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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非诚勿扰心得体会报告 参加留守儿童志愿者活动后的感想(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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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非诚勿扰心得体会报告 参加留守儿童志愿者活动后的感想(五篇)
2023-01-06 09:28:16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留守儿童非诚勿扰心得体会报告一

那里的留守儿童在所有儿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些留守儿童基本上都是跟自己的爷爷奶奶或者是外公外婆住在一起,也有些是和自己的叔叔阿姨住在一起的,父母大部分都在外地打工。

当地小学阶段的留守儿童又在所有留守儿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他们都散居在家里,再加上生在贫困的山区,所以根本就没有机会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虽然学前教育在我国现阶段还不属于国家的义务教育,但是这一阶段的儿童在行为习惯的形成和智力开发等方面正处于十分关键的时期,应该一起高度重视。

我问了一些当地的留守儿童,大部分留守儿童都很渴望学习,积极向上,希望自己以后能够考上名牌大学,为国家做贡献,也有些留守儿童只是希望自己能和父母一起生活,有个温暖的家,还有一少部分根本就没有理想和抱负,对于未来是一片茫然。

大部分留守儿童的家庭经济都很困难,父母都是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才外出打工挣钱,但是与此同时由于父母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在孩子身边,造成家庭对于孩子管理不周,关心不够,教育不当等给留守儿童的感情和心理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很多留守儿童的父母长年在外务工,有的半年、一年、甚至几年都难以给孩子打一个电话、写一封信、见一次面,以此维系亲情,勾通思想,倾听烦恼,鼓劲上进,给孩子予以足够的关怀。有的父母多年不与孩子见面,致使孩子遗忘了父母的像貌,更谈不上有何亲情。

有的留守儿童由于缺乏有效地约束和教育,导致经常不按时上学,逃学,说谎,打架,欺负同学等行为,有的留守儿童很少说话,经常自己一个人在那里发呆,总感觉是闷闷不乐的样子。还有大部分留守儿童由于自己的现有监护人文化程度很低,在家庭教育孩子的方法上又很差,很多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与孩子和教师缺乏必要的沟通,甚至部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连孩子在学校的哪个年级、哪个班、哪个是班主任都不知道。

所以从来都不关心孩子的学习,孩子自己也没有把学习放在心上,所以很多孩子的学习成绩都很差,有些甚至小学没有毕业都放弃学业在家里闲呆着。

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现阶段中一个很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仍然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希望,他们很需要社会的关注,来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如今,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他们已经采取了相关的措施来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留守儿童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已经有些好转。

但是留守儿童问题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仅仅依靠家庭和政府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发动社会各界来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与发展,形成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好当今留守儿童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够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保证国家快速平稳地前进。

推荐留守儿童非诚勿扰心得体会报告二

xx县是一个五山一水四分田的农业县,全县总人口40.7万人,农业人口约占75.4%。全县在外务工人口为43043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达7317人,留守儿童数量相对较大。留守儿童问题的出现不仅成为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而且给正在成长中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带来巨大影响。

为全面了解xx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状况,推进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xx年以来,xx县妇联对全县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及监护情况先后两次做了调查,一是对劳务输出量较大的乡镇下发了调查问卷,二是对全县267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普查。

普查结果显示:全县留守儿童共计9545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约7317名,部分中小学留守儿童已超过在校生总数的50%;这些孩子中50%以上不同程度存在生活无助、学业失控、道德失范、心里失衡、生病得不到及时照顾等困难和问题,结合此次调查,现将"留守儿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留守儿童分布广泛。在这次调查中,在我县45740名儿童中,有7317名农村留守儿童,占16%,其中女童有3624名。单亲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有4643名,占留守儿童的63%;父母均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有2674名,占留守儿童的37%;随父母进城生活的流动儿童有783名。为了增收致富,外出务工农民越来越多,随之留守儿童的数量也逐年增加。

2.绝大多数留守儿童是单亲监护或是隔代监护。在被调查的留守儿童中,63%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在外工作,一方在家。其中49%以上是父亲在外打工,母亲在家务农,及抚养孩子。其中有31%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地打工,其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3%被托付给亲友,3%在校寄宿。

3.留守儿童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70%的留守儿童表示父母很辛苦,约80%的孩子能按时完成作业,生活自理能力较强,70%以上学习成绩中等或偏下,成绩优秀的较少。

4.留守儿童行为习惯欠佳。在受调查的留守儿童中,行为习惯好的占35%,中等占55%,其中,说谎、打架、好吃懒做、沉迷于游戏、网络,抽烟、喝酒、拉帮结派、参与盗窃、抢劫现象的占10%。

由于家长长期在外务工,留在家中的单亲也忙于家务与农活,与孩子沟通、交流较少,疏于对孩子的关爱,更谈不上对子女进行应有的家庭教育。因此,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行为乃至心理等方面的问题较同龄儿童要多。

1.学习成绩一般。由于临时监护人文化水平低,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或没有这个意识,重养轻教,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特别是父母双方均在外地打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等隔代亲人照看。

大部分重监护轻教育,甚至对留守儿童娇生惯养、放任自流;加之儿童本身自控能力较差,无法抵制现代社会中不良诱惑,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现象时有发生。调查中我们发现,全县7317名留守儿童中学习优秀的不足10%,70%以上成绩中等或偏下。

2.隔代教育力不从心。从调查情况看,留守儿童家庭隔代教育占半数以上,由于祖辈与孙辈年龄相差一般都在50岁左右,且祖辈大都文化程度偏低,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思想观念与孙辈有很大差距,难以与孩子交流沟通,有的还要干农活维持生活没有时间监护孩子。

有的体弱多病无能力监护孩子,有的同时照看几个孙辈没有精力监护孩子,加之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往往只满足孩子物质、生活上的需求,缺少精神、道德上的教育引导,甚至娇生惯养、放任自流。

3.性格发展不健全。临时监护人一般只管吃穿,不愿管理教育或者不善于管理教育,致使部分留守儿童长期缺少亲情和家庭教育,养成任性、放纵、随意的性格。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与认识,与此相关的也带来了一些烦恼与冲突。

他们没有倾诉的渠道,监护人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使得留守儿童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在从婴幼儿期到儿童期、青春期的孩子的人格形成过程中,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构成因素。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孩子心灵孤独、情感淡漠,亲子关系发生了消极变化,这对留守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将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另外,在缺乏父母关爱和正常家庭氛围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儿童,往往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缺乏主动性,大多数留守儿童表现出对家庭经济、父母健康、安全的忧虑,从更深层次来看,反映了留守儿童内心的压力。

由于我县留守儿童存在的量大,涉及的面广,近而在开展的留守儿童的工作中还有一定的难度,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合作才能完成,我们县对留守儿童工作做了一定的努力,认为留守儿童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原因。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但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原因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

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问题、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这些群体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2.家庭原因。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

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但不同原因导致的结果却是相同的即: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同时,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留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操持家务,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3.教学原因。由于教育内容、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加之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

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而这些教育内容不但对留守儿童是必要的,对生活在社会飞速变化,媒体迅猛发展这一时代的所有儿童都是必要的。

1.加大支持力度,优化留守儿童学习成长环境。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问题,把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作为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留守儿童监护网络。要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发展农村寄宿学校,对无人照看、学习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留守儿童,可到寄宿学校读书,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

2.贯彻落实政策,确保农民工子女到流入地就近入学。夫妻双方都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把子女带到流入地就近入学,是解决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基本措施。根据x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以流入地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两为主方针”。

学校要尽力就近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且要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平等对待每个学生,努力为流动儿童接受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

推荐留守儿童非诚勿扰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结合我乡的具体实际,更好地发挥学校、社会、少先队组织的实践育人功能,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道口乡中心小学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实施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

2、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3、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100%给予法律援助;

4、关爱留守儿童,在学校班级实行结对帮扶活动。

三、主要措施

㈠健全机制,发挥班级主阵地的作用

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计划,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班级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1、成立辅导班级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信息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制度的建立,加强班级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学校设立留守儿童亲情电话,电话号码:0539—7723157

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配对帮扶教师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师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对其他的儿童,教师要定期走访与其他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5、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6、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明确职责,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1、加强班级的建设与管理

通过广泛宣传,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尽努力,让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应有的教育、管理、照顾与关爱。同时,结合农村留守儿童日益增多的现状,转变办学理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加强对贫困留守儿童的资助工作

班级要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确保他们完成义务教育。

3、积极发挥班集体作用,开展各项活动

课外活动时间,学校将双亲在外的留守儿童,组织成一个新的班集体,定期开展各项活动。由教导主任汲广然担任班主任,拟每月开展一次大型文娱、体育、读书等活动,也可邀请关工委领导来校上课,学校领导也可以不定期对班级授课,对这些学生进行人格教育,自信教育,自强教育。

4、定期表彰自强留守儿童,进行榜样教育。

对于我校的留守儿童中出现的优秀学生、自强学生进行表彰,这是树立留守儿童自信的重要激励工作,拟在学期末表彰一批自强学生。

推荐留守儿童非诚勿扰心得体会报告四

外出打工成了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近20多年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加,流动人口主要是从农村流动到城市的青壮年劳动力,青壮年劳动力占全部流动人口的70%左右。由此,在很多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普遍出现了“留守家庭”问题。目前,在与留守家庭有关的诸多问题中,“留守老人”、“留守妻子”,特别是“留守儿童”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些留守儿童的父母一旦外出以后,他们整日忙于打工,大多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内心的困惑、需求、兴趣更无法关注。有的即使想关心,限于经济等条件,他们也无法更多地给孩子打电话或者经常返家看孩子。此外,由于夫妻一方长期外出打工,也造成了不少农村家庭的破裂,影响了孩子的健康发展。留守孩子由于家庭生活和父母教育的缺失,势必会形成下面一些问题:

1.学习上缺人辅导。留守学生多发生不完成家庭作业、逃学、辍学等现象。成绩中等偏下和较差的占大多数。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一些留守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形成恶性循环。

2.生活上缺人照应。留守儿童的生活主要靠在外务工的父母寄钱回家或者在家的临时监护人提供。大多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比较贫困,有的甚至失去依靠,生活极其艰辛。更有部分留守儿童的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健康受到很大的损害。

3.亲情上缺少温暖。留守儿童父母(或一方)不在孩子身边,缺少应有的关爱。父母在外务工,大部分身心疲惫,与家人联系较少,骨肉分离,与子女缺乏交流和沟通,亲情失落。在调查中,90%以上的留守学生普遍感到父母不在身边的亲情失落和孤独感。有的父母外出时间长达多年,从未回家,也无电无信,无从谈上亲情的存在。

4.心理上缺少帮助。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的缺陷,与外界不愿接触或接触太少,大部分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对集体漠不关心。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存在或轻或重的心理障碍,生活、卫生习惯差,自卑感重,自理能力差。

5.道德上缺少教育。留守儿童多生长在放任自流、情感缺失的环境中,道德和品格教育得不到正确调教。调查显示,许多孩子沾染上不良习惯,缺乏道德约束,经不起外界不良事物的引诱,有的脾气暴躁、冲动易怒,常常将小事升级,打架斗殴。

6.行为上缺少自控。未成年人正处在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父母外出,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上的正确引导和帮助。一些不良的文化、越轨的行为很容易被缺乏正确判断的他们接受。他们逐渐养成许多不良行为,有的沉迷上网无法自拔;有的好吃懒做、小偷小摸;有的时常不回家,打架斗殴。

7.安全上缺少保障。留守儿童面临玩耍、劳动、生活中的安全问题,因其监护人不力或无临时监护人常发生安全事故。

所以,我认为,为构建和谐社会,缓解留守儿童的教育和成长问题并为解决问题奠定基础,应该采取如下一些措施:

(一)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特点,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在家长的教育素养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学校要主动负起指导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的重任,正如马卡连柯所说的:“学校应当领导家庭。”农村学校必须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特点,低起点,高效率,灵活机动地开展家校合作。一是利用家长爱子心切的心理提高他们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更新教育观念;二是帮助家长正确理解家庭教育的本质属性,弄清家庭教育不等同于文化辅导;三是帮助家长全面了解孩子的身心特点,理性地去开展家庭教育;四是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指导家长如何与孩子沟通,加强情感交融,扭转留守儿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劣势。

(二)遵循孩子身心特点,引导同辈群体的交往和活动

同辈群体虽是孩子自发的组织,但只要引导得当,它会成为不可忽视的教育力量。班主任首先要以持久而真诚的关心赢得孩子的信赖,掌握同辈群体交往的“小秘密”,尤其要与群体的“小首领”交上朋友。其次通过交谈、游戏、讨论等形式引导孩子们妥善处理群体内的矛盾,正确看待各种社会现象,增强孩子对不良社会诱因的“免疫力”。最后通过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闲暇教育,吸引群体成员投身于集体生活,弥补孩子的亲情缺憾,创建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群体文化。

(三)发挥农村优势,充实孩子的课余生活

学校的社会职能决定了学校在教育网络中的主渠道作用,除对家庭和同辈群体加强指导外,还应从自身入手,利用本地区的优势,开发活动课程,愉悦留守儿童的身心,填补他们生活中的空白。

(四)以“手拉手”活动为平台,构建留守儿童“手拉手”体验教育互动模式

“手拉手”模式是少先队组织的经典项目,已有众多少年儿童从中受惠。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建设同样可以利用这种平台,构建起两种“手拉手”的少年儿童体验教育互动模式。一是在农村学校内部,构建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利用同辈群体在少年儿童社会化中的重要功能,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带领和倡导非留守学生与留守学生交朋友,尽量打破原来留守学生一般只和留守学生交朋友的现象,让留守学生积极融入到班级、少先队或校团委这样的大集体中来。二是构建城市少年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的“手拉手”活动模式。把深刻的教育内容融人到生动有趣的“手拉手”活动之中,用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就,第一范文网乡不同生活环境中成长的未成年人,培养他们相互理解、相互认同和共同的情感。

(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社区环境对儿童少年乃至成人来说,是最直接、最具体可感、生动形象的社会氛围。一般农村人包括一部分农村教育工作者都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环境的教育功能,因而优化农村社区育人环境,首要的是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强化大教育观。要提高社区领导(在农村一般是村级领导)对教育的关心程度和参与意识。由学校、村委、家长代表组成联合教育委员会,校长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开会,关心留守儿童家庭中出现的问题,在教育力量的整合中起协调作用。通过有线广播、文艺宣传等形式,向广大农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知识。争取人人都成为教育的有生力量。其次是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抓手,形成科学文明的育人氛围。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建好村级图书室、文化室,用丰富的书籍和科教影片、娱乐活动吸引农民,为留守儿童开辟活动园地。

(六)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构建和谐农村生活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转移。将农村劳动力就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小城镇的投资环境,千方百计增加农村就业机会,使部分农民能在本乡或本县打工,缩短务工农民回家周期。加强农村吸引外资力度,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尽量减少留守儿童。

推荐留守儿童非诚勿扰心得体会报告五

《意见》是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切入点的第一份系统性地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的国务院文件,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遵循。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意见》精神,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按照《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各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求,严格履职尽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县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加强能力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县财政局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完成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督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对关爱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跟踪问效,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对本通知的执行情况,县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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