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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硬核锻炼心得体会及感悟 观看特种兵感悟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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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硬核锻炼心得体会及感悟 观看特种兵感悟心得体会(七篇)
2023-01-06 08:20:24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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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特种兵硬核锻炼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局(股份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完成公司目标与指标,保证施工生产符合is014000和ohsas18000认证标准要求。经协商,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环境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环境与安全生产责任并合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合同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环境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

第三条甲方的环境与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环境与安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环境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3.严格按照浩和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和制定的各种管理办法或措施要求及相关法规、规范,正确指导乙方进行施工。

4.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安全呢技术交底。

5.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统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

6.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7.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是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8.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凭)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接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9.如果乙方存在重大环境影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分包工程合同责令乙方限时退场。

10.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1.按照分包工程合同额的0.5%向乙方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人以下,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名单报甲方备案。

3.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教育与培训,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了解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知识。

4.施工作业过程中,要服从甲方指挥,确保各项活动符合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5.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噪音的不得影响人体健康、社区居民的正常休息。

6.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作业、土方装卸时要对土方进行处理,保证土方在施工时不会造成现场灰尘飞扬,污染环境。

7.土堆、砂堆在上方覆盖或者用其他方法,使其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的隐患。

8.水泥及石灰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

9.施工垃圾清运、生活垃圾的清运等,要严禁道路遗洒。

10.油漆、油、化学材料等化学危险品存放时,要注意化学危险品的挥发与泄漏,以至污染土地和干净的水体。

11.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时,所剩废油不可随处乱仍,以防污染土地和水体。

12.施工剩余材料要统一回收。

13.施工过程中,废旧的无毒无害的材料也不可随意处理,要划分类别,分别处理。

14.生产用易挥发、有异味可伤害人体健康的材料也不可以乱仍乱放,要尽量减少挥发,减少对人体和大气的污染与破坏。

15.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放,严禁污染干净水源。

16.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可以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作息。

1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电动机械的使用造成的人员伤害(若为乙方自身责任)所涉及到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8.施工人员高空使用生产工具时,要系牢安全带。

19.高空使用生产工具时,要放稳、拿牢,小心工具高空坠落,扎伤人员。

20.施工现场要清除一切火灾隐患,并备有灭火工具。

21.在施工现场和生活用电及电动工具的电源严格管理,以防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22.必须按照规定随时想甲方提供工人流动增减名单,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23.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持证情况报甲方备案。

2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2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2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和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2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规定要求。

28.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29.不得使用(含租凭)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管理备案资料

1.工程安全管理网络图(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专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工程施工队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特种兵硬核锻炼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项目经理部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因工死亡、重伤率为零;

2、轻伤频率控制在 3 ‰以内;

3、特种工人持证率100%,实施施工工伤保险和劳动保护100%;

4、创文明、标化工地。

二、 责任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甲方职责:

1、依据国家、本地区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包括总包)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帮助乙方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工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2、施工前须对乙方的工人进行安全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并根据本工种的特点及乙方的施工内容,对乙方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对乙方有督促、监督、检查的权利,严禁违章指挥;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4、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安全生产的手续。

四、乙方职责:

1、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学习甲方的安全教育内容。

2、特殊作业工种持有效证件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工作;有权利拒绝违章作业;对于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4、施工期间,每日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根据当日施工任务,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作业场所和机械(具)等安全环境状况,落实注意事项,作好详细记录,以供甲方检查。

5、督促工人保管好自己的防护用品,施工时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施工现场脚手架,以及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如确实需要拆除改动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了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责任自负。

7、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同意,并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指派专人值班。

8、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安全标化、文明施工创优活动,要求班组作好工完场清工作,保持场容场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维持现场文明施工。

9、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由乙方自备或向甲方租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直接责任;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私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直接责任。

10、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

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本地区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五、其它

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特种兵硬核锻炼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安全管理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委托,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单位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了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持证上岗。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4、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借阅及保管工作,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档案齐全完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制定特种设备(含需定期校验的安全附件、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报检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情况,正确合理地发放、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种设备特点,操作步骤、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操作规程应悬挂于操作场所。

(三)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

1、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

2、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3、设备状态标志

特种设备登记标志是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证明其特种设备合法的证明,如使用登记证、安全检验标志等,该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运行与维护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2)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并作出记录。

(3)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和检查;其他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但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明确法律责任。

5、定期检验

(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检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工作条件,告知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注意事项。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取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装置校验报告并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3)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四)特种设备应急管理

1、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即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建立事故应急组织和队伍,储备应急救援资源,制定出现紧急情况时或发生事故时的应对措施、处理办法、程序及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应急培训与演练

应对特种设备使用负重要职责岗位的员工进行应急培训,使其熟知岗位上可能遇到紧急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

使用单位应针对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演练前应经过演练策划和批准,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告知,特种设备演练次数一年不得少于一次,以验证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工作,以及应急响应规定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主要负责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节能培训教育,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作业知识、作业技能。

2、本单位没有培训能力的,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最新特种兵硬核锻炼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7月12~13日,市质量技监局召开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研讨会,总结和交流前阶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探讨和落实监察、检验、企业三方责任制,研究和解决当前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市质量技监局特种设备处负责人以及各区县质量技监局特种设备分管局长参加会议,市质量技监局杨江波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江波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以及安全监察三方安全责任,要根据不同时期以及一些重要时段,对重点场所和重要设备加强安全检查,确保本市各项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正常开展。下一阶段,要重点开展“码头吊”专项整治以及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和完成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

具体情况,交流了上半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尤其是在上合组织峰会以及重要节日期间,各区县进一步加强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本市特种设备的安全,为构建平安社会作出了贡献。在会上,各区县交流开展“码头吊的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同时为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探讨。部分区县还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的管理进行交流。

围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孙永安处长在会上提出要打好市府实事和专项整治战役,完善动态管理体系和建立安全责任制。对重要设备实行重点监察,要拉得出,打得响,制订一套完备的应急预案。

最后,杨江波副局长作重要发言。在听了大家了交流发言和肯定本次会议后,就下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出要求。

1.明确和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以及安全监察三方安全责任;

2.根据不同时期以及一些重要时段,对重点场所和重要设备加强安全检查;确保本市各项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正常开展;

3.开展“码头吊”专项整治以及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

4.全面推进和完成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

最新特种兵硬核锻炼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 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 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具体级别核定条件等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二)单位负责人应当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检验师(或者工程师)及以上持证资格,熟悉业务,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三)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持证检验检测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相应规定要求;

(四)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

(五)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试验、办公场地和环境条件;

(六)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七)具有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时,其申请项目对应的在用设备数量(已落实任务的)应当符合有关核准项目规定的最低要求。

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等规定执行。

第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程序为: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第十一条 申请资格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填写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的核准申请书,并附有关资料,经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告知申请机构。

其中气瓶检验机构申请资格核准,由所在地的市(地)级、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上述程序分别做出资料确认和受理决定。

第十二条 资格核准申请被受理后,申请机构应当约请经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实施鉴定评审。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内容、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批(其中气瓶检验机构鉴定评审报告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核准证》。审批和发证工作应当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 《核准证》有效期为4年。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复核准申请(其中气瓶检验机构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核准申请)。复核准具体程序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变更核准检验检测项目,其变更核准程序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机构名称、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备案并办理变更换证,同时告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十六条 取得《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告。

第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安排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报检的检验检测工作,落实检验检测任务计划,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第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依法实施检验检测,为特种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提供技术服务。保证检验检测结论真实、可靠。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经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签署。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指派持有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对涉及的受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中,不得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它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验机构,不能如期完成本单位经核准的特定范围的检验检测工作时,应当及时告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分包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当选择经核准的专项检验检测机构(材料检测、金属监督等未设立专项检测核准要求的除外),并对检验检测的最终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跨地区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时,应当在检验检测前书面告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检验检测结果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检验案例。

第二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可靠的检验检测数据档案,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实现检验检测与安全监察之间的网络数据传输和共享。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核准的.检验检测项目内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进行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等影响公正性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周期、方法、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工作人员行为等检查制约制度。

第二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场检验检测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检验检测人员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检验检测,保证检验检测人员自身安全与健康。

第二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第二十九条 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1次常规性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每年抽查数量不少于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25%,4年中至少应当对每个检验检测机构抽查1次。同时将监督抽查结果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常规性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的要求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考核规则》执行。

国家质检总局将定期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三十条 常规性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由实施检查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常规性监督抽查连续2次不合格,或者监督抽查、抽查考核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质检总局暂停其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情节严重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核准证》。

第三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暂停其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

(一)机构名称、主要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未在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备案并办理变更换证,并告知其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使用单位报检,或者未完成已落实任务范围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

(三)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它检验检测机构的;

(四)检验检测机构分包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时选择未经核准的专项检验检测机构的;

(五)跨地区检验检测前,未书面告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未按有关规定向其报告检验检测结果的;

(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的;

(七)违章操作,造成检验检测人员人身或健康伤害的;

(八)未按规定填报检验案例、有关材料的;

(九)未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收费的。

第三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

第三十三条 暂停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期限为30日。

停检期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从事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其承担的检验检测任务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排其他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

停检期满,由做出停检决定的部门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整改合格的,恢复检验检测;整改不合格的,报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核准证》。

第三十四条 被吊销《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2年内其重新申请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检验检测机构对鉴定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诉。

检验检测机构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结果或者相关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组织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或者做出相关处理决定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支持。

第三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协会应当在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人员素质、推动改革创新和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三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核准、鉴定评审等相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试行)》(劳人锅[1985]3号)、原劳动部《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劳锅字[1988]4号)、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资格认可工作的通知》(质检办[20xx]137号)同时废止。原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管理办法》(劳安字[1990]12号)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规定不再执行。

最新特种兵硬核锻炼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20xx]233号《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油田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按照总部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现状调查和自检自评工作。我院积极响应迅速展开了针对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全面自查自纠活动,重点落实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通过本次自查自检活动,学院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5吨、3吨、2吨各一台。安装在教学实训基地使用。

2.电梯四部。其中二部是客梯(桃李园酒店),另外二部是货梯,分别安装在两栋教学楼中使用。

3.1吨燃气蒸汽锅炉二台,安装在总务处锅炉房,用于食堂、学生浴室、学生开水房及洗衣房供汽。

1.3台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存在问题:

①根据编号:5.1.2吊钩缺陷(无防脱钩装置);

②根据编号:7.2大车无行程限位;

③根据编号:5.2.4、5.2.5钢丝绳缺陷、钢丝绳直径磨损;

④根据编号:7.9紧急断电开关(控制手柄无急停装置);

⑤根据编号:6.2线路绝缘(大车、小车、手柄电源线老化龟裂);

⑥根据编号:5.11环链状况(大车动力电源线牵引钢丝下坠);上述存在问题已由维保报检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建兴机电维修部(具新疆油田公司起重机特种设备资质)整改完毕,并请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现已投入正常使用。

2.四部电梯存在问题:

①桃李园两部电梯自查情况正常

②电梯报警设施不灵

③电梯光幕反应不灵。

上述存在问题已由维保报检新疆舒达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整改完毕,并请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现已投入正常使用。

3.两台蒸汽锅炉自查情况正常。

警示标牌、全套制度、告知牌等,现已结合安全标准化要求统一制作完毕,部分悬挂到位。

学院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持有率100%。特种设备全部完成了申报注册登记、按期检验、办证等工作。并经确认合格后使用。

1.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比较到位、管理制度健全。学院锅炉设备有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岗位职责》等。并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制度、规范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注册登记手续齐全、安全标志及运行检查情况良好。锅炉、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梯都使用证件齐全,并挂有安全标志和检验报告。设备有安全附件,锅炉运行执行每日交接班班前检查、运行期间巡查制度。

3.司炉工持证上岗。学院现有4名司炉工,都有司炉资格证书。

4.积极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利用各种学习、安全会议,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员的`关注程度和认可程度。

1.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专业水平、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强化部门的安全责任意识。

3.不断完善特种设备档案,加强特种设备动态管理,及时办理各种特种设备的检验、换证工作,及时更新设备数据库。

4.做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最新特种兵硬核锻炼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特种金融债券抵押合同书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民法典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_________。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_________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

第十四条根据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

第十五条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请求_________调解和处理。证券合同:特种金融债券抵押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丙方败诉,以致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_________。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券发行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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