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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慕课心得体会实用 参观水电站的实训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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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慕课心得体会实用 参观水电站的实训心得体会(8篇)
2023-01-06 06:27:34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水电站慕课心得体会实用一

乙方:

依照《__________》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德清xx公司

(2)工程地址:禹越镇九里港

(3)承包工程范围:室内电气管线、室内给排水管道、防?雷接地、雨水管、所有图纸内包含的消防工程。

(4)实施安装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程进度付款方式?一层水电安装结束付总工程款的20%,二层水电安装结束后付总工程款的20%,封顶结束,竣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总工程款的50%,6个月内付总工程款的10%。

第三条:计算工程款方式为29万,所含内容外的工程量另行计算。

第四条:保证金

合同签定三日内,应向甲方交纳?一层主体封顶一次性返还。

五?第五条: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消防工程自行负责验收,甲方不负担任何验_____用),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负责。反之如果甲方图纸需变更引起的返工由甲方按工程量、人工费、材料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1)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的领导下组织施工,有计划的材料供应,土建施工进度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乙方的施工人员不按规范进行违规操作所引起的安全事故,违规罚款,若造成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经验收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合同签到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时,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项应付款项,如甲方拖欠应付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或向人展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水电站慕课心得体会实用二

做为水利水电工程二年级的学生,学校安排了本次为期五天的认识实习。要求学生对水工建筑物有基本认识。通过实习让我们对水工建筑物的规模,作用及特点有了很大的了解。同时对电站的工作模式,关中地带的灌溉系统及电站运行一段时间后所产生的问题与处理方法都有一定的了解。从四月四号开始我们先后参观了韦水倒虹、冯家山水库、王家崖水库、宝鸡峡渠首、石头河水库、魏家堡引水工程、汤峪渡槽及电站、漆水河渡槽、郑国渠、黑河金盆水库等水利工程。

:报告、实习报告

做为水利水电工程二年级的学生,学校安排了本次为期五天的认识实习。要求学生对水工建筑物有基本认识。通过实习让我们对水工建筑物的规模,作用及特点有了很大的了解。同时对电站的工作模式,关中地带的灌溉系统及电站运行一段时间后所产生的问题与处理方法都有一定的了解。从四月四号开始我们先后参观了韦水倒虹、冯家山水库、王家崖水库、宝鸡峡渠首、石头河水库、魏家堡引水工程、汤峪渡槽及电站、漆水河渡槽、郑国渠、黑河金盆水库等水利工程。

韦水倒虹的我们实习的第一站。韦水倒虹是宝鸡峡灌区塬上总干渠跨越韦水河谷的一座大型输水建筑物,是由钢管和混凝土管组成的双管桥式倒虹,单管长880米,最大水头70米,进水口与出水口高差为3.25米,设计流量52立方米/秒,控制着塬上灌区159万亩的灌溉面积,是目前西北地区最大的一座倒虹工程,也是十分重要的咽喉工程。工程自建成以来已经运行30多年,我们在实习的时候工人正在更换管道外壁的防护瓦。但经老师介绍得知管道内部经长期的高水头水流冲刷及水中重推移质(砖头、石块等)的撞击,倒虹的钢筋混凝土管普遍存在着内壁磨损现象,尤其管底部位最为严重工程于20xx年列入国家大中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项目,计划投资4540万元,对倒虹进行全面改造。

经过专家的分析论证工程采用外粘钢板修复。在内壁先用自锁锚杆嵌固钢板,在内壁与钢板之间的缝隙中用压力灌注wsj建筑结构胶。钢板在自锁锚杆的锚固力和结构胶的粘力作用下,能与原混凝土的共同受力工作。钢板补充了混凝土内部的配筋损失,同时可防混凝构件的进一步碳化和在流水中的腐蚀及冲磨,因此,该方法具有强度高,抗冲磨、抗空蚀性和可靠性高等优点,是本工程的最优处理方案。修复后已通水运行将近一年,停水间歇入洞检查,监测数据显示一切正常,修复加固效果良好,能确保运行安全和发挥应有的效益并满足期望的输水能力。

实践经验证明,将外粘钢板技术和自锁锚杆锚固技术结合应用于混凝土管抗冲耐磨修复,值得在涵洞、渡槽等灌溉工程和其它水利水电工程中推广应用。

到了冯家山水库我们学校的一个毕业生在那里冯家山水库位于千河下游的陈仓、凤翔、千阳三县(区)交界处,是我省关中最大的蓄水工程。水库工程于1970年动工兴建,1974年下闸蓄水,同年8月向灌区供水灌溉,1980年整个工程基本建成,1982年1月竣工交付使用。该工程是以农业灌溉及工业、城市居民生活供水为主,兼作防洪、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二型水利工程。水库工程分枢纽和灌区两大部分:水库枢纽由拦河大坝(碾压式均质土坝,高度75米)、输水洞、泄洪洞、溢洪洞、非常溢洪道、坝后电站六项工程组成,水库控制流域面积3232平方公里,占全流域面积的92.5%,回水长度17。5公里总库容4.28亿立方米,有效库2.86亿立方米。

灌区位于渭北高塬,东西长约80公里,南北宽约18公里,工程分布广,战线长。灌区主要工程有总干、南、北、西四条干渠,总长为120公里,其中总干万米隧洞长12614米,深入地下40米,过水量42.5秒立方米,横穿黄土高塬区,属目前国内最长的土质隧洞。北干渠有六座渠库结合工程,总库容2133.5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282.6万立方米,具有调蓄水量、农田灌溉、防洪减灾等功能。抽水灌区设5000亩以上抽水站22处53站,总装机162台,容量3.47万千瓦。干渠以下有支渠97条,总长度542.7公里;斗渠1572条,总长1418.8公里。干、支、斗渠设有建筑物60728座。可灌溉陈仓、凤翔、岐山、扶风、眉县、乾县、永寿等七县区的农田136万亩,其中自流灌区65万亩,抽水灌区71万亩。

最新水电站慕课心得体会实用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现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重庆千方交通信息产业园一期工程中的_ 6号楼、7号楼、10号楼、30号楼

2、工程地点: 重庆南岸区茶园新区新塘科技园(经侦业务楼对面)

3、工程面积:约4.5万方(此方量不作最终结算依据),以工程最终施工实际面积和甲方项目核定面积结算;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核定单”等作为施工依据,相关施工图纸及资料由甲方借给乙方一套由乙方自行复印,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本工程全部水、电、防雷设施等分项工程的预留洞口、预埋管道、安装等(其他建设单位专业分包除外)。即包括施工图及设计变更中所有安装内容(属于总包范围内的);承包范围内的进场材料上下车、材料场内转运、堆码整齐;文明施工满足项目部的要求。

内容说明:

(1)给水部份:从客户水表起至客户室内的给水系统安装由乙方按施工图安装接至设计要求位置。室内一户一表及主给水管网安装由自来水公司按施工图纸施工到各户水表,乙方负责配合施工。

(2)排水部份:室内污水、雨水、空调冷凝水的排放按施工图施工,至小区综合管网所示的第一个井或沟。

(3)强电部份:从本工程各单元室外手孔井至各栋总配电箱、各楼层配电箱、各户电表箱的系统安装及属生活用电的一户一表范围表前部份由供电局施工,表后部份由乙方施工,具体范围界面以业主方或供电局所提供的设计图为准。房间、公共厅堂、楼梯间、走道的照明、电梯动力及照明、设备用房出高压配电柜至专用设备线路的安装,乙方按施工图(含电梯安装图)施工。

(4)弱电部份:电信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建筑设备监控、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安全防范等系统,按设计图预留预埋各类管道和各类箱体盒体位置预留。并保证管线畅通及配合弱电专业公司完成穿线工作。

(5)燃气工程:按设计管道走向预留预埋穿墙和穿楼板的套管。

(6)对楼层管道吊洞管井的封堵。

(7)对墙体开槽用细石砼的补槽。

(8)二级电箱以后的电箱和线缆均由乙方提供。

(9)甲方除提供塔吊外,其它机械、机具、工具设备均由乙方提供。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人工费包干,包括小型机具、工具、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在内的承包形式。

2、施工工具、机具及耗材的范围包括:如:焊条、元丝、扎丝等辅材;安装用中小型机具如:电焊机、切割机、车丝机等;工具如:断线钳、压线钳、夹钳、管钳、电焊钳、电焊罩等及相关机具工具的耗材、末级配电箱后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器等由乙方自行提供。

四、工程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乙方在接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进场。

五、工程质量

乙方所分包的分项工程必须按照现行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验收规范标准、图纸及甲方要求认真组织施工,保证验收合格。每到工序完成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乙方必须陪同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及甲方质检员、现场管理人员统一验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自行的返工及承担材料损失,费用在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捐出。

六、劳务款结算依据及结算单价

根据设计施工图说等要求施工,基础、主体水电安装工程中的预留、预埋单价分别是:预留 元/m,安装为 元/m(建筑面积按《99定额》计算规则进行工程结算)。

上述结算单价包含本工程全部承包工作及承包范围内容(水电安装工程劳务的人工费、辅材费、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及防护服务器、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各种工资、税金、高温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岗位培训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及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其他所有费用);本工程的劳务结算价款均为一次性包干价,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工程其它费用的确定

当不可避免地发生计时工时,技术工按 80 元/工日计算,普工按 50 元/工日计算,并经项目主管审批同意。

八、工程款结算支付方式(单位工程)

1、时间及付款方式:乙方应垫资至承包楼栋号施工面积达1万方,完成垫支之日起半个月内支付清之前工程款的80%,以后工程量每月30号报进度,经甲方审核后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5%。

2、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工程款付至总额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清,不计息。

3、工程完工后双方应及时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及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进场进必须配合甲方对全体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与每个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达标。

2、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施工规范、施工操作,配备完整的安全工具、用具,如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30000元内(含30000),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30000元以上部份,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但乙方必须承担主要责任。若乙方野蛮施工所造成的事故,所发生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十、甲方责任

1、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一套(白图)给乙方复印,做好技术交底,按计划和时间为乙方提供施工必需的各类材料。

2、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

3、派出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4、按时支付乙方劳务工资。

十一、乙方责任

1、按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和甲方及建设方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

2、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地,负责班组的全面事务。每天进行班前教育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同时必须确保每栋楼随时有一位施工员负责现场管理及技术指挥工作。

3、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不得无故拒绝。否则,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况,甲方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罚款。

4、乙方对甲方运到现场的各类材料、设备要协助看管,必须教育工作人员严禁偷盗或损毁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设备。负责保护好已完工程工作成果,不得损坏。否则,照价赔偿;若乙方人员发生偷盗行为,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次罚款。

5、乙方工人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雨具等由乙方自行购买合格产品),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50元/人.次。

6、乙方工人必须遵章守纪,不得发生打架、斗殴及偷盗等事件,否则,甲方将给予经济处罚500-5000元/人.次,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7、乙方必须保证按相关规定按时按月发放乙方管理人员和工人工资,按有关要求将工资表实名制签字盖手印,并交甲方保存;如因乙方不按时发放工资,引起工人闹事,甲方将重罚乙方,其善后事宜由乙方负责处理。

8、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票据给甲方。

9、乙方应严格控制安装材料的损耗,若材料超出3%的损耗,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材料的相关费用。

10、若发现乙方人员在现场有意长流水或长明灯,甲方给予乙方200元每次的处罚;在宿舍私接使用电气设备(如煮饭、取暖、烧水等)每次罚款500元,甲方当场没收电器。

11、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按乙方实际已完工程量的60%结算给乙方,结算时间按合同有关规定时间执行。

1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食堂;若发现乙方人员乱倒饭菜,甲方对乙方按50元每次罚款。

13、甲方对乙方的经济处罚,均在当月结算工程款中扣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赔相关技术难度,施工难度及停误工费用。

1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现场,投诉及围堵甲方现场。

15、乙方必须将进场人员造册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照片三张,所报花名册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及事实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内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清单。

十二、其他

1、乙方在签合同时缴纳给甲方 5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场或无能力履行本合同时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部工程主体封顶后一周内,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纳保证)后生效,结清全部劳务条款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水电站慕课心得体会实用四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 为兴建 工程,接受了乙方 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xx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 个月(天),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编码: 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二、合同xx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x。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xx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xx条款第二十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xx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xx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xx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律。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xx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 级以上持续 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 米的波浪;

(3) 毫米以上持续 天的大雨;

(4)烈度 以上的地震;

(5)......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最新水电站慕课心得体会实用五

甲方 :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 __市城南新区教学楼水电工、消防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经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

二、承包保证金 ∕ 元,合同签订后交甲方,工程验收合格退乙方。

三、承包范围:

施工图和图纸会审变更所含的全部工程项目内容。

四、承包价款和付款办法

1、按建筑面积每㎡(建筑面积按国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量)承包价款中含工人劳保费和养老保险金 ∕ 。

2、基础底层完工验收合格,付工程承包价款水付 20 %,内粉含天棚、楼地面,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外粉完工验收合格后付%,竣工验收付%,余款保修期满付清。

3、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保证施工工人的工资,乙方如有拖欠施工工人工资,影响工程施工,甲方可从乙方承包款中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如乙方承包款超支,用乙方设备机械抵扣。

五、工程质量: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接受甲方质量技术交底,严格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得随意增减项目,严格按施工规范检查、验收,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指挥,工程质量达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因乙方人员违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发现一处质量不合格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从承包款中扣除。

六、安全施工: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国家安全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国家安全规范标准。因乙方违章作业和安全防护措施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文明施工:

乙方人员进场,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章程,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管理,按文明施工条例施工。计划、节约用料,水电材料按计划领料,每天领料未用完交会保管,现场每天无余料过夜,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二次清退出场。

八、工期: 20_年3月11日至20_年8月15日 ,乙方按期编排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施工形象进度组织施工,保证按期交工。工期延误每一天罚款20_元,提前奖20_元。施工中乙方工期严重滞后,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其施工费用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支,因甲方材料供应和材料质量等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水电站慕课心得体会实用六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2、本工程保修期_____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5)小五金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

(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最新水电站慕课心得体会实用七

发包人:

承包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市xx级水电站技改工程

工程地点:xx市xx镇 村

工程内容:水电站厂房技术改造土建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厂房钢筋混凝土屋面拆除,水轮发电机组拆除,厂房下部混凝土局部拆除,厂房下部结构尾水室、蜗室、水轮机层、发电站层钢筋混凝土浇筑及其相应的临时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十二月三日

第一台机组混凝土结构定于20xx年一月三十日浇筑结束;第二台机组混凝土结构定于20xx年二月二十三日动工,20xx年四月二十三日浇筑完工。20xx年五月二十日提交第二台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面。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59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优良

五、合同价款:贰拾点陆万元(主体工程预算价)。

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通用条款》相关规定。

七、本合同《专用条款》

1、执行水利、水电行业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

2、执行省、市建筑法规的相关规定。

八、发包人工作

1、图纸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前一周内提供盖章生效施工图三套。

2、动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管、线接至施工现场50m之内。施工期中不间断供水、供电。

3、提供砼拌和场地、砂厂料堆放场地、钢筋、模板加工场地。

4、提供施工人员生活福利住房和临时库房、工棚。提供生活水、电供应。

九、承包人工作

1、进场后一周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逐月提供建设计划报表。

2、负责尾水闸孔的围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发包人承担费用。

3、负责1#、2#机组之间施工隔墙构筑和拆除,运行机组保护棚架的搭设和拆除。发包人承担费用。

十、材料

所有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使用。材料用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额计算耗用量结算。材料价格按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发生的市场价格、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结算。

十一、质量和验收

1、中间验收尾水室、蜗室基坑开挖结束后,必须作隐蔽工程验收,厂房旧屋顶拆除结束后,作中间验收。凡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必须合格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十二、安全施工

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规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十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按设计预算单价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基数。

2、人工费补贴:按实际计量的人工工日数,发包人每工日补贴10元。

3、材料费价差:按实际计量计算材料用量,计算实际发生价扣除预算价,等于材料价差,计算材料价差金额及其税金,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机械用油差也参照此规定执行。

十四、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伍万元工程预付款给承我人,用作进场人员调进、临时工程材料准备、部份工程材料准备和施工机械配备等项工作费用。此预付款在第一台机组完工结算时扣回。

十五、进度工程款支付

每月25日进度工程计量。承包人凭发包人月计量签证报送月工程量结算申报表,发包人在次月5日前支付90%进度款给承包人。

十六、完工结算

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颁发工程移交证书给承包人,承包人报送工程完工结算申请书,发包在一月内审批支付到完工结算造价97%的尚金额给承包人。

十七、质量保修金

完工结算总价的3%扣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壹年。保修期满后半月内结算保修金。

十八、违约、索赔、争议

按《建筑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后失效。

二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

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

最新水电站慕课心得体会实用八

甲方:二级水电站

乙方:

为了搞好二级水电站经营管理,确保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充分发挥电站经济效益,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查并同意乙方承包电站的生产运行管理。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全权承包二级水电站的生产运行、安全生产和维护管理。乙方是电站一切设备、设施和人身安全的责任人,应保证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自主组织和管理电站生产,切实处理好电站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助甲方协调电站与电网的关系,不具体承担电站的外围业务;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二、生产运行管理人员:电站生产运行管理人员由乙方聘用,乙方必须保证被聘用的机电运行人员应具有中技文化程度和电站实际运行经验,身体健康。乙方对自行聘用的职工,应加强政治思想、安全意识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承担其安全责任。

三、承包范围:乙方承担二级水电站所属的拦河坝、引水隧洞、渠道、前池、管道、厂房、生活区建筑物,发、配、输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修)和管理工作。

四、承包年限: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视情况而定,可以优先续签。

五、承包费用:乙方运行承包价格:按销售结算有效电量提取生产运行费用,年发电量 万度及以下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年发电量 万度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年发电量 万度以上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提取的承包费用于电站设备设施运行、简单维护和承包人及职工工资、奖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开支。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售电量生产指标的90%拨付乙方运行费用,其余费用在承包期满1个月内全部结清。由于甲方原因或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连续停机15天以上,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和设备看守工资1500元/月。

六、无功考核:如电网对电站实行无功考核,当月销售结算有效电量少于20万千瓦时,因少发无功被电网所扣无功费用双方各承担50%,否则不实行考核。

七、电站检修维护责任划分:电站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划分为一般维护、年度检修和大修三类。其费用除已明确由甲方承担的外,其它正常运行、材料及用工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承担平常的一般维修,低值易耗品、易损件(单件价100元以内者)、日常运行消耗性物品由乙方承担费用。其他需更换的设备元件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生产运行、安全生产中根据设备、设施的实际运行状况负责搞好一般性的维护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2、乙方必须承担一年一次的全面性年度检修、维护任务,配合完成设备预防性、调整试验,检修材料费和预防性试验费由甲方承担。年度检修、维护包括机电设备检修维护、金属结构件的去污刷漆防锈处理、引水渠道(隧道)清淤、砍青、输电线路及近区供电设施维修、砍青等任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的年度检修计划交甲方审查,甲方自收到计划之日起15天内完成计划审定工作并交乙方负责实施,乙方按审定计划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检修任务和设备试验调整,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

3、大修项目及时间,由甲方根据有关规程和电站生产实际决定,乙方安排人员配合实施,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4、电站所属的大坝、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厂房、生活区建筑物等土建部分的维修,乙方负责做好施工管理工作,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组织验收。

八、乙方要加强与电力公司调度室的联系,提高运行效益,做好每月上网电量核算工作。每月底向甲方汇报运行情况。

九、甲方负责备齐机组应配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图纸资料交乙方管理、使用。电站需配臵的运行、检修用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及安全设施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属电站固定资产性投资费用由甲方开支。

十、乙方应加强管理,如因乙方责任(如管理不善、处臵不当、违章作业、失职、失误等因素)给电站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由甲方在损失范围内视情节确定。如因人力不可抗拒或设备、设施本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及其所聘职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必须遵纪守法,职有违法违纪行为,后果自负,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生产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运行人员不能擅自离岗和违章,否则每发现一人次扣乙方承包费100元,违章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承包并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十三、未经甲方文字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电站的设备、工具厂房、宿舍、站属土地等固定资产及其它附属设施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出借、出租,不得擅自扩大供电范围。

十四、承包期间,如乙方因工作不称职或丧失承包能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主动要求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否则,按单方违约处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承包期满,合同不再延续时,由甲方组织人员对电站设备完好进行检查,电站设备完好率须达到95%以上,乙方必须把甲方所有的器材、物资、用品、资料移交给甲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即行接管电站生产运行业务,使电站正常运行。

十七、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交甲方承包押金 元整,确保履行合同规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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