

三是要着力解决瓶颈制约,实现发展举措的新突破。今年,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影响,在瓶颈要素制约上,既有挑战,又有机遇。一方面,国家宏观政策继续趋紧,信贷、土地政策更加严格,使企业融资发生困难、银行信贷规模受到约束、融资平台受到制约,对加快城乡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要清醒看到,各地面对的形势和政策是相同的,谁能破解瓶颈,就能加快发展、抢占先机。今年我市城乡建设100多亿的投资,最终要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关键是要破解土地和资金两大要素制约。市、区两级在这两个方面上要有新思路、新办法,注意研究国家在信贷和土地政策上可能会有的新政策、新途径,主动对接、事先预判、抢占先机。在资金问题上,要认真研究国家政策,积极利用国家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支持三农、土地集约经营、集中整治的有利时机,努力争取支持,借助发展平台,大力开展城乡建设。在土地问题上,要认识到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城乡建设土地增减挂钩,增加的主要途径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换。各地要早作准备、提前谋划,不能因为暂时性的指标控制,就不作为、慢作为。同时,要积极关注国家中原经济区“双挂钩”政策,即把城市建设用地增加和属地农民转为市民数量挂钩、与外来农民工变为常住人口挂钩,这将为彻底解决城市建设用地问题提供新路

三、始终坚持城乡建设的好、快、廉

今年城乡建设工作资金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既是对工作水平、能力和作风的考验,也是对自身思想道德水平、宗旨意识的考验。今年的城乡建设工作,要立足好、努力快、确保廉。

一是要立足“好”。要把“好”作为城乡建设的终极目标和根本标准。所谓好,就是要质量好、效益高、成本低。要严把质量关,把保证质量放在首位,把每个工程都做成精品工程,千万不能盲目求快、影响质量。要力促高效益,综合考量城乡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力求效益最大化。要追求低成本,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合理安排,统筹考虑,力争用有限的资金多办几件实事。

二是要努力“快”。要把“快”字作为“园区和城乡建设突破年”的主线和基调。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快则快,用好的作风保证“快”,用好的机制保证“快”。城乡建设指挥部要建立完善抓落实的高效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要确保“廉”。城乡建设涉及资金量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腐败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把握住自己,

宿州的城乡建设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抓城乡建设就是抓经济发展的理念,坚持以城乡建设的大发展、大提升来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为建设实力宿州、活力宿州、和谐宿州、幸福宿州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描写建设壮美桂林心得体会教师精选四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委?托?人:咨?询?人: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人:?咨询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_____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结清咨询费用后失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住?所:?开户银行:?帐?号:?编码:?公司电话:?公司传真:?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签订时间:

联?系?人:?住?所:?开户银行:?帐?号:?编码:?公司电话:?公司传真:

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签订时间: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_____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_____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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