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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楷模蔡晓东心得体会总结 第二期全国公安楷模发布活动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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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楷模蔡晓东心得体会总结 第二期全国公安楷模发布活动心得体会(5篇)
2023-01-06 13:28:20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公安楷模蔡晓东心得体会总结一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将除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所有单位和场所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可以专门组织,也可以联合治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应明确一名所领导具体分管消防监督工作。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和各县乡镇派出所应当至少明确一名民警,负责安排本单位的消防执法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消防工作的各种数据、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上报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第六条辖区内符合以下标准的单位或场所,应当列为公安派出所监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集贸市场;

(二)客房数在15间以上50间以下,或客房数在15间以下但设有商场、歌舞娱乐、餐饮场所等的宾馆、饭店;

(三)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影剧院、放映厅、礼堂、舞厅、ktv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等室内公共娱乐场所。

(四)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的足浴、美容院、桑拿浴室(洗浴部分面积除外)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和游艺、游乐场所;

(五)住院床位1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医疗保健机构,住宿床位5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养老院、福利院,住宿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六)生产车间员工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服装、鞋帽、玩具、纺织、食品、电子通信设备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七)总储量在5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粮库,总储量在100吨以上500吨以下的棉库,总储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总储存价值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以下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八)除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对其列管的三级重点单位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其他单位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每个警务室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30个。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每季度应召开一次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至少每季度要组织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卫人员、保安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与宣传教育同步,做到以下内容:

(一)宣传培训常见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要点,教会单位和场所人员如何扑救初期火灾;

(二)确保单位和场所人员真正会实地操作使用灭火器,且人人过关;

(三)教会如何报告火警;

(四)教会如何疏散逃生及逃生时的注意要点;

(五)讲解存在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每年应当提请辖区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与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向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村庄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单位日常消防管理、整改火灾隐患提供技术服务;要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提高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并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十)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一)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第十三条检查沿街门店、商铺以及生产加工作坊发现其生产、经营、储存部分与住宿部分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且住宿超过2人的,必须责令立即搬出,并拆除多余住宿设施,暂时不能搬出的,必须停止经营;发现其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铁栅栏的,必须责令限期拆除。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督促其整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消防设施、器材严重损坏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当场无法整改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隐患较大,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第十五条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存在以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一)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一)所列管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沿街门店、歌厅、网吧、洗浴、旅馆、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敬老院、小作坊、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午托部、各类培训中心等人员聚集、危险场所;

(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每月对各直属派出所和县公安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考评;各县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考评。

每月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前三名的直属派出所,市公安局分别奖励其负责消防执法工作的民警500元、300元、200元;每月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前两名的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分别奖励其分管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负责人500元、300元。

第十八条市公安局每年通报表彰一批消防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所和民警,其中综合成绩排名前三名的直属派出所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和3000元;综合成绩排名在各县公安局前三名的乡镇派出所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和2000元。

所属受到奖励的各公安派出所负责消防工作的民警每人奖励1000元。

第十九条凡辖区发生一般亡人火灾的扣除辖区派出所当月绩效考评成绩1分;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在扣除当月绩效考评成绩的基础上,扣除全年绩效考评成绩1分。

凡辖区发生亡人火灾的,一律取消辖区派出所和派出所负责消防执法工作民警的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市公安局纪委及时介入调查民警的履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组织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消防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五)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六)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没有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八)向被检查单位强行摊派、乱收各种费用,吃拿卡要的;

(九)对危害消防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公安楷模蔡晓东心得体会总结二

近期我旗电信诈骗案件频发,群众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反映强烈,为有效控制发案,坚决扭转发案快速上升态势,力争实现“两升两降”的工作目标,切实减少人民群众损失,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加大对宣传防范的工作部署,从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6月末,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的活动,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全旗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打法,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整治、防范治理”的总体原则,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财产安全的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坚决遏制住其高发多发势头。

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活动,要努力实现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数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在保证打击犯罪主业不动摇的同时,也要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各地要以“织密防护网、筑牢防火墙、守护千万家”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安厅、市局的工作部署,确保此次集中宣传活动起到实效,现提出以下几点工作措施:

(一)营造氛围,集中宣传

各所队室要尽快梳理辖区高发、多发、易发的诈骗类型,针对各类诈骗的作案手段及防范要点,在广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的规模较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防范意识,营造防范电信诈骗氛围,此项工作由刑警大队牵头。

(二)针对重点,严防大案

开展一轮专题培训,针对公司企业负责人、财会人员进行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开展“签署告知书”的活动,强化对财会人员等高危群体的宣传防范工作,确保每名财会人员都能正确识别主要针对财务人员的各类诈骗手段,严防大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于5月底之前,以辖区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的企业财会人员集中开展专题培训会,此项工作由刑警大队和派出所共同完成,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会议,刑警大队负责讲解。

(三)依托社区,深入宣传

一是召开警情通报会。各派出所要协同街道办、社区,组织开展一次辖区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场所负责人或物业安保负责人参加的防范电信诈骗警情通报会。社区民警组织开展一次辖区居民代表、物业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的防范电信诈骗警情通报会。

二是开展入户走访活动。结合社区民警下社区巡逻走访工作,社区民警可带领业主委员会、物业代表、志愿者队伍针对易受骗人群开展“入户式”宣传。

三是开展校园集中宣传活动。派出所社区民警要深入各学校,以学校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范电信诈骗专题宣传活动。

四是设置一批宣传展板。要组织、指导辖区银行、医院等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社区的主要出入口、电梯等醒目位置设置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展板,张贴或播放防范宣传资料,开展广泛宣传。

五是发放一批宣传资料。要结合辖区实际设计制作一批宣传资料,各派出所要会同群防群治力量,结合日常巡逻工作,向沿街各单位发放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资料,扫除盲点,扩大受众。

(四)联合宣传,拓宽领域

要借助公共媒体开展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宣传内容,通过案例讲解各类诈骗犯罪的手段和防范要点。对于已经破获的电信诈骗类案件,要进行专题宣传,营造出良好舆论氛围。

(五)旗局牵头,合力宣传

旗局要在人流密集地组织一次反电诈宣传活动,调动人民群众同各类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浓厚氛围,再掀电信诈骗宣传热潮。

(六)因地制宜,开展调研

刑警大队要安排专人完成一次调研活动,针对各地近三年的受害群众受骗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分析、总结受害群体的特点,如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经济状况等,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一)注意宣传形式,提高宣传实效。各所队室要注意宣传形式,避免拉标语、喊口号等简单应付,一定要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结合本辖区多发案件特点,通过各级媒体及街面各个led屏幕循环滚动播放防电信诈骗画面、字幕以及案例,深入居民小区制作防电信诈骗宣传牌、安装于各小区楼道口,使那些不上网、不看报的老人在家门口也能了解到防范电信诈骗知识,并且要及时反映出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的举措成效、发布预警信息提示、宣传防范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揭露犯罪手法和危害,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防范电信诈骗氛围。

(二)扩大宣传范围,争取最佳宣传效果。各所队室在集中宣传期间,要主动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建立畅通的宣传通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模式及互联网新媒体,组织力量“进社区、进银行、进校园、进营业厅”的“四进”活动,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宣传活动。要及时向公众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报警投诉平台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线索和犯罪嫌疑人,在全社会营造防骗反骗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所队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每月10日、25日上报工作进展(要写明组织开展宣传方式、渠道、过程、范围等具体宣传工作内容。

关于公安楷模蔡晓东心得体会总结三

根据市委和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按照局党委的计划安排,我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相关必读书目,认真开展书面征询、调研座谈、谈心交心,通过自己查、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的方式,对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五个方面,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进行对照检查、自我剖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这些年,自己始终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铸警魂固根基,自觉讲政治守规矩,始终做到“两个维护”。但对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还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系统深学上仍有差距。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全面系统,工学矛盾处理不够好,存在零敲碎打、重此轻彼的现象,虽然也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逐字逐句学习,但学习的系统性不强、深度不够,雨过地皮湿,牢记、熟记、深记上还有差距。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以及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重要论述,缺乏学深悟透,满足于学过了、知道了,工作中拿来讲一讲、套一套,真正融会贯通还有不小差距。二是思想追随上仍有差距。对于习总书记的一些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有时跟进领悟不够好,往往刚理顺上一两句,还没有完全吃透,这边新东西又来了,难以把握努力方向和基准点,尤其是在高起点、高标准上,没能一以贯之坚持,看齐追随还缺乏细致性、连续性和经常性。比如,站在政治全局高度理解执行中央扫黑除恶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还有欠缺,有时习惯于工作安排了、任务部署了,带头学习、贯彻、执行上还不够到位,反映出政治敏感性、洞察力、鉴别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联系实际上仍有差距。学习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学不透自然用不熟。从自身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学习成果还没有及时转化并运用到公安实践工作中去。对于公安队伍思想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不能用预见性眼光、前瞻性思维去观察思考和研究解决,还不能熟练利用新观点、新思路去引领单位建设和发展,致使抓工作落实还存在发力不准、效果不好等问题。

(二)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一是推动党建工作还需持续用力。有时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对党建业务熟悉不够,存在着方法相对单一、手段相对陈旧的现象,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手段,多是指导督促分管部门整理资料、完善台账、迎接检查,有时以会议文件落实上级指示;虽然也要求支部抓好主题党日、党员活动等,但对工作落实缺乏有效跟踪,存在支部学习教育、会议记录事后补记的问题。二是参加党内生活还需严肃认真。有时党员意识、党性观念还不够强,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经常,以事务多、工作忙为借口,参与党小组活动不够积极;有时参谋意识、建言献策不够主动,参加党委会的议事决策,涉及分管工作的就多说一些,不涉及的就少说一些,没有站在党委全局高度来思考研究问题;有时负责精神还不够强,与班子成员相互间交心谈心的时间较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顾虑还比较多,有些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辣味不足。三是党员队伍建设还需关注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还缺乏行之效的有段,关注工作多、关注思想少,八小时以外还存在空白盲区;帮助党委选人用人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于个别基层派出所部分岗位长期闲置等问题,汇报不够及时、解决也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对基层民警关爱服务还不够主动,主动了解工作和生活困难少,尤其对一些一线骨干,在调岗或争取解决职级待遇方面,关注得也不够多。

(三)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统筹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抓好脱贫攻坚等工作方面。年初以来,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自己能够认真贯彻统筹疫情防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积极投身“平安xx”建设,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执法公信力。但深入对照反思,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担当克难还有差距。特别是在攻坚克难、冲在前面、勇挑重担等方面,还没有真正发挥出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畏难情绪,与纪委、检察院、法院线索沟通、情况通报不够及时,对深挖彻查工作心存顾虑、督导不细、调度不周,导致部分案件证据部分不能相互印证。虽然打击重点领域犯罪成效比较明显,但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逐年上升,给群众财产带来很大损失。二是持续推动落实还有差距。对一些重点工作、难点问题,没有持续盯住、狠抓落实不放,在基层派出所达标整治行动中,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相对缓慢,目前还有xx个派出派没有达标;破解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水平不高的力度不大,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三是关心服务群众还有差距。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点、群众立场不够牢固,虽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但“网上办”整体水平不高,“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没有实现全覆盖;脱贫攻坚工作以身作则不够,虽然能够深入包保贫困村帮助解决困难,但真抓亲抓的主动性不强,脱贫成效还不够明显。

(四)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照党中央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强科学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一是理解把握还不够透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还局限于初步、浅层和表面,对于一些新思想新战略新观点,字面领会多、要义把握少,对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认识理解不够深入,对于如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还没有跳出传统思维、习惯套路。二是参与谋划还不够到位。围绕局“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研究制订,自己也着眼履行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进行了深入调研,也能够积极发挥意见建议,但有时系统性、前瞻性不够,对于如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如何提升执法理念和水平、如何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课题,还存在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具体的情况。三是思想解放还不够大胆。围绕推动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更多的还是靠传统思想、凭惯性思维以及固有的工作经验,更多的还是满足于落实上级指示、完成年度任务,没有真正的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创新的眼界进行分析研判、拿出方法对策,一些工作推进的成效不够明显。

(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谨守权力边界,严守纪律规矩,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发挥好示范作用。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不足。一是精神状态还需振作。近几年,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面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加之工资水平有所提升,个人对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想法多了,拼搏向上的奋斗精神弱了,有时还存在“歇一歇”“松口气”的念头。二是工作作风还需改进。受懒惰思想羁绊,抓落实标准不高,满足于部署了、传达了,“二传手”现象还存在,尤其到基层深入调研不够,对情况若明若暗、不深不细。三是从严治警还需加强。履行从严治党的责任还不够强,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还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对于发生的个别违规违纪问题,有时总考虑工作辛苦不容易,以批评教育代替问责惩处,弱化了应有的警示性和震慑力。四是以上率下还需做好。有时执行制度规定的自觉性不高、防微杜渐的警惕性不强,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方面仍存在打擦边球和管理不严的现象。

(一)学习改造有所忽视。没有深刻认识到党的创新理论作为人生“方向盘”、“指南针”的重大意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存在任务心态、应付思想,没有真正掌握精髓,理想信念的引领作用出现减弱,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明显不足。

(二)党性锤炼有所放松。长期以来受工作繁忙的影响,学习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抓好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紧迫感不足,逐渐放松了党性锻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不能按规定做到位,有时存在少干少出错、少说少惹祸等消极思想,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党员表率作用。

(三)宗旨意识有所弱化。没有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的最大工作是群众工作、最大基础是群众基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固,抓工作的出发点没有真正落在群众满足、群众受益上,深入群众嘘寒问暖不够、拓展服务渠道手段不够、提升群众满意度不够。

(四)创业标准有所降低。有时把工作标准定位在不出事、保平安上,缺乏新的事业追求,存在怕冒风险、安于现状的思想;有时在探索解决影响制约公安工作的深层次问题上,还有等靠思想,不愿下功夫真抓深抓;有时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对纪律规矩还缺乏发自内心的敬畏,严格执行的自觉性不强。

(一)带头提升政治能力。坚持把深化理论武装、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来践行,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不断加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的培养,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带头振奋精神状态。自觉把工作当作事业干,恪尽职守、敬业奉献,以制订“十四五”规划为牵引,全力谋划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深入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当好维护稳定、助推发展的中坚力量。

(三)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坚持在抓小、抓细,求准、求精上下功夫,努力争创一流,多出精品;树牢宗旨意识,善于倾听群众的意见,用真心和真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日常群众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做到闻令而动、迅速落实,着力纠治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性问题。

(四)带头严格约束自己。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目标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围绕任务清单,一项一项抓落实,始终保持从严执纪态势;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以及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关于公安楷模蔡晓东心得体会总结四

年来,在县委政府及林业、公安两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开展了各类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进一步推进了我县的森林公安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度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以下述职,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履行职务情况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增强组织领导能力。自担任森林公安局长以来,在抓好全体干警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加强自身的学习,自觉投入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学习活动中去,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从而进一步树立忠诚可靠、执法为民、情趣健康、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并在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万佘元对全体民警进行了培训。着力提高民警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

2、发挥职能职责,为“封山育林”保驾护航。按照县委、县政府“封山育林”的重大决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的总体思路,一是深入开展林业严打整治行动。截止20xx年11月底,我局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109起,其中:刑事案件20起,治安案件7起,林业行政案件82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21人(次),其中:刑拘14人,逮捕7人,起诉4人,林业行政处罚98人次;收缴木材67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余万元。二是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森林火灾。为依法打击失火毁林违法犯罪,遏制森林火灾案件频发态势,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在高火险期和“春节”、“清明节”、“五·一节”期间,调派民警到林区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查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在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针对森林火灾高发期,我局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民警严阵以待,努力做到快速、及时出警,切实加大森林火灾查处力度。截止20xx年11月底,查破森林火灾刑事案件4起,逮捕3人、移送起诉1人。

3、合理配置警力,科学搭建森林公安局的基本框架。以基层派出所为骨架,先“强筋壮骨”完善基层派出所建设。森林公安局已经正式升格为正科级单位,下属的三个派出所也升格为副科级单位。20xx年,荷塘派出所、神泉派出所相继搬进了新建办公楼,并配备配齐了办公设施,20xx年新建了六市派出所办公楼,已经于8月份搬进去办公,实现了我县森林公安没有基层派出所到现在三个派出所覆盖了重要林区,派出所从无房到全部有办公用房。为了充分发挥战斗实体的作用,在克服警力少的情况下,科学地设置内部机构,科学地界定各自的职责,分工明确,按照警力倾斜于基层,将素质好、文化高、业务精的民警充实到一线,新招的两名民警全部充实到一线办案部门。集中警力、装备,造成声势,打出威风,实实在在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在社会上树立起良好的森林公安形象。

4、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案件质量。在贯彻执行以《人民警察法》为龙头的公安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民警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针对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出错的环节、办案程序不够规范的现象,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中有几项硬性指标:一是法制部门每年集中组织法律专业知识2次,考试1次,并全年组织庭审旁听不少于2次;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比活动,并形成材料在局通报反馈,年终评出最差、最佳刑事、行政案件,从各个方面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把民警的执法活动全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5、从优待警,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森林公安体制不顺等客观原因造成民警政治待遇低、从优待警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今年来,我县森林公安局规范了名称,理顺了管理体,恢复组建了三个副科级派出所,提高了单位级别,扩大了执法权限。在封山育林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新建改建了三个派出所办公大楼,购买了三部新车及六台电脑,一台复印机,六台打印机。购置了全套办公用品,对民警享受的各项福利,如住房公积金,从20xx年开始,从原先的5%比例提高到了10%。从关心民警身体出发,组织全体民警进行了体格检查。保险等待遇问题也有大的提高。这样,有利于把从严治警、高标准建警与从优待警有机的统一起来。

6、加大投入,强化森林公安宣传工作,改善森警形象

公安宣传工作历来是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森林公安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情况和英雄事迹知之甚少,对此,针对有典型的案件,比如森林失火的案件,从20xx年开始,每年在县电视台至少制作3至4个专题片或新闻短片,积极向内部刊物投稿,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外界宣传森林公安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深入了解森林公安,熟悉森林公安,理解、敬重森林公安,从而树立起森林公安的整体形象。

二、廉洁自律情况

我是从普通民警慢慢成长起来的,去年2月份从地方公安调入森林公安,深感责任重大。因此,本人在工作上倍加勤奋;在生活上廉洁自律,随时随地严格要求并时时告诫自己,森林公安局长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是法律赋予的,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及亲友谋取任何私利,这是我做人做事的一个基本原则。在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班子实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凡遇干部使用调整、重点工作、财务开支等重大事项,均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活动,假公济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并拒礼拒贿3次,估价1.2万余元。 在生活上廉洁自律,不讲排场,不图享受,严格要求自己。

虽然今年森林公安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相差甚远,在工作中也仍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如;我局办公大楼建设工作还没有启动。装备还有待于改善。在办理各类案件中还会受到这样那样因素的影响,使得我们的办案还不是很规范。

但是,我相信,有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全局民警的齐心协力,xx森林公安工作前景将会更加美好。在下步工作中,我将带领全体民警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部署和县委、政府对森林公安工作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固本强基为动力,趋利避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面推动xx森林公安工作更上新台阶,为我县林业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局长述职报告 | 副局长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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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楷模蔡晓东心得体会总结五

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工作呈现出新的特点,公安机关优良传统得到了继承和发扬。为进一步探究公安机关优良传统,笔者查阅了建党、建国以来党史、公安历史相关文献资料,就新时期公安机关优良传统的沿革与发展做进一步探讨。

中国共产党建立之初,并没有建立自己的安全保卫组织。1927年,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事变,革命处于白色恐怖之下,为了保卫党组织安全,了解敌人的动向,防止破坏,1927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在中央军委下设特务工作处,在中央军委主席周恩来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被认为是最早的安全保卫组织。

1927年11月,中央特科成立,在周恩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革命根据地红色政权创建过程中,为了巩固红色政权,发展革命根据地,普遍建立了人民公安保卫机关。1937年爆发的“七•七卢沟桥事变”,标志着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中国的政治形势发展到了全国性抗战的新阶段。随着各抗日根据地的建立,我党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公安保卫机构:一是中央社会部和各级地方社会部;二是陕甘宁边区保卫处;三是各抗日根据地公安局;四是群众性锄奸保卫组织。抗日战争时期,依靠群众开展保卫工作不断发展。在加强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同时,根据动员千百万群众实行全面抗战的路线,要求锄奸保卫工作也要动员和依靠群众。1938年,中共中央在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锄奸工作“要唤起前线和后方一切军民人等的警惕性”。党委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坚持党委领导和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的最宝贵的经验总结,也是公安工作最早的优良传统。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根据《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至此,全国统一的公安机关建立起来了。

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安全保卫力量,很多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公安工作的实践,与公安机关长期以来的优良传统密切相关,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概括起来,就是“十个坚持”。一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三是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公安工作的首位;四是坚持贯彻群众路线,把专门工作与依靠群众结合起来;五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六是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用法律贯彻公安机关的警务活动;七是坚持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八是坚持政治建警、从严建警,队伍建设是根本和保证;九是坚持科技强警,固本强基,加强公安工作的长远建设;十是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不断深化改革中加强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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