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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润滑油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车用润滑油知识培训教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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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润滑油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车用润滑油知识培训教程(6篇)
2023-01-06 13:38:33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车辆润滑油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作出资购买车辆经营运输散装水泥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作经营项目为汽车运输,经营范围:以运输散装水泥为主。

三、合作出资金额、车辆落户、车辆所有权和合作债务

1、前期投资如下:甲方投资现金壹拾捌万元整。乙方投资现金壹拾捌万元整。共出资现金叁拾陆万元整。在甲方妻子名下用于购车的按揭贷款。由甲乙双方按照银行的制度。共同偿还,月还款12712.00元,24个月还清。月还款额各占50%。

2、车辆落户和车辆所有权: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欧曼散装水泥罐车,车辆是按揭车,车价为肆拾万元整,使用甲方法定妻子身份证在车管所落户,该车的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各占合作总额的50%。该车所发生的一切合作债务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双方各承担合作债务的50%。

3、在运营中,如运营收入没及时到位,造成周转资金不足时,甲乙双方应协商,共同追加相同数额的资金到合作项目中去。以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营。

四、合作费用和开支

1、以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进行财务记账,按约定分红。

2、合作经营过程中产生油料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费、各种接待费,超载违章费,司机工资及吧本合同中甲方工资、住宿等其它费用,记入运营成本。

3、每年的审车费、保险费、税费,运输公司挂靠费、车辆违章等支出,一律从合作专户中支出。

4、应当与所聘司机签订一份合约,以明确聘金及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五、合作利润的分红

1、合作利润按年度结算,每年度分红一次。可全分,也可按商定的比例分红。如按商定的比例分红,未分红的资金交由甲方存入专户管理,以用作下个年度的运营资金。

2、合作利润按甲乙双方所占合作份额分红。合作利润为本年度运营总收入减去本合同第四条第2、3项的支出后所余的收入平均分红。

六、甲乙双方合作及合作的解除

1、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合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再添加其他合作人。

2、在经营期限内,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合作协议。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作协议。

七、合作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作项目的营运方向,甲方主要负责合作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支出,乙方主要负责本合作项目的账务结算和财务核算。甲乙双方都必须积极为共同的合作项目尽心尽责。如合作人的工作有缺点,另一合作人应及时提出,以便及时纠正,以维护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展。合作项目以运输散装水泥为主,经甲乙合作人一致同意,方可运营。如未经另一合作人同意,而私自决定改变合作项目的运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私自决定改变项目运营的合作人承担,并赔偿另一方合作人的一切损失。

八、合作的经营期限

1、合作的经营期限暂定为两年,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2、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如有必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续签本合作合同。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的权利:

1、甲乙双方享有合作利益的分红权。

2、甲乙合作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合作协商同意后有退出合作的权利。

甲乙双方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安全、统一、完整。

2、分担合作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2、合作清算时,首先应以合作利润偿还合作的债务。

3、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如以合作利润偿还债务后仍不够偿还债务,各方应按所占合作份额以现金或其他财产偿还合作债务。

十一、违约责任

1、一方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项目解散的,应对另一方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除去车辆交通事故及丢失等。

2、合作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作协议,一方合作人擅自解除合作协议给另一方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十二、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俩份,合作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合作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日期:

对于车辆润滑油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就用车(后八轮拉土车)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特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 用车价格:乙方拉土车以车辆次为单位计量,每车1公里之内元,以起步价为基础按矿坑深度进行调价,矿坑深度挖掘为20米开始加价,每下10米运费加价元。

二、 用车期限:

三、 结算与付款:甲方以乙方实际运土车次为依据开出二联票并以此每月进行结算。

四、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燃油,油费乙方自负,油费高于加油站实际价格0.1元。

2、负责乙方司机食宿。

3、甲方在施工阶段确保乙方车辆不停工,若在施工阶段因甲方原因因起车辆停工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甲方必须承担乙方车辆及司机工资的误工费,每车每天按元计算。

五、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每台车必须配备两名熟练操作司机,以利与进行正常工作。

2、乙方进工地必须按甲方要求搞好施工,不得违反甲方管理要求和制度,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3、确保安全生产,上班期间严禁喝酒;不允许携带于工程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后果自负;上班必须按要求搞好施工,不得违反甲方管理进行工作。

4、文明施工,保证本单位的所辖生产干净卫生,严禁“飞车”。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遵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对于车辆润滑油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将一台小汽车(湘f0460)委托乙方维修。

一、维修时间:

1、汽车小修或一、二、三级保养做到在24小时内完成并出厂;

2、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

3、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500元,从维修费中扣除。

二、维修服务: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星期六、日、节假日、中午休息照常上班。甲方车辆随到随修。乙方应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并免收施救费用。

三、质量保证:甲方要求乙方所用材料及配件,必须是百分之百的原厂件。如有"水货",一经查实,甲方拒付全年维修费用,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范围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五、维修费用: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甲方: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及中心城区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部计算维修费。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六、付款方式:乙方凭维修发票经甲方有关人员核验签字后,于6月份、12月份分两次到甲方结账付款。

七、若在承包期内,乙方服务优质,履约较好,经甲方年度审查合格后,本合同可顺延。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对于车辆润滑油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章基本险。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节保险责任

第一条车辆损失险

1.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

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节责任免除

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2.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4.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

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2.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3.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4.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经公安部门侦破后;

6.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7.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

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

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3.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节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四节赔偿处理

第十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

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部分损失

(1)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

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

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保险车辆、

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七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

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兔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兔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

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

第三方索赔。如果

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

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

第三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

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

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

第二十一条至

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五节无赔偿优待

第二十八条保险车辆在上________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险费的10%。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车辆计算。上年度投保的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任何一项发生赔款,续保时均不能享受无赔款优待。不续保者不享受无赔款优待。上年度无赔款的机动车辆,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不完全相同,无赔款优待则以险种相同的部分为计算基础;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相同,但投保金额不同,无赔款优待则以本年度保险金额对应的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不论机动车辆连续几年无事故,无赔款优待一律为应交保险费的10%。

第二十九条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扣减保险费金额3%的退保手续费。

第三十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四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章附加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投保了

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

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第一节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三十七条保险责任

1.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2.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三十八条责任免除

1.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2.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3.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被保险车辆肇事导致

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4.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5.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6.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7.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第三十九条保险金额

1.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2.实际价值按投保时同种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满________年扣除________年折旧)。

3.当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第四十条被保险人义务

1.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2.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行车执照、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车钥匙,以及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和车辆已报停手续。

第四十一条赔偿处理

1.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

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2.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第四十二条其他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第二节车上责任险条款

第四十三条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四十四条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

(2)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3)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

(4)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四十五条赔偿限额

车上承运货物的赔偿限额和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车上人员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人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十六条赔偿处理

保险车辆以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吨(座位)为准,进行核赔。

(1)车上伤亡人员的赔偿: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该保险每座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2)承运的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起运地价格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3)每次赔偿均实行相应的免赔率,免赔率及办法与基本险

第十七条相同。

第三节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第四十七条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四十八条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第四节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条款

第四十九条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致使

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五十条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驾驶员故意行为或车上所载气体、液体泄漏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一条赔偿限额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五十二条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执_________份。

保险人:(公章)_________被保险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授权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车辆保险合同范文精选

对于车辆润滑油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将牌照为 车辆抵押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车辆品牌 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辆实际行驶 公里,颜色 抵押价格为 元。

(二)抵押期限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还款,违约金每天   元整,违约超过24小时后,乙方有权处理该抵押车辆的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是上述车辆的原车主,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和名义权,有权处理该车辆的使用权。

(四)抵押车辆时甲方向乙方交付相关的权属,权利证书以及相关手续。

(五)甲方保证该车辆以后不会变质为盗抢、诈骗、租赁、逃逸车辆,如发生的与保证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该车辆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七)该车辆抵押前,应当面把车内的贵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间甲方车内的遗留物品丢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者,24小时后,乙方将享有该抵押车的转让、出售、再次转押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理权和车辆使用权。

(九)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是租赁、盗抢车辆,是属于合法手续车辆,如出现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可逆转,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对于车辆润滑油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置换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法出售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

1、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

品牌型号: 。

2、二手车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二手车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依法出售具备以下条件的新车

1、品牌车型: ;车辆识别代码: ;

车身颜色: ; 内饰颜色: 。

2、新车交车文件见附件三。

第三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新车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二手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新车与二手车差额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a. 一次性付款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差额款。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四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甲方应在收到第三条所规定的款项后,在 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甲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 (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二)。在二手车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二手车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处理。乙方应在收到第三条所规定的款项后,在 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新车验车上牌手续并向甲方交付车辆。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支付金额及方式按时支付相应款项。

2、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向对方交付车辆。

3、 甲方应保证合法享有所售二手车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4、 甲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二手车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5、 甲方在购新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应对所购新车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 乙方所提供的新车保证为全新车,并做完相关测试和检验,无划痕、瑕疵。

7、 乙方保证甲方享有奥迪品牌提供的所有售后服务内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乙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总额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 购车(过户)发票

2) 《机动车行驶证》

3) 《机动车登记证书》

4)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 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6) 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7) 车辆年检字标、环保标

附件三:新车交车文件

1) 汽车销售发票

2) 货物进口证明书(进口车适用)

3) 进口商品检验单(进口车适用)

4) 保养手册

5) 使用说明书

6) 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

7) 其他:________________

甲方: (签章) 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日期:

乙方: (签章) 乙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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